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就是去年了,华灯初上的天母街头,我看着前面一条迷你裙中的瘦腿,感到似曾相识,那人一回头,两个人都叫了起来,哗一下拥抱在一起。看着眼前的莲莲,容光焕发,眼神中有什么东西在闪烁,同样一头短发却甩出了另一种精神。她喊着:“我们今晚不睡觉,要去爬山。你去不去?去不去?”我笑看着她,摇摇头,霓虹灯下的莲莲,被我看到一点点不红的胭脂,亮在她的脸颊上。
“这是我的名片。”莲莲递上来名片的一刹间,我“啰!”了一声,双手将它接过来,小心翼翼地把它夹到一本书里去。这时候莲莲和她的朋友们开步走了,一步一回头地向我挥手。
我站在灯火下,含笑挥手、再挥手、又挥手,那首披头士的老歌:“我说哈啰——你说再见——”渗合着强烈的摇滚动感心悸,就在莲莲渐行渐远的长脚里纠缠了好几秒钟。
她和齐豫,加上我,曾经是共同谱作心灵旅途的朋友,而今竟也变成了一种比路人略略多了一些的风景,在生命中如此简单地穿过,没有留下太多不自然的情节。我觉得我们三个人,好棒。
我们挥霍过的功课,早已烟消云散,卖了个满堂红彩,好似都已不再是我们的关心。莲莲有了新名片,她当然仍在走下去,也必然在变化下去。
我没有照着她名片上的号码打电话。
前几天吧,我们兜着大圈子打电话,她打到我出版社,出版社立即转告我,我打去icrt,滚石唱片公司却回了我电话——莲莲。
很久不讲话了,又在电话里彼此叫闹了一番,莲莲说:“我在尼泊尔爬山,看见你在一个小村落里涂的招牌,一时太兴奋了,冲进那家小店去找——你,里面的人说你才回去过——想想看——在尼泊尔吔——看见你的中文——吔——开心死了——”
最后,莲莲说:“要出书了,我——写——的。奇不奇怪?”
我一点都不惊奇,想当然也的。
如果只是听她唱歌,想到她居然跨过界来写文章,一般人或许不明白,而我不但明明白白尚且没有一丝意外。
在那“一起做功课”的时光里,早已领教过莲莲对于文字应用的超级敏感和刹那间立即产生的联想,这一方面,仍是她的世界,不过把那长脚轻轻伸了过来。
电话那边又在喊:“我跟你说,我变了、我变了、变了好多。唱片风格也变了,要不要寄给你听?”
第二天下午,一卷录音带悄悄埋伏在我的信箱里。撕开信封一看上面的照片,不觉微微笑了。
说得没错,那站在天母街头的她——又变了。
我忍住那份好奇,迟迟不肯打开玻璃封套,怕那全然不同的音乐和歌词——她自己做的,流畅在我的房子里时,那过去记忆中的莲莲因而从此在我脑中炸掉。
莲莲是一种在“自我的生命展现”里急速变化的人。不可以,也相当难,就在此刻给她写下太多的定义,因为她仍在变化中,而且快速。
我没有向她讨来新书的大样,就如同对待她音乐方面的新作一样,给自己的空间跟目前的她保持着一小段距离,我不去读她。
可以确定的是——王新莲至今还是一片滚动的石头,更像一幅迎风扯起的大旗,她如此旗帜鲜明地活着,旁观者的我们又能读懂她几分呢。
*本文据手稿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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