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子,你干什么哪,这么大动静?”艾拉在坡上怒吼,拖着水桶迅速移动,“赶紧给我闭嘴!这声音要是在林子里传开了,十公里以内的人都能听出我们在哪儿。不然你以为这大冷天的我干吗不生火啊。”

兰德稍往后缩,看着他在一个矿村上买来的口簧琴,说是矿村,其实也不过是依山而建的两间房子。他和艾拉在外游历的三周时间里,看到许多人吹奏这种乐器,使他对山民本土音乐产生了极大兴趣。

“再这么下去,你会把我们俩都害死的。”艾拉将木桶挂在圈骡子的绳索附近。多数情况下,他们是在赶路途中,让骡子和马自己去找水喝。可这天晚上,艾拉一直急着赶路,压根没有休息一下。

“他们现在肯定已经散了。”愧疚感犹如锋利的刀片,再次割进兰德的皮肤。这事太不对劲了,简直就是大错特错。

那个女孩。虽然当他和艾拉两人落荒而逃时,他曾经默默为她做了祷告,然而,他无疑还能做的更多,说不定他甚至可以赶回去并且……然而,具体能做些什么,他其实并不清楚,考虑到艾拉的手枪当时已经瞄准他的方向,不过他还是很想相信,如果机会允许的话,他一定会给予她更多的帮助。

他把口簧琴拿出来,原本是想转移自己的注意力,结果却根本不起作用。人的良知就像一位强大而坚定的对手,因其本性使然,专向人理性中最薄弱的环节发动进攻。这话是他的父亲或者祖父告诉他的,那是在很早以前,他们为了将福音传遍世上所有闭塞角落,前往各地进行传教途中所发生的事。作为南卡罗来纳教区主教,照管这类事情一直在他祖父的职责范畴之内。兰德经常与他们一同外出,在死神先后带走祖父与父亲之前,他已从两人身上学到了不少知识。实际上,这两位亲人的相继离世也是促使兰德决心要趁着还有条件,去体验荒野生活的部分原因。

艾拉回到露营地中央,如果要生火的话,那儿便会是火堆所在的位置。“你给我好好听着,小子。”他凑到跟前,露出一口大黄牙,身上散发着一股烟酒混杂的难闻味道,“他们可是言出必行的,说杀就杀,说砍就砍,一点也不含糊。你要是随便掺和,他们会剥了你的皮,吊在林子里,让大家都知道,谁再敢和他们作对,就是同样的后果。”

战栗感从兰德的肋骨底下涌出,传遍他身体的每个部位,然而尽管心怀恐惧,怒火却也因此点燃了,他说道:“一个人倘若不能坚守自己心中的正义,即便他还活着,也只不过是行尸走肉。”这句话,同样的,也是出自他的父亲,他是一个伟大的人,在战场上和生活中都展现出了神赐的勇气。

艾拉把头往后仰,冲着夜空大笑起来,比口簧琴吹出的任一音节都更加响亮。“聪明人都会管好自己的事情,而且只去管他自己的事情,还知道要保持低调。”他把带来的袋子从骡车上拿下来,准备到溪边去取水,“总有一天,你会感谢我教过你这些道理的,年轻人。就像现在,你得感谢我在事情搞砸之前,从派格勒格·莫莉手中买来了这份面包。”他撕下一块扔给兰德,“你总不会被良知折磨得连胃口也没了吧,啊?”

兰德接过面包,却只是坐在那里,视线望向马灯里,盯着正在燃烧的焰苗。

“别多想了,小伙子。看你这模样,好像有谁杀了你的骡子似的。你会熬过去的,记住我这句话。这茫茫大山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这里的日子可不那么好过,只适合真正的男人,不是小男孩玩耍的地方。在这里,不论什么事情,全关乎生死。”他咬下一块面包,将剩余的部分举在空中挥舞,嘴里边嚼边接着往下说,面包渣不住地直往外飞,“再给我讲讲关于非洲那些狮子、长颈鹿还有野人的故事呗。那样应该能让你的情绪有所好转。”

兰德没有答应他的要求。至今有两个星期了吧,他不时会给艾拉还有途中偶遇的人们讲述那里的故事,希望能让他们将目光投向全能的上帝。然而,从当前的情形看来,他的努力似乎仅仅带来了娱乐效果。这里的人同这大山一样,全固执地死守着自己那一套。

然而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他并没有完全放弃希望,接下来他应该还是会同艾拉待在一起,还有机会引导他走向信仰之路。

而这样的成就则将证实,兰德的此趟旅程,果真便如他为赢得家人的许可和财政支持时,所做的保证那样。从技术层面而言,这次出行是一场传教之旅,一次圆满的行动。尽管他从来不相信,自己特别适合做神职工作,然而,一旦他受到充分培训,并满足合适年龄之后,大概便会接受指派成为一名专职牧师。

这是他们家族一直传承的事业,尽管他时常刻意抵制这种念头,但想家的思绪还是笼上了他的心头,他目不转睛地盯着马灯的焰苗,一时间有些心神恍惚。他的思绪已经飞回查尔斯顿,回到了拉贝尔,那坐落于南炮台的家里,眼前出现了美丽光洁的地面以及温馨惬意的壁炉。有那么一会儿工夫,他仿佛就缩在舒适的椅子里,面前便是一炉旺火,手中捧着哈斯特老妈妈特制的热可可。他想象自己正在读一本好看的书,而不是在这山中漫长而寒冷的夜晚里煎熬,因为没有生火,他们既要忍受寒冷侵袭,还得担心森林里游荡的野兽。

起初,他还没有发现,艾拉伸手拿了枪,而后站了起来,“谁在那边?是哪位朋友?”

这声音引起了兰德的注意,惊得他从幻想当中回过神来。他转身站起来,意识到自己把手枪留在了马鞍袋里——考虑到艾拉先前的警告,那真是个相当愚蠢的失误。

“不管是谁,最好现在赶紧出声。”

艾拉刚刚放出威胁,便听到了另一把枪的咔嗒声响。

“把枪丢到地上。”这声音从黑暗之中传来,紧接着,是一个男人的脚步声,靴子咔嚓咔嚓地踩在满地的落叶上。

艾拉的动作变得僵硬,他慢慢垂下手枪,食指仍然扣在扳机环上。

“松手吧,朋友。”

兰德觉得这声音有点耳熟,颈上的脉搏顿时加速了。是布朗·崔格店里的那个男人——脸上有疤的那个?他多希望事实并非如此,然而,艾拉担心的事情似乎马上就要发生了。

不速之客慢慢踏入马灯的照射范围,终于将面孔露了出来,他那举枪待发的姿势越发加深了兰德的恐惧。

艾拉用手肘撑住膝盖,举起手掌挡住脸,斜着眼睛往身后瞄,试图看清背后的状况。“没必要这样干吧。如果你愿意的话,欢迎你过来和我们一起啊。”骡夫的声音十分热诚,甚至还有几分轻松,但脸上的表情完全是另一回事。他的视线从手枪迅速移向那边的骡车,“我们绝不会惹出什么麻烦。只是停在这里过一夜。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出发前往惠斯勒山谷。我向来不管别人的闲事。”

疤脸男走进露营地,转了一圈,在马灯左边的位置站定,这样能同时掌控他们两个人的行动。兰德颤抖着咽了口气。他的父亲曾说过许多次,他在南北战争时期遭遇类似情形的故事,然而兰德本人从未有过这样的经历。

大脑开始飞速运转,想象着自己的决定会引起的可能下场,他仿佛看见亲爱的妈妈就站在他的坟墓前,同他的几个妹妹还有祖母一起埋头痛哭,就因为他固执己见所做的错误决定,给整个家庭带来了不可弥补的伤害。此外,甚至还有更糟的情况,他家里人可能永远无法得知他的最终命运——这群男人离开之后,他就将长眠在这无人知晓的地方,任凭雨打风吹,野兽撕咬。

“有人招呼也不打就偷摸地走了,我很好奇,他到底想去哪里,又打算去找什么人。”不速之客举起枪管,眯着眼睛瞄准艾拉。

“被子弹打中会是什么感受?”兰德不禁开始思索,当子弹穿透他的身躯,究竟会有什么感觉?

“我没想去找谁呀,真的。只是单纯离开这个村子罢了,仅此而已。我不是爱惹事的人,根本就不想掺和进去。”

疤脸男咬了咬下嘴唇,若有所思地品味着脸上汗水的咸味。尽管气温很低,他还是出汗了。“我还以为,他是想去给谁提个醒呢。去告诉那女孩的爸爸要小心提防着我。没准还会带些帮手过来,趁我不备来个偷袭,直接大干一场。”

“我说了,我根本就不想插手。”艾拉抬高嗓门,语气透着坚决或绝望,又或是两者都有,“我根本不认识她的族人。即便真的认识,我也不会随便掺和进去。那女孩是默伦琴人。照我看,他们都是些长着六根手指的魔鬼,谁知道,这地方还有多少像他们这种人。光想到这一点,我就受不了了。”

“噢,是这样吗?”男人移动枪管,转向兰德的方向,随意晃了晃,“那这位年轻人呢?他好像还没说什么话呀。”

“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谁也不是,就是个查尔斯顿出身的孩子,想到这山里面来看看。他没什么好说的。”艾拉向兰德使眼色,警告他不要加入他们的对话。可兰德觉得,有好多话语正在他体内翻涌,向上涌到了嘴边,不断积聚着力量,这感觉甚至压过了他猛烈的心跳和耳朵里脉搏跳动的声音。

两人无言的互动被疤脸男看了个正着,“说不定,是你警告他要小心说话,担心他会把你出卖呢。也许,他心里有他自己的盘算呢。”

“他真的没什么好说的。”艾拉再次抬高嗓门。

男人又把枪指了回去,“难道他是个哑巴连话也不会说吗,嗯?”

“我可不是哑巴。”兰德的脉搏跳得十分猛烈,他还以为,自己的声音肯定会因此而发抖,但说出来的话出乎意料地相当平稳。

男人转过头,静静地打量了他一番,“那就好。我们准备在这待一整晚,还有好些话要问你们哪。我和几个伙计都需要一个合适的理由,才能相信你们真的不会同我们作对。你不介意吧,小伙子?”

兰德攥紧身侧的拳头,告诫自己不要冲动行事,不能做出在法制社会遭受这类威胁时所能做出的反应。“这事好像由不得我说了算吧。”

“确实由不得你。”

话音刚落,几个人身后跟着几匹马便陆续现身了,两个人,四匹马。马匹站定后,林子里又传来了别的声响。哗了了的铁链声、男人的怒吼声,还有女人因为吃痛而抽气的声音。

兰德全身绷紧,挺直身板,准备慢慢站起。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定在了林子里头,而且全背对着他。虽然他的个头比杰普以外的其他人都要高,可他们三个人手里有枪,还有个人根本不在视线范围内,这种情况下,他成功的概率能有多大?

他拼命思索着行动方案。也许可以一把抢过马灯?使劲将它摔碎,把燃料和焰苗溅到他们身上,从而引起恐慌转移他们的注意。或者悄悄站起身来,溜到骡车边上,取出马鞍袋里的手枪?又或者直接冲过去,抢在别人转身一枪结束他之前,把枪拿到手?

脑海中浮现出自己躺在落叶堆上血流不止的情景,这么做只会白白浪费他的性命,而那女孩的命运不会有任何改变。

“站在那儿别动,小子。”疤脸男仿佛觉察到了他的意图,“雷维?你还缩在林子里干吗呢?你要是敢随便动她,我就剥了你的皮把你勒死在这儿。她是我的女人。给老子找了这么多麻烦,我得在她身上烙上我的印记,就在这里,就在今晚。我也不是不想跟兄弟们分享,不过我得先让她知道,她现在的主人是谁。”

兰德不禁想到他亲爱的妹妹露辛达,倘若是她陷入这种恐怖处境,会是怎样的情形。恐惧感使他胃里翻江倒海,酸涩的胆汁不断涌向他的喉咙。他看向艾拉,老伙计只是摇摇头,垂下目光盯着马灯,手肘仍然撑在膝盖上。完全没想要尝试拿回他的武器。

“我抓到她了,”雷维的吼声从林子里传来,“她刚刚又想逃跑来着。还好布朗·崔格用链子把她锁上了。”雷维从树影中走出来,起初只见到阴暗中一团模糊的身影,直到他走进马灯的照射范围,才看出是个身形瘦长,还没发育完全的小伙子。他把女孩扛在了肩上。她的长发垂下来,因为马灯的映照,加上终于爬上空中引导他们找到这露营地的满月光芒,看起来就像一道蓝黑色的波浪。

女孩被雷维随手一扔,重重地摔到了地上。她倒作一团,沉重的铁链因为撞到固定在她四肢上的铁镣而发出叮当的声响。兰德认出了这令人憎恶的东西。一个已经不复存在的时代所遗留的落后物品,至今仍能在查尔斯顿周围的马厩和地窖里看见的镣铐。

“别再把我跟她扯上关系了,杰普。”雷维往后退开,在空中拍了拍手,试图清除残留在自己身上的痕迹,“我听见她在黑暗中不知念叨着什么,好像是在念咒语,又像是被恶魔附了身。我可不想再同她扯上任何关系了。”

“不,你已经甩不掉了。”杰普露出满是烟渍的黄牙笑了笑,带疤的脸上现出了愉快的神情,显然感到胸有成竹,知道这群人全在他的掌控之中,“我们所有人都一样。要是她的家人真的过来报复,你们谁也不能说,自己和这事没有一点干系。”

雷维几乎是不自觉地瞪大了双眼。女孩慢慢地从地上撑坐起来,雷维急忙退开,双手举得高高的。

杰普仰头对着夜空大笑起来,“你怕了,兄弟?难不成她还能从地里召唤出什么来抓你吗?她已经被锁住了,什么也干不了。被铁链锁住的人是没法召唤灵魂的。而钥匙就在我这儿,在我的靴子里。她是抓不到你的。不过她肯定有这个想法,对吧?小子,别盯着那双眼睛看,当心她取了你的性命。”

杰普又笑了,看到女孩把头往后一甩,将浓密的长发甩到脑后。她一只眼睛淤青,肿得闭了起来,嘴唇有些开裂,唇边的血迹已经干掉,结成痂开始慢慢脱落。但兰德知道,即便如此,她还是美得不可方物。几乎有些超凡脱俗,没受伤的那只眼眸十分明亮,银蓝色的眼珠映衬着深色的睫毛,深色的长发如同这山谷中幽深的夜影一般。

她仿佛是这大山的化身,最终变幻成了人形,她的皮肤光滑,和落叶一样都是黄褐色的。一时间,他开始怀疑,他们先前关于她的那些说法到底是不是真的。兰德本能般,伸手摸向了口袋里的黄金十字架——它曾在他的父亲和祖父去往各地传教的途中,帮助他们渡过了许多难关。他隔着布料抚摸它,决定忘掉杰普那帮人所说的话。这可怜的女孩是由上帝,而非这森林所创造的。尽管她对全能的上帝一无所知,上帝却对她了若指掌。

“不管怎么样,你必须想办法阻止这件事情。”他瞬间打定了主意,他知道,这么做才是正确并且正常的。今天晚上,他绝不能让他们得偿所愿。原因相当简单,他无法忍受这种事情,也无法容忍自己袖手旁观,任由这种事情发生。

直接动武显然是不可行的。他寡不敌众,而且也没有武器。他必须想想别的办法,而且要快。趁着他们的注意力暂时都放在了选择由谁望风的空当,他偷摸地把十字架从自己口袋里摸了出来。兰德摊开手掌,细细打量手中的珍宝,在查普林家族第一代祖先抵达查尔斯顿港来到新世界之前,它便一直作为传家之宝,在他们家族世代留传。过去几周时间里,它沉甸甸地躺在他的口袋里,与他一起跨越了漫漫征途,并不停提醒着他这样一个事实:关于此次旅途的真正原因,他并没有悉数如实相告。

“这东西可保不住你。别再胡思乱想了。”艾拉压低声音说道。声音引起了杰普的注意,兰德急忙再次握紧手中的十字架。

杰普回到马灯旁边,目光看向那个女孩,又移回兰德身上,“她一直在看你,傻小子。她看着你的样子,好像认得你是谁似的。你是这女孩族人的朋友吗?”

兰德壮起胆子看了她一眼。没错,她确实在看着他,手里还攥着个什么挂件——一个小小的方形吊坠盒,用骨头或是象牙雕成的。它由一条皮绳串着,上面还有几颗雕花佩珠和一些闪亮的贝壳,正挂在那女孩的脖子上。一团蓝色的东西悬在她的拇指上方,虽然他无法百分百确定,但它看起来同偶尔会在查尔斯顿海岸发现的海玻璃十分相像。

“我根本不认识这女孩。”在他的身体里,因恐惧而产生的寒意冷却了愤怒所激发的火焰,使他刚刚打定的主意又开始动摇了。

“她看起来好像真的认识他!”在马灯照不到的地方,有个人这样喊话,“好像是在盼着他能有所行动。”

“我不认识这个女孩。”兰德坚决地说。

杰普眯着眼睛看他,又走到女孩面前,一把抓起她的头发,狠狠往后一拉,逼着她用没受伤的眼睛看着他,“他也是你们的人,对不对?”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女孩。”兰德的声音十分急切,甚至透着点绝望,但他还是暗暗告诫自己,不要轻举妄动,现在还不能起身。

树林里不知什么地方,突然传来了猫头鹰的叫声。兰德想到了三次否认自己是耶稣门徒的彼得1。

杰普松开女孩,抬起鞋底推了她一下,女孩再次倒在地上,缩成一团。兰德没朝她那边再看一眼。那群人开始在他身边扎营,并在艾拉违心的邀请下,享用着骡车里的食物。兰德一直耐心等待,等着他们吃饱喝足,在刚点燃的篝火烘烤下,逐渐变得心满意足,而后慢慢放松警惕,然后,他才会正式将计划付诸行动。

“她又在看你了,小子。”杰普终于说话了,兰德知道,时机现在已经成熟。再不会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杰普站起身,再次朝女孩走去,“而且你也在朝她这边张望。或许你确实不认识她的族人。或许,你只是在等待时机,打算要来偷袭我。是这样吗,臭小子?”

兰德意外地被他激怒了,作为一个经常居高临下睥睨同代人的男孩,回击的话几乎已经蹦到了他的嘴边上。然而,他只是不自然地笑了笑,把那些话都憋了回去,“我要买下这个女孩。”

他话说得太快,显得有点冲动,有点不太确定。他用力攥紧十字架,稳住自己的心神。这可不是小男孩玩的游戏,这是男人之间的博弈,一场关乎生死的博弈。

杰普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一对贪婪的小眼睛,没有流露出半点内心的波澜。如果除开种种邪恶念头,这男人脑子里还有什么别的思绪的话,那只能够说,他一定隐藏得相当之深。

其他人围坐在营地周围,醉醺醺地转头看过来。女孩也只是静静看着,没有其他动作。兰德心想,没准,她根本就不会说英语。有好些住在山里的人都只会他们自己的语言,比如切罗基语、卡托巴语、法语、苏格兰语。

“完好无损的。”兰德又补充一句。

“她对他施了巫术,肯定是这样的!”一个男人结结巴巴地说,吐字全部含糊不清,“她手里一直抓着那个东西,而且他还看过她的眼睛。小子,你可真傻。早就告诉过你了,绝对不能去看默伦琴人的眼睛。她现在已经对你施下咒语了。”

兰德慢慢站起身,挺直腰板,看着只比自己高一丁点的杰普,“我可以向你保证。我并没有被她迷惑。而且,我也一点不惧怕,不论她是什么身份。我是个基督徒,我压根就不相信这种事情。”

杰普眨了眨眼睛,竭力使自己保持冷静,这是兰德头一次,在他脸上看见了一丝忧虑,“你是个传教士,小子?”

兰德摊开手展示出掌心的十字架,“正在准备阶段。”这句话,准确来说,也不全是假话,他默默祈愿,唯恐此时便是他留在人世的最后时刻,“这是我祖父传给我的,我们家族好几代祖先,在前往蒙昧之地传播福音时,都会把它带在身边。”

杰普惊讶地退后了一步,“我没有把她卖出去的打算,至少现在不卖。”他又喝了一大口艾拉的麦芽酒,用手背擦了擦嘴角,而后伸长手臂,把酒罐朝兰德这边递过来。当这个动作遭到拒绝之后,杰普又把手伸向了他的十字架,似乎有意把它拿过去,结果却在半道上收了手,只是说道:“不过呢,说不定,我或许会对你从轻处置,小伙子。我可以放你一条生路,让你多长点教训。也可以……不这么做。”

“杰普,你可不能随便杀传教士啊,”有人出言警告他,“很可能就是因为他,那女孩的巫术才没对我们生效。”

这时艾拉小心地站起身来,酒精已经麻木了那群人的理智,使他们胡言乱语起来,他决定抓住这个绝佳的机会。“他确实是个坚定的传教士。自从我把他带出墨菲以来,他就一直说个不停。你们要是真把他杀了,四面八方的妖魔鬼怪都会立即出来显灵的。这就是那女孩总盯着他看的原因。她害怕他所拥有的这种能力。”

“是这样吗?”杰普张开嘴,露出大黄牙,笑了笑,接着将目光转向艾拉,“既然如此,那我只好对你下手了。”

“你不要伤害他。”兰德听见了脉搏的跳动声,如同乞丐在屋外敲门乞讨一般,咚咚直响,然而,他的思维十分敏锐而且精确。他意识到,局势已经开始慢慢逆转。他人生中头一次,明确感受到了,善恶之间的力量对比。

杰普歪歪扭扭地退了三大步,朝女孩走过去。她拼命地往后缩,想爬远一些不被他够到,可他还是得手了,一把扯住她的棕色羊毛裙和长头发,将她从地上拽了起来,衣服上的纽扣被扯掉了,连边缝都脱了线。

“你什么也不是。”杰普压低嗓音说道,直接将女孩往前一扔。因为被锁链拽住,直接脸朝下摔到了兰德脚边。

他忍住了出手帮忙的冲动。他们仿佛正在进行一场高明的纸牌对决。他不能冒险亮出自己的底牌。

女孩从地上爬起,跪坐在原地,两手捧住挂在脖子上的雕花护身符,嘴里开始念念有词,说的都是他从没听过,也压根听不懂的语言。

“她被恶魔上身了!”其他人急忙往后退,一直躲到了骡车后面。

“快让她恢复正常。”杰普命令道,他两脚叉开以保持平衡,指指那女孩,又指了指兰德,“马上把恶魔从她身上赶走。我还没在她身上烙上我的印记哪,她还有些留下来的价值。”“快点啊,小伙子。”艾拉也指挥道。他是否真的相信这类事情真有可能,如今已经很难分辨,然而那也无关紧要了。

兰德装模作样地做出正在考虑他们的请求,思考应该进行哪些步骤的样子。女孩喃喃自语的声音越发响亮了,这种语言听来十分奇怪,夹杂了大量喉音,从某种层面而言,几乎称得上有些耳熟,然而他无法分辨是因为什么。

篝火突然闪了一下,传来了爆裂的声响。兰德和杰普都猛地把头转了过去。

兰德突然感到有些怪异,一时间甚至开始怀疑,内心的信仰似乎出现了动摇。他迅速摆脱这个念头,集中注意力,仔细分辨她那赞美诗般的呓语。“我需要去拿我的马鞍袋,里面放着我的《圣经》。”他转身面向骡车,刚准备迈步过去,便被杰普拿枪指了过来。

“哈克,把他的书拿过来。”

“我才不要碰它!”

“那就把整个包都拿过来!”杰普喝了口威士忌,对着骡车那边开了一枪,子弹射得尘土飞溅,把骡子吓得窜来窜去。布丁使劲拉扯引绳,拼命想把拴住自己的这棵树给拉倒。

“现在就动手!”杰普喝令,将手枪对准那个女孩,“我要看到她马上恢复正常。”

骡车那边,雷维被迫成为送包的人选。兰德等得十分心焦,默默数着他踏出的每个步子,直到那个包安全地送到了他的手里。手枪此时就在包里,可接下来该怎么办?他的枪法虽然又准又快,可杰普的武器已经握在了他的手上。

他首先把《圣经》取了出来,这个棕色的皮革装订本还是父亲亲手交给他的。它曾在众多教堂讲道台上出现,是他们家族世代相传的宝物。他翻开书页,想起自己小时候站在空无一人的教堂圣坛,装作正在布道讲经的情景。他那时的表现便已经很有说服力了。

他摊开手掌,将《圣经》平放上去,任由夜里的微风轻轻拂动书页,他意识到,杰普、他手下那帮人、雷维,甚至那个女孩,似乎都因为这个场面而暂时愣住了。

他所需要的,正是这片刻工夫。

没等杰普反应过来,兰德已经掏出手枪,指着他,瞄准好了。杰普迷蒙的醉眼在枪口处与他视线相交,这才慢慢醒悟过来。

艾拉立马把枪拿到了手上,其他人则还在四处摸索着武器。“那边的,别吵了。从现在开始,应该得换成我们说了算了,对吧?我骡车上的那些货物,你们吃也吃了,喝也喝了。至于那个女孩,我一点也不关心。我只想要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你们大可以把那女孩一块儿带走。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我们就此分道扬镳,一切都一笔勾销,怎么样?”

兰德绕到马灯另一边,往后退了几步,将所有人的动静尽收眼底,也包括艾拉在内。“我们这就离开这里,”他大声宣告,“而且,还会把这个女孩也一块儿带走。”

我最终打电话给洁米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九点三十分了。在那之前,我将书稿那三章内容反复看了不下六遍,还搜索了故事标题、角色名称以及其他关键词组,试图找出相关的出版信息,结果还是一无所获。

这份书稿,根据目前所知的情况,应该从来未曾出版。确定这一前提之后,我仿佛化身成了密码破译员,仔仔细细地查看起来,试图破解其中奥秘,理解它的真正意义。为什么我总觉得,在这层表象底下,似乎潜藏着什么内容,一个我尚未察觉的事实——为什么这份书稿会令我着迷至此呢?在此之前,我从未做过任何与阿巴拉契亚山有牵扯的选题。实际上,即便有经纪人主动过来找我,我也会有意回绝那些选题。那些故事过于真实,过于贴近我一心想要埋葬的过去。

可这个故事一把掐住了我的咽喉。我急切的想要弄明白究竟是为什么。

我唯一能找的,也只有洁米了。真正的死党可以在周五晚上九点半钟,在你无法说清缘由的情况下召之即来,如果她碰巧还很聪明,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刚把洁米迎进门内,“星期五”便从它的椅子上跳下来,一下子冲到了门口。这个小霸王对来访者通常没有好脸色。对于我,也几乎是勉勉强强地才容忍和我同住一个屋檐。

洁米撇着嘴,朝它吼了回去:“‘星期五’,你知道吗?我其实完全是个动物爱好者,只不过,你这家伙实在是太招人恨了。我说,你要不要去做做心理治疗呀。”她解开时髦的围巾,扔在她那件设计师外套的一旁,里面穿一条小黑裙,蹬着款式夸张的小细跟高跟鞋。不用说,她刚才肯定是和室友在外面玩儿。

“这鞋真好看,我能偶尔借来穿穿吗?”

“当然可以,你什么时候也跟我们一块儿出去玩嘛。好像一个布莱恩就把你彻底毁了似的。要知道,虽然结果证明,他确实是个大笨蛋,可这并不代表,你遇到的每个男人都是窝囊废呀。”她两手叉在腰间,把头歪向一侧,“所以呢,你打电话给我,究竟是为了什么大事?”

我拿起那个信封,此时已经完全还原成我最初发现它那时的状态。我想让洁米充分掌握所有情况,“你看这个。我今早一到办公室,就看见它躺在我桌上。”

“你之所以把我叫来,就是为了这份投稿?不是吧?”

“这不是什么投稿。我是说,它并不是寄到我的收稿箱或者文件堆里的东西。我刚才说的是,我今天早上,在我办公桌的角上,发现了这个东西。完全是平白无故的。”

洁米摇摇晃晃地单脚站在那里,首先解开一只鞋扣,而后换脚,去解另一只鞋扣,终于把两只鞋都踢下来丢在了门边。

“哎哟,我的脚指头。”

她穿过房间朝厨房走去,绕过已经躺回专用睡椅上的“星期五”,来到冰箱面前,开始搜刮里面的外带食物,然后从里面端出一碗蛋花汤,“这个还能吃吗,会不会食物中毒呀?”

“百分之九十的概率,应该不会。”

“谢谢,那我就安心了。”她自己打开微波炉,晃着汤勺在一旁等候,“那什么,蔚达出版社新推出的邮递服务太过马虎,你想说的就是这个?”

“不是。这东西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了。据我猜测,它原本应该属于那个废稿堆。”

微波炉的提示音正好给我这句话画上了句点,但洁米根本没有伸手去按按钮,“你偷拿了废稿堆里的东西?就是那个,你根本不应该去碰,而且谁也不能乱碰的废稿堆?”

“不是。你仔细听我说。我说的是,它一夜之间突然出现在我的办公桌上了。”

这下子,汤和微波炉都变得无关紧要了。洁米抛下它们,走出厨房,伸手便要来拿书稿。我就知道她会这样。

“你把它留下来了?你真该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害臊。”她接过信封,从里面拿出书稿,顺势坐到了椅子上。

到她看完所有内容时,她已经弓背伏在桌面,两脚压在身下,将随意垂落的金发全别到了耳朵后头。她坐在那里,盯着最后一页看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放回了书稿堆里。她要喝的汤已经凉了,尽管我已备好勺子并端到了她的手边。

“嗯……”她终于开口说话了,“如果还有更多内容就好了。我过去就很喜欢这种感觉,我是说,在我还在文学部工作的时候。”多年前,洁米突然出其不意地,转职去了杂志社,是托了她一个熟人的关系,“要是放在那个时候,我肯定会主动要求剩余的书稿内容。故事节奏不错,表达手法也很出色。小说一开篇,我就觉得自己仿佛就和那女孩一起躲在木屋底下。现在,我很想知道,他们究竟有没有逃脱那群坏蛋的追捕。”

她把书稿翻转过来,盯着那张浅蓝色的标题页,又随便往后翻了几页,“不过,感觉相当业余。要不然,有谁会在封面上头直接手绘?而且还是彩色封面?内行人有谁会这么做吗?但凡参加过一次图书馆写作小组的人都会知道这一点。这可怜的人恐怕还住在山洞里吧,大概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如此外行的表现。我很好奇,是什么人最先打开的这个信封,当时又做出了怎样的处置。这上面既没有作家名字,也没有投稿信……”

“我也很想知道,可是我又不能直接开口去问人。”洁米兴奋的样子也激发了我的热情,“我也觉得,这书稿是出自外行之手,尤其是整个封面的设计,虽然故事的写作水平相当不赖。不过,有个声音一直困扰着我,不知什么地方令我感到有些熟悉……好像我本该知道作者会是谁。但怎么可能呢?它的历史比我当上编辑的时间可要长多了。”我把桌上的信封转过去,伸手一指,“邮戳上面有日期,其他内容太过模糊,已经看不太清了。”

洁米拿起信封,凑到自己面前,“好像是北卡罗来纳州。你这有放大镜之类的东西吗?”

“没有。等等,等我一分钟,说不定还真有。”

我急忙穿过客厅,绕到隔出卧室区域的柳条屏风后面。角落处完全被黑暗所笼罩着,可自从我搬进这间公寓以来,那个带绕线木手柄,绘有朴实枫叶图像的圆柱形盒子,就一直没有挪过地方。我打开盒盖,把所有东西都倒在床上。

“我针线包里头有一个。”

“你竟然有针线包?你知道怎么用吗?”

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都觉得自己真是个大骗子。我童年的大半时间是在缝缝补补中度过的。“嗯,我知道。”

“所以这么些年里,我那些折边或者缝补的活,其实根本用不着花钱送到干洗店去,只要拿过来交给你就行了?你怎么从来没告诉过我?”

“这东西我都好多年没打开过了。”不过那个古董放大镜仍然待在我之前藏好的地方,自从薇尔达同意我从她位于蜂蜜溪的家中将它拿回来开始。那天,我干完她家农场的活,准备偷偷将它装进包里去,结果却被她抓了个正着。镜框十分华美,搭配采用银丝工艺并镶有各色宝石的手柄。这么漂亮的宝物,竟然和丢弃的坚果、螺栓还有花园标牌一起,随意地扔在窗台上,实在令人觉得可惜。我默默地对自己说,没准她根本不会发现它已经不在了。

“你只要开口就好,珍妮·贝丝·吉布斯。没必要把自己弄成小偷,答应我?你拿着它吧……记住,不论我们曾经犯过多少过错,从现在开始改邪归正总是不会晚的。不要让过去的经历影响你未来的选择。”

我一边回想着这段记忆,一边把放大镜递给洁米,她马上凑到信封跟前,试图从邮戳中寻找蛛丝马迹,并晃动手肘叫我让开不要碍事,“站开点儿……等等……你正好把光挡住了。可恶。我看不……再等一……你这有……手电筒或者小台灯吗?”

我拿起手机,打开一个软件,“手电筒。”

“聪明。”我们同时凑了过去,像两个爱丽丝正好奇地打量兔子洞似的。

“试试把手电放到信封里面。有时候透过光线,可以看见残留在纸上的笔迹。我好像在哪本小说里看到过。”

“那是上个月‘典当之星’1里的内容,小傻瓜。我们当时一起看的,你不记得了?”洁米提醒我。

“啊……也许是的。”我向来无法抗拒关于各种未被发现以及重新发现的古董的电视节目。在我的遗愿清单里,其中有一项就是环游世界寻找失落的宝藏。

洁米小心地撑开信封口,我把手机滑了进去。

“看到什么了吗?”她的视力肯定比我好多了。我上小学的时候,就已经相当于半个瞎子了,直到一位老师发现我视力有问题,帮我在狮子会2集市买了个二手眼镜。我在几年前做了视力矫正手术,视力才终于接近了正常水平。

“e……什么,”洁米沉思道,“是两个字。说不定是emeraldisle(翡翠岛)?那地方就在北卡罗来纳州。我小时候去过几次,和家人过去度假。它就位于外滩群岛的南部。咦,不对,是三个字,而且也不是e,那是个l,look什么,后面是什么。第二个词的首字母是g……最后一个词是o……或者也可能是个g。”

“lookingglassgap(镜面谷)。”

“这你都猜得出?”洁米往后一靠,又恢复原来的姿势,“不过,这地方怎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呢?它也在海滩附近吗?也许我曾去过那里。”

“不,它不在海边,是在山上。”我能猜出这几个字的唯一原因在于,那地方就位于我家乡附近。我们高中的橄榄球队在镜面谷比赛过。虽然我从没看过任何一场,可只要是在镜面谷比赛,我当时都非常想去,因为……

这想法来得太过突然,我猛地夺过信封,接口处都有点撕开了。“天哪!噢,天哪,不会吧,不可能是……”种种线索如同顺着窗玻璃往下流去的雨水一般,逐渐相交,汇集,而后加速向下流去,这关联是如此明显,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直到此时方才发现。我拿起书稿,重新翻转过来,开始一页页地快速浏览,并不时留心某些段落,找寻隐藏其中的证据。

“怎么了?怎么了,到底怎么了?”洁米使劲挥动双手,“你究竟在惊叹些什么?”

“星期五”在房间那头咆哮起来,抗议自己的美梦被我们打断了。

“把我的电脑拿来。就在我的公文包里,哦,不,就在这里。”我太过着急,忘了自己已经把它从公文包里拿了出来,忘了自己已经用了一个晚上,试图解开《守护故事的人》的秘密,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原来答案一直就在我眼皮底下。

而且离我的故乡近得可怕。

我打开网页,按回退键浏览上面列出的书名,而后仔细看向一份试读样章。

洁米跟着挪到了我身后的位置,“你准备什么时候把话说清楚呀,难道还要让我继续猜下去?你打开顶峰出版社的网页做什么,又为什么在看《时空过客》的页面?难不成,你觉得这份书稿和外星人绑架之类的有关系?还是说,你的挑书品味突然变了?”

我点了点显示屏,“我觉得写出这份书稿的人就是他,埃文·哈尔。”媒体信息一栏那里登有作者的照片,如今看来大概已有些历史了。埃文·哈尔已经有十年没出新书。自从《时空过客》系列一夜爆红之后,他就彻底沉寂了,那套书衍生出了相关的一系列电影,许多疯狂书迷甚至愿意相信蓝岭山脉里真的藏有外星人留下的时空穿梭门。

这是《时空过客》系列第一本书封面上的照片,他一脸沉思地望着镜头,深色头发搭在额前,一双深蓝色的眼睛,看起来相当紧张。他当时只有十八九岁,年纪轻轻就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实际上,这也是出版社当时主推的卖点之一。听起来就很有吸引力——默默无闻的工程学学生空降文坛,初次写作便一鸣惊人!

他在青少年中间掀起了一股科幻幻想狂潮,到处都是他的崇拜者,也包括我在内。我十三岁那年,曾把《时空过客》系列的第一本书从学校图书馆偷了回来,藏在祖父母家门前下游处的旧式冷藏间里。从那里取出挂在里面的肉类和装罐蔬菜一直都是我的任务。偷拿这本书,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叛逆行为。阅读这本书,不仅是为了抗议,也是我当时生活的唯一寄托——能够逃离残酷现实的唯一出口。母亲不久前在夜里突然消失,和她一起离开的,还有父亲、祖父母以及我们几个孩子之间那薄如蝉翼的保护膜。以往母亲所担负的重任,一下子落到了我的身上。一旦出现任何裂痕,便要立马伸展、拉扯、重新黏合,如此反反复复。

“埃文·哈尔?”洁米的声音突然升高了,“啊,不会吧。”

“真的,你听我说。”我把书稿掉转头,推到电脑旁边的位置,“你看这里的用词。还有他常用的表达方式。每个作家都有各自不同的偏好。还有这个邮戳——镜面谷,那里正是《时空过客》系列故事发生的地点,是他出生的地方。”

洁米深吸一口气,“啊,我知道那个地方。几年前,我专门写过一篇文章,介绍以电影作品为设计灵感的时装——你记不记得,我还接受《视觉》杂志邀请,参加了他们举办的小型时装秀。那篇文章中就介绍了《时空过客》,以及那些,呃,痴迷其中的狂热粉丝。他们会穿上不同年代的服装,到镜面湖去进行朝圣。有的人甚至还会带上古代的武器和钱币,到山里四处游荡,寻找隐藏其中的时空门。就我而言,我在调查相关信息时,着实有一点被吓到了。”她用审视的目光看了看那份书稿,“可是,这又不是科幻小说,不像埃文·哈尔会写的风格。”“如果说,他过去曾经写过呢?他是因为《时空过客》突然出现在读者面前的。根据他的个人经历,他在那之前从未有过写作经历。《时空过客》那套书的灵感也是他在物理课堂上突然想到的。可是,如果这些只是书商在推广新书时,为了给作家增加神秘气息,而刻意塑造出来的呢?‘准太空工程师脑子发热,一举写出畅销书籍’,这种说法相当吸引眼球,然而实际上,他很可能在那之前已经有过写作和投稿的经历。”

洁米用手指敲击桌面,认真思索起来,“嗯……那倒是挺有意思的。当时的轰动盛况令许多人大赚了一笔。可以肯定的是,他后来突然宣布封笔,绝对让好多人的希望落了空。那简直是出版商最害怕的一场噩梦。”

我再次看回书稿,翻了翻其中几页,又对着显示屏上埃文·哈尔的相片研究了一番。“如果这是真的,肯定会让《时空过客》的出版商大跌眼镜的。”

“还有他的书迷。要是他们发现,埃文·哈尔并不是什么天赋异禀的天才科幻作家,只是又一个志在打造畅销作品的平凡作家,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

房间那头,听到垃圾车经过外面街道传来的声响,“星期五”突然叫唤起来,把洁米和我都吓了一跳,像被当场抓了个现形的小偷似的,我们面面相觑,大笑起来。

“你打算怎么处理它?”我重新趴回电脑面前,洁米也跟着凑了过来,“照眼下这个情形,你既不能在周一上班时向全公司公然宣告,也没办法打电话去向作者求证。埃文·哈尔从不搭理他的书迷、记者、编辑或者其他任何人——经过那次电影时尚活动,我已经见识过了。自从他宣布封笔并向他的出版商提出诉讼以来,他就一直与世隔绝地住在那座山上。即便这份书稿真的出自他的手笔,也会受到出版合同中任择条款的限制。你根本就没法把它买下来。这么一来,你准备怎么办呢?”

我还没有想出什么满意的答案,也不知道接下来将会如何发展,然而,这种感觉令我回想起了我和汤姆·布兰登被困在雪山里的那个夜晚。这件事情绝对非同小可。

“我还不太确定,不过,首先我得知道,他如今人在哪里,又是什么人在帮他处理相关事务。”

上瘾带来的最大问题在于,当你意识到自己上瘾时,便已经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了。追查埃文·哈尔简直就像是在找寻“幽灵”。他和原先的出版商早已没了来往,跟经纪人之间也已多年没有联系。推出《时空过客》电影的公司极尽可能地将原版的九本小说翻拍成了一系列电影——基于小说内容的其实只有最开始那几部——到现在,连系列电影也已经走向终结。根据他的业务经理所说,埃文·哈尔如今仍然居住在镜面谷那座山上,而且拒绝接触任何与出版相关的商业策划或业务来往。

就连洁米都觉得我实在太傻,还在继续深入追查,“你是不是昏头了?”在我因为处处碰壁冲她连发四天牢骚之后,她终于爆发了,“你这才刚进蔚达出版社,这样做实在太冒险了。”

我知道她说的有道理,可这个故事总萦绕在我心头,我整个人都变得魂不守舍的。这周一的例会上,我完全没法集中精神。视线一直在会议室里四处打量,默默思索着:“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守护故事的人》?把它放到我桌上的究竟是这当中的哪一个?”

是否已有人解开了其中奥秘?

是否还有人对其后续内容感到好奇?

“算了吧,亲爱的,”洁米在周二加班结束后,和我一起朝地铁站走去的路上警告我说,“这可是我,发自内心的一条忠告。我可还指望着你呢,希望你能在蔚达出版社多赚一点,这样万一杂志社彻底玩完,我还能过来找你接济接济。”

“哦,是哦。”我当然不是不肯帮助洁米,只不过,我现在连自己的房租都还没凑齐。不仅如此,我周二收到的邮件里,还有一个折了角的,寄信地址来自北卡罗来纳州图瓦什小镇的信封,里面有一张语气欢快的便条,和几张第一天上学的纪念照。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封请求资金支援的信应该用不了多久便会送达。

我竭力不让自己去想这件事情,否则,我就只想爬到床上永远不要起来。

考虑到我当前的经济状况,再来一笔额外支出就会成为最后一根致命稻草。照这个道理,我本该在工作时格外谨慎才是,可我还是决定了,要将书稿带回蔚达出版社去,而且不是为了把它悄悄放回废稿堆里。我着迷这件事,起码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它几乎可以将妹妹的便条和那些开学照从我的脑海中驱赶出去。几乎可以。

星期三清晨,我早早换好衣服出门上班。米琪大清早就到了公司,正在仔细研究她的《战后新娘》选题。我得趁着办公室没人的时候去找她谈一谈。

我经过会议室和废稿堆,转弯走进她的办公室里,此时此刻,我的注意力全集中于一件事情,那就是《守护故事的人》以及我对这个故事的执念。

我踏进米琪的领地时,她正在忙于桌上的工作。她的办公室看起来就像《疯狂囤积者》剧集里的场景。仿佛每一个角落都已被校对好的书稿、封面设计、成书、内文打样、宣传策略、策划案以及各种样式的稿件所填满——包边的、螺旋装订的,以及用胶带、夹子和皮筋固定起来的——几乎什么样的都有,只除了牛皮胶带,说不定也只是因为被压在了底下,暂时没有看见。唯一可以通行的,就只剩下从门口到办公椅,以及从办公椅到同样堆满书稿的书柜之间的通道了。

因为没有坐的地方,我只好就站在那里。

我掌心出了好多汗,手中的文件夹好像蒙上了一层薄的晨雾一般。

米琪起初没有抬头看我,“有事吗?”语气很有礼貌,但透着点不耐烦。

“我想请你就某个选题给我提点建议。”

“哦?”她仍在继续浏览显示器上的内容。我一直等到她停下来看着我,才接着说了下去。“有个东西突然在我桌上凭空出现了。”我正准备将违禁物品拿出来时,脸上一下子没了血色,感觉稍微有点头晕。耳旁又响起了洁米的告诫声:“如果你丢了这份工作,书里的那些角色可没办法救你哦。而且,你恐怕再也找不到像蔚达出版社这样的好公司了。”我要怎样才能把事情解释清楚?怎样才能把事情挑明,而不让人觉得我精神出了问题?

内心的执迷渐渐翻涌而来,一浪高过一浪。

米琪眯缝着眼睛,视线向下搜寻,终于锁定了出现在我手中的信封。是我看错了吗,她脸上闪过一丝我好像在哪儿见过的神情?

“米琪,我发誓,我也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办公室里。我那天清早过去,它就躺在了我的办公桌上,可邮戳日期显示是在二十年前。我觉得,它应该是来自……”

她抬起一只手,掌心朝外,拦住我的话头,“等等,别再多说了。准确一点,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它的?”

“我拿到它已经有几天了。我趁机做了点小调查。”

“为什么?”她换了个姿势,越过镜框斜眼看我,突然变得有些疏远,“难道公司派给你的活还不够多吗?”

“我想跟进这个选题。”

她接连眨了好几次眼睛,看上去很吃惊,说道:“你说什么?你应该知道它原本属于哪里,不是吗?在这间公司,没有什么东西会有二十年历史,而且一直好好地躺在信封里,除非它是来自……”

“废稿堆,没错,这我知道。”

米琪急忙望向我身后的门,看了看依然笼罩在清晨静穆氛围下的办公室。她的手紧张地抽动了一下,然后摘下眼镜,开始敲打办公椅的扶手,嗒、嗒、嗒、嗒、嗒、嗒、嗒。

“我不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忠告:把它放回去,不要再让这种事情发生。”

“我做不到。”我不假思索地说,上司猛地把头往后仰去,仿佛我冲她使了一记隐形的左勾拳。我继续说道,“把它放回去,我做不到。我已经迷上它了。而且,我大概已经弄清楚了,写这份书稿的人是谁。能否请您先看……”

“不能。停下来。别动。住手。无论那到底是什么,我不需要,也不想继续听下去了。”她停下来,认真组织语言,我的心都悬到了嗓子眼里,“听我说,简,我不是在命令你应该怎么做。蔚达出版社向来不推崇独裁。我要说的只有一点,不论你如何选择,所有风险都得由你自己承担。我对这事毫不知情,你并没问过我的意见,而且,我也不想看你藏在文件夹里的那个东西。”她的语气缓和下来,似乎更加偏向了同情,“我能理解你被某个选题迷住的感受——那种感觉,甚至已到了盲目的程度。但我还是要建议你,一定要仔细想清楚,这么做究竟是否值得。”

她凝神片刻,好像在思考着真相到底是什么,然后才再次说回正题:“你这是在孤注一掷,简,而且,我甚至不太确定,你究竟在争取些什么。不过呢,如果说还有谁会对这份书稿有所了解的话,应该就是乔治·蔚达了;如果说还有谁能够解答你的疑问的话,大概也非他莫属了。不过,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你一定要好好考虑清楚。我很期待你能在这里大展拳脚,当你有能力开发新选题之后。我非常感激你为《战后新娘》选题所做的投入。在这次例会上,你的发言可以称得上是恰到好处的。乔治·蔚达很喜欢你,相信我,他很少会对新人那样亲切。不过,你也知道废稿堆的规矩。至于乔治·蔚达会不会相信这东西真的是突然出现在你桌上,我可就不清楚了。眼下,我自己也正被手头上这个选题弄得焦头烂额的,不过……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你这才刚加入我们团队没几天,为什么硬要公然无视这里的规矩呢。看你的聪明劲,不像是会做这种傻事的人啊。”

我松开手,任由信封重新落回文件夹里,米琪的话语落在我身上,如火一般灼得生疼。她已将视线重新看回电脑,示意我应该带上我的秘密,从她的办公室里退出去了。

“谢谢你听我说了这么多,米琪。”我一方面觉得,她是对的,你知道她说的有道理。可另一方面,我又因为她没有直接否定我的想法而感到欣喜——她只是明确地告诉我,必须自己承担后果,“我会再考虑考虑的。”

“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这么做的。我见过有人一夜之间,就从公司里消失了。虽然并不多见,但这种情况确实发生过。忠诚、诚实、合作——这些全刻在蔚达出版社的商标上。不过呢,乔治·蔚达也相当看重自己的直觉。但问题是,在这件事情上,他会将它归于哪一类呢?我会这么说,倒不是因为我很清楚这件事情……我真的一点也不了解。你明白吗?”

“嗯,明白了。”

“要是你真的打算深究下去,最好趁着守门人不在的时候去找乔治·蔚达。”她所说的“守门人”,当然指的是霍莉丝。

“谢谢你,米琪。”

“用不着谢我,”她低声说,“别忘了,这也有可能就是害你惹火上身的那个引子。”

飞机遭遇动荡气流而开始颠簸,我被晃醒过来,听见机长正在通报剩余的飞行时间。我迷迷糊糊地眨了眨眼睛,确信自己听到了“星期五”的咆哮声和嗅鼻声,然而扩音系统里的声音却提醒着我,我此时已距离纽约的家有千里之遥。我不太记得自己为什么会在飞机上,不过这一点似乎并不重要,我现在只想能再多睡上一会儿……

我闭上眼睛,恍然间触到了一段朦胧的记忆。大概是因为飞行过程中的响动,令我回想起了自己坐在嘎吱作响的雷德福来尔拖车上,从崎岖山路上滑下去的经历。意识开始往前推移,回到了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过去。我又看到了那辆锈迹斑斑的红色小拖车上,我们姐弟四个一起挤在里头,瘦成皮包骨的四肢和光脚丫全抻到了外边。

我们笑了一路,叫了一路。玛拉·黛安尖利的嗓音越喊越高,棕色的长发不时飞到乔伊圆圆的小脸蛋上。突然,拖车撞上一块岩石,猛地改变了方向,大家全摔落下来,滚落在地上。有人被割伤了,有人擦破了皮,有人流血了,还有人在哭号。妈妈从拖车式房子里跑出来,把裙摆撩起来打了个结,露出平常从不外现的,一双修长而匀称的美腿。平时这样做是不被允许的。

飞机遇到对流气流再次开始颠簸,我的脑袋也跟着甩动起来,瞬间恢复了清醒。我紧贴椅背坐好,再次沉浸到回忆中。

记忆里玛拉·黛安站起来,伸出一根手指指过来,一只手紧紧抓着膝盖。乔伊如同软塌塌的布娃娃,躺在水沟里头,像被烫到的小猫一样大声号哭,不过他圆滚滚的身上连一点刮擦也没有。

“都是你的错!是你出的主意!”玛拉·黛安的声音僵硬而又尖利,如同终日叫个不停,似山林不得清静的灶巢鸟的叫声。“告密鸟”——我们一般是这样称呼它们的,因为它们总会发出“tee-cher,tee-cher”1的叫声。我讨厌这种声音——不论是灶巢鸟的,还是玛拉·黛安的声音——很少会有例外的时候。玛拉·黛安和我是死对头,不管干什么,都一定会争执不休。我们姐弟四个人,年龄上正好是两岁为一隔,为了争取个人空间,相互排斥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不过尤以玛拉·黛安和我争得最为严重。

拖车撞翻之后,我最担心的就是乔伊。他比较特别,是个男孩子,而且从我记事以来,照顾家里最小的孩子就一直是我的责任。我的母亲也是直到最近,才开始重新关注我们。

妈妈经过摔伤膝盖的玛拉·黛安面前,径直跑到了乔伊身边。科拉尔·瑞贝卡面部朝下倒在地上,只能看见一头浓密的白金色鬈发,她那不寻常的名字便是因此而得来的。她连哼都没哼一下,明明只有三岁半,却能平静地翻过身,坐起来,开始检查身上的伤口。她不喜欢别人将注意力放到她身上。然而这是个大难题,她那特殊的发色使她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起别人的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