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版)第一部

1984 乔治·奥威尔 第2页,共2页

“我想他是因为没看成处决人而有点儿不开心。”温斯顿说。

“哎,对了——这就是我想说的意思,这反映了他思想对头,是不是?虽然他们是淘气的小崽子,两个都是,不过他们的热情可真没说的!他们想的只是侦察队,当然还有战争。你知不知道我那个小女孩上星期六,也就是在她们的中队去伯克海姆斯德方向远足时干了件什么事?她叫上另外两个女孩跟她一起从远足队伍里开溜,花了整整一下午时间跟踪一个陌生人。她们跟了他有两小时,一直穿过森林,到了阿默夏姆后,向巡逻队揭发了那个人。”

“她们干吗要那么干?”温斯顿多少有点吃惊地问。帕森斯又洋洋自得地说:

“我的小孩儿认准他是个敌特之类的角色——比如说可能是空投下来的。但是关键在这儿,伙计。你猜猜她一开始是怎么注意上他的?她看到他穿了双古怪的鞋子,所以有可能是个外国人。对七岁的小孩子来说够聪明的了,对不对?”

“那人后来怎么样了?”

“哦,那个嘛,我当然不知道喽。可要是这样了,我可一点儿也不会吃惊。”他做了个步枪瞄准的动作,嘴里还发出开枪声。

“好。”塞姆心不在焉地说。他仍在看那张纸条,头也没抬一下。

“当然,我们不能掉以轻心。”温斯顿老老实实地表示赞同。

“我的意思是如今还在打仗。”帕森斯说。

像是为了确认这一点,正好在他们头顶的电屏里传出一阵小号声。但这次不是宣布一次军事胜利,而只是来自富足部的一则通知。

“同志们!”一个慷慨激昂的年轻声音高声说,“注意,同志们!我们有喜讯要宣布!我们在生产上又打了胜仗!根据刚刚完成的对各种消费品的统计,过去一年里,生活水平提高了百分之二十以上。今天上午,在大洋国各地都有无法劝阻的自发游行。劳动者迈出工厂和办公室,在街道上举旗游行,以表达对老大哥的感激之情。他的英明领导带给了我们崭新的幸福生活。这里有一些统计数字:食品——”

“我们崭新的幸福生活”这几个词出现了好几次,这是富足部最近喜欢用的。帕森斯的注意力也被小号声吸引过去。他坐在那里听着,表情严肃,张着嘴巴,也有点听明白后不耐烦的样子。他听不懂数字,但是他明白在某种意义上,那些数字是带来满足的原因。他早已掏出一个肮脏的大烟斗,里面填了一半焦黑的烟丝。一星期的烟丝定量只有一百克,很少可以将烟斗装得太满。温斯顿在吸一根胜利烟,小心翼翼地水平拿着。新定量到明天才有,而他只剩四根了。他暂时闭上眼睛,对远处的喧哗充耳不闻,而是在听电屏里连续播放的声音。似乎甚至还提到,因为老大哥把巧克力定量提高到二十克而举行了向他表示感谢的游行。他想到不过是昨天才宣布定量被降至一星期二十克,有没有可能才过了二十四小时,他们就又轻易相信了?没错,他们又相信了。帕森斯以他那种畜牲般的蠢劲很容易就相信了,旁边桌子上那个看不到眼睛的家伙狂热地相信了,而且怀着满腔怒火,要把会上提出上星期的定量是三十克的任何人挖出来,批判他,蒸发他。塞姆通过某种更为复杂的方式也相信了,那需要用到双重思想。如此说来,他是不是独一无二地拥有那种记忆?

离奇的统计数字继续从电屏里涌将出来。跟去年相比,有了更多衣服,更多房屋,更多家具,更多饭锅,更多燃料,更多轮船,更多直升飞机,更多书籍,更多婴儿——除了疾病、犯罪和精神病,一切都更多了。一年年,每分钟,每个人,所有事,都在向上嗖嗖地快速发展。跟塞姆刚才那样,温斯顿拿起勺子,在桌子上流淌着的苍白色肉汁里随意划拉,把原来的一长溜划拉成了一幅图案。他带着恨意沉思着生活的物质结构。是不是一直就是这样?是不是食物一直就是这个味道?他环顾食堂。这是一间天花板很低、人头攒动的屋子,墙上由于人们身体的无数次触碰而变得肮脏;金属桌椅破破烂烂,间隔近得坐下能互相碰到肘部;弯了柄的勺子,变形的托盘,粗糙的白杯子;所有东西的表面都有油腻,所有裂缝里都有污垢;还有劣酒、劣质咖啡、金属味炖菜和脏衣服相混合的怪味。在你的胃和皮肤里,总有种抗议的感觉,就是你被骗走了原本有权拥有的某种东西。确实,他对所有事物的记忆都没有太大差别。在他能够清楚记得的无论哪个时候,从来都是吃的东西不大够,内衣或袜子总是到处有洞,家具总是陈旧不堪,以至于就要散架,房间里暖气供应不足,地铁拥挤不堪,房屋摇摇欲坠,面包黑糊糊的,茶叶变成稀缺之物,咖啡尝来像是脏东西,香烟供应不足——除了合成的杜松子酒,什么都不便宜,什么都缺乏。缺乏舒适感,灰尘弥漫,所用不足,冗长的冬季,黏糊糊的袜子,从来不开的电梯,冰凉的水,粗砂般的肥皂,散落开来的香烟,味道奇差的食物。当然,随着年纪增长,事情必然变得更糟些。尽管如此,如果上述一切能让人心生厌恶,难道不说明了正常的发展不应该是这样?为什么一定需要一些年代久远的记忆,让人记着以前并非如此时,才会觉得这些是不可忍受的?

他又环顾了食堂一眼。几乎每个人都长得丑陋,就算穿的是蓝色工作服之外的其他衣服,也仍然丑陋。屋里那头的一张桌子前,只有一个人坐在那儿,是个矮个子,长得特别像甲虫。他在喝一杯咖啡,一双小眼睛猜疑地扫来扫去。温斯顿心想,不往周围看一看,太容易就会相信党所树立的完美体格形象——身材高大、肌肉发达的男青年和胸部丰满的少女,头发金黄,生气勃勃,晒足太阳,无忧无虑——不仅存在,甚至占大多数。实际上依他所见,第一空域的大部分人都身材矮小、皮肤发黑、长相难看。奇怪的是,那种长得像甲虫的人在部里的数量激增:又矮又胖的男人,没多大年纪就发福,腿短,走路动作奇快,胖脸上的表情高深莫测,眼睛小之又小。似乎在党的主宰下,最盛产这种体型的人。

富足部的通知播报完了,又响起一声小号,接下来播放的是又尖又细的音乐。因为受到数字的轰炸,帕森斯被唤起了一点隐约的热情,取下嘴里的烟斗。

“富足部今年干得确实不错。”他说着还会意地晃了晃头,“顺便问一句,史密斯伙计,我估计你也没有剃须刀片可以让给我用?”

“一片也没有,”温斯顿说,“我自己一个刀片都用了六星期了。”

“噢,这样啊——只是随便问问,伙计。”

“对不起。”温斯顿说。

邻桌那个像鸭子般嘎嘎叫的声音刚才在播报富足部通知时暂停了一会儿,这时又响起来,跟以前一样刺耳。不知为何,温斯顿突然想起帕森斯太太,想到她稀疏的头发和她脸上皱纹里的灰尘。用不了两年,她的孩子会向思想警察告发她。帕森斯太太将被蒸发掉,奥布兰会被蒸发掉。另一方面,帕森斯永远不会被蒸发掉,那个看不到眼睛、嘴里嘎嘎叫的家伙将永远不会被蒸发掉,那些甲虫一样在部里迷宫般的走廊里敏捷穿行的男人也永远不会被蒸发掉。那个黑头发女孩,也就是小说司的那个女孩——她也永远不会被蒸发掉。他好像本能地知道谁会活下来,谁会被消灭,只不过至于什么是活下来的原因,有点不容易说出来。

就在此时,他被猛地从沉思中拉回到现实。邻桌的女孩半转过身,是那个黑头发女孩。她在斜视他,但奇怪的是她看得很专心。在他们眼光接触的刹那,她又望向别处。

温斯顿的脊背上冒出汗来,一种极度恐惧的感觉掠过他的心头。这种感觉几乎转瞬即逝,然而留下一种让人不得安宁的难受感觉。她为什么要注视他?为什么总在跟踪他?不幸的是,他记不清楚他到这里坐的时候,她是否已经坐在那张桌子前,还是她后来才去的。但不管怎样,在那次两分钟仇恨会里,她无缘无故坐在他身后。很有可能,她真正的目的是想听清楚他喊得够不够响亮。

他又有了以前的想法:很可能她并非真的是思想警察的一员,然而还是那句话,正是业余警察才最危险。他不知道她看了他有多久,但有可能多达五分钟,有可能他的表情没能完全控制住。在公共场合或电屏视域之内,让心思信马游缰危险之至,最细微的事情也可能会暴露自己:一次不由自主的痉挛,一个下意识的焦虑表情,一种自言自语的习惯——就是那种暗示不正常或者有所隐瞒的小细节。不管怎样,脸上带着不当的表情(例如在听到宣布某个胜利消息时露出怀疑的表情),本身就是件应该受到惩罚的罪过。新话里甚至有“表情罪”一词,指的就是这个。

那个女孩又转过身子。也许说到底,她并非真的在跟踪他,也许她连续两天和他坐得那样近只是碰巧。他的烟卷已经熄灭,他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到桌子边上,要是能让烟丝不掉出来,他可以在下班后吸。邻桌那个男人很可能是个思想警察,很可能他史密斯三天内会被关进仁爱部的牢房,但是烟头不可浪费。塞姆叠起那张纸片放进口袋。帕森斯又滔滔不绝起来。

“伙计,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他嘴里含着烟斗,格格笑着说,“就是那次我的两个小家伙点火烧了市场上那个老女人的裙子?那是因为他们看到她用一张b.b.的宣传画裹香肠。他们悄悄溜到她身后,用一盒火柴把她裙子点着了。我想她给烧得够戗。还是小崽子啊,是不是?可真是热情万丈!那就是他们如今在侦察队里接受的一流训练——甚至比我那时候接受的训练还要好。你知道他们最近发了什么吗?能隔着锁眼听声音的助听器!我那个小女孩有天晚上拿回家在我们的起居室试用,还说比她单用耳朵在锁眼上能多听到一倍的声音。当然我得跟你说,那只是个玩具。不过仍然能培养他们的正确思想,对不对?”

就在这时,电屏里发出一声刺耳的哨声,是该回去工作的信号。他们三个人都一跳而起去抢乘电梯,温斯顿那根烟卷里的烟丝掉了出来。

6

温斯顿在写日记: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一个漆黑的夜晚,在某个大火车站附近一条窄窄的小街上。她站在墙边的门口,就在一盏几乎一点也不亮的路灯下。她面容年轻,脂粉涂得很厚,事实上是脂粉吸引了我,白得像面具,还有鲜红的嘴唇。女党员从不涂脂抹粉。街上别无一人,没有电屏。她说两块钱,我——

他一时觉得很难写下去。他闭上眼睛,用手指压迫眼球,想挤出那幅不断出现的画面。他几乎有种不可遏止的冲动,想扯着嗓子喊出一连串脏话,或者以脑袋撞墙,用脚踢桌子,把墨水瓶扔出窗外——也就是做任何一种要么激烈、要么声音大、要么会带来疼痛的事,好让他有可能不再去想那些折磨他的记忆。

他想,你最大的敌人是自己的神经系统,你内心的紧张随时可能会以可见的表象反映出来。他想到几周前在街上碰到的一个男人:那是个很是其貌不扬的男人,党员,年龄在三十五到四十岁之间,长得又高又瘦,手里拿了个公文包。他们相距几米远时,他注意到那个男人的左脸突然可以说是因为痉挛而扭曲了一下,他们擦肩而过时又是一下。仅仅扯动了一下,一丝颤动,就像照相机的快门喀嚓一下那样迅速,显然是习惯使然。他还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那个可怜鬼是完蛋了。最可怕的是,那一举动很可能是下意识的。然而最致命的危险是说梦话,在温斯顿看来,那防不胜防。

他吸了口气,继续写道:

我跟着她进了门,穿过后院进到一间地下室厨房。那里靠墙处有张床,桌子上有盏灯,拧得很暗。她——

他咬紧牙关,有种想呕吐的感觉。想到地下室里那个女人的同时,他还想到了凯瑟琳,他的妻子。温斯顿是已婚的——不管怎么说,他结过婚,很可能仍属已婚,因为据他所知,他的妻子还活着。他好像又闻到地下室里那种不新鲜的气味,它混合着臭虫、脏衣服和廉价的劣质香水味,但仍然诱人,因为女党员从来不用香水,也不可能想象她们会用,只有群众才用。在他看来,香水味与私通密不可分地搅和在一起。

跟着那个女人进去时,那是他大约两年来头一次行为不检点。当然,和妓女发生关系在被禁止之列,不过它是那种你间或会鼓起胆量去违反的规定。危险,但也不是事关生死。被抓到和妓女在一起,可能意味着要在劳改营待上五年。未犯其他罪行的话,不会判得更多。这件事也很容易,前提是别被当场抓到。贫民窟那里,到处是愿意出卖自己肉体的女人,甚至有些女人的索价只是一杯杜松子酒而已,群众不允许喝这种酒。党虽然没有明确表示,却倾向鼓励卖淫,以使未能完全压制的本能有途径发泄。单纯的放荡并无太大关系,只要是在偷偷摸摸和缺乏乐趣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只涉及底层被鄙视阶层的女人。不可饶恕的罪行乃是党员之间的乱搞,但是——尽管在大清洗中,被告都无一例外坦白犯了这种罪——很难想象真的会发生这种事。

党的目标不仅是阻止男人和女人形成相互忠诚的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是党无法控制的,党真正的也是未曾讲明的目的,是让性行为完全没有快乐。不要爱得过分,因为性欲就是敌人,不管婚内还是婚外。所有党员之间的婚姻必须由某个专门为此成立的委员会批准,但是——指导原则却从未明白列出——如果两个人给别人造成印象,就是他们在肉体上相互吸引的话,他们总是结不成婚。婚姻唯一被承认的目的,是生出为党服务的后代。性交被视为一种有点让人恶心的小手术,就像灌肠。同样,这也从未明明白白写出来过,但它是以间接方式,向每个党员从孩童时期就开始灌输的。甚至还有像青少年反性联盟这种组织,它鼓吹男女完全独身,所有孩子都由人工受精得来(新话里叫“人受”),然后由公家抚养。温斯顿明白他们并非绝对说到做到,然而不管怎样,这与党的主要意识形态一致。党正在试图扼杀性本能,或者说如果不能完全扼杀,就扭曲它,丑化它。他不知道怎么会这样,但好像这是自然而然的事。至少在女性身上,党的努力大体上是成功的。

他又想起了凯瑟琳。他们分居已有九年、十年——差不多十一年了。奇怪的是他极少想到她,他会一连好几天忘了自己是已婚的。他们在一起才过了十五个月。党不允许离婚,不过如果没有孩子,倾向于鼓励分居。

凯瑟琳身材高挑,淡色头发,很严肃,举止极为得体。她的脸部轮廓分明,老鹰一般,如果不了解这张脸背后几乎是空洞无物,就可能认为这是一张尊贵的脸。他们刚结婚后不久,他就认定了——虽然只是因为比起其他绝大多数人,他对她更熟悉罢了——在他认识的所有人当中,她毫无疑问是最愚蠢、最俗气、头脑最空洞的一个。她的脑子里除了标语,没有别的想法,无论什么样的蠢话,只要出自于党,她一概——绝对是一概接受。他在内心给她起了个外号,叫“人体录音”。但如果不是纯粹为了某件事,他还是能忍着和她一起生活的,那就是性。

他每次一碰她,她就好像往后缩,而且绷紧了身体,抱着她就像抱着一个有关节的木头人。奇怪的是,即使在她紧搂他时,他还是有种她同时也在用尽全力推开他的感觉,她紧绷的肌肉给他造成了这种印象。她会闭着眼躺在那儿,既不反抗,也不合作,然而是顺从的。这点特别让人难堪,再过上一段时间,就变成令人讨厌的了。但即使那样,假如双方都同意保持禁欲,他还是能忍着和她一起生活的,但是怪就怪在凯瑟琳拒绝这样。她说如果能够,他们必须生出一个小孩,所以要继续有房事,得有规律地每星期一次,除非是在不可能怀孕期间。她甚至常常早上就提醒他,把它作为一件当天晚上一定要做、不可忘记的事情。她对这件事有两种叫法,一是“做宝宝”,二是“我们对党的义务”——没错,她真的那样叫过。不久,当指定的那天即将到来时,他开始有了种很恐惧的感觉。所幸未能养出孩子来,到最后她同意放弃尝试,不久就跟他分居了。

温斯顿无声地叹了口气。他再次捡起笔写道:

她一下子就躺倒在床上,然后马上没有一点前奏地,用你能想象到的最粗鄙、最丑陋的动作撩起裙子。我——

他好像看到自己站在暗淡的灯光下,鼻孔里充满臭虫和廉价香水的气味。他心里有种失败和憎恨的感觉,甚至在当时,这些感觉仍与关于凯瑟琳那具白色躯体的回忆纠缠在一起。那具躯体被党的催眠力永远施了定身术。为什么总是这样?为什么他无法拥有自己的女人,而是隔几年一次来做这种龌龊事?但是真正的恋爱几乎不可想象。女党员都差不多,在她们心里,禁欲像对党的忠诚一样根深蒂固。通过小心的早期培养,通过比赛和洗冷水澡,通过在学校、侦察队和青年团里没完没了向她们灌输的垃圾,通过演讲、游行、歌曲、口号和军乐,自然的感情已被清除出她们的内心。理性告诉他肯定有例外,然而他心里也不相信。她们一概从不动心,党也正想让她们那样。他想做的,比想被人爱的愿望更强烈的,是摧毁这道贞操之墙,一辈子哪怕就成功一次也好。带来欢娱的性行为就是反抗。欲望是思想罪。即使是唤醒凯瑟琳的欲望——如果他做到过——也算是诱奸,尽管她是他的妻子。

但是这件事的剩余部分还是要写下来。他写道:

我拧亮了灯。我在灯光下看到她时——

在阴暗中待过之后,煤油灯光好像很明亮。他第一次看清那个女人的样子。他向她迈近一步,然后停下来,心里充满欲望和恐惧。他痛苦地意识到在这种地方的危险性,巡逻队完全有可能会在他出去时抓住他,事实上,那时他们可能正在门口等着。怎么可能不达到目的就走?

一定要写下来,一定要坦白出来。在灯光下,他突然看到那个女人是个上岁数的。她脸上的脂粉厚得似乎有可能像纸板面具一样破裂开来。她头上有缕缕白发,但真正可怕的,是她的嘴唇有点儿合不拢,除了深深的黑洞别无他物。她的牙齿全掉光了。

他仓促写着,笔迹潦草不堪:

灯光下看到她,她是个很老的女人,至少有五十岁,但是我仍然没迟疑就干了那事。

他用手指压着眼皮。他终于把它写下来了,但是感觉没什么不同。这个办法没奏效。那种想扯开嗓子喊脏话的冲动跟以前一样强烈。

7

“如果有希望,”温斯顿写道,“它就在群众身上。”

如果有希望,它一定是在群众身上,因为只有在那里,在那些被漠视的大批人身上,在占大洋国人口百分之八十五的人身上,才有可能产生将党摧毁的力量。党无法从内部推翻,其敌人——如果有敌人的话——无法走到一起并相互确认。即使传言中的兄弟会存在——有可能而已——其成员碰头也只可能是以三三两两的方式。反抗意味着一个眼神,声音里的一点变化,至多会是偶尔的一句传闻而已。然而如果群众能意识到自身的力量,他们不需要密谋,而只需奋力而起,像马摆脱苍蝇那样抖动身躯。如果他们愿意的话,明天早上就能把党粉碎。或早或晚,他们肯定会想到去做那件事,难道不是吗?但是——

他想起有一次,他正在一条拥挤的街道上走着,突然几百个极其喧嚣的声音——女人的声音——从前边不远处的一条小街上传来。那是种可怕的愤怒和绝望的声音,一种低沉而大声的“噢——噢——噢——噢——噢”声,嗡嗡的声音像是一口钟的回响。他的心脏猛烈跳动起来。开始了!他想。暴乱!群众终于挣脱羁绊了!到那个地点后,他看到的是两三百个女人正围着街边市场的摊点。那些女人一脸悲痛,好像是一条正在下沉的船上劫数已定的乘客。就在那时,普遍的绝望一下子又变成许多张嘴巴的争吵。好像是某个摊点在卖铁锅,是种质量很差的不结实货色,但是不管什么样的饭锅,总是很难买到。在那时出乎意料地停止供应了。成功买到铁锅的女人在费劲地拎着铁锅向外走,却被别的人推推搡搡。还有十几个人围着那个摊点吵闹,指责那个摊主看人卖货,另外还藏有铁锅。接着又响起一阵大吵大嚷声。有两个身材臃肿的女人,其中一个披头散发,正在争夺铁锅,都在用力想从对方手里扯过来。有一会儿,两个人都在同时用力拉,结果铁锅的把手掉了。温斯顿厌恶地看着她们。但是——尽管只有那么一阵子——仅仅几百个嗓子吼出的声音听起来几乎力量骇人!她们为什么从来不为值得一吼的事也像那样吼起来?

他写道:

除非他们觉醒,否则永远不会反抗;但除非他们反抗,否则不会觉醒。

他想到那几乎像是从党的教科书上抄来的。当然,党声称是自己把群众从奴役中解放出来。革命前,他们被资本家残酷压迫,吃不饱饭,还要挨打。女人也被迫在煤矿干活(事实上现在还有),儿童长到六岁就被卖进工厂。但同时,完全按照双重思想的原则,党教导说群众天生低人一等,必须用一些简单的规定把他们置于服从的地位。事实上对于群众,人们了解得很少,也没必要了解很多。只要他们继续干活、繁衍,他们别的行为就无关紧要。他们被放任自流,就像阿根廷的平原上没有笼缰的牛群。他们过着似乎是返璞归真、类似他们祖先所过的生活。他们在贫民窟出生、长大,十二岁开始干活,度过蓬勃却短暂的健美和性冲动期,二十岁结婚,三十岁就步入中年,然后死去,多数寿命不超过六十岁。他们脑子里想的全是重体力劳动、养家糊口、跟邻居为鸡毛蒜皮之事争吵、电影、足球、啤酒,还有最主要的赌博。把他们控制住不算困难。思想警察的特务总在他们中间出没,传播谣言,瞄上并消灭被认为有可能变得危险的个别人。然而没人努力向他们灌输党的意识形态。对群众来说,不需要很强的政治感,他们需要拥有的,只是一种初级的爱国主义感情。用得上时,可以随时唤起他们的这种感情。让他们接受更长工作时间和更少配给。甚至在他们变得不满足时——有时确实会——其不满足感也不会带来什么后果。由于缺乏总体上的概念,他们只会专注于一些细枝末节的不如意之事,从来看不到还有更大的罪恶。绝大多数群众家里甚至没有电屏,连民警也很少管他们的事。伦敦的犯罪率极高,是一个充斥着小偷、强盗、妓女、毒品小贩和形形色色骗子的天地,但是因为犯罪都发生在群众自己中间,因而无关紧要。在所有道德问题上,他们也被允许继承其先辈的规范。党在性问题上的禁欲主义并未强加给他们。乱交不受惩罚,允许离婚。甚至如果群众表露出有宗教信仰的需求或者愿望,也能得到许可。他们不配被怀疑,正如党的标语所称:“群众和动物是自由的。”

温斯顿的手往下探,小心地挠了挠静脉曲张的溃疡处,那里又痒了起来。有件事他每次都会想起,即不可能知道革命前生活的真正情形如何。他从抽屉里拿出一本小孩用的历史课本,是从帕森斯太太那里借来的。他开始把课本上的一段抄进日记里:

在过去(课本上写道),在伟大的革命之前,伦敦并非是我们如今所知的美丽城市,而是个黑暗、肮脏、无比糟糕的地方,只有极少数人能吃饱饭,而成千上万的穷人脚上没有靴子穿,头上无片瓦遮身。年龄不比你大的儿童每天必须为凶残的主人工作十二个小时,他们动作太慢的话,就会被主人用鞭子抽打,只有不新鲜的面包皮和水来填腹。然而在一片赤贫状态下,却有几幢华美大屋,里面住的是富人,有多达三十个仆人服侍他们。这些富人被称为资本家。他们长得肥胖而丑陋,面相邪恶,就像本页后面的插图那样。你可以看到,他身穿长长的黑色大衣,那被称为大氅。头上戴的是顶古怪而发亮的帽子,样子像是火炉管,被称为高顶礼帽。这就是资本家的统一着装,其他任何人都不允许穿。资本家拥有世界上的一切,其他所有人都是他们的奴隶。他们拥有一切土地、一切房屋、一切工厂和一切金钱。任何人不服从他们,他们可以把他投进监狱,或者让他失去工作而饿死。普通人跟资本家说话时,必须向他鞠躬作揖,取下自己的帽子,称他为“先生”。全体资本家的头领被称为国王,而且——

但他已经知道下文如何。还会提到身披细麻法衣的主教、身披白鼬皮长袍的法官、足手枷具、惩罚踏车、九尾鞭、市长老爷的宴会和亲吻教皇的脚尖等。另外还有种叫做“初夜权”的名堂,大概不会在给儿童用的课本上提到。它是一条法律,也就是每个资本家都有权跟在他工厂里干活的女工睡觉。

你怎能判断出有多少是谎言?有可能人们如今的平均生活水平确实比革命前提高了一点,唯一相反的证据,是你骨头里的无声抗议,那是种本能的感觉,即你对现在的生活状况无法忍受,而在别的某个时期肯定不一样。他突然想到,现代生活的真正独具特色之处,并非它的残酷和不安全,而只是一无所有、肮脏和倦怠。看看周围吧,生活不仅跟电屏里喋喋不休的谎言毫无相似之处,跟党想努力达到的理想境界比较起来,更是天差地别。生活中的最大部分,都是中性和非政治性的,甚至对党员来说也是如此,也就是辛辛苦苦干着枯燥的工作,蹭别人的糖精片,缝补破破烂烂的袜子,节省下一个烟头等等。党所描绘出的理想世界是个巨大、可怕和光彩夺目的世界,一个拥有庞大且骇人听闻的武器的钢筋水泥世界,一个由战士和狂热分子组成的国家,迈着绝对一致的步伐前进,拥有同样的想法,呼喊着同样的口号,永远在工作、战斗、打胜仗、迫害别人——三亿人有着同样的面孔。现实却是处于衰败中的肮脏城市,在这里,填不饱肚子的人们穿着破烂的鞋子拖着脚步走动,住修修补补过的建造于十九世纪的房屋,里面总有股煮卷心菜味和厕所里的那种臭味。他似乎看到了伦敦的景观,辽阔而又破败,是座拥有上百万垃圾筒的城市。跟这一景观混合在一起的,还有帕森斯太太的形象,她脸上布满皱纹,头发稀疏,正在徒劳地捣鼓堵塞了的下水管。

他又探手下去挠了挠他的脚踝。电屏日以继夜往你的耳朵里塞满统计数字,以证明如今人们有更多的食品、更好的房屋、更好的娱乐——所以他们跟五十年前的人们比起来更长寿,工作时间缩短,更魁梧,更健康,更强壮,更快乐,更聪明,所受教育更好,其中没有一个词能被证明或推翻。例如,党声称如今有百分之四十的群众识字,而据说革命前的识字率为百分之十五。党还声称如今的婴儿死亡率只有千分之一百六,革命前的数字则为千分之三百——诸如此类,如同有两个未知数的等式。完全有可能的是历史课本上的每个词,甚至那些已被不加怀疑接受的内容,都完全出自想象。据他所知,可能根本没有过什么“初夜权”的法律,也没有被称为资本家的人和高顶礼帽这种着装。

一切都已隐没在迷雾中。过去被清除,连清除行为也被忘却,谎言变成了事实。仅仅有那么一次,他拥有过——是在那件事发生之后,这是关键所在——具体而确凿无疑的证据,可以证明有过伪造行为。他曾把它拿在手指间长达半分钟之久。那一定是在一九七三年——不管怎样,他和凯瑟琳差不多那时已经分居。然而真正与之相关的日子,是在往前七八年的时候。

真正说起来,此事要从六十年代中期说起。大清洗时,革命时期党的首批领导人被永远清除掉了。到一九七〇年时,除了老大哥自己,其他领导人一个不剩,都被当做叛国者和反革命分子揭露出来。戈斯坦因逃掉了,藏匿到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至于其他人,有几个只是失踪了而已,而多数在场面宏大的公审中坦白所犯的罪行后就被处决了。最后剩下的三个人叫琼斯、艾朗森和鲁瑟福,他们被捕的时间肯定是在一九六五年。跟经常发生的一样,他们消失一年多,不知道是生还是死。然后突然如通常那样,他们被亮相并坦白自己所犯的罪行。他们坦白曾经通敌(当时的敌国也是欧亚国)、贪污公款、谋杀党的负责人以及阴谋推翻老大哥的领导等,是在革命开始前很久就开始的。另外他们还进行破坏活动,导致成百上千人死亡。坦白完这些罪行后,他们得到赦免并被恢复党内地位,被安置了听起来很重要,实则是挂名性质的职位。他们三个人都写了冗长而语气可怜的文章,发表在《泰晤士报》上,其中分析了自己变节的原因,并保证改过自新。

他们被释放后不久,温斯顿的确在栗树咖啡馆见过他们。他还记得当时用眼角看着他们时的那种半是害怕半是着迷的心态。他们三人都比他年长,是很久以前那个世界的遗留物,几乎是党早期峥嵘岁月留下来的最后几个大人物,他们身上依稀仍有地下斗争和内战留下的风采。尽管到那时,真相和年代已经变得模糊,他还是有种感觉,就是他得知他们的名字要比得知老大哥的名字早一些。他也能感到他们是罪犯、敌人、不可接触者,注定要在一两年内身名俱灭。任何人只要落到思想警察手里,到最后总在劫难逃。他们只是行尸走肉罢了,在等着被送进坟墓。

他们旁边的桌子没人坐,甚至被看到离这种人太近也不明智。他们都默不作声地坐着,面前是放了丁香的几杯杜松子酒,是这间咖啡馆的特制酒。三个人中,给温斯顿印象最深的是鲁瑟福的外貌。鲁瑟福一度是位著名的讽刺画家,他那一针见血的讽刺画在革命前和革命过程中起到了鼓动舆论的作用。即使在当时,《泰晤士报》每隔很长一段时间,仍会刊登一幅他所画的漫画,不过是对他早期风格的模仿,奇怪地缺乏活力,也没有说服力,总是对古老主题的炒冷饭:贫民窟的住户,饥饿的孩子,巷战,戴着高顶礼帽的资本家——甚至在街头防御工事里,那些资本家似乎仍坚持要戴高顶礼帽。他不断努力,想重振雄风,却毫无指望。他身材魁梧,一头浓密而油腻的花白头发,脸皮松弛,满是疤痕,嘴唇像黑人的那样厚。他肯定曾经健壮无比,但在当时,他庞大的躯体正在松弛着,歪斜着,发胀着,并向各个方向散架。他似乎正在别人的眼前碎裂,像一座山正在崩塌。

那是下午三点的人少时间,温斯顿这时想不起来当时他怎么到了那间咖啡馆。里面几乎没什么人,电屏里播放着舒缓的音乐声,丁丁咚咚的。那三个人坐在角落几乎一动不动,从不说话。服务员又主动拿来几杯酒。他们旁边的桌子上有张棋盘,棋子已经摆好,但是没人下。然后可能总共才过了半分钟,电屏里又换播内容,播放的音乐调子变了,变成——难以形容,一种响脆、刺耳、嘲弄的音符。温斯顿在心里称之为预警调。接着,电屏里传出一个人的歌声:

在绿荫如盖的栗子树下,

我背叛了你,你背叛了我。

他们躺在那儿,我们躺在这儿,

在绿荫如盖的栗子树下。

他们三个人一动也不动。温斯顿又看了一眼鲁瑟福那张破了相的脸庞,看到他眼眶里饱含着泪水。他第一次看到艾朗森和鲁瑟福的鼻梁都被打断了,他心里有种惊恐的感觉,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惊恐。

此后不久,他们三人再次被捕,似乎从上次被释放的那一刻起,他们马上开始了新的阴谋活动。在对他们的第二次审讯中,他们除了坦白所有旧的罪行,还坦白了一连串新的罪行。他们被处决,下场被写进党史以昭后世。差不多五年后,在一九七三年,温斯顿展开刚从气力输送管吹送到他桌子上的一团文件时,看到一小片报纸,显然和其他文件夹在一起,然后就被忘掉了。在将其展开的那一刻,他就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它是从约十年前的一期《泰晤士报》上撕下来的半页——是上半页,因此有日期——在这片报纸上,登了一张在纽约参加某个党务活动的代表团的照片,在中间占据显著位置的是琼斯、艾朗森和鲁瑟福。绝不可能弄错,他们的名字还印在照片下方的说明中呢。

问题是两次审讯中,三个人都供认就在那一天,他们是在欧亚国的国土上。他们从位于加拿大的一个秘密机场飞到西伯利亚的某个接头地点,去跟欧亚国总参谋部的人会面,并向其泄露了重要的军事秘密。那个日期之所以印在温斯顿的脑海里,是因为那天刚好是夏至,而且这件事也会记录在无数文件中。只可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的坦白全是谎言。

当然,这件事本身称不上什么发现。甚至在当时,温斯顿也从未想象过清洗运动中被消灭了的人会真的犯下被指控的罪行。但这是实实在在的证据,是被消灭了的过去的一个碎片,如同在某个地层出现了一块不该出现的骨化石,因此打破了一个地质学理论。如果能以某种方式将其公布于天下,并让人们明了其意义,就足以将党摧毁于无形。

他继续工作,一看到那张照片是什么及明白其意义何在,他马上用另外一张纸把它盖起来。幸好,他打开它时,从电屏的角度看来,它是上下颠倒的。

他把便条簿放在膝盖上并把椅子往后推,这样可以尽量离电屏远些。保持脸部没有表情不难,努力一点,甚至也能控制住呼吸,但你无法控制心跳,而电屏已经灵敏到能够监听到心跳声。他度过了在他觉得有十分钟的时间,一直担心会发生什么事而备受煎熬,比如说突如其来的一阵过堂风,那会让他暴露。然后,他也没有将它再次打开,就把那张照片和别的废纸一起丢进了记忆洞。也许再过一分钟,它便会化为灰烬。

那是十年,不,十一年前的事了。也许他本来可以将那张照片保存到今天。奇怪的是,他用手拿过那张照片这件事甚至到现在,对他来说似乎仍具意义,虽然那张照片本身及它所记录的事件都只是记忆。他想知道的是,因为一件存在过的证据不再一度存在过,党对过去的控制是不是没那么强了?

然而在今天,假如那张照片能从灰烬里复原,也可能根本不成其为证据。他发现那张照片时,大洋国已经不再是跟欧亚国打仗,那三个已死的人肯定是向东亚国的特务背叛自己的国家。在那以后,战争的对象还有过变化——两次还是三次,他不记得了。很有可能的是,坦白材料被一再重写,直到原始事实和日期一点也不重要。过去不仅被篡改,而且是被持续篡改着。最让他受折磨、给他以噩梦般感觉的,是他从未明明白白理解为什么要进行这种大规模欺诈。伪造过去的直接好处显而易见,然而最重要的动机却秘不可知。他又捡起钢笔写道:

我明白怎么做,但是我不明白为什么。

像以前很多次一样,他琢磨起自己是不是个疯子。或许疯子只是种少数派。相信地球绕着太阳转曾被认为是疯子,到了今天,相信过去不可篡改会被认为是。他可能是独一无二地拥有这种信念,如果是独一无二,那他就是个疯子。但是想到自己是个疯子并没有让他很担心,可怕的是他的想法也有可能是错误的。

他捡起那本小孩用的历史课本,看着作为扉页的老大哥像。那双具有催眠力的眼睛在盯着他,好像有种极大的力量在将你往下压。某件物体进入你的头颅,击打你的大脑,吓破你的胆子要你放弃自己的信念,也几乎是要说服你否认那些说明自己仍有判断力的证据。到最后,党会宣布二加二等于五,而你只能相信这一点。不可避免地,他们迟早会这样声称,他们所在立场的逻辑要求他们这样做。不仅经验的正确性,而且客观现实的存在性本身,都被他们的哲学无声地否定。常识成了邪说中的邪说,但可怕的不是他们会因为你有另外的想法杀了你,而是他们有可能是对的。因为说到底,我们又怎么知道二加二等于四?要么重力在起作用?要么过去是不可篡改的?如果过去和外部世界只存在于头脑里,而思想本身可以控制——那又当如何?

但是不行!突然,他好像不由自主地勇气大增。也没经过什么特意的联想,奥布兰的脸庞就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他知道——比以前更肯定地知道——奥布兰跟他立场一致。他在为奥布兰写日记,写给奥布兰。它像一封冗长的信,谁也不会读到,但它是写给某个特定的人,并因为这一点而文字生动起来。

党告诉你不要相信自己耳朵听到的以及眼睛看到的,这是他们最主要、最基本的命令。想到针对他的极大力量和党的知识分子能够轻而易举地驳倒他,他的心沉了下来。他无法理解那些高深的辩词,更不用说反驳。但他是对的一方!他们错了,而他是对的。一定要捍卫显而易见、质朴和真实的一切,不言而喻的就是真实的,在这一点上不可动摇!实体世界是存在的,其定律不可改变。石头是硬的,水是湿的,缺少支撑的物体会向地心方向坠落。怀着这种感觉,他是在向奥布兰说话,同时也在提出一条重要的公理。他写道:

自由就是说二加二等于四的自由。若此成立,其他同理。

8

从某条过道的尽头,飘来了烘咖啡的香味——是真正的咖啡,而不是胜利咖啡——它一直飘到了街道上。温斯顿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在也许有两秒钟的时间里,他又回到了童年时生活过的那个世界,他已经快忘掉了。接着传来门关上时砰的一声,那气味像声音一样,被生生切断了。

他已经顺着人行道走了几公里,他的静脉曲张溃疡在跳着作痛。这已是他三个星期里的第二个晚上没去集体活动中心了,这是种轻率之举,因为可以肯定的是,会有人仔细查核你去活动中心的次数。从原则上说,党员不能有空闲时间,除了上床睡觉,他永远不会独自待着。按说他如果没在工作、吃饭或睡觉,就应该参加一种集体娱乐活动。做任何意味着想独处的事情,甚至一个人去散步这种事,总是略微具有危险性。新话里的“自活”一词,指的就是这种行为,意味着个人主义和古怪。但这天傍晚走出真理部时,四月的和风让他动了心,天空之湛蓝比起那一年里无论什么时候他所看到的,都带来更多暖意。突然,在活动中心那漫长而嘈杂的夜晚、令人厌烦和精疲力竭的比赛、讲座、靠着喝酒勉强维持的同志关系等等似乎变得不可忍受。他心血来潮,不去公共汽车站,而是漫步走进伦敦的迷宫,首先向南,然后向东,然后又向北,让自己迷失在不知名的街道上,几乎一点也不考虑往什么方向走。

“如果有希望,”温斯顿在日记里写过,“它就在群众身上。”他不时想起这句话,它陈述的是一项神秘的事实,但显而易见是荒谬的。他走到了原先是圣潘克拉斯火车站东北方向的某个地方,位于褐色的贫民窟。他走在一条铺着鹅卵石的小街上,两旁都是低矮的两层楼房,破破烂烂的门就开在人行道边,奇怪地给人以老鼠洞的感觉。鹅卵石街道上到处都有污水坑。数不清有多少人在黑暗的门道里进进出出,在街道两边的窄巷里也是——口红抹得土里土气、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追女孩的小伙子,还有身体臃肿、蹒跚而行的妇女——她们会展示给你看那些女孩再过十年会长成什么样子,还有弯着腰的老人迈着八字步慢腾腾地走路,衣衫褴褛的赤脚小孩子在污水坑里玩,然后在他们母亲的怒喝中跑散开。那里可能有四分之一的窗户都是破的,用木板钉了起来。绝大多数人对温斯顿视而不见,只有几个人半是警惕半是好奇地看着他。两个身材高大的妇女在一处门口说着话,她们系着围裙,砖红色的手臂交叉在胸前。温斯顿走近时,听到了她们谈话的只言片语。

“‘是了’,我对她说,‘一点儿不错。可要是你站在我的位置上,会跟我一样这么做。’‘批评别人倒不难,’我说,‘可你是没遇到我这样的难题啊。’”

“啊,”另一个女人说,“没错,就是这样,问题就在这儿。”

那两个尖嗓门突然停了下来,她们在温斯顿走过时,怀着敌意不出声地盯着他。但准确点说那并非是敌意,而只是种警觉,片刻间的紧张而已,好像一头不为人熟悉的动物经过时那样。在这种街上,不会经常看到党员的蓝色工作服。确实,被人看到在这种地方属不明智之举,除非真的有事,非来不可。不巧碰上巡逻队的话,有可能被拦下来。“可以看看您的证件吗,同志?您在这儿干什么?您什么时候下班的?这是您回家经常走的路吗?”——诸如此类的问话。并没有什么规定不允许走一条不寻常的路回家,但如果被思想警察得知,这就足能引起他们的注意。

突然,整条街上一片骚动,到处传来警告的喊叫声,人们像兔子一样蹿进门道。一个年轻女人从门道里跳出来,把一个正在污水坑里玩耍的很小的小孩子一把拎起来用围裙包着,然后又跳回门道,动作为时极短,一气呵成。就在那时,一个身穿有很多褶皱的黑色套装的男人从一条小巷里向温斯顿冲过来,激动地手指天空。

“汽船!”他叫道,“小心,先生!就在头顶!快趴下!”

“汽船”是群众给火箭弹起的绰号,原因不详。温斯顿迅速脸朝下趴在地上。群众向你提出这种警告时,几乎每一次都对。他们似乎拥有某种直觉,能在火箭弹到来前的几秒钟感应到,尽管据说火箭弹的速度比声音快。温斯顿用手臂紧抱着头。传来一声轰鸣,似乎要把人行道掀起来,落物如骤雨般砸在他背上。他起身时,发现距离最近的一扇窗户上震碎的玻璃渣落了他一身。

他继续往前走。炸弹炸毁了街道前方两百米远的一片房屋,一缕烟雾升腾到天上。烟雾之下,一团灰泥的尘雾笼罩着那片废墟。人们已经聚拢在那里。他前方的人行道上有一小堆灰泥,他能看到中间有一片鲜红的血迹。走近后,他看到那是只从腕部截断的人手。除了血肉模糊的断处,那只人手完全变成了白色,简直像是用石膏浇成的。

他把那东西踢进了阴沟,然后为了躲开人群,他转到右边的偏街上。三四分钟后,他已经离开了受到炸弹影响的地带,而街头那种肮脏而拥挤的生活仍在继续进行,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当时已经快到二十点,群众光顾的喝酒的地方(他们称之为“酒馆”)人满为患,从不停开合的脏兮兮的弹簧门那里,飘来了尿、锯末和酸啤酒的气味。在一处由房屋正面凸出来而形成的角落处,有三个人靠得很近地站在那里,中间一位举着一张对开的报纸,另外两人在他边上看着。甚至在他走近得能看清他们的表情之前,温斯顿就能从他们身体的每个线条上看出他们正全神贯注。显然,他们在阅读一条重要新闻。离他们还有几步远时,三个人散开了,其中有两位很凶地吵了起来。有那么一阵子,他们看样子像是几乎要气炸了肺。

“你他妈能不能好好听我说?我告诉你,过去十四个月都没有末位是七的数字赢过了!”

“赢过!”

“没有,从来没赢过!我把过去两年的所有中奖数字都记在纸上,就在我家里放着呢。我全记下了,跟钟点一样一点儿不差。我还告诉你,没有哪个末位是七的数——”

“没错,末位是七的就是赢过了!我差不多能告诉你到底是哪个操蛋数字,末位要么是四要么是七,那是在二月份——二月里的第二个星期。”

“二月你个奶奶!我全白纸黑字写下来了。我告诉你,没有——”

“呸,你给我闭嘴吧!”第三个人说。

他们谈论的是彩票。温斯顿在走过有三十米远时,又回头看了他们一眼,他们还在脸红脖子粗地争论着。每周都会抽出巨奖的彩票是群众唯一真正关注的事。对于几百万群众来说,彩票即使不是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也会是主要理由。彩票就是他们的欢乐、他们动的蠢念头、他们的安慰物以及智力刺激物。在彩票问题上,就连勉强识得几个字的人,也好像能进行复杂的计算,而且记性好得令人咋舌。有一类人就单单靠卖中奖秘笈、预测及卖幸运符为生。温斯顿跟彩票经营没有一点关系,那由富足部操持,然而他明白(事实上每个党员都明白)所谓中奖,很大程度上是子虚乌有,只有很小数额才真的会发到中奖者手里,中大奖的都是子虚乌有的人。在大洋国内处处信息不畅的情况下,这也不难安排。

然而如果有希望,它就在群众身上,你必须坚信这一点。把这句话写下来时,听上去似乎合理,但是当你走在人行道上,看那些和你擦肩而过的人们时,相信这点就成了事关信仰之事。他转向的那条街是下坡路,他有种以前来过这一带的感觉,前面不远处是条主干道。从前面某个地方,传来了嘈杂的声音。那条街突然转了向,然后就到了头,尽头的台阶通向的是一道低凹的小巷,那里有几个摆摊的,在卖样子发蔫的蔬菜。这时,温斯顿记起了他身在何处。这条小巷通向的是一条大街,下个转弯处就是那间杂货店,他现在用做日记本的本子就是在那里买的。不远处还有家小文具店,他在那里买过笔杆和一瓶墨水。

他在台阶最高处停了一下。隔着小巷的对面是间昏暗肮脏的小酒馆,窗玻璃上像是结了一层霜,其实只是落的灰尘。一个年纪很大、弓着腰然而行动敏捷的老头儿——他的白胡子像虾须一样直直翘着——推开弹簧门走了进去。温斯顿站在那里看着他,他心想那个老头儿一定至少有八十岁,革命开始时他已经是中年了。他,还有为数不多的其他一些人,是和已经消失的资本主义世界之间仅存的联系纽带。在党自身内部,没有几个人的观念是革命前就形成的。上一代人的绝大多数都在五六十年代的大清洗中被消灭了,幸存下来的极少数早就吓破了胆,思想上已经完全投降。如果还有哪个活着的人能向你真实说明本世纪早期的情况,那只可能是群众中的一员。突然,他又想起日记上抄自历史课本的那一段。他有了种疯狂的冲动,就是他可以进酒馆跟那个老头儿套近乎,然后询问他。温斯顿会问他:“跟我说说您还是个小孩子时,是怎么过日子的?那年头什么样?跟现在相比是好一点还是更差了呢?”

为了不让自己有时间畏缩,他走下台阶疾步穿过巷道。不用说,他是昏了头,照例没有白纸黑字的命令规定他们不可以跟群众说话或者光顾他们的酒馆,然而这种行为很难不被人注意到。巡逻队出现的话,他可以声称是突然感到头晕,不过他们大概不会相信。他推开门,一股极为难闻的酸啤酒气味扑鼻而来。他走进去时,那一片嘈杂的说话声降低了一半,他不用看也能感觉到每个人都在盯着他的蓝色工作服,室内那头正在玩飞镖的人们停手有半分钟之久。他所跟随的那个老头儿坐在吧台那里,正在为什么事跟酒保吵架。酒保是个大块头的结实小伙子,小臂极粗,有一群人手持酒杯看着他们争吵。

“我问你问得够礼貌的了,是不是?”老头儿气冲冲地耸着肩膀说,“你是说这个操蛋的小酒馆里没有一品脱的杯子?”

“品脱到底他妈的是个什么词儿?”酒保的指尖撑在柜台上,身子往前倾着说。

“听听他说的是啥!还自称酒保呢,可是不知道什么叫品脱!一品脱嘛,就是半夸脱,四夸脱是一加仑。下次还非得从一二三教起呢。”

“从来没听说过,”酒保说,“一升,半升——我们就按这两样卖。你面前的架子上有杯子。”

“我就喜欢要一品脱,”老头儿坚持道,“你甭想那么容易让我不说品脱了,我年轻那会儿根本没这么操蛋地论升卖。”

“你年轻那会儿我们还在树上住呢。”酒保说着扫了一眼其他人。

这句话引起一阵哄堂大笑,温斯顿进来时造成的不自在感好像不复存在了。老头儿布满胡楂的白脸膛涨得通红,他嘴里嘟嘟囔囔地转过身去,撞到了温斯顿身上,温斯顿轻轻抓住他的手臂。

“我可以请您喝一杯吗?”他说。

“你是个绅士。”老头儿说着又把肩膀耸起来。他好像没注意到温斯顿穿的蓝工作服。“品脱!”他挑衅地向酒保说,“一品脱汽酒。”

酒保把两只玻璃杯放在柜台下面的水桶里洗了一下,利索地各倒进半升深棕色啤酒。啤酒是在群众光顾的酒馆里能喝到的唯一一种酒类。按说群众不准喝杜松子酒,但其实很容易就能搞到。飞镖游戏又热热闹闹地玩了起来,吧台边的一群人又谈论起彩票,温斯顿的在场暂时被忘掉了。窗户下方有张木桌,他和老头儿可以坐在那里交谈而不用担心被别人听到。这种事情危险之至,但不管怎么说室内没有电屏,这一点,是他刚踏进来时就察看清楚了的。

“他甭想让我不说品脱了,”老头儿在桌子前坐下来时,还在发牢骚,酒杯就摆在他面前。“半升不够,不过瘾。一升又太多,让我老是想尿尿,更不用说还有价钱。”

“从年轻那会儿到现在,您肯定经历了不少变化。”温斯顿试探着说。

老头儿的淡蓝色眼睛从飞镖靶扫到吧台,又从吧台扫到男厕所门,好像他希望在这间吧屋里找到什么变化。

“啤酒比以前好喝了,”他最后说,“而且更便宜了!我年轻那会儿,淡啤酒——我们以前叫它汽酒——是四便士一品脱。当然,那是在战前了。”

“是哪次战争?”温斯顿说。

“一直在打仗。”老头儿含糊地说。他拿起酒杯,又一次挺起了肩膀。“我祝你身体无比健康!”

他的尖喉结在瘦瘦的喉部奇怪地上下快速抖动,啤酒就消失了。温斯顿走到吧台那里,又拿了两个半升过来。老头儿好像忘了他对喝一升啤酒的成见。

“您比我年长许多,”温斯顿说,“我出生时您肯定已经是个成年人了。您记得以前的日子怎么样吗——也就是在革命前?像我这样年纪的人对那时候可以说一点儿都不了解,只能从书上读到。不过书上写的可能不是真的,我想听听您是怎么说的。历史书上说革命前的日子跟现在完全不同,当时有着最严重的压迫、不公平和贫困——远远超出我们的想象。在伦敦这儿,绝大多数人从生下来到死去,从来填不饱肚子。他们中间有一半人甚至没靴子穿,一天要工作十二个小时,九岁就离开学校,一间屋住十个人。同时有很少人,只有几千个——就是被称为资本家的——他们有钱有势,拥有可以拥有的一切,住华美无比的房屋,有三十个仆人。他们坐着汽车和四匹马拉的马车到处逛,喝香槟,戴高顶礼帽——”

老头儿突然高兴起来。

“高顶礼帽!”他说,“真有趣,你会提起那个。我昨天才想到那玩意儿,也不知道为啥。我还在想有好多年没见过高顶礼帽了呢,影子都见不着。我最后一次戴高顶礼帽是在我嫂子的葬礼上。那是在——唉,我说不出来确切是哪一年,但肯定是五十年前了。当然,是专门为那次葬礼租来的,你也知道。”

“高顶礼帽并不是很重要,”温斯顿耐心地说,“问题是,这些资本家——还有依靠他们生活的律师和牧师之类的人——是地球上的主人,一切都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存在。你们——普通人,工人们——是他们的奴隶,他们可以对你们为所欲为,可以把你们当做牛一样运到加拿大,想和你们的女儿睡觉就睡觉,可以叫人拿一种叫九尾鞭的东西抽你们。遇到他们时,您必须把帽子摘下来。每个资本家都有一群仆从,他们——”

老头儿突然又高兴起来。

“仆从!”他说,“这个词我可很久没听说过了。仆从!它总让我想起从前,没错。我记得,哦,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经常在星期天下午去海德公园听那些家伙演讲,救世军,罗马天主教,犹太人,印度人——就是那些事。有个家伙——唉,我叫不上来他的名字,不过是个很有能耐的演讲家,他真的是。他骂起他们可是一点儿也不客气!‘走狗们!’他说,‘布尔乔亚的仆从们!统治阶级的走狗们!’寄生虫——那是另外一个用词,还有豺狼——他肯定称过他们是豺狼。当然,他指的是工党,你也明白。”

温斯顿有种感觉,他们在各说各的,答非所问。

“我真正想知道的是这个,”他说,“您有没有感觉跟过去比起来,现在有了更多自由?您现在是不是更被当做一个人来对待?在过去,富人,高高在上的人们——”

“贵族院。”老头儿怀旧般插话道。

“随您怎么称呼吧。我问的是,那些人能不能就因为他们富裕,就把您看得低人一等?比如说,跟他们打照面时,您是不是真的必须取下帽子叫他们‘先生’?”

老头儿似乎在沉思,开口回答前,他喝掉了杯子里四分之一的啤酒。

“对,”他说,“他们喜欢你为他们碰一碰帽子,那表示尊敬,差不多吧。我自己不愿意那样做,我是说我自己,不过我也那样做了很多次。非得这样,可以这么说。”

“那种事是不是经常发生——我只是引用我在历史书上读到的——也就是那些人跟他们的仆人是不是经常把您从人行道上推进阴沟里?”

“有个人推过我一次,”老头儿说,“就像是昨天的事,所以我记着呢。是划船比赛那天晚上——划船比赛那天晚上人们经常会闹得很厉害——我在夏夫兹伯里大街上撞到一个小伙子身上。他很有点绅士的样子,他真的是——礼服衬衫,高顶礼帽,黑大衣。他在人行道上有点儿歪歪斜斜地走着,我好像是没注意撞到他身上。他说:‘你干吗不看路?’我说:‘你他妈以为你买了整条人行道吗?’他说:‘再跟我啰嗦,我把你他妈的脖子给拧下来。’我说:‘你喝醉了,待会儿再跟你算账。’我可没胡说,他用手在我胸口推了一把,差点儿把我推到公共汽车轮子底下。我当时也是年轻气盛,正要给他来一下,只是——”

温斯顿陷入一种无助感里。老头儿的记忆里只有陈芝麻烂谷子的琐碎事情,你可以问他一整天,也问不到什么东西。从某种意义上说,党的历史仍然正确,有可能完全正确。他最后又试了一次。

“也许我没能说清楚,”他说,“我想说的是这个:您已经活了很大岁数,一半时间都是在革命前过的。比如说在一九二五年,您已经成年了。根据您所记得的,能不能说出一九二五年的生活比现在要好一些还是坏一些呢?要是您能选择,您宁愿活在那个时代还是现在?”

老头儿沉思着看了一眼飞镖靶。他喝光了啤酒,喝的速度比以前慢了些。他再次说话时,似乎有了种万事可忍、哲学家般的神色,似乎啤酒让他更稳重了一些。

“我知道你指望我说什么,”他说,“你指望我说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再次年轻。大多数人被问到时,会说他们最想返老还童。年轻时,身体又好,又有力气,可要是你到了我这把年纪,你在各方面都不会很好了。我脚有毛病,膀胱更是要命,天天夜里上六七趟厕所。另外呢,当个老头儿也有很大好处,你不会再为同样的事儿操心了。不用跟女人纠缠了,这还不赖。我快三十年时间没碰过女人了,信不信由你。再说我也不想。”

温斯顿靠着窗台坐着。再问下去也没用。他正要再去多买些啤酒,老头儿站了起来,拖着脚步很快走到室内那头臭烘烘的厕所。多喝的半升啤酒已经在他身上起了作用。温斯顿在那里多坐了一两分钟,眼睛盯着他的空玻璃杯。几乎没留意到是什么时候,他的双脚又带着他走上了街道。他心想,最多再过二十年,那个最突出也是最简单的问题——“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现在更好”——就永远成为无法回答的问题了。但实际上甚至在现在,也已经是无法回答的了,因为对从遥远的旧时代遗留下来的少数散居着的幸存者而言,他们没有能力把一个时代同另一个时代做比较。他们记得上百万件无用的事情,例如跟一个工友的吵架,寻找丢了的自行车打气筒,一个死去很久的妹妹的表情,七十年前某个刮风的冬日早晨那卷着灰尘的旋风等等,却看不到相关的事实。他们就像蚂蚁,只看到小的,看不到大的。在记忆已经失灵、文字记录被伪造时——在这些事情发生时,就只能接受党所声称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已经得到提高,因为没有可资参照的标准。那种标准现在既不存在,以后也永远不会再有。

这时,他的思绪突然停下来,他停下脚步张望了一下。他是在一条窄窄的街道上,几间光线阴暗的小铺子夹杂在居民房屋中。就在他头顶上,吊着三个掉了颜色的金属球,看样子好像曾经镀过金,他好像知道那里。没错!他正好在一间杂货店的外面,他在那里买过日记本。

一阵恐惧感掠过他的心头。买那本本子的行为本身就够不慎重的了,而且他也发过誓永远不再来这里,然而他让自己的思想信马游缰时,他的双脚却自动将他带回这个地方。他之所以开始记日记,就是为了防止自己做出这种自取灭亡式的一时冲动行为。同时,他注意到当时虽然已经快二十一点,那间铺子却仍开着。他觉得与其在外面留连,倒不如走进去更少招人注意。他走进铺门,要是被盘问,他可以说是来买剃须刀片的,听着还像回事。

铺主刚点亮一盏悬挂着的油灯,它散发出一股虽然不洁,但不算刺鼻的气味。他也许有六十岁,身材单薄,弯腰弓背,鼻子长长的,给人以和蔼之感,厚厚的眼镜片后面是一双和善的眼睛。他的头发几乎全白,眉毛却依然浓密,仍是黑色。他的眼镜,他那轻手轻脚、小心翼翼的举动以及他身穿黑色丝绒旧夹克这几个特征,都让他模模糊糊有种睿智的样子,像个搞文学的,或者音乐家。他的话音柔和,似乎很憔悴,而他的口音跟大多数群众比起来,没那么土里土气。

“您还在人行道上时我就认出您了,”他马上说,“您是来买过小姐用记事本的那位先生。那种纸可真漂亮,真的。白条纸,以前是这么叫的。现在已经不生产了——哦,我敢说有五十年没再生产了。”他从眼镜架上方瞄了一眼温斯顿,“您具体还想要点儿什么?或者您只是随便看看?”

“我路过这儿,”温斯顿含糊地说,“只是进来看看,没想专门要买什么。”

“也好,”那个铺主说,“因为我估计也没办法让您买到合适的东西。”他做了个抱歉的手势,他的掌心是绵软的。“您也看到是怎样的了,一间空铺子,可以这么说吧。这话我只跟您说,古董生意差不多算是到头了。没人买,也没存货了。家具,瓷器,玻璃——全慢慢坏掉了。当然,金属制品绝大多数都被回炉了,我好多年一件铜制蜡烛座也没见过。”

铺子里很小的空间竟然塞得满满的,让人不便走动,然而里面几乎没有一件值上一点小钱。地板上的地方很挤,因为靠墙一圈堆着不计其数的画框。橱窗里有一碟一碟的螺钉螺母,豁了刃的铅笔刀,指针根本走不了的失去光泽的手表,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无用物件。只是墙角那里的一张小桌子上面,有一堆杂七杂八的小玩意儿——上了漆的鼻烟壶、玛瑙胸针之类——里面也许有些有意思的东西。温斯顿朝那张桌子走去时,他的眼睛被一个圆圆的、表面光滑的东西所吸引,它在灯光下幽幽发亮。他把它捡了起来。

那是块很重的玻璃,一面圆,一面平,几乎是个半球。那块玻璃在颜色和质地上,有种独特的柔和之感,像雨水那样。中心位置,有片被弧面放大的奇特东西,粉红色,形状复杂,能让人联想到玫瑰花或者海葵。

“这是什么?”温斯顿很着迷地问道。

“那是珊瑚,是的,”那个老头儿说,“肯定来自印度洋,他们把它嵌进玻璃里面。制造时间会在一百多年前,不过从样子看,还要更早些。”

“是件漂亮的东西。”温斯顿说。

“是件漂亮的东西。”那个老头儿赞赏地说,“不过现在没几样东西可以这么形容了。”他咳嗽了一下。“这么着吧,您想买的话,给我四块钱就行了。我记得像这种东西,以前能卖到八镑,八镑是——唉,我算不出来了,但会是很多钱。可是如今谁又关心真正的古董?再说也没多少古董留下来了。”

温斯顿马上掏给他四元钱,把他看上的那样东西揣进口袋。它之所以吸引他,并非是它有多漂亮,而在于它拥有的那种外观,属于跟如今这个时代很不相同的某个时代。那种颜色柔和、雨水般的玻璃跟他见过的任何玻璃都不一样。这件东西特别吸引人的,是它显然毫无用处,不过他猜想以前肯定是当镇纸用。它放在口袋里很重,但幸好还没让他的口袋显得太鼓鼓囊囊。对党员来说,拥有这样一件东西是奇怪的,甚至可以说是不正当,凡是旧的乃至漂亮的东西,总多少会令人生疑。老头儿在收到四元钱后,显然情绪更好些了,温斯顿意识到给他三元甚至两元他都会接受。

“楼上还有间房间您可能愿意看看,”他说,“里面没多少东西,只有几件。我们一起上楼的话,可以拿盏灯。”

他又点亮一盏灯,弯着腰慢慢在前面带路。走上陡峭破烂的楼梯后是一段狭窄的过道,然后进了一间房间。它不对着街边,而对着一个铺着鹅卵石的院子和一片烟囱丛林。温斯顿注意到里面的家具摆放得仍像有人住的样子。地上铺了一小片地毯,墙上挂着一两幅画,还有把又脏又破的高背扶手椅顶住壁炉放着。一架老式玻璃面时钟在壁炉台上滴滴答答走着,钟面分为十二格。窗户下边,一张很大的床占据了快四分之一的房间面积,床上还有床垫。

“我太太死之前我们一直住在这儿,”老头儿不无歉意地说,“我在一件一件卖家具。那是张漂亮的红木床,或者说至少把上面的臭虫弄干净后算得上吧,不过我想您会觉得它有点儿太笨重了。”

他把灯高举着,好照亮整个房间。在温暖的暗淡灯光下,那房间看上去奇怪地令人向往。温斯顿的脑海里掠过一个想法,就是敢冒险的话,他大概可以一星期花几元钱租下这里。这是种不可能实现的离谱想法,他刚想到就放弃了。但那房间在他心里唤起一种怀旧的念头,一种年代久远的记忆。坐在那样一间房间里会有什么感觉,他好像完全明白:坐在熊熊炉火前的扶手椅里,脚放在壁炉挡板上,搁架上还有把烧水的壶——那是种绝对独处、绝对安全的感觉,没人监视你,没有声音缠着你,除了烧水壶的响声和时钟悦耳的滴答声,没有别的声响。

“没有电屏!”他忍不住低声说。

“啊,”老头儿说,“我这儿从来没那种东西。太贵,不管怎么说,我好像从来没觉着需要装那个。您看那边的墙角还有张不错的折叠桌,不过您要是想用边上的桌板,当然得换上新合页。”

另外一个墙角那里有个小书架,吸引温斯顿走过去,上面只有几本垃圾书。在群众居住的地方,对书本的查抄和销毁做得同样彻底。在大洋国内,几乎不可能找到一本印刷于一九六〇年以前的书。老头儿仍然用手举着灯,站在放在红木画框里的一幅画前,它挂在壁炉一侧,正对着床。

“喏,您要是刚好对旧版画感兴趣——”他小心翼翼地说。

温斯顿走过去细看那幅画。那是一幅钢雕版版画,画的是一座椭圆形建筑物,有着长方形的窗户,前方还有座小塔。那座建筑的周围还有栏杆,在它后面,还有似乎是一座雕像之类的东西。温斯顿盯着它看了一会儿,他对之似曾相识,但不记得有那座雕像。

“画框钉在墙上,”老头儿说,“不过当然我可以给您取下来。”

“我知道那座建筑,”温斯顿过了很久才说,“现在都成废墟了,它在正义宫外面的街道上。”

“没错,就在法院外面。它是在——哦,好多年前被炸掉了。它曾经是一座教堂,名叫圣克莱门特教堂。”他抱歉地笑了笑,像是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有点荒诞不经的东西。他又说:“‘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

“什么?”温斯顿问道。

“噢,‘“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那是我们小时候念的押韵诗。往下的我不记得了,不过我确实还记得结尾:‘这儿有支蜡烛照着你去睡觉,这儿有把斧头把你的头剁掉。’是跳舞时唱的。别人把胳膊抬高让你穿过去,唱到‘这儿有把斧头把你的头剁掉’时,他们胳膊往下一压就把你卡住了。只是一些教堂的名字,伦敦所有的教堂都唱到了——也就是所有主要的教堂。”

温斯顿在茫然想着教堂是属于哪一世纪的。要想确定伦敦的建筑物是哪个时代的总是不容易的。凡是令人赞叹的大型建筑物,如果其外貌差不多够新,都会自动被声称建于革命之后,而凡是显然建于很久以前的,都会被归类为建于所谓中世纪的黑暗时代。资本主义的几个世纪被认为未能产生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人们从建筑上学到的历史不会比从书本上学到的更多。雕像,铭文,纪念碑,街道名——一切可能揭示过去的都被有系统地更改了。

“我从来不知道它以前是教堂。”他说。

“有很多留了下来,真的。”老头儿说,“不过被用做其他用途了。哎,那首押韵诗是怎么念的?啊,我想起来了!

‘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

‘你欠我三个法寻。’圣马丁教堂的大钟说——

“喏,我记得的就这么多了。一法寻,那是种小铜币,看上去跟一分钱有点像。”

“圣马丁教堂在哪儿?”温斯顿问道。

“圣马丁教堂?它还在,在胜利广场,跟画廊在一块儿。就是前面有三角形柱廊,台阶很高的那幢建筑。”

温斯顿很熟悉那里。它是个博物馆,用来展览各种各样的宣传性物品——火箭弹和水上堡垒的缩微模型、展示敌人残暴行为的蜡像造型等等。

“它以前叫做田野里的圣马丁教堂,”老头儿补充道,“不过我不记得那一带有什么田野。”

温斯顿没买那幅画,它是比那块玻璃镇纸更不合适拥有的东西,而且不可能拿回家,除非把它从画框上取下来。但他仍然多逗留了几分钟跟老头儿说话,得知他的名字不叫威克斯——人们有可能根据从铺子门面处的题字作此推论——而是查林顿。查林顿先生似乎是个鳏夫,年纪为六十三岁,住在那间铺子里已有三十年。这三十年里,他一直想把橱窗上的名字改过来,但从未着手去做。他们谈话时,温斯顿的心里一直想着那首记得不清不楚的押韵诗。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你欠我三个法寻,圣马丁教堂的大钟说!说来奇怪,可是对自己念一念时,会有幻觉,似乎真的听到了钟声,那钟声属于失去的伦敦,然而那个伦敦仍在此处彼处存在着,被改头换面,也被遗忘了。从一个又一个鬼影般的尖塔那里,他似乎听到钟声在洪亮地鸣响。但就记忆所及,他在现实生活中从未听到过教堂钟声。

他告别查林顿先生,独自走下楼梯,好不让这个老头儿看到他迈步出门前,先要察看一下街道。他已经打好主意,再过一段适当间隔——比如说一个月——他会冒险再来这间铺子看一看。那也许比开小差不去集体活动中心更危险。单是买过日记本后,不知道那个铺主是否可以信赖,就又再来第二趟已经够蠢的了,然而——

对,他又想,他会再回来。他会再买一些美丽然而无用的东西。他会买下那幅圣克莱门特教堂的版画,把它从画框上取下来,藏在工作服的上衣里带回家。他会从查林顿先生的记忆里挖掘出那首诗的剩下部分。甚至租下楼上房间的疯狂念头也再次闪现在他脑海。也许有五分钟时间,兴奋感让他疏忽大意了,他没有先隔着橱窗往外看一看,就跨上人行道。他甚至即兴唱了起来:

“橘子和柠檬。”圣克莱门特教堂的大钟说,

“你欠我三个法寻。”圣马丁——

突然,他感到五内俱寒,魂飞天外。一个身穿蓝色工作服的人影正沿着人行道走过来,那时离他不到十米远。是小说司的女孩,黑头发的那个。天色正在变暗,然而仍能毫不困难地认出她来。她在直直盯着他的脸,然后又继续快步走着,似乎没看到过他。

有那么几秒钟,温斯顿吓得不能动弹。然后他向右转,脚步沉重地走开了,也暂时没注意到他走错了路。不管怎样,有个问题算是得到了澄清:那个女孩在监视他。这完全不再有疑问。她一定是跟踪他到这里的,因为如果说她在同一天晚上,来到离党员住处几公里远的同样一条无名小街上是碰巧,那就让人无法相信了。说是巧合就太离谱了。她是否真的是个思想警察的特务,或者只是个由好管闲事心理驱使的业余侦探,根本说来,那些都无关紧要。她在监视他这一点就够了,也许她也看到他进那个酒馆。

走路很费劲。每走一步,口袋里那块玻璃都撞击他的大腿,他有点想把它掏出来扔掉。最糟糕的是他觉得肚里难受。有那么几分钟,他觉得如果不能马上找到一间厕所,他就会死掉,但在这种地段没有公共厕所。后来阵痛过去了,留下了隐隐的痛感。

那条小街是条死胡同。温斯顿停住脚步,站立了几秒钟,茫然地想着该怎么办,然后他转身沿原路返回。转过身后,他心里突然想到那个女孩仅在三分钟前跟他擦肩而过,要是跑步,也许能追上她。他可以尾随她,一直到僻静处,然后拿一块鹅卵石砸烂她的脑袋,口袋里那块玻璃也够重,可以一用。但他马上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想一想就需要气力,也不可忍受。他跑不动,也没法砸她,再说她年轻而且精力充沛,能够自卫。他也想快些到集体活动中心去,然后待在那里直到关门,以此作为那天晚上不在别处的部分证据。但那也是不可能,一种要命的倦怠感控制了他,他只想尽快回到家里,坐下安静一会儿。

他回到公寓时已经过了二十二点,二十三点半总闸就会被关掉。他走进厨房,吞下了差不多一茶杯胜利杜松子酒。然后走向浅凹处的那张桌子,坐下来并从抽屉里拿出日记本,但他没有马上打开它。电屏里传出一个粗嗓门女声,在哇哩哇啦地唱一首爱国歌曲。他坐在那里,眼睛盯着日记本的大理石纹封面,想对那声音充耳不闻,却做不到。

他们会在夜里来抓你,总是在夜里。正确的做法是在他们来抓你之前自我了断,无疑有些人正是这样做的,许多失踪事件其实都是自杀。然而在全然无望得到枪支以及任何速效万灵毒药的世界上,自我了断需要极大勇气。他有点震惊地想到,疼痛和恐惧在生物学上完全无用。就在需要做出某一动作时,身体总是变得失去活动能力,从而背叛了自己。如果动手动得够快,他也许能把那个黑发女孩干掉,然而恰恰因为所处的极度危险境地,他失去了行动的力量。他突然想到,一个人在遭遇危机时,要与之斗争的,从来不是外部敌人,而是自己的身体。即使是现在,即使喝了酒,腹部的隐痛仍让他不可能进行连贯的思考。他意识到在所有表面上是英勇或者悲剧性的情况下总是如此。在战场上,在刑讯室,或者在一条正下沉的船上,你与之斗争的事情总是被忘却了,因为躯体成了重要的问题,直到最后成了唯一重要的问题。即使你没被吓瘫或者痛苦地号叫,生活仍是跟饥饿、寒冷或失眠一刻不停地斗争,还有跟胃酸或牙疼斗争。

他打开日记本,重要的是记下点什么。电屏里的女声开始唱起一首新歌,她的声音像有尖碴的碎玻璃片一样,插进了他的脑子。他努力回忆奥布兰的模样,日记是为他而写,或者说就是写给他的,然而他开始想象思想警察把他抓走后,他将遇到什么。如果他们马上处死他倒没关系,被处死在意料之中,但在死之前(没人说起过这些事,不过谁都清楚)一定要遍尝坦白时不可避免的一切:匍匐在地板上尖叫饶命,骨头被打断,牙齿被打落,头发一缕缕被鲜血染红。既然总是同样的结果,又何必非要承受这一切?为何不可以把你的生命缩短几天或者几星期?从未有人躲过侦察,从未有人不坦白。你控制不住犯了思想罪时,可以肯定的是某一天你必将被处死,然而为何那种什么都改变不了的极度恐惧非要在未来等候着?

他又试着想起奥布兰的样子,这次成功了一点。“我们会在没有黑暗的地方见面。”奥布兰对他说过这种话。他知道这句话的意思,或者说自以为知道。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来,人们永远看不到,然而如果有先见之明,就能神秘地分享到未来。因为从电屏传来的声音在他耳边聒噪着,他无法顺着那个思路往下想。他抽出一根烟噙到嘴上,一半烟丝立即掉到他舌头上,那是种难以吐出的苦涩尘土。老大哥的面庞浮现在他脑海中,取代了奥布兰的脸庞。像前几天所做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硬币看着它。那张脸往上盯着他,凝重,平静,警觉,然而在两撇黑色八字胡后,隐藏的是什么样的微笑?像个沉重的不祥之兆,他又看到那几条标语:

战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无知即力量

新话是大洋国的官方语言,相关结构和语源请参考附录。——原注

圣塞巴斯蒂安(?——288?):罗马警官,早期基督教徒,引导许多士兵信奉基督教,事发后皇帝命令以乱箭射之,侥幸不死,后被乱棒打死。

b——b代表的是老大哥(bigbrother)两词的第一个字母。

马拉巴尔:位于印度东南部。

指一年一度牛津和剑桥两大学代表队在泰晤士河上进行的划船比赛。

三个金属球曾是当铺的标记。

一种有线条水印的白色书写纸。

法寻:英国旧时值四分之一便士的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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