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观念 (7)

我也多次照有关书籍上的方法治疗过,但都无济于事。现在许多书几乎都很可笑,这些作者完全只是凭猜测来判断同性恋是个什么样子,而真实生活中的同性恋,他们又了解多少呢?

一位x市的同性恋者在信中说:在省内比较有权威的一份刊物上,登载有关艾滋病的传播方式时写道:艾滋病主要传播渠道是同性恋(就是)。他的这种把同性恋专制地定论为的作法,就好像是说:黄牛是牛,牛就是黄牛。只能说是同性性行为中的一种,而不能说同性恋就是。

前几天在杂志上看了一篇文章,说同性恋者一般都有精神异常,并举了几个例子,有把情人杀了的,有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看了之后很压抑。虽然这篇文章的目的是帮助我们,但是却把我们完全误解了。作者根本不了解我们,只是站在金字塔尖上指手划脚。

有位同性恋者这样谈到自己对同性恋的看法:当前社会上一些人对同性恋的人们,持一种让我感到可气又可笑的妄自尊大的傲慢态度。有人在论述同性恋的危害时,经常举一两个同性恋者忌妒杀人的案例作证据,可是他们为什么只字不提异性恋中千千万万个情杀案例呢?最近闻名全国的上海女青年潘平被毁容一案,残害潘平的不正是她的异性恋人吗?仅仅因为同性恋者的恋爱方式不同于多数人,就武断地提倡制裁同性恋者,我认为这种观点和作法很霸道野蛮,跟当年的四人帮相似。我希望中国在不久的将来,改变歧视同性恋者的现状,同性恋的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宽容理解,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取代封建、落后、压抑人性的旧道德、旧习惯。

一位离婚的同性恋者说:我们没有不道德(我尚未再婚),没有疾病,没有危害和影响这个社会以及人们的生活,我们只是以自己喜爱的方式生活着。我们同样有丝毫不比异性恋逊色的爱,那种心心相印、感情专一和以身相许。我们是非常正常的人,唯一不同的只是性取向。我们不是性倒错,也不是性变态。对那种中外电影、电视、文学中所出现的打扮得妖冶离奇、扭捏作态的故作女性的同性恋者,我感到无比厌恶!不是说生活中没有这类角色,但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其形象、作派、内在外在的表现形式应该都是健康、正常的。我、我交往过的同类,全都是形象正派,风度仪表堂堂正正,气质不凡,且待人接物、工作学习上以及创造力等诸方面出类拔萃的。当然,也有只有性而没有爱、没有真情的一类,这就是层次问题了。

一位同性恋者在问卷上写道:我们并没有罪,不应该受到歧视和处分。我们同样是血肉丰满、感情丰富的人,我们渴望得到理解和帮助。

应当承认这种现象,有公正看法,不应说是不道德,受人指责歧视,认为是流氓。

我认为,不论社会怎样看我们,是流氓也好,是道德败坏也好,但我们不会去强奸妇女,也决不会去危害社会。我们和那些用强暴的手段去实行性犯罪的人有本质上的区别。我敢发誓,决不会有异性的性犯罪行为,我的观点也是被我所有的朋友们认同的,不管别人信不信。

还有人说,不要求社会承认他们,就要求能够正确看待他们就行了。我们不是神经病,不是道德败坏,这只不过是一种生活方式,这些人都是自愿的。

不应该否认,我们也有我们的自尊。我们的自尊并不比正常人差。我们的自尊心的承受能力是脆弱的。否认这一点,肆意凌辱我们的人格,我一直认为是不对的。如果我们危害了社会,受到惩罚是应该的,但不能以污辱人格的方法来羞辱我们。这些情况不但在执法部门有,在一些心理医疗单位也存在。如我的一位朋友去接受心理医生的治疗,这位医生让他表演在同性性行为中的表现,让他当时就退出治疗。从此他与心理医生无缘。当然,也可能医生是出于治疗和了解病情的需要,但是对于我们,这种作法的确是一种近似凌辱的伤害。

一位持这类价值观念的调查对象说:现在社会对我们这种人的态度不合理,应该给我们这些人一些生活天地。我们的生活方式不侵害任何人,我们也为社会服务,为什么只能过地下生活呢?有些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还附加了一些限制,例如:对这事我觉得外人没必要干涉,但自己也不要放纵,是正常的。强迫别人干这种事不应该,如果不是强迫的就应当允许存在。有人甚至明确表示:独身生活久了,习惯了。只要社会许可,我乐意公开自己的身分。

对同性恋持主动肯定态度的人们喜欢强调这群人都是好人,除性取向一点外与常人无异,如下列一些说法:

这群人中,绝大多数为人诚实,善良,事业上有成就,不少人工作上是骨干,业务上是佼佼者;对父母老人是孝子,对妻子是模范丈夫,对子女是好父亲。只不过是性倾向不同而已。盼望能为他们正名。

一位同性恋者对他接触的同性恋者作了如下概括:都是好人;大都已娶妻生子,不乏好儿子,好丈夫,好父亲;共识: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是一种生活方式,对他人无害,有利于计划生育,社会不应干涉。谁也管不了,斩不尽,杀不绝。

希望世人不要歧视我们。我们与大家一样有人格,我们和大家一样纯洁……我很想公开自己的性倾向,不被世人指责,因为我觉得这很正常。

我觉得除了性对象跟常人不一样,没觉得和其他男人有什么不同。正常的男人也会有点女性心理。我有比较敏感、脆弱的一面,我觉得这纯属个人性格,跟同性恋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