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米琪接着便转向了我这边。我虽盼着她不要这样,但该来的还是来了,我也并不感到惊奇。“你有什么想法吗?不用说,你肯定碰到过许多类似的状况,毕竟你进入出版业也这么多年了,又曾经在大型出版社里待过。”我不太清楚她说这话的真正意图——米琪究竟是在称赞我经验丰富,还是在明褒暗贬,讽刺我虽然曾在大公司里工作,却犯了今天这样的低级错误。
我调整坐姿,身体微向前倾,“我认为,这部作品最值得强调的卖点,在于它所衍生出来的社会价值——这个故事不单是一对男女陷入爱河的罗曼史,更是战后那个历史阶段的一个缩影。那是一个为了全人类的幸福而不惜牺牲自我的年代。然而,即便是在如此伟大的时代背景下,个人身上也同样背负着存在于每个时代的——爱与恨、嫉妒与无私。对于他们而言,如果选择违反军规,跨越文化偏见而结合,这样的生活肯定不会是顺风顺水的。他们势必要经受各种各样的考验,即便他们之后一起来到了美国。”
我脑海中的某段记忆突然被唤醒了。这种历史背景下的个人命运,使我想到自己多年以前在我还没有当编辑时的一段经历。“我记得自己曾经采访过一位来自日本神户的女士,那是好多年前新闻学课上的一次作业。她在战后和一名美国士兵结婚,然后来到了佐治亚州。一天,她在牙医诊所准备固定牙齿的时候,意外发现她已经怀有身孕。然而那位牙医对她说,她最好尽快去做流产,因为不同种族相结合会带来遗传问题。她的孩子生出来绝对不会是正常的。这样的话竟然出自一个医学专业人士之口——你能想象得到吗?”
坐在对面的希拉里瞪大眼睛,摇了摇头,她显然感到触目惊心,同时又被这故事所深深吸引,这种反应和我第一次听到这故事时简直一模一样。
“那个牙医还主动帮她联系了做流产手术的人。她甚至连去往黑诊所的车都已经安排好了。直到最后关头,她实在憋不住,把整件事情告诉给了一位亚特兰大的社会名流——她当时在他家做家事。得知真相之后,她勃然大怒,驱车赶到牙医诊所里,冲着他的鼻梁狠狠砸了一拳,又写信将事情原委投给了地方报社。可谁想,当地的妇女协会却极力想把她从镇上赶出去。从那以后,她成了一名社会活动家。”
桌子对面,罗杰挠了挠头,似乎十分困惑,“所以你的意思是?我不是觉得这个故事不够精彩,只不过……”他转了转手腕,好像在说,“说重点,简。”
“我的意思是,牙医的故事虽然占用了大概一两分钟时间,但在此过程中,大家都听得十分入迷。没有人出言打断我。”这种事情在编辑部会议上其实并不常见,一般情况下,大家都是你一言我一语地争相发言,像陷在电涌里上蹿下跳的弹珠那样,噼里啪拉说个不停,“这个故事的卖点在于,我们每个人都能从中找到某种共鸣。我们总是关心故事中人性的层面,这个主题是永不过时的。除此之外,我们也很在意历史轨道中的岔路口,那些如今看来觉得不可思议,却被上一代人认为是合情合理的社会习俗。我们都会认为,若是自己身处同样的处境,绝对不会容忍那种事情。可是如今,当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先后离开人世,而他们的故事还有许多未曾诉说时,这样一个关于那个时代的故事将极具吸引力,而这种吸引力正是作品能够畅销的核心。还有什么比这样的故事更打动人呢,让你既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去相信,因为它们是真实发生的历史。”
米琪紧闭的双唇突然呼出一口气,吹过她的笔端,“很好,我喜欢这个思路。你尽快把策划方案看完,有什么其他想法,也一起反馈给我。”
“明白。”
“我要你在下周例会上,把刚才那段话复述一遍。”米琪在笔记本上动笔如飞,然后会议继续。在会议结束之前,陈述方案的逻辑已在我心中基本成型。我有半小时的休息时间,可以阅读米琪的策划资料。之后我还约了个经纪人一块儿吃午餐,他正在附近与几家出版社约谈策划方案,希望能从中发现一些有意思的东西。
即便如此,当我坐下来浏览米琪的策划资料时,最令我在意的,却还是藏在我办公桌里的那份书稿。尽管被锁在了黑暗之中,《守护故事的人》却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我。
在这天之后的时间里,我看了米琪的策划资料,见了经纪人,接了几个电话,然后又向希拉里咨询了一些问题,但是无论我在做什么,《守护故事的人》就好像是萦绕在我耳畔的低语,不时地令我为之分神。与此同时,兰德和萨拉的身影也总是浮现在我脑海,如同树叶贴在窗户上留下的阴影,时而远,时而近,时而模糊,时而清晰,牢牢抓住我的注意力。
临近下班时,我几乎已无法集中精力,所有心思都已经飞了过去。然而,最后还有一个短会,要把那个二战爱情故事的提案重新过一遍,与其说这是和新上司打好关系的机会,我反倒觉得更像是某种折磨。五点十五分,会议终于结束,我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刚一进门,便闻到一股似曾相识的纸张的霉味。
我仿佛又回到了那间木屋,和那个小姑娘一起躲在木板底下,小心地听着那群粗野男人的对话。不过,这次我自己的某段记忆也交织在其中。这段往事我直到此时方才突然忆起——躲在某处偷听的滋味,以及为了自由而拼命奔跑的场景,我赤脚踩在石块和灌木丛中,荆棘与树枝拉扯着我的衣服和皮肤,还有青苔的柔软触感,以及最后一缕阳光照在云母石片上折射出的光芒。
这时,桌面逐渐消失了,我仿佛看见两条裸露的小细腿,套在一条玫瑰色的裙子里,旧伤口刚刚结痂,新伤口又开始冒血,一直流到哈尼溪清凉的溪水里。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也许是我刚刚得知母亲离去的那天早晨?是那天吗?我也说不好。关于母亲的许多记忆,我要么早已抛却,要么深埋在心底。她离开之后,大人警告我们,绝对不能再提起她。
此外,还有一件事也唤醒了我的某段记忆。兰德·查普林再三思虑的那个又长又拗口的词。默伦琴人。
这段回忆来得十分突然却异常清晰,像蒙着水雾的镜子被谁用手擦了个干净。
“你要是再敢在干活的时候跑到林子里瞎转悠,珍妮·贝丝,我就叫默伦琴人过来把你抓走算了。”祖母咬牙切齿地警告我,不时晃动手里的木勺。我很清楚那个木勺的用途。不是用来搅拌什么好吃的东西,而是她用来打人的。“默伦琴人会趁着夜色过来抓你,你该庆幸我一直帮你祈祷,把他们给赶跑了。他们总在夜里出没,寻找灵魂腐蚀的坏人,比如你妈妈那样的。他们会把你的灵魂交给魔鬼,让你永远无法走上正道。你听到我说的话了吗?”
“我恨你,老太婆。”这声音很洪亮,是一个成年女人的声音,是现在的我发出的声音。但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敢说出这种话。
我和故事里的兰德·查普林一样,以为默伦琴人只是凭空捏造的人物,如同站在屋外求助的黑眼少年,他们会把脸隐藏在宽大的斗篷里,当你同意让他进屋之后,才会发现他们根本没有眼睛,本该是眼睛的位置只有两个空洞的黑眼眶。莫茂·莲娜还曾信誓旦旦地说,就算我们没被默伦琴人蛊惑到树林里将灵魂掳去,黑眼少年也不会轻易放过我们。她还说,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是值得被拯救的,因为我们的妈妈本性如此。
我已有多年没再想起这件事情,没让莫茂·莲娜和她恶毒的话语闯入我的生活里——我甚至没工夫去想,向本已在挣扎求生的孩子灌输这种悲惨遭遇是多么可怕的事情。她们的妈妈不知去向,爸爸则要求她们将他的每句话当作最高指令。
我坐到办公椅上,打开电脑,在谷歌搜索栏中输入关键词。
默伦琴人
我按下回车键,屏幕上立即跳出了成百上千条网页链接。不像兰德·查普林,我只要动动手指头,就能马上搜到不计其数的相关信息。
“该名词依照惯例用于称呼美国东南部地区拥有多种族血统且与世隔绝的其中一个群体。过去,默伦琴人总被人们视作危险的怪胎,原因便在于其孤立特质与奇特……”
“是遥远的传说还是基因的奥秘:通过dna研究剖析默伦琴人血统起源。世代以来,总有形形色色有时甚至是匪夷所思的故事,围绕着居住在阿巴拉契亚地区,那深色皮肤蓝色眼睛的本土人群……”
“包含一群来自坎伯兰峡地区的混血种人。人们通常认为,默伦琴人是遭遇海难的葡萄牙或土耳其水手、出逃的奴隶与当地人通婚产生的后裔……”
“或源自非洲葡萄牙语‘melungo’一词,意为‘船伴’。但事实上,没有人确切知道这个名字源自何处,也不清楚默伦琴人的文化根源可能在哪……”
“默伦琴人,他们从北卡罗来纳州迁徙至东田纳西州及南弗吉尼亚州,以躲避新进移民对他们的迫害。人们认为……”
“或许是1585年消失在罗阿诺克岛上那时运不济的殖民者的后代。第一批英国和法国探险家在探索北卡罗来纳州的山区时,发现了住在房子里蓝眼睛的当地人。默伦琴人……”
“人们都同他们保持距离,因为他们古怪而又诡异,像是被恶魔附了体。如果有谁傻到胆敢跑到默伦琴人的地界里,即便他能毫发无伤地回来,最后也会渐渐颓萎下去,或者患上什么无人能医的病痛……”
我不停点击页面,积极地搜索着种种信息。即便身处走廊尽头这间洞穴般的小办公室里,我也依然察觉到了,白昼已经结束,夜色正在降临。门外陆续传来了各种声音——关门的声音、胳膊滑进外套的声音、拉上背包和电脑包拉链的声音,还有人们低声打探周末安排的声音。我最喜欢的实习生过来找我了。安德鲁,亲切但有些轻浮的那一个,亲切地说道:“周五晚上到了,小说部待会儿要到爆格酒吧去,现在正好是畅饮时段,我们会一起观看尼克斯队的比赛,是个认识新朋友的好机会。你想过来吗?你可以加入我们,一块儿喝个烂醉,虽然你并不是小说部的。”
我想象他们醉成一堆的模样,不禁笑了起来。除了拥有英俊的脸庞和淡蓝色的双眸,这孩子对出版界还持有一种揶揄的幽默态度。那天在午餐室,我们一起等待微波炉加热午餐的时候,他突然告诉我,编辑部会议在他的印象里,就像是以“这份书稿是否会让我显胖”为主题的一场大会。
我喜欢安德鲁,不过,恐怕并不是他所期望的那种感情。他是个来自爱荷华州的小镇青年,孤身一人在大城市里打拼。远在他乡的小镇青年最想做的,通常就是迫不及待地组建自己的家庭,请注意是迫不及待。这是我来到这里以后逐渐了解到的。
“我还有好多工作没有做完,不过还是谢谢你的邀请。”
“一味工作而全无玩乐……”
“如果你还没有发现,我也不介意让你知道这个秘密,我这个人其实挺无趣的。”
安德鲁冲我温柔一笑,他家乡的妈妈肯定十分想念这个笑容。她应该十分震惊,自己的宝贝儿子竟要远走他乡去追寻梦想。她大概每晚都会给他打电话,问他吃得好不好,有没有遇见心动的姑娘。从安德鲁身上可以看出,他是在温馨而有教养的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一直深受家人的宠爱与支持。
一时间,我甚至有点嫉妒他。我多希望他能比现在年长十岁,或者是十二岁,而且不知为何依然单身,正想找一个合适的姑娘,带回家介绍给他温暖的家人。当然,这想法是挺傻的。不过,即便你十分热爱当前生活的其他方面,内心深处有时还是会本能地向往温暖的家庭生活,以及不会令人感到束缚的家庭纽带。
“也许下周吧。”我不该这么说的。不应该让他抱有希望。
“好的,”他有些迟疑地站在门口,似乎还有别的什么话想说,“好吧,不管怎么样,祝你周末愉快,周一见。”
“周一见,安德鲁。谢谢你带我适应新环境。我非常感激。”
“小意思,随时乐意效劳。没的说。”如果这孩子真想在这行得到认真对待,那就必须学会戒除使用“好的”“没的说”这一类的用词。愿上帝保佑他那脆弱的小心脏。
他走之后,我一时难以决定,是要继续搜索相关信息,还是收拾好资料,把工作带回家去。至少在自己家里,当我再次翻开《守护故事的人》时,不用再担心会被别人看见。
地板清扫机运作的声响从走廊那头的某个地方传来,正好帮我做了决定。随着毛刷高速旋转,传动带不时发出拉长的尖啸声。也许是《守护故事的人》令我产生了这种联想,我觉得这声音听来像是一头小猪的号哭,它的脚被人抓住,无情地从它妈妈身边拖走,成为任人宰割的乳猪肉。
我把所有东西都收进拉杆公文包里,因为周末要用的文件比较多,我特意把它带了过来。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最后一次认真考虑把违禁书稿带回家去的风险。
你可以现在溜过去,把东西还回废稿堆里,所有人几乎都已经走了……
可我知道自己不会这么做。还没等我打开抽屉,把信封从里面拿出来,我的心思便已经飞进了萨拉和兰德的世界里。我走进蓝岭山脉里——不是游客所钟爱的观光景点,而是灰蒙蒙的土路,与世隔绝的小村落,以及幽闭的山谷,那些地方在二十世纪初,也就是兰德·查普林造访时,还没能沐浴到文明的曙光,而且有些地方直到现在依然如此。
我往外走去,从罗素和大型地板抛光机旁边走过。他已经停下机器,正在查看防护罩底下的状况。
“应该是皮带松了。”我说。
罗素抬起头,吃了一惊,“嗯,我想也是。”他顿了一下,直直地看了我一会儿,“今天回去得挺早啊?”
“嗯,没错。”我很好奇,除了乔治·蔚达,或者米琪以外,还有谁会注意到,我不是今晚最后一个离开编辑部大厅的人。鉴于上午会议上的失误,继续坚守工作岗位其实才是较为明智的选择,然而此时此刻,我压根没有心思去打安全牌,“我有点事情要回去处理。”
房间里灰朦昏暗,除了睡在临时狗窝的“星期五”所发出的呼噜声,一点别的动静也没有。“星期五”是我和布莱恩交往阶段的遗留产物。我们在吃完晚餐走路回家的路上,在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了它,一只又瘦又脏的混种吉娃娃,仍然对人怀有戒心。
是布莱恩提出把它带回我的公寓先养一两周,他还张贴启示,以防有人正在找它。布莱恩的生长环境优越,对某些事物的看法有时过于天真。他万万不会想到,有人会故意抛弃一只活生生的小动物。
“你应该把它带回你住的地方去,”我们站在巷子口讨论下一步的安排时,我对他的意见提出了抗议,“比较而言,它更喜欢你一些。”
“嗯,这一点倒是相当明显。”布莱恩十分戒备地搂住小家伙的脖子。它的耳朵被压得紧贴脑袋,眼睛突出来,露出尖利的牙齿,看起来就像是某种外星生物,“可是我没时间照顾小狗,简。”
“难道我就有时间吗?”有些时候,布莱恩会忘记我们同在一家公司工作这个事实。他在发行部,我在编辑部,都是需要投入大量时间的职务。我们已经暗中交往了一年半,其间总是分分合合——暗中进行是因为公司有禁止办公室恋情的规定,而分分合合的原因,则是我们似乎都不确定,这段感情是否能够走下去,或者究竟能走多远。
小狗拼命晃动脑袋,小小的身躯大张着嘴巴,做出虚张声势的模样。我不由自主地,笑了出来。“幸好这小家伙不是条斗牛犬。”
同以往一样,我们的争执最终以我的屈服落下帷幕。布莱恩设法使它平静了下来,一人一狗脸贴着脸,可怜巴巴地望着我,叫我如何能够说不。“好吧,不过我最多只能留它到下个星期五。”
谁知下个星期五逐渐演变成了三年。我和他终于正式分手,生活也发生了这样那样的变故。结果我养这条狗的时间反而超过了我们的感情以及上一份工作持续的时间。
我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一直没把“星期五”送走。或许因为在我看来,以它这样的性格和长相,很难再找到一个肯收留它的地方。或许只是因为,养它并不需要太费心思,而且它从不乱咬屋里的东西。反正这房子平时也没有别人在用,而且只需要几美元,就能让住在走道尽头那家的小孩带它出去散步。她们由单亲妈妈一人抚养,需要一点额外收入。
它打了个哈欠,转过视线看向我这边。我把公文包挨在主要充当书桌的两人用餐桌旁放好,将其他东西都搁在厨房操作台上,这里大部分时间也被我当成桌子来用。
“今天有没有在公园里教训别的小狗呀?”“星期五”因为常冲比它大好几倍的动物大吼大叫,在这一带颇负盛名,帮我遛狗的小女孩都觉得十分有趣。
它站起来,一条一条地伸展自己的小短腿,然后原地转圈嗅探了一阵,又扑通一声趴下,把屁股对着我,鼻子指向充作食盘的空奶油桶。同往常一样,它的沟通能力不说老练,至少也是十分出色的。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星期五’。今天的工作还顺利吗?”
它当然没有回话,不过我用它的口吻,完成了这个对话,“嗯,还算不赖,简。我在窗台边上坐了一会儿,又到沙发上躺了一阵。我把碗里的水全喝光了,又在公园里找了几个新对手。又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了。”
它打了个哈欠,呜咽了一声,跟着打了个喷嚏,像是在说:“拜托,这也太老套了吧。来点新鲜事吧,简·吉布斯。”
通常而言,如果要养一条狗,它至少得会摇尾巴或者用别的什么方式示好,不过对于“星期五”,我只能发动自己的想象力了。“我吗?多谢你的关心。今天还挺有意思的。有好有坏。我在部门会议上出错了,不过之后又发生了一件相当奇怪的事情。实际上,几乎可以称得上诡异了。你觉得这东西像什么?”
我俯身拉开公文包的前袋拉链,把那个旧信封从里面取了出来,“它莫名其妙地就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了。我今天一大早过去就看见它了。而且,根据邮戳日期推断,它唯一可能的出处就只有……废稿堆了。”
我看向那边时,“星期五”正坐在它的床上,注视着我。接着,它把视线慢慢移开,停在了我肩膀上方的位置,好像看见了什么似的。接着,它又突然吠叫了一声,我立马感觉到全身发凉。
难道这里还有别人?我转过身,仔细打量这个开放式的房间。什么人也没有,也没有别的异常情况,只除了“星期五”刚才的怪异表现。
“你别这样。”我打开顶灯。灯泡闪烁起来,好像马上就会灭掉,房间里似乎也笼罩着一种似曾相识的诡异气氛。
突然之间,一切都恢复正常,灯泡亮了,“星期五”侧身趴到地上,楼下的街道传来悠长的警报声。我低头看着信封,借助头顶的荧光灯,几乎辨认出了邮戳上的其他内容。
我移到房间正中,将信封举到更为靠近光源的地方,眯着眼睛仔细查看起来。
我认出了两个字母:nc1。原来,这故事不只是发生在蓝岭山脉,就连书稿也是在那里写成的。北卡罗来纳州。我多年以前离开的故土。
寒意再次侵袭至我全身——混杂着恐惧、迷惑和不确定的心绪。这一切难道都是巧合?到底是谁把这信封放到我桌上的,又是出于什么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