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1984 乔治·奥威尔 第2页,共2页

温斯顿靠着窗台坐着,没必要再继续了。他正准备再买点儿啤酒时,老头突然站了起来,拖着脚,快步走进位于酒吧另一端的小便处。多喝的半杯啤酒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温斯顿盯着空杯子,又多坐了一分钟,然后迷迷糊糊地走出了酒馆。他想,最多二十年,“革命前的生活比现在好吗?”这个最简单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就永远不会有答案了。事实上,即使在今天也没有人能回答这个问题。旧时代的幸存者已经丧失了将一个时代和另一个时代对比的能力。他们记得上百万毫无价值的事,工友间的争吵,丢失的自行车气筒,死去多时的姐妹,甚至七十年前某个冬天的早晨那将灰尘卷起的旋风,但与之相关的事实却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他们就像蚂蚁,看得到小的,看不到大的。在这个记忆不可靠、文字被伪造的时代,人们只能接受党的说法,相信生活水平被提高,因为不存在任何可以拿来做参照的标准,这标准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所有反对的观点都不能被证实。他突然停止思考,停下脚步四处张望。他正待在一条窄窄的街道上,街的两旁有不少光线昏暗的小铺子,和民房混在一起。三个褪了色的金属球就挂在温斯顿头顶上方,看起来曾镀过金。他好像知道这是哪儿了。没错!这正是他买日记本的那家店,他就站在它的外面。

他被恐惧击中了。到这里买日记本已经够鲁莽的了,他曾发誓再也不靠近这里。而就在他放纵思绪东想西想时,双脚却将他带回了这里。他之所以要记日记,就是为了警醒自己不要做这类受自杀性冲动驱使的事。同时,他发现尽管时间已接近晚上9点,这家店仍然在营业。相比在外闲逛,待在店子里倒没有那么引人注意。他走进店子,若是有人问起来,他就说他是来买剃须刀片的。

店主人将悬挂式的油灯点亮,油灯的气味虽然不大干净,却还算好闻。店主人大约六十岁,身体虚弱,弯腰驼背,他的鼻子偏长,看起来人很好,厚厚的眼镜片折射出他的目光,温雅和善。他的头发几乎全白了,可眉毛却依然乌黑浓密。他的眼镜、他轻柔利落的举止以及他黑色的绒质夹克,都为他增添了几分睿智,他看上去就像个文学家、音乐家。他的声音温柔无力,和大部分群众相比,他说话的腔调文雅得多。

“您在街上我就认出您了,”他说,“您就是那个买年轻女士的笔记本的先生。那种纸真漂亮,奶油色,以前人都这么叫。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纸了,我敢说五十年没生产了。”他的视线穿过镜架上端,“您想买点什么?还是只随便转转?”

“我路过这儿,”温斯顿含含混混地说。“没有什么特别要买的东西,我就进来看看。”

“也好,”店主说,“反正我也没什么东西能卖给您了。”他摊了摊柔软的手,做了个抱歉的姿势。“您都看到了,可以说,这店已经空了。就咱俩说说,旧货生意算是做到头了,不再有人买,也不再有存货。家具、瓷器、玻璃制品,都慢慢地坏掉。金属制品也大多被收走熔化了,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黄铜质地的蜡烛台了。”

店里又挤又小,让人感觉很不舒服,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靠墙处堆了很多积满灰尘的相框,让地板的空间愈发有限。橱窗里摆着不少螺钉螺母,一叠叠地摞起来,此外还有磨损严重的刻刀,豁了口的卷笔刀,失去光泽又走不动的表以及其他一些不能用的杂货。只有角落里的小桌子上还有些有趣的小物件,比如涂了漆的鼻烟壶、玛瑙做的胸针。温斯顿朝这桌子走去,一个圆而光滑的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小油灯的照射下,它散发出柔和的光。他将它拿了起来。

这是一块半球形的厚玻璃,一面是弧形,一面是平的,颜色和质地都像雨水般柔和。在它的中间,还有个粉红色的、形似海藻和玫瑰的东西,被玻璃的弧面放大。

“这是什么?”温斯顿问。

“里面那个是珊瑚,”老头说,“它一定是从印度洋来的。他们把它镶到玻璃里。这东西差不多有一百年了,从样子上看,似乎更久。”

“它真漂亮。”温斯顿说。

“它是很漂亮!”老头欣赏地说。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东西能这么说了。”他咳嗽了一下。

“如果您真想买,就给四块钱吧。我记得,这样的东西从前能卖到八镑。唉,我算不出来,但那真是不少钱。可惜现在还有几个人会注意到老古董呢?况且也没有多少古董留下来。”

温斯顿马上掏出了四块钱买下了它,将它放到口袋里。吸引他的,并不是它的漂亮,而是它带来的那种感觉,它诞生的时代和今天截然不同。这块柔和的,像雨一样的玻璃和他所见过的任何玻璃都不一样。它尤其吸引他的正是它的没有用处,但话说回来,他推测,在过去它一定被人拿来当做镇纸。它让他的口袋沉甸甸的,所幸从外面看不算太鼓。作为一个党员,他不应该拥有它。任何老旧的,美丽的东西都会引人怀疑。老头收到四块钱后高兴多了,温斯顿觉得,就算给他两三块钱,他也会接受。

“楼上还有些房间,您可以看看,”他说,“里面没有什么东西,就几样。如果上楼,就带盏灯。”他另拿了一盏灯,然后弯着腰,步履缓慢地在前面带路。陡峭破旧的楼梯连接着狭窄的走廊,他们进入一个房间,房间正对着一个铺着鹅卵石的院子和一片树丛。温斯顿注意到房间里的家具,好像一直都有人住在这里。地板上铺着一小块地毯,墙壁上挂着一两幅画,壁炉的旁边还顶着一把脏兮兮的高背扶手椅。一个老式的十二格玻璃面时钟在壁炉上滴滴答答地走着。窗户下,一张带床垫的大床占据了屋内四分之一的面积。

“我妻子去世前,我们就住在这里,”老头说,“我正把家具一点点地卖了,那张床很漂亮,是红木做的,当然至少要把上面的臭虫清干净。不过我猜您可能觉得它有点儿笨重了。”

他把灯高高地举起来,好照亮整个房间。在温暖昏暗的灯光下,房间散发出一种古怪的魅力。一个念头闪过温斯顿的大脑,如果他敢冒这个险,租下房子并不困难,每周只要花几块钱。尽管这念头太不现实,以至于刚一萌生他就放弃。但这房子却唤起了他的怀旧之情,唤起了他对往昔的回忆。他很清楚住在这样的房子里会是什么感觉,人坐在扶手椅里,面前是燃烧的炉火,人可以把脚放在挡炉板上,把壶放在铁架上。没有人监视你,也不会有声音来烦你,除了烧水声和钟表的滴答声,再没有别的声音,绝对的独自一人,绝对的安静。

“这儿居然没有电屏!”他不禁说出了声。

“啊,”老头说,“我从来就没装过这东西。太贵了。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需要它。角落里的折叠桌不错,不过当然,如果您要用桌上的活板,您得换新的合叶。”

墙角处的小书架吸引了温斯顿,他走过去,发现上面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就算在群众间图书的查抄和销毁工作也像其他地方一样完成得相当彻底。在大洋国,人们几乎不可能找到196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老头举着灯站在一幅画的前面,画镶在带有蔷薇纹样的画框里,就挂在壁炉旁边,正对着床的墙上。

“如果您对老版画有兴趣——”他小心地说。

温斯顿走上前,仔细察看了那幅画。那是一幅钢板版画,画上有个嵌着长方形窗户的椭圆形建筑,建筑前方有个带栏杆的小塔。塔的后边,还有些雕像样的东西。温斯顿盯着画看了一会儿,他好像在哪看到过这建筑,又不记得什么地方有雕像。

“画框钉在墙上了,”老头说,“但我可以给您取下来。”

“我知道这建筑,”温斯顿说,“它已经被毁掉了,它就在正义宫外面的街道上。”

“对,它就在法院外面。它在很多年前被炸掉了。它曾是一座教堂,圣克莱门特教堂。”他抱歉地笑了笑,似乎意识到自己说了荒谬的话,“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的大钟说。”

“什么?”温斯顿问。

“噢,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的大钟说——我小时候经常念的押韵句子。后面的内容记不清了,但我记得结尾:蜡烛照着你睡觉,斧头把你头砍掉。这是一种舞,他们伸起手让你从下面钻过去,当他们唱到斧头把你头砍掉的时候,就用胳膊把你的头夹住。伦敦所有主要教堂,歌谣里都唱到了。”

温斯顿并不清楚这些教堂都是哪个世纪的产物,伦敦建筑的建造年代很难确定。所有高大华丽的建筑,只要外表尚新,都被说成革命后建造的,而所有明显的早期建筑都被纳入中世纪建筑的范畴。资本主义被认为在长达几个世纪的时间里没有生产过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人们从建筑上了解到的并不比书本上的多。雕像、碑文、纪念牌、街道名——所有能揭示过去的,都被更改了。

“真想不到它以前是教堂。”温斯顿说。

“很多教堂都留下来了,真的。”老头说,“不过,它们被用来做别的事了。那首歌怎么唱来着?啊,我想起来了!”

“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

“你欠我三个法寻。圣马丁教堂的大钟说——

“我只记得这么多了。法寻就是那种小铜板,类似一分钱。”

“圣马丁教堂在哪儿?”温斯顿问。

“圣马丁教堂?它还在胜利广场,就在画廊那边。它前面有三角形的柱子,台阶又大又高。”

温斯顿对那里非常熟悉。现在,它成了博物馆,展出着各种宣传用的东西,比如火箭弹和水上堡垒的模型,用来表现敌人残酷性的蜡像等等。

“过去,圣马丁教堂的名字是田野圣马丁教堂。”老头补充道,“但我不记得那里有什么田野。”

温斯顿没有买下那幅画,和玻璃镇纸相比,它更不适合被买回家,而且也不可能将它带走,除非把它从画框中取出来。温斯顿在老头这里又多待了几分钟,和他说了些话。根据店外的题字,人们猜测他叫威克斯,但他不叫这个名字,他叫查林顿,是个鳏夫,今年六十三岁,在这里住了三十年。

三十年来,他一直想把橱窗上的名字改过来,可又一直没有改。和他交谈时,温斯顿的脑子里总是跑出那首歌谣。“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你欠我三个法寻。圣马丁教堂的大钟说。”念着念着他好像听到了钟声,这钟声属于失去的伦敦,那个伦敦仍留在某处,它改变了样貌,被人遗忘。他似乎听到那钟声从一个又一个鬼影幢幢的尖塔中传来,尽管记忆里,他从未在现实中听到教堂的钟声。

他告别了查林顿先生,一个人下了楼,他不想让老头看到他在出门前察看外面的街道。他决定,每隔一段时间,比如一个月,就冒险到这里看看,这也许要比从活动中心溜走危险得多。买日记本已经很愚蠢了,更别说他又来了一次,而且他还不知道那老头是不是值得信任,但是——

是的,他还会回来的。他还会买美丽而无用的东西。他会买下圣克莱门特教堂的版画,他会把它从画框中取出来,藏在制服里带回家。他要把那歌谣完整地从查林顿先生的记忆中挖出来,他甚至要将楼上的房间租下来。这些疯狂的念头一度出现在他的脑际,持续了足有五秒钟,让他兴奋得忘乎所以,他没有隔着橱窗察看就走到了大街上。他还编了个曲子哼起了歌。

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

你欠我三个法寻,圣马丁——

突然,他整个人好像由内而外地冻结了。就在他前面不到十米的地方,一个穿着蓝色制服的人走了过来。是小说司里那个黑发女孩。光线很暗,却不妨碍他认出她。她直视他的脸,然后又迅速走着,好像没有看到他。

有那么几秒,温斯顿吓得一动不动。之后,他向右转去,步伐沉重地走开了,一时间竟没发现自己走错了路。他思考着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毫无疑问,她正在监视他。她一定跟着他来到这里。他不能相信,在同一个晚上,他们同时出现在和党员所住地区相距甚远的街道上,仅仅是巧合。无论她是思想警察还是热忱过头的业余侦探,都无关紧要。只要她正在监视他,就足够了,也许她还看到他走进了那家小酒馆。

连走路都变得困难了。每走一步,口袋里的玻璃都要撞击他的大腿,他甚至想把它拿出来扔掉。最糟糕的是,他的肚子疼了起来,他觉得若不能马上找到厕所,他就会死掉。然而附近偏偏一间厕所都没有。过了一会儿,疼劲儿过去了,只留下隐隐的痛感。

这是一条死路。温斯顿停下来,站了几秒,不知如何是好。然后他转身沿原路返回。这时他突然想到,就在三分钟前,他才和那个女孩擦肩而过,若他跑起来,说不定能追上她。他可以跟着她,一直跟到僻静的地方,然后用石头打碎她的脑袋,口袋里的玻璃足够重了,完全能拿来一用。但他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单是想象所耗费的力气就让他难以忍受。他跑不动,也砸不动,她年轻力壮,她会出手还击。他想快点回到活动中心,并在那儿一直待到关门,然后把这当做晚上哪儿也没去的证据。但这不可能,要命的疲倦感抓住了他,他只想快点到家,好好静一静。当他回到公寓时,已过了晚上10点,到11点公寓的总闸就会关掉。他走进厨房吞下几乎满满一茶杯的胜利牌杜松子酒,然后回到桌子旁,坐下来,从抽屉里拿出日记本。他没有立即将日记本打开。电屏里,一个粗哑的女声正唱着爱国歌曲。他坐着,注视着日记本封面上的大理石花纹,他试图不去听那歌声,但他做不到。

他们会在夜里逮捕你,总是在夜里。对此正确的做法是,在他们到来之前自杀,有些人确是这么做的,很多失踪实际上都是自杀。但在这世上,人们不可能得到枪支,也不可能得到任何能迅速将人置于死地的毒药,自杀需要莫大的勇气。他意识到一个令人震惊的道理,疼痛和恐惧会带来生理上的无助感,越是到了需要特别用力的时候,身体就越是不听使唤地僵在那里。若他的动作够快,他就能将那个黑发女孩杀死,但正因为他的处境极其危险,他失去了行动的力量。面对危险,人要对付的不是外在的敌人,而是人自己的身体。即使现在喝下杜松子酒,腹部的隐痛仍让他无法条理清楚地进行思考。他突然发现那些看上去英勇、悲壮的事情都不过如此。在战场上,在刑讯室中,在即将沉没的轮船里,你会忘记你所对抗的东西,因为身体将成为最大的问题,就算你没有被吓倒,没有痛苦哀号,生命仍要和饥饿、寒冷、失眠搏斗,要和胃疼、牙疼搏斗。

他翻开日记本,记下的内容非常重要。电屏里的女人唱起了新的曲子,尖利的声音像玻璃碴儿一样插进他的大脑。他努力回想奥布兰的样子,这日记为他而记,或者说就是给他写的。他开始想象在被思想警察带走后,他会有怎样的遭遇。被处死是意料之中,如果他们没有马上处死他就没关系,但在死前(虽然没人说过,大家却都知道)在认罪的过程中,他将不可避免地尝尽苦头:他会趴在地板上尖叫哀求,他的骨头将被打断,牙齿被打掉,头发被鲜血染红。

若它们都指向同一个结果,为什么要忍受这些呢?为什么不把你的生命缩短几天或几个星期呢?没有人能躲过侦查,也没有人能拒不认罪。一旦你犯下思想罪,你就注定要被处死。为什么他们要做那些恐怖的事儿,又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难道是为了让未来记住吗?

他又尝试着想象奥布兰的样子,并成功了一点。“我们将在没有黑暗的地方相见。”奥布兰曾这样对他说过,他自认他明白这话的含义。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来,人们永远不会看到。但是,若具备了预知的能力,就能秘密地分享它。电屏里传出的声音正骚扰着他的耳朵,让他无法顺着这个思路畅想下去。他叼起一支烟,有一半烟丝都掉在了他的舌头上,又苦涩又不容易吐出来。在他的意识里,老大哥的脸取代了奥布兰。就像几天前所做的那样,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看着它。硬币上的那张脸注视着他,神情凝重、沉静又充满警惕,而他黑色的八字胡后面藏着的又是怎样的微笑?好像一个沉重的不祥之兆,他又看到了那几句话: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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