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别看啦,妈妈。”她恳求说。
“我亲爱的,你这个人,”她母亲回答,“关于你家里的人应享受的权利,可能是最拿着不当回事的了。若不是我亲自跟你要,我觉得,我们就永远也别想知道来过那么一封信。这能说得上是和斯特朗博士一条心吗,我亲爱的孩子?我没想到你会这样,你应该更懂事呀。”
她女儿急忙,把信拿出来;递给那位老太太,其实,她并不情愿。
“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马卡姆太太说着,戴起眼镜,“那一段在哪儿?‘我想起旧日时光,我最亲爱的安妮’——等等,等等——不是这一段儿。‘那位和蔼可亲的老博士’——这是谁?天哪,安妮,你表哥写得字多潦草,我多糊涂呀!当然是‘老博士’啦。啊!确实和蔼可亲!”她念到这儿,又停下来,吻她那把扇子,看着我们。“好啦,找到了。‘你听我讲这种话,安妮,或许并不感到奇怪,’——惊奇?不会,因为她知道,他的身体从来都不壮实嘛;我念到哪里啦?——‘我在这个远离故国的地方受了这么多罪,所以我准备不顾一切离开这个地方;假如可能,先请病假;病假不准,我就辞职不干了。我在这儿受过的罪,实在无法忍受。’若不是有这位世上最好的人迅速采取行动,我连想都不敢想了。”马卡姆太太,表示感激,把信叠起来。
尽管那老太太看着威克菲尔先生,仿佛要求他对这消息发表见解,但他沉默不语,只是默默地坐着,看着地面。我们又谈起别的话题。过了一会儿,威克菲尔先生依然是沉默不语;也很少抬起头。
博士特别喜欢音乐。阿格尼丝和斯特朗太太唱歌,很动听。她们时而合唱,时而二部轮唱,我们算是开了个小小的音乐会。可是,我发现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安妮虽很快恢复了平静,但是他和威克菲尔先生有一种隔膜,将他们完全分开;第二种是,威克菲尔先生并不喜欢阿格尼丝跟安妮那样亲热,一直不安地看着。此时,我应该承认,在莫尔登先生离别的那天晚上我看到的情况,现在第一次带着我前所未觉的新的意义,在我脑子里出现,让我不安心。她脸上那种天真的美丽,在我看来,不再是那样天真;我不再相信我再看一看她身旁的阿格尼丝,想到阿格尼丝是那么真诚、善良,我心想:她们的友谊,是不般配的友谊。
可是,阿格尼丝在这友谊中很快乐,最后发生了一件小事,我现在还记得。她们两个互相告别,阿格尼丝准备拥抱和亲吻斯特朗太太,这时,威克菲尔先生站到她们两人之间,仿佛完全出于无意似的,马上把阿格尼丝拽走了。于是,仿佛中间一段时间都被删除了,我好像又回到莫尔登先生离别的那个夜晚,仍然伫立于门前,看着斯特朗太太与莫尔登先生相见的表情。
我说不清楚,那副表情到底给我留下了什么印象,每当想起她来的时候,无法将那副表情与她本人分开,没办法再度唤起我对她那纯真质朴之美的记忆。回到家里,那副表情仍然在我脑子里。我离开博士的住宅时,好像看见房顶上笼罩着一片阴云。我对博士的所怀的一片崇敬之情,现在掺杂了一些憎恨之情。一场劫难的阴影来了,一种奇耻大辱将要成形,二者像两块污渍,玷污了我童年学习、游戏的那一片净土,使那个地方变作一片秽土,这情景让人目不忍睹。
可是,第二天早晨,我就得与阿格尼丝那座古老房子道别了;这件事占据了我全部的心思。我相信,很快还会回到那儿的;我还会睡在我那个老卧室里,可能还会经常睡在我那个老卧室里;然而我在那儿居住的日子过去了,时光一去不复返。我把我留在那儿的东西收拾起来,打算运往多佛尔,这时,我的心情很沉重,让尤利亚·希普看见,因为他帮我打点行李表现得十分殷勤,我猜想,他是希望我赶快离开。
不知怎么,我却以一种硬汉子气概,辞别了阿格尼丝和她的父亲,坐上伦敦的驿车。当驿车从城里穿过的时候,我的心软了,这么宽宏大量,导致我竟有心向我的宿敌,那个屠夫,点一点头,扔给他五个先令,叫他打酒喝。
我记得,我们正式上路后,我考虑的主要问题是,在车夫面前装出成熟的样子,说起话来要大气。后一点,我做起来很是别扭,然而我还是坚持下去,因为我认为那才是成年人的派头。
“你要坐到头儿吧,先生?”车夫问我。
“是的,威廉,”我说(我认识他);“我要去伦敦。然后我还要到萨福克去一下。”
“去打猎,先生?”车夫问。
“我说不清,”我装出主意未定的样子说,“我可能要去打它一两回。”
“我听说,这会儿的鸟儿都变得见人就躲了。”威廉说。
“我也是听说了。”我说。
“萨福克是你的老家吗,先生?”
“是,”我说,“萨福克是我的故乡。”
“听说,那地儿的苹果布丁好得出奇呢。”威廉说。
实际上,我也不知道萨福克的苹果布丁好吃不好吃。不过我认为,维护自己家乡的名产,表示自己对那种东西很熟悉,有必要。因此我点一点头,也就是说,“你这话对!”
“还有矮脚驮马哪,”威廉说。“那才叫好牲口哪!一匹萨福克矮脚驮马,遇上真好的,马有多重,就值多重的金子。你自己养过萨福克矮脚驮马么,先生?”
“没——没养过,”我说,“没养过。”
“你看见我背后坐的那位先生么,我敢跟你打赌,”威廉说,“他养过很多这种马。”
他说的那个人,眼斜得很,没有矫正的希望,长了个大下巴,戴一顶很高的白帽子,穿了一条浅褐色裤子,裤腿外侧的纽扣从靴子口一直扣到屁股。我回头看他时,他用那只不斜的眼睛斜着看先导马,显出一副在行的神气。
“你是吗?”威廉问道。
“我是什么?”身后那位先生说。
“养过很多萨福克矮脚驮马呀?”
“是的,”那位先生说。“没有我不养的马,也没有我不养的狗。马和狗是养着玩儿的。对我来说,马和狗就是吃喝——就是我的窝,就是我的老婆孩子——就是我的读、写、算——就是我的鼻烟、烟叶、睡眠。”
“这样一个人,坐在车厢后面,你看合适吗?”威廉理着缰绳,俯在我耳朵上说。
我听出他的意思,是想我把座位让给后面那位先生,于是我红着脸,表示同意把座位让给他。
“太好啦,要是你不介意,先生,”威廉说,“我认为这样做更合适。”
我一直觉得这是我一生中栽的第一个跟头。开始我到驿站票房订座的时候,就在登记簿上特别注明了“厢座”二字,并付给管账先生半个克朗。我专门穿着平常日子舍不得穿的大衣、戴着披肩上了车,不为别的,就是想配得上那个显赫的座位。我坐在上面风光了一会儿,自认为给这辆车加了不少彩头。没想到,第一站地还没走完,我就被一个不衣不衫的斜眼儿人顶替了,马慢慢地跑着,他还从我身上爬过去,那样子简直活像只大苍蝇!
尽管这样,高坐在四匹高头大马身后,一肚子学问,衣着考究,满满一口袋钱,向四外望去,寻找当年困苦劳顿的旅途上我睡过的地方,那份惬意和新奇感,就不屑说了。在路上,每过一个显眼的路标,我都思想很乱。当我坐在车上看与我们交臂而过的流浪汉,看见那熟识的面孔向车上仰望,我就感觉仿佛那个小炉匠又抓住了我衬衫。后来我们终于走到离伦敦只有一站路了,从那个我绝不会认错的塞勒姆学堂、从克里克尔先生鞭打学生的地方过去了,那时,我想尽我所有换取合法的权利,下车去把他鞭打一顿,然后把那群小学生们释放出去。
我们来到查理十字架这地方的一家名叫“金十字”客店,当时,那家客店已经很古老了,周围住着许多人家。一个堂倌把我领进咖啡室;女佣人把我带到卧房,这个房间闻着一股出租马车气味,关起门来闷得就像家用酒窖。我依然很痛苦地认识到自己太嫩,因为没人对我表示敬畏:不管我说什么,房间女佣人都不听,而堂倌则对我很随便,欺负我年轻,还给我出坏主意。
“喂,我说,”堂倌用亲切的语调说,“你晚饭想吃点什么呀?年轻的绅士们大都爱吃点鸡呀、鸭呀的。你来只鸡好吗?”
我作出威严的样子对他说,我不喜欢吃鸡。
“是吗?”堂倌说。“年轻的绅士们大都吃牛羊肉吃得腻味了。你就来一份煎小牛肉吧!”
我当时点不出别的菜,也只好同意。
“你喜欢吃土豆吗?”堂倌微笑说。“年轻的绅士们大都吃土豆吃得太多了。”
我用深沉的声音吩咐他,叫一份煎小牛肉和土豆,该搭配的东西要加上;同时让他到柜上问一问,有没有特洛特乌德·考波菲尔老爷的信——我明知道没有,但我觉得作出等候书信的样子,让人看着才够男子汉气派。
一会儿他回来,说没有我的信(我一听大吃一惊),跟着就在火炉旁边一张雅座上铺桌布,马上开饭。他忙活着,问我吃饭的时候喝点什么。我回答说,要半瓶脱雪利酒。我想,他一听这话肯定心里打算盘,觉得这是大好机会,可以把好几个瓶子剩下的陈酒底儿倒在一起,凑够这个数量。我之所以那样想,是因为在我读报纸的时候,看见他躲在低矮的板壁后面(那大概就是他的私人密室了),好像化学家和药剂师按方配药那样,忙着把好几个瓶子里的陈酒底儿倒进一个瓶子里。酒拿来的时候,我感觉淡而无味,没有外国葡萄酒应有的清醇,但是多了不应有的英国面包渣儿;而我因为面皮太嫩,不好意思说,只好喝了下去。
这时我的心情很好(我由此推论,人在中毒的全过程中,并非每个阶段都是那样难受的),于是决定看一场戏。我选了哥文特花园戏院;坐在正面包厢后排,看了《凯撒大帝》和一出哑剧。现在,那些高贵的罗马人活灵活现,供我消遣娱乐,不再像我上学的那儿督促我学习了,这番情景,让人感到新奇和快乐。可是,全剧的现实感和神秘气氛,浑然天成,这一切是那么炫目迷神,给我展开了广阔的欢乐境地,当我在半夜十二点走到街上时,我感觉仿佛刚从云端走出来,在那里我曾度过几个世纪的浪漫生活,现在却忽然回到一个人声嘈杂、一片污泥、满是苦恼的人间尘世。
我从旁门出来,在大街上站了一会儿,仿佛我真的是来到尘世的一位生客。可是,人们肩撞脚踩、推推搡搡,把我从梦幻中唤醒,让我走上回客店的路。我依然坐在咖啡室里,看着炉火,回想那辉煌的景象。
我一心想着那场戏,想着平常的光景——透过它,我看见我童年时代的生活,现在想来,当时我只认识到那个身影的存在,却没发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而我依然坐在咖啡室的火炉前苦想。
我站起身来,要去睡觉了,这让那个睡眼惺忪的堂倌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的两条腿已经站得吃不消,我朝门口走的时候,跟那个已经进来的人擦肩而过,并看清他的样子。我立刻转过身来,又回去,看了一眼。那个人没认出我来,而我一下就认出他来了。
如果是别的时候,也许我不敢贸然上前搭话,然而,那时候,那出戏的场面正在我心中汹涌澎湃,我马上走上前去,心里怦怦地跳着,说:
“斯蒂尔福思!你为什么不跟我说话呀?”
他看了看我——还是他过去看人时那副神气——但是他脸上看不出有认出我来的表情。
“我恐怕,你不记得我了吧。”我说道。
“天哪!”他忽然大叫一声。“你是小考波菲尔!”
我一下抓住他的两只手,紧紧握着不放。要不是因为害羞的原因,和怕惹他不高兴,我真想一把搂住他的脖子痛哭一场呢。
“我从来没有这样高兴过!我亲爱的斯蒂尔福思,我见到你真是高兴极啦。”
“我见到你也是很高兴呢!”他亲热地握着我的两手说。“我说,考波菲尔,老弟,别太激动啊。”话虽这样说,我认为,他见我见了他那样快乐,也不由得很高兴。
尽管我下决心节制自己,可眼泪还是流了出来。我擦干眼泪,难为情地笑了,和他肩并肩坐了下来。
“我说,考波菲尔,你为什么到这儿来的?”斯蒂尔福思说。
“今天,我是乘坐坎特伯雷的驿车来的。我姨婆就住在那一带的乡下,是她抚养了我,我刚在那里受完了教育。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呢,斯蒂尔福思?”
“嘿,我现在是他们所说的‘牛津人’了,”斯蒂尔福思回答说;“这就是说,每隔一段时间我要回家看看我母亲。你真是个好小伙子,考波菲尔。你看起来跟以前一样,没改变!”
“我一看就认出你来啦,”我说;“当然,你这个人不容易让人忘记。”
他大笑,高兴地说:
“对,我跑这一趟,就是为了尽做儿子的孝道。我母亲就住在城外不远的地方;因为路不好走,家里也太闷得慌,今晚我就留在这儿,不赶路了。我刚到伦敦还不到六个小时哪。这六个小时我一直在戏院子里打盹儿,稀里糊涂就打发过去了。”
“我也去看戏来着,”我说。“在哥文特花园戏院。那是多么令人愉快的享受啊,斯蒂尔福思!”
斯蒂尔福思开怀大笑。
“我亲爱的小考波菲尔呀,”他说道,“你可真是一颗雏菊呀。太阳刚出来的时候田野里的雏菊,都比不上你嫩哪!喂,请过来,先生!”
这话是对着堂倌说的,那人一直远远地站着,见我们相识,特别注意,这时一听招呼,便恭敬地走上来。
“你把我的朋友考波菲尔先生安置在什么地方啦?”斯蒂尔福思说。
“对不起,先生,您说什么?”
“他住哪个房间里?别装糊涂,你明白我的意思。”斯蒂尔福思说。
“呃,呃,先生,”堂倌带着一种抱歉的神气说。“考波菲尔先生现在住的是四十四号房间,先生。”
“你把考波菲尔先生安排在马棚上面的阁楼里,”斯蒂尔福思回答说,“你这是搞的什么名堂?”
“呃,先生,对不起,”堂倌以抱歉的口气说,“我们没注意,还以为考波菲尔先生不在乎呢。我们给考波菲尔先生搬到七十二号好啦,先生,要是您同意的话。就在您的隔壁,先生。”
“这样我当然同意,”斯蒂尔福思说。“立刻就搬。”
堂倌马上退出去,给我换房间去了。斯蒂尔福思觉得我被弄到四十四号房间这件事很逗,大笑了一阵,并邀请我第二天上午十点与他共进早餐——我当然只有怀着骄傲的心情,欣然接受啦。天已很晚,我们端着蜡烛上楼去,在他房门口我们亲切道别,我进了我新换的房间,这间房比原来那间好多了,一点也没有潮湿发霉的气味。屋里那只很大的四柱床,简直就是一个庄园。我把头放在一个足够六个人睡的枕头上,很快就在一种幸福状态中睡去,直到第二天清晨,早班驿车从下面驶过,我又接着做起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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