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全都在“割资本主义的尾巴”。团里规定——老职工老战士家,不得养母鸡。母鸡会下蛋,当归于“生产资料”一类。至于猪,公的母的,都是不许私养的。母猪会下崽,私人一旦养了,必然形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公猪哪,一旦养到既肥且重,在少肉吃的年代,岂非等于“囤稀居奇”?违反了规定者,便是长出“资本主义的尾巴”了。倘自己不主动“割”,则须别人帮助“割”了。用当年的话说,主张“割得狠、割得疼、割得彻底、割出血来”。
有一年,有一名老职工和我们班在山上开创“新点”。五月里的一天,我忽然听到了小鸡的吱吱叫声,发出在一纸板箱里。纸板箱摆在火炕的最里角。
我奇怪地问:“老杨,那里是什么叫?”
他笑笑,说是小鸟儿叫。
我说:“我怎么听着像是小鸡叫?”
他一本正经地说:“深山老林,哪儿来的小鸡啊?是小鸟儿叫,我发现了一个鸟窝,大概老鸟儿死了,小鸟儿们全饿得快不行了。我一时动了菩萨心肠,就连窝捧回来了,养大就放生……”他说得煞有介事,而且有全班人为他做证,我也就懒得爬上炕去看一眼,只当就是他说的那么回事儿……不久后的一天,我见他在喂他的“鸟儿”们。它们一个个已长得毛茸茸的,比拳头大了。我指着问:“这是些什么?”他嘿嘿一笑,反问:“你看呢?”
我说:“我看是些小鸡,不是小鸟儿。”他说:“我当它们是些小鸟儿养着,它们不就算是些小鸟儿了吗?”这时全班人便都七言八语起来,有的公然“指鹿为马”,说明明是些小鸟儿,偏我自己当成是些小鸡,以己昏昏,使人昏昏。有的知道骗不过我,索性替老杨讲情,说在山上,养几只小鸡也算不了什么,何必认真?再说,也是“丰富业余生活”内容嘛……
我也觉得大家的生活太寂寞了,不再反对。你没法儿想象,那些“小鸟儿”,不,那些小鸡,是老杨每晚猫在被窝里,用双手轮番地焐,焐了半个多月,一只只焐出来的……一日三餐,全班总是有剩饭剩菜的,它们吃得饱,长得快,又有老杨的精心护养,到了八九月份,全长成些半大鸡了。“新点”建还是不建,团里始终犹豫,所以我们全班也就始终驻扎在山上。“十一”那一天,老杨杀了两只最大的公鸡,我们美美地喝了一顿鸡汤。
春节前,连里通知,“新点”不建了,要全班撤下山。这是大家早就盼望着的事,可几只鸡怎么办呢?大家都犯起愁来。最后一致决定,全杀了吃。
其中四只是母鸡。杀鸡的老杨几次操刀,几次放下,对它们下不了手。
他恳求地望着我说:“班长,已经开始下蛋了啊!”我说:“那又怎样?”他说:“杀了太可惜呀!”我说:“依你怎么办?”他进一步恳求:“班长,让我偷偷带回连队吧!我家住在村尽头,养着也没人发现。发现了我自己承担后果。我家孩子多,又都在长身体的时候……”
而我,当时实在说不出断然不许的话……我却不曾料到,这件事被我们班里一个极迫切要求入团的知青揭发了,于是召开了全连批判会,于是这件事上了全团的“运动简报”。批判稿是我写的,我代表全班读的。尽管我按照连里和团里的指令做了,我这个班长还是被撤了职……老杨一向为人老实,平时对我们也极好。他感到了被出卖的愤怒,也觉得当众受批判乃是他终生的奇耻大辱。一天夜里,他吊死在知青宿舍后的一棵树上……
我们被吩咐料理他的后事。他死后我才第一次到他家去。那是怎样的一个家啊!一领破炕席,三个衣衫褴褛营养不良的孩子,一个面黄肌瘦病恹恹的女人……那一种穷困情形咄咄逼人。在他死后,尤其令人心情沉重而又内疚不已……
我们将埋他的坑挖得很深很深……埋了他,我们都哭了,在他的坟头……后来每个星期日的夜里,都会有一爬犁烧柴送到他家门前……后来我当了小学教师,教他的三个孩子。我极端地偏爱他们、偏袒他们,替他们买书包、买作业本。然而他们怕我、疏远我……
后来他们的母亲生病了,我们全班步行了二三十公里,赶到团部医院去要求献血。我住到了他们家里,每天替他们做饭,辅导他们功课,给他们讲故事听……可他们依然怕我、疏远我,甚至在他们瞪着三双大眼睛听我讲故事的时刻……
后来我调到团宣传股去了。离开连队那一天,许多人围着马车送我。
我发现我的三个学生的母亲,默默地闪在人墙后,似在看着我,又不似……老板子发出赶马的吆喝声后,我见她双手将三个孩子往前一推,于是我听到他们齐声说出的一句话是“老师再见!”顿时我泪如泉涌……当年,我们连自己都不会保护自己,更遑论善于保护他人。这样想,虽然能使我心中的悔不再像难愈的伤口仍时时渗血,却不能使当年发生的事像根本没发生过一样……
如今二十多载过去了,心上的悔如牛痘结了痂,其下生长出了一层新嫩的思想——人对人的爱心应是高于一切的,是社会起码的也是必要的原则。当这一原则遭到歪曲时,人不应驯服为时代的奴隶。获得这一种很平凡的思想,我们当年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啊!……
上海人刘鸿飞
1972年,我从团部宣传股,被“精简”到木材加工厂。全团仅“精简”二人,一男一女。男的自然便是我。被“精简”之于我,带有不言而喻的惩罚性。原因是我作为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的成员,在木材厂“蹲点”时,公然替一名将被开除团籍的鹤岗市知青进行了“放肆”的辩护。结果是他保住了团籍,而我被逐离团机关。当年的我血气方刚,并不怎么沮丧,反而觉得自己乃是实际上的“战胜”了强大对手们的落魄英雄——毕竟由于我慷慨陈词的辩护,那鹤岗市知青的团籍保住了。
当年若不被“精简”,我便不会与上海人刘鸿飞成为亲情深焉的知青战友。如今想来,格外欣慰,认为是一种补偿,一种生活对受到不公正惩罚的人的温爱。这一种补偿,这一种生活对人的温爱,越来越显出它美好风景般的意义和价值。起码对我如此。
鸿飞个子很高,一米八以上。当年高且瘦,一副形销骨立的模样。鼻梁也高,木材厂的知青就送了他个绰号“高鼻子”,后来进化为“老高”。
我初到木材厂的日子,不明所以,便也叫他“老高”。他从未纠正过我。我叫他“老高”,他就自自然然地答应,仿佛本就姓高。其实他比我小四岁。
直至有一天全连点名后,我奇怪地问大家:“连长把老高的姓念错了,怎么没人笑?”于是众人皆笑。鸿飞也浅浅地笑……
鸿飞是连里最安分守己的知青。什么鸡鸣狗盗、名利纷争之事,都与他无涉。他也是毫无绯闻的一个知青,仿佛头脑里天生的没这一套“程序”。女知青们普遍地对他抱有良好印象,但也普遍地就刹在印象良好为止。他在她们面前一向做谦谦君子、斯文绅士之状,从无轻佻言语和举止。我不曾见他和哪一个女知青调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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