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退回山洞

其次,我想到,尽管他们用这样残暴不仁的手段彼此残杀,实际上却与我无关。这些人并没有伤害我。假如他们试图伤害我,或者我看到有必要为了自卫而击打他们,那也还说得过去。但我还在他们的势力范围之外,他们也不知道有我,因此不会来算计我,这样,我去攻击他们就是不正当的了。我如果这样做,就等于承认西班牙人在美洲的野蛮暴行是合理的了。西班牙人在美洲杀了成千上万的土人,这些土人虽然是偶像崇拜者和野蛮人,其习俗中有几种血腥而野蛮的仪式,比如将活人祭献给他们的偶像神,可是对西班牙人来说,他们却是非常无辜的人。把这些土人赶尽杀绝,这种行径无论是在西班牙人自己中间,还是在欧洲所有别的基督教国家中间,一谈起来都会引起最大的憎恶和痛恨,被视作一种纯粹的屠杀,一种血腥而反自然的暴行,无论在上帝还是在人的眼里都不合理。正是由于这个缘故,“西班牙人”这个称呼,对于一切具有人性或具有基督徒的同情心的人来说,都是一个可怕的、恐怖的字眼,仿佛西班牙王国以特别出产这么一种人而出名似的,这种人毫无仁厚之心,对不幸者毫无怜悯之情。而同情和怜悯被视为心胸慷慨大度的标志。

这些考虑中止了我的谋划,甚至完全中断了。我一点点地抛开了我的谋划,得出结论,我之决定攻击野人是错误的。干涉他们并非我的事,除非他们先来攻击我。我的事是尽可能地避免他们先来攻击我。但是,假如我被他们发现并受到攻击,我也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另一方面,我也向自己表明,主动攻击野人不仅不能救我自己,反而足以毁灭我自己。因为除非我有把握杀死当时在岸上以及随后上岸的所有人,否则,只要有一个人逃回去把发生的事告诉他的同乡,那么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过来报仇,我这样做岂不是自取灭亡吗?幸亏眼下我还没有机会做。

总而言之,我的结论是,无论在战略上还是策略上,我都不应该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把自己牵扯到这种事里。我的任务只是以一切可能的方法隐藏起来,不让他们发现,不留任何迹象让他们猜测到岛上有活的生灵—我指人形的生灵。

宗教也有助于我得出这个审慎的决定。现在,我从多方面认识到,我为毁灭无辜的造物—我是说对我而言—而制定的血腥计划,完全背离了我的职责。至于罪行,他们彼此犯罪,与我无关。他们的罪行是全民族性的,我应该把他们交给正义的上帝,上帝才是诸民族的统治者,他知道全民族的罪行该如何用全民族的惩罚来作出正义的报复,并对那些以公开的方式犯罪的人予以公开的审判,以上帝自己所喜欢的方式。

现在,这在我看来是显而易见的。我觉得,上帝没有让我做这件事,真的令我满意极了。我有太多的理由相信,这件事我如果做了,那就无异于故意杀人。因此我双膝跪地,以最谦卑的态度感谢上帝把我从流血的罪行中救了出来。我乞求他给予我保护,不让我落入野蛮人之手,或者不让我向他们动手,除非我听到天上传来的更清晰的呼喊,让我这么做,以保护我自己的生命。

我就在这种想法中又继续过了一年。在这段时间里,我根本不想找机会袭击这些可恶的家伙,一次都没有爬上山顶去看是否有他们的踪影,他们是否上过岸,免得我又受到诱惑,重新设计对付他们,或在有机可乘时袭击他们。我只做了这一件事:到岛的另一边去,把我停放在那里的小舟转移到岛的东边来。我把小舟划到一个小湾里,这个小湾是我在一处高高的岩石下发现的。我知道,由于那儿有急流,野人是无论如何也不敢乘舟进来,或至少不愿乘舟进来的。

我把留在小舟上的一切东西都拿了下来,因为光是在沿岸走走,装备这些东西并非必需—包括我为小舟做的一个桅杆和一张小帆,一个类似于锚但又不能叫作锚或抓钩的东西,我费了很大的力才把它做成这样子。我把一切东西都搬走了,免得被人发现岛上有船或有人的痕迹。

此外,如前所说,我比以前更深居简出,很少离开自己的小屋,只是做一些日常工作,挤羊奶,照料林中的小羊群。羊群在岛的另一边,因此没什么危险。可以肯定,这些野人有时会来到岛上,但他们从来不会想要在这儿发现什么,因此也不会离开了海岸往里面乱走。我不怀疑,在我受到惊吓处处小心后,他们可能上过几次岸,就跟以前一样。说真的,一回想起我过去出行,如果碰巧碰到他们,被他们发现,会发生什么情况,我还是会毛骨悚然。我往常外出时,都几乎赤身裸体,赤手空拳,只是带了一把枪,枪里只装了一发子弹,我四处转悠,在岛上西窥窥,东探探,看能找到什么东西。假如我在那时不是只发现了一个脚印,而是撞到了十五个或二十个野人,发现他们正在朝我追来,而且跑得比我要快得多,我不可能逃脱,那我该有多么惊慌啊!

有时一想到这个,我就心情沉重,心里非常难过,很久都恢复不过来。我不能设想那时我该怎么做,我可能不但不能抵抗他们,甚至想都想不到我该做什么,更不要说后来经过深思熟虑和充分准备才知道该怎么做的事了。诚然,在认真思考这些事后,我整个人都会忧伤,有时还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我最终还是决心感谢上帝,他把我从如此之多看不见的危险中拯救出来,让我远离那些灾祸。那些灾祸本来我是无法逃避的,因为我根本不会想到它们就要发生,甚至不会想到其发生的可能性。

这让我重新想到了从前常浮现脑海的一个念头。当初,在尘世中经历各种危险之际,我开始看到上帝仁慈的安排,我们是如何在对危险无知无觉的情况下神奇地得到拯救。当我们陷入所谓的困境,不知道是走这条路好还是那条路好时,当我们想要走那条路时,却会有一种神秘的暗示引导我们走这条路,从而避开危险。不仅如此,当我们的感觉、倾向或任务明明已叫我们走另一条路的时候,心里头却涌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念头,要我们走这条路。这念头如何发生,由谁发出,我们都不得而知。而事后证明,如果我们走了那条路,就是我们认为该走的路,或我们想象自己该走的路,我们早就万劫不复了。经过这般的思考后,后来我就给自己立了一个规矩,无论何时,只要我发现了那些神秘的暗示或心灵的催促,要我去做或不做什么事,走这条路或走那条路,我都不能不服从这种神秘的指令,尽管我不知道除了这种悬在心头的催促或暗示外,还有没有别的原因。我可以举出我一生中的许多例子来说明这么做会获得成功,尤其是我在这个不幸的岛上后期的例子。此外还有许多例子,假如当时我能用现在的眼光去看的话,是一定会注意到这种神秘的暗示的。但是亡羊补牢,永远都不会晚。我在这里只能劝告所有喜欢思索的人,假如他们的生活跟我一样充满了异乎寻常的变故,或者没有那么异常也罢,都不要忽视这些神秘的暗示,不管它们是来自哪个不可见的神明。对此我不会予以讨论,也许还不能说清。但它们确然是灵与灵之间的交会,是有体之物与无体之物的秘密沟通,这种证明是永远不会被推翻的。关于这一点,我将用我在这不幸岛上独居后期中几个显著的例子加以说明。

我相信读者不会觉得奇怪,假如我承认,这些焦虑、这些持续的危险,以及对我必须面对事项的操心,让我无法再为未来生活的舒适便利而从事设计发明。我眼下做事更关心的是安全而不是食物。我现在不钉钉子,也不劈木柴了,怕发出的声音被人听到。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也不敢开枪。最让我受不了的是生不了火,怕烟把我暴露了,因为烟在白天大老远就能看到。因为这个原因,我把凡是要求生火的事情,比如用锅烧水、用烟斗吸烟等等,都转移到了林中新居。我在那里待了一阵子后,发现了一个完全天然的地穴,令我说不出地欣慰。地穴很深,我敢说,野人即使来到了洞口,也不敢进去。实际上任何人都不敢进去,只有像我这样想找个安全退路的人才会冒险进入。

地穴口在一块大岩石的底下。我发现它纯属偶然(如果我并未看到充足的理由将这样的事归于上帝,那我就说是出于偶然)。那天我正在砍树枝准备烧炭,我为什么要烧炭,在这里要岔开来说一下。上面我说到,我害怕在住处点火冒烟,但我总不能不烤面包、不煮肉吧,所以我就想了个办法,像我在英国看到的那样,在草皮泥层下烧木头,直到木头烧成木炭,再把火灭了,把木炭运回家。这样,如果家里要用火,就可以烧炭,这就没有冒烟的危险。

这只是顺便提一下。当我正在这儿砍柴的时候,察觉到在一片很密实的矮丛林后面,好像有一处空旷地。我很好奇,想进去看看,就很困难地穿过它的洞口,发现里面相当大,足以让我直立,再加一个人也可以。但我必须向你承认,我出洞要比进洞仓促得多,因为在我继续向里面打探的时候,里面黑极了,我看到了两只大大的闪闪发亮的眼睛,我不知这是属于魔鬼的还是人类的眼睛,只见它们在那里闪烁,跟两颗星星似的。从洞口直射进来的光线很黯淡,才有了这种反射。

尽管这样,停了一会儿后,我还是恢复了过来,开始骂自己是大傻瓜。我想,谁要是怕见到魔鬼,谁就不配在一个岛上独自生活二十年。我认为洞里不会有任何东西比我自己更令人害怕。想到这,我重拾了勇气,点起了一个火把,又冲到洞里。不过我走了还不到三步,又像上次一样被吓坏了。因为我听到了一声响亮的叹息,像人在伤痛时发出的,接着是一个断断续续的声音,仿佛是一句半吞半吐的话,然后又是一声深深的叹息。我退后几步,着实吓了一跳,身上冷汗直冒,倘若我当时戴了顶帽子,一定会毛发倒竖,把帽子掀翻。但我仍旧打起精神,给自己壮胆,说上帝全在,上帝的力量无处不在,上帝一定会保护我。我继续向前走,把火把举在头顶,借助火光,看到在地上躺着一只硕大的、可怕的老公羊,用我们的话说,它正在那里交代后事,竭力喘息,老得快要死了。

我推了推它,看看能不能把它赶走,它尝试着站起来,可是爬不动了。于是我想,就让它躺在那里也好—因为,如果它能吓唬我,也就能吓唬野人,只要它一息尚存,就能把胆敢闯进来的野人吓跑。

我现在惊魂初定,开始环顾四周,发现洞很小,也就是说,周围大约十二英尺,但它纯属天然,既不圆也不方,全无人工凿成的痕迹,因此没有形状可言。我还观察到,往里走远点,还有一个更深的地方,但太低了,需要我手脚并用才能爬进去,至于它通向哪里我就不清楚了。由于我没有带蜡烛,这次就不摸过去了,但我决定明天带蜡烛和火绒盒再来,这火绒盒是我用一支短枪上的枪机做出来的。另外我还得带一盘火种来。

于是,第二天我带了六支自造的大蜡烛来了(现在我已能用羊脂造出上佳的蜡烛,但灯芯却难办,有时我只好用破布线或绳丝,或类似荨麻的干草丝来替代),走到洞里低处时,我不得不像前面说过的那样手脚并用,匍匐爬行了约莫十码—这要我说已经是够勇敢的了,考虑到我并不知道究竟还有多远,里面还会有什么东西。我穿过这个窄道后,发现洞顶豁然开朗,我相信接近二十英尺了。我环顾这穹隆或洞穴的四壁和穹顶,我敢说,我在岛上还从来没有看到如此光华璀璨的景象—在两支蜡烛烛光的照射下,墙壁都反射出万道光线。岩壁里是什么—是钻石还是其他宝石,或是金子—我都不知道。我想可能是金子吧。

虽然非常黑暗,我所在的地方却是一个最为赏心悦目的洞穴。地面又干燥又平坦,表面有一层又细又松的沙砾,因此没有令人讨厌的有毒的害虫。洞墙或穹顶也一点不潮湿。唯一的难题是入口太小—然而,既然我来这里是为了寻求安全,想要一条退路,那这反而成了一个好处。所以我对这个发现真是高兴极了,决定一分钟也不耽搁,把我最为担忧的那些东西搬到这里来。特别是我的火药库和多余的枪支,即两支鸟枪和三支短枪。因为我一共有三支鸟枪和八支短枪。我在城堡里只留了五支短枪,架在外墙上如炮挺立,随时待命,也准备着为我在外出远征时使用。

趁这次搬运军火的机会,我碰巧打开了从大船上拿来的那桶浸湿了的火药,发现水浸到了桶内火药三四英寸深的地方,结成了饼,变硬了,但里面的部分保全了,就跟外壳保护着内核似的,于是,我从桶心得到了将近六十磅上等的火药,这在那时真是一个可喜的发现。我把所有的火药都搬了过去,城堡里留下的火药从不超过两三磅,生怕发生什么意外。我还把用来做子弹的铅也搬了过去。

我幻想自己是古代的巨人,据说这些巨人住在岩洞里,谁都攻击不到他们。我说服自己,只要我在这里,即使有五百个野人要猎杀我,也永远都找不到我—即使他们能找到我,也不敢跑到这儿来袭击我。

我发现地穴的第二天,那只奄奄一息的老公羊就在洞口死了。我觉得与其把它拖到洞外,倒不如就地挖一个大坑,用土把它埋起来更容易些,因此我就把它葬在了那里,以免臭气熏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