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Reading Room

应物兄 李洱 第1页,共2页

“readingroom去过吗?一定要去。”季宗慈说,“如果你没去过,我可以陪你去。必须的。”

真是荒唐。readingroom不就是图书馆阅览室吗?我怎么可能没去过呢?但是接下来,应物兄听明白了,季宗慈所说的readingroom是有具体所指的,它几乎已经是个专用名词了,指的是大英博物馆的阅览室,准确地说,指的是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待过的那个阅览室。

季宗慈刚从英国回来。他的姐姐,另一个胖子,嫁给了一个英国胖子。他去伦敦就是参加两个胖子在伦敦海德公园举行的婚礼。这位第二任姐夫是纯种盎格鲁—撒克逊人,隆鼻蓝目,色浅唇薄,但最喜欢喝的却是中国的红星二锅头。婚礼之后,他由新郎官陪同,怀着朝圣般的心情去参观了大不列颠图书馆。这是因为有人告诉他,如果他出版的书能被译成英文并被大不列颠图书馆珍藏,那么他作为一个出版家才算是成功的。

参观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用过的那个readingroom,是季宗慈此行的重点。阅览室的牌子上写着:这里为众多的政治流亡者和学生,提供了避难所和精神的源泉。就是它了,马克思当初就是个流亡者。他最感兴趣的当然是马克思在地板上磨出来的脚印。但是,当他问到此事,图书馆管理员笑了。图书管理员起初还以为他是日本人呢,现在知道他是中国人了,因为只有中国人、俄国人才会问到那个脚印。管理员说,戈尔巴乔夫下台之前也曾跑来瞻仰那个脚印,但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应物兄这时候发现,他们现在坐的书房的门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的就是“readingroom”。

反正是闲聊,我们的应物兄就耐心地听季宗慈讲了下去。不时能够听到几声狗叫。因为季宗慈接下来又讲到了狗,所以应物兄后来每当回忆起这天的谈话,就会有一种错觉,觉得那些狗好像已经成精了,它们似乎在提醒季宗慈:胖主子,我们已经排了半天队了,你什么时候讲到我们啊?

季宗慈说,他当时觉得图书馆管理员很不负责任。众多公开出版的书上都写到过此事,而且都提到马克思是坐在7号位置上写作的,怎么会有假呢?他就请求管理人员帮他找一找7号座位。现在,那个座位上坐的是一个年轻人,留着莫希干发型,胳膊上有一块刺青,图案是一朵祥云。他“一不小心”把衣服掉到了地上,趁机弯下腰看了看,还真是没有看到脚印。莫非后来装修过?他的疑问很快被管理员打消了。管理员说,它一直保持着原样,因为这里的一桌一椅,都是知识和历史的见证,不能随便更换的。后来,他想通了,地板上怎么会磨出脚印呢?那又不是中国的豆腐渣工程。再说了,马克思为什么一定要磨脚呢?没有任何证据说明,马克思患过脚气。

“但是,这个脚印的故事编得好啊!”季宗慈说。

“是啊,精彩的小说细节。”他说。

“它让多少人信以为真,让多少人油然而生敬意。我对费鸣说过,你作为一个写过剧本的人,一个大学校长的捉刀人,看到这样的细节,是不是有点惭愧?这样的细节,是不是伟大的细节?费鸣承认,他自愧弗如,甘拜下风。后来,我又去看了他们新进的图书。我现在要告诉你的是,我在那里看到了老兄的《孔子是条‘丧家狗’》。但遗憾的是,那只是中文版,还不是英文版。不管怎么说,这已经是我的一大成就了。当然,这首先是你的成就。在另一个书架上,我看到了程济世先生的著作,一共有三本,都是英文著作。我本想拍下来的,遗憾的是,管理员不准拍照,塞钱也不行。”

“图书馆总是要进书的嘛。”

“我现在要说的是,那个新郎官告诉我,能够进到大不列颠图书馆的作者,几乎每个人都有传记出版。这句话提醒了我。”

应物兄有点明白了,季宗慈是想出版程先生的传记。

“你的意思是——”

“其实参观readingroom的时候,看到里面有很多传记,我的潜意识已经告诉我,这件事得做,得马上做。”

“但是程先生说过,在他死之前,他不愿看到关于自己的传记。他认为,传记就是盖棺论定。”

季宗慈换了个坐姿,把一条腿压到了另一条腿上:“不,我没打他的主意。”

“你说的是《孔子传》?这个必须等到太和研究院成立之后再做。”

季宗慈说:“好,那就不急着做了。应物兄,不知道你还记得那条狗吗?”

“狗?木瓜?当然记得,前些时间,嗨,不提了。”

外面的狗叫声突然热烈起来了。季宗慈喜欢养狗,养了一条藏獒,一条黑背。如前所述,他们谈话的时候,狗叫声就不时传来。那是藏獒叫的还是黑背叫的,应物兄分辨不出,他只是觉得那声音很浑厚,像牛犊,但比牛犊的叫声傲慢。季宗慈喜欢和它们做游戏,一种藏猫猫的游戏:他先躲到一个地方去,然后让它们楼上楼下地找。教学相长,季宗慈时不时流露出来的那股傲慢劲儿,除了资本力量在作怪,或许还受到了黑背和藏獒的影响。季宗慈还养过一条爱斯基摩犬,狗脸很像狐狸,毛色浅灰,但眼圈是黑的,耳朵像个等边三角形。它整天卧着,肚皮贴着地,把脖子尽量伸长,下巴也贴着地,甚至连它的舌头也要拖到地上,以尽量增加与大地的接触面积。是因为它热爱这片土地吗?才不是呢。它是要散热。它后来还是热死了。

“看来,你真的忘了。我说的是那条草狗,那个土八路。”

“你说的是——”

“你怎么忘了?它虽然是个土八路,却拥有最文雅的名字,草偃。”

草偃?想起来了。它还活着?他忍不住站了起来,往窗边走去,想看到它。季宗慈看出了他的急切,告诉他说,它单独养在后院,相当于独门独院。

于是,他走出这个房间,穿过走廊,进到另一个房间,隔着窗户看到了后院。第一时间,他并没有看到那只狗。他首先看到的是后院那株杮子树。他对那株杮子树,倒是有着深刻的记忆。他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正遇到艾伦对着保姆发火。原来保姆把树上的红杮子都给摘了。艾伦说:“没有杮子,我还要往上面绑杮子呢。你倒好,一个不落,全都摘了。”保姆说:“不摘就掉下来了,摔烂了。”艾伦说:“犟嘴!”立即有另一个矮个子保姆跑了过来。矮个子保姆蹦了起来,要去撕那个保姆的嘴,被艾伦拦住了。他还记得,矮个子保姆问:“前几天那几个杮子,是不是你摘的?偷吃了吗?你连青杮子都偷吃啊?看我不撕烂你的嘴。”高个子保姆藏在梯子后面,说:“我拿它泡醋了,就泡在厨房里。”

他对艾伦说:“杮子醋最好了。”

艾伦这才放过了那个保姆。保姆把梯子放到门廊下的时候,两眼噙泪。

哦,他现在看见了,那只狗就卧在后院门廊下。

与前院的黑背比起来,它显得那么瘦小,那么卑微,令人怀疑它们曾拥有共同的祖先。对不起,我几乎把你给忘了。不是几乎,而是忘得一干二净。真的对不起了。应物兄听见自己说。

那条狗是他从棍棒下面救出来的。哦不,不是棍棒,是屠刀。那是木瓜诞生之前的事了。算下来,它应该比木瓜大半岁。当时他还没去美国访学呢。他所住的北辰小区的东边,原来有个农贸市场,出售水果、蔬菜、冒牌服装、全自动麻将桌,当然还有各种肉类。肉食区又分为四类:牛羊肉区、猪肉区、水产区和禽类区。他很少光顾牛羊肉区,想吃牛羊肉他就去吃火锅,或者到某个街角去吃烤串。他经常光顾的是禽类区,有人专门在那里宰杀活禽:鸡、鸭、鸽子和鹌鹑。他喜欢吃鸭子,麻鸭。这个习惯还是因为乔姗姗。据说麻鸭有助于下奶,乔姗姗生下应波,奶水不足,他就天天给她炖麻鸭。她吃鸭子,他喝汤。丢进去几块酸萝卜,那汤荤不荤,素不素的,而且酸不酸,咸不咸,甜不甜,淡不淡,正合中庸之道,喝起来别有滋味在心头。

那天他来买鸭子,看到卖鸭子的摊位前卧着一条狗。是条草狗,它已经做了母亲。一只小狗在身边来回兜着圈子:它很快乐,傻呵呵地快乐,因为它还不知道众生并不平等。它用前爪掏耳朵的动作看上去还很笨拙,好像掏的是别人的耳朵。卖肉者此时正在宰杀鹌鹑,一只只鹌鹑从麻袋里掏出来,脑袋和身体朝相反的方向一拧,再猛地一拽,鹌鹑就身首分离了。有几只脑袋被扔到了大狗的旁边,大狗伸出舌尖轻轻一卷,鹌鹑的脑袋就不见了。它一边细嚼慢咽,一边将鹌鹑毛徐徐吐出。那个动作让应物兄想起了小尼采。小尼采吃瓜子的时候,嘴巴就像一台微型的脱粒机,通过舌头和牙齿的巧妙配合,瓜子仁粒粒进肚,瓜子皮却片片飞出。他没有想到,小尼采可以做到的事,一只狗也可以做到,而且做得更好,所以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这时候来了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头,胸前挂着友谊宾馆的牌子,是负责食堂采购的。老头上来就问:“东西呢?”

“下雪了,吃的人多了,卖光了。”

“一只没留?”

“明儿给你留两只。”

“有条腿也行啊。没有后腿,有个狗头也行啊。”

“狗头也抢光了。”

“蒙谁呢?这不有现成的吗?”那老头看着那条大狗。

“儿子养的。”

“宰了。”

“儿子要闹人的。”

“宰了。”

“小家伙真的要闹人的。”

“宰了。”老头说,“钱嘛,可以涨点。”

“您老就看着多给一点吧,小家伙不好哄的,得给他个玩具。”

“就按前腿的价格算。”

“后腿吧。”

“前腿!”

“前腿就前腿。”

卖肉者眯缝着眼,看着那条大狗,还用手摸了摸狗头,揪了揪狗耳朵。狗伸出舌头,愉快地舔着主人的手。狗这时候是跪在卖肉者面前的,一边舔着主人,一边眺望着棚外纷飞的大雪。它不知道恐惧,不知道主人马上就会要了它的狗命。卖肉者当时好像还犹豫了片刻,但在接过老头递过来的一支烟之后,立即从砧板下面抽出一把刀,蹲到了狗的面前。卖肉者继续抚摸着狗头,狗伸出舌头再去舔主人的时候,那把刀突然变短了,然后又变长了,刀刃上已经开始滴血。那只狗挨了一刀,嘴巴咧了一下,好像在笑。笑完之后,迅速躲到装鹌鹑的麻袋后面,但它的脑袋已经抬不起来了,只能歪着头朝这边看。它甚至都没有叫唤一声,只是呼呼地喘气。狗主人朝它招了招手,吹了声口哨,那只狗就又艰难地爬了过来,靠着主人的高筒胶鞋,好像是要休息。卖肉者的刀再次刺入了它的脖子。这一次,狗脖子就像折断的树枝,狗头一下子耷拉到了地上。直到这个时候,它才明白主人要的就是它的狗命。它似乎有些委屈,想躲一会儿,尽量躲得远一点。但奇怪的是,主人只是又吹了声口哨,它就慢慢地掉转身体,又爬了回来。它的脑袋已经不听指挥了。它的身体向前移动,脑袋却拖在后面,拖到了它的腰部。

那只小狗非常兴奋,围着母亲又蹦又跳,欢呼雀跃,尾巴也高高地卷着。慢慢地,它感到了迷惑:母亲怎么转眼间就变成了一堆肉?变成一张可以折叠起来的狗皮?它终于狂叫起来了,娇嫩的嗓子又尖又细。它一跳一跳地,想抓住那张已经吊到了肉钩上的狗皮。卖肉者这时候正跟老头讨价还价呢。老头看见那只小狗,才知道杀的是母狗。当然,老头也可能是装作刚知道,为的是砍价。

老头说:“母狗?母狗的肉太老了。对不起了,你得降价。”

卖肉者说:“加上西红杮酱,做成酸汤狗肉,也吃不出来公母啊。”

但老头就是不松口。刀在颤抖,刀还在滴血。卖肉者的表情变得狰狞起来。应物兄突然有点紧张。但接着,那张狰狞的脸上却挤出了笑:“再搭上这只小狗怎么样?它可是一条公狗。”

说来这就是缘分了。当卖肉者去抓那只小狗的时候,小狗一下子躲到了应物兄的两脚之间,不停地在他的腿上蹭来蹭去。

就在那一瞬间,他决定买下那只小狗。

他想,再过两个月就是春节了,到时候他就把它带回本草老家,让它陪伴母亲。乔姗姗说:“让它替你尽孝?”这话当然很难听,但意思大致不差。小狗长得很快,一个多月之后,它已长大了一倍。它一直没有名字。后来,他就给它起了名字叫草偃,小名叫偃儿。为什么叫这么个名字呢?因为那天他在备课的时候,正好看到孔子与季康子的一段对话。孔子对季康子说:

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既然它是一条草狗,那就叫草偃算了。于是它就有了这么一个带着儒学背景的名字。可是春节还没到,打狗季节先到了,凡是体重超过十公斤、身高超过四十厘米的中大型犬只,都要一网打尽。物业人员陪同城管在小区检查时,发现了草偃,勒令他必须处理掉,虽然那时候它的身高还不够四十厘米。也真是巧了,当中隔了一天还是两天,季宗慈到他家里做客,他就请求季宗慈把它带走,因为季宗慈的别墅区是可以养大狗的。季宗慈说:“养狗人很讲究血统的。弄这么一条草狗,我丢不起那个人啊。”

“你就代养几天,给它一口吃的就行,过几天我就去接它。”

那年春节,乔木先生要去海南过年,并要求他和乔姗姗同去,好过一个团圆年。他也就没能回到本草。后来,他倒是问过季宗慈,那条草狗呢?季宗慈说,它就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的,有时候在这一家,有时候在那一家。季宗慈还让他放心,说饿不着的,因为它可以自食其力。莫非它已经变成一条流浪狗了。但季宗慈说,它每天晚上都回来,就安心待在后院。

他现在想起来,他虽然来过这里几次,却再没有见过它。

他确实把它给忘了。

“你还记得吗?上次在医院,我跟你说,我差点把命给丢了,是你救了我一条命。你肯定认为,我是夸张。还真不是夸张。我说的事,就跟草偃有关。”

“什么事啊,竟然差点要了你的命?”

“你这朋友是怎么当的?我差点命丧黄泉,你却一点都不关心。”

按季宗慈的说法,不久前这个别墅区发生了几起盗窃案。其中有一户最为倒霉,不光被盗了,而且一家三口连厨娘带保姆全都给宰了。顺便说一句,应物兄后来知道,季宗慈所言有误:厨娘和保姆其实是同一个人,也不是一家三口,而是一个男人和他的姘头。说到那个“宰”字,季宗慈的声音变成了重音,眼睛瞪圆了。出事的那几家都是开煤矿的,有一家还开了金矿。但还有一家开煤矿的,却躲过了一劫,平安无事。“知道为什么吗?”季宗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