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的阴沉与家庭生活的欢乐,在芬尼县法院的四楼相容并存。说其阴沉是因为监狱就设在法院大楼的四层;说其欢乐是因为警长公寓也位于同一楼层,那是一处挺舒适的公寓,与监狱只隔着一道铁门和一条短短的走廊。
一九六〇年一月,住在警长公寓里的不是警长一家,而是副警长温德尔和他的妻子约瑟芬·迈耶(“约茜”)。迈耶夫妇结婚已经二十多年了,两个人外貌非常相似:高大魁梧的身材,宽宽的手掌,方形面庞,安详,和善——这最后一项特征在迈耶太太的身上体现得最明显,她是位性格直率、讲究实际的女人,然而却有一种不易捉摸的平和从容,令她光彩照人。作为副警长的助手,她每日的工作时间可谓漫长:早晨五点钟起床读一章《圣经》,晚上十点钟上床睡觉,这期间她要为犯人们洗衣做饭、缝缝补补,要精心照顾丈夫起居,还要打扫五个房间的公寓。室内的摆设都是从旧家具店东拼西凑来的,软软的椅子、鼓鼓囊囊的坐垫和乳白色的丝织窗帘。迈耶夫妇有个女儿,是他们唯一的孩子,已经结婚,住在堪萨斯城,因此这套公寓里就只住着他们,拿迈耶太太的话来说更确切:“除非女牢里碰巧关了犯人,否则就只有我们了。”
监狱共有六间牢房,第六间专门是用来关女囚的,与其他牢房分开。这间屋子在警长公寓旁——实际上,它就紧邻着迈耶夫妇的厨房。“但是,”约茜·迈耶说,“我并不担心。我很愿意有个伴儿,这样我在厨房干活儿时也能有人聊聊天。大多数女囚只会令你为她们感到难过,都是和丈夫或情人之间的问题。但希科克和史密斯就不同了。据我所知,佩里·史密斯是第一个住进女牢里的男人。原因在于警长希望在审判之前把他和希科克隔开。他们被带进监狱的那天下午,我做了六个苹果派,烤了一些面包,一面烤,一面注视着广场上的情况。我厨房的窗户正好可以俯瞰广场,你找不到比那儿更好的视角了。我不知道到底聚集了多少人,但是我猜几百人还是有的,等着看杀害了克拉特一家的凶手。我从未与克拉特家的人打过交道,但从我听到的一切看,他们一定是非常好的人。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是很难被宽恕的,我知道温德尔担心人们看到希科克和史密斯时会有所举动,他担心有人会攻击他们。所以当我看见车队到达时,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我看见所有的记者都在跑着、推搡着,但是那时已经过了六点,天黑了,有点儿冷,有一半人已经放弃,回家去了。留下来的人连嘘声都没有,只是直勾勾地盯着看。
“后来,当他们把两个年轻人带上楼时,我第一个看见的是希科克。他穿着一条薄薄的夏天裤子和一件旧的棉布衬衫。想想看那天有多冷,他没得肺炎真叫人吃惊。他看起来完全是一副病歪歪的样子,脸色苍白得像个鬼魂。哦,那当然够他受的了:被一群陌生人盯着,不得不在他们中间走过,而他们知道你是谁,干了什么。接着他们带上来史密斯。我已经给他们在牢房里准备好晚餐:热汤、咖啡、三明治和苹果派。通常我们每天只提供两顿饭,七点半早餐,下午四点半主餐。但是我不想让他们空着肚子上床;在我看来,不吃饭就睡觉一定会令他们感觉很糟糕。但是,当我用托盘给史密斯送去晚饭时,他说他不饿。他当时正透过女牢的窗户向外张望,背对着我。从那扇窗户看到的景象和我从厨房窗户看到的一样:树木、广场和屋顶。我对他说:‘喝点儿汤吧,是蔬菜汤,不是用罐头做的,我亲手做的,派也是我亲手做的。’大概一个小时后,我回去取托盘时发现他一口也没吃。他仍旧站在窗户前,好像一直没有动过似的。外面正下着雪,我记得我告诉他那是今年的第一场雪,在此之前,我们刚好过了一个漫长而美好的秋天。而现在雪来了。后来,我问他有没有什么特别爱吃的,第二天我会试着替他做。他终于转过身来,看着我,一副怀疑的表情,好像我是在寻他开心。然后他说起了一部电影,声音很低,简直像说悄悄话似的。他想知道我看没看过那部电影。我忘了叫什么名字,反正我没看过,我一向很少看电影的。他说那部电影是《圣经》上的故事,有一幕场景是一个男人被人从阳台上扔下去,一群狂暴的男人和女人把他撕成了碎片。他说那就是当他看见法院广场上的人群时脑子里想到的场面。这也可能发生在他身上,他说这吓得他胃疼,这就是他不能吃饭的原因。当然他错了,我对他说,尽管他干出了那种事,但没有人想伤害他,这儿的人是不会那么做的。
“我们谈了一会儿,他很腼腆,但是过了一会儿他说:‘有一样东西我最喜欢吃,西班牙米饭。’于是我答应给他做,他像是笑了,我立时感到,嗯,他不是我见过的最坏的年轻人。那天晚上,上床睡觉时,我对我丈夫说了我的看法。但是温德尔嗤之以鼻。他是最早到达犯罪现场的人之一。他说要是我也在克拉特家的凶杀现场就好了,那样就能判断出史密斯先生和他的朋友希科克是多么‘温和’。他说他们在挖出你心脏的时候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这倒是真的,毕竟是四条人命呢。我躺着睡不着,一直在想他们俩的良心是否会受谴责——只要想一想那四座坟墓。”
一个月过去了,又一个月过去了。有一段时间几乎每天下雪,大雪给褐色的麦乡披上了银装,城里的街道上也堆起了厚厚的一层,显得那样寂静。
女囚室窗外有棵榆树,树上压着沉沉的积雪,顶端的树枝刚好伸到窗前。几只松鼠就生活在这棵榆树上。数周来,佩里每天用吃剩的早餐引诱它们,其中一只终于从树枝跳到了窗台上,通过铁栏杆钻入牢内。这是一只雄性松鼠,长着一身红褐色的毛。佩里给它起名叫“红”,不久红便在牢里住了下来,很明显它愿意分担它朋友的牢狱生活。佩里教会它几个小花招:玩纸球、作揖、往佩里肩膀上跳。所有这些都有助于打发时间,然而犯人仍然有大量的时间要消磨。他不准阅读报纸,迈耶太太借给他的那些旧杂志——《好管家》和《麦考斯》,他已经看倦了。但他还是尽量找事做:用指甲锉修指甲,磨得指甲发出柔软光滑的粉红光泽;一遍又一遍地梳理他那用洗发水洗过的、散发着香味的头发;一天刷三到四次牙,还频繁地刮脸洗澡。他的牢房里有一只抽水马桶、一个淋浴隔间、一张帆布床、一把椅子和一张桌子,他把这些物品收拾得和他一样干净整洁。有一次,迈耶太太的一句赞美令他感到骄傲。“瞧!”她指着他的床铺说,“那毯子铺得多么平整,简直可以在上面滚硬币了。”不过他大部分醒着的时间还是在桌边度过的,他在桌上吃早饭,坐在桌边为红画素描、画花、画耶稣、画想象中女人的面孔和身体;他也在这张桌上像记日记似的在廉价的格子纸上记下每天发生的事情。
一月七日,星期四。杜威来了,带来几包香烟,还带了一份打印的供词文件让我签字。我拒绝了。
这份长达七十八页的“供词”是由佩里对芬尼县法院书记官口述的,重新叙述了一遍他早先对艾尔文·杜威和克拉伦斯·邓茨的坦白。在回忆那天与佩里的会面时,杜威说,佩里拒绝在供词上签字令他很吃惊。“但这不重要,我可以在法庭上证实他对邓茨和我的坦白。当然,还在拉斯维加斯的时候,希科克就已经在供词上签字了,他的供词里说四个人都是史密斯杀的。不过我实很费解,我问佩里为什么改变了主意。他说:‘除了两个细节,我供词中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如果你让我改过来,我就签字。’嗯,我能猜出来他指的是什么。因为他与希科克的供词之间唯一重大的差别就是他否认四个人全是他杀的。在那之前,他一直发誓说,希科克杀了南希和她母亲。”
“果然被我猜中!他正是要承认希科克说的是真话,正是他,佩里·史密斯,开枪杀了克拉特一家。他说之所以撒谎,用他的话说,是因为‘我想让迪克承认他是个胆小鬼。他的胆子吓破了一地。’他之所以要把记录改过来,倒不是他对希科克突发善心,而是考虑到希科克的父母。他说他为迪克的母亲感到难过,他说:‘她的确是一个心肠很好的人。如果知道扣动扳机的不是迪克,对她而言会是个安慰。虽然没有迪克就不会发生这件事,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这主要是他的错,但事实是:我杀了他们。’但是我不太相信他的话,至少没有因此准许他改变供词。所以我说,我们并不根据史密斯的正式坦白来断案。有没有都一样,我们已有足够的证据,够他们受十次绞刑的。”
令杜威信心大增的因素有很多:其一,他们找到了凶手从克拉特家偷走、后来在墨西哥城处理掉的收音机和望远镜。(堪萨斯州调查局警探哈罗德·奈特地飞赴墨西哥城,在一家典当行里找到的。)此外,史密斯在供词中还昭示出其他一些有效物证的所在。“我们冲上公路,向东狂奔。”在描述他和希科克逃离谋杀现场之后的经历时,他说,“迪克开着车,快得像发了疯似的。我想我们俩当时都非常兴奋,至少我是这样。非常兴奋,同时又非常放松。我们俩都忍不住放声大笑;突然间整件事看起来非常可笑,我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如此。但是枪上还滴着血,我的衣服上也溅了血点,就连头发里都有。所以我们拐向一条乡村小路,开出去大约八英里,然后在一片能听见狼嗥的草原上停了下来。我们抽了根烟,迪克不断地拿刚才发生的事开玩笑。我从车里出来,从水箱里舀了点儿水,把血迹从枪上冲掉。我用迪克的猎刀在地上挖了个坑——我就是用这把刀杀了克拉特先生——把空弹壳和剩下的尼龙绳、胶带都埋在里面。此后,我们把车开上第八十三号国道,又继续往东开往堪萨斯城和奥莱西。大概天亮前后,迪克在一处可以野餐的地方停了车,他们称那儿是休息区,在那儿可以生火。我们生了堆火,开始烧东西。手套、衬衫什么的。迪克说他希望能烤头牛吃,他说自己从未这么饿过。到达奥莱西的时候差不多已是晌午了。迪克把我送到旅馆,然后开车回家和家里人一起吃周日午饭。是的,他随身带着那把刀,还有枪。”
堪萨斯州调查局的警探搜查了希科克家,在一个装钓具的盒子里找到了那把刀,而那支枪被漫不经心地立放在厨房的墙边。(希科克的父亲拒绝相信他儿子参与了一起“如此可怕的犯罪”,他坚持说那支枪从十一月初以来,从未离开过他家,因此不可能是杀人凶器。)至于空弹壳、绳子和胶带则是在一位名叫维吉尔·佩兹的公路局工人的帮助下找到的。维吉尔在佩里·史密斯指认的那片地区开着推土机,一寸一寸地挖,最终找到了空弹壳等物证。这样,证据就齐全了,堪萨斯州调查局已经使案件成为不可动摇的铁案;而且,检测表明,这些空弹壳就来自于希科克的枪,而残存的绳子和胶带也与加之于受害者的相一致。
一月十一日,星期一。来了一位律师,弗莱明先生,是个戴着红色领带的老头儿。
由于被告表示没钱给自己请律师,罗兰·h.塔特法官指派了两位当地的律师担任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分别是阿瑟·弗莱明先生和哈里森·史密斯先生。七十一岁的弗莱明先生是加登城前任市长,矮矮的个子,外表并不引人注目,却系着一条惹眼的领带。他曾推拒此一任命。“我不想为他们辩护,”他对法官说,“但是如果法庭认为此项任命适当,我别无选择。”希科克的律师哈里森·史密斯四十五岁,六英尺高,爱玩高尔夫球,是位热忱的慈善互助会会员。他以优雅的风度接受了任命:“总归要有人去做。我会尽我最大努力。不过我认为这会令我在这一地区不受欢迎。”
一月十五日,星期五。迈耶太太在厨房里放收音机,我听广播说县检察官要力争判我们死刑。“富人从来都不会被绞死,上绞刑架的都是穷人和无依无靠的人。”
检察官杜安·韦斯特是个雄心勃勃、仪表堂堂的年轻人,虽然只有二十八岁,但看上去却像是四五十岁的人。对记者发表声明时,他说:“本案一旦递交陪审团,我将请求陪审团宣布他们有罪,判处他们死刑;如果被告回避陪审团的审理而直接向法官承认有罪,我也会请求法官判他们死刑。我早已了解,作这个决定必将成为我的职责,但此项决定也并非轻率而为。我觉得,鉴于罪犯如此凶残且明显缺乏对受害者的怜悯,因此唯一能够绝对保护公众的方式就是判处被告死刑。因为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最终未获得假释的,在堪萨斯州根本不存在。实际上,被判处终身监禁的人平均服刑时间都不到十五年,就被假释了。”
一月二十日,星期三。要我就克利福德·沃克案作谎言测试。
与克拉特案相似、多人遇害的这类谋杀案会引起各地执法人员的兴趣,对于那些正在调查类似悬案的警探来说就更有吸引力。因为一起神秘案件的真相大白常常会促成另一起案件的侦破。对加登城事件大有兴趣的众多警官中,有一位是佛罗里达州萨拉索塔县的警长。该县有个渔村叫奥斯伯雷,离塔姆帕城不远。在克拉特惨案发生仅仅一个多月后,就在此渔村附近的一座荒僻牧场上,也有四个人惨遭杀害。正是圣诞节那天,史密斯在迈阿密的一张报纸上读到过的报道。受害者也是一家四口:年轻的克利福德·沃克夫妇和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均是被人用猎枪射穿头部致死。由于克拉特案的凶手在十二月十九日夜间,也就是沃克案案发当天,在塔拉哈西旅馆过夜,管理奥斯伯雷的警长在没有其他任何线索的情况下,自然急于提审史密斯和希科克,并令他们接受测谎。希科克同意了,史密斯也同意,而且他还对堪萨斯州当局说:“我那时就曾对迪克说,我敢打赌,不管是谁干的,此人一定读到过堪萨斯州发生的案件,是一个疯子。”测试的结果证明不是他们干的,这令奥斯伯雷的警长甚至杜威在内都大为沮丧。杜威并不相信世界上有这样意外的巧合。但至今,谋杀沃克一家的凶手仍然逍遥法外。
一月三十一日,星期天。迪克的父亲来这儿看望他。看见他从我门前走过时,我跟他打了声招呼,但他一声不吭地走了过去,好像没听见我说话似的。从迈耶太太那儿得知希科克太太没来是因为她感觉太伤心了,不想来。雪下得真够狠。昨晚做梦梦到我和爸爸在阿拉斯加——醒来时身下是一滩冰凉的尿水!
希科克先生和他儿子在一起待了三个小时。后来他冒雪向加登城火车站走去。这个筋疲力尽的老人弯着腰,被癌症折磨得形容憔悴、消瘦不堪。他也只有几个月可活了。在车站等回家的火车时,希科克先生对记者说:“我已经看过迪克了,唉,我们谈了很久。我敢向你保证,案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也不像报纸上写的那样。这两个孩子去那所房子的时候并没打算行凶。至少我儿子不想。他也许有些地方很坏,但还不至于坏到那个地步。史密斯才是。迪克说当史密斯攻击那人(克拉特先生)、割断他喉咙的时候,他并不知情,他甚至不在那间屋子里。他是在听见搏斗声后才跑进去的。虽然迪克当时拿着枪,但他说:‘史密斯一把抢过枪,一下子就把那人的脑袋打开花了。’他说:‘爸爸,我本来应该夺回枪,打死史密斯。在他杀死其他人之前打死他。如果我那么做了,我的处境会比现在好很多。’我觉得他也应该那么做。但按照现在人们的想法,他是没有机会了。他们俩都要被绞死。”他的眼睛显得疲惫、沮丧,他补充说:“自己的儿子上绞刑架,知道他将被绞死,没有比这更难受的了。”
不论是佩里·史密斯的父亲,还是他姐姐,都没有给他写信或来看望他。特克斯·约翰·史密斯据说正在阿拉斯加的什么地方寻找金矿,尽管警方花了很大力气,但还是没能找到他。他姐姐对调查人员说她害怕弟弟,请他们不要告诉他自己目前的住址。(得知姐姐的话,史密斯微微一笑,说:“我真希望那天晚上她也在那间房子里。那该是多么可爱的一幕啊!”)
除了松鼠,除了迈耶夫妇,除了偶尔来和他谈话的律师弗莱明先生,佩里经常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他思念迪克。有一天他在自制的日记本上写他“经常想起迪克”。自被捕以来,他一直没机会和迪克说说话。除自由外,和迪克说说话,再次和迪克在一起,这正是他最想要的。迪克不是他曾认为的“硬汉”——“独断”、“有男人气概”,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实际上他“相当脆弱、浅薄”,是个“胆小鬼”。然而,此时,在全世界所有的人里,和他最亲密的却是这个人,因为至少他们是同一类人,都是该隐的兄弟。和他分开后,佩里觉得“孤零零的,一切都要靠自己。一个遍体鳞伤的人,只有疯子才会理睬”。
然而二月中旬的一天早晨,佩里收到了一封信,邮戳是马萨诸塞州里丁镇的。信的内容如下:
亲爱的佩里,得知你现在的境遇,我很难过。我决定写信给你,让你知道我还记得你,并且愿意尽我所能地帮助你。怕你一时想不起我的名字——唐·卡利范,我随信附寄一张我们相识时的照片。最初当我在报纸上读到你的消息时,我深感震惊,后来就开始回忆我们相识的那些日子。虽然我们从来不是亲密的朋友,但我在军中认识的人里,对你印象却是最深。大约是一九五一年的秋天吧,你被分派到华盛顿李维斯堡的第七六一工兵轻装备连。你个子很矮(我也不比你高多少),但身体强壮,长着一头浓密的黑发,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因为你曾在阿拉斯加生活过,不少人都称你是“爱斯基摩人”。
我最先想起来的就是长官视察连队那件事,当时要求所有的手提箱都要打开检查。我记得所有的手提箱都是整整齐齐的,你的也是一样,但是你的里面贴了几张性感女郎。我们都认为你要有麻烦了。但来视察的长官却没在意,检查结束后,他根本没有追究此事。我们当时都认为你真是个勇敢的家伙。我还记得,你台球打得很好,直到现在我还能想象出你在连队台球室里打台球的样子。你还是连里最出色的卡车司机之一。你还记得那次部队野营时咱俩的遭遇吗?在冬季的一次演习中,我们负责测定卡车在野外的耐用程度。我们连队的卡车是没有暖气的,驾驶室里经常很冷。我记得你在车座的地板上挖了一个窟窿,好让发动机的热气进到驾驶室里。我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在我的印象里,“毁坏”军队财物是犯罪,你有可能因此受到严厉的惩罚。我当时是新兵,一点儿纪律都不敢犯。但是我还记得当我为此而担心的时候(同时还挨着冻),你却咧嘴一笑(你一定很暖和)。我记得你买过一辆摩托车,还模模糊糊地记得你好像还出了点儿事。被警察追?撞了车?不管是什么,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你身上狂野的一面。我的回忆有些地方可能不对;毕竟那是八年前的事了,而我和你在一起只有八个月。不过在我的记忆里,我们俩相处得很好,我很喜欢你。你看起来总是兴高采烈、很神气的样子,你擅长部队的活儿,我不记得你发过多少牢骚。当然,那时你不安分的性格就很明显了,只是我从来没注意到。但现在你的确有麻烦了。我试图想象出你现在的处境,你在想些什么。我第一次读到你的消息时惊得瞠目结舌,我真是那样。后来我放下报纸,想去考虑其他事情,但却总是想起你,我不能用遗忘来安慰自己。我现在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或者说我在为此而努力,但过去我并不是这样。以前我脑子里只想着那些对我自己最重要的小事,我从未考虑过死亡或者来世的事情。我的生活太热闹:买车、上大学、约会,等等。后来,我弟弟在十七岁那年得白血病死了。我现在经常在想,在他知道自己不久即将离开人世的时候,心里在想些什么。现在我想起了你,我也想知道你在想些什么。在我弟弟去世前的几个星期里,我不知道该和他说些什么;但是现在我知道我该说什么。这就是我给你写信的原因:因为上帝创造了你,也创造了我,他爱你,就如同他爱我。就我们所知的上帝意旨来看,你所遭遇的灾难,将来我也可能遇到。
你的朋友
唐·卡利范
虽然对这个名字毫无印象,但佩里立刻认出了照片上那个剪着平头、眼睛圆亮而真挚的年轻士兵。这封信他读了许多遍。尽管他认为其中有关宗教的启示没有说服力,(“我尝试过信教,但是我不相信,我无法相信,假装是没有用的。”)但这封信还是令他非常激动。有人主动要帮助他,一个明智而值得尊敬的人,一个曾经认识他、喜欢过他的人,一个署名为朋友的人。他怀着感激的心情,迫不及待地提笔写下回信:“亲爱的唐,我当然还记得唐·卡利范……”
希科克的牢房没有窗户,他的牢门面对着其他牢房,中间隔着一条宽大的走廊。但是他并不孤独,有许多人和他说话:酒鬼、造假币的、打老婆的以及墨西哥流浪汉。迪克凭借“铁窗硬汉”式的满不在乎以及说不完的风流韵事和荤笑话赢得了一般狱友们的欢心。(不过有一个人不吃这一套,一个老头儿,见了迪克就冲着他大喊:“凶手!凶手!”还用一桶脏水把他泼成了落汤鸡。)
表面上,希科克完全是个无忧无虑的年轻人。在睡觉或找人搭讪之余,他就躺在床上抽抽烟、嚼嚼口香糖、翻翻体育杂志或者平装本的恐怖小说。他经常躺在床上一边吹口哨——最爱的曲子是《你一定曾是美丽的宝贝》、《去往水牛城》——一边盯着天花板上那盏不分昼夜都亮着的灯泡。他憎恨灯泡单调的监视,它不但打扰他睡觉,而且还威胁到他心中的秘密计划——越狱。事实上,他并不像表面上那样无忧无虑、那样顺服;他想尽一切办法避免“到绞刑架上荡秋千”。他知道这次审判——任何堪萨斯州的审判都是如此——他避免不了这样的结局。因此他下定决心要“越狱,抢一辆汽车,扬尘而去”。但是首先他必须有一件武器。有几个星期,他一直在自制武器:一把“尖刀”,一把类似冰锥的利刃,从副警长迈耶的肩胛骨捅进去一定可以致命。他做这把刀的材料——一块木头和一段硬铁丝——是从一把偷藏起来的马桶刷上拆下来的,后来一直藏到床铺底下。每当深夜,四周只有鼾声、咳嗽声以及从漆黑小镇传来的圣达菲火车站的汽笛声时,他就开始在牢房的水泥地面上磨铁丝。一边磨,一边心中谋划。
希科克高中毕业后的那年冬天,他曾靠搭车跑遍了堪萨斯州和科罗拉多州。“我当时在找工作。有一次我搭上一辆卡车,司机和我起了一点儿小争执,实际没有什么原因,但是他却揍了我一顿,撵我下了车,把我一个人留在高高的落基山上。天下着雨夹雪,我的鼻子血流不止。后来我在一处树林斜坡发现了许多消夏用的小木屋,因为是冬天,所以全都锁着。我进入其中一间,里面有烧火用的木头和罐头食品,甚至还有威士忌。我在里面住了一个星期,虽然鼻子很疼、眼睛青肿,但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之一。雪停后,太阳出来了。我从未见过那么美的天空,就像在墨西哥一样,如果墨西哥也有冬天的话。我又搜查了其他几座屋子,找到一些烟熏火腿、一台收音机和一支步枪。那枪太棒了!我每天都背着出去,阳光照在我的脸上,那感觉太好了。我觉得自己就像‘人猿泰山’。每天晚上,我吃完豆子和煎火腿,钻进火堆旁的毯子,听着收音机播放的音乐渐渐入睡。那附近没有人来,我敢打赌,我可以住到开春。”如果越狱成功,迪克打算去重温旧梦:前往科罗拉多的深山里,到那里找间小屋藏到春天(当然是单独行动,他才不考虑佩里的前途呢)。一想到这田园般的生活,他磨铁丝的劲头就更大了,终于把它磨成了一支光滑的极为锋利的锥子。
三月十日,星期四。警长突袭搜查了所有牢房,在迪克的床铺底下找到一把小刀。我想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微笑)
实际上,佩里并不认为这是一件可笑的事,因为挥舞着一件危险武器的迪克,可能对他心中正在盘算的计划发挥决定性的作用。几个星期过去了,佩里已经熟悉了法院广场内的一切动静、附近出现的常客及其生活习惯。例如,那两只瘦弱的灰色公猫每天傍晚都要出现在法院广场上,四处巡视,不时停下来检查停放在那里的汽车。最初这令佩里迷惑不解,直到迈耶太太给他解释了一番,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两只猫是在找车头护栅上的死鸟。此后,一看到猫出来活动,他心中就一阵绞痛:“因为我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像它们一样。我是他们的同类。”
佩里越来越留意到广场上的一个人,那是一位精力充沛、腰杆挺直的绅士,银灰色的头发像无沿便帽一样盖在头顶;他脸型宽大,下巴坚实,不说话时看起来似乎不好相处;嘴角的纹路很深,下垂的眼角显得很阴郁——整体看来非常严厉。但实际上,这个印象至少部分是错误的,因为佩里时不时地瞥见他停下脚步和其他人说话,一副谈笑风生的样子,看起来轻松、快乐、宽厚。“人们可以从这种人身上看到人情味”,这是一种重要的品质,因为此人正是第三十二司法区法官罗兰·h.塔特,他将主持堪萨斯州对史密斯和希科克的审判。佩里后来才知道,塔特是西堪萨斯地区一位家喻户晓、人人敬畏的名人。他很富有,养了许多马,拥有一大片田产,据说他的妻子非常漂亮。他有两个儿子,但是小儿子已经夭折了,这个悲剧令法官夫妇极为悲痛,于是他们把一个因案出庭的无家可归的弃儿收为养子。“这么说他心肠很软,”有一次佩里对迈耶太太说,“也许他能给我们一个机会。”
但那并不是佩里真实的想法。他相信自己给唐·卡利范的信中所写的——他们现在经常通信——他的犯罪行为是“不可饶恕的”,他注定要“爬上那十三级台阶”。然而,他并没有完全放弃希望,因为他也计划越狱。他的希望寄托在两个观察已久并且一直也在关注他的年轻人身上。他们一个是红头发,一个是黑头发。有时候,这两个年轻人站在广场上那棵枝条伸进牢房窗户的榆树底下,冲佩里微笑,还向他招手——至少他自己是这样想。佩里从未和他们说过话,他们总是待上一小会儿,就走开了。但是佩里却相信,这两个年轻人在一种冒险欲望的刺激下,也许会帮助他越狱。因此,他画了一张广场地图,还标示出最适合停靠“逃跑汽车”的地点。在地图下面,他写到:
我需要一把五号钢锯。除此之外,别的什么也不需要。但是你们知道一旦被抓住的后果吗(如果了解就点点头)?那也许意味着你们要在监狱里住很久。你们也有可能被杀。为了一个你们根本不认识的人。你们最好仔细想想!认真地想!另外,我怎么知道我能信任你们呢?我怎么知道你们不是耍了一个花招,把我弄出监狱,然后杀掉呢?希科克怎么办?所有的策划必须包括他在内。
佩里把这张字条折好,放在桌上,准备在两个年轻人再次出现的时候立即从窗户里扔出去。但是他们再也没有出现,他也再没有见到他们。最终他甚至怀疑那两个年轻人是不是自己臆想出来的。(一想到自己“也许不是个正常人,也许是个疯子”,佩里就感到焦虑。“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姐姐就因为我喜欢月光而笑话我。我经常躲在黑影里,偷偷地看月亮。”)不管是不是幻想,他不再去想那两个年轻人了。另外一种逃脱的办法——自杀,取代了之前的想法。虽然狱方很警惕(牢房中不准有镜子、皮带、领带或者鞋带),但他还是想出了自杀的办法。他的牢房的天花板上也有一盏昼夜通明的灯泡,但和希科克不同的是,他的牢房里还有一把扫帚,他可以用扫帚抵住灯泡直到把它拧下来。一天夜里,他梦见自己把灯泡拧了下来,用碎玻璃割腕自杀。“我觉得全部的气息和光明正在离我远去,”他后来在描述自己的感受时说,“牢房的墙壁消失了,天空呈现出来,我看到一只黄色大鸟从天而降。”
在他的一生里,从贫穷而凄惨的童年,到放荡不羁的青年时期,再到现在狱中的日子,那只巨大的黄色鹦鹉始终在佩里的梦中飞翔。它是佩里的复仇天使,替他杀死敌人,或者就像此刻,在他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刻,“它抓起我,我大概轻得就像一只小老鼠,我们上升、上升,我能看见下面的广场,人们追着、喊着,警长向我开枪。因为我自由了,所有的人都痛苦得要死,我飞啊飞啊,我比他们都要幸福。”
开庭预定在一九六〇年三月二十二日举行。在开庭前的几个星期里,辩护律师经常与被告商谈,有关变更审判地点的适当性与可行性也在讨论之列。但是弗莱明先生曾多次提醒他的当事人说:“不论审判在堪萨斯州哪一地点举行,都不会对本案产生影响。该州各地的观点都是一样的。在加登城审判对我们可能还更有利一点。这里是一个宗教信仰深固的地区,一万一千人拥有二十二座教堂。大多数牧师都反对死刑,他们认为死刑是不道德的,是违反宗教教义的;就连克拉特家的牧师同时也是他家挚友的考文牧师,也反对在本案中采取死刑。记住,我们所希望的就是挽救你们的性命。我认为这里的机会并不比别处差。”
在第一次传讯史密斯和希科克之后不久,塔特法官便接到两名被告律师提议,请求对两名被告做详细的生理与心理方面的检查。他们特别进一步请求法庭,准许堪萨斯州拉尼德安全且设备良好的州立精神病院暂时监护两名犯人,并由该院检验被告之一或两人,是否属于“精神失常、低能或白痴,以致不能理解自己的处境并提出辩护”。
拉尼德位于加登城以东一百英里。希科克的辩护律师哈里森·史密斯向法庭陈述说他已经去过该院,与医院专业人士交换了意见。“我们自己的城区内没有合格的精神病科医生。实际上,在方圆二百二十五英里的范围之内,拉尼德是唯一能找到这样的医生的地方,他们受过专业训练,可以执行重大精神状态的评估。这需要花时间,大概四到八周。但是和我商谈过的医生说他们愿意立刻开始工作;而且作为一家州立机构,它当然不会让县政府承担任何费用。”
这个提议遭到检察官特别助理洛根·格林的反对。他确信,“暂时性精神错乱”有可能成为对方(被告律师)在即将到来的审判中试图坚持的辩护词。他担心这项建议如被法庭采纳,其结果就像他在私下预测的那样,有可能导致一大堆同情被告、“治人脑子”的医生出庭作证。(“那帮家伙,总是为凶手喊冤叫屈,却从来不考虑受害者。”)他害怕出现这样的局面。格林出生于肯塔基州,是位个子矮小、性格好斗的律师。他向法庭指出,堪萨斯州有关犯人心智健全的规定,是沿用了英国古代的《麦纳顿法则》,该法律规定如果被告知道自己行为的实质,且明了这种行为是错误的,那么他在心智上就是健全的,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格林进一步指出,堪萨斯州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判断被告精神状态的医生必须具备特殊的资格,“普通医生就可以,一般行医的医生就可以胜任。法律就规定这些。每年,本县都有关于精神健全与否的听证会以决定犯人的刑罚。我们从未求助于拉尼德或者其他类似的精神病院的医生,一直都是我们自己的医生执行这类检验。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精神失常、白痴或者弱智根本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把被告送到拉尼德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是在浪费时间。”
被告的辩护律师史密斯在反驳时指出,现在的形势“远比精神健全犯人的审讯严峻得多。这涉及到两个人的生命。不管他们犯下了怎样的罪行,他们有权接受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医生的检查。精神病学,”他补充说,“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已经迅速发展起来。联邦法院已经开始将这一科学成果应用于审判罪犯。我个人认为现在正是我们在本案中应用这一学科的新见解的大好时机。”
但塔特法官似乎无意于抓住这一“大好时机”,因为就像法官的一位同事所说的那样,“塔特是那种照本宣科的律师,他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判案”;但他同时指出,“如果我是无辜的,我最希望坐在法官席上的就是他;但是如果我是有罪的,我最不希望的也是他。”实际上塔特法官也并没完全否决这项建议;相反,他按照法律的规定,任命了一个由三名加登城医生组成的委员会,授权他们裁决犯人的精神状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谈话,三位医生宣布两个犯人谁都没有精神失常。得知医生的诊断结果,佩里·史密斯说:“他们怎么知道?他们只是来取乐的。想亲耳从罪犯的嘴里听到所有可怕的细节。哦,他们听得眼睛放光呢。”希科克的律师也很恼火,他再次前往拉尼德州立医院,呼吁精神病医生免费去加登城为被告作检查。自愿承担此任务的w.米歇尔·琼斯医生,是一位非常合适的人选,虽然还不到三十岁,但已经是犯罪心理学和精神失常犯罪方面的高级专家了,他先后在欧洲和美国研读并工作多年。他同意为史密斯和希科克作检查。如果检查结果有利,他将出庭为被告作证。)
三月十四日早晨,被告的辩护律师再次求见塔特法官,这次他们请求延期开庭。这天离原定日期只剩八天了。他们的理由有二:第一,“最重要的证人”即希科克的父亲病重,无法出庭作证。第二个理由比较微妙。在过去的两个星期里,该城的商店橱窗、银行、饭店和火车站内都开始出现一些大字横写的广告,上面写着:h.w.克拉特农场大拍卖。时间:一九六〇年三月二十一日。地点:克拉特住宅。
哈里森·史密斯对法官说:“这次被害人财物大拍卖的日期恰好定在一周之后,也就是在首次开庭的前一天。这是否将不利于被告,我无法指证;但是这些广告加上报纸和电台的宣传,势必将会不断提醒该地的每一位居民,而一百五十名候选陪审员就将从他们当中产生。”
塔特法官不为所动。他否定了这项建议,未加任何评论。
年初的时候,克拉特先生的日本邻居芦田英夫已经拍卖了自己的农场设备,举家迁往内布拉斯加州。芦田那一次的拍卖算是相当成功,但也只吸引了百余名顾客。而赶来参加克拉特家拍卖的人数则超过了五千人。由于霍尔科姆的居民早预料到这次必定盛况空前,因此教会的妇女们就把克拉特家的谷仓变成了一个餐厅,准备了二百个自制的馅饼,二百五十多磅汉堡和六十多磅火腿片,但是谁也没有想到这次拍卖会竟打破了西堪萨斯地区的纪录。车辆从州内大、小城镇以及附近的俄克拉荷马、科罗拉多、得克萨斯与内布拉斯加各州源源涌进,一辆接一辆,在通往河谷农场的小路上排起了长龙。
这是自谋杀案以来,首次允许公众参观克拉特宅;这说明了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来客风尘仆仆的动机纯粹是出于好奇心。当然,那天天公也作美。到三月中旬,冬天厚厚的积雪已经融化,土地已经彻底解冻,出现了成片深及脚踝的稀泥。在土壤干燥之前,农户们没有太多的事可做。“现在地里全是烂泥,”一位农妇,比尔·兰姆齐太太说,“无论如何,也没法工作。我们想不妨开车去看看拍卖会。”实际上,那天风和日丽,已经是春天了。虽然脚下是深深的淤泥,但太阳终于露出了面容,也许是被大雪和阴云遮盖了太久,太阳看起来像是特地为这天亮相似的;克拉特先生生前栽种的梨树、苹果树,林荫路两旁的榆树,都披上了一层新绿。宅邸四周修剪整齐的草坪也是一片嫩绿,上面站满了人。妇女们急于仔细看看这座无人居住的房屋,她们纷纷从草坪上踏过,透过窗户向屋里张望,仿佛既希望又害怕看见优雅的印花窗帘后面隐藏的幽灵。
拍卖师大声叫喊,称赞着即将被拍卖的物品——拖拉机、卡车、手推车、装钉子用的木桶、大铁锤、全新木材、牛奶桶、烙铁、马掌等,凡是农场的必备品,从绳子、马具到洗羊用的清洁液与锡制洗衣盆,应有尽有。大多数人是带着低价购买到这些物品的希望来的,竞标者却羞羞答答,那磨起老茧的手不肯轻易拿出血汗钱;但是所有的东西最后都卖掉了,甚至连一串生锈的钥匙也有人买去。一个穿着浅黄色皮靴的年轻牛仔买到了凯尼恩·克拉特的“追狼车”,男孩生前经常开着这辆破车在月夜里追赶郊狼。
那天在拍卖会上负责把东西搬上搬下的有三个人:保罗·赫尔姆、维克·伊尔斯克和阿尔弗雷德·斯托克莱因,他们都曾是长期追随赫伯特·威廉·克拉特先生的忠心耿耿的雇员。帮他卖掉这些遗物是他们最后的工作,今天也是他们在河谷农场工作的最后一天了;农场已经卖给了一位俄克拉荷马州的牧场主,从此以后在这里生活和工作的将是陌生人了。随着拍卖的进行,克拉特先生那庞大的资产越来越小,直至完全清空。保罗·赫尔姆不禁忆起了这家人的葬礼,他说:“这简直就是第二次葬礼。”
最后拍卖的是畜栏中的牲口,大部分是马匹,其中包括南希那匹又肥又大、已过盛年的宝贝。开始拍卖马匹的时候已是午后,学校放学了,南希的几个同学挤在人群中观看,苏珊·基德维尔也在里面。苏珊已经收养了南希的一只无家可归的小猫,但她仍希望能给宝贝一个家,她爱这匹马,她也知道南希是多么地爱它。以前在夏天的夜晚,两个女孩经常骑在宝贝宽宽的背上,慢慢走过麦田,来到河边下到河里。宝贝在浅水处涉水,直到“我们三个清凉得像鱼儿一样”,才从水里出来。但是苏珊却没有地方养这匹马。
“五十……六十五……七十……”好久都没有人出价,似乎没有人真的想买宝贝。最后,一位门诺派农场主用七十五块钱得到宝贝,他说打算用宝贝来耕地。当他把宝贝牵出畜栏时,苏珊·基德维尔跑了过去,她向宝贝挥手,似乎想向它说声再见,但最后却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在开庭前夕,加登城《电讯报》刊登了一篇社论,其中这样写到:
有些人认为在这起轰动一时的谋杀案开庭之时,全国的目光都会聚焦在加登城。但实际并非如此。甚至就在距本城仅一百多英里的科罗拉多州,也很少有人熟知本案,他们只不过知道好像一个良善的家庭的数位成员惨遭杀害。这对全国当前的治安来说是一项隐忧。自从去年秋天克拉特一家四口遇害后,类似的谋杀案在其他地方又发生了数起。就在本案开庭前的几天时间,至少又有三起特大谋杀案登上了报纸的头条。因此,我们目前这起谋杀案不过是人们过目即忘的众多案件之一了……
或许全国的目光并不曾集中在他们身上,但是在第一次开庭的那天早晨,案件的主要参与者,从法庭书记到法官本人,都明显注意了自己的仪表风度。四位律师全都穿着崭新的西装,县检察官的大脚蹬着一双新皮鞋,每走一步都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希科克也穿着他父母送来的衣服:蓝色哔叽裤子,白衬衫,打着深蓝色的领带,显得很整洁。只有佩里·史密斯例外。他既没穿外套,也没打领带,只穿了一件无领衬衫(还是从迈耶先生那儿借来的),一条牛仔裤,裤腿卷了起来,看起来犹如出现在麦田里的海鸥,既孤独又突兀。
法庭位于芬尼县法院大楼的三层,是个普通的房间,四壁雪白,里面摆着漆成了深色的木质家具,显得阴沉而单调。旁听席的长椅大约可以容纳一百六十人。三月二十二日星期二这天上午,长椅上清一色是男性,他们均是芬尼县居民,陪审团成员将从他们中间产生。许多应招而来的人看起来并不急于入选。(其中一位陪审员候选人与另一位交谈时说:“他们不能用我。我耳朵不太好。”他的朋友,羞涩地沉默了一会儿,说:“经你这么一提醒,我的耳朵也不太好啊。”)据原来推测,组成陪审团要花好几天的时间,但结果四个小时就完成了。这个包括两名候补人员的陪审团是从前四十四名候选人中遴选出来的。其中有七人由于被告方面提出异议而被淘汰,三人应起诉方的要求以及法官的准予而退出;另外二十人或因为反对死刑,或因为承认自己已经认定被告有罪,而被解除了陪审员资格。
最终选出的十四个人里有六位农场主、一位药剂师、一位幼儿园园长、一位机场雇员、一位打井师傅、两位售货员、一位机械师以及一位保龄球馆经理。他们均已成家(数人有五个以上的子女),都是当地名教派的虔诚成员。在作誓言审查时,其中四位对法庭坦言,他们认识克拉特先生,不过不太亲密,因此不致影响他们作出公正的判断。当被问及对死刑的看法时,那位在机场工作的名叫n.l.敦南的雇员说:“要在平时,我反对死刑,但在本案中,我并不反对。”在场的许多人都认为,他这项表白显示他对此案存有成见。但敦南仍入选了。
两名被告对誓言审查的过程漠不关心。前一天,那位义务来为他们作检查的心理学家琼斯医生已经和他们各自交谈了两个多小时。在会谈结束时,他建议每人写份自传。因此,在誓言审查的那四个小时里,他俩正忙着写自传。他们坐在各自律师的对面,希科克用钢笔,史密斯用铅笔写着。
史密斯在自传中写到:
我叫佩里·埃德加·史密斯,一九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出生于内华达州埃尔克县的亨廷顿。那是一片荒野。记忆中我们家在一九二九年搬到了阿拉斯加州的朱诺市。除父母外,我还有一个大哥小特克斯,(后来因为“德州人”这个名字老是受人嘲讽,他改名叫詹姆斯,但据我所知这也是因为他从小恨我父亲的缘故——都是妈妈从中挑拨的。)两个姐姐弗恩(她后来改名叫乔伊)和芭芭拉……在朱诺,我父亲开始贩卖私酒。我想就是在那个时候,妈妈迷上了酒。妈妈和爸爸开始吵架。我还记得妈妈在父亲出门的时候,在家中和几个水手“寻欢作乐”。等父亲回家后,争斗就开始了。父亲经过一番剧烈争斗,把那些水手赶了出去,然后又把我妈痛打了一顿。我吓坏了,实际上我们小孩子都吓坏了,大哭不止。我之所以害怕是因为我认为父亲也会伤害我,也因为他正在打妈妈。我当时真的无法理解他为什么打她,但心里好像知道一定是妈妈做了非常坏的事……这以后我还依稀记得的是我们在加利福尼亚州布拉格堡的生活。我哥哥得到了一个礼物,是支玩具枪。他开枪打死了一只蜂鸟,见鸟死了,他很难过。我求他让我也玩玩,但他把我推开了,说我还太小,我伤心地哭了。哭完后,我怒火中烧;到了晚上,我看见枪立在他的椅子旁边,就从他背后一把抓了过来,对准他的耳朵大喊:砰!父亲(也许是妈妈)揍了我一顿,还让我道歉。有个邻居经常骑着一匹白马经过我家门口去城里,哥哥常用那支枪朝马射击。有一次,邻居逮到了躲在灌木丛中我们哥俩,送到父亲面前,我们挨了一顿揍,我哥的枪也被收走了,我真高兴他的枪被收走了……对在布拉格堡的生活,我就记得这些……(对了,我们小孩子还经常手里拿着一把伞,从干草棚上往下面的草堆里跳。)
我还记得几年后我们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或是内华达州),有一件非常恶心的事让我难以忘记,我妈和一个黑鬼的事。夏天的时候,我们小孩子都睡在门廊上,我们的床就在父母卧室窗台的正下方。我们所有小孩都透过半掩的窗帘看到了全部过程,真真切切的。我父亲当时雇了一个黑鬼(叫山姆)干一些耕地或者放牧的零活,他自己则在外干活,经常很晚才开着那辆破卡车回家。我现在想不起事情的全部经过,但可以肯定父亲是知道或者怀疑了。事情以父母的分手而告终,母亲带着我们去了旧金山,还带走了父亲的卡车和他从阿拉斯加带回来的许多纪念品。我想那是在一九三五年吧?
……在旧金山,我成天惹事,跟一群野孩子在外头混,那些人都比我大。我妈总是喝得醉醺醺的,她根本不能好好教养或照顾我们了。我就像土狼一样任性而野蛮。没有规矩,没有纪律,也从未有人教我分辨是非。我高兴去哪儿就去哪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直到碰上警察找我麻烦。因为离家出走和盗窃,我多次被关进教养院,现在有一处我还记得特别清楚。我肾脏虚弱,每天晚上都尿床,这是很丢脸的事,但我也没办法。在那个教养院里我常因此遭到一个女看守的毒打,她当着其他孩子的面骂我、羞辱我。她经常在夜里过来查看我尿没尿床。如果尿了,她就把我的被褥扔出去,然后用一根粗大的黑皮带疯狂地抽我;揪住我的头发,把我从床上拽下来,拖到浴室,扔进澡盆,用冷水浇我,还让我自己把床单洗干净。每晚对我来说都是一场噩梦。后来她又想出新花样来整我,她认为在我的阴茎上抹药膏是件很有趣的事,这几乎令人难以忍受,我疼得火烧火燎的。她后来因此丢了工作。但这永远也改变不了我对她的看法,永远也改变不了我要复仇的想法,向她以及所有取笑过我的人复仇。
写到这时,琼斯医生告诉他必须在那天下午完成,史密斯不得不跳过某些生活经历,直接叙述青少年时期以及后来和父亲一起在中西部流浪、淘金、打猎与其他琐碎的细节:
我爱我的父亲,但是有的时候这种爱与亲情就像被浪费的水一样从我心底流干了。他从未试图去理解我,极少为我着想、倾听我的想法,对我负起责任来。我不得不离开他。十六岁的时候,我当了船员;一九四八年,我投考陆军,多亏主考官的帮忙,我总算通过了考试。从这时起,我开始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然而也更加加深了我对别人的憎恶。我开始打架。我曾把一个日本警察从桥上扔到了河里,还曾因为砸烂了一家日本餐厅而上过法庭,后来在日本的京都又因为偷出租车而受审。我在部队里待了将近四年。在日本和朝鲜服役期间,我脾气特别暴躁,惹出很多事。我在朝鲜服役十五个月,后来调防回到美国。因为我是首位从朝鲜回到阿拉斯加的军人,报纸上又是文章,又是照片,大肆宣扬我,还让我免费乘飞机去阿拉斯加,真是花样十足……我在华盛顿州的李维斯堡服完了兵役。
写到最近的经历,史密斯急转直下,他的铅笔笔迹越发不易辨认:在一次摩托车车祸中摔断了腿,因在堪萨斯州菲利普斯堡的一次夜间盗窃行径首次被关进监狱:
……我因重大盗窃罪及越狱被判处五至十年徒刑。我觉得自己受到了极不公平的对待。在监狱里,我变得更加愤世嫉俗。我原本打算出狱后去阿拉斯加找我父亲,但后来改变了主意。我跑到内华达和爱达荷州工作了一段时间,然后去了拉斯维加斯,接着去了堪萨斯。于是便陷入目前这样的境地。没时间多写了。
他签了名,并写了附言:
希望能有机会再和你晤谈。许多事情我没有提及,但你或许更感兴趣。我始终觉得:有幸和那些胸怀远大且能以毅力完成大志的人相处,是我一生最感振奋的事。和你在一起,我就有这样的感觉。
希科克在写自传时,并没有像佩里那样全神贯注。他常常停下来倾听法庭对陪审员候选人的质问,或者环视周围的人们,尤其狠狠地瞪了检察官杜安·韦斯特刚毅的面孔。韦斯特和他同年,都是二十八岁。不过希科克总算用他那斜如雨丝的笔迹,在当天休庭之前,完成了他的自传:
虽然对我而言,早期生活的印象已经相当模糊,但是我会尽我所能告诉你我的全部。就从十岁开始吧。我的学校生活和其他同龄男孩差不多:打架、找女朋友,也做过所有成长中的孩子都难免一试的事情。我的家庭生活也很正常,但就像我以前对你说的那样,我极少得到允许离开院子去和同伴们玩耍。我父亲在这方面对我们男孩总是特别严厉。我必须帮父亲做大量的家务活……在我的印象里,父母只吵过一次架,但我记不清是为什么了……我记得父亲给我买了一辆自行车,我相信那时我是镇上最神气的孩子。那是一辆女式自行车,父亲把它改造成男式的,他给车身上下全都刷上漆,看起来像新的一样。我小时候有许多玩具,相对于我家当时的经济状况而言是很多了。我家总是处在你们所说的“半贫困”状态,虽然从来没有彻底潦倒,但有几次也差不多了。我父亲拼命工作,尽其所能地养育我们。母亲也是个勤劳的人。有她在,家里总是利落整洁,我们都能穿上干净的衣服。我记得父亲经常戴着一顶老式的平顶牛仔帽,他让我也戴,但我不喜欢……
高中时期,我表现不错,高一或者高二的时候成绩中等,但后来稍为落后了一点儿。我有了一个女朋友,她是个好女孩。我还记得,除了接吻,我从来没有打过她的任何歪主意。那是真正纯洁的恋爱……上学期间,我参加了几乎所有的体育运动,总共收到九封推荐信。篮球、橄榄球、田径、棒球,我都很在行。我中学毕业那年过得最好,那时我没有固定的女朋友,只是四处打游击。我第一次和女孩发生关系正是在这一时期。在男同学里,谈起追女孩子的事我可是相当权威的……
有两所大学给我提供资助,让我去打球,但是我都没去。毕业后,我开始在圣达菲铁路局工作,到第二年冬天被裁员了。次年春天,我又在洛克汽车公司找了份工作。我在那儿干了大概四个月,就在那时我出了车祸,因头部严重受伤而在医院里住了几天。由于伤势不轻,一时无法找到任何工作,所以那年冬天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处于失业状态。这时,我又遇见了一个女孩,谈起了恋爱。她父亲是位浸信会的牧师,厌恶我和她来往。七月份,我们俩结婚了,他大发雷霆,直到得知他女儿已经怀孕才算罢休。但他从未祝福过我们,总是和我们格格不入。结婚后,我开始在堪萨斯城附近的一座加油站工作。我每天从夜里八点工作到早晨八点。有时我妻子通宵陪着我,她害怕我熬不了夜,所以过来帮帮我。后来培里庞提克医院提供了一个工作机会,我高兴地接受了。虽然赚得不多——每周只有七十五块钱——但这份工作非常令人满意。我和其他人相处融洽,上司也很喜欢我,我在那里工作了五年……也就是在此期间,我开始做些羞于见人的事。
希科克在此透露了他的恋童癖,在描述了几个例子后,他写到:
现在我知道这是错的。但是当时我从未考虑过对错的问题。盗窃也是一样,似乎偷东西是源于一种冲动。对于克拉特案,有一件我从没说过的事情正是这种冲动。在我去他们家之前,我就知道那儿会有个姑娘。我想我去那儿的主要原因并非抢劫,而是要强奸那个姑娘。这件事我想了很多。这也是行动开始后我从未打算走回头路的原因之一。甚至在我们发现没有保险箱时,我还是不甘心就此离去。在克拉特家的时候,我几次想靠近那个女孩。但是佩里连一个机会也没给我。我希望除你之外,再没有人知道这件事,因为我甚至没对我的律师说起过。还有些事情我本来也应该告诉你的,但我害怕我的家人早晚知道。因为对我来说,我干的那些事比受绞刑还要令我感到羞耻……我有一些病症,可能是那场车祸造成的;我有时会昏倒,有时鼻子和左耳朵会流血。有次我在朋友克里斯家就犯过一次病,他们住在我父母家的南边。不久前,父亲还帮我从我眼角处取出一块碎玻璃片……我想我应该告诉你导致我离婚和坐牢的那些事。那得从一九五七年初讲起。我和妻子当时住在堪萨斯城的一座公寓里,我已经辞去了汽车公司的工作,自己开了一家修车厂。厂房是我从一个女人那儿租来的,这个女人有个媳妇名叫玛格丽特。有一天,我干活儿的时候见到了她,我们一起喝了杯咖啡。她丈夫不在家,在海军陆战队服役。长话短说,我开始和她约会,我妻子提出要离婚。我开始觉得我其实从未真正爱过我妻子,否则我不会做出这种事来,所以我没有反对离婚。我开始喝酒,曾经有一个月的时间我几乎每天都醉醺醺的。我没心思工作,花的比赚的还多,于是开始开假支票,最后变成了一个小偷被送进了监狱……我的律师说我应该信任你,因为你可以帮我。如你所知,我现在需要帮助。
第二天,星期三,是正式开庭的日子。普通公众首次被准许进入法庭,但由于法庭空间太小,只能容纳一部分人入内。最好的座位留给了二十位记者、希科克父母以及唐纳德·卡利范(应佩里·史密斯的律师的请求,他从马萨诸塞州赶来,为他当年的军中朋友作个性上的指证)等人。一度传言克拉特先生活着的两个女儿也将出庭,但她们并没有来,在随后的数次开庭中也始终未曾出现。代表受害人亲属出庭的是克拉特先生的弟弟阿瑟,他驾车从百里之外赶来此地时,对记者说:“我要好好看看他们(史密斯和希科克),看看他们是哪种畜生。我恨不能把他们撕碎!”他直接坐在了被告的身后,死死地瞪着他们,仿佛要把他们印在自己的记忆中。此刻,好像阿瑟·克拉特的意志发生了作用,佩里·史密斯转过头来,看着阿瑟,他认出了这张和他所杀害的那个人极为相似的面孔:同样温和的眼睛、薄薄的嘴唇和坚实的下巴。佩里那时正在嚼口香糖,立即停住并垂下眼帘,一分钟以后,他的嘴角才又开始慢慢地嚅动。除了这一短暂的时刻,史密斯和希科克对于法庭的态度是既无所谓又不感兴趣;他们嚼着口香糖,不耐烦地用脚踢踏着。这时法庭传第一位证人出庭。
南希·埃瓦尔特之后出庭的是苏珊·基德维尔。两位年轻的女孩描述了她们在十一月十五日星期天进入克拉特家时看到的情景:寂静的房间,厨房地上的空钱包,照在卧室里的阳光,她们的同学南希·克拉特倒在血泊中。被告律师放弃了反复讯问的权利,也放弃了对以后的三名证人(南希·埃瓦尔特的父亲克拉伦斯、警长厄尔·鲁滨逊和验尸官罗伯特·芬顿)的盘问。这三名证人分别对十一月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发生的事情作了补充叙述:四位遇害者陆续被发现,被害的惨状,以及芬顿医生所作的验尸结果,其中指出,“猎枪射击导致被害者脑部严重受伤与头骨破裂为致死原因。”
接着,理查德·罗莱德出庭。
罗莱德是加登城警察局的首席警探。他的业余爱好是摄影且造诣颇高。就是他拍下的照片在冲洗后显示出希科克在克拉特家地下室里留下的脚印。这些脚印只有相机才能辨认,肉眼很难看出来,也是他拍摄了死者尸体各部分的照片,即在案件尚未侦破之前,艾尔文·杜威一直无法释手的那些被害者惨死的影像。罗莱德出庭证实这些照片的确由他所摄,以供起诉检察官作为证据,但是遭到希科克的律师哈里森·史密斯反对。他说:“展示这些照片的唯一目的,就是煽起陪审团的怒火与偏见。”塔特法官驳回了他的抗议,允许这些照片作为物证,这就意味着陪审团将传阅这些照片。
陪审员们传阅照片的时候,希科克的父亲对邻座的一个记者发牢骚:“瞧上面那位法官!我从未见过如此偏袒的人。由他主持法庭还有什么意义!啊呀,他不是葬礼上护送灵柩的人吗!”(实际上,塔特与受害者一家并不熟,也没有参加他们的葬礼。)但是在寂静的法庭里,只有希科克老先生发出了这微弱的呼吁。一共十七张照片,当它们在陪审员的手中传递时,陪审员们的表情立即反应了照片的冲击力:有个陪审员的脸孔忽地涨红好像被打了一记耳光;有几个人刚瞥了一眼,就显然不忍再看。照片似乎唤醒了他们,迫使他们亲眼看看发生在邻居家真实而悲惨的事件。这令他们震惊,令他们愤怒,其中几个人——药剂师、保龄球馆的经理,边看照片边用极度蔑视的目光瞪着被告。
老希科克先生丧气地摇了摇头,一遍遍地嘟囔:“没意义!这像什么话!”
在传讯当天最后一位证人时,检察官声称将传讯一位“神秘人物”出庭。正是此人提供的信息导致被告被捕,他就是弗洛伊德·威尔斯,希科克的前狱友。因为威尔斯仍在堪萨斯州监狱服刑,有受到其他犯人报复的危险,因此他是告密者的消息一直秘而不宣。为了他能安全地出庭作证,现已将他提出堪萨斯州监狱,关押在邻县的一个小监狱里。然而,当威尔斯穿过法庭向证人席走去时,仍然显得鬼鬼祟祟,很不自然,好像担心沿途会有人谋害他似的。当他从希科克身边走过时,希科克的嘴唇动了动,悄声吐出几个恶毒的字眼。威尔斯假装没听见;但他的举止像一匹听见响尾蛇咝咝作响的受惊马儿,急速地闪开被他出卖的朋友所伸出的蛇信。他站在证人席上,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他是一个短下巴、农家子弟模样的小矮个,穿着一套非常得体的深蓝色西服,这是堪萨斯州官方专门为他出庭而买的。他们认为,作为最重要的证人,他看起来应该受人尊敬、值得信任。
由于开庭前的多次演练,威尔斯的证词像他的外表一样干净利落。在洛根·格林的鼓励下,证人承认他曾作为雇员在河谷农场工作过大约一年。离职大约十年后,因盗窃罪被判入狱,他开始和另一位盗窃犯理查德·希科克交上了朋友。他曾对后者描述过克拉特的农场和家庭。
“那么,”格林问,“在你和希科克先生交谈中,关于克拉特先生,你们分别说了些什么?”
“谈了很多。希科克说他假释出狱后准备到西部找份工作,他打算中途停下来,去克拉特先生那儿谋一份差事。我对他说过克拉特先生非常富有。”
“希科克先生是否对你所说的很感兴趣?”
“嗯,他想知道克拉特先生是不是有个保险箱。”
“威尔斯先生,当时你认为克拉特家中有保险箱吗?”
“嗯,我在那儿干活是许多年以前的事了。我那时认为有个保险箱。我知道好像有个壁橱之类的……后来我才得知他(希科克)打算抢劫克拉特先生。”
“他对你讲过抢劫的事吗?”
“他说如果他去抢,就不会留下任何目击证人。”
“他可曾确切说过要如何处置人证?”
“是的,他说他要把他们捆起来,抢完之后再杀死他们。”
格林见已达到事先预定的目的,就让被告律师对证人进行盘问。老弗莱明律师是个典型的乡村律师,他更乐意处理农地契约案件,而不是这种杀人案。他盘问证人的目的是想引出一个控方故意回避的问题:威尔斯本人在谋杀案中的角色以及他品德的可靠程度。
弗莱明单刀直入地问道:“你从未劝阻过希科克先生别去那里抢劫、杀死克拉特一家,是不是?”
“是的。在那里(堪萨斯州监狱),别人谈起这类事情你都不会放在心上,因为你会认为那不过是说说而已。”
“你的意思是说你告诉他那么多事情却没有任何用意?你不是指点给他(希科克)克拉特先生有个保险箱吗?你想让希科克先生相信你的话,是不是?”
弗莱明非常冷静地令证人难以招架;威尔斯扯了扯领带,仿佛突然觉得它打得太紧了。
“你想让希科克先生相信克拉特先生有很多钱,是不是?”
“我对他说过克拉特先生很有钱,没错。”
弗莱明又举出几项事实,指出希科克曾将对克拉特家的残暴计划对威尔斯全盘托出。然后,他仿佛沉浸在悲痛中一般,语气沉重地说:“即使那样,你也根本没有劝阻过他?”
“我不相信他会那么做。”
“你不相信他的话?那么为什么当你得知案件后,你会认定他就是凶手呢?”
威尔斯自信地回答道:“因为案件的发生经过与他对我说的一模一样!”
哈里森·史密斯,被告律师中较年轻的那位,接着质询。他在问话时采取了讥讽式的攻势,语气锋利逼人;实际上他是位温和宽厚的人。他问证人是否有绰号。
“没有。我就叫弗洛伊德。”
律师冷笑一声,“难道现在他们不是叫你‘告密者’吗?或者叫你告发者?”
“我就叫弗洛伊德。”威尔斯垂头丧气地说。
“你坐过几次牢?”
“大概三次。”
“其中也曾因欺诈而坐牢吧,是不是?”
证人否认了。证人说他第一次是因为无照驾驶,第二次是因为盗窃,第三次是当兵时闯了祸,在军营监狱中蹲了九十天。“一次坐火车行军演习,我和另外几个士兵在车上有点喝醉了,用枪打坏了几扇车窗和电灯泡。”
法庭上一阵哄笑。除了两位被告(希科克朝地上吐了口唾沫)和哈里森·史密斯,所有人都笑了。哈里森问威尔斯,为什么在得知霍尔科姆悲剧后,竟拖延了好几个星期才向当局告发。“难道你是在等什么?比方说奖赏之类的?”
“不是。”
“你从未听说过奖赏的事?”律师提到的奖赏指的是《霍奇森新闻报》悬赏一千块钱征求克拉特案线索一事。
“我在报纸上看到过。”
“是在向当局告发之前看到的,对不对?”当证人承认的确如此的时候,史密斯趁胜追问,“你今天来这儿作证,检察官答应给你什么豁免?”
但是洛根·格林立即提出抗议:“我们反对这种提问方式,法官大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任何人可以得到豁免。”反对有效,证人获准离席。当威尔斯离开时,希科克高声叫骂,每个人都听见了。“王八蛋,如果有谁该绞死,那么就应该是他。瞧他那样,离开这儿去领赏了,而且不用交税。”
这个预测是正确的,因为不久威尔斯就拿到了奖金,又获得了假释。可惜好景不长,他不久就又犯事了,几年间接二连三地犯罪,目前被关押在密西西比州帕切曼州立监狱,他因持枪抢劫被判了三十年监禁。
星期五,法庭在周末休庭的时候,堪萨斯州已经完成了对此案的审理,其中包括华盛顿联邦调查局派来四位特工人员出庭作证。四人都是化验室的专家,能熟练地对各种犯罪活动进行科学侦破。他们研究了凶案的证据(血迹、脚印、弹壳、绳子和胶带),从而证实了每件物品作为证据的有效性。最后,堪萨斯州调查局的四位警探提供了他们对犯人的审讯记录以及被告最终的坦白书。这使被告的辩护律师陷入被动。在盘问警探时,他们争辩说,坦白书是用非法手段获得的,在闷热、狭窄、灯光炽烈的房间里进行逼供。这种不确实的指控显然触怒了警探们,他们用更具有说服力的证词详细地加以反驳。(后来,有位记者问希科克的律师,为什么这么长时间他一直盯着这点不放,他生气地说:“你说我该怎么做?天哪,我没有别的牌可打,但是我又不能像个木乃伊似的傻坐在那儿。我总要说点什么呀!”)
事实证明,艾尔文·杜威是控方最具影响力的证人。他的证词中首次向公众披露了佩里·史密斯供认的事实,为各大报刊制造了头条新闻(《恐怖谋杀谜底揭晓——冷血惊悚的告白》),听众深感震惊,特别是理查德·希科克,他错愕而懊恼地开始注意听杜威的陈述。“我还漏讲了一件史密斯对我坦白的事情。克拉特一家被绑起来后,希科克对史密斯说,他觉得南希长得太美了,他想去强奸她。史密斯说他当时警告迪克他绝不容许那样的事发生。史密斯对我表示他对那些无法控制自己性欲的人最为蔑视,希科克若想强奸那女孩,除非和他打一架。”在此之前,希科克并不知道他的同伙已经把他这项强暴的企图告诉了警方;他也不知道,佩里出于一种友好的精神已经修改了最初的供词,承认四人都是他自己开枪杀死的——这个事实是杜威在证词快结束时透露的。“佩里·史密斯说他想对供词中的两处作修正,他说除了这两个地方,其余的话都是真实而准确的。他想更正的就是承认克拉特夫人和南希·克拉特是他所杀,不是希科克。他对我说希科克……不希望让自己的母亲知道他曾加害克拉特家的任何人。他说希科克夫妇是好人。所以干吗不承认都是他杀死的呢?”
听到这里,希科克太太哭了。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她一直安静地坐在丈夫身边,双手紧张地绞着一块手帕。时不时地,她就找机会望儿子一眼,向他点点头,强挤出一丝笑容。虽然一看就知道这是装出来的,但却表明了母亲对他的支持。但是很明显,她现在已无法控制自己,开始失声痛哭。几个旁听者瞥了她一眼,随即尴尬地把头扭到了一边;但其余的人则继续专心听着杜威的陈述,对她这赤裸的悲泣似乎全然无动于衷,就连她丈夫也保持沉默,也许他认为这时去劝妻子显得太没男子气概。最后,还是场内唯一的女记者将希科克太太领出法庭,带到女盥洗室去了。
当极度痛苦的情绪平静下来之后,希科克太太需要找人倾诉一下心里话。她对女记者说:“我没有一个可以说说知心话的人——我并不是说邻居和别人不好,哪怕就是陌生人,待我们也很好。他们写信来安抚我们,说他们了解我们的痛苦,也替我们难过。没人对我和瓦尔特说过半句难听的话。就连这儿的人也没有。所有的人都非常友好。我们吃饭的时候,女招待在蛋糕上放了冰淇淋而不收我们的钱。我叫她别放,我吃不下。以前我什么都能吃下去,现在却一点儿也吃不下。但她还是加了冰淇淋。她是为了表示友好。她叫希拉,她说发生这种事不是我们的错。但我总觉得人们在看着我想,哦,还不是因为她管教无方。也许我教养迪克的方式的确不对,不过我并不知道我错在哪里。我想寻找原因,找得头都疼了。我们是普通人,乡下人,和别人一样生活。我们家也有过快乐的时刻,那时我教迪克跳狐步舞。我太喜欢跳舞了,当我还是姑娘时,跳舞简直成了我的全部生命。有个小伙子,天啊,跳起舞来就像过圣诞节一样,我们俩合作跳华尔兹赢了一座银杯。我们私下商量了好久,想偷偷离家去舞台寻找出路,加入歌舞团。这真是一场梦,童年的梦。后来,他离开了镇子,我和瓦尔特结了婚,他连基本的走步都不会。他说如果我想找一个耍蹄子的,当初为什么不嫁给一匹马。此后再也没有人和我跳舞,直到我教会了迪克。但迪克不喜欢跳舞。不过,他很可爱,迪克是那种脾气最好的小孩。”
希科克太太摘下眼镜,擦了擦模糊的镜片,然后又把它戴到她那胖乎乎的、讨人喜欢的脸上。“有关迪克的事还多着呢,你在法庭上听到的只是一部分。律师们把他说得那么可怕,简直一无是处。我不能为他的行为辩护,我忘不了那个受害的家庭,每天晚上我都为他们祈祷,也为迪克祈祷,为佩里祈祷。我不该恨佩里,现在我只是可怜他,而且我相信克拉特太太活着的话也会可怜他的,如果她是人们所说的那种慈悲女人。”
法庭休庭了。女盥洗室门外传来散席后观众在走廊里的喧哗。希科克太太说她必须去见她丈夫。“他是快入土的人了,我想他什么也不会放在心上了。”
法庭上的许多人对唐纳德·卡利范这个来自波士顿的证人感到迷惑。他们不明白,为什么这个沉着老实的天主教徒,这个毕业于哈佛大学的成功的金融师,这个结了婚、已是三个孩子的父亲的人会选择和一个无知的杀人犯做朋友。更何况,这个人他并不十分了解,两人已经九年没有见过面了。卡利范自己说:“我妻子也不理解。我们的经济状况并不允许我老远赶到这里来,这意味着用掉累计一周的假期以及购买必需品的钱。但另一方面,我认为我不能不来。佩里的律师写信问我能否来当证人;我读到信的那一刻,就知道我必须来。因为我已经给了这个人我的友谊。而且我相信生命是永存的。所有的灵魂都应该被拯救。”
拯救灵魂,拯救佩里的灵魂,虔诚的天主教徒副警长夫妇也十分乐意。尽管当迈耶太太建议佩里会见当地的神父伯克斯时,受到了他的断然拒绝。(佩里说:“我已经领教过神父和修女了,我身上的疤痕可以证明。”)于是,在周末休庭的日子里,迈耶夫妇邀请卡利范到牢里与佩里共进午餐。
有机会像主人那样款待朋友,佩里很高兴。他对于拟定菜单——填馅烤野鹅、奶油洋芋四季豆、肉冻沙拉、油酥卷、冷牛奶、现焙的樱桃馅饼、乳酪和咖啡——似乎比审判结果还关心。(当然,他知道审判不会有任何悬念。“那些乡巴佬,要他们投票判我绞刑,一定比猪喝泔水还来得快!看看他们的眼睛!谁敢说法庭上只有我杀过人?那才真见他妈的见鬼了!”)整个星期天上午,他都在忙着为接待客人而做准备。这天风和日丽,柔软的树枝轻拂着监狱的铁窗,树影逗弄着佩里的松鼠。红追逐着摇动的树影,它的主人在一旁扫地、掸灰尘、擦地板、冲厕所、整理书桌上的书。书桌将被用作餐桌,经过佩里一番收拾后,看起来很像样,因为迈耶太太送来了桌布、浆洗过的餐巾以及她最好的瓷器和银餐具。
卡利范也非常惊讶,他看着菜一盘接一盘地送到桌上时,禁不住吹了声口哨。入座前,他请主人让他做一次祷告。卡利范低下头,双手合拢,说道:“上帝啊,保佑我们,你慷慨大方,大慈大悲,赐予我们这些礼物,阿门。”主人头也不低,把两只手的关节扳得嘎嘎作响。他低声说,照他看来一切功劳应该归于迈耶太太。“所有的菜都是她做的。不过,”他边说边往客人的盘子里添菜,“见到你很高兴,唐,你看起来还是老样子,一点儿都没变。”
从外表看,卡利范这位银行职员一副谨小慎微的样子,头发稀疏,一张普通的面孔很难让人记住。他承认自己的外表的确变化不大,但是他内在的自我,那个看不见的自己已经完全不同了。“我以前一直在随波逐流,没有意识到上帝是唯一的存在。一旦你意识到这一点,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生命和死亡就有了意义。天哪,你经常吃这么好吗?”
佩里笑了。“迈耶太太真是个了不起的厨师。你应当尝尝她做的西班牙米饭。我到这里后体重增加了十五磅。当然,我还是挺瘦的。在我和迪克驾车逃亡的日子里,几乎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整天都饿得要死,大部分时间像动物那样生活。迪克经常到百货店里偷罐头,烤豆子和罐装意大利面什么的,我们在车里打开罐头,狼吞虎咽地把冰凉的食物吞下肚,跟动物没什么两样。迪克喜欢偷东西,好像对盗窃有了感情,简直是病态。我也是小偷,不过只在没钱的时候才干。而迪克,即使口袋里有一百块钱,他还是会去偷一块口香糖。”
后来,边喝咖啡边抽烟的时候,佩里又将话题转到了盗窃上。“我的朋友威利曾经常谈论这个话题。他说所有的罪行其实都是‘一种盗窃的形式’,包括谋杀在内。你杀死一个人就等于偷走了他的生命。我想照这么说我是一个大盗了。你知道,唐,他们全是我杀的。在楼下法庭上,杜威像是在说我用迪克的母亲为借口推卸责任。哦,我不是的。没错,迪克是帮了我的忙,他拿着手电筒,还捡弹壳——再说这档子事原本也是他的主意。但是迪克的确没有开枪杀死他们,他从来都不敢。虽然,他妈的轧死那条老狗的时候,他的动作可真够快的。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脸色暗沉下来,好像对他而言这是个新问题,仿佛意外地挖出一块说不出颜色的怪石。“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说话的神态,就像是正在把石头拿到灯下仔细端详似的,“迪克令我很生气。那个厚颜无耻只会吹牛的家伙。不是他逼我,也不是我害怕被人认出来。对此我敢打赌。我之所以杀了他们,不是因为克拉特家做过什么。他们从未伤害过我。不像其他人。我这一辈子受尽了别人的欺负,也许仅仅是因为克拉特家命中注定要替别人还这笔债。”
卡利范陷入了沉思,试图掂量佩里悔悟的程度。他一定是在深深地自责,渴望得到上帝的仁慈和宽恕吧?佩里说:“我后不后悔?如果你是这个意思的话,我不后悔。对此我没什么感觉。我希望自己后悔,但实际我一点儿也不。事情发生后不到半个小时,迪克就开始讲笑话,逗得我狂笑不已。也许我们俩根本不是人。我的人性只够怜悯我自己。当你走出这里的时候,我却不能出去,我就为这个感到自己可怜。就是这样。”卡利范几乎无法理解如此漠然的态度;佩里一定是糊涂了,搞错了,没有谁能如此丧尽天良、毫无怜悯之心。佩里说:“不是吗?打仗的人照样睡得着觉,杀了人还能得勋章。堪萨斯的善良的人们想要我的命,某个刽子手更是巴不得分到这份差事。杀人太容易了,比开假支票容易得多。请记住:我认识克拉特家的人至多不过一个小时。如果我真的认识他们,我想我的感受也许会不同。我想那样的话,我将无法面对自己。不过现在事情就是那么简单,杀人不过是在靶场里随意挑几个靶子。”
卡利范沉默了,他的沉默令佩里不安,他似乎觉得卡利范的沉默就暗示了反对。“嗨,唐,别让我装出虚伪的样子。大说一通废话,什么我多抱歉啊,我多想跪下祈祷啊。我不相信这一套,我不可能一夜间接受一直被自己否定的东西。事实上,你对我的盛情远远超过了你所说的那个上帝。他一辈子不曾给我什么,你却写信给我,称我为‘朋友’。而且是正当我没有朋友的时候。我只有乔·詹姆斯一个朋友。”他对卡利范解释道,乔·詹姆斯是位年轻的印第安伐木工,在华盛顿州贝灵汉的森林中,他们曾一起生活过。“那儿离加登城太远了,足有两千英里。我曾写信告诉乔我目前的处境。乔是个可怜的家伙,他要养活七个孩子,但他答应即便步行也要来看我。现在他还没来,也许他不会来了,只不过是我认为他会来而已。乔一直喜欢我,你呢,唐?”
“是的,我喜欢你。”
卡利范略带强调的回答使佩里很高兴,甚至有点激动。他笑着说:“那么你肯定是某种疯子。”他突然站起来,走到牢房的墙角,拿起一把扫帚。“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在陌生人中间死去,让那些乡巴佬站在周围,看我被绞死。他妈的,我应该先自杀算了。”他举起扫帚,抵住天花板上一直亮着的灯泡,“捅下灯泡,砸碎了,割腕自杀。这才是我应该做的。就趁你在这儿,至少还有个关心我的人在这儿。”
审讯于星期一上午十点钟继续开庭,历时九十分钟后休庭。有关被告方面的审问在这短短的时间内也已经完成。由于被告均无意再为自己辩护,因此究竟希科克抑或史密斯是本案真凶的问题也就没有被提及。
出庭的共有五位证人。第一位是眼窝深陷的老希科克先生。他说话凛然中带有无限苍凉,但讲得很清晰,他的发言为儿子患有暂时性精神错乱症提供了一个新的证据。他说迪克在一九五〇年七月出了一次车祸,头部受了重创。在此之前,迪克是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在学校表现很好,很讨同学的喜欢,对父母也很孝顺,“从来不给任何人添麻烦”。
哈里森·史密斯小心地引导证人,他说:“我要问的是,在一九五〇年七月之后,你看到你儿子理查德的性格、习惯和行为发生了哪些变化?”
“他和以前不一样了。”
“有哪些不一样?”
希科克先生沉默着想了一会儿,列出几条:迪克变得阴沉沉的,总是焦躁不安,和那些比他大的人交往,并且开始酗酒赌博。“他和以前完全不是同一个人。”
他的结论立刻引起洛根·格林的质问,他在交互盘问证人时说:“希科克先生,你说在一九五〇年七月之前,你儿子从未给你惹过任何麻烦?”
“……我想一九四九年的时候被捕过一次。”
格林紧闭的双唇露出了讽刺的微笑,“你还记得他因为什么被捕的吗?”
“他被指控抢劫了一家杂货店。”
“被指控?难道他没有承认自己抢了杂货店?”
“不,他承认了。”
“那是在一九四九年。可刚才你对我们说,他的行为态度是在一九五〇年之后发生变化的。”
“我确实是这么说的。”
“你的意思是说一九五〇年之后,他变好了?”
老头儿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他往手帕里吐了口痰。“不,”他看着手帕上的痰液说,“我没那样说过。”
“那么变化是何时发生的呢?”
“唉,这很难解释。他的行为的确和以前不同了。”
“你的意思是说他的犯罪倾向消失了?”
律师的俏皮话引起哄堂大笑,塔特法官严厉的目光使这场法庭上的喧哗很快平息下去了。希科克先生作证结束离席,w.米歇尔·琼斯医生走上证人席。
琼斯医生向法庭宣布自己是“专门研究精神病学的医生”,为了证实自己的资格,他补充说,自一九五六年担任堪萨斯州的托皮卡州立医院驻院医师以来,一共治疗过大约一千五百多名病人。近两年来,他在拉尼德州立医院任职,负责狄龙大楼,在那里专门治疗犯罪的精神病人。
哈里森·史密斯问证人:“你大约研究过多少个谋杀犯?”
“大约二十五个。”
“医生,我想知道你是否认识我的当事人,理查德·尤金·希科克?”
“我认识。”
“你为他作过专业检查吗?”
“是的,先生……我为希科克先生作了精神病方面的检查。”
“根据你的检查,你认为,理查德·尤金·希科克先生在实施犯罪的时候是否具有分辨是非的能力?”
琼斯医生二十八岁,壮实的身材,一张略显秀气的圆面庞,显得聪明敏捷。他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准备发表一个长篇演讲。但法官马上提醒他不要长篇大论:“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医生,将你的回答缩短为‘能’或‘不能’。”
“能。”
“你的意见如何?”
“我认为在通常的定义下,希科克先生当时的确具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琼斯医生必须根据《麦纳顿法则》进行评估,而这一法则其实不能区分一切,所以他只好那样回答了。当然,他的回答使希科克的律师大失所望,他不抱任何希望地问:“你能解释一下你的答复吗?”
这是徒劳。因为即使琼斯医生同意详细解释,控方也有权反对,而且他们的确提出了抗议。根据堪萨斯州法律,对于此类问题,证人的回答必须只限于“是”或者“不是”。反对有效,于是证人离席。不过,如果琼斯医生获准做进一步的说明,那么他要说的证词将是:“理查德·希科克的智力优于一般人,能很快地掌握新事物,有广泛的知识基础。他对发生在自己周围的事情很警觉,没有精神混乱或失常的迹象。他的思维富有条理,合乎逻辑,对现实有清楚的认知。虽然我没有发现他脑部技能受损的迹象——失忆、不能形成具体概念、智力衰退等等,但此一可能性是不应抹杀的。在一九五〇年他的头部曾严重受创,导致脑震荡与数小时的昏厥。这一点是我在查阅他的病历之后得到证实的。他说自此以后,经常有昏迷、周期性健忘与头痛的现象,并且他的大多数反社会行为都是从那以后发生的。他从未作过医学检查,因此不能排除脑部有残留的损伤。在犯人接受详细的医学检查之前,无法鉴定犯人的全部精神状态……希科克确有情绪不正常的迹象,他明白自己行为的性质,但仍一意孤行,这也许是最明显的例证。他是一个行为冲动的人,做起事情倾向于不考虑后果,也不考虑是否会令自己或他人不舒服。他似乎无法汲取经验教训,表现出异常的周期性活动症状,行动全无责任感。他无法像正常人一样忍受挫折,只有通过反社会行为才能使自己摆脱……他的自我评价非常低,内心深处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性欲不强,因而幻想自己富有且在外形上孔武有力来补偿这种感情。他喜欢吹嘘自己的英勇行为,有钱就乱花,不满足于按部就班地获取自己的工作报酬……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从病理学的角度来看,缺乏能力培养并维持与他人之间持久性的关系。虽然他也具有一般的道德标准,但在行动中很少遵循。总之,他患有比较典型的精神病学方面所谓的严重人格分裂症。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确诊他脑部是否有残留损伤。如果此一可能确实存在,那么在过去的几年里以及这次的犯罪行为,都可能受到了实质的影响。”
按照审判的程序,除了次日被告律师正式向陪审团呼吁外,本案有关理查德·希科克的整个辩护过程,在这位精神病学专家的作证之后,可以说已告终了。下一位出场的是阿瑟·弗莱明,佩里的那位上了年纪的律师。他提出四位证人:堪萨斯州立监狱新教牧师詹姆斯·波斯特;佩里的印第安人朋友乔·詹姆斯,他从遥远的西北山居出发,坐了一天两夜的汽车,终于在那天早上赶到法庭;另两位是唐纳德·卡利范和再次出庭的琼斯医生。除琼斯医生外,其余三人都是作为“人品证人”出庭,将对被告人性善良的一面作一些指证。但结果都不顺利。虽然他们每人都尽其所能地提出对被告算是有利的证词,但随即遭到了控方的反对,认为这类个人评价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离题的,无关紧要的”,从而他们的证词都被排除了,被迫离席。
例如,乔·詹姆斯,黑头发,黑皮肤(甚至比佩里还黑),小个子,穿着一件褪色的猎装,足蹬一双鹿皮鞋,看起来仿佛刚刚神秘地从树影里冒出来一样。他对法庭说,被告曾和他一起生活了两年多,“佩里是个可爱的小伙,邻居们都很喜欢他。据我所知,他从未做过一件出格的事。”他刚说到这儿,就被控方制止了。卡利范也一样。他只说了一句“我和佩里在部队相识期间,他是个非常惹人喜爱的小伙子”,就被制止了。
波斯特牧师很幸运地多讲了一会儿。因为他没有试图直接去赞美被告,只是满怀感情地回忆了他与佩里在兰辛相识的过程。“我第一次见到佩里·史密斯是在监狱小教堂的办公室里,他拿着一张自己画的画来找我,一张用蜡笔画的耶稣头像。他想把画送给我,放在教堂里用。自从那天起,那幅画一直挂在我办公室的墙上。”
弗莱明问:“你带来那幅画的照片了吗?”牧师拿出一个鼓鼓的信封,但是当他打开信封、准备把照片分发给陪审员时,洛根·格林愤怒地站起来说:“法官阁下,这未免太过分了……”法官于是制止了牧师进一步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