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睡了短短几个小时,莺觉得眼皮子沉重得抬不起来。镇上的狗几乎在公鸡啼叫之前就开始互相吠叫。她张大嘴打了个哈欠,眼睛直流泪,把三个西红柿放进一个纸袋里,对一位矿工说:“拿手托着,注意袋子下面,当心点儿。”每次把东西递给吉米的顾客时,她都要这样嘱咐一番。因为那些袋子都是她把报纸裁成方块,用糨糊粘在一起做成的,很不结实。夜深人静时,她经常听到蟑螂啃食接缝处面粉的沙沙声。
她又打了个哈欠,打开装着梅敦白人居民喜欢的橙色香料罐头的包装箱。
吉米点燃一根香,插在祭坛前面的香炉里。“你昨晚到哪儿去了?”他坐在凳子上,打量着她,胳膊肘放在柜台上,像往常一样,两根手指搭在鼻梁上,拇指抚摸着鼻孔之间的鼻尖。
莺转过身来,避开他的目光,把那些罐头放到发酵粉旁边的架子上。她喜欢晚上偷偷溜出去,在夜色笼罩的大街上溜达来溜达去,向商店或者别的什么场所张望,看看其他人是如何等待时机的。她熟悉人们说话的嘈杂声,纸牌甩在瓷砖上的啪啪声,从华人赌场飘出来的烟雾,以及更为虔诚的同胞们在寺庙里祈祷的喃喃声。而最吸引她的是观察欧洲人是如何打发时间的。
在卡尔的餐厅里,男人们用金属叉子敲着搪瓷盘子,大口大口地吃着炖菜。在帝国酒店,一群男人每周都要聚在一起玩几次游戏,他们向一个圆盘投掷锋利的飞镖,欢呼着,紧握的拳头在空中挥舞。在梅威瑟酒店,一个穿着条纹马甲的高个子男人几乎每晚都在一架落满灰尘的钢琴上翻来覆去敲出一首曲子,直到喝了太多威士忌,从凳子上跌下来。莺知道要远离那些卖啤酒的小棚屋,免得被那些喝醉酒、跌跌撞撞“滚”出来的男人纠缠。平常,她知道自己不堪一击,不敢走到离家太远的地方。但昨晚,她站在铁匠铺看铁匠打铁的时候,看到一个年轻女子摔倒在地上,眼镜掉在泥土里。
莺将薄荷油涂抹在手背上被蚊子叮咬过的地方。她没有意识到吉米知道她昨天晚上不在家。她从不离开很久,总是在吉米回来之前就赶回来。
“我帮了一位女士。就是那个偶尔来我们这里买东西的人。她买过你从布里斯班订购的硬糖。”她说。那个女人身上有一种让莺感到愉悦的东西。莺欣赏她的高鼻梁,又细又长,像猫头鹰的喙——不像自己的鼻子那么扁平。她胳膊看起来很结实,皮肤泛着好看的奶油色。
“梅里小姐吗?天那么晚,她怎么会需要你的帮助?”吉米皱着眉头问。
“天太黑,她摔了一跤,跪倒在地上。我怕她出什么意外,一直护送她平安到家。”莺没有提那位梅里如何向她挥挥手,“嘘嘘嘘”地让她滚开,好像她是一只讨厌的杂种狗,嗅来嗅去找肉吃。但借着铁匠铺的灯光,莺看见泪珠从她脸颊上滚落下来,上嘴唇还一闪一闪,流着鼻涕。尽管这个女孩态度粗鲁,莺还是对她深表同情,和她拉开一段距离,远远地跟在后面,看着梅里一瘸一拐地走回到罗柏隔壁那幢小房子里。
“听着,莺,你要小心那个女人。没错儿,她是个好顾客,但是……”
来了三个人,在门口跺着靴子上的土。那咚咚咚的声音让莺觉得她的鞋底都在震颤。这三个家伙人高马大,从门口挤进来的时候,把光线挡在外面。
第一个人,皮肤白皙,脸刮得很干净,穿着一件因汗渍和泥土而变得灰白的衬衫。他拿起一个盛豆沙的陶罐,打开软木塞,闻了闻,皱着鼻子,在高个子同伴面前晃了晃。“闻闻这味儿。”那人转身走开,他哈哈大笑。“很难闻!是吧?”他把坛子重重地放在长凳上,撞在别的瓶瓶罐罐上,发出叮当声。
他摇摇晃晃走过去,满嘴啤酒味儿,把一枚硬币放在柜台上,朝吉米咧嘴一笑,吉米也对他报以微笑。
“有朗姆酒吗,中国佬。”
“没有。我这儿没有朗姆酒,先生。你去明龙先生的店里看看。”吉米朝左边莱斯利大街指了指。
“威士忌呢?杜松子酒呢?”吉米仍然微笑着,摇了摇头。
个子最高的那个家伙站在“灰衬衫”旁边,洒在褐色背心胸脯上的肉汤已经干成硬嘎巴儿。“他不认钱,只认金子。”
“你只要金子吗,中国佬?”“灰衬衫”问道。“好把它藏起来,对吧,伙计?我敢打赌,是替你那些中国佬朋友保管的。”
高个子从油腻腻的卷发上扯下蓝绿相间的羊毛帽。“当然,这些中国狗总是有金子的。这些贪婪的混蛋。”
“没错儿,德莫特。”最年轻的那个家伙说,他一直在后面,在食品柜旁边走来走去。
“灰衬衫”靠在柜台上,脑袋凑到吉米眼前。“你们这群混蛋想把这些东西都带回中国,还是有别的什么打算?什么打算?”他还在咧着嘴笑,但肥胖的脸上一副卑鄙下流的样子。
“是呀,什么打算?贪婪的混蛋。”年轻人嘲笑道,把一袋玉米粉扔到地上。袋子开裂,玉米粉撒了一地。
“没有金子,先生。”吉米重复道。他抬起头,目光越过“灰衬衫”,好像在迎接一位新顾客。
莺垂下眼睛,小心翼翼地拧好薄荷油瓶子的瓶盖儿,把头转过去,躲开那个坏蛋那张臭嘴。她想知道,城里那么多华人,为什么这三个家伙偏偏来欺负吉米。也许梅敦的白人认为,叶守贵手下的喽啰都是玩刀的高手,三义堂的人无论走到哪里都随身带着步枪。她想躲开这几个恶人,但又不想丢下吉米不管。她斜睨了吉米一眼。他还在微笑,但血色从喉咙一直蔓延到下巴。
“没有金子。”吉米又说了一遍,把放在柜台上的一排菠菜弄整齐了。
“好吧,伙计,如果你没有金子,”“灰衬衫”说,“为什么不回中国去,你们这些黄种野蛮人。回去开店呀!”
这已经不是莺第一次在店门口,或者在城里散步时听到这种辱骂华人的话了。也不是她第一次感到恼怒,同时为自己有能力消除一些恐惧而高兴。她向后退了几步,目光落在吉米放在柜台下面的一根木棒上。那是他准备追小偷时用的。
“灰衬衫”十分夸张地叹了一口气,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酒瓶,喝了一大口,递给高个子德莫特。德莫特也喝了一口。“喝一口,伙计,”他说,把酒瓶送到吉米眼前,“是不是违背你们中国佬的宗教?”
一个皮肤黝黑、满身是泥的矿工走了进来。吉米没理那几个人,问矿工要点什么。
“把这个烟荷包装满,好吗?”矿工说。
“怎么了?”“灰衬衫”在柜台边儿摇晃着酒瓶对吉米说,“不想和我们一起喝?”德莫特挡住朋友的手,“灰衬衫”狂笑起来,“我不是真的要和他分享我的威士忌,德莫特。你以为我疯了吗?”
吉米继续往那位矿工的烟荷包里装烟草。
“伙计,你的金子在哪儿藏着?”“灰衬衫”继续他的“大合唱”,“我们的黄金。我知道你一定把它藏在某个地方了。”
矿工转身看了“灰衬衫”一眼,一脸困惑,皱着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