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神秘谋杀案

本报特约记者

恩泽西农场主理查德·特纳之妻玛丽·特纳,于昨日清晨被发现受害于住宅阳台上。该宅男仆已被逮捕,对谋杀罪供认不讳,唯谋杀动机尚未侦悉,疑涉谋财害命。

这则报道很简略。全国各地的读者肯定都看到了这篇标题触目惊心的报道,都难免感到有些气愤。气愤之余又夹杂着一种几乎是得意的心情,好像某种想法得到了证实,某件事正如预期的那样发生了。每逢土著黑人犯了盗窃、谋杀或是强奸罪,白人就会有这种感觉。

接着人们便把报纸翻过去看别的消息。

但是在“这个地区”里,凡是知道特纳夫妇的人,不论是见过他们面的,或是这些年来一直听到闲言碎语议论他们的,都不急于把这一版翻过去。有许多人必定还会把这则消息剪下来,和一些旧的信件放在一起,或是夹在书页里,要将它作为一种警示或一种告诫保存起来,日后好带着缄默和神秘莫测的表情瞧一瞧这片发黄的纸。人们并不讨论这件谋杀案,这是事情最出奇的地方。当时有三个人本可以把事实详细叙述一番,结果却一言未发;尽管如此,人们好像都有一种第六感,认为已经把该弄明白的事情都弄明白了。谋杀案根本就没有引起人们的议论。要是有人说:“这事很糟糕。”四周的人们都会显出冷淡而谨慎的神色。然后有人回答:“太糟了!”——话题就此终止。似乎大家都一致默认,特纳家的这个案件不该随随便便地谈开。这是一个农业地区,在这里,一户户的白人家庭彼此相距很远,他们待在各自的农场上,接连几个星期只能看到自己家里人和奴仆们的黑脸;他们难得有机会见面,总是渴望着和同种族的人来往,在见面时高谈阔论一阵,争执一番,七嘴八舌地扯上一会儿,尽情地欢聚几个小时,然后再回到各自的农场上。在平时,这件谋杀案一定会讨论上好几个月;人们有了谈助,一定会兴致勃勃才对。

在一个局外人看来,人们这样默不作声,大概是那个精力旺盛的查理·斯莱特跑遍了地区所有的农场,关照人们不要声张的缘故;但是查理绝不会想到这样做。他所采取的步骤(而且他一个错误也没有犯)显然是想到哪里就做到哪里,并没有刻意去筹划安排。整件事中最耐人寻味的是大家都不约而同地默不作声。这举动就像一群似乎在用精神感应的方式互相交流的鸟儿一样。

远在这件谋杀案使特纳夫妇声名远扬以前,人们谈到他们时,语气总是那样尖刻和随便,好像是在谈什么怪物、歹徒或自作孽的人一样。邻居当中虽然很少有人碰到过特纳夫妇,有些只是隔得远远地见过他们,但是大家都讨厌他们。这对夫妇究竟为何如此惹人讨厌呢?就因为他们“落落寡合”,仅此而已。当地的舞会、宴会或是运动会上从来看不到他们的身影。这对夫妇一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这就是人们的感觉。他们不应当那样与世隔绝,因为那样做就等于在每个人脸上打了一记耳光;他们有什么值得神气活现的?哦,说真的,过着那样的日子,有什么可神气的呢!那小笼子一般的房子,临时住住还说得过去,但决不能作为永久的住所。可不是吗,有些土著黑人的房子也抵得上那种样子(谢天谢地,这种土著黑人并不多);白人住得这样简陋,当然会给人们留下很坏的印象。

那么这就是有些人所谓的“穷苦白人”。于是人言啧啧。那时候还没有很大的贫富悬殊(那时也没有烟草大王),不过种族的划分当然已经存在。那一小群“南非白人”有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英国人对他们很瞧不起。所谓“穷苦白人”原本指的是南非白人,而决不是英国人。可是把特纳夫妇说成是穷苦白人的那些人,一反传统的说法,自有他们与众不同的见解。其中究竟有何不同?怎样才算穷苦白人?这主要由生活方式所决定,也就是生活水平的问题。特纳夫妇只需要再有一群儿女,就会成为地道的穷苦白人。

虽然这种见解无可置辩,大多数人却依旧不愿意把特纳夫妇看成穷苦白人,否则未免有失体统,因为特纳夫妇毕竟还是英国人。

当地人对待特纳夫妇的态度,原是以南非社会中的首要准则,即所谓“社团精神”为根据的,可是特纳夫妇自己却没有理会这种精神。他们显然没有体会到“社团精神”的必要性;的确,他们之所以遭忌恨,原因正在此。

你越想就越觉得这桩案件离奇。离奇并不在于谋杀案本身,而在于人们对这桩案件的感受,在于人们同情迪克·特纳,却极其怨恨玛丽,好像她是什么令人厌恶的肮脏东西,被人谋杀了正是活该。不过人们并没有问什么问题。

但是他们心里一定在琢磨:那位“特约记者”究竟是谁?这消息一定是当地什么人写的,因为文笔不太像报章体。但究竟是谁呢?那个管理农场的助手马斯顿在谋杀案发生之后,立即就离开了本地。也许是那个警长德纳姆以私人名义写了投到报社,但又不像。还有查理·斯莱特,他对特纳夫妇的情况比谁都熟悉,谋杀案发生的那一天他又在场。你可以说,实际上掌握案情的就是他。他甚至比警长知道得还要早。人们都觉得这样的想法合情合理。一个傻女人被一个土著黑人谋杀了,其中的原因可想而知,但人们却死也不肯说出口来——这种事要是当地的白人农场主们不关心,还有谁会关心呢?这事关系重大,白人的生计、妻子儿女,以至生活方式都因此受到了威胁。

但是当局外人看到竟然由斯莱特负责处置这件事,以便避免开一些议论,都未免感到诧异。

这件事不可能是预先布置好,时间绝对来不及。譬如说,当斯莱特听到迪克·特纳农场上的雇工来报告这消息时,为什么他没有打电话,而是给在警署的警长写了张便条呢?

凡是住在这地方的人,都知道分机电话的情形。当你摇好电话号码,拿起听筒,就会听到一阵咔哒咔哒的声音,然后听到整个地区里所有的听筒都拿了起来,于是低微的人声、悄悄的耳语声、压低了的咳嗽声,一古脑儿都传了来。

斯莱特住的地方离特纳夫妇那儿有五英里路。雇工们一发现女尸,立刻跑来告诉了他。虽然这事紧急,可他并没有打电话,而是写了一张便条,派了一个土人听差,骑着自行车到十二英里开外的警署,把纸条送给德纳姆警长。警长马上派出了六七个土著警察到特纳夫妇的农场去做现场勘察。至于他自己,却先去找斯莱特,因为那张便条上的措辞引起了他的好奇。他之所以迟迟才到谋杀案现场,就是为了这个原因。土著警察没有侦察多久,就逮住了谋杀犯。特纳家的住宅建在一个小山坡上。他们先在室内巡视了一下,稍微检查了一下尸体,然后分头走下山坡,不一会儿就看见谋杀犯摩西从一个荆棘丛生的蚁冢中走了出来。他走到警察们面前说(至少他说话的大意是这样):“我在这里。”警察们哐啷一声给他戴上了手铐,把他带回屋子里等候警车的到来。这时他们看到迪克·特纳从屋子旁边的矮树林里走出来,身后跟着两条悲嗥着的狗。迪克已经精神失常,痴痴癫癫地自言自语,刚走出矮树林,过不久又走进去,双手抓满了树叶和泥土。警察们注视着他,只能听任他自行其是。他虽然疯了,毕竟是个白人,黑人是不能去碰白人的身体的,即使是当警察的黑人也不行。

人们会不假思索地问:这个杀人犯为什么要自首?他虽然没有逃脱的机会,但他总可以冒险试一下。他大可以跑到山里去躲藏一阵子,或者溜出国境,逃到葡萄牙人的地界上去。事后地区土著事务官在一次落日晚会sup/sup上宣布说,这个人之所以不逃,原因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人们只要对这个国家的历史稍微有点了解,或是看过一些从前那些传教士或探险家的回忆录和信件,就可以看到当年罗本古拉sup/sup统治下的那个社会的面貌。法律的条文规定得很严格,人人都必须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如果有人做了一件万恶不赦的事,譬如与国王的女人有不正当的接触,他就要遭到致命的惩罚,很可能会被钉在蚁冢上的一根木桩上处死,或是受到类似的极刑。他可能还要说:“我犯了过错,我自己知道,让我来受刑吧。”不错,这是一种临刑不惧的传统,确实有可称道之处。这样的评论出自土著事务官之口情有可原。他由于职责所在,研究过土著的语言、风俗等等。尽管说土人的行为“可称道”有些不得体,但是现在世风变化,今日的土人已比不得当年的忠厚,人心不古,那么推崇过去的传统还是可以被接受的。

所以有关这个问题就不再提了,然而这并非丝毫不耐人寻味,因为摩西有可能根本不是马塔贝莱兰人。他住在马绍纳兰sup/sup;不过,土人当然是在整个非洲东游西荡的。他的来历很难说得准,可能来自葡萄牙的领土,也可能来自尼亚萨兰sup/sup,或是来自南非联邦。而且伟大的罗本古拉王朝距今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土著事务官总爱拿过去的准则来看待现在的问题。

查理·斯莱特派人把那张纸条送到警察局去以后,自己便开着那辆美国造的大汽车,沿着崎岖的田园路,朝特纳夫妇的家疾驰而去。

查理·斯莱特究竟是何许人?事实是,从这个悲剧的开始到结束,他就象征着特纳夫妇所生活的那个社会环境。这件事几乎处处都牵涉到他;没有了他,虽然特纳夫妇迟早也会面临悲惨的结局,可不见得就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斯莱特曾经在伦敦一家杂货铺子里当过伙计。他老爱跟自己的孩子们说,要不是他有干劲,有雄心,他们现在一定是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住在贫民窟里。现在即使他已在非洲待了二十年,仍然不失为一个地道的伦敦人。他到非洲来的唯一目的是赚钱。钱果然给他赚到了手,而且他还发了大财。他是个粗鲁蛮横、心肠铁硬的人,虽然还算不上太歹毒,可遇事独断专行,全凭着自己的一股冲劲,不顾一切地去赚钱。他把经营农场看作是操作机器:这边操作,那边出产金镑。刚开始赚钱时他对妻子很苛刻,让她受了许多不必要的折磨。他对儿女也很吝啬,一直等到后来赚足了钱,孩子们才算过上称心如意的日子。受他苛刻对待最厉害的是农场上的劳工,这些劳工就像是下金蛋的鹅,然而生活的处境却非常艰苦,除了为别人生产金子以外,根本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办法生存下去。现在他们心里明白一些了,或者说,正在开始明白起来。但是斯莱特是主张用犀牛皮皮鞭来经营农场的。皮鞭挂在他的大门口,好像是刻在墙上的一条格言:“如有必要,打死人亦在所不惜。”有一次,他大发雷霆,打死了一个土人,被罚款三十英镑。从此他的脾气收敛了一些。但是斯莱特之流毕竟是把犀牛皮皮鞭当做法宝的;不像他那样自信固执的人,自然就不会那样相信犀牛皮皮鞭。好久以前,远在迪克刚动手经营农场的时候,他就告诉迪克,应该先买条犀牛皮皮鞭,再去买犁,买手推车。我们后来可以看到,犀牛皮皮鞭并没有给特纳夫妇带来什么好处。

斯莱特是个矮矮胖胖、身强力壮的人。他肩膀阔厚,胳膊粗大,脸庞长得很宽,胡须根根竖起,看上去为人尖刻机灵,还带点儿狡黠。他一头金发剪得短短的,模样挺像个犯人,好在他并不注重外表。他那双蓝眼睛小得简直看不出是眼睛,因为多年来在南非刺目的阳光下,他总爱把眼睛那样眯缝着瞧东西。

他身子伏在驾驶盘上,几乎是抱着驾驶盘,恨不得一口气赶到特纳夫妇家里去;这时在他那铁板的脸上,两只眼睛变成了两条蓝色的小缝。他感到诧异:他的助手马斯顿毕竟是他的雇员,怎么竟不来把谋杀案的情况告诉他呢?至少也得写个字条儿派人送来。他上哪儿去了?他住的那个小棚屋和迪克的住宅只隔着一两百码距离。难道他害怕,溜了吗?这是个特殊类型的英国青年,什么事情都做得出。他自己根本看不起那种和颜悦色、细声细气的英国人,可又极端迷恋他们的风度和教养。他自己几个儿子都长大了,成了绅士。他花了好多钱才把他们培养成那种样子,可又看不起他们那种样子,同时又把他们引为骄傲。这种矛盾的心理可以从他对待马斯顿的态度上看出来。一方面他对马斯顿刻薄冷淡,另一方面却有点微妙的尊敬。不过此刻他只感到满心的气恼。

半路上车子震动了一下,他骂了一声,刹住了车。原来是一个车胎爆了,不,爆了两个。路上红色的泥泞地里有许多玻璃碎片。他不由把这种情形迁怒到特纳身上,似乎觉得这些玻璃碎片是特纳故意放在路上的!但是现在必须对特纳寄予热诚的爱护和怜悯,于是他的一股怒气又转到马斯顿身上去了。他想,这个助手应当设法防止这次谋杀才对。他拿了钱是干什么的?雇了他是干什么的?不过斯莱特在衡量同种族人的行为时,他的标准还算是公允的。他克制住怒气,下了车,补好了一个破裂口,又换了一个车胎,在红色的泥泞路上整整忙了三刻钟才弄好了一切,接着把泥泞地里那些绿色的碎玻璃片拾起来,扔到矮树丛中去,直弄得满头大汗。

最后他到了那所房子跟前,穿过矮树丛走上前去,只见六辆闪闪发亮的自行车停放在墙边。在屋前的树阴下面,站着六个土著警察,土人摩西就在这些警察中间,双手上了手铐。阳光把手铐、自行车和密密丛丛、潮湿的树叶照耀得一亮一闪。这是一个闷热而潮湿的早晨。天空中乱纷纷地浮动着污浊的云,看上去好像是一大片泛着泡沫的污水。暗淡的地面上的那些水潭,映出一摊摊的天光。

查理走到警察们面前时,警察们一个个向他敬礼致意。他们都戴着土耳其帽,穿着奇形怪状的制服。查理一向主张上人的服装应该根据身份穿戴得体,或者干脆一律围上当地人的缠腰布,可没有想到他们会这样打扮。他看到半开化的土人就觉得受不了。这些警察都是挑选出来的大块头,看上去很有气派,可是和摩西这个彪形大汉一比,就都相形见绌了。摩西身穿一套又湿又脏的汗衫短裤,全身乌黑,好像是一块精光闪亮的漆布。查理站在这个杀人犯的面前,仔细盯着他的脸。杀人犯回瞪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神气冷淡。查理自己的脸色则显得有些令人费解:既流露出一种得意的心情,又有一种小心翼翼的报复态度,还有些害怕。害怕什么?难道害怕摩西这个等于上了绞刑架的家伙吗?可是他确实感到不安和烦恼。然后他好像抖擞了一下精神,控制住了自己,转过身去,看到迪克·特纳正站在那儿,和他只隔着几步路,满身都是污泥。

“特纳!”他蛮横地叫了他一声,接着又停下脚步,细瞧着他的脸。迪克仿佛不认识他了。查理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拖到自己的车子跟前。他不知道迪克此时已经失常到无可救药,否则他一定会更气愤。把迪克安顿在汽车后座上以后,他便走进屋去。马斯顿正站在前面房间里,两手插在裤袋中,摆出一副满不在乎、安然自若的样子。但是他的面色既苍白又紧张。

“你上哪儿去了?”查理立刻带着责备的语气问道。

“平常总是特纳先生来叫醒我的,”年轻人镇定自若地说,“今儿早上我起得晚了些。我一走进屋子,就看见特纳太太躺在阳台上。接着就有警察来了。我正在等着你呢。”他心里其实很害怕,声音中流露出对死亡的恐惧,可是和查理行动上所表现出的那种恐惧又有所不同,因为他在这个国家里住得还不够久,无从理解查理那种特有的恐惧。

查理只是哼了一声。除非必要时,他是决不会开口说话的。他探究地望了马斯顿很久,好像想弄明白:农庄上这些土人们,明知有一个人睡在离他们只有几码远的地方,出了事情,为什么不去叫醒他,反而不假思索地来找他查理呢?但是他看着马斯顿的眼光中并无厌恶或鄙视;只是显露出把他看作一个虽未必十分可靠,但可能合作的伙伴。

他转身走进卧室,看到玛丽·特纳僵硬的尸体上盖着一条弄脏的白被单。被单的一端露出一簇淡黄色的乱蓬蓬的头发,另一端是一只起皱的黄色的脚。查理的脸上随即显出一种令人费解的表情。照说他刚才望着那个杀人犯的时候,应当露出憎恶和鄙视的神气,可他却在望着玛丽的时候露出了这种神气,而且皱眉蹙额,两片嘴唇紧抿,满脸显出恶意的怪样,足有几秒钟之久。他背朝马斯顿站着。如果马斯顿看到他这副表情,一定会吃惊不已。接着,查理猛然气愤地转过身,走出了房间,那个年轻人走在他前头。

“她本来躺在阳台上,是我把她拖到床上去的。”马斯顿开口说道,想起刚才碰到那冷冰冰的尸体,他就打了一阵寒噤。“我觉得不应该让她一直躺在那儿。”他脸上的肌肉在皱缩发白,一面吞吞吐吐地接下去说:“那些狗一直在她身上舐。”

查理点点头,用犀利的目光瞥了他一眼。他好像并不关心这个女人躺在哪儿,他倒很佩服这位助手的克制能力,居然完成了这样一件不愉快的差使。

“到处都是血。我把它擦干净了……后来我才想到,应该把血迹留着让警察来看。”

“这没有关系。”查理心不在焉地说。他坐在前面房间里一张粗陋的木椅上,一面继续沉思,一面从门牙缝里轻轻地吹着口哨。马斯顿站在窗口,等待着警车的到来。查理不时机警地打量着这个房间,用舌头轻轻地舔着嘴唇。然后他重新轻轻地吹起口哨,年轻人的神经被他弄得非常不安。

最后,查理小心地——几乎是带着警告的意味说道:“关于这件事,你知道些什么?”

马斯顿听到他把那个“你”字说得特别重,不由得怀疑斯莱特知道了些什么内幕真情。虽然他很好地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可心里却紧张得像一根拉紧了的弦。他说:“我不知道,实在是一点也不知道。事情很难加以……”他迟疑了一下,用祈求的眼光望着查理。

一个男人居然会表现出这种近似软弱求助的神气,这使查理很气恼,但也使他有点高兴;高兴的是,这个青年尊敬他。他很熟悉这种类型的人。他们大都是从英格兰到这儿来务农的,他们的教育程度通常高于中等学校,英国习性很重,可又极其易于变通。在查理看来,这些人幸亏能够变通,才算有可取之处。说来也稀奇,这些人往往很快就能适应当地环境。他们初来时虽然骄傲自大,与人格格不入,却非常识时务,又极其自觉,总是时时刻刻地留神学习种种新的观念习俗。

在这里住久了的移民们会说:“你应该了解这个国家。”他们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你应该习惯我们对土人的看法。”进一步说,这话的实际意义就是:“学会我们的看法,否则就请你滚出去,我们不需要你。”这些年轻人从小就在自己的国家学会了一些模糊的平等观念,因此在初来的一两个星期中,看见土人受到那样的对待,不免感到惊异。一天之中不知有多少次,听到人们那样随随便便地说起土人,就好像说起一大群畜生一样,这实在令他们心生反感;甚至看见有人打土人一下,望土人一眼,他们也觉得反感。他们原本是把土人当人看待的,但他们毕竟不能和他们所处的那个社会对抗。没过多久,他们就变了。当然,一个人变坏是很不好受的。但是不消多少时候,他们就不认为那是“坏”了。何况一个人的理想又算得上什么呢?充其量只是一些关于做人要正派、心地要善良之类的抽象概念,一些笼统含糊的概念,仅此而已。真正说起来,这些人从来不曾和土人来往过,除非是以奴隶主的身份和奴隶打交道。他们从来不曾从土人自己的生活中去体验他们也是人。过了短短的几个月工夫,这些敏感而正派的年轻人就渐渐麻木起来,变得能够适应这个终年暴露在烈日下的艰苦而贫瘠的国家了。他们的四肢被太阳烤炙得结实起来,身躯也变得坚韧挺拔——而且,随着这些生理上的变化,他们在待人接物方面也有了新的改变。

查理心想,托尼·马斯顿要是早几个月到这个国家来,事情就好办了。他之所以要蹙着眉头、带着探究的神情望着这个年轻人,对他只存着戒心而不斥责他,也就是这个道理。

他说:“你所谓的事情非常困难,是什么意思?”

托尼·马斯顿显得很不自在,似乎自己也弄不明白心中真实的想法。说起这一点,他确实想不通,在特纳夫妇那个充满悲剧气氛的家里住了几个月,却并没有帮助他弄清楚自己的想法。那两个标准——一个是他本来认定的标准,另一个是他在此地学会的标准——依然在矛盾着。查理说话的声音里有一种粗鲁的意味,一种警告的意味,弄得他摸不着头脑。究竟要警告他什么呢?他是够聪明的,知道自己受到了警告。在这一点上,他就不同于查理——查理只是想到哪里做到哪里,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声调中含有威胁的意味。事情竟如此不合情理。警察在哪儿呢?查理不过是个邻居,而他自己,实际上却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分子,查理有什么权力跑到他面前来责问他?还要这样不动声色地操纵这件事?

他那一套正义的理念被搅乱了,心里很慌乱;但是对于这件谋杀案,他是有自己看法的,不过很难用简单的是或非直接说清楚。他细想这件谋杀案,就觉得它很合乎逻辑;早在前几天他就看出必然要发生类似的事件,他几乎要脱口说出这早就是他意料中的事,这户人家迟早要发生凶灾或是丑闻。在这个土地辽阔而制度苛刻的国家里,动怒、行凶、死亡这一类的事,似乎是极其自然的……那天早上,他信步走进这所房子,正纳闷为何大家都起晚了时,却看见玛丽被杀死在阳台上,警察们都在室外看守着那个男佣人,迪克·特纳正跌跌撞撞地走过一个个水潭,嘴里叽哩咕噜着,显然是疯了,可是看来还没有疯到要行凶杀人的地步。从那以后,他对此思索了很久。他以前弄不明白的事情,现在都弄明白了,他打算说出来。但是他一点儿也摸不透查理的态度。其中有些奥妙,他是无从知晓的。

“事情是这样的,”他说,“我初到这里时,不大了解这个国家。”

查理以一种愉快而又粗暴的声调挖苦他说:“多谢你告诉我这个。”接着又问道:“你有没有想过这个黑人为何要谋杀特纳太太?”

“唔,我有自己的一些看法。”

“我们最好还是等警长来了,让他自己去处理。”

这等于给了他一闷棍,让他闭嘴。托尼有口难开,感到很气愤,可又很惶惑。

警长来了后先去看了一下凶手,又隔着斯莱特的汽车窗玻璃,望了一眼迪克,然后走进屋去。

“我到你那儿去过,斯莱特。”警长说,一面对托尼点点头,犀利地瞥了他一眼。接着他走进卧室。他的心情和查理一样:仇恨凶手,怜悯迪克;至于对玛丽,却是极端地鄙视和忿恨。警长德纳姆在这个国家可是待了有些年头了,这会儿他脸上的表情让托尼感到吃惊。那两个男人弯下身来瞪眼看着女尸时的样子,他看了很不安,甚至害怕。他自己心里也觉得有些厌恶,可并不厉害;使他心绪不宁的主要是怜悯,因为他知道了他看见的那一切。他看到任何畸形的社会现象,都会有厌恶感,但那只不过是由于幻想落空而引起的一种厌烦情绪。可是眼前这种深深的本能的憎恶和恐惧,却使他极为震惊。

他们三个人静悄悄地走进起居室。

查理·斯莱特和警长德纳姆并排站着,俨若两个审判官,那样子就像是故意摆出来的。托尼站在他们对面。他坚持着自己的立场,但又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犯罪感,就因为他们不同寻常,而且还带着一种叫他捉摸不透的、微妙而含蓄的表情望着他。

“这事糟透了。”警长德纳姆简短地说。

没人回应他。他啪的打开一本笔记簿,用橡皮筋扣住了一页,手里拿着一枝铅笔。

“对不起,我要问你几个问题。”他说。托尼点点头。

“你到这儿多久了?”

“大概三个星期。”

“住在这屋子里吗?”

“不,住在小路上那个小棚屋里。”

“他们夫妇外出旅行时,由你来经营这个农场吗?”

“是的,要经营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