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读一本经典作品
对于这么一本经典作品,可以有多种解读方式。但我们应该从哪一种入手呢?
能否先这样说,自从西德尼留下未竟之作《阿卡迪亚》在祖特芬与世长辞之后,英国人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小说也选择或者说不得不选择了新的路径呢?新兴的资产阶级有能力也迫切想要阅读有关他们自己,以及日常生活细节的故事,而不再仅限于王子与公主的浪漫爱情。
在千百支笔的耕耘下,散文体以自身的方式回应了这一需求。它比诗歌更能表达生活的事实本身。这无疑可以作为入手《鲁滨逊漂流记》的一种方式——探讨小说的发展史。但我们马上又会想到另外一条途径——从作者的生平开始讲起。
同样在这里,和一页一页地通读全书相比,我们也可以在作者生平传记这点上,消磨许多时间。
首先,无法确定笛福生于何时——是1660年还是1661年?再者,他的名字到底是连着的还是分开的?祖上是谁?据说他曾经是个袜子商,但一个十七世纪的袜子商又意味着什么呢?他成为一个撰写小册子的作者,还获得了威廉三世的信赖;甚至曾因一本小册子受了枷刑,被投进新门监狱。他先后受雇于哈利和戈多尔芬,他是最早的雇佣记者,写过无数的小册子和文章,写过《摩尔·弗兰德斯》和《鲁滨逊漂流记》。他有一个妻子和六个孩子。身型瘦削,长着鹰钩鼻、尖下巴、灰眼睛,嘴边还有颗大痣。
任何一个稍微懂一点儿英国文学的人都会知道,在追溯小说的发展史以及在考究小说家的尖下巴上,到底浪费了多少时间和生命。只是偶尔,当我们在理论和传记间辗转不定的时候,会生出一丝疑惑:即使我们准确地知道了笛福何时出生,他爱过谁,又为什么爱,即使我们把英国小说的源起、上升、发展、衰败以及没落的历史都熟记于心,(比方说)从它在埃及诞生,到在巴拉圭的荒原中消亡都弄得明明白白,我们就能从《鲁滨逊漂流记》中得到更多的愉悦,或者说读得更深入一点了吗?
这本书就在那里。无论怎么绕弯子、躲闪拖延,我们最终仍要面临一场孤独的战斗。在有所推进之前,读者和作者之间尚有一桩交易有待完成。如果在这场私人会晤的中途,有人提醒你说,笛福曾卖过袜子,一头棕发,还曾被枷刑示众,那都只会让你烦心劳神。
二、小说家怎样建构自己的世界
我们的首要任务是要掌握笛福的视角,通常这点已经够难的了。在我们了解小说家是如何建构他的世界之前,有关那个世界的花边,那些评论家们硬塞给我们的东西,传记家提醒我们去注意的作者的冒险经历,都是多余之物。我们必须孤身爬到小说家的肩膀,借他之眼去观看,直到我们也明白了,他是如何建构那些小说家免不了要关注的宏大而普遍的对象的:人与人,其身后的自然,以及头顶为简便起见可称之为“上帝”的力量。与此同时,疑惑、误解、困境也都来了。
这些在我们看来稀松平常之物,经由小说家的方式彼此关联在一起,就会变得千奇百怪,难以辨认。那些比邻而居,呼吸着同样空气的人,有截然不同的比例感,看来也确有其事。对一个人来说,人是大的,树是小的;对另一个人来说,树是大的,而人在背景中却无足轻重。
因此,不管教科书上怎么说,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作家,也有可能在看待事物的尺度上完全不一样。比如说司各特,和他若隐若现的雄伟山峦相对应的,是他按照相同比例描绘的人物;简·奥斯汀则通过描写茶杯上细微的玫瑰花纹,来配合她人物对话的风趣;皮科克用一面神奇的哈哈镜使他的天地都变了形,一只茶杯可能成了维苏威火山,而维苏威火山也许就是一只小小的茶杯。
尽管司各特、简·奥斯汀以及皮科克生活在同一个年代,看到同一个世界,后来还被写进了同一段文学史,但他们各自的视角却是不同的。因此,如果能坚定地抓住这一点,那么我们就会成为这场搏斗的赢家。在确保了和作者之间的这一层密切联系之后,我们才能安心地回过头来,慢慢咀嚼评论家和传记家们慷慨贡献的各种乐趣。
但难题恰恰也出在这里。
因为对于世界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视角,这是由自身的经验和偏见形成的,它不可避免地带有我们的自负与喜好。一旦被一些小把戏搅乱了内在的协调性,我们就会觉得受伤,觉得被冒犯。因此,当《无名的裘德》(judetheobscure)问世,或是普鲁斯特新的合集出来的时候,报纸上大量的反对声就会潮涌而来。如果生活真如哈代所描绘,那切尔滕纳姆的吉布斯少校第二天就会饮弹自尽,汉普斯特德的威格小姐也必定会抗议说,虽然普鲁斯特的作品很精彩,但感谢上帝,真实的世界与一个着了魔的法国人的曲解没有一丁点儿相似。
这位绅士和这位小姐都试图去掌控小说家的视角,以便使之类似于或是强化自身的看法。不过,像哈代或普鲁斯特这样的大家,依旧坚持自己的道路,可理会不了什么私有权的事儿,通过自己的辛勤劳作,从混乱中创造着秩序。他在那里种下自己的树,也安插下了自己的人,神的形象也随自己的想法时远时近。
在那些视角清晰、秩序井然的伟大作品中,作者通常将自己的视角强加给我们,以至于我们总会面临痛苦挣扎。我们的自负受到了挑战,因为内在秩序已经被打乱了。我们害怕,因为曾经的支柱被抽空;我们烦扰,因为已有的快乐和逗趣被一个崭新的观念连根拔起。然而,在这气闷、害怕和烦扰之中,有时一种罕见且持久的愉悦将会就此建立起来。
三、《鲁滨逊漂流记》为什么伟大
《鲁滨逊漂流记》,极有可能就是这样一个明证。
它是一部伟大的作品,它的伟大很大程度上在于笛福自始至终都坚持了自己的视角,因此,我们总能感受到他对我们的时时嘲弄和处处挫败。现在,我们就大概地看一下这本书的主题,同时也和我们自己的先入之见做个对比吧。
如我们所知,这本书说的是一个人在历经了许多的冒险和奇遇之后,最终流落荒岛的故事。仅凭借这些暗示——冒险、孤独和荒岛——就足以让我们联想到一个处在世界尽头遥远而陌生的岛屿,日出日落,一个人离群索居,孤独地思考着社会的本质及各种奇怪的人类行为。
在我们翻开这本书之前,我们可能事先早已模模糊糊地构想了它所能带给我们的某种乐趣。可读进去之后却发现,每一页文字都在狠狠地冲击着我们预先的期待。那里并没有日出日落,没有孤独,没有对灵魂的沉思。相反,除了孤零零一个大陶罐,我们面前空无一物。
也就是说,书中说的只是:故事发生在1651年的9月1日,主人公叫鲁滨逊,他的父亲患有痛风。显然,我们是时候要调整自己的态度了。因为现实、真相、实质将主宰后续的故事。
我们得赶紧全盘调整自己的比例。大自然必须收起她秀丽的华服,她仅仅是干旱和水源的施与者。人不得不退居为在挣扎中求生的动物。上帝不过是个法官,他坚实的宝座就仅在地平线上方一点点。
我们在寻求有关上帝、人、自然这些视角的信息时,每一次的尝试都被常识冰冷地击退。
鲁滨逊想到上帝:“有时我会疑惑,为什么上帝会这样毁灭他的造物……但立马又会生出另一种想法,反过来审查这些念头。”上帝并不存在。
他想起了自然,原野上“散发着清香,花草点缀,佳木茂密”,但是树林的作用仅在于那里栖息着许多的鹦鹉,可以驯养,可以教它们说话。大自然也并不存在。
他又想到那些他亲手杀死的人,得把他们赶快埋了,因为“那些尸体被太阳曝晒,马上就要发臭了”。死亡在这里也不存在了。
什么都不存在,除了那一个大陶罐。
换句话说,最终我们将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先入之见,去接纳笛福想要给予我们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