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大尼央还不至于傻到看不出自己是多余的人;但是他还不很熟悉上流社会的礼数;一个人来到他勉强认识的人中间,打扰了与他无关的谈话,陷入的那种尴尬处境,他还不会很巧妙地摆脱掉。因此他心里在寻找一种尽可能显得不那么笨拙的办法离开,恰巧这时候他注意到阿拉密斯的手绢掉了下来,而且显然是出于无心地踩在上面;他觉得弥补自己失礼的机会来了,于是弯下腰,不管火枪手多么使劲踩住不放,还是以他能找到的最优雅的姿势从火枪手的脚底下把手绢拉了出来。一边奉还给火枪手,一边说:
“这儿有一条手绢,先生,我想您丢了一定会感到遗憾的。”
手绢确实绣得很华丽,一只角上还绣着冠冕和纹章。阿拉密斯脸涨得通红,与其说是从加斯科尼人手里把手绢接过去,还不如说是夺了过去。
“哈!哈!”卫士中的一个叫起来,“守口如瓶的阿拉密斯,你以后还要说你跟德·布瓦—特拉西夫人关系不好吗?这位可爱的夫人跟你亲热得连自己的手绢都借给你了。”
阿拉密斯朝达尔大尼央看了一眼,用的那种目光让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自己刚给自己招来一个死敌;接着阿拉密斯又恢复了过分温柔的表情。
“你们弄错了,先生们,”他说,“这条手绢不是我的,我不知道这位先生为什么会想到把它交给我,而不是交给你们中间的一个。能为我说的话作证的是我的手绢,它当然在我的口袋里。”
说到这儿,他掏出了自己的手绢,这条手绢也非常雅致,是上等细麻布的,虽然在当时细麻布很贵,不过这条手绢没有绣花,没有纹章,仅仅有一个姓名起首字母组成的图案作为装饰,是手绢主人的姓名起首字母组成的图案。
这一次达尔大尼央没有吭气,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但是阿拉密斯的朋友们并没有被他否认的话说服,他们中间的一个装出一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年轻的火枪手说:
“如果情况确实像你所说的,我亲爱的阿拉密斯,我就不得不向你讨回它;因为,你也知道,布瓦—特拉西是我的知交,我不愿意有人拿他妻子的东西来炫耀自己。”
“你这个要求提得很不妥当,”阿拉密斯说,“就内容来说,我承认你的要求是正确的,但同时我也因为你提出要求所采用的方式而要加以拒绝。”
“事实上,”达尔大尼央战战兢兢地大着胆子说,“我没有看见手绢从阿拉密斯先生口袋里掉出来。他的脚踩在上面,仅此而已;我当时想,既然他的脚踩在上面,手绢一定是他的。”
“您弄错了,我亲爱的先生,”阿拉密斯冷冰冰地回答,对达尔大尼央改正过错的表示毫不领情。
阿拉密斯接着朝自称是布瓦—特拉西的朋友的那个卫士转过身去,继续说:
“况且,我考虑到,我亲爱的布瓦—特拉西的知交,我也是他的朋友,而且交情并不比你浅;因此严格地说,这条手绢可以是从我的口袋里掉出来的,同样也可以是从你的口袋里掉出来的。”
“不是的,我以人格担保!”陛下的卫士叫了起来。
“你以你的人格来发誓,我呢,我以我的荣誉发誓,我们两人中间显然有一个人在说谎。好,让我们想个更好的办法,蒙塔朗,让我们每人拿半条。”
“半条手绢?”
“是的。”
“好主意,”另外两个卫士嚷了起来,“所罗门王的审判。没错儿,阿拉密斯,你满脑子都是智慧。”
年轻人都哈哈大笑,我们也想象得到,事情不会有别的结果。过了一会儿,谈话停止了,在友好地握过手以后,三个卫士朝他们的房间走去,阿拉密斯也朝自己的方向走去。
“跟这个高尚的人和解的时机到啦,”达尔大尼央心里想;在这场谈话的整个后半部分时间里,他一直略微离开一些站在一边。他怀着这个美好的愿望走近阿拉密斯,阿拉密斯已经离开,根本没有注意他。
“先生,”他对阿拉密斯说,“我希望您能原谅我。”
“啊!先生,”阿拉密斯打断他的话,说,“请允许我向您指出,您在今天的这个场合里的表现,不像个高尚的人所应有的表现。”
“什么,先生!”达尔大尼央叫了起来,“您认为……”
“我认为,先生,您不是一个傻瓜;尽管您从加斯科尼来,您还是清清楚楚地知道别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踩在手绢上。见鬼!巴黎的街道又不是用亚麻布铺成的。”
“先生,您企图侮辱我是大错而特错了,”达尔大尼央说,他的喜欢争吵的天性开始压倒了他的和解的决心,“不错,我是来自加斯科尼;既然您已经知道,我也用不着告诉您,加斯科尼人是不大有耐心的;因此他们道过一次歉,哪怕是为了一件蠢事道过一次歉,他们也相信他们所做的已经比他们应该做的多了一半。”
“先生,我对您这么说,”阿拉密斯回答,“我决不是为了找碴儿跟您吵架。谢天谢地!我不是一个好斗的人,我当火枪手仅仅是暂时性的,我只有在我被逼得非打架不可的时候,才跟人打架,而且总是极其勉强;但是这一次事情比较严重,因为是一位夫人的名誉受到了您的损害。”
“应该说,受到我们的损害,”达尔大尼央叫了起来。
“您为什么那么笨,把手绢交给我?”
“您为什么那么笨,让它掉出来?”
“我说过,我再重复一遍,先生,这条手绢不是从我的口袋里掉出来的。”
“好呀,您说了两次谎,先生,因为我看见它掉出来的!”
“啊!您竟用这种口气说话,加斯科尼人先生!好吧,我要教教您怎么做人。”
“我呢,我要送您回去做您的弥撒,神父先生!请拔出剑来吧,就是现在。”
“请别拔,我的漂亮朋友;至少别在这儿。您没有看见我们是在代吉荣府的对面吗?那里面全是红衣主教的亲信。谁能向我保证不是法座派您来替他取我的脑袋的呢?可笑的是我十分珍惜我的这颗脑袋,因为我觉得它配我的肩膀再合适没有了。因此我要宰了您,您放心好了,不过在一个偏僻、幽静的地方慢慢地宰,在那里您就不可能拿您的死来向任何人夸耀了。”
“我同意,不过您别太自信了;带好您的手绢,不管它是不是您的,也许您有机会用上它。”
“先生是加斯科尼人?”阿拉密斯问。
“是的。为慎重起见,先生不推迟碰头的时间吗?”
“慎重,先生,对火枪手来说是一种无益的美德,这我知道,但是对教会里的人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我当火枪手只是暂时性的,所以我坚持要慎重行事。两点钟,我将荣幸地在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等您。在那里我再把合适的地点告诉您。”
两个年轻人互相行完礼以后,阿拉密斯沿着向上通往卢森堡宫的那条街走去,达尔大尼央呢,他看见时候已经不早,就朝赤足加尔默罗会修道院的方向走去。他一边走,一边心里想:
“可以肯定我再也不能死里逃生了;但是我如果被杀死,至少也是被一个火枪手杀死的。”
加尔默罗会,一称“圣衣会”。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12世纪中叶创建于巴勒斯坦的加尔默罗山,故名。会规严密,会士持守苦行、缄默不语、与世隔绝。后分“住院会”和“保守会”两派,前者可穿鞋,后者赤脚或穿草履。赤足加尔默罗会指后者。
所罗门王,古代以色列王国国王(公元前10世纪)。《圣经·撒母耳记》记载,所罗门智慧过人,有二妇女讼于所罗门前,争夺一婴儿,各称自己是婴儿的生母。所罗门佯命将婴儿劈成两半,分与二人。一妇同意,另一妇坚决反对。所罗门乃断定后者是婴儿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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