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亡的思考,就是对生活本身的解读。
——詹恩·阿登
生活,是从一个谎言开始的。
1992年,我在纽约市做一名联邦助理检察官。这句话就是那时候我从一个黑帮的高级头领的口中听来的,而这个黑帮,是全美国最为臭名昭著的黑帮之一。
萨尔瓦多·格拉瓦诺(salvatoregravano),又称“公牛萨米”(sammythebull),是联邦证人中级别最高的美国黑帮成员。他协助联邦调查局工作,一方面是为了减刑,另一方面是因为他在政府的录音证据里听到他的头儿——约翰·戈蒂(johngotti)讲他的坏话。格拉瓦诺现在正处于监禁中,他向我介绍了黑帮的那些门道。
lacosanostra(意为“我们的事业”)的成员在加入帮派之前,都要参加一个秘密仪式,在帮派一把手、二把手和军师面前宣誓,然后才能成为一名“正式成员”。这个秘密仪式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你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儿吗?”备选成员需要回答“不知道”,尽管在格拉瓦诺看来,只有傻瓜才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大半夜被叫到夜店的地下室里,和一群黑帮头领待在一起。
近20年来,美国黑帮的头领都决定不再吸纳新成员。1957年,出于人员素质管理、防止线人渗入等原因,头领们决定“关张”,意味着各帮派之间不再交换各黑帮成员的化名和真名等信息,也不再吸纳新成员。然而,在1976年,这些头领同意各黑帮可以再吸纳10名新成员来代替已经去世的老成员,然后再次“关张”。对每个黑帮来说,这10个人都是多年以来想入伙而不得的人,是最为坚定的黑帮成员。格拉瓦诺就是这时候加入帮派的。
在停止招募了几十年之后再次招募新人,给帮派工作带来了一大难题。在最古老的入帮仪式上,新加入的成员要拿着一个熊熊燃烧的圣像,将食指割破,把血抹在上面,然后宣誓“若叛帮,灵魂将如此圣像般备受煎熬”。格拉瓦诺回忆道,在他入帮时,宣誓的时候拿着的是一块燃烧的纸巾,上面蹭了一点儿血。甘比诺家族(thegambino)甚至都懒得去找需要的圣像。
对于格拉瓦诺来说,他的帮会生活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在他刚刚入帮的时候,老大跟他讲过帮规:不得使用爆炸性物品,不得杀害执法人员,若没有帮派正式决议不得杀害另一名正式成员,不得与正式成员的妻子偷情,不得参与毒品交易。作为帮规来说,前两条的执行力度确实挺强,因为一旦有任何人使用爆炸性物品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杀害执法人员,美国政府都不会放过他,但剩下的那些就只是说说而已了,黑帮成员才不会花心思去遵守这些规定。正如我的同事、助理检察官帕特里克·菲茨杰拉德(patrickfitzgerald)所说的那样,这就像冰球比赛中的斗殴现象——尽管明文规定不允许斗殴,但比赛中仍然屡见不鲜。
内部相对团结的纽约西西里黑帮有一条与众不同的规定。他们将诚实的重要性置于其他规定之上,无论是在老巢西西里岛还是在大西洋彼岸的美国,都是如此。新入帮的成员都要遵守这条规定,绝不能跟帮派内的正式成员撒谎,除非你准备要他的命,要做一名“有底线的人”。我曾就此事向另一位联邦证人,西西里黑帮杀手弗朗切斯科·马里诺·曼诺亚(francescomarinomannoia)求证:“弗朗切斯科,这条规定是不是意味着除非我打算杀你,不然你都会相信我?”
他有点困惑:“当然,‘有底线的人’只能在人命关天的事情上说谎。”
谎言堆成的生活,一致认可的沉默,一人独大,宣誓效忠;非友即敌的世界观,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说谎,却忠于一些反常的规则。这些规则被黑帮上下奉为圭臬,但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经常会惊讶地发现,这些规则在黑帮之外的世界也经常存在。
我早年间做过一阵子联邦助理检察官,尤其是在我从事了打击黑帮的相关工作之后,我越发觉得我的职业生涯选择是正确的。但那时,法律这条道路对我来说还不够明确。最终,我选择了在执法部门工作,因为我相信这是我能对社会有所贡献的最佳方式。尤其是对那些被欺负,被霸凌,甚至因此而误入歧途的人来说,这是我能够帮助他们的最佳方式。在我16岁那年,我也有被人用枪指着脑袋的悲惨遭遇,而极有可能是这段经历促使我选择做一名执法人员。但当时,我并没有如此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
当晚,持枪歹徒并不知道我在家。他应该已经盯梢我家很久了。那天晚上,他看到我的父母对着躺在地板上的某个身影说再见。他可能觉得那个身影是我的姐姐崔茜,但那其实是我的弟弟皮特。崔茜已经回学校了,而我最小的弟弟克里斯正在外面参加童子军活动。我父母离家几分钟后,歹徒就破门而入,直奔楼下。
1977年10月28日,星期五,这一天永远改变了我的生活。几个月来,大部分纽约人都对“山姆的夏天”心怀余悸。无论在城市还是在郊区,成双入对的人们都不敢开车出门,因为有个连环杀手专门袭击坐在车里的夫妻或情侣。对于新泽西州北部的人们来说,这个夏天,乃至秋天,都被笼罩在“拉姆齐强奸犯”的阴云之下。有个歹徒在一个叫拉姆齐的地方犯下一系列罪行。而我家所在的这个寂静清冷的小镇艾伦代尔,就在拉姆齐南边不远的地方。
那天,沉重的脚步踩在地下室的楼梯上,吱嘎作响,家里的狗也开始低吼。皮特听到后立刻从沙发上蹿起,躲了起来。但这个歹徒知道他在家。他用枪指着皮特的藏身之处,命令他走出来,然后问他家里还有没有别人。皮特说没有了。
那时,我正读高三,是个几乎没有朋友的书呆子。那天晚上,我正在自己的房间赶一篇校报的稿子。稿子中讽刺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和“校园老大”,还讨论了对于高中生来说压抑至极的同侪压力。我已经拖稿了,文笔也不怎么精彩,但我星期五晚上又没别的事儿可干,所以我在卧室的书桌旁奋笔疾书。
此时的地下室里,歹徒正强迫皮特带他到主卧去。很快,我就听到了门外有两个人的脚步声,正走向我父母的卧室。紧接着,我听到衣柜门开开合合,抽屉被拉开又被关上。我觉得肯定是我弟弟在闹腾,我有些生气,但又有些好奇他在干什么。于是,我站起来,打开了我房间卫生间的推拉门。这个卫生间可直接通向我父母的主卧,透过卫生间的门,我看到主卧灯火通明,而皮特正躺在床的一边。他的脸正对着我,眼睛紧紧闭着。
我走进主卧,侧头一看,瞬间呆住了。只见一个矮小结实的中年白人,戴着一顶针织帽,正一只手拿着枪,另一只手翻看我父母的衣橱。那一刻,我觉得时间仿佛静止了。有那么一瞬间,我什么也看不见,一阵眩晕感袭来,心怦怦地跳,好像要从嗓子眼儿跳出来一般。那个歹徒看到了我,一把抓住皮特,把膝盖顶在他后背上,用枪指着他的头,转向我说:
“别动!动一下我就打爆他的头!”
我弟弟才15岁啊!我一动也不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