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似乎是故意与他过不去,庭审持续得很久:在逐一问询诸位证人和那位鉴定专家之后,在副检察官和诸位辩护人照例一本正经地提出所有那些不必要的问题之后,庭长建议陪审员察看物证,物证包括一个镶有雕花钻石的戒指,戒指很大,原先显然戴在一个粗大的食指上,还有一个在其中检测出毒药的滤器。这两件物证均被封死,贴着标签。
陪审员们已打算去察看这两件东西,副检察官却再次欠起身,要求在察看物证之前先宣读尸检报告。
庭长想尽早结束此案,好去约会他那位瑞士女人,尽管他清楚地知道,宣读这份报告除了惹人生厌、延迟午餐时间外不会带来任何结果,副检察官提出这项要求,只是因为他知道他有权提出这项要求,可庭长仍无法拒绝,只得表示同意。书记员取出报告,再次用他不区分卷舌音和非卷舌音的嗓音忧郁地读了起来:
外部检查结果:
(一)菲拉彭特·斯梅尔科夫身高一米九五。
“倒是一条壮汉。”那位商人在聂赫留多夫耳边关切地低语道。
(二)据外表判断年龄约为四十岁。
(三)尸体呈肿胀状。
(四)尸体表面呈淡青色,局部有暗色斑点。
(五)尸体表皮有大小不等的水泡隆起,局部皮肤脱落,状若破布。
(六)头发为深棕色,十分浓密,触碰时极易脱落。
(七)眼球突出眼眶,角膜浑浊。
(八)鼻孔、双耳和口腔有泡沫状脓液流出,嘴巴半张。
(九)由于面部和胸部肿胀,颈脖几乎不见。
等等,等等。
就这样,四页纸上写有二十七条,详尽记录了尸体的外部检查结果,曾在城里寻欢作乐的那位商人留下的这具尸体可怖、肥大,且已肿胀,开始腐烂。听到这段关于尸体的描述后,聂赫留多夫先前体验到的模糊的厌恶感越发强烈。卡秋莎的生活,鼻孔流出的脓液,突出眼眶的眼球,他对她的所作所为,这一切在他看来均为同一类东西,这些东西从四面八方包围他,将他淹没。待尸体外部检查报告终于宣读完毕,庭长深深地舒了一口气,抬起头,指望宣读到此为止。可是,书记员接着又读起尸体内部检查报告。
庭长再次垂下头,一手托着脑袋,闭上眼睛。坐在聂赫留多夫身旁的那位商人强忍住瞌睡,不时摇晃着身体。三名被告坐在那里,和他们身后的几位宪兵一样一动也不动。
内部检查结果:
(一)头皮极易与头盖骨剥离,未见任何淤血处。
(二)头盖骨厚度中等,完好无损。
(三)硬脑膜上有两处不大色斑,大小约四英寸,脑膜呈暗白色。
等等,等等,另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