雷德里克·舒哈特,28岁,已婚,无正式职业。
雷德里克·舒哈特躺在一块墓碑后面,拨开一支挡住视线的树枝,向公路望去。巡逻车的探照灯在墓地里扫来扫去。一旦有灯光射进眼睛,他就迅速眯起双眼,屏住呼吸。
已经过了两个小时,路上的情况还是那样。那辆车停在原地,发动机隆隆地匀速空转,不停地用探照灯扫视着那些无人打理的破败坟墓、歪斜且锈迹斑斑的十字架、茂盛的白蜡树,以及左侧那道向远方延伸的9英尺高的墙头。巡逻队害怕造访区。他们从来不敢下车。在墓地附近,他们甚至不敢开枪。雷德里克偶尔能模糊地听到他们的说话声,有时会看到从车里丢出还闪着火星的烟头,火光或是在路上滚动,或是跳动几下,最后四下散射,变成点点暗红。刚下过雨,天气非常潮湿。尽管穿着防水外套,但雷德里克依然能感觉到冷飕飕的湿气往衣服里钻。
他小心翼翼地松开树枝,转头,凝神静听。他听到右边有动静,离他不算远,但也不近——墓地里还有其他人。那边树叶沙沙作响,还有轻缓地踩在泥土上的声音,接着便是轻轻的砰的一声,那是坚硬沉重的物体落到地上了。雷德里克并未转身,紧贴着湿漉漉的草地向后退。头顶再次掠过一束光。雷德里克连忙停下,视线随着光线移动。在十字架之间的坟墓上似乎有一个黑衣人。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斜靠着大理石方尖碑,丝毫没有躲避的意思。他转向雷德里克,那是一张苍白的脸庞,深色的眼睛向内凹陷。事实上,雷德里克并没有看得很清楚,毕竟只有短短一瞬,根本没法看清。那副样子其实是他脑补出来的。他又向后退了几步远,摸了摸外套里的酒瓶,掏出来,在原地躺了一会儿,把温热的金属瓶身贴在脸上。随后,他握着酒瓶继续匍匐后退,不再倾听周围的动静,也不再东张西望了。
墙上有一道口子,旁边铺着一件衬铅夹克,上面躺着伯布里奇。他仰卧着,双手扯着衣领,压低声音痛苦地呻吟,听起来揪心得很。雷德里克在他身旁坐下,拧开瓶盖,把手轻轻地垫在伯布里奇的脑袋下,整个手掌贴着后者滚烫且汗淋淋的光头。随后,他将瓶口放在那个老头的唇上。天很黑,但在探照灯微弱的反光中,雷德里克能看到伯布里奇瞪大的、目光呆滞的眼睛,以及他满脸的黑色胡茬。伯布里奇贪婪地喝下几口,然后心急火燎地摸索着那个装有赃物的袋子。
“回来了……”他说,“好人……雷德……不会把我这个老人……丢在这里等死……”
雷德里克仰头喝了一大口。“该死的巡逻车就是不开走,”他说,“就跟被粘到路面上似的。”
“那不……意外……”伯布里奇说,他只能在喘气的间隙说话,“有人告密。他们等的就是我们。”
“也许吧,”雷德里克说,“再喝点儿吗?”
“不用。喝够了。别丢下我。如果你不丢下我,我肯定能撑过去,你就不用事后难过了。雷德,你不会丢下我的,对吧?”
雷德里克没有回答。他正追随探照灯的蓝色光束望向马路那边。在这里能看到那块大理石方尖碑,但他不确定那个人是否还坐在那里。
“听着,雷德,我没开玩笑,你不会感到难过的。知道老伯布里奇为什么能活到今天吗?你知道吗?‘大猩猩’鲍勃已经死了。‘法老银行家’也不在人世了,他生前可是一位地道的潜行者!结果呢,他还是嗝屁了。还有‘鼻涕虫’‘四眼’诺曼、卡洛根、‘贱人’皮特,他们全都翘辫子了。只有我还活着。为什么?你知道为什么吗?”
“因为你一直是个人渣,”雷德里克说,眼睛仍然盯着公路,“是名副其实的秃鹫。”
“人渣。没错。必须这样。但是,他们跟我并没有区别,‘法老’‘鼻涕虫’,都是这样。但我是唯一活到今天的。你知道原因吗?”
“知道。”为了让他闭嘴,雷德如此回道。
“你骗人。你不知道。你听说过‘金球’吗?”
“听说过。”
“你以为那就是个童话?”
“你最好保持安静,”雷德里克劝告道,“你在浪费体力。”
“没事儿,你会把我带出去的。咱们一起经历过那么多!你不会真把我丢在这儿不管吧?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还是个小不点儿。我认识你父亲。”
雷德里克沉默不语。他太想抽根烟了。于是,他掏出一根,捏碎烟叶,倒进掌心,试着闻了闻。不管用。
“你必须带我出去,”伯布里奇说,“我来这儿都是你的错。谁让你不肯带那个马耳他人的。”
马耳他人真的很想跟他们一起来。他给他们付了酒钱,又付了一大笔定金,并发誓说他能搞到特制服装。当时坐在马耳他人身旁的伯布里奇用戴着厚皮革手套的手挡住脸,对雷德里克疯狂使眼色:带上他吧,咱们亏不了。也许这正是雷德里克拒绝他的原因。“你是被自己的贪欲带到这里的,”雷德里克冷冷地说,“与我无关。你安静点儿。”
伯布里奇安静了一会儿,只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他再次扯住衣领,脑袋拼命后仰。“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归你,”他喃喃道,“只要别丢下我就行。”
雷德里克看了看表。天快亮了,但巡逻车还没开走,继续用探照灯在灌木丛中扫视。他们的伪装吉普车就藏在那边,离巡逻车非常近,随时可能会被发现。
“那个金球,”伯布里奇说,“我找到了。有很多关于它的传闻。有些是我编的。据说它能满足任何愿望。是的,你没听错,任何愿望都行!实际上,如果它能满足任何愿望,我就不至于在这儿了。我就会在欧洲享受生活,整日泡在钱海里。”
雷德里克低头看了看他。在一闪而过的蓝光下,伯布里奇仰起的脸庞看上去像死人一般,但他呆滞的双眼却瞪得大大的,它们紧盯着雷德里克,视线一刻也不移开。
“青春永驻——根本没得着。花不完的钱——也是没得着。但我身体健康,还有几个孩子。而且我还活着。你根本想不到我去过什么地方。可我依然活到了今天。”他舔舔嘴唇,“我对金球只有一个请求,让我活下去,让我保持健康,也让我的孩子们健健康康。”
“闭嘴吧,”雷德里克终于忍不住了,“你现在就跟个娘儿们似的。我一定会尽力带你出去。我为你的迪娜感到难过,如果你死了,那姑娘就要流落街头了。”
“迪娜……”伯布里奇用沙哑的声音说,“我的宝贝儿。她是个美人儿。你知道吗,我把他们宠坏了,雷德。我对他们有求必应。如果我死了,他们今后将会流离失所。亚瑟,我的阿奇,你知道他是什么样,雷德。你在别处见不到像他那么棒的孩子。”
“我跟你说了。只要有可能,我定会尽力带你出去。”
“不行,”伯布里奇固执地说,“不管怎样,你都要把我弄出去。那个金球,想知道它在哪儿吗?”
“好啊,告诉我吧。”
伯布里奇挪了挪身子,又呻吟起来。“我的腿……”他咕哝着说,“你能摸一摸吗?”
雷德里克伸出手,沿着他的小腿摸索着检查了一番。
“骨头……”伯布里奇气喘吁吁地问,“腿上还有骨头吗?”
“有的,有的,”雷德里克撒谎道,“别担心。”
实际上,他只摸到了膝盖骨。从膝盖往下,一直到脚后跟,整条小腿摸起来就像一根橡胶棒,软得都能打结了。
“你骗人,”伯布里奇说,“你为什么骗我?怎么,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以为我以前没见过这种情况?”
“膝盖还在呢。”雷德里克说。
“这可能也是谎言,”伯布里奇痛苦地说,“算了。只要能带我离开这里,我就把一切都给你。那个金球,我会给你画张地图,把所有的陷阱都标出来。我会把一切都告诉你。”
他喋喋不休地做着承诺,但雷德里克已将注意力转向了别处。他正在观察马路上的情况。探照灯已经不再扫视灌木丛了,它们静止不动,将光线齐齐射向同一块大理石方尖碑。在明亮的蓝色光雾中,雷德里克清楚地看到一个缩头弓身的人影在十字架之间徘徊。那身影似乎眼神不好,直奔探照灯的方向而去。雷德里克看到它撞上了一个硕大的十字架,踉踉跄跄地后退,结果又撞上了那个十字架,这才绕过去,继续行进。它伸出长长的手臂,手指展开。突然间,它消失了,好像钻到地底似的。过了几秒,它再次出现,比刚才更加偏右,以一种非人类所具有的执着,迈着滑稽的步伐向前走,像个发条玩具一样。
探照灯忽然熄灭了。巡逻车的离合器开始转动,发动机轰鸣作响,信号灯发出的红蓝光照射到灌木丛里。紧接着,那辆车便开走了。它疯狂加速,向镇上飞奔而去,消失在了墙后面。雷德里克使劲咽下一口唾沫,拉开连身衣的拉链。
“他们走了……”伯布里奇兴奋地咕哝道,“咱们也走吧,雷德!快!”他在身边胡乱地摸索,抓住那个装着赃物的袋子,想要坐起来,“快点儿啊,磨蹭什么呢?”
雷德里克还在看着马路那边。天已经彻底黑了,他什么都看不见,但那个人影就在那边的某个地方,像个发条玩具一样踉跄行进,一会儿摔倒,一会儿又撞上十字架,最后可能会被灌木丛缠住。“好了,”雷德里克大声说,“出发吧。”
他试图把伯布里奇抱起来。那老头儿用钳子般的手抓住他的脖子。雷德里克根本站不起来,只能四肢着地,紧紧抓着湿漉漉的青草,拖着他从墙上的口子里钻过去。“继续走,继续走……”伯布里奇恳求道,“别担心,我拿着袋子呢,不会松手的。继续走啊!”
他认得路,但草地十分湿滑,树枝抽打着他的脸庞,肥胖的老头儿还沉得不可思议,就像拖着一具尸体,再加上那个丁零当啷的赃物袋子不停地缠住他。此外,他还很怕撞上那个人影,后者也许会在黑暗中漫游到这里。
爬到路上时,仍然漆黑一片,但黎明显然即将来临。在公路对面的小树林里,鸟儿开始稀稀落落地啁啾歌唱。远处的郊外矗立着一些黑房子和稀疏的黄色街灯,它们上方的夜空已经变蓝了。潮湿阴冷的寒风刮了起来。雷德里克把伯布里奇平放在路边,环视四周,然后像只巨大的黑蜘蛛似的穿过马路。他很快找到了吉普车,将引擎盖和后备厢上伪装用的树枝扫下去,接着便小心地把车开到人行道上,并未打开车头灯。伯布里奇坐起来了,一只手抓住袋子,另一只手摸着双腿。“快点儿!”他厉声说,“快点儿走啊!我的膝盖,我的膝盖还在……希望能保住我的膝盖!”
雷德里克抱起他,咬紧牙关,把他扔进车里。伯布里奇砰的一声摔到后座上,痛得呻吟起来,但他依然抓着袋子。雷德里克从地上捡起衬铅夹克,丢到他身上——伯布里奇竟然还能把夹克一并拽回来。
雷德里克拿出手电筒,沿着路边来回走动,查看是否留下了车辙。几乎没有。方才开到路上的过程中,吉普车把又高又茂密的草地碾平了,但只需几个小时,那些草就会再次直立起来。巡逻车停过的地方到处都是烟头。雷德里克见状,想起他早就想抽一支了。于是,他掏出一支烟点上。不过,他此时最想做的就是跳上车飞速离开。但他还不能这么做。每件事都要考虑周详。
“怎么了?”伯布里奇在车里哼唧道,“你还没把水倒出来,渔具还是干的……怎么还在那儿站着?把袋子藏起来啊!”
“闭嘴!”雷德里克说,“别烦我。”他吸了一口烟,“我们要从南郊穿过去。”
“南郊?你疯了吗?我的膝盖就要保不住了,浑蛋!我的膝盖啊!”
雷德里克吸了最后一口烟,然后把烟头塞进火柴盒。“冷静一下,秃鹫,”他说,“不能从镇子里穿过,那条路上有三个检查站,至少会有一个把我们拦下。”
“那又怎样?”
“他们就会看到你的腿。咱们就玩完了。”
“我的腿怎么了?就说咱们用炸药捕鱼,一不小心把我的腿给炸了。就是这样!”
“要是有人摸你的腿呢?”
“要是摸的话……我就大声尖叫,这样他们就不敢再碰了。”
但雷德里克心意已决。他打开手电筒,抬起驾驶座,打开暗室,然后说:“把袋子给我。”
座位下的备用油箱是假的。雷德里克把袋子塞进去,听到里面传来咣当咣当的碰撞声。
“我不能冒这个险,”他嘟囔道,“我没这个权利。”
他关上暗室门,在上面撒了些垃圾,又铺上几条破布,最后放下驾驶座。伯布里奇一直在咕哝和呻吟,哀求他动作快点儿,并且再次承诺金球的事。说这些的时候,他疼得在座位上翻来滚去,同时不安地凝望着逐渐明亮的天空。雷德里克未予理会。他撕开那个装着鱼和水的塑料袋,把水倒在后备厢里的渔具上,又把活蹦乱跳的鱼扔进帆布包里。之后,他把塑料袋叠好,塞进衣兜。一切都准备就绪,他们看起来就是两个捕鱼归来的渔民,这趟行程不怎么成功。他坐上驾驶座,发动了汽车。
他没有打开车头灯,一口气开到了转弯处。他们左边那座9英尺高的巨大围墙向远处延伸,将造访区围绕起来。而右边则是灌木丛、稀疏的小树林,偶尔还能看到废弃的村舍,窗户都用木板封住,房子的油漆已经剥落。雷德里克的夜视能力很好,再说夜色已经没有那么浓重了。而且,他预料到即将碰见什么。因此,当那个弯腰驼背、缓步行进的人影在前方出现时,他只是弓着身子俯在方向盘上,根本没有减速。那个身影正好走到马路中央,和他的同类一样,他也在往镇子的方向走。雷德里克耸着肩从他身边驶过,然后猛踩油门。
“我的天哪!”伯布里奇在后座上嘟囔道,“雷德,你瞧见那个了吗?”
“瞧见了。”雷德里克说。
“天啊。那正是我们需要的……”伯布里奇咕哝道,紧接着便开始大声祷告。
“闭嘴!”雷德里克厉声说。
那个转弯处肯定就在附近。雷德里克放慢速度,审视着右边那排歪斜的房屋和栅栏。那边有一座破旧的变压器室……一根电线杆……一座横跨沟渠的腐烂的桥。雷德里克转动方向盘。汽车压到路坑上,颠簸了一下。
“你要去哪儿?”伯布里奇发疯似的尖声说,“你会毁了我的膝盖的,狗杂种!”
雷德里克迅速转身,扇了他一耳光。老头脸上粗短的胡茬扎得他手背生疼。伯布里奇叽歪几句便住嘴了。汽车剧烈颠簸。夜里刚下过雨,车轮在泥里不停地打滑。雷德里克打开车头灯,晃动的白光照亮了路面上杂乱的车辙、大水坑和路边腐烂倾斜的栅栏。伯布里奇呜咽起来,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他已经不再承诺,而是变成了威胁和抱怨,只不过声音很轻,也很含糊,所以雷德里克只能零星地听出几个字,大概是跟老头的双腿、膝盖、俊俏的阿奇有关……说了一会儿,他终于安静下来。
这座村庄横跨镇子的西部边界。从前,这里有农舍、花园、果园,还有镇政府官员和工厂老板们的避暑宅邸。这里曾经有过漂亮的绿地、美丽的小湖,铺满砂砾的湖岸干干净净,还有茂盛的白桦林,以及养着鲤鱼的池塘。那时,工厂的恶臭和刺鼻的工业烟雾尚未侵袭到这边,不过镇上便利的下水道系统也没有铺到这里。可现如今,村子已经荒无人烟,在行驶的过程中,他们只看到一栋房子还有人住,拉着窗帘的窗户上透出黄色的灯光,晾衣绳上的衣服被雨水淋湿了,一条大狗跑出院子,冲他们狂吠,然后迎着车轮扬起的烂泥追赶了一会儿。
雷德里克小心地驶过另一座歪歪斜斜的旧桥,通往镇子西部高速的拐弯处映现眼前,他便停下车,关掉引擎。他从车上下来,径自往前走,看都没看伯布里奇一眼。他冻得浑身发抖,遂将双手插进湿漉漉的连身衣口袋。天亮了。整个世界都是那么潮湿、安静、死气沉沉。他走到高速公路上,躲在灌木丛后面小心地向远处张望。从这里一眼就能看到那个警察哨所:那是一座装有轮子的小型活动房屋,灯光从三扇窗户中透出来,炊烟从又高又细的烟囱里袅袅升起。小屋旁边停着一辆巡逻车,车内没人。雷德里克站在那里观察了一会儿。哨所里非常安静。值完夜班的巡警们或许又冷又累,所以此刻可能正在小屋里暖和身子呢,估计一边嘴里叼着烟,一边打着盹儿。
“这帮可恶的家伙。”雷德里克轻声说。
他在口袋里摸索到那个指节铜环,套在手指上,将那个冰冷的金属物攥紧,然后往回走。此时,他依然冷得浑身发抖,双手始终没离开衣兜。吉普车停在灌木丛中,车身微微倾斜。这地方偏僻荒芜,估计得有十年没来过人了。
雷德里克刚回到车旁,伯布里奇就连忙坐起来,张大嘴巴盯着他。他现在看起来比平时更加苍老:满脸皱纹,头顶光秃,脸上全是脏兮兮的胡茬,满嘴的牙齿都烂了。他们沉默地对视了一会儿。伯布里奇突然嘟囔道:“会给你一张地图……标出所有的陷阱,一个不落……你能靠自己找到,不会为我感到难过……”
雷德里克一动不动地听着,然后松开拳头,放开指节铜环,说:“行吧。但你得装出不省人事的样子,好吗?到时候你就呻吟,别让他们碰你。”
他钻进车里,启动引擎,继续往前开。
没想到,他们通过得很顺利。吉普车严格遵照路标和指示从活动房屋旁缓缓驶过,结果一个人都没出来。随后,汽车遽然加速,穿过南郊,向镇上飞奔而去。现在是早上6点,街上空无一人。人行道上很湿,显得黑乎乎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孤零零的,在夜里毫无意义地照常工作。他们经过一家窗户高大的面包店,里面灯火通明,热腾腾的、美味无比的面包香气扑面而来。
“好饿啊。”雷德里克说,他揉捏着因高度紧张而僵硬的肌肉,又伸展了一下胳膊,最后将双手按在方向盘上。
“什么?”伯布里奇惊惶地问。
“我说我很饿。咱们去哪儿?回你家,还是直接去找‘屠夫’?”
“去找‘屠夫’,去找‘屠夫’,快!”伯布里奇急不可待地嘟囔着,他支棱起身体,俯向前座,呼出的热气喷到雷德里克的脖子上,“直接去他那儿!快!他还欠我700块钱呢!快、快、快!你怎么慢得跟受伤的蜗牛似的?”然后,他突然破口大骂,卑鄙下流的脏话喷涌而出,声音微弱却极其恶毒,同时还对雷德里克喷着唾沫星子,时不时地气喘吁吁,再咳嗽一会儿。
雷德里克没搭理他。他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安抚这只狂怒的“秃鹫”。他必须尽快完事儿,好在去大都会酒店与人会面之前能眯上一小时,至少也得半小时。他拐到第十六大街,驶过两个街区,最后停在一栋灰色的两层楼房前。
“屠夫”自己打开了门——应该是刚起床,正准备去浴室。他穿着一件饰有金色流苏的华丽睡袍,手上拿着一个盛放假牙的玻璃杯。他的头发乱蓬蓬的,呆滞的眼睛下面还有黑眼圈。
“哦!”他说,“雷德,系(是)你吗?枕(怎)么了?”
“戴上你的烂假牙,跟我走。”雷德里克说。
“呃啊。”“屠夫”回道。他朝门厅扬了扬头,示意雷德里克进屋等着,然后趿拉着波斯拖鞋飞速走向浴室。“这次是谁?”他从浴室里喊道。
“伯布里奇。”雷德里克回答说。
“怎么了?”
“腿。”
浴室里传来水流声。他听到擤鼻涕和水溅到地上的声音,紧接着是某样东西掉在瓷砖地板上滚动的声音。雷德里克疲倦地坐在扶手椅上,掏出一支烟,环顾四周,这才把烟点着。门厅可真气派啊,一定花了“屠夫”不少钱。他是个技艺精湛且极受欢迎的外科医生,不仅在本市,而且在全国医学界都享有盛名。当然,他跟潜行者们勾搭在一起的原因并不是钱。和很多人一样,他也是造访区的获益者:他收集里面的赃物,将其用于医疗实践;他治疗伤残的潜行者,同时借此研究各种神秘的新型躯体损伤、疾病和畸形。他成为地球上第一个专门研究人类身上的非人类疾病的医生,并因此声名远播。不过,说实话,他也十分乐意挣这份钱。
“他的腿到底怎么了?”他说着从浴室里走出来,肩上搭着一条大毛巾,用毛巾一角轻柔地擦拭他那修长且强健有力的手指。
“掉进黏液里了。”雷德里克说。
“屠夫”吹了声口哨。“看来伯布里奇的职业生涯结束了,”他咕哝道,“真可惜,这个潜行者挺出名的。”
“不至于,”雷德里克靠在椅背上,“你可以给他安一双假腿。这样他照样能进出造访区。”
“呃,好吧。”“屠夫”说,他摆出一副医生的职业性表情,“等我一会儿,我去穿衣服。”
他在穿衣服的当口打了个电话,估计是在指示诊所的工作人员,为即将进行的手术做准备。雷德里克一动不动地躺在扶手椅上抽着烟。他只活动过一次:掏出酒瓶,抿了一小口。因为酒已经快喝光了。他努力放空思绪,只是静静地等待。
随后,他们走到车旁。雷德里克坐进驾驶座,“屠夫”则坐到副驾驶上。刚一坐下,他就立刻越过座位探身向后,摸了摸伯布里奇的腿。伯布里奇哼哼唧唧,疼得瘫软下去,哀怨地咕哝着,许诺会有数不尽的财富,还反复提及他的孩子们和已经过世的妻子,并恳求医生最起码保住他的膝盖。到达诊所时,门口一个护工都没有,“屠夫”便咒骂一声,从还在减速中的车上跳下去,消失在了诊所门后。雷德里克又点燃一支烟。伯布里奇突然说话了,每个字都异常清晰,好像他已经彻底冷静下来似的:“你想杀了我。我会牢记在心的。”
“但我并没有杀你。”雷德里克冷淡地说。
“是的,你没有。”伯布里奇低声说,“这一点我也会牢记在心。”
“随你便。”雷德里克说,“换作是你,你肯定不会杀了我。”
他转头看着伯布里奇。老头儿的脸痛苦地微微扭曲,抿了抿干巴巴的嘴唇。
“但你会把我丢在那儿,”雷德里克说,“把我丢在造访区里,任凭我等死。就像你对‘四眼’那样。”
“‘四眼’的死都怪他自己。”伯布里奇立即反驳道,“跟我完全无关。他自己被困住了。”
“你是个人渣,”雷德里克冷冷地说,将头转向前方,“名副其实的秃鹫。”
两个衣冠不整、睡意未消的护工从门里蹿出来,一边跑,一边打开担架,快速冲到车旁。雷德里克时不时地抽上一口烟,看着他们敏捷地将伯布里奇从后座拽下去,放到担架上,然后抬到门口。伯布里奇一动不动地躺着,双臂交叉放在胸前,遥望着天空。他那双大脚被黏液毁得够呛,以一种奇怪的角度不自然地弯曲着。
他是最早的那批潜行者中唯一在世的。他们在造访刚刚发生后就立即开始寻找外星珍宝了,当时那儿还不叫造访区,也没有现在的研究所、围墙和联合国警察部队。当这个小镇因恐惧而陷入瘫痪时,全世界都以为最新一期报纸的报道是个恶作剧,被逗得咯咯直乐。那年,雷德里克只有10岁,伯布里奇还非常强壮敏捷,喜欢蹭别人的酒喝,喜欢打架斗殴,还喜欢追女孩子。那时候,他对自己的孩子完全不上心。但他那会儿已经是个人渣了:每次喝醉就打老婆,动静很大,这样才能让所有人听见,他以这一卑劣行径为乐……最终,他把她给活活打死了。
雷德里克掉转车头,抄近路向家里飞奔,完全不看红绿灯,遇到稀疏的行人就狂按喇叭。
他在车库前停好车。刚下车就看到公园负责人正从公园那边向他走来。和往常一样,负责人看上去心情很糟糕。他眼睛浮肿,皮肉松弛的脸上流露出极度厌恶的神色,仿佛不是在坚实的地面上行走,而是在一片粪肥地里蹚过。
“早上好。”雷德里克礼貌地说。
负责人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停下脚步,用大拇指朝身后指了指。“是你干的吗?”他问道。他吐字含混不清,这显然是他今天说的第一句话。
“什么?”
“那个秋千。是你安的吗?”
“是我。”
“为什么?”
雷德里克没理他,径直走到车库门口,打开门锁。负责人跟上去,险些撞上他。
“问你话呢,你干吗安那个秋千?谁让你安的?”
“我女儿。”雷德里克平静地说,然后拉开卷帘门。
“我指的不是你女儿!”负责人提高嗓门,“你女儿跟我问的不是一回事。我是说,谁准许你这么干的?到底是哪位说你可以乱动公园设施的?”
雷德里克转向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瞪着他那苍白且青筋凸起的鼻子。负责人后退一步,用较为和缓的语气说:“你不能重新粉刷阳台。我跟你说过多少——”
“别白费力气了,”雷德里克说,“我不会搬的。”
他回到车旁,启动引擎。把双手搭在方向盘上时,他注意到自己的指关节都变白了。他再也不想忍耐了,于是将脑袋探出车外,说:“但是,假如你这浑蛋真想逼我搬走,你最好祈祷上帝保佑。”
他把车开进车库,打开灯,关上大门,然后从假油箱里掏出赃物袋子,将车内收拾干净,又把袋子塞进一个旧柳条筐里,接着把那些依然湿漉漉的、沾满树叶的渔具盖上,最后把伯布里奇昨晚去郊区买来的鱼丢在最上面。出于习惯,他又从各个角度对汽车检查一番,发现右后轮胎上粘着一个被压扁的烟头。雷德里克将其扯下。这烟是瑞典货,他想了想,还是把它塞进了火柴盒里——那里面已经有三个烟头了。
他在楼梯上没碰到任何人。来到自家门前,正准备掏钥匙,门却自己打开了。他用胳膊夹着沉重的筐子侧身进屋,立即被熟悉的家的温暖所包围。库塔搂着他的脖子,将脸贴在他的胸前,静静地抱了一会儿。即便隔着厚厚的衣服,他仍能感觉到她剧烈的心跳。尽管疲惫不堪,但他并未将她推开,而是耐心地站在原地,等她自己平复心情。
“回来就好。”她终于用沙哑的嗓音低声说。她放开他,打开走廊里的灯,然后头也不转地走进厨房。“我给你煮咖啡。”她喊道。
“我带回来一些鱼。”他刻意用欢快的语气说,“都煎了吧,我快饿死了!”
她返回来,把脸藏在头发后面。他将筐子放到地板上,帮她把那袋鱼拿出来,然后一起提着袋子来到厨房,把鱼倒进水槽里。“去洗漱吧。”她说,“等你洗完,饭也做好了。”
“‘小猴’还好吗?”雷德里克一边坐下脱靴子一边问。
“哦,她叽叽喳喳说了一整晚,”库塔说,“费了好大劲才把她哄上床。抓着我不放:‘爸爸呢,爸爸呢?’一个劲儿地问她爸爸……”
她在厨房里步态优雅地来回走动,动作干练,仪态万千,一点儿声音也不出。炉子上的水已经煮沸,鱼鳞在刀下向外飞溅,大煎锅里的油噼啪作响,空气里弥漫着新鲜咖啡的浓郁香气。
雷德里克站起来,光着脚走到前门,把筐子拿进小隔间。路过卧室时,他往里瞥了一眼。“小猴”跟嗑了药似的正在安恬入睡:盖在身上的毛毯拖到了地上,睡衣向上卷起,所以他能看到她的整个身体。这副睡姿跟个动物幼崽似的。雷德里克忍不住想要爱抚她那长满暖烘烘的金色软毛的后背。这些软毛之长之柔滑,曾经令他无数次惊叹不已。他真的很想把她抱起来,可又担心会把她弄醒。此外,他还脏得要死,身上还残留着造访区和死亡的气息。他回到厨房,坐在餐桌旁,说:“给我倒杯咖啡吧,我一会儿洗个澡。”
桌上有一摞晚班邮件:他们收到了一堆杂志,《哈蒙特时报》《运动员》《花花公子》……此外,还有一本厚厚的灰色封面的《国际外星文化研究所研究报告》。雷德里克从库塔手里接过热气腾腾的咖啡,然后把《报告》拽到跟前。里面有一些扭曲、怪异的符号和图表……还有些熟悉的物体的照片,拍摄角度都很奇怪。基里尔的另一篇论文也在他死后发表了,题目叫《77b型磁流阱的一个奇特特性》。他的姓“帕诺夫”用黑框框了起来,旁边有一行小字:“基里尔·a.帕诺夫博士,苏联人,在19××年4月的一次实验中不幸去世——”雷德里克丢开杂志,喝了一大口滚烫的咖啡,然后问:“有人来过吗?”
库塔迟疑片刻。“古塔林来过。”她站在炉子旁望着他,“他喝得酩酊大醉。我把他轰出去了。”
“‘小猴’表现得怎么样?”
“当然是不想让他走呗。急得都要号啕大哭了。但我告诉她,古塔林叔叔身体不舒服。她表示理解:‘古塔林叔叔又喝多啦。’”
雷德里克咯咯笑了,又抿了一口咖啡,然后问:“邻居们怎么样?”
库塔再次迟疑片刻才回答:“跟往常一样。”
“好吧,不想说就算了。”
“哦!”她一脸厌恶地摆摆手,“楼下那个丑老太婆夜里来敲门了。她眼睛向外凸,嘴角还泛着白沫。她问:你们大晚上的干吗在浴室里锯东西?”
“臭婊子。”雷德里克咬牙切齿地说,“听着,要不咱们还是搬走吧?去郊区买一栋房子,周围荒无人烟,选个被荒弃的村舍也挺好。”
“那‘小猴’怎么办?”
“天哪,”雷德里克说,“咱俩还想不出办法逗她开心吗?”
库塔摇摇头:“她喜欢跟孩子们玩儿。他们也喜欢跟她玩儿。这不是他们的错——”
“是的,”雷德里克说,“当然不是他们的错。”
“谈论这个没用。”库塔说,“哦,对了,有人打电话找你。没透露姓名。我跟对方说你去钓鱼了。”
雷德里克放下杯子,站起来。“好了,”他说,“我真得去洗澡了。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呢。”
他反锁浴室门,把衣服扔进浴缸里,又把指节铜环、剩下的螺钉和其他零碎东西放到架子上。他用热得几乎沸腾的水冲了很久,一边呻吟,一边用粗糙的海绵擦拭身体,直到把皮肤搓得通红才关掉淋浴。随后,他坐在浴缸边上,点燃一支烟。水管里的水汩汩地流。库塔正在厨房里叮叮当当摆放盘子。他闻到了煎鱼的香气。紧接着,库塔敲了敲门,把干净内衣递给他。“快点儿,”她命令道,“鱼快凉了。”
她已经完全恢复常态,又开始发号施令了。雷德里克咯咯地笑着穿上衣服。他提上短裤,套上t恤,回到厨房。“总算可以吃饭了。”他说着坐下了。
“你把衣服放进浴缸里了吗?”库塔问。
“嗯,”他边吃边说,“鱼真好吃!”
“往浴缸里放水了吗?”
“忘了……我的错,长官,下次不会再犯了,长官。哎呀,待会儿再弄呗,坐下!”
他抓住她的手,试图把她拽到自己的膝盖上,但她却把手抽走,坐到了他对面。
“冷落你丈夫,是不是?”雷德里克又往嘴里塞了一大口,“对他爱搭不理。”
“好一个我的丈夫啊。”库塔说,“无业游民,穷得叮当响,算什么丈夫?还得先把你喂饱。”
“嘿,一切皆有可能!”雷德里克说,“你不相信奇迹吗?”
“能把你喂饱就是天大的奇迹。喝一杯吗?”
雷德里克犹豫不决地摆弄着叉子。“不,还是算了。”他看看手表,站起来,“我得走了。能给我准备一套西装吗?熨平,让它像件高级货,再配上白衬衫和领带。”
他走到小隔间,把门闩上——他还挺喜欢赤脚踩在地板上的凉爽感觉。他系上橡胶围裙,戴上长及肘部的橡胶手套,然后开始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到桌子上。其中有2个空盒子、1盒大头针、9块电池、3枚手镯、1枚环箍(样子跟手镯很像,只不过是用一种白色金属制成的,重量比手镯更轻,直径也比手镯大1英寸左右)、16个装在塑料袋里的黑色火花、两块保存完好的拳头大小的海绵、3个尖啸器、1罐碳化黏土。此外,袋子里还有一个沉甸甸的陶瓷容器,用玻璃纤维仔细包好了,但雷德里克没拿出来。他掏出香烟,点燃,打量着摆在桌上的赃物。
随后,他拉开一个抽屉,拿出一张纸、一截铅笔头和一张价目表。他嘴角叼着烟,双眼被烟雾熏得眯起来,在纸上写下一连串的数字,分成三列,然后把前两列相加,得到的结果居然很可观。他把香烟在烟灰缸里碾灭,小心翼翼地打开盒子,将大头针倒在纸上。在灯光下,这些大头针闪着蓝光,偶尔会迸射出红、黄、绿这三种光谱色。他拿起一枚大头针,小心地避开针头,用食指和拇指捏了捏。他关上灯,等了一会儿,让眼睛适应黑暗的环境。但大头针毫无反应。他将其放在一旁,摸索着拿起另一枚,又用手指捏了捏。还是没反应。他冒着被刺伤的危险加大力度,大头针终于有反应了:微弱的红色火花沿着它流动,一下子变成了更稀有的绿色火花。雷德里克盯着看了几秒钟,为这种怪异的光线变幻所迷醉。他从《报告》中得知,这种变化有一定的意味,可能是某种非常重要的信息。他把第二枚和第一枚分开放置,接着又拿起一枚。
一共有73枚大头针,其中12枚有反应,其余的都毫无变化。实际上,那61枚也能有反应,只不过手指的力度还不够大,得用一台桌子大小的特殊机器才行。雷德里克打开灯,在纸上添加了两个数字。直到这时,他才下定决心。
他将双手插进袋子里,屏住呼吸,拿出剩下的那个包裹,放在桌上。他盯着它看了一会儿,一边沉思,一边用手背搓着下巴。接着,他拿起铅笔,戴着橡胶手套笨拙地转了几下,便将其丢开。他又掏出一支烟,直到全部抽完,目光始终没有从包裹上移开。
“去他妈的!”他大声说,果断地拿起包裹,塞回袋子里,“就这些吧。足够了。”
他把大头针迅速放回盒子中,从桌子旁站起来。该走了。也许眯上半个小时,让头脑清醒一下会比较好,不过,早点到达并提前了解情况可能更明智。他摘下手套,把围裙挂起来,没关灯就离开了小隔间。
西装已经放在床上了。雷德里克开始穿衣服。正在他对着镜子打领带的时候,身后传来地板轻轻的咯吱声,他还听到了粗重的喘气声。为了忍住大笑的冲动,他不得不紧绷着脸。
“嘿!”一个高嗓门在他身边突然喊道。他随即感到自己的腿被抓住了。
“啊哈!”雷德里克惊呼一声,摔倒在床上。
“小猴”高声尖叫,紧接着哈哈大笑,立即爬到他肩膀上。她踩在他身上,揪他的头发,然后向他透露了许多重要情报:邻居家的孩子威利把洋娃娃的腿扯了下来;三楼新来了一只小猫,浑身雪白,眼睛是红的——可能是因为它没听妈妈的话,钻进造访区里了;晚饭吃的燕麦粥和果酱;古塔林叔叔又喝醉了,他感觉身体不舒服,甚至还哭了;鱼儿泡在水里,为什么淹不死呢?妈妈夜里为什么不睡觉?为什么我们有五根手指,却只有两条胳膊和一个鼻子呢?雷德里克轻轻地抱着这个在他身上爬来爬去的暖烘烘的小东西,望着那双没有眼白的黑黝黝的大眼睛,然后把脸贴在她那胖乎乎的小脸蛋上——她的脸上长满了柔滑的金色软毛。他对她反复说道:“我的小猴……哦,小猴啊……真是只可爱的小猴子……”
这时,响起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他伸出一只手,拿起话筒:“哪位?”
没有回应。
“喂?”雷德里克说,“喂?”
没人答应。只听那边咔嗒一声,紧接着是一连串短促的嘟嘟声。雷德里克站起来,把“小猴”放在地上,不再听她叨叨,穿上了外套和裤子。“小猴”一刻不停地说个没完,但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笑了笑。最后,她终于宣布:爸爸一定是咬断自己的舌头,又吞了进去。然后她才肯离开。
他回到小隔间,把桌上的东西收进公文包,去浴室拿了指节铜环,又返回小隔间,然后一手提着公文包,一手提着柳条筐走出房间。他仔细锁好门,对库塔喊道:“我走啦!”
“什么时候回来?”库塔从厨房里出来问。她已经梳好了头发,化好了妆,还把浴袍脱下来,换上了裙子——他最喜欢的那条亮蓝色的低胸裙。
“我会打给你的。”他看着她,然后走过去,弯腰吻了一下她的乳沟。
“嗯,那你走吧……”库塔柔声说。
“还有我呢?我呢?”“小猴”大叫着爬到他俩中间。他不得不把腰弯得更低,亲了她一口。库塔的目光始终没离开他。
“没事的,”他说,“别担心。我会打给你的。”
在楼下的楼梯间,雷德里克遇到一个身穿条纹睡衣的大腹便便的男人,后者正在鼓捣自己的房门锁。从他昏暗的公寓里飘来一股热腾腾的饭菜的酸臭味。雷德里克停下脚步说:“早上好。”
胖男人扭头警惕地看着他,然后含混不清地嘟囔了一句。
“你太太昨晚去我家了。”雷德里克说,“她以为我们在锯东西。一定是搞错了。”
“关我什么事?”他喃喃道。
“我老婆昨晚在洗衣服。”雷德里克继续道,“如果打扰到了你们,我向你道歉。”
“我什么都没说,”对方说,“你们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
“嗯,真是太感谢了。”雷德里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