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奥立弗步行上伦敦。在路上他遇见一位奇怪的小绅士

雾都孤儿 狄更斯 第1页,共2页

奥立弗走到小道尽头的挡畜梯栏那儿,重又上了大路。现在是八点钟。虽然他离镇已有将近五英里,但他每跑一阵,还是要在树篱后面躲一会,生怕有人追上来把他抓回去。直到中午,他才在一块里程碑旁坐下来歇息,同时第一次开始考虑到哪里去谋生比较好。

他旁边那块碑石上的大字标明,从此地到伦敦的距离正好是七十英里。这个地名在奥立弗心中唤起了一大串新的联想。伦敦!那可是个了不起的大地方!任何人,即使是班布尔先生,也决不可能在那里找到他。他常常听贫民习艺所里的老人说起,好样的小伙子在伦敦衣食不用愁;在那个其大无比的都市里,有些谋生的手段是生长在外乡的人怎么也想象不出来的。对于一个无家可归、倘若没有人帮助只能死于街头的孩子来说,那是最合适的去处。想到这里,他立刻站起来重新登程。

他把自己与伦敦之间的距离又缩短了足足四英里,这才想起他必须熬过多少困难方能指望到达目的地。这一层考虑迫使他把步子稍微放慢了些,开始盘算自己具备哪些手段可以到那里去。他的包裹里有一块面包干、一件粗布衬衫和两双袜子。他口袋里还有一个便士,那是在某一次葬礼后索厄伯里给他的,因为他干得特别出色。“一件干净衬衫是很有用的,非常有用,”奥立弗寻思着,“两双补过的袜子和一个便士也用得着;但所有这些对于冬天步行六十五英里毕竟帮不了多少忙。”同其他大多数人的思想一样,奥立弗的思想在给他指出困难方面极其敏捷、活跃,但在提供任何可行的克服办法方面却一筹莫展。在冥思苦想不得要领之后,他把包裹换了一次肩,慢腾腾地重又上路。

这一天奥立弗走了二十英里地。整整一天,除了吃一点面包干和在路旁村舍门口讨几口水喝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下肚。夜幕降落时,他折上一片草地,钻到一个干草堆下面,打算在那里躺到天亮。起初他很害怕,因为旷野上空风声凄厉,身上又冷,肚子又饿,他从来没有觉得像现在这样孤单无依。然而,他走得实在太疲乏,所以不久就睡着了,把所有的烦恼都抛在脑后。

第二天早晨醒来,他简直冻僵了;肚子饿得实在难受,只得在接下来经过的第一个村子里将一个便士换了一只小面包。他只走了十二英里地,天又黑了。他脚酸腿软,站也站不稳。在阴冷潮湿的野外度过又一个夜晚之后,他更觉得周身乏力;因此,当他早晨继续踏上征途时,简直已经寸步难行。

他在一道陡坡脚下等一辆公共马车驶到近边,然后向外座的乘客求乞,可是几乎没有人理他。即便有人对他说等马车上了坡顶再给钱,他们也无非想看看他为了半个便士究竟能跑多远。可怜的奥立弗竭力想跟上马车,但由于腹空脚酸而力不从心。外座乘客看到这光景,把准备好的半便士铜币又重新塞进口袋,说他是条懒小狗,不值得怜惜。于是马车辚辚去远,只留下一团飞扬的烟尘。

某几个村庄里钉着油漆的大牌子,警告所有的人:若在境内行乞,便要被送进监狱。这可把奥立弗吓慌了,他总是尽快离开那些地方。在另一些村庄里,他站在客店的院子左近,以乞怜的目光望着每一个打他身旁经过的人,其结果往往是老板娘吩咐某个闲着没事的信差把这个野孩子赶走,因为她确信他是来偷东西的。如果他向一家农户求乞,十次有九次会得到要放狗咬他的警告;当他探头探脑出现在一家店铺里时,人们的谈话便会提到教区干事,从而使奥立弗的心好像通过喉咙跳到嘴里,而这常常是许多小时内惟一进入他口中的东西。

事实上,如果没有一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奥立弗的苦难也许早已结束,得到同他母亲一样的下场;换句话说,他肯定会在官道上倒毙。但是,那个收税人用面包和干酪招待他吃了一顿饭;而那位有一个孙子因船只失事在天涯海角漂泊流浪的老太太,念这个孤儿可怜,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了他;尤其可贵的是她还说了好些亲切而体贴的话语,流了不少同情和怜悯的眼泪,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苦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

奥立弗在离开出身地之后的第七天清晨,步履蹒跚地进入一个名叫巴涅特的小镇。店铺的窗板尚未卸下,街上空荡荡的,还没有一个人起来做生意。太阳正在升起,射出霞光万道,但朝晖只能让这个两脚渗血、满身尘土、在冰冷的门阶上坐下来的孩子看清楚,他自己是何等的孤独和栖遑。

窗板陆续卸下,遮阳先后卷起,街上开始有人来往。少数人停下来向奥立弗注视片刻,或在匆匆走过后对他凝神回顾,但没有人接济他或费神问一问,他是怎样来到这里的。他也无心求乞,仍旧坐在那里。

他在门阶上蜷缩了一段时间,对于这里的酒店之多颇觉惊异(在巴涅特,平均每两座房屋即有一家或大或小的酒店),一边百无聊赖地瞧着来往的马车,心想:真奇怪,他得拿出与他的年龄不相称的勇气和决心、整整花了一个星期才赶完的路程,这些马车走起来只消几个小时,而且非常轻松。忽然,他发现几分钟前打他身旁大大咧咧走过的一个少年又回来了,现在从街对面目不转睛地打量着他。起初他对此并不在意;可是少年保持这样的姿态仔细观察了半天,致使奥立弗抬起头来,同样以专注的目光回敬他。于是那少年穿过街道,走到奥立弗紧跟前,说:

“哈罗,小老弟,出了哪档子事儿?”

向徒步远行的奥立弗提出这个问题的少年同他差不多年纪,但这是奥立弗所看到过的样子最古怪的一个。他长着一个狮子鼻,额头扁平,其貌不扬,而且这少年的邋遢委实罕见,可是他偏要摆出一副十足的大人气派。按年龄来说,他的个儿较矮,两条罗圈腿弯得很厉害,一双鼠目尖利而讨厌。他的帽子在头顶上戴得极不牢靠,随时有掉下来的危险;若非戴帽子的少年掌握着一种诀窍,不时把脑袋骤然一晃,使帽子复归原位,它确实会经常跌落下来。他穿一件几乎拖到脚跟的大人外套,袖口翻到肘窝里,让一双手露在袖外,其根本目的显然是为了把它们插进灯芯绒裤子的口袋,现在他的手就插在那里。总之,这是一位少见的装腔作势、好拿架子的小绅士,身高四英尺六英寸,也许还不到,足登一双系带的高帮皮鞋。

“哈罗,小老弟,出了哪档子事儿?”这位陌生的小绅士向奥立弗招呼。

“我饿得慌,也累得很,”奥立弗答道,说时两眼饱含着泪水。“我走了很多路。这七天来我一直在走路。”

“走了七天路?”小绅士惊问。“哦,我明白了。那是喙子的命令,是不是?不过,”他发觉奥立弗现出莫名其妙的神情,又说,“你大概不知道‘喙子’是什么意思吧,我的漂亮朋友?”

奥立弗温和地回答说,他一向听人家用“喙子”这个词儿来表示鸟的嘴。

“我的老天,多嫩哪!”小绅士惊叹道。“‘喙子’就是地方法官。如果是喙子命令你走的,就不会一直朝前,总是只上不下sup/sup的。你从来没有上过踏车sup/sup?”

“什么踏车?”奥立弗问。

“什么踏车!当然是占地极少、装在石瓮sup/sup里开工的那一种。而且总是这样:老百姓日子愈不好过,那里就愈兴旺;要是老百姓日子好过,那里就找不到人手。噢,对了,”小绅士说,“你需要填填肚子;没问题。我自己的水位也不高——只有一吊零一只鹊儿sup/sup;不过,既然这样,就由我来请客。站起来。一——二——三!好嘞!开步走!”

小绅士把奥立弗扶起来,带他到附近的一家杂货食品店去,在那里买了不少熟火腿和两磅麸皮面包(或者用他的话叫做“四便士麸子”)。他用一个巧妙的办法使火腿保持洁净,不沾尘土:抠去一部分面包心,火腿就塞在面包的窟窿里。小绅士把面包夹在胳膊底下折入一家小酒店,并带路走进设在后面的酒吧间。神秘的少年要了一缸子啤酒,奥立弗在他这位新朋友的款待下开始进餐。他放开肚皮吃了很久;在此过程中,那奇怪的少年不时以十分专注的目光打量着他。

“你想去伦敦?”等奥立弗终于吃好了以后,奇怪的少年问道。

“是的。”

“有住处吗?”

“没有。”

“有钱吗?”

“没有。”

奇怪的少年吹了一声口哨,尽那件大外套的衣袖所容许的程度把两只手往口袋里一插。

“你住在伦敦?”奥立弗问。

“是的,除非不在国内sup/sup,”那少年回答。“我想今晚你需要有个地方睡觉,是不是?”

“确实很需要,”奥立弗答道。“我离开乡下后还没有在屋子里睡过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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