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可是,她是个非常可爱的姑娘。”

“我看也没什么特别的。”

“她会成为一个好太太的。玛丽是个蛮不错的人。”

“她得嫁一个年纪比她大的人。五十岁的人正适合她……你等着瞧吧,她总有一天要嫁上一个大得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

“谁说得准!”

又是一声干笑,笑声是好心的,但玛丽听上去却觉得恶毒到极点。她简直气懵了,气炸了,可是最使她伤心的是,朋友们竟会这样在背后议论她。她是那样天真,丝毫没有察觉到这些朋友是不是拿真心待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别人会在背后议论她。她们竟会说出那些话来!她坐在那里不安地转动着身子,两只手揉来搓去。过了好大一会儿,她才勉强平静下来,回到房间里去,和那些没有良心的朋友在一起。她们诚恳地招呼她,好像刚才刺痛了她的心、把她气得难以自持的那些话并不是她们说的。她们把她描述成那种样子,连她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了!

这样一件小事情,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对于一个不了解她处境的人来说,原是无所谓的,但对她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她从来不曾想过自己的这些事情,可是这一次她却坐在房间里接连思索了好几个钟头,左思右想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们要说那些话呢?那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们说,我不是那么回事,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她小心翼翼地带着探究的神气,仔细瞧着那些朋友的脸,看看她们脸上是否还留着刚刚讲她坏话的痕迹。只见她们都像平常一样,对她非常友好,这使得她更加心烦,更加不高兴。她开始怀疑她们有什么不良用意,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她又想从她们的目光中看出她们是否有什么坏心眼儿,其实人家对她毫无恶意,而且对她非常亲切。

她把偶然听到的那些话想了又想,想出许多办法来改变自己的模样。从那天起,她就解下了头发上那根缎带,可是她又有些舍不得,因为她觉得,用缎带把一圈鬈发围住她那瘦长的脸,会使她显得漂亮些。接着她又买来了现成的衣服,可穿上身觉得很不舒服,因为她只有穿着童装式上衣和裙裤时才觉得称心。她生平第一次感到同男人在一起很别扭。她本来有些看不起男人,虽然不是有意的,可那样一来,男人们都把她当做一个不可亲近的人,反而保全了她的贞操。现在这种看不起男人的心理却消失了,她不像从前那样心安理得了。她开始注意周围有没有可以和她结婚的人。她在心里当然没有非常明确地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可是说到底,她也是个不能脱离社会生活的人,但她自己却从来没有想过“社会”这一抽象的概念;如果她的朋友认为她应该结婚,那自然就不能不把它当一回事了。如果她也懂得把自己的感觉用语言表达出来,那么这也许就是她自己心情的自白。第一个和她亲近的男朋友是个儿女快要成年的五十五岁的鳏夫,因为她觉得跟他相处比较安全……因为这样一个中年人对她来说,正像父亲对女儿一样,她认为跟他相处决不会发生什么热恋或拥抱之类的事情。

而那个男人却自有他选择老伴的标准:他需要一个怡情快意的伴侣,一个孩子们的好母亲和操持家务的能手。他发觉玛丽是个好伴侣,待孩子们也好,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既然她也得结婚,那这门婚姻对她也是再好不过的。可是事与愿违。他低估了玛丽的世故阅历。在他看来,一个独身了这么久的女人,应该有自知之明,嫁上他这样一个人也应该知足了。双方的关系一步步发展下去,互相都是心中有数。终于有一天,他向她求婚,她答应了。接着他就要和她亲热,不料她竟起了一阵强烈的反感,从他身边逃走了。那一次是在他家里,待在舒适的客厅里。他吻了她,她立即跑出门去,奔入黑夜,走过大街小巷,一直跑回俱乐部。她往床上一倒,哭了起来。要是这次对她动手动脚的是一个年轻些的男人,那么,她挣脱逃走,也许会使人家觉得她这种傻里傻气的举动很可爱,可是他毕竟是个中年人了,哪里会有这种情致呢?第二天早上,她想起自己的举动,感到很害怕。她一向都能够控制自己,生平最害怕的事情莫过于跟人家吵闹、对人家态度暧昧,这次怎么做得这样不像话呢!她又去向他道歉,但是这件事就此宣告结束。

她现在被弄得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她觉得之所以要逃避他,是因为他已经是个“老头儿”——她对这件事的想法就是如此。这事叫她吃了一惊,从此便避免跟三十岁以上的男人接触。其实她自己也已经三十多岁了。尽管如此,她依然把自己看作一个小姑娘。

她从此一直不知不觉地在物色一个丈夫,可是自己心里并不肯承认。

在她结婚前的那几个月里,人们在背后议论她的话,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觉得非常恶心。玛丽对于情爱热恋之类的儿女私事,实在存着根深蒂固的厌恶心理;平时她对别人的失意、别人所遭到的诽谤,总是寄予同情,而她自己却成了人家飞短流长的对象,说来未免伤心。不过事实既是如此,又有什么办法呢?她那夜逃开年老情人的惊人而可笑的一幕,不久就在她许多朋友之间传开了,说不准是谁先知道这件事的。人们听到后,都是点点头,笑笑,好像这件事他们早已知道,现在不过得到了证实而已。三十多岁的女人竟会做出那种举动来!大家都笑了,笑得叫人很不愉快;在时下性生活科学化的时代,性的冷漠才是再可笑不过的事呢。大家没有原谅她;大家都笑,觉得她有些活该。

人们议论说,她变得太厉害;她看上去那么沉闷,那么懒散,脸色又那么差,简直像是要生病的样子。她显然有些神经失常,以她那样的年纪,又过着那种生活,神经失常本是意料中的事;她想寻找一个男人,可是不能如愿以偿,因此近来她的态度便变得那样稀奇古怪……这就是他们谈论的一部分内容。

一个人感到最可怕的事,莫过于自己的幻想在事实面前或是在某种抽象原理面前破灭。因为他(她)无法知道是否有把握再创造一个幻想,使自己生活下去。玛丽的自信破灭了,她没有办法重新振作起来。一旦失去了那种泛泛而交的肤浅友谊,她就感到生活艰难。现在她觉得人家望着她的时候,总是带着怜悯和一些不耐烦的意味,好像她当真是个毫无用处的女人了,这种感觉她以前从来不曾有过。她心里一片寂寥空虚,同时又有一阵不知来自何处的极度恐慌,直袭她空虚的内心。这世界上似乎没有一点儿东西是她掌握得了的。她怕见人,尤其怕见男人。如果有一个男人吻了她(照她新近的心情看来,是有人吻过她的),她就要起反感;另外,她看电影的次数比从前更多了,看完电影出来,就昏头昏脑,心神不安。银幕上的虚妄镜头和她自己的现实生活之间没有丝毫的共同点,她无法把自己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经历协调起来。

这个女人已经三十多岁了,受过很“好”的正规教育,享受着文明而舒适的生活,对于自己所处的时代也有足够的认识(只是她什么书刊都不读,只读些拙劣的小说),可惜毫无自知之明,因此听到几个唠叨的女人说她应该结婚,她就心神不安起来。

后来她遇到了迪克·特纳。其实,不遇到他也会遇到别人。或者还不如说,她第一次碰到了这样一个把她当做天下唯一宝贝的男人。她迫切需要这样对待她的男人。她需要借此恢复自己对男人的优越感——其实这些年来,她都是在这样的优越感中生活过来的。

他们俩是在电影院里偶然结识的。迪克那天凑巧从农场上赶到城里来。他难得进城,除非有些用品在当地小店里买不到,才上城里来,一年大概来一两次。这一次他无意中碰到了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劝他在城里住一夜,去看看电影。他竟答应了,自己也觉得好笑,这一切他本来是万难答应的。他那辆卡车上装满了一袋袋的谷子和两把耙子,正停在戏院门口,看上去很不雅观,而且妨碍交通。玛丽从后面窗口望着这些不熟悉的东西,笑了笑。她看到这些东西,自然禁不住要笑。她喜欢这个城市,住在这里自由自在。这里的四郊有那么多小村庄都是她从前住过的,数十英里连绵一片,空无一物——数十英里连绵一片,都是草原,这使她联想起自己的童年。

迪克·特纳不喜欢城市。他从非常熟悉的草原上驱车进城,经过了十分荒凉、仿佛没有人烟的四郊,经过了平原上那些与非洲的棕色硬土和蓝色苍穹颇不相称的丑陋小屋,还经过了那些舒适小乡村里特有的舒适小屋,然后才来到这城市的商业区,看到这里的店铺中摆满了时髦女人穿用的时髦服装和奢侈的进口食品,这使他感到不安和难受,简直像在蓄意谋害他。

他感到恐怖。他要逃走——若不逃走,就要捣毁这个地方。所以他一到城里,总是尽快地逃回农场去,他只有待在农场上才觉得舒适。

但是在非洲有成千成万的人离开郊区,进入城市,进入这世界的另一面。他们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同之处。郊区正像工厂一样,总是少不了除不掉的,即使美丽的南部非洲也不能例外,它的土地上到处蔓延着一小块一小块的郊区。土地就像得了病一样,给弄得破了相。迪克·特纳看着这些郊区,想起住在那里的人们过的是一种什么日子,又想到郊区那些小心谨慎的人,怎样毁了他的国家,他真恨不得要破口大骂,要捣毁这个地方,要杀人。他受不了。他只是没有把这些感觉说出口来,因为整天在旷野里干活,那种日子过久了,就变得不太善于表达了。但是他这种感觉是极其强烈的,他恨不得宰了那些银行家、金融家、商业巨头和职员——宰了所有那些盖起这些端端正正的小屋、在屋旁拦起篱栅花园并在花园里栽满了英国花的人。

他尤其厌恶电影。这一次进电影院,他自己也弄不懂是被什么东西迷住了心窍。他没有心思去看银幕。银幕上那些长手长脚、面孔光滑的女人使他讨厌,故事他也觉得无聊。天气又热又闷,过了一会儿,他干脆不去注意银幕,转而去看周围的观众了。在他的前后左右,一排排的观众都倾身向前,瞪眼望着银幕——这成千成百的人,都已经忘了自己,沉浸在银幕上那些愚蠢的人的生活里,他看了感到很不自在。

他实在坐不住了,点着了一根烟,呆望着各个出口处挂着的黑丝绒门帘,然后望望自己坐的这一排,从他头顶上方的什么地方投下一团光亮,照见了一张脸蛋儿和一头亮闪闪的浅棕色头发。那张脸蛋儿好像浮在空中,渴望向上浮去,在那奇怪的绿色灯光之下,显得艳丽非凡。他推推身边那个人,问道:“那是谁?”那人望了他一眼,咕哝着回答道:“玛丽。”但是“玛丽”这两个字并不能消除迪克的疑问。他目不转睛地望着那张可爱的、飘飘忽忽的脸蛋和那一头披散的头发。等到电影散了场,他连忙到门外的人丛中去找她,可没有找到。他模模糊糊地想道:她是不是跟别的什么人走了?他的朋友请他把一个姑娘送回家去,他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那姑娘的衣着在他看来很可笑,他看到她那双高跟鞋就要发笑——她就穿着那双鞋子从他身边橐橐橐地走过了大街,上了车。她回过头去望望堆在车后的一堆东西,匆忙而做作地问道:“那后面古里古怪的东西是什么玩意儿?”

“你没有见过耙子吗?”他问。到了她住的地方,他便毫不惋惜地让她下了车。她住的地方是一座大房子,灯光雪亮,里面住满了人。他马上就把她忘了。

他晚上梦见了那个面孔微仰、头发蓬松闪亮的姑娘。本来,梦见女人是一件奢侈的事,他早就禁止自己去想这一类的事情。他着手经营农场已经五年了,仍然没有赚钱。他欠了大陆银行的钱,另外抵押借来的债也很多,因为他开始的时候根本没有资本。他戒了烟酒,除了生活必需品以外,一无嗜好。他每天从早晨六点干到晚上七点,中饭也在地里吃,全副精力都集中在农场上。他之所以这样起劲,只因为醉心于一个美好的将来。他的梦想就是娶老婆生孩子。可是他不能要求一个女人和他共同过这样艰苦的生活。首先他得还清债务,盖一所房子,能够有点钱,生活稍为舒适一些。他劳苦了这么多年,实在也想娶个妻子来宠宠。他完全清楚该盖一所什么样的房子,当然不是街道上那种毫无意思的高楼大厦。他要盖一所茅草顶的大房子,有宽大的通风走廊。他甚至已经仔细筹划好了,要把那些蚁冢掘起来做砖,此外,农场上好几处地方的草长得比人还高,可以割下来盖屋顶。但是有时他又觉得自己的心愿无从实现。他遇上了坏运气。附近一些认识他的农场主都管他叫“约拿”sup/sup。每年发生旱灾,他总是首当其冲;久雨成涝,也是他受损最重。如果他开始试种棉花,那一年棉价就惨跌;要是发生虫灾,他总是只好认栽,带着气愤而又坚决的宿命论者的声调告诉别人:这些蝗虫马上就要把他一块可望丰收的玉蜀黍吃光了。他的梦想近来已不那么不切实际了。他孤寂,需要一个妻子,尤其是需要子女;照现在的情形看来,他还得过好几年才能实现这个愿望。他开始想到,如果他能够还掉一部分债,把自己的房子再添盖一间,置办一些家具,那时候他就可以考虑结婚了。这会儿他想起了在电影院里遇到的那个姑娘。无论是在干活时,还是闲来幻想,他总是一想就想到了她。他责骂自己不该这样,因为他知道,想女人,尤其是专门想某一个女人,对他来说,正像喝酒一样危险。但是责备自己也没有用处。到城里去了一个月以后,他又打算去了。其实并不需要进城,他自己也知道。他甚至骗自己说,他非去不可。进了城,他很快地把一些要办的小事办完,便去找一个知道“玛丽”姓什么的人。

他驾着车赶到那幢大厦跟前时,认出了那幢房子,可是没想到那天晚上在电影院里看到的姑娘,就是自己送回家的那个姑娘。直到后来那姑娘走到门口,站在门廊里看看他是什么人的时候,他都没把她认出来。他只看到一个又瘦又长的姑娘,一双碧蓝的眼睛带着不可捉摸的神气,看上去怪伤心的样子。她的头发烫得整整齐齐的。她穿着长裤子,在他看来,女人穿了长裤子,就不成其为女人,可见他是个相当老派的人。后来她问他:“你是不是找我?”她的神气相当困惑,相当羞怯。他马上记起了上次她问他耙子时的那种傻里傻气的声调,半信半疑地瞪着她。他非常沮丧,以致说话期期艾艾,两脚不停地移来移去。然后他想到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她总不是回事,便请她一块儿乘车去玩玩。这一个下午过得并不愉快,他气恼自己为什么这样欺骗自己,这样懦弱;而她呢,既很高兴,又弄不懂他为什么要请她出去,因为他在车上简直不跟她讲话,只是漫无目标地在城里兜圈子。他希望她就是他朝思暮想的那种理想女人,等他送她回家的时候,发觉她果然是那样一个女人。两人走过那些街灯的时候,他不断地斜瞅着她,发觉灯光真是奥妙无穷,能够把一个并不十分富有吸引力的平平凡凡的姑娘照得那样美,那样稀奇。于是他便喜欢起她来,因为他必须爱上一个什么人,在此之前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寂寞到什么地步。那天晚上和她分手时,他有些依依不舍,说是不久就会再来看她的。

回到农场上,他又静下心来干活。如果他不克制自己的话,照此下去,就非得马上结婚不可,而他眼前又结不起婚。那么,事情只能到此为止。他得把她忘掉,把整个事情丢到脑后去。再说,他对她有些什么了解呢?一点儿也不了解!除了只了解这一点——拿他自己的话来说,她显然是个“完完全全被宠坏了”的姑娘。像她那样子显然过不惯艰苦的农家生活。所以他心里总也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干活却比以前更卖力了。有时候他还这样想:“话说回来,要是这一季的收成好,我还是可以去看她的。”他每天干完活以后,还得扛上枪,在草原上走到十英里路以外的地方去打猎,弄得精疲力竭。他太劳累了,人一天天瘦下去,憔悴得脱了形。他思想上斗争了两个月之久,终于有一天,决定乘车进城。这事情好像在很久以前就决定下来似的,好像他以前对自己的一切勉励、一切自我克制,都只是为了找一块挡箭牌,把自己真正的意图隐藏起来。他一面打扮,一面兴致很高地吹着口哨,不过吹的是一种意气消沉的低调子;他的脸上笼罩着一种奇异而沮丧的微笑。

对玛丽来说,这两个月的时间是一个漫长的梦魇。他认识她不过五分钟,就从那么远的农场上赶来找她;可是他才不过和她消磨了一个下午,便又认为不值得再花费时间来找她。她朋友的话说得对,她在某些方面有所欠缺,她有些什么地方不对头。虽然她自己心里承认自己一无是处,是个废物,是个没人要的可笑的人,可又老惦记着他。她夜晚不出去了,终日待在房间里,等他来找她。她独个儿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伤感得心灵也变得麻木了;晚上,她尽做一些凄楚的长梦,梦见自己费尽力气走过沙地,或是攀登楼梯,登上最高级便跌下来,跌到底层。她早上醒来,又疲倦又懊丧,白天的日子好难挨。她的老板见她平日工作效率一向很高,便叫她休假一个时期,等身体好一些再回来。她离开了办公室,觉得好像是被撵了出来似的,尽管老板对她的体力衰弱已经照顾得无微不至。她整天待在俱乐部里,如果她到别的地方去过假期,迪克来时就找不到她了。然而细想起来,迪克和她又有什么相干呢?毫不相干。简直可以说,她几乎都不认识他。这个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说起话来慢条斯理、眼睛深凹的瘦削青年,完全是突如其来闯进她生活的。她对他的了解仅此而已。可是她之所以会生病,也可以说是为了他的缘故。她的不安,她隐隐约约的自卑感,全都是为了他;她带着阴冷而凄惶的心情问自己,为什么在她所认识的那么多男人当中,她一个都不放在心上,却偏偏会想到他呢?每逢这种时候,她总是得不出满意的答案。

过了几个星期,她失望了,去找医生诊病,因为她“觉得疲乏”。医生告诉她说,应该休假一个星期,否则身体会完全垮下来;这时候,她的心情已经坏到不愿意和老朋友见面的地步,因为她已经死心塌地认为她们在友谊的外衣遮蔽下,都在恶意地讲她的坏话,而且讨厌她。就在这时候,有人上门来找她了。她没有想到就是迪克。一眼看出是他,她好容易才控制住自己,镇静地招呼着他;如果她当时把自己的内心感情流露出来,他一定会把她甩掉的。现在迪克总算拿定了主意,把她看成是一个讲求实际、易于变通和性格镇静的女人,只要在农场上生活几个星期,就会成为他理想中的女人。她要是歇斯底里地哭起来,那他可要大吃一惊,而且会毁了他对她的幻想。

迪克之所以会向玛丽求婚,是因为看见她外表上很沉静,带有贤妻良母的意味。当她接受他的求婚时,他简直感恩膜拜,自惭形秽。两星期以后,他们就凭特许结婚证sup/sup结婚了。她那样急于结婚,真是出乎迪克的意外。他本以为她是个忙于交际应酬、颇有声望的女人,在城市的社交生活中有她安身立命的地方,需要多花一些时候才能安排好婚姻大事;她之所以会吸引他,一部分原因也是由于他对她的这种评价。不过事实上,尽早结婚也正符合他的打算。他一想到让一个女人去忙于嫁妆和邀请女傧相,而让自己在城里久等,就觉得讨厌。他们没有度蜜月。他说自己太穷,度不起蜜月,可是她如果坚持,他还是愿意尽力办到。她没有坚持。逃掉了蜜月,她倒觉得很快慰。

注释

《圣经·旧约全书》中的先知,后被喻作带来不幸的人。

特许结婚证(speciallicense):按英国从前的法律,结婚多用结婚通告,由牧师在礼拜天做早祷时,读完了第二遍《圣经》经文以后,便当众宣布,连续宣布三个礼拜。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方未成年,家长或保护人出来反对,结婚通告就不生效。如需提早结婚,则不用通告,而用特许结婚证。此证只有大主教或主教有权颁发。凡请求颁发者,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在所在地教区居住十五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