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三天肯定绰绰有余。要是不够,我就彻底放弃。
“本植入物将在插入后持续激活三天。请确认。”
“确认。”
“本植入物已准备好使用。现在是上午七时四十三分。请在八时四十三分前插入本植入物,否则它将自行关闭,需要重新编程才能继续使用。请享用本产品,丢弃包装时请遵守垃圾分类。”
我把植入物放进装配器,然后又犹豫了,但没有犹豫多久。现在不是反复纠结的时候,我已经反复纠结了几个月,我受够了那种生活。要是再拿不定主意,我就只能去再买一个植入物来说服我使用前一个了。使用植入物不是犯罪,距离确保我一定会犯罪还差十万八千里呢。数以百万计的人相信人类生命没有任何特殊之处,但他们之中有多少个会去杀人呢?接下来的三天会揭示出我对这个信念的反应,尽管这种态度会被硬写进我的大脑,但后果远非确定。
我把装配器塞进左鼻孔,然后按下释放按钮。我只感觉到了一瞬间的刺痛。
我心想,艾米会因此鄙视我的。这个想法让我震惊,但也只持续了几秒钟。艾米已经死了,所以没有必要去假定她会有什么感受。我现在无论做什么都不可能伤害她了,不这么想才是真发疯。
我尝试监控变化的过程,但这是在和自己开玩笑。你不可能每隔三十秒就通过自省来检查一次你的道德规则。归根结底,我之所以判断我不能杀人,是基于我几十年来对自己的观察(其中大部分数据很可能已经过期)。更重要的一点,这个评估(我的自我认识)既反映了我的行为和态度,也同样是造成它们的原因——除了植入物对我大脑造成的直接改变外,植入物也打破了这个反馈循环,因为它为我提供了一个合理化的途径,让我能够做出我认为自己不可能去做的事情。
等了一阵儿,我决定喝个烂醉,借此让自己忘记显微级机器人在我脑袋里乱爬的幻象。这是个特大号的错误——酒精让我变得偏执多疑。我不太记得接下来发生了什么,除了在卫生间镜子里看见自己尖叫“哈尔在违反第一法则!哈尔在违反第一法则!”然后吐了个昏天黑地。
午夜刚过不久,我在卫生间的地上醒来。我吃了抗宿醉药,五分钟后,头痛和恶心都过去了。我洗了澡,换上干净衣服。我特地为这次行动买了件内袋能装枪的夹克衫。
我依然无法确定那东西对我产生的效果有没有超过安慰剂。我大声问自己:“人命是神圣的吗?杀人是错误的吗?”但我无法集中精神思考我的问题,而且我发现很难相信我曾经思考过。整个概念对我来说既晦涩又复杂,就好像什么深奥的数论猜想。想到要去执行我的计划,我的胃里不禁一阵翻腾,但只是因为恐惧,而不是道德上的愤慨。植入物不会让我变得勇敢,或冷静,或义无反顾。这些品质花钱也能买到,但那就是作弊了。
我已经请私家侦探调查过了安德森。除了星期天,他每晚在苏里山的一家夜总会看场子。他住在那儿附近,通常在凌晨四点左右步行回家。我开车看过几次他住的排屋,没费什么力气就找到了地方。他一个人住,有个情人,但总是在下午或傍晚去她家幽会。
我给枪上膛,把枪塞进夹克口袋,然后盯着镜子看了半个小时,确认鼓起的地方明不明显。我想喝一杯,但控制住了自己。我打开收音机,在屋里乱走,想消磨焦躁的情绪。也许夺走一条人命现在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了,但我还是有可能会丢掉小命,或者进监狱,而植入物显然无法让我对自己的命运丧失兴趣。
我太早出门,不得不兜了个大圈子消磨时间;即便如此,我在离安德森家一公里处停车的时候也还是只有三点一刻。我徒步走完剩下的路,几辆轿车和出租车从我身旁驶过,我确信我过于努力假装悠然自得,身体语言反而散发着负罪感和多疑的气息——但正常的司机不可能注意到,就算看见了也不会在乎,而我连一辆巡逻车也没见到。
我来到他家门外,附近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花园,没有行道树,没有篱笆——但我本来就知道。我在街对面找了一座不算正对安德森家的屋子,坐在门前台阶上。要是屋主现身,我就假装喝醉了,跌跌撞撞地离开。
我坐在那儿等待。这是个温暖而安静的普通夜晚,尽管是晴天,但城市灯光使得天空灰蒙蒙的,看不见星星。我反复提醒自己:你不是非要这么做,你不是非要经历这一切。所以我为什么不走呢?想要从一个个不眠之夜中解脱出来?这个想法很可笑。毫无疑问,假如我杀了安德森,这件事会像我对艾米之死的无能为力一样永远折磨我。
我为什么不走呢?其实和植入物毫无关系。植入物顶多只是中和了我的疑虑,它无法迫使我做任何事情。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最终,我觉得这对我来说是个诚实的问题。我必须接受一个不愉快的事实,那就是我诚心诚意地想杀了安德森,无论我多么厌恶这个念头,要想忠于自己,我就必须这么做——假如不这么做,那就是虚伪和自欺欺人。
还有五分钟到四点,我听见脚步声在街上回荡。我扭头望去,希望来的是其他人,或者有朋友陪着他,但来的就是他,而且只有他一个人。我等他走到他离前门和我离前门一样远的时候,起身走了过去。他扫了我一眼,没有理睬我。纯粹的恐惧突然震撼了我——自庭审后我就没再见过他,我已经忘了他的身体有多么强壮。
我必须强迫自己放慢脚步,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比我预想中更早从他身旁走过。我穿的是橡胶底的轻型运动鞋,他穿的是沉重的皮靴,但我过街掉头走向他的时候,我无法相信他竟然没有听见我的心跳声,也没有闻到我的汗臭味。离门口还有几米的时候,我刚掏出手枪,他扭头向后张望,脸上带着淡然的好奇表情,像是以为会见到一条狗或被风吹过来的垃圾。他转身面对我,皱着眉头。我站住不动,用枪指着他,无法开口说话。最后是他打破了寂静:“你他妈要什么?我钱包里有两百块,裤子后袋。”
我摇摇头。“开门,然后用双手抱住头,踢开门。别想着把我关在外面。”
他犹豫片刻,然后照我说的做了。
“现在走进去,双手继续抱头。走五步,就这么多。大声数给我听,我就在你背后。”
他数到四的时候,我打开了门厅里的灯开关,摔上背后的门,砰然巨响吓得我一抖。安德森就在我前方,我突然觉得我落入了陷阱。他是个凶狠的杀人犯,我从八岁以后就没朝别人动过拳头。我真的相信这把枪能保护我吗?他的双手抱着头部,胳膊和肩膀上的肌肉在衬衫底下高高隆起。我应该立刻朝他的后脑勺开枪。这是处决,不是决斗;要是我在乎荣誉之类的稀奇玩意儿,就该空手而来,然后被他徒手撕成碎片。
我说:“左转进去。”左边是会客室。我跟着他进去,打开照明灯。“坐下。”我站在门口,他坐在房间里唯一的椅子上。有一瞬间,我觉得头晕,视野似乎在倾斜,但我不认为是我动了,也不认为我腿脚发软或站立不稳;假如真是那样,他多半会扑上来制服我。
“你要干什么?”他问。
我不得不仔细思考这个问题。我成千上万次地幻想过这一幕,但我不记得任何细节了——不过我记得我总是认为安德森会认出我来,然后立刻开始找借口试图解释。
最后我终于开口:“我要你告诉我,你为什么杀死我的妻子。”
“不是我杀的,是米勒杀了你的妻子。”
我摇摇头。“不是这样的。我知道实际情况,警察告诉了我。别浪费时间骗我了,因为我知道。”
他茫然地盯着我。我想失控尖叫,但我觉得,尽管拿着枪,但失控和尖叫会让我显得可笑,而不是凶恶。我可以用枪砸他,但事实是我不敢接近他。
于是我朝他的脚开了一枪。他惨叫,咒骂,然后俯身查看伤口。“浑蛋!”他从牙缝里说,“去死吧!”他抱着脚前后晃动身体,“我要拧断你脖子!我要宰了你!”伤口透过他靴子上的窟窿流出少许鲜血,但和电影里比起来算不了什么。我听说过即刻蒸发弹有灼烧止血的作用。
我说:“告诉我,你为什么杀死我的妻子。”
他看上去并不害怕,而是气恼和厌烦,但他扯掉了无辜的伪装。“就那么发生了呗,”他说,“就是那种自己发生的事情。”
我摇摇头,很生气。“不。为什么?为什么会发生?”
他像是想脱掉靴子,但想了想又放弃了。“抢劫出了岔子。银行金库有定时锁,柜台几乎没现金,整件事都一塌糊涂。我不是存心开枪的。事情就那么发生了。”
我又摇摇头,难以确定他真的是个白痴还是他在拖延时间。“别说什么‘就那么发生了’。为什么会发生?你为什么会那么做?”
挫折感是共通的。他抬手捋头发,对我怒目而视。他在出汗,但我不确定是因为疼痛还是恐惧。“你想要我说什么呢?我失控了,可以了吧?情况一团糟,我失控了,而她刚好在场,可以了吧?”
眩晕感再次袭来,但这次没有很快退去。现在我明白了,他没有装傻,他说的就是真相。工作不顺心的时候我偶尔会砸碎咖啡杯。有一次和艾米吵架后,我甚至(非常惭愧)踢过一脚我们的狗。为什么?我他妈失控了,而她刚好在场。
我瞪着安德森,感觉自己在傻笑。现在一切都清楚了。我理解了。我理解了我对艾米的一切感受之中的荒谬性——我的“爱”,我的“悲痛”。全都是个笑话。她只是一块肉,她什么都不是。过去五年的痛苦刹那间烟消云散,解脱感让我沉醉。我举起双臂,缓缓转圈。安德森一跃而起,向我冲来。我朝着他的胸口打光了所有子弹,然后在他身旁跪下。他死了。
我把枪塞进夹克内袋。枪管热乎乎的。我记住了垫着手帕开门。有半个我以为外面会围着一群人,但开枪当然没有发出声音,而安德森的威胁和咒骂也不太可能引来关注。
一辆巡逻车在一个街区外拐弯处出现。它在接近我的时候几乎停了下来。我在经过巡逻车的时候直视前方。我听见引擎空转的声音,车随后停了下来。我继续向前走,等待有人喊话,命令我站住。我心想:要是他们搜我的身,发现那把枪,我就认罪。没必要延长痛苦的时间。
引擎重新发动,突突运转,巡逻车随后呼啸而去。
也许我不是那种显而易见的嫌疑人。我不知道安德森出狱后都参与了什么勾当,也许有成百上千的其他人有更好的理由要宰了他,也许等警察询问完他们,会想起来问问我那天夜里在干什么。但一个月似乎漫长得有点过分了。换了谁都会认为警察根本不在乎他的死活。
聚集在门口的还是那么一群年轻人,光是看见我似乎就足以让他们觉得恶心了。我不知道时尚和音乐烙印在他们大脑上的偏好会不会在一两年后褪色,还是说他们已经宣誓终生效忠。但无论如何,都不值得我花时间深思。
这次我没有浏览展架,而是毫不犹豫地走向柜台。
这次我很清楚我究竟要什么。
我想要的是我那晚的感受:一种不可动摇的信念,认为艾米的死(更不用说安德森那条命了)根本无关紧要,并不比一只苍蝇或一只变形虫的死更加重要,也不比摔碎一个咖啡杯或踢一条狗更加严重。
我的一个错误是以为我获得的洞见会在植入物停止运转后直接消失。但它没有。困惑和疑虑遮蔽了它,信仰和迷信的荒谬甲胄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它,但我依然记得它带给我的平和心态,依然记得喜悦和解脱感像洪水似的涌来,我希望它能回来。不是仅仅三天,而是我的整个余生。
杀死安德森不是诚实,不是“忠于自我”。忠于自我意味着我必须接受相互矛盾的所有欲望,忍受脑海里的诸多声音,接受惶惑和疑虑。现在已经来不及了。品尝过确定性给我带来的自由,我发觉没有它就活不下去了。
“先生,有什么能帮助你的吗?”售货员的笑容来自心灵最深处。
当然了,有一部分的我依然认为即将去做的事情令人厌恶到了极点。
没关系。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的。
哈尔是《2001:太空漫游》中背板人类的人工智能,它违反了机器人第一法则: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坐视人类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