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的故事讲述者中,只有杀手的面目很不清晰,只显出一团杀气的模样,后面我就用“它”指代。我知道,它不想叫我看到真容,它一直在屏蔽自己。它用自己的方式,积聚了一团灰色的气,把自己包裹了。它非常像一团灰云包裹的月亮。也好,不见真的月亮有些日子了,就把你当月亮算了。
虽然我可以用一种特殊的方式看到它,但我不想这样。在寻常时分,我只能看到想叫我看到者,我看不到不想叫我看到者。
这也很好。我想,那不想叫我看的,也就是我不想看的。
每次,采访杀手时,我看到的,总是一团杀气,灰黑色的。
夜里,做了一个梦,梦到那老狼吃了我。老狼是趁着我在熟睡时下手的。它颠手颠脚地进来,对准我的喉咙,只一下,就咬断了它。梦中的我,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死去,仍是在干平时干的事。
又梦到我醒来后,吓出了一身冷汗。
梦里,我也在追问,那狼,是不是杀手化的?
梦里,我也开始了采访。
一、杀手说
1
在你们说的末日来临时,我发现,野狐岭忽然大了许多。
我还没见过这么大的山呢。山上草不多,树也不多。驼铃声很响,在山间回荡成无数丝丝缕缕的东西。我的心中,本该有诗意的。现在想来,那么美的景,应该能在我的心中激起诗意。可是没有。没办法。人是不能超越环境的。按你的说法,人也不能超越心灵。那时节,我只是个杀手,有一颗杀手的心。我的心中充满着杀气。我只想着,在哪个地方、哪个时机抽出刀子。此外,我几乎没有其他的念想。
那时,我其实是被一股冤气包裹了的。这是我后来明白的。我知道,那是死去的亲人们。世上所谓的鬼魂,其实也是气而已。冤气所聚的气,就是我们所说的冤魂了。我的身前身后,就被那种冤气包围着。其实,那时的我,已经没有了自己。我只是一个冤气的载体而已。
我盯着马在波。
马在波也定然知道,我在盯着他。
在某次恍惚的记忆中,我在踏上一座索桥的时候,是有机会将他撞下河的。那河水好大呀,红红的,想来多是泥土。我不知道那河是不是黄河,理性地想来,应该不会的。但不好说,许多时候,谁的心里有黄河,黄河就会在谁的心里。
那杀气,分明包裹了我。杀气也是冤气。无数的冤气也会成为杀气,有时候,杀气扑向谁,谁就会成为杀手。有时候,那杀气也会包围了你,你就会自杀。告诉你,那无数的杀人者或自杀者,他们其实是杀气的载体。有时候的自杀者,是身不由己的。你想,世上有多少冤魂呀,你一动个念头,冤魂们就会围了来,找替身的找替身,报仇的报仇。没办法,你一动念,就会有相应的东西被吸了来。我也一样,我的身前身后有无数的冤魂,他们包围了我,希望我为他们伸张正义,——呵呵,什么是正义?我也不知道什么是正义,许多时候,谁的嗓门大谁就是正义,更要看谁笑到了最后,谁笑到最后,谁就会说他拥有了正义。
我瞅定马在波,这是我的宿命。他的宿命,就是被我瞅。当然,盯着他的,不仅仅是我一人,还有另一个更大的敌人在瞅着他。我不用说,你们当然知道,我指的是什么。
我已将刀子对准了他。本来,我想像猫玩老鼠那样多玩玩,但我知道,时间来不及了。跟大烟客一样,我也听到了末日的脚步声。
我必须在末日降临之前,用马家人的血,来祭我的祖先。
我静静地走向他,我抽出刀子,对准他的后心。只要我一捅,他的血就会喷出,我怀里的红包早就渴了,一直等着饮那血呢。我甚至听到了冤魂们在唱歌,他们狂欢着,毕竟,快到他们超升的时候了。虽然我无数次地让他们失望——他们也明明知道,我有很多机会,但你要知道,许多时候,心是不属于自己的。
除了刀子,我还有一把短铳。这是我偷来的,我还偷了火药。我最怕遇到狼。说真的,上回的狼祸,成了我心上的阴影。我的眼前,老是出现那些被啃得血肉模糊的骆驼。
2
就在我践约自己的使命时,我看到了褐狮子。
我发现,它在冷冷地望着我,眼里有一种诡秘的笑意。
它像一道巨大的剪影,在沙峰上蠕动着。我一直忘不了那剪影。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有诗意了。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老是发些莫名其妙的感慨。在一朵玫瑰花和一双手套之间,我会选择后者。
但我还是忘不了褐狮子。在沙浪上蠕动的褐狮子,显得很孤独。
你想,那沙岭,一晕一晕,荡上天了。在那种沙天相接的背景下,一峰像一晕褐点的驼在孤零零地移动着。而且,这不是一般的驼,是被外力阉割了的公驼。
我想赶走它。
我不想叫任何一个活物,看到我动刀子的血腥,哪怕它是不说话的动物。我想,要先赶走它,再慢慢报仇。我要让马在波死个明白,是不是?我不能让他死不瞑目。我要告诉他很多事,我要让他明白,即使我不杀他,他也躲不过那末日。我不想让他带着太多的疑惑死去。
这时的褐狮子,很像野驼了。那时的沙漠里,老是看到野驼。它们其实是家驼变的。驼一无主了,人们就会叫它野驼。它们并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另一个驼种。
对褐狮子,我还是有一点怜悯的。我想,一些风流好色的读书人想到司马迁时,就跟我此刻想到褐狮子差不多吧。
我心里一软,就不想赶它了。我想,等它自个儿走远,我再动手。
没想到,褐狮子竟扑向了我。
难道,它发现了我手中的刀子?
那一刻,我真的有点慌张。但很快,我就镇定下来了。以前,它仅仅是袭击汉驼,很少袭击人。但这次,要是它明目张胆地扑向我的话,我会毙了它。我想,没人说我过分的。
褐狮子踢着一路黄沙,向我扑来。这走手,本是黄煞神的,想不到褐狮子一疯,就跟黄煞神串味了。我提醒自己,得小心对付它。无论是被它咬了,踩了,或是压了,都没好果子吃。闹不好,命就送阴司里了。
我安好火炮儿,瞅中那团扑向我的黄沙——这是我那时的感觉,也说明褐狮子有点神志不清了,这直接影响了它的举止,就像人类的精神病患者也显得疯疯癫癫一样。我以前也练过枪法,准头是很好的。一般打猎多装散弹,也就是一把铁砂。这次,我装了独子儿。这样,射程会比散弹要远。但缺点是散弹一喷一大片,独子儿对准头的要求很高,枪口错一分,子弹就可能错一丈。而扑来的褐狮子,是不会允许我再装一次枪的。
很快,我便看到了喷着一嘴白沫子的疯驼。有了这嘴白沫,就真的是疯驼了。你瞧那人中的疯子,说话时,也大多含着一嘴白沫子。记得那时,我反倒不慌张了。我知道慌张会坏事。我只能屏了息,瞅着那个在准星上乱窜的褐点。
待得我觉得有把握击中它的那个瞬间,我扣动了扳机。
枪响了。
有人可能会对这个情节有点异议。飞卿前面说过,那时的枪,有两种引发方式,一种是火绳,一种用火炮儿。压火炮儿的那种,我们就叫它快枪。后来,我们又将直接装子弹的那种叫快枪。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快枪。
褐狮子一个跟头栽倒在沙上。我肯定能打中它。没有把握,我是不会扣扳机的。我想打中的,是它的心脏。我没把握打中脑袋,因为,那玩意儿老是在晃,但我有把握打中胸膛。我瞄准的,是把式们杀驼时插刀子的那个所在。以前,每插一次,那儿总会溅射出猩红的血箭来。我就想打中它。
我从沙堆上跳了起来——为了更稳,我是趴在沙丘上开枪的。
但我吃惊地发现,栽倒的褐狮子竟也跳了起来。
它的胸口有血,但那血不是在喷,也没有变成激射的血箭,血只是在流而已。说明子弹虽进了胸膛,但没有咬准那个盛血的大囊。我于是慌乱了。我不得不一人面对那个可怕的魔王。
3
跟褐狮子搏斗的场面,是我后来摆脱不了的梦魇。我甚至将它当成了末日的一部分。后来,我老是会梦到扑来的褐狮子。一做这梦,我就会在一身冷汗中醒来。有时的梦中,一梦到远远地望我的褐狮子,我也会惊醒。这噩梦,甚至延续到后来的中阴身中。那时,我看到的魔,便是褐狮子的模样。我逃呀逃呀,却逃不脱遍天遍地的褐狮子。
你想,它对我的刺激有多大。
不过,在当时,我却很清醒。我知道,我是不能逃的。我一逃,它马上就会追上来,它大张的口,会叼住我的脖子,咬断它。它还有许多能置我于死地的法子。
我逃不过这疯驼。
我只能斗。这时,对付它最好的办法是用枪。现在想来,那一枪真是放早了。要是我在它扑到眼前时,再扣扳机,情况会是另一个样子。
我只能抡起短铳,当木棍使了。这真是很滑稽的事。我们老是把枪戏称为“烧火棍”,此刻,它真成烧火棍了。
要是在平地上,我也许容易对付褐狮子,因为我的身法很好,闪转腾挪,无不应手随心。但在沙上时,那时时下陷的脚,会影响我的速度。我出了一身冷汗。
说话间,那疯子已扑了上来。
我抡起枪,我想等它扑来时,我只消用枪把砸它的鼻梁,只一下,便能将它揍昏。这是它最不禁打的地方。它另一个不禁打的地方是睾丸,那时节,我们还不知道这词儿,我们只叫它卵子。
我清醒地知道,揍它的同时,我必须闪到一旁。否则,它那么大的身架一撞。我定然会像断线的风筝那样飘出老远。说不定,在那一撞之下,胸骨肋骨什么的便断了。瞧我,在那时候,还很清醒呢。这是我以前练就的定力。
眨眼间,那团褐黄已扑来了。它踢飞的沙子激射过来。我闭了眼睛。我觉得无数的沙子打在我身上。我下意识地朝旁边一跳。我虽然没看清什么,但那一跳,还是很管用。一阵风声之后,那团黄掠过去了。几乎在同时,我的枪把也砸在它的后臀上。我听到了破渣声。
这时,我才发现,那砸鼻梁的设想,只能在平地上才可能实现。在沙窝里,它踢飞的沙子总是抢先扑了来。只要是几粒沙子入眼,接下来的活,它就好干多了,只消朝我胸口上一踩,那着掌之处,定然会变成一块肉饼。
它一扭身,再次猛扑而来。它噙着的白沫子溅到我脸上,黏黏的。小时候,听驼把式们说,驼的口沫有毒,溅到脸上,会长出麻子。后来才知道,那说法,是大人吓唬小孩时的玩笑。那白沫跟人的唾液一样,对人构不成什么伤害,只是更咸一些而已。但疯驼口中飞出的这玩意儿,总是叫人腻歪,很恶心的。
它扑了几次,我砸了几次。枪很快变成了一段铁管。虽也砸中了驼的身子,但那砸,有种隔靴搔痒的味道。
我一身大汗。
我感觉到自己面对的,真是一头狮子。
二、马在波说
1
在我的感觉中,此后的情景真的是世界末日。
那时节,我只想救人。
看到那疯驼扑向我时,我也很害怕。我的胆子其实很小。说真的,后来想到那场景,我真是惭愧万分。一对比佛的割肉喂鹰和舍身饲虎,我的脸就火一样烧。我发现,无论我如何将众生当成父母,无论我如何每天观想将自己宰杀了去供养众生,我仍是消解不了恐惧。
后来的场景,便成了一团混沌的噩梦。记得,我不小心摔倒在沙上。浮沙陷住我的脚,身子却仍在前冲。这样,我便不由自主地倒了。
我最先感受到的,是打在我脸上的沙子。根据经验,我知道,褐狮子接下来做的,便是要在我的身上放它沉重的驼掌了。
不过,我怕归怕,倒是很冷静,这也受益于我多年的禅定修炼。我眯了眼睛。我常在风中行走,能将眼睛眯到能模糊看到前面景物、但飞沙又不会入眼的程度。于是,我看到了那团压来的褐黄。
这时,除了打滚,我想不出更多的招式。我既想引开褐狮子,叫你脱身,又不想叫自己丧生在驼掌之下。那时,我还不想死。我想人身是大宝,我还想依托它修道成真呢。
我滚下了一个沙洼。无数的沙子扑入了我的鼻孔、耳孔和嘴中。我听到一种惊天动地的声音。后来,我认为那其实是一种感觉。
我很快滚到了洼底。接下来的场面,只能用混乱来形容。我觉得那情形,更像一团旋风,仿佛有无数的驼腿向我踩来压来。无论我滚向哪一方,都能发现那粗重的毛腿。飞沙之中,一切陷于混沌,纠缠不休。
我一直忘不了那巨大的向我压来的驼掌。它跟你命中那飞旋的木鱼一样,也成为我生命中摆脱不了的意象。
我明白,在那种状态下,我唯一能做的,便是打滚。也幸好,我小时候跟把式们学过地趟拳,这是一种流传于凉州的拳法,它的许多招式,都是身体触地后边打滚边施展的。我调动了所有的精气神和灵巧,来躲避那纷飞而来的驼掌。
那种感觉很可怕。我被无数的掌影笼罩着。我不知道,哪儿来的那么多的掌影?后来,我怀疑这是恐惧所致,或是那时时打在脸上的飞沙,给了我一种错觉。
那一道道的掌影压了来,那一拨拨的沙子打了来,时不时地,那疯驼还会直杠杠叫一声。那叫声,仿佛是气愤至极,或是狂欢不已,很像公驼在交媾到高峰时发出的那种,满嗓门噎个声音,显得很有质感。叫声间隙里,便是它的喘息。我虽然看不到它的嘴,但我晓得,它是边喘息,边流那涎液的。
对于你这书的读者,可以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理解我那时的处境。你可以把那疯驼,想象成一位足球明星,他在盘球,——对了,我便是他腿间的那个足球。只是,这样一想,疯驼的模样会显得非常滑稽,甚至可爱了。要知道,那盘球的明星会显得非常轻盈,那画弧的足球也可能优雅飘逸。而我在那时,却是惊险万分的。疯驼的举止也重拙不堪,疯疯癫癫,全无一点明星风度。
你也许反感我的这种絮叨,因为按一般作家的做派,遇到这时,便会三言两语,交代了事。他们以情节取胜,而我却想告诉你我那时的感受。这才是不可替代的东西。没有叫疯驼盘过“球”的人们,总是嫌我唠叨。可是,我想问的是,你是否能从这大段废话中,品出那境况在我的生命中刻下的印痕?
要知道,对于每一个生命来说,他的经历便是他的价值。虽然野狐岭的经历噩梦般可怕,但要是没有它对我的历练,我可能会是个一般的凉州人。我会在热炕头上,陪着老婆孩子,慢慢老去。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会老去,但我就那样在不知不觉中老去了,从一个青年,变成一位老人,进入坟墓。
正是有了这段经历,我才成了后来的我。后来,我还经历了许多神奇。我真正意义上的修炼,就是在野狐岭开始的。其中,最不可替代的,便是在疯驼掌下的历练。
我这人爱动脑子,是属于你们所说的乡村哲学家的那种。你说得对,我的行为和经历,便是我的价值。真是的。我发现,后来的人们谈到我时,总是说我做过的那些事。他们甚至不在乎我的长相和性格,不在乎我的家族背景,不在乎我的胖瘦高矮……他们津津乐道的,总是我做过哪些事。总是说舍身救过人,说我证得了如何的境界,等等。是的,这都是我的行为。但他们却忘了,我为啥会有这样的行为?没有八卦炉里的历练,孙猴子是不会有火眼金睛的。同样,这疯驼的掌下,也是我的人生八卦炉呀。
此后的人生里,相较于野狐岭的凶险,生活中的一切不快,都成了小儿科。没有风霜之苦,哪有梅花之香呀?
明白了吧?
那么,安心听我的述说。
2
无论多大的凶险,当你经历多次时,你的心就会产生抗体。
最初的凶险,很像拍岸的惊涛,令我手足无措。其实,那时是很容易出错的。稍一不慎,便会被踩成肉泥。但我终于躲过了一劫。就是在那之后,我开始相信命运。我相信,冥冥之中,有一种力量在帮我。它是比人类更伟大的存在。因为我发现,我的那时,是没有理性思维的。我的一切动作,都是直感的作用。正是我没有办法设计和左右的直感救了我。我后来相信,那直感,便是命运的力量,它将我从那疯驼掌下救出,将我送上了供台,成为一种象征。
死在疯驼掌下,或死于床上,虽然都是一死,后者不过是鬼魂,前者却成了烈士。无论任何教派,无论任何主义,对烈士,都是敬畏和赞美的。因为无论对错,他们都是自己信仰的烈士。而烈士,总是个伟大的词。
感谢命运!
渐渐地,我从惊慌失措中出来了。
我后来发现,最安全的地方,并不是空处,而是驼掌。驼掌是不会踩驼掌的。后来,虽然我没有机会从驼影下逃出——我要是真的逃出了,招来的,也许会是疯驼的大口。此刻,它的嘴,不仅仅用来吃草了,它还会咬人——但是,现在想来,那时节,我的做法其实是最安全的。
我于是滚向它立着的腿。它总得立在大地上呀。它总不能将自家的脚扛到肩上。瞧,这么简单的道理,差点让我付出生命的代价。
我觉得,自己安全了一些。但这安全感,只有片刻。那疯驼马上发现了自己在做无用功,便将踩变成了刨。你别小看这一字之差。前者的着力点不过驼掌大小,后者却在画一道道大弧。这一来,我的生存空间更小了。更糟糕的是,它那一刨,黄沙弥漫,眼前一片混沌。沙子打在脸上,脸一阵阵发麻。嘿,这一来,那疯驼的动作,就更像盘球了。不过,这会儿虽然我能轻松地说笑,但在那时,真是凶险万分呢。
在那种黄沙啸卷中,我滚动了好一阵。它差点成功了。那驼掌已刨到了我的衣襟上,将衣服撕成了碎片。但就在那昏天暗地之中,我忽然灵光一闪,扑向了它的后腿。那情形,有点像猴子扑向一棵大树,只是那时,我缺了一分轻盈。
那举动,仍是直感支配的。我为啥没有选择前腿?那时是没有思辨的。但后来才明白,要是我选择扑向前腿的话,就没有后来的我了。因为它无论去咬,还是用身子去压,前腿位置总是会便利许多。那后腿,似有点鞭长莫及的感觉。
我觉得自己抱住了一股巨大的力量,而不是一条腿。那力量将我带起,弹向空中,我差点要脱手飞开了。那是它在向后尥掌呢,像调皮的骡子在尥蹄子。我用力抱紧那腿,不使自家脱身飞去。现在想来,真有点滑稽了。要是我顺势丢手,身子定然会弹射而出。当然,这会有两种结果,一是我顺势逃出,它开始第二轮追杀;一是我被摔得晕头转向,成了它掌下之鬼。那时,我倒是想不到这么多,我只是用了力,抱紧它的大腿,不使身子飞脱而出。
一股股大力裹了我,激荡我,我忽而荡向空中,忽而跌向沙面。幸好那是沙,要是坚硬的地面,我早就血肉模糊了。我很想平衡了身子,面朝驼身,两腿落地,很想在它发力时顺势跃起,在它收势时顺势下落,但我实现不了这想法。我的身子被那大力裹挟了。那力量大得邪乎,虽然外现上是那腿带动我的身子,我感到的,却是被大力撞击的质感。前胸发麻发疼,脑中轰鸣不已,我不知那是风声还是我的耳鸣。
风也确实在我耳旁呼叫着,这意味着那驼腿的起落有着相当的速度。那时,打击我的,不仅仅是撞击我身子的驼腿,更有无穷的沙子。在我的感觉中,沙子老是激射到我脸上,沙地也老是猛揍我的屁股。驼的力量加上我的重量,都化成了沙地对我的猛揍。我的腹内翻江倒海着,我恶心欲吐,我胸疼欲裂,屁股更像被摔成了八百瓣。心中倒是明白,明白它的力量总是有限的。我们在拼耐心和耐力。时不时地,我也会依稀听到木鱼妹的叫声。显然,她想将疯驼引过去。
我不知道那种境况延续了多久——其实,它一直在我后来的灵魂深处延续着。我后来老是做这样的梦。我说过,它成了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意象之一。我老是会想,我们为啥总是身不由己地随那股大力起落呢?而且,那令我们身不由己的力量,却可能是愚痴的畜生发出的。我不是玩深沉。我真是这样想的。当我们将那疯驼换成了我们的欲望时,你也许就会理解我的想法。凉州人将人们追逐欲望说成是“疯狗日狼”,这真是一个智慧的比喻。
我被那畜生带动着,蹿上蹿下,头昏脑涨,恶心欲死,真成梦魇了。
忽然,我被抛了出去。
3
我像离了弹弓的石子,飞向沙洼。理性上看,我被抛得并不高,因为那驼的力量,毕竟有限。但我的感觉中,却被抛得很高很远。我看到了从眼前划过的天空,听到风声在嘶鸣。落在沙上时,我是嘴先着地的。这是很糟糕的事。幸好我闭上了眼睛,不然,单是清理眼中的沙子,就是件很麻烦的事。我一个嘴啃沙的结果,是那沙地结结实实地揍了我。我鼻子发酸,我相信它歪了。我觉得无数的沙子涌进了耳朵。我听到的,是拍岸的惊涛。那些沙子互相摩擦,欢快无比。它们更像精子奔向子宫那样。虽然,我恶心这比喻,但我只能这样说。一些善于挑剔的人,就会说我那时还不知道这种科学知识。是的,那时还没有这种说法。但那时的没有,并不等于现在的没有。我叙述时,我是知道这知识的。你当然可以说我的叙述其实是我的创造。是的,确实这样。我后来才发现,其实所有的生命都会成为记忆,而所有的记忆,都是会被创造的。我们被自己的记忆无数次地创造着。记忆会将一些我们不一定经历的事吸纳进我们的生命。从这个意义上说,生命是一个幻觉。
现在的我们,难道不也是在幻觉中吗?
那时的我,同样有梦幻的感觉。虽然那脑袋触沙的质感很强,但我离不开那种梦幻感。也许,这是现在的我对当初的一种解读。你们可以这样认为。
就是在那种幻觉中,我从沙地上爬了起来。我看到,褐狮子一身汗水,它显然累坏了。我百多斤的身子,叫它摇了许久的拨浪鼓,真难为它了。但它的疯劲却依然不减。它正在走向我。它走得很缓慢,但很坚定。它显然不会放过我。我不知道它为啥恨我。我想除了它疯的原因外,还因为在过去的多生中,我定然给了它不愉快的记忆。它的不坏明点中,定然储存了许多生命的记忆。它甚至会将许多跟汉驼较量时的不快记忆,也记到我的账上。骆驼是个记性很好的动物。它会将愉快或是不愉快的印象保持许多年,这一点,它跟大象相若。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们一直和蒙驼有过节,有许多次的纠纷,它定然参加了。人与人之间,驼与驼之间,抢水源,争草场,它的记忆深处,定然种下了对汉人的仇恨。那种仇恨是很深的,一直会种到八识田中,延续到下一世。那点儿疯劲,是不可能让仇恨消失的。
也许,这就是它一直袭击汉驼的原因。
褐狮子又冲向了我。它步履蹒跚,目露凶光。它獠牙外龇,口沫外溢。它一身汗水,犹如淋雨。——我甚至看到了陆富基的那一枪给它留下的伤疤。我知道它肯定会咬我。它再疯,也不会像盘球那样对付我了。它没力气演了。
我很想逃,但我知道,我是逃不过它的。我每一跃出,脚便下陷。它则如蜻蜓点水般迅捷。我逃不了几步,它那张大口就会叼住我的脖颈。我这所在,刚好够它的一口。
我又不想等死。我想找个称手的家伙。我四面望去,却连个黄毛柴棵也见不着——即使见着了,我也没法把它们弄下来当武器,没有刀斧的话,它们比疯驼还难对付。
我发现,木鱼妹的脸虽也是煞白煞白的,但她还是扑了上来,跟我站在一起。这是一种能让人感动一生的行为。仅仅因为她的这一行为,我就可以原谅她的所有过失。是的,所有。这一点,也决定了我后来为啥选择了她。当然,那时节,我还不知道,我的选择,会让她经历那么多的痛苦。
方才的那一幕,其实耗尽了我们所有的体力。
现在想来,那时节,我们真是乱了方寸。要是我们冷静些,我会对付得了它。我被它的疯吓住了。其实,疯了的驼也是驼。可那时,我们真将它当成狮子了。现在想来,那时只要有寸铁在手,我们是可以降伏它的。我们会抡了那铁管,朝它的鼻子上猛揍,像驼户以前用鞭子抽不听话的驼一样。但我们根本看不到那些被我损坏的零件。
我只能脱下我的鞋子。虽然我不是职业驼户,但从很小的时候起,爷爷就按驼户的要求训练我。我的鞋子很重,至少有五斤重。那是用牛皮做的锥腕儿鞋。那是驼户专用的鞋,我们称为重鞋。我们拉长缰,穿重鞋,穿的就是这种鞋。我们常年都穿这种鞋,当然你可以当成是在练功。正是这种在俗人眼中蠢笨不堪的鞋,让我们具有了非凡的脚力。那上面,是一层一层的皮子,靠肉的那面,是柔软的驴皮,外层则是坚硬的牛皮,一层破了,再补一层,日积月累,就很重了。正是那不经意的一点点的增加中,我们的脚力也在不经意中增加着。这方法,少年时的飞卿也曾用于练力。那时,他选择的是一头小猪,他天天抱了它去野外。他一天天抱它,猪也一天天长大。后来,它长到了四百斤,飞卿仍能像抱小猪那样轻松地抱了它。有了这功夫,那些把式们才服他。
我举了那重鞋,等候它扑来。它似乎看出了我的心事。它并不扑来。它只是围了我转圈。那阵候,很像一个八卦掌拳师围了他的对手在走拳。我的心渐渐定了。我似乎不怕它了。经历了方才的惊涛骇浪,我实在也没啥可怕的了。我觉得,它再也玩不出啥花样了。我想,只要它的脑袋伸向我,我就抡起重鞋,揍它的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