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过一两天,斯特里克兰夫人给我捎来一张便条,问我晚餐后能否去看她。我发现她独自在家。她穿着黑色礼服,非常朴素,就仿佛丧失了亲人。我那时年少天真,感到非常惊讶:尽管她伤心至极,着装却依然遵循礼仪。
“你说过,要是我有事,你愿意帮忙。”她说。
“一点儿不错。”
“那你愿意去巴黎找查理吗?”
“我?”
我吓了一跳。我想我只见过斯特里克兰一面,不明白她让我去干什么。
“弗雷德要去。”弗雷德就是麦克安德鲁上校。“但我觉得他不合适。他只会把事情搞砸。真不知道该请谁去。”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觉得要是再不答应,就太残忍了。
“可我和你丈夫说过的话,连十句都不到。我们不熟。很有可能,他不理我,说,见鬼去吧。”
“那又伤不了你。”斯特里克兰夫人说着,笑了。
“你让我去,做些什么?”
她没有搭话。
“我觉着,他和你不熟,反而更好。你知道,他很不喜欢弗雷德。他觉得弗雷德是个笨蛋,不吃军人那一套。弗雷德会勃然大怒,他们会吵上一架,事情不但办不好,反而更糟。但如果你说,你是代表我去的,他不会拒绝和你谈谈。”
“我和你们刚认识不久,”我回答说,“除非知道整个情况,不然很难办。我不好打听和自己无关的事。为什么你不自己去找他呢?”
“你忘了,他不是一个人。”
我没说话。我仿佛看见,自己去拜访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递上我的名片;他走进房间,用大拇指和食指捏着它——
“请问,有何贵干?”
“我来和你谈谈,你夫人的事。”
“是吧。如果你年纪再大点儿,肯定会懂得,不该多管闲事。如果你把头稍稍向左转,就会看到,那边有一扇门。再见!”
可以想见,走出来时,我是多么不体面。真希望晚回伦敦几天,等到斯特里克兰夫人处理好这事儿再回。我瞥了她一眼。她正陷入沉思,很快,又把头抬起来,叹口气,笑了下。
“真是意想不到,”她说,“我们结婚十七年了。做梦也想不到,查理居然这样,会迷上别的女人。我们感情一直很好。当然,我有许多兴趣爱好,他没有。”
“你知道是谁吗?”——我不知道该怎么讲——“那个人是谁,和他一起走的?”
“没有。好像谁都不是。太奇怪了。一般来说,男人如果爱上什么人,总会被发现,出去吃饭什么的。而妻子的朋友,总会把这些告诉她。没有人提醒我——什么也没有。他的信,仿佛晴天霹雳。我还以为,他和我一直过得很好呢。”
她哭了起来。可怜的人儿,我真为她难过。不一会儿,她又平静下来。
“不该让人家笑话我,”她擦了擦眼睛,说,“唯一要做的,是尽快决定怎么办。”
她继续说着,有些语无伦次;一会儿说刚发生不久的事,一会儿又说他们的初恋和婚姻。不过,这样一来,他们的生活,在我脑海里逐渐形成了一幅清晰的画面。原来,我过去的猜测,并没有错。斯特里克兰夫人,是一位印度文官的女儿;她的父亲退休后,在偏僻的英国乡下定居,每年八月会带全家到伊斯特本换换空气;就是在那里,她认识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那年她二十岁,斯特里克兰二十三岁。他们一起出游,一起在海边散步,一起听黑人流浪歌手唱歌;在他正式求婚前的一个星期,她已决定要嫁给他。在伦敦,他们定居下来,刚开始住在汉普斯蒂德,后来生活好了,便搬到城里,生了两个孩子。
“他好像很喜欢他们。即使对我厌倦了,但怎么能忍心抛弃孩子。真是不可思议。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后来,她把他的信拿给我看。本来我很好奇,想知道,可一直不好意思问。
亲爱的艾米:
我想你会发现,家中一切,都安排好了。你吩咐安妮的事,我已转告,等你和孩子回到家,晚饭会为你们准备好。我不能接你们了。我已决定离开你,明早就去巴黎。这封信,我到了之后会寄出。我不会再回来了。去意已决。不容更改。
你永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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