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确认偏误

至高忠诚 詹姆斯•科米 第1页,共2页

让我陷入困境的不是无知,而是看似正确的谬误。

——马克·吐温

2004年4月,杰克·戈德史密斯正和他的团队一起,在司法部夜以继日地为“星风”项目建立更坚实的法理基础。就在他们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一群美国士兵在伊拉克的阿布格莱布监狱里虐待囚犯的照片被公之于众。在这些照片里,几名美军士兵对伊拉克囚犯进行了非常不人道的虐待。他们被羞辱,被蒙上头,被扒光衣服,还被勒令进行人体堆叠,场面简直触目惊心。有些囚犯被铐起来,被一群凶猛的獒犬扑上去撕咬,还有一些看起来奄奄一息的囚犯被美国士兵嘲笑。

很快,媒体纷纷对此口诛笔伐,指控美国士兵虐待伊拉克囚犯。再过六七个月就是总统大选了,这件事给了布什政府重重一击。为了应对这个突发事件,国防部部长在全国直播的国会听证会上出庭做证,在全美国人民面前对那些被虐待的伊拉克囚犯及其家属道歉,并承诺会对此恶行进行彻查。国务卿将这起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囚事件比作之前在越南发生的美莱村大屠杀,而那次大屠杀成功地激起了公众的反战情绪。但事情并未到此结束。

正当全世界都在强烈谴责这一虐囚事件时,中央情报局也变得非常紧张,因为之前中央情报局也曾在执行秘密任务时存在虐囚行为。2002——2003年,中央情报局曾对其抓获的囚犯实施殴打、剥夺食物、羞辱等非常手段,甚至还差一点儿溺死囚犯。中央情报局坚信这些人要在美国境内谋划恐怖袭击事件,于是把他们关在美国领土之外的黑牢里,对他们严刑逼供。2002年夏,中央情报局曾向司法部咨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他们究竟能在审讯中对这些犯罪嫌疑人采取什么手段。

2004年6月,伊拉克虐囚事件刚过去两个月,杰克·戈德史密斯对我说,他在这些刑讯手段中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东西。6个月前,他就已经发现了问题,并告诉中央情报局的特工,之前给他们的法律意见书可能不能作为行动依据了。现在,随着“星风”项目事件尘埃落定,他做完了之前未完成的分析,发现司法部不能从法律上支持中央情报局的所作所为。同“星风”项目一样,之前司法部针对中央情报局的刑讯手段给出的法律意见书存在根本性缺陷。而且,他相信中央情报局特工的行为已经逾越了这个存在缺陷的法律意见书所允许的范围。自从司法部一份有关“酷刑”的机密指导草案被泄露了之后,这事儿就被铺天盖地般地报道开来,成为伊拉克虐囚事件之后的又一个大新闻。就此,布什政府任期内,秘密政策议程与法律规定之间的战争又一次打响了。

早在1994年,国会就从法律角度定义了“酷刑”这个词。国会对这一词语的定义与我们大多数人理解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在认可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基础上,美国国会在美国法律中正式将“酷刑”定义为:故意施加严重的精神处罚或肉体处罚,造成受刑者精神或肉体上极度痛苦的行为。实际上,大家脑海里的“酷刑”大多都不足以在法律上被称为“造成极度痛苦”或“严重处罚”。很多人都觉得,把别人关在一个黑暗的、棺材式的盒子里,或者把人衣服扒光然后吊在天花板上好几天不让睡觉就是酷刑。但在国会的司法解释里,酷刑需要满足“严重处罚”和“造成极度痛苦”的条件。正因如此,法官或律师可能会最终判处上述行为不符合“酷刑”的司法解释。

2002年,“9·11”恐怖袭击事件之后,中央情报局想用一些非常手段逼迫一些被抓获的“基地”组织领导人招供。他们希望这些人能供出其他的“基地”组织成员,主动说出正在谋划的其他恐袭计划,从而拯救那些无辜的生命。于是,中央情报局的一些官员咨询司法部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意见,想知道他们想用的一些刑讯手段,比如在狭小空间内关禁闭、剥夺睡眠,以及被称为“水刑”的模拟溺水,是否会违反关于“酷刑”的法律规定。要明确的一点是,他们并没有问司法部的律师可不可以使用某种手段,而只是让司法部把相关的法律底线告诉他们。

这件事发生的背景和“星风”项目一样,司法部都是被要求在国家危机面前做决定。那时候,所有人都被“9·11”事件造成的恐慌笼罩,领导者害怕类似的恐袭事件会再次发生。中央情报局和布什政府的官员们对司法部保证,针对“基地”组织领导人采取非常的刑讯手段不仅有效,而且非常必要,只有这样才能拯救不计其数的无辜生命。在这种压力下,一位司法部律师(就是为“星风”项目提供有问题的法律文件的那位律师)仅凭一己之力就为他们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其中非常宽泛地定义了“酷刑”这个词。同时,他还出具了另一份法律意见书,其中表示中央情报局计划对其首位嫌犯阿布·朱贝达(abuzubaydah)采取的刑讯手段,在法律上并不构成“酷刑”。因此,中央情报局被准许对朱贝达使用全套的刑讯手段,从掌掴、剥夺其睡眠到对其实施“水刑”。等到2003年年底,杰克·戈德史密斯出任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我出任副总检察长的时候,中央情报局已经凭借这份法律意见书,在美国以外的多处黑牢里,对很多嫌犯进行过暴力刑讯了。

我并不想再一次和白宫中的某些势力开战,尤其是打响一场无比丑陋且旷日持久的消耗战。“星风”项目这场战役已经让我备感压力,不仅仅是我个人,我的家人也深受其害。我差点因此丢掉了工作。我们住的房子还是浮动贷款,纯利息按揭的那种,还有5个就要上大学的孩子,我们的经济条件真的不是很好。无论是我在曼哈顿做联邦检察官那些年,还是在司法部任二把手的时候,包括后来做联邦调查局局长,我的工资始终都没能超过我第一年在纽约那个律师事务所做初级律师的时候。当然了,很多人挣得跟我一样少,也都顺顺当当地养孩子了,我们只是没规划好罢了。尽管我内心不愿再跟白宫发生冲突了,但我同意戈德史密斯的意见,这份关于“酷刑”的法律意见书是有问题的。因此,我私下去拜访了司法部部长阿什克罗夫特,向他说明我们应该撤销司法部之前对中央情报局采取那些刑讯手段的法律意见书,也阐明了我们应该这么做的原因。尽管我的提议要实施起来并非易事,但他还是同意了我的想法。

这时,我们俩都意识到,这么做会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中央情报局特工的身份。因为他们依据之前的法律意见书,确实对很多嫌犯实施了非常的刑讯手段。这些负责审讯的特工并不是律师,他们有权依照政府顾问给出的建议行事。但是,他们赖以行动的依据不合法,这种情况必须被叫停。必须要基于事实,撰写全新的、合理合法的法律意见书。

尽管我们并不负责评判这个项目对国家是否重要,但戈德史密斯和我对联邦调查局的审讯手段非常熟悉。很早以前,联邦调查局就已得出结论,这种刑讯逼供毫无作用。刑讯逼供所得到的供词要么不可靠,要么根本没有用处。多年来,联邦调查局一直致力于“融洽质询”——与嫌犯建立互信关系。在成功地与嫌犯建立了互信关系之后,联邦调查局一次又一次成功拯救了无辜的生命,一次又一次成功得到有关恐怖分子、黑帮和连环杀手的信息。因此,我们很是怀疑,中央情报局这种刑讯逼供手段是否真的有效。在我看来,采用这些手段的人就像是虚张声势的政府官员——看过很多探案片,却没有真正进行过刑侦质询。

然而,中央情报局的领导层及其背后的政府高层,比如副总统迪克·切尼,显然不这么想。他们的思想深受人性中最强大、也最令人不安的观念——确认偏误所影响。我们的大脑已经进化到可以按照我们已经相信的东西来处理信息。我们更倾向于寻找和关注那些能够支持自己观点的事实和依据。麻烦的是,当我们陷入确认偏误这个陷阱时,很可能就不会再去接受那些挑战自我认知的观点,也不会去注意那些和我们已经得出的结论相违背的东西。在这个错综复杂、瞬息万变、互相作用的世界中,这种确认偏误会让我们成为那种固执己见的人,不容易改变自己的看法。

但这种偏误不能仅用生物进化理论来解释。总统、副总统和他们身边的工作人员,还受到当前政治文化的影响。在当前的政治文化下,不确定是无法被容忍的,存疑是会被嘲笑的,是会被视为弱点和缺陷的。从古至今,领导层都被逼着做出确定无疑的决定,被逼着强化他们原有的确认偏误。

当然,在一个良性的组织中,存疑并不是弱点,而是大智慧。当人们确信自己走的道路是正确的道路,确信自己相信的事实就是真相时,这才是最危险的。但我说的存疑,并不是那种“墙头草”式的举棋不定,也不是因“不敢做决定”而踟蹰不前。

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必须要做决定的,而且要迅速做出决定,就算是最艰难的决定,也是如此。而最艰难的决定往往都是在相关信息最少、时间最紧迫时做出的。做出这些决定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意识到,这些决定可能是错的。如果领导人总保持这种谦逊的态度,他们就更容易听取他人的意见。

但公平地讲,我们当前的文化导致领导人很难保持谦逊,尤其是像总统、副总统这种在政府工作的人。要他们一直保持谦逊、听言纳谏,太难了。因为他们一旦承认自己对某事犹疑不决,或自己之前的决定是错误的,无异于断送自己的政治前途。而作为民众来讲,我们也希望看到一个强大的、处事果断的领导。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支持的领导在其任期结束之后告诉我们,尽管他不是有意犯错的,但他知道,在他所做的众多决定中,肯定有错误的决定。现在,他只能祈祷这些错误的决定没有伤害到他的人民,只希望我们会原谅、忘记他的那些错误的决定。这样软弱的领导一定会被赶下台。然而,美国的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在他1976年的告别演说中,是这样说的。他说:

回首这些年来的执政经历,我可能犯下了很多错误。尽管我并不是有意犯错,但我确实知道自己有很多缺点,而这些缺点会导致错误的行为。无论这些错误是什么,我都诚恳地祈祷上帝免除或减轻这些错误所带来的后果。同时,我也希望我的国民能够宽恕这些错误。在过去的45年里,我把全部的热忱都奉献给了这个国家。我希望随着我日后长眠地下,这些因无能而犯下的错误,最终也会烟消云散。

在布什政府内部,副总统迪克·切尼、副总统顾问戴维·阿丁顿和其他人已经承认这种所谓的“强化审讯”行为是有效的。所谓的“强化审讯”,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暴力刑讯,也就是实施酷刑。这些人就是不肯承认与他们的结论相悖的证据。在他们的眼里,阻止他们通过这个法案的人(比如像我一样的律师)就是在用无辜的生命冒险。

我能理解为什么切尼等人对司法部要改变法律意见书这件事的反应如此强烈。但这个一开始就不合理的法律文件能够出台,其主要责任还是在于这些政策制定者,比如副总统。这些有权有势的领导者,非常确定自己接下来的行动,只咨询少数几名律师,并且要求他们迅速得出结论。正是因为有这样的领导者,注定了我们今后要面临诸多问题。

从我的角度来看,这件事的解决方案并不复杂。司法部在“星风”项目和中央情报局可使用的刑讯手段两件事上犯了重大的法律错误,给总统和政府提供了错误的法律信息。若想要司法部继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得改正这些错误,这样才能保证司法部履行其对历任总统——包括布什总统,和整个国家的责任。如若不然,司法部就变成了一个党派团体,只是在党派之争时说一些必要的话罢了。就算司法部是处于领导团队的巨大压力之下,不得已才出此下策,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司法部部长是由总统在参议院的建议下任命的,且这一任命要参议院予以通过,这个流程确实有其意义所在。在政策问题上,司法部的自由量裁权举足轻重,例如,司法部能决定什么样的案子应该优先审理,怎么解决反垄断纠纷。同时,司法部的政策选择也要代表民意,而民意的表现形式就是总统大选的结果。然而,政治领袖凌驾于司法部之上,势必会造成紧张和冲突的局面,因为司法体系必须是公正公平、不偏不倚的。

宪法和法律不是任何政党进行政治斗争的工具。正义女神只关心正义,不会对其头上的政治势力卑躬屈膝,更不可能任其摆布。

我曾去过北卡罗来纳州的一个海岸,岸边有两个离得很近的堰洲岛。两个堰洲岛之间有一片狭窄的水域,来自大西洋的海水不断拍打着岛屿后面的一大片浅湾。这里常常风暴大作,巨浪似乎要开山劈海,但实际上并没有山可以被劈开。我觉得,司法部的领导层就像是站在这片水域上,站在波涛汹涌的政治世界和风平浪静的非政治世界之间。他们要一边响应总统及其支持者的政治信念,一边又要保护手下众多政治中立的探员、检察官和工作人员。只要司法部的领导层能理解这些政治风暴,他们就能找到自己的立足之地。但若他们踏错一步,滔天的巨浪就会吞没浅湾,司法部也会沦为一个政治工具。如果这样,司法部便丧失了其在美国政治社会中的独立地位,其捍卫正义的能力也不复存在。

2004年春天就是这样艰难。一天晚上,帕特里斯看着我。她明显知道,我手头的工作已经快让我精疲力竭了。她也看到了媒体上那些伊拉克美军虐囚的照片。她看着我,对我说:“虐待他人是不对的。别做那种人。”

我下意识地反问道:“你说什么?你知道我不能跟你说这事儿。”

她说:“我不是想让你跟我说这事儿。我就是想跟你说,别做那种人。”在接下来这一年里,她时不时就会用这句话来劝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