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二一年

四面风 克莉丝汀·汉娜 第1页,共2页

伤害土地便是伤害自己的孩子。

——温德尔·贝里

农民、诗人

多年来,埃尔莎·沃尔科特被迫过着形单影只的生活,一边读着虚构的冒险故事,一边幻想着过上不一样的生活。在寂寞的闺房里,她周围全是早已与她为友的小说,有时也敢于梦想自己踏上了冒险之旅,可这种时刻并不常有。家人再三告诉她,她小时候患了场病,她虽然活了下来,可那场病却改变了她的人生。事后,她变得弱不禁风,只得孑然一身。心情好时,她很相信这套说辞。

心情不好时,比如今天,她知道,自己在家中一直是个外人。他们很早便察觉到她有些缺憾,也看得出来她不合群。

面对接二连三的非难,埃尔莎感到痛苦,觉得自己失去了某种难以名状的东西。她之所以能挺过来,靠的是保持沉默、低调行事、接受人们爱她却不喜欢她的事实。委屈事司空见惯,她很少去理会它们。她知道,这与那场常让她受到排斥的病无关。

可现在,她待在客厅里,坐在自己最喜欢的椅子上,合上搁在腿上的书,想到了那些委屈事。《纯真年代》唤醒了她心中的某样东西,让她强烈地意识到时间的流逝。

明天是她的生日。

二十五岁生日。

大多数情况下,二十五岁都算年轻。这个年纪的男人喝着仿杜松子酒,开起汽车来不顾一切,听拉格泰姆,和戴头箍、穿流苏连衣裙的女人跳舞。

对女人来说,情况不一样。

女人过了二十岁,希望便开始变得渺茫。到了二十二岁,镇子上和教堂里开始有人窃窃私语,说她总是愁容满面,久难释怀。到了二十五岁,一切都完了。那时候还未婚的女人便是老姑娘。他们说她“嫁不出去了”,边摇头,边啧啧哀叹她错失了良机。人们通常很好奇,一个家世良好、再普通不过的女人,为什么就成了老姑娘了,又是怎么变成老姑娘的。他们肯定觉得她是个聋子,才会那样议论她。可怜人儿。都瘦得皮包骨了。不如她妹妹们漂亮。

美貌。埃尔莎知道,这便是症结所在。她不是个迷人的女子。在她最好的日子里,即使穿着她最好看的衣裳,陌生人见了她,兴许会说她很端庄,但绝不会更进一步。她浑身上下都有些“过头”——过高,过瘦,过于苍白,过于缺乏自信。

两位妹妹结婚时埃尔莎都出席了,两人都没请她和她们一起站在圣坛前。埃尔莎也很识趣。她身高将近六尺,比新郎还高,她会毁了那些照片。对于沃尔科特一家而言,形象就是一切。她的父母把形象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不需要多聪明,也能一眼望见埃尔莎接下来会有怎样的人生。她会待在这里,待在她父母位于罗克街的家中,由玛丽亚照料,这位女仆一直操持着家务。有朝一日,等到玛丽亚退休后,便轮到埃尔莎来照顾她父母。接下来,等到父母过世后,她将孤身一人。

她这辈子,要以何种形象示人呢?她会给这片土地留下怎样的印记呢?谁会记得她,会记得她的什么呢?

她闭上眼,让一个熟悉的、很早以前便做过的梦踮着脚步入她的脑海:她幻想着自己生活在别处,在她自己的家中,她能听见孩子们的笑声。她的孩子。

勉强度日还不够,得好好活下去。那便是她的梦想:在那样的世界里,她的生活与选择都不是由她十四岁时患上的风湿热决定的;在那样的生活里,她发现了自己此前不为人知的优点,别人评价她时也不只是看她的外貌。

正门“砰”的一声打开,她的家人跺着脚走进了家中。他们像往常一样走着,一群人叽叽喳喳笑个不停,领头的是她发了福、喝得满面通红的父亲,她那两位漂亮的妹妹夏洛特和苏珊娜站在父亲两侧,仿佛一对天鹅翅膀,她优雅的母亲走在最后,正和她帅气的女婿们聊个不停。

她父亲停下了脚步。“埃尔莎,”他问,“你怎么还没睡?”

“我想跟您谈一谈。”

“这时候吗?”她母亲说,“你的脸很红。你发烧了吗?”

“我都好几年没发过烧了,妈妈。您知道的。”埃尔莎站起来了,她双手拧在一起,凝视着家人。

趁现在。她想。她必须行动起来,可不能又一次没了胆量。

“爸爸。”她一开始说话声太小,父亲没听见,她便提高嗓门,又试了一次,“爸爸。”

他看着她。

“我明天就二十五岁了。”埃尔莎说。

她母亲似乎被这个提醒惹怒了:“我们知道,埃尔莎。”

“嗯,当然了。我只是想说,我做了个决定。”

听她这么一说,家里人都安静了下来。

“我……芝加哥有一所大学,那里教文学课,而且收女学生。我想去上课——”

“埃尔西诺,”她父亲说,“你有必要接受教育吗?你病得很重,不可能完成学业,我可是就事论事。这想法太荒唐了。”

她站在那里,看着那么多双眼睛,知道自己在他们眼中有许多缺陷,心里便很难受。为自己争口气吧,勇敢点儿。

“可是,爸爸,我是个大姑娘了。我从十四岁以后就没生过病了。我认为,医生的诊断……有些草率。我现在没事了,真的。我可以当老师,或是作家……”

“作家?”爸爸说,“难道你还瞒着我们,有什么我们不知道的才艺?”

他目光逼人,当着众人的面,她有些抬不起头来。

“兴许有机会呢。”她支吾着说道。

爸爸转向埃尔莎的母亲:“沃尔科特太太,给她吃点儿什么,让她冷静下来。”

“我情绪很稳定,爸爸。”

埃尔莎知道一切都结束了,这场战争她赢不了。她应该闭上嘴,不要抛头露面,别去外面的世界闯荡。“我没事。我上楼去了。”

她转过身去,从家人身旁走开,刚才的一刻已经过去,此刻谁也没看她。她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就这么从房间里消失了,像是原地消失了一样。

她希望自己从没读过《纯真年代》。她那些没说出口的渴望,到底带来了什么好处?她永远不会坠入爱河,永远不会有自己的孩子。

上楼时,她听见楼下传来了音乐声。他们正在听新买的“维克多”牌手摇留声机。

她停下了脚步。

下楼去,搬把椅子到他们面前,坐下来。

她猛地关上了卧室的门,将楼下的声音拒之门外。她在那里不会受到欢迎的。从洗漱台上方的镜子里,她看到了自己的模样。她脸色苍白,看起来仿佛被一双不怀好意的手拉长了脸,拉尖了下巴。在卷发风靡的时代,她那头玉米须般的金色长发飘逸柔软,既细又直。她母亲不让她剪成时兴的发型,说头发剪短了会更难看。埃尔莎身上的一切都没有颜色,褪了色,除了她那双蓝眼睛。

她点亮床头的灯,从床头柜上取来一本她特别珍爱的小说。

《欢场女子回忆录》。

埃尔莎爬上床,沉浸在那个不光彩的故事里,明知自己的想法很可怕、不道德,却还是很想自慰,并且差一点儿就这么做了。书里的文字让她产生了某种难以忍受的渴望,这种渴望给她的身体带来了痛苦。

她合上书,觉得自己比打开书时更加受人排斥,更为焦躁不安,更不满意。

要是她不赶紧行动起来,做些出格的事,她的未来将会与现在毫无区别。她将在这栋房子里过完此生,自始至终被贴上“身体抱恙”(那场病是她十年前患的)和“不够漂亮”(这个事实无法改变)的标签。她永远不会知道男人的爱抚何等让人快乐,与人同床共枕何等给人慰藉。她永远不会抱着自己的孩子,永远不会拥有自己的家。

*

当天晚上,埃尔莎饱受渴望之苦。第二天早上,她知道自己得做些什么,换一种活法。

可是,得做些什么呢?

有些女人并不漂亮,甚至连可爱都谈不上。还有些人在童年发过烧,后来还是过上了完整的生活。据她所知,她心脏所受的损伤从医学上来讲纯属臆想。它从未漏跳一拍,也从未让她真正恐慌。她必须相信,自己是心怀勇气的,哪怕她的勇气从未经受考验,也从未被人发现。怎么可能有人知道这一点呢?家里人从不允许她跑步、打闹或跳舞。十四岁时,她被迫辍学,也因此从没有过情郎。她这辈子的大部分时间都在闺房中度过,要么读一读虚构的冒险小说,要么编造一些故事,靠自己完成了学业。

一定会有机会的,可她该去哪里寻找机会呢?

图书馆。书里有所有问题的答案。

她整理好床铺,走到洗漱台前,将齐腰的金发梳成大偏分,编好辫子,穿上朴素的藏青色绉纱连衣裙,长筒丝袜,以及黑色高跟鞋。她又戴上了钟形女帽、羔羊皮手套,还拿了手提包,这才算是装扮齐备。

她走下楼梯,很感激母亲一大清早还在睡觉。妈妈不乐意她太过操劳,只会在她周日去教堂做礼拜时网开一面,做礼拜时,妈妈总让会众为埃尔莎的健康祈祷。埃尔莎喝了一杯咖啡,在五月中旬某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出了门。

达尔哈特位于得州狭长地带,此刻,镇子在她面前铺展开来,在灿烂的阳光下渐渐苏醒。人们在木板道上来来回回,门开了,写着“歇业”字样的告示牌被翻转过去。镇子尽头,大平原一马平川,一望无垠,那里有大量的肥沃农田。

达尔哈特是郡政府所在地。那个时代,经济发展势头喜人。自从堪萨斯州开往新墨西哥州的火车经停此地以后,达尔哈特便扩大了版图。新修的水塔拔地而起,甚是显眼。第一次世界大战将土地变成了金矿,矿里满是小麦和玉米。小麦会赢得战争!这句话依然让农民们自豪不已。他们已经尽了自己的本分。

拖拉机的适时出现让生活变得更加容易,年年的好收成——多亏了雨水和粮价——则让农民可以耕种更多的土地,种植更多的麦子。老人们谈论了很久的1908年的那场干旱几乎快被人遗忘了。一连好几年都风调雨顺,镇上所有人都发了财,但没人比得上她父亲,他出售的那些农场设备让他既赚到了现金,也赚到了期票。

这天早上,农民们聚在小餐馆外,聊着庄稼的价格,女人们则把孩子们赶去上学。就在几年前,街上还有马车。如今,汽车鸣响喇叭,冒着黑烟,“突突”地驶向了金灿灿的未来。达尔哈特是座小镇——正快速变为一座城市——镇上充斥着慈善餐会、方块舞会和周日上午举办的礼拜,还充斥着苦干精神以及从土壤中创造美好生活的志同道合之辈。

埃尔莎走上主街旁的木板道。每走一步,脚下的木板便会微微颤动,这让她觉得自己仿佛在蹦蹦跳跳。几个花篮挂在商店的屋檐下,给商店增添了急需的一抹抹色彩。镇上的市容市貌美化协会把它们照料得很周到。她经过了储蓄贷款社以及新开的福特汽车经销店。一想到人们可以走进店内,挑好汽车,当天就把车开回家,她仍然觉得很惊讶。

她旁边的商铺开了门,店主赫斯特先生拿着一把扫帚走了出来。他卷起了衬衫袖口,露出了结实的前臂。他那消防栓似的鼻子短短的,圆圆的,在他红润的脸上格外扎眼。他是镇上最有钱的人之一,拥有商铺、小餐馆、冰激凌店以及药店。只有沃尔科特家在镇上待的时间比他更久。他们也是第三代得州人,并为此感到骄傲。埃尔莎深爱的沃尔特爷爷直到去世那一天,还管自己叫“得州骑警”。

“你好呀,沃尔科特小姐。”店主把他仅剩的几缕头发从他红润的脸上拨开,说道,“今天的天气看起来很不错呢。你这是要去图书馆吗?”

“嗯。”她答道,“还能去哪儿呢?”

“我店里新到了一批红绸子,跟你的妹妹们说一声吧,这可是做衣服的好料子。”

埃尔莎停下了脚步。

红绸子。

她从没穿过红绸子做的衣服:“给我看看吧,求你了。”

“啊!当然可以。你拿着这绸子,兴许能给她们个惊喜。”

赫斯特先生催促她进了店里。埃尔莎目光所及之处全都是色彩:装满豌豆和草莓的盒子,整齐摆成一堆、每一块都用棉纸包好的薰衣草香皂,一袋袋面粉和糖,以及一罐罐泡菜。

他领着她走过了成套的瓷器和银器、叠好的彩色桌布和围裙,走到一堆布料前。他麻利地翻找了一会儿,从布料里抽出一条叠好的酒红色绸子。

埃尔莎脱下羔羊皮手套,放到一边,伸手去拿绸子。她从没摸过这么柔软的料子。今天可是她的生日呢。

“考虑到夏洛特的肤色——”

“我要了。”埃尔莎说。她是不是略显鲁莽地强调了我字?没错,她肯定这么做了。赫斯特先生此刻正用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赫斯特先生用牛皮纸把那块布料包好,用麻绳捆牢,递给了她。

埃尔莎正准备离开,这时她看见了一个珠光闪闪的银色头箍。这正是《纯真年代》里的奥兰斯卡伯爵夫人会戴的那种。

*

埃尔莎从图书馆走回了家,怀里紧紧抱着用牛皮纸包好的红绸子。

她拉开华丽的黑色大门,步入了她母亲的世界——那座花园修建得很整齐,种满了芬芳的茉莉和玫瑰。在一条篱笆小路的尽头,耸立着沃尔科特家的大宅子,宅子在南北战争结束后不久建成,是她爷爷为心爱的女人建造的。

埃尔莎依然每天思念着爷爷。他生前脾气暴躁,爱喝酒,爱吵架,放肆地爱着自己爱的那些人和事。他长年饱受丧妻之痛。除了埃尔莎外,他是沃尔科特家唯一喜欢读书的人。家里人意见不合时,他经常站在她那边:“别担心自己会死,埃尔莎。真正让人担心的,是活不下去。勇敢点儿。”

爷爷去世以后,还没有人对她说过类似的话。她总在思念他。他给她讲过自己早年在得州,在拉雷多、达拉斯以及奥斯汀有过的无法无天的生活,这些故事给她留下了特别美好的回忆。

要是他还在,他肯定会建议她买下那条红绸子。

妈妈放下手中的玫瑰,抬起头,把新买的太阳帽朝后一推,说道:“埃尔莎,你去哪儿了?”

“图书馆。”

“你本该让爸爸开车送你的。走这么多路你可受不了。”

“我没事,妈妈。”

老实说,有时候他们似乎反倒希望她生病。

埃尔莎把那包绸子抱得更紧了。

“去躺着。天要热起来了。让玛丽亚给你做杯柠檬水。”妈妈重新剪起了花,把剪下来的丢进了她的编织篮里。

埃尔莎走到正门口,走进阴暗的室内。在天气很可能会很热的日子里,所有的窗帘都拉上了。在得州的这一带,这意味着很多时候屋子里都特别暗。她随手关上门,听见玛丽亚在厨房里用西班牙语自顾自地唱着歌。

埃尔莎悄悄上了楼,走进自己的卧室。她拆开牛皮纸,低头凝视着颜色艳丽的酒红色绸子,情不自禁地摸了起来。柔软的绸子平复了她的心情,不知怎的,她想起了小时候(那时候她还在吃手指呢)自己抱着的那条缎带。

这个突然出现在她脑海中的疯狂念头,会被她变为行动吗?先从她的外貌开始……

勇敢点儿。

埃尔莎抓起一把及腰的长发,以下巴为界剪了起来。她觉得自己有些疯狂,却还是剪个不停,直到脚下的淡金色长发散落了一地。

突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埃尔莎吓得丢掉了剪刀。剪刀“当啷”一声落在了梳妆台上。

门开了,她母亲走了进来,看见埃尔莎被剪得一团糟的头发,愣住了:“你做了些什么?”

“我想——”

“头发长长之前,你不准离开家。你就不怕别人说闲话吗?”

“年轻的女孩子都留波波头呢,妈妈。”

“正派的年轻女孩子不会这么干,埃尔西诺。我给你拿顶帽子来。”

“我只是想变漂亮。”埃尔莎说。

母亲露出了怜悯的神色,这让埃尔莎难以忍受。

一连好几天,埃尔莎都躲在闺房里,称自己身体不舒服。其实,她只是无法披着剪得乱七八糟的头发面对父亲,也无法直视自己内心的渴望。起初,她试着读书。书总能给她带来慰藉。小说给了她变得大胆、勇敢、美丽的空间,哪怕这只存在于她的想象中。

可那红绸子却跟她说起了悄悄话,说话声越变越大,到最后,她收起书本,开始用白报纸做连衣裙的样板。做好后,如果不更进一步,便显得很愚蠢,于是她剪好布料,缝起了连衣裙,权当是在自娱自乐。

缝着缝着,一种强烈的感觉渐渐涌上她的心头:是希望。

某个星期六的晚上,她终于举起了做好的连衣裙。是大城市时兴的款式——v领上身,低腰,手帕式下摆,非常现代,也很大胆。这样的连衣裙是给那些整夜跳舞、无忧无虑的女子准备的。人们叫她们新潮女郎。那些年轻女子炫耀自己很独立,喝烈酒,抽烟,穿连衣裙跳舞,还大秀美腿。

即使她没办法在闺房外穿这条连衣裙,但她起码得在房里试穿一下。

她洗了澡,刮了腿毛,给裸露的皮肤穿上长筒丝袜,让皮肤变得光滑。她把湿漉漉的头发盘起来,用发卡做成卷发,祈祷它们能卷一点儿。等头发干的时候,她偷偷溜进了母亲的房间,从梳妆台上借来一些化妆品。她听见楼下的手摇留声机正在放音乐。

最后,她梳理了一下微微卷曲的头发,将迷人的银色头箍戴在额头上。她穿上连衣裙,裙子像云一样轻盈,飘了起来。手帕式下摆让她那双长腿显得更长了。

她凑近镜子,给蓝色的眼睛画上黑色的眼线,给高耸的颧骨刷上一道淡玫瑰色的粉。红色的口红让她的嘴唇看起来更加饱满,就像那些女性杂志上总是保证的那样。

她看着镜中的自己,心想:天哪,我几乎算得上漂亮了。

“你能做到的。”她大声说道。勇敢点儿。

走出房间,走下楼梯时,她感到很自信,这让她很惊讶。她活到现在,人们总说她不够好看。但现在,他们可不能这么说……

她母亲是头一个注意到的。她用力拍了拍埃尔莎的父亲,让他放下手中的平装版《农场杂志》,抬起头来。

他皱着一张脸,紧锁着眉头:“你穿的是什么?”

“我……我自己做的。”埃尔莎紧张地握住双手,说道。

父亲“啪”的一声合上了《农场杂志》:“你的头发,天哪,还有这条妓女才会穿的裙子。回你的房间去,别再丢人现眼了。”

埃尔莎向母亲求助:“这是最时兴的款式——”

“但不适合虔诚的女人,埃尔西诺。你的膝盖都露出来了。这里可不是纽约城。”

“赶紧回去。”父亲说,“别磨蹭。”

埃尔莎本打算听父亲的话。紧接着,她想到了屈从意味着什么,便停了下来。要是沃尔特爷爷还在,他肯定会叫她不要屈服。

她逼着自己抬起下巴:“我打算今晚去地下酒吧听音乐。”

“不行。”父亲站了起来,“我不准你去。”

埃尔莎跑向了门口,她害怕自己如果放慢速度,就可能会停下脚步。她踉踉跄跄地出了门,一直跑,没理会那些呼唤她的声音。直到呼吸变得急促,她才停了下来。

镇上的这家地下酒吧夹在一家陈旧的车马出租行(在这个属于汽车的时代,这家出租行早就用木板封起来了)和一家面包房之间。自从第十八号修正案得到批准、禁酒令开始实施以来,她见到过不少男人和女人消失在地下酒吧的木门之后。很多年轻女子穿着和埃尔莎一样的衣服,这一点正好跟母亲的看法相反。

她走下木质台阶,来到紧闭的门前,敲了敲门。趁她不注意,门开了,露出一道缝儿,里面出现了一双眯着的眼睛。爵士乐钢琴曲的旋律和雪茄的气味随风从缝里飘了出来。

“暗号。”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

“暗号?”

“沃尔科特小姐。你迷路啦?”

“我没迷路,弗兰克。我很想听点儿音乐。”她说道。见自己语气如此镇定,她感到很骄傲。

“如果我放你进去,你家老爷子准会把我臭骂一顿。回家去吧。你这种女孩实在没必要穿成这样走在街上。这只会给你带来麻烦。”

门紧紧地合上了。她依然能听见锁着的门背后传来的音乐声,放的是《我们难道不开心吗》。空气中,雪茄的味道还未散去。

埃尔莎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有些困惑。她连进都不能进去吗?为什么不能呢?禁酒令让饮酒变成了违法行为,这的确不假,可镇上的每个人都会在这种地方喝上一杯,警察们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她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向县法院走去。

这时,她看见一个男人正朝她走来。

他又高又瘦,长着浓密的黑头发,其中一部分被亮闪闪的发油驯得很服帖。他穿着紧贴他窄小臀部的土灰色裤子,以及扣子扣到脖颈处的白色衬衫,衬衫外还套着米色毛衣,只露出了格子领带的结。他头上戴着皮制的报童帽,戴法很时髦。

他向她走来时,她发现他特别年轻——或许顶多十八岁,有着被晒得黝黑的皮肤,以及棕色的眼睛(按照她那些浪漫小说里的说法,这是双“性感的眼睛”)。

“你好啊,女士。”他停下脚步,摘掉帽子,微笑起来。

“你在跟我……说话吗?”

“我在这附近可没有看到其他人呢。我叫拉法埃洛·马丁内利。你住在达尔哈特吗?”

意大利裔。天哪。她父亲肯定不希望她看着这个年轻人,更不用说跟他说话了。

“嗯。”

“我不住这儿。我来自孤树镇,是一个喧闹的大都市,在俄克拉何马边界附近。千万别眨眼,不然就会错过那地方。你叫什么?”

“埃尔莎·沃尔科特。”她说。

“跟那个拖拉机供货商的名字一样?嘿,我知道你爸爸。”他微微一笑,“你穿着这么漂亮的裙子,一个人在这里干什么呢?埃尔莎·沃尔科特?”

像芬妮·希尔那样。大胆点儿。这可能是她唯一的机会。等她回家以后,父亲也许会把她关起来。

“我想,我很……寂寞。”

拉法埃洛的黑眼睛睁得大大的。他匆匆咽了口唾沫,喉结动来动去。

她等他开口说话,等了很久很久。

“我也很寂寞。”

他抓住了她的手。

埃尔莎差点儿就挣开了他的手,由此可见她有多震惊。

她上一次被人触碰是在什么时候呢?

只是碰一下而已,埃尔莎,别像个傻子一样。

他太帅了,这让她略感不安。他会不会像那些在学校里戏弄和欺负她,在她背后拿别人的名字叫她的男孩一样?月光和阴影雕刻出了他的脸庞——高高的颧骨、平阔的额头、尖挺的鼻子、丰满的嘴唇,她不禁想到了自己读过的那些罪恶的小说。

“跟我来,埃尔丝。”

他给她起了个新名字,就这样,把她变成了另一个女人。这个举动拉近了两人的距离,一想到这里,她便觉得身子颤抖了起来。

他领着她穿过一条阴暗空旷的小巷,穿过黑暗的街道。地下酒吧敞开的窗户里传来了《嘟嘟,嘟嘟,亲爱的!再见》的声音。他领着她经过新火车站,走出镇子,走向一辆漂亮的福特t型农用卡车,车很新,配有一个很大的车厢,车厢的挡板是用木制板条做的。

“车很漂亮。”她说。

“今年小麦的收成很好。你喜欢在晚上开车兜风吗?”

“当然啦。”她爬上副驾驶座后,他便发动了引擎。他们向着北边开去,一路上,驾驶室一直震动得很厉害。

开了不到一里路,他们在后视镜中看到了达尔哈特。路上什么也看不见,没有山丘,没有溪谷,没有树木,没有河流,只有偌大的星空,大到似乎已经吞下了整个世界。

他开车行驶在颠簸的路上,接着拐向了破旧的斯图尔德农庄。曾几何时,这个农庄因其谷仓的规模而闻名全县,可上一次闹旱灾时,它遭到了主人的遗弃,谷仓后面的小房子也已被木板封住,一封就是好些年。

他把车停在空荡荡的谷仓前,关掉引擎,在车上坐了一会儿,凝视着前方。两人一言不发,只听得见呼吸声以及熄了火的引擎发出的嘀嗒声。

他关掉车灯,打开他那侧的车门,然后绕到车的另一边,打开了她那侧的车门。

她看着他,眼见着他伸手握住她的手,扶她下了卡车。

他本可以后退一步,却没有,所以她能闻到他口气里的威士忌味道,以及他母亲给熨烫或清洗衬衫时一定用到了的薰衣草的味道。

他朝她微笑,她也朝他微笑,觉得充满了希望。

他把两床被子铺在车厢上,然后他俩爬上了车厢。

他们并排躺着,抬头凝望着繁星点点的浩瀚夜空。

“你多大了?”埃尔莎问。

“十八,可我母亲把我当成小孩一样对待。今天晚上,我可是偷偷溜出家门,到这里来的。她太担心别人怎么想了。你很幸运。”

“幸运?”

“你能在大晚上一个人走来走去,穿着这么一条裙子,连个伴儿都没有。”

“我跟你讲,我这么做,我爸爸很不高兴。”

“可你还是这么做了,你逃了出来。埃尔丝,你有没有想过,生活一定比我们在这里见过的要精彩得多?”

“我确实想过。”她说,“我的意思是……在某个地方,我们的同龄人正喝着仿杜松子酒,伴随着爵士乐起舞。女人们正在公共场合抽烟。”

他叹了叹气:“而我们却在这里。”

“我把头发剪了。”她说,“你肯定觉得我像是杀了人一样,就跟我父亲的反应一样。”

“老人就是老人。我的家人从西西里来到这里时,手上只有一点点钱。他们把这个故事反复讲给我听,还把他们的幸运硬币给我看,仿佛能来到这里已经算是很幸运了。”

“你可是个男子汉,拉法埃洛。你什么都能做,什么地方都能去。”

“叫我拉菲吧。我妈妈说这名字听起来更像美国名字,可如果他们这么在乎当美国人,那他们应该管我叫乔治,或林肯。”他叹了叹气,“能把这些话大声说出来,哪怕就说这么一次,实在是太好了。你是个好听众,埃尔丝。”

“谢谢你……拉菲。”

他翻了个身,侧着身子。他的目光落在了她脸上,她有所察觉,得很努力才能保持呼吸均匀。

“我能亲你吗,埃尔莎?”

她勉强点了点头。

他俯身吻在她的脸颊上。他的嘴唇贴着她的皮肤,变得很柔软。尝到了亲密接触的味道后,她觉得自己焕发了生机。

他从脸颊一直吻到脖子,这让她很想碰他,可她不敢。几乎可以肯定,好女人是不会干出这种事来的。

“我能……再做点儿什么吗,埃尔莎?”

“你的意思是……”

“能爱你吗?”

埃尔莎曾梦到过这样的时刻,曾祈祷它早日到来,也曾用自己读过的书里的片段拼凑出这样一幅画面。可现在,它出现了,成了现实。有个男人正向她发出爱的请求。

“嗯。”她悄声说道。

“你确定吗?”

她点了点头。

他往后退,笨手笨脚地去解腰带,把它拉开,丢到了一旁。脱下裤子的时候,腰带的带扣碰到了卡车的侧面,“咔嗒”响了起来。

他撩起她的红色丝绸连衣裙,裙子顺着她的身子往上滑,挠得她直痒痒,激起了她的欲望。就在他扯下她的内裤时,她借着月光,看到了自己那双光溜溜的腿。和煦的夜风轻抚着她,让她直哆嗦。她并拢了双腿,可他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分开,爬到了她身上。

天哪。

她闭上双眼,太疼了,她哭了出来。

埃尔莎紧闭着嘴,试图保持沉默。

他呻吟着,颤抖着,瘫软在她身上。她弯着脖子,在颈间感受到了他沉重的气息。

他从她身上滚了下来,但仍然离她很近。

“哇哦。”他感叹道。

他的声音里仿佛还带着笑意,但这怎么可能呢?她肯定做错了什么。这……不可能。

“你真是个特别的存在,埃尔莎。”他说。

“感觉……还不错?”她鼓起勇气问了一句。

“感觉棒极了。”他说。

她想侧过身来,仔细端详他的脸,吻他。这些星星她已经见过无数次了。他是个全新的存在,而且他想要她。这给她的世界带来了剧变。这样的机会她以前想都没想过。我能爱你吗?他刚刚问道。也许他们会睡在一起……

“好啦,我想我最好送你回家,埃尔丝。如果天刚亮的时候我还没坐在拖拉机上,我爸爸就会揍我一顿。明天我们还要耕一百二十英亩地,得再多种点儿小麦。”

“哦,”她说,“好吧。当然啦。”

*

埃尔莎关上车门,透过开着的窗户凝视着拉菲。拉菲微微一笑,慢慢举起手来,接着便开车离开了。

这算是怎样的道别?他还想再见她吗?

看看他那副模样吧。当然不想了。

况且他还住在孤树镇,离这里有三十英里路。就算她真的碰巧在达尔哈特见到他,那也无济于事。

他是意大利裔,信天主教,很年轻。在她家人眼中,他毫无可取之处。

她推开大门,步入了他母亲那芬芳四溢的世界。从现在起,盛开在夜晚的茉莉花总会让埃尔莎想起他……

到了家门口,她打开正门,走进了阴暗的客厅。

关门时,她听到“嘎吱嘎吱”的声音,便停下了脚步。月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她看见父亲正站在手摇留声机旁。

“是谁?”他朝她走过来,说道。

埃尔莎的银色珠饰头箍滑了下来,她又把它推了上去:“你……你的女儿。”

“对极了。为了让得克萨斯成为美国的一部分,我父亲拼尽了全力。他加入了得州骑警,在拉雷多打拼,中过枪,差点儿就死了。我在这片土地上洒下过热血。”

“是……是的。我知道,可——”

等到父亲的手伸到埃尔莎面前,她才注意到,可这时候她已经躲不开了。他狠狠地敲了她的下巴,她一个没站稳,摔倒在地上。

她慌忙退回到角落处,想要逃走:“爸爸——”

“我们的脸都让你给丢光了。你给我滚开。”

埃尔莎踉踉跄跄地站了起来,跑到楼上,“砰”的一声关上了卧室的门。

她用颤抖的手点亮床边的灯,脱下了衣服。

她的胸口上方有一块红印。(是拉菲干的吗?)下巴上的瘀青已经开始变色,头发也因为做爱而变得乱糟糟的——如果那也称得上做爱的话。

即使是这样,如果她可以,她还会再来一次。她愿意让她父亲打她,吼她,诽谤她,或是剥夺她的继承权。

现在,她知道了自己以前不知道,甚至不曾怀疑的事情:为了被人爱,哪怕只被人爱一个晚上,她什么都愿意做,什么都忍得了。

*

第二天一早埃尔莎醒来时,阳光已经透过敞开的窗户照了进来。红色的连衣裙挂在壁橱的门上。她下巴还疼着,这让她想起了昨晚,同样让她想起昨晚的,还有拉菲的“爱意”给她留下的痛,那痛意还未散去。这一晚她既想忘记,又想记住。

她的铁床上堆满了她做的被子,她常在寒冬时节借着烛光缝制这些被子。床脚放着装有她的嫁妆的箱子,在人们意识到她这个丑小鸭永远不会变成白天鹅之前,她曾怀着爱意,把箱子塞得满满的,里面有一些绣了花的亚麻衣服,一件用上等细棉布做的精美白色睡衣,以及那床她从十二岁时起便开始缝制的喜被。等到埃尔莎开始来月经时,妈妈已悄然不再谈论她的婚礼,也不再用珠子点缀那一块块阿朗松针绣花边。那些花边原本已经足够半条裙子用了,却只能叠起来,躺在一片片薄纱间。

有人在敲门。

埃尔莎坐了起来:“请进。”

妈妈走进了房间,她时髦的日用鞋走在覆盖了大部分木地板的碎呢地毯上,一点儿声响没发出。她是个高个女人,肩膀宽阔,不苟言笑。她过着无可指摘的生活,担任教会委员会的主席,管理市容市貌美化协会,即使在生气的时候,也总是放低声音。没有什么事,也没有什么人可以激怒密涅瓦·沃尔科特。她声称此乃家族特质,是她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那些祖先来到得克萨斯的时候,人们骑着马走上六天六夜,都见不着一张白人的脸庞。

妈妈在床边坐下。她染成黑色的头发向后梳着,绾成了一个发髻,显得她本就棱角分明的五官更加有棱角。她伸手摸了摸埃尔莎下巴上的那处瘀青,那地方依然一碰就疼。

“要是我父亲,他对我下手肯定会更狠。”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埃尔西诺。”她探身向前,把埃尔莎的一缕被她剪过而变得乱蓬蓬的金发塞到她耳后,“我猜,我今天会在镇上听到一些闲话,一些小道消息,跟我的某个女儿有关。”她重重地叹了口气,“你遇到麻烦了吗?”

“没有,妈妈。”

“这么说来,你还是个好女孩了?”

埃尔莎点点头,却不敢大声将谎话说出口。

妈妈的食指向下一伸,碰了碰埃尔莎的下巴,把她的脸向上一抬。她端详着埃尔莎,慢慢皱起眉头,像是在评估什么:“漂亮的衣服并不会让人变得漂亮,亲爱的。”

“我只是想——”

“这件事我们就别提了,就当这样的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妈妈一边站着,一边抚平她那条淡紫色的绉纱裙,尽管裙子上没有褶皱,也不敢有。她俩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即使我们很有钱,也很有地位,你还是结不了婚,埃尔西诺。没有一个地位显赫的男人想要一个不漂亮的妻子围着他转。如果真有一个人可以忽略你的弱点,他肯定不会对你受损的名誉不闻不问。你得学会知足常乐。扔掉你那些愚蠢的浪漫小说吧。”

出门的时候,妈妈拿走了她那条红色的丝绸连衣裙。

“一战”以来,达尔哈特的爱国主义情绪高涨。加之雨水充足,小麦价格不断上涨,每个人都因此庆祝起国庆日来。在镇上,商店的橱窗里贴出了独立纪念日的促销广告。人们伴着喜庆的叮当铃声进出商铺,囤积庆祝活动所需的食物和饮料。

埃尔莎通常都会盼望庆祝活动的到来,可过去的几周对她来说很难熬。自从和拉菲度过了那个晚上后,埃尔莎便觉得自己被关在了笼子里,焦躁不安,闷闷不乐。

哪怕家里人仔细观察她,想看出些端倪来,也不见得看得出来。她没有把自己的不满说出口,而是埋在心里,继续自己的生活。除了这么做,她想不出来还能怎么做。

她把姿态放得很低,假装一切照旧。她尽量待在闺房中,哪怕在酷暑时节也是如此。她托人从图书馆借书——适合她看的书——给她看,把它们从头到尾看一遍。她给擦碗巾和枕套上绣了花。吃晚饭时,她听父母聊天,该点头时就点头。在教堂里,为了盖住那一头令家人蒙羞的短发,她戴着钟形女帽,并找借口说自己不舒服,人们便让她自个儿待着。

只有那么几次,她鼓足勇气,放下心爱的书,抬头凝视起窗外。这时,她看到了一个老姑娘索然无味的未来,那未来一直延伸到平坦的地平线以及地平线之外。

认了吧。

她下巴上的瘀青已经快没了。没有人——甚至包括她的妹妹们——对此发表看法。沃尔科特家的生活重回了正轨。

埃尔莎把自己想象成只存在于书中的夏洛特夫人,那女人被困在塔里,受到诅咒,无法离开自己的房间,注定要永远看着外面的繁华世界。若是有人注意到她突然安静下来,他们不会发表看法,也不会过问原因。其实,她如今的生活与之前的生活差别并不大。很早以前,她便学会了当场消失的本领。她就像那些遇到危险便自动融入周围环境、隐藏起来的动物。一言不发,当场消失,绝不反击,这便是她在遭到拒绝后的应对方法。如果她一直都足够安静,人们便会最终忘记她的存在,留她一个人在那里。

“埃尔莎!”她父亲朝楼上大喊道,“该走了,别让我们迟到。”

埃尔莎戴上了她的羔羊皮手套——即使在这样的酷暑天,她也得照要求戴上手套——又把草帽别在了合适的位置,然后她下了楼。

楼下到一半时,埃尔莎停下脚步,没办法继续下楼。要是拉菲也在宴会现场,那该怎么办?

国庆日那天,全县上下都会罕见地聚在一起。不同的镇子通常都会在自己的市政厅里举行庆祝活动,但为了参加这次宴会,人们从几英里外赶来。

“我们走吧。”爸爸说,“你们的妈妈最讨厌迟到了。”

埃尔莎跟着父母走到父亲崭新的深绿色t型敞篷小汽车前。他们爬上车,全都挤在厚实的真皮座椅上,弄得座椅嘎吱直响。虽然他们住在镇上,而且格兰其分会的礼堂离他们很近,但他们得带很多食物,再说妈妈也绝不会走着去参加宴会。

达尔哈特格兰其分会礼堂装饰着一层又一层的红白蓝三色彩旗。门口停着十几辆车,大部分属于过去几年里收获颇丰的农民,以及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的银行家。多亏了市容市貌美化协会的女性成员的精心照料,门前的草坪可谓绿意盎然。通往正门的台阶旁开满了盛放的鲜花。庭院里满是孩子,他们有的在玩耍,有的在嬉笑,还有的在乱跑。埃尔莎没看见任何十多岁的少年,但他们就在这里的某个地方,兴许正偷偷在阴暗的角落里接吻。

爸爸把车停在街上,然后关掉了引擎。

埃尔莎听见了音乐声。宴会的喧闹声从敞开的大门里传了出来:有喋喋不休声,有咳嗽声,还有欢笑声。一对小提琴正和一把班卓琴以及一把吉他一起演奏:曲目是《二手玫瑰》。

爸爸打开后备厢,玛丽亚花了几天时间准备的食物出现在了大家眼前。因为做出了这些食物,妈妈会得到人们的夸奖。这份家传食谱是她家头一批来得克萨斯闯荡的祖先传下来的——糖蜜千层饼,伯莎姨妈的辣味姜饼,桃子翻转蛋糕,以及沃尔特爷爷的最爱:配了火腿汁和粗玉米粉的火腿——每一样食物都是为了提醒人们,沃尔科特家族在得克萨斯州历史上享有重要地位。

埃尔莎紧跟在父母身后,提着一个依然温热的荷兰炖锅,朝用木头建造的格兰其分会礼堂走去。

礼堂里,五颜六色的被子被拿来做成了各种东西,从装饰品到桌布应有尽有。后墙边上摆着几张长桌,上面放满了食物:烤猪肉,汤汁浓稠的深色炖菜,以及一盘盘用培根油煮过的青豆。毫无疑问,还会有鸡肉沙拉、土豆沙拉、香肠、饼干、面包、蛋糕和各种馅饼。县里的每个人都喜欢聚会。女人们卖力地干活儿,想给其他人留下好印象。还会有烟熏火腿、兔肉香肠、配上新鲜黄油的面包、煮熟的鸡蛋、水果馅饼和一盘盘热狗。妈妈领着一家人走到靠墙角的桌子前,美化协会的女性成员们正在那里忙着重新摆放当场供应的食物。

埃尔莎看见妹妹们正和美化协会的女性成员们站在一块儿,苏珊娜穿着用埃尔莎的红绸子做的女士衬衫,夏洛特在脖子上戴着红色的丝绸围巾。

埃尔莎愣住了:看到妹妹们穿戴着用那匹红绸子做的衣物,她感到很悲痛。

爸爸和聚集在舞台旁边大声交谈的人聊了起来。

尽管禁酒令让喝酒成了违法行为,可这群来自俄罗斯、德国、意大利和爱尔兰的剽悍且强壮的移民有足够的酒喝。他们来这里时一无所有,之后则白手起家。他们不喜欢让同伴或是几乎不知道大平原存在的政府来告诉他们日子得怎么过。虽然他们往往看起来有些憔悴,但大多数人在银行里有不少钱。一蒲式耳的小麦卖到了三十美元,种植成本却只有四十美分,镇上的每个人都很高兴。只要有足够的土地,人就可以富起来。

“达尔哈特发展得很快。”爸爸的说话声盖过了音乐声,“明年我要给我们建一座该死的歌剧院。我们为什么非得去阿马里洛参加一场不起眼的文化活动呢?”

“镇上需要通电,这才是最要紧的。”赫斯特先生补充道。

妈妈继续重新摆放食物,她不在的时候,这些食物不论怎么摆,都达不到她的标准。夏洛特和苏珊娜同她们那些衣着讲究的漂亮朋友一起笑着,其中的大多数是年轻的母亲。

埃尔莎发现了拉菲,他正和其他的意大利家庭站在角落里的一张餐桌旁。他的黑头发在头顶处有些松软,在耳朵周围比较短,早该剪了。他涂了润发油,这让头发很有光泽,可还是有一些头发不够服帖。他穿着肘部磨破了的素净衬衫,以及配有棕色马鞍皮背带的棕色裤子,还戴了格子领结。一个漂亮的黑发女孩儿紧紧地挽着他的胳膊。

距她上次见拉菲已过去了六周,这期间,他的脸因为在地里待了很久而晒得更黑了。

往这边看。她先是这么想,然后又想:不,别往这边看。

他一定会装作不认识她,甚至比她设想的还要糟糕,装作没看见她。

埃尔莎逼着自己往前走,听到自己的鞋后跟在铺着硬木地板的舞池里咔嗒作响。

她把荷兰炖锅放到了铺着白布的桌上。

“天哪,埃尔莎,你居然把火腿放在了甜点桌的中间。你在想些什么呢?”妈妈问。

埃尔莎提起炖锅,拿到了旁边的桌上。每走一步,她都会离拉菲更近一些。

她尽量小声地放下了炖锅。

拉菲看了过来,看到了她。他没有笑,更糟糕的是,他转而忧心忡忡地注视起站在他旁边的那个女孩儿来。

埃尔莎立马看向了别处。她没办法一边站在这里,一边想念着拉菲,气氛太压抑了。在这个世界上,她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他整晚都不理她。

“妈妈?”她走到母亲身边,“妈妈?”

“你没看见我正和托利弗太太说话吗?”

“看见了。对不起。我就是……”别看他。“有点儿不舒服。”

“我看你是太兴奋了吧。”妈妈一边说,一边看了看她朋友。

“我想我应该回家。”埃尔莎说。

妈妈点了点头:“当然可以。”

走向敞开的大门时,埃尔莎非常小心,生怕看到拉菲。舞池里,一对对舞伴转着圈打她身旁经过。

她推开门,走到门外,此时正值傍晚,天气很暖和,天空是金色的。她身后的门“砰”的一声便关上了,小提琴的演奏声以及跳舞时的跺脚声也随即变得柔和起来。

她穿过了一辆辆停着的汽车,也经过了载着那些不太成功的农民到镇上参加这类活动的马车。

主街上现在静悄悄的,此刻正沐浴在奶油糖果似的微光里,很快便会消失在夜色中。她走上了木板道。

“埃尔丝?”

她停下脚步,慢慢转过身来。

“对不起,埃尔丝。”拉菲说道,他看起来很是不安。

“对不起?”

“在里面的时候,我本该跟你说话的。或是挥挥手,做点儿别的什么。”

“噢。”

他离她更近了,近到她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温暖,闻到些许麦香。

“我能理解的,拉菲。她很美。”

“她叫吉娅·孔波斯托。我俩还不会走路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就给我们定了亲。”他探着身子,靠得更近了。她感受到了他温暖的鼻息拂过她的脸颊。

“我梦到你了。”他匆忙说道。

“你……你真梦到了?”

他点点头,看起来有些尴尬。

她觉得自己就像是在朝悬崖边慢慢移动,悬崖之下是一座能让她粉身碎骨的瀑布。他的样貌,他的声音。她凝视着他的眼睛,那双眼睛像夜一样黑,饱含深情,还有些悲伤,尽管她想象不到他在为什么而悲伤。

“今晚见。”他说,“半夜十二点,在斯图尔德的那个破旧谷仓。”

*

埃尔莎躺在床上,一件衣服也没脱。

她不该去,这一点显而易见。她下巴上的瘀青已经好了,可她心里却一直有道疤。好女人是不会做拉菲让她做的那种事情的。

她听见父母回到家,上了楼,在走廊上打开又关上了他们卧室的门。

床头的钟指向了九点四十分。

屋子里渐渐静了下来,埃尔莎躺在那里,浅浅地呼吸着。

等待着。

她不该去。

就算她曾在脑海中多次重复这句话,那也无所谓,因为她从来没有考虑过听从自己的意见。

到了十一点半,她下了床。房间里依然很闷热,但透过她的窗户,可以看到大平原的夜空。在小时候,这扇窗户曾为她打开冒险之门。她曾有多少次站在窗前,将自己的梦想送入那些未知的天地呢?

她打开窗户,爬到金属花架上。她仿佛正在爬向星光灿烂的夜空。

她落在了茂密的草丛中,顿了片刻,紧张地等待着,做好了有人发现自己的准备,但屋内并没有灯光亮起。她蹑手蹑脚地走到屋子侧面,找来了妹妹的旧自行车。骑上车后,她踩着踏板上了路,沿着主街往镇外骑。

到了晚上,世界广阔而寂寞,当地人早就习以为常。照亮这黑色世界的,唯有白色的点点星光。没有人住在这一带,方圆数英里内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她把自行车停在破旧的谷仓前,下了车,然后用路边的野牛草盖住了车。

他一定不会露面。

他当然不会露面。她记得他对她说过的每个字(虽然说得不多),也记得他说话时的每个细微表情。他笑起来时,一开始只有一边脸在笑,随后,笑容才慢慢出现在整张脸上。他下巴上有块很淡的疤,像一个逗号。说话时,他会微微露出一颗门牙。

我梦到你了。

今晚见。

她给过他答复吗?还是说,她只是站在那里,一言不发?她不记得了。

可她还是来到了这里,此刻正孤零零地站在一座废弃的谷仓前。

她真是太傻了。

如果她被人抓了个现行,她肯定会付出异常惨痛的代价。

她走上前去,棕色的高跟牛津鞋踩在路上的小石子上,发出了“嘎吱”的响声。谷仓在她面前若隐若现,屋顶的尖顶似乎被鱼钩般的月亮给钩住了。有些板条不见了,还有些掉落的木板散落在地上。

埃尔莎抱着自己,仿佛她很冷,可实际上,她很暖和,甚至觉得有些不舒服。

她在那里站了多久?久到她开始觉得胃里很难受。她正打算放弃,却听到了汽车的引擎声。她转过身来,看见路上出现了一对前灯,汽车正向她驶来。

埃尔莎非常震惊,都愣住了。

他开得很快,很莽撞。车胎里吐出了碎石,车喇叭发出了刺耳的声音:嘟嘟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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