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和光同尘再无想,禅心随我共天翔

真武人间 郭捷 第1页,共2页

也不知算不算作孽,这庄严的寺庙里,今日摆上满桌酒肉。

“岳君,这……寺庙里,咱们要不要恭敬点儿?”英明也非不饮酒,只是一直喝得精致,见了这大碗大坛的架势,心里犯怵。

“谁说佛家弟子不吃肉?我听说从前的僧侣化缘,是化到什么吃什么,心中无酒肉,口中便不是酒肉啦。”虎禅惫懒得很,拍开坛上泥封。

“可人家是化缘哪!”

“我这酒便是化来的。”虎禅微笑。

那日与乾爷交手后,虎禅临走前闯进了金爷藏酒的屋子,也不挑选,一手抱一坛便向外冲,想必是撞大运,拿走两坛最好的,把金爷气得直哆嗦,捶胸顿足地骂着:“蚊子腹内剜脂油!亏兔崽子下手!”

“干。”

一碗饮尽,有低首的,有望天的,没半分喜庆,更多的是明白自家功夫有几斤几两的如实反省。

“打完了,可是没有想象中的高兴,不过心里挺轻松、挺透彻。”大头叹道。

“当然啦,流了多少血汗,便得多少胜利,几乎是等价交换,跟买卖一样,哪里有什么特别值得高兴的。”卫峰搭话。

“是不是咱们累了?”无心问。

“我都没叫累哪,我的脸现在怕是肿成猪头了吧?”虎禅脱下衣服,光着膀子,众人才发现,不光脸上肿了,身上也是青一块紫一块,这会儿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跟瘫了似的靠在竹椅上。

“没关系,吃了我那药,又加上你的底子厚,明儿我给你做做针灸推拿就差不多了。”无心一路上打得都不算艰难,这会儿还贼精神。

门口铜环又被人敲响。

“阿弥陀佛,这会儿千万别再来麻烦事了!”喀纳斯起身开门。

“啊!”刚开条门缝,看见眼前的人,不禁一惊,立刻退开。众人听见动静,顿时紧张,腾地站起来防备。

门口的人进来,原来是赵伯。今天午饭时,赵伯陪岳殷鸿来见虎禅后,喀纳斯向虎禅询问过赵伯其人,深知他是当今硕果仅存的高手,忌惮非常,今日跟诸多武人一轮争锋,此刻方得休息,精力未复,突然这么近距离见到赵伯,如何不惊。

“来,吃夜宵。”虎禅转头坐下,众人见虎禅无事,也跟着入座。

“不了,我来替诸位老爷子还有你父亲传话,让你明日清晨七点,准时到华盛商会总部门口。”赵伯面色古井不波。

“去做什么?”虎禅问。

“给亲人送行。”赵伯说完,见已经捂着脸的虎禅,背上微微抽动,显然呼吸急促,可是片刻间便平复了气息。

“过来,一块喝酒。”虎禅抹了把脸,再次邀请。

“不了,我得回去。”赵伯便要转身。

“今天你就算陪我喝到明天早上,七爷也不会说你,你非要走,我就让兄弟们把你拿下。”虎禅淡淡道。

“凭你们?白日梦。”赵伯十分清楚,虎禅,或者这帮孩子,若是苦心孤诣地修炼,将来也许有可能赶上自己,但就凭当下这几个伤兵,要拿下自己简直天方夜谭。

“几个不堪一击的善良晚辈,热情地留你下来饮酒吃肉,你如果真好意思出手,你就打吧,我用摄像机拍下来,明天出去唱通街,肯定把你唱得找地缝钻进去。”虎禅一边在没人用过的干净碗里斟上酒,一边神色冷漠地恶心赵伯。

“啧……喝吧。”赵伯被虎禅戏谑了,一屁股狠狠坐在石凳上。

“喝。”虎禅面无表情,碰了赵伯的碗,先干为敬。

“大家吃!别浪费!”虎禅招呼一声,便大快朵颐,果然食物一落肚,大家都有了精神,话也多起来。武人跟武人,话题特别多,刚来的大头,跟大家也是一见如故,渐渐热闹起来。

赵伯看看虎禅,这话多的孩子,偏偏今日像个旁观者般,只管咀嚼吃食,间或倒碗酒跟自己碰一下,头也不抬,都是酒到碗干。

“这酒很烈,没你这么喝的。”赵伯轻拍虎禅肩膀,虎禅没说话,继续低头吃食,又倒满,跟大家干了一碗。

“金爷的酒,喝得多醉都不会头疼的……赵伯,你这身本事,世间少有,虽然我跟你接触不多,我看得出,你也是个极精明的人,绝不止是一介武夫,为什么能死心塌地给七爷卖命?”虎禅像是吃饱喝足了,喘口气,望着天,风清月朗。

“不是七爷,是为咱家,因为都把我当一家人。”赵伯答案很简单。

“嗯,知道了。”虎禅依然望天,也不知道心里想的什么。

“西天落日残阳照,我归心似箭恨路遥,清风啊……快载上将军的马儿跑,清风啊……快将我归来的信儿捎,白云啊……快缠住落日无情的脚,白云啊……快托起夕阳下沉的腰……盼心燃,归心焦……”虎禅忽然开腔,唱起了梆子,一向清亮的嗓门,遭疲惫浸过,被烈酒割过,第一次蹭出了嘶哑的苍凉。

“我爱你,爱着你,就像……哎哟!”喀纳斯也凑热闹哼歌,被卫峰一巴掌拍脑门上。

次日清晨,虎禅大肿脸上,又多戴了个黑眼圈,熊猫一般来到华盛商会门口,没多说话,钻进了车里。

“虎禅,你怎么不去见小颐最后一面。”乾爷很是奇怪。

“见不得,我害怕。”虎禅低下头,乾爷见虎禅如此,便向送行的众人挥挥手,只自己一人与虎禅共乘一车。

“虎禅,难受就别憋着,号两声,这车上就咱俩,别人听不见。”乾爷见虎禅这般,心里甚是难过。

“我在书上看到过,说人死了哭不得,哭了会绊着魂走不安的……昨晚上我就试着哭,憋了半天,憋不出半滴眼泪,发发声,又发觉实在太难听,罢了。”虎禅看起来,犹如与人交手前般冷静。

车窗里,撒出漫天纸钱,虎禅忽然想,倘若下面的人真能用得着这钱,这钱和人民币的汇率是多少,要撒多少、烧多少才够姐姐挥霍?

“不对!乾爷,这是去哪?”虎禅猛地想起,为何不送回山西老家,安葬在自家坟地里。

“去火葬场,小颐交代过,自己一辈子算尽了心机,死后让她和光同尘。”乾爷轻抚虎禅的头发,虎禅死死咬住的牙关,挤出了呜咽。

“那么,火化后,让我端骨灰盒,我最合适。”虎禅一字一句地吐出来。

火葬场里,虎禅离火化的大屋子很远,在专用于烧衣物与纸钱的空地上,收拾着小颐生前的衣物。虎禅拿起身边一根三米来长、前头带着尖钩、黑黝黝的大铁钎,扒拉着火堆,一件件衣服烧掉,被烟熏得泪如雨下。

这大铁钎多数人都不大爱碰,据说是从前火葬场技术还不大好的时候,用来钩破尸体肚子的家什。

回头看看火化的大房子,一阵青烟冒起,随风散去。虎禅苦笑一下。

“要是谁心里有过不去的坎,真该来火葬场看看。”虎禅自言自语。

好不容易都烧个精光,熏得面黑眼红,虎禅脱下自己脏兮兮的运动背心,也扔到火堆里。

“给,你们看,这头盖骨我给你们保存好了。”烧尸工开了骨灰盒,拨弄一块圆弧状的灰色骨骼,虎禅快手拿过骨灰盒盖子,立刻盖上,红绸布一裹,抱在怀中,忽然发起呆来。

“怎么了?”七爷见虎禅愣着,怕这孩子走了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