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问题涉及从断头台上拯救一个我们相信没有罪的人,我确信您的专栏将一直都是思想开放的,以便广泛收集能有助于达到该目标的想法。——在此,我要探讨的唯一问题就是:里维耶,在其精神错乱的状态中,到底能不能杀人?
他的所有邻居的证词显示,他沉溺于一种行为中,它被法国最知名的医生——埃斯奎诺尔博士先生称之为忧郁症(mélancolie)(《医学科学辞典》,第32卷,第155页。idictionnairedessciencesmédicales/i,tome32,p.155),作者说:“这种疯子,逃避世人,寻求孤独;他们认为,在他们身上有一种气,能把他们与远方的人联系起来,这些人会监禁他们并能让他们患上各种各样的疾病。”
同样,里维耶认为他身上有一种气,即类似于埃斯奎诺尔医生所说的东西,它通过肉体的欲望(charnel)(这是里维耶的表述)与他的祖母、他的妹妹,所有的女性,以及所有的雌性动物发生关联;因而,他不安地逃避所有的女人。
里维耶在监狱里给法院所写的回忆录,是证明其精神健全的首要证据,或许这个报告也致使陪审团宣布其有罪。陪审员不能相信这个人的精神是错乱的,他通过其惊人的推理能力精准而确切地讲述他父亲的不幸和他自己的念头,他撰写了一个大部头的回忆录。然而,恰恰是里维耶的记忆力和头脑的精确性的巨大发展超出了他的所有习惯,这在所有的医学陪审团看来也就证明了他的精神错乱状态。让我们再听听埃斯奎诺尔先生说的:
“在与理解力部分关联的忧郁型谵妄中,会有一些虚假的感觉,以及一些与激情之对象有关的夸张观念;然而,对于所有其他对象,我们还是会按照健全的理性去推理和行动。”
同样,里维耶也是从虚假和夸大的观念开始,然后走向了决定要杀害家人的程度。但是,他有一个非常强大且非常发达的记忆力,使他能够回想起每天发生的事情,这就促使他想出了那个致命的计划;他必须以这种疾病所接受的健全判断力来主导对所有事实的编排与叙述。然而,抑郁型精神错乱症(l'aliénationmélancolique)尤其表现在如下推理中,正是这种推理促使里维耶去完成他的致命计划。里维耶对父亲的爱达到了最高的程度;所有的想法都力求使他的父亲摆脱那位恶毒的妻子加诸他的无尽的痛苦与折磨。过分的孝心向他发出号令,让他上断头台牺牲自己的生命。埃斯奎诺尔继续讨论了这个话题:
“道德情操不只是留存在其精力之中,而且它还增强到最高的程度:孝心的虔敬之情,感激之情都容易走极端,这些疯人似乎使用了其全部的理智,以便在其谵妄的对象中强化自己;我们无法想象为了在这个目标上强化自身,他们的推理的所有力量和精妙之处。在结合了特定的错误观念之后,这些疯人将它们当作真理,然后他们据此进行正确推理,并从中得出合理的结论。”
这难道不是里维耶的真实写照吗?
过度的孝心使他产生出一个错误、荒唐的想法,要杀死他的母亲,来使他父亲获得幸福;他知道这种谋杀会判他死罪;但是他立即想起了耶稣基督、朱迪特、夏绿蒂·科黛等人的例子,他们为了人类而献身,为了祖国而献身。他爱他的父亲,同样也爱他的祖国;于是,他想,他的行为和那些例子中提到的行为一样值得夸赞。
除了疯子,还有谁会进行这样的比较?然而,在其行为中揭示精神错乱之最新进展的,便是他的弟弟于勒的献祭,于勒可是他父亲非常疼爱的人,在他父亲看来,这一罪行是可耻的,绝不能原谅做这件事的人;这难道不是一个精神错乱的人所能想出的最疯狂、最怪异的推理吗?无论他能把这件事告诉给谁,难道那个人都没有说一声:这个人是一个疯子?但是,正是这种推理,促使里维耶去行凶,似乎为他打开了疯人院而不是单人牢房的大门。
协助法庭辩论的大部分医生都赞同这种想法。他们中有六人要求给出建议,于是三个人说这是精神错乱;我知道出席大会的其他五位医生的观点,他们也都确认里维耶的这种精神错乱的状态,并且准备证明之。
f.,(医学博士f.)
d.《法庭公报》,1835年11月25日
在《卡尔瓦多领航者报》中,里维耶案的法庭辩论,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很普遍关注的对象,因此我们认为应该接受对这起可悲案件的如下反思,进而从给我们投稿之人的立场中汲取了新的力量。
“编者先生,
如果要我来审判里维耶,我不会判他无罪。虽然我不赞同大部分陪审团的意见,但是我会对他进行酌情减刑的审判,以便让王室来宽大处理,从而使他避免断头台和苦役监禁的羞辱。
我一开始的这种观点并未改变,而这个问题非常严重,并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以至于每个人都在谈论此事,而这并非毫无用处。
通过阅读对里维耶的讯问及其对法庭辩论的答复,我能发现他是一个理性的人。他的童年和他犯罪的环境,在我看来如同是特定情况下的亢奋,直至无缘无故的亢奋。如果我在这种古怪的构成中已经看到某种天赋,我也会把它视为谵妄,检方也正是用这种古怪的构成来控告里维耶的。起初,他讲述了他父亲的不幸;这一部分是理性的;最后,当他到达他的犯罪思想时,他就不再是理性的了。这是一个狂热之徒、有异象者和不幸之人,他要做牺牲者,要去血债血偿。
他说,“我很清楚,只要我杀了我的母亲、我妹妹和我弟弟,我肯定就犯法了,也违背了道德人伦;但是,我也知道,我的血是为报复社会而流的,我知道我会血洒断头台,他会接受我的一片孝心。”
此人在这种思想中不能自拔;他有对恶劣行为的感受,同时也有对他父亲之不幸的感受。这是由其理智的狂热所控制的,他的理智强烈而不健全,使他沉浸在鲜血之中,不是为了快感而乐见人流血;不是因为他见人流血就感兴趣,而是因为他认为能在其中为他父亲找到幸福。哦,是的,我要非常确信地说,我在这些事实中发现了一些酌情减刑的理由。
我理解那些人的意见,他们希望里维耶能回家,以便把他安置在疗养院里;但是,这些人意识到,社会利益要求将不幸之人强行禁闭,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这一举措在里维耶案中是不可行的;如果要把一个人拘留在精神病院中,就必须剥夺他的治产权,或者要剥夺他的治产权,则当事人必须成年,并且处在一种弱智和痴呆的习惯性(habituel)状态中。
假设里维耶到了法定年龄,在讯问之后,有没有哪个法庭敢确定说,里维耶就是处在一种弱智和痴呆的习惯性状态中,有没有哪个法庭敢宣称里维耶是处在一种狂怒的习惯性状态中?这怕是不可能的,而且更加不可能的是,今天剥夺里维耶的治产权,而当他为了制造新的受害者而想要回到社会的时候,他也能够自我解除这种剥夺令,然后重新回来。
此外,法庭辩论不能回答我所期望的问题,我认为我们要仔细检查一下,是否里维耶真的非常爱他的父亲,是否他除了揭示父亲的家庭不幸之外,还不时地表明他对母亲的仇恨;最后,他是否爱他的弟弟。这些要点在初审中都是完全缄默的,然而,对它们的评价,对我得出关于里维耶品行的公正观念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我也认为,在这起严重的案件中,我们需要仔细研究一下被告人,我期待看到一些科学家和专业人士,通过经由讨论所检验的大量观察来帮助陪审团决策。但是,只有一个医生长时间与里维耶保持着联系,他被允许向被告人提供一些建议,而且他也没有找到,没有碰到宣称里维耶没病的身体原因。我向布夏尔先生的才华和良知致敬;但是我认为,里维耶的叙述并不能充分说明对他的对话加以判定是可行的,这些谈话往往只是局限于简洁地回答我们向他提出的问题。
我认为必须仔细考查里维耶生活中的所有行为,在他的独处中,在他的姿势中,在他的手势中,甚至在他的睡眠中;为此,就需要时间,以及更多的观察者。
为了追求真相,我衷心呼吁进行比造成里维耶判刑的辩论都更为完整的辩论,如果这不能达到,我希望国王,在该事件上受到的启发,能够在其仁慈宽恕中找到调解人的权利和社会利益的方法。
如果不可能获得另一个结果的话,我尤其更想要这个结果,正如我所观察到的事实那样,那些书籍和孤独状态已经使里维耶的心智和精神产生了明显的改善。如果这个可怜人能够被良好的教育所纠正,将来有一天,谁说他不会把我们所挽救的这条命,通过某些伟大的贡献回报给人类呢。”
你们的一名读者
e.《卡尔瓦多领航者报》,1835年11月15日
在被宣判之后,皮埃尔·里维耶一再地表示他愿意尽早地做一个了结,而且他最终也固执地拒绝对判处其弑亲罪的判决提起上诉,不过,他又听从了他的父亲、忏悔导师以及律师的恳求,在他上诉书上签字提起上诉。
(摘自11月18日的《法庭公报》)
二向最高法院的上诉与赦免
1.报刊上发布的信息
a.《卡尔瓦多领航者报》,1835年11月22日
日前,据称被卡尔瓦多重罪法庭所判决的皮埃尔·里维耶试图自杀,我们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他再次尝试自杀。最终,他被关进单人牢房。或许,萦绕在这个可怜之人脑海中的所有思绪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登上断头台的那种羞耻。他也完全地沉浸在一些宗教思想中。
b.《卡尔瓦多领航者报》,1835年12月23日
我们说,为了已判处死刑的里维耶的利益,我们市里的一位曾协助法庭辩论的医生写下一份陈情书,并与出席听证会的几个医生一起联署签名。这份陈情书旨在确定如下目的,即皮埃尔·里维耶已经行凶,他应该被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其理智状况,我们不能在法律意义上承认这一犯罪行为。
2.最高法院判决书的摘要
1836年1月16日
1836年1月16日,在巴黎司法宫召开了关于里维耶上诉(在判决书上写的姓为让—皮埃尔)的最高法院刑事庭的公审听证会,
1835年11月12日,在卡尔瓦多省重罪法庭提出的判决中判处里维耶死刑,达成判决如下:
法院听取了参议员梅里娄(mérilhou)先生的报告,听取了法庭律师肖沃·阿道夫(chauveauadolphe)先生对原告的观察报告,以及代理检察长巴朗(parant)先生的总结陈词。
撤销原判的首要理由,涉及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44条。因为莫兰先生和高迪耶先生作为医生和健康官员而协助治安法官,在罪证调查的诉讼笔录之时,他们没有按照上述条款的规定进行宣誓。
根据1835年6月3日治安法官的笔录,明确指出前述的莫兰和高迪耶先生在展开工作之前已按要求宣誓;这只能理解为按照第44条的宣誓:宣誓的措辞并不是神圣的;它只是符合法律;
撤销的第二个原因,涉及布夏尔医生在其1835年7月21日的报告之前,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条款发誓;不过,该案件是送交陪审团的众多案件中的一个,它符合《刑事诉讼法》第342条。
根据医学博士布夏尔先生于1835年7月21日撰写并署名的材料,清查预审案件编号第11号,它仅仅表现出某种痕迹,这名医生被某个司法警察或法官所委托或限定,去表达他做事的观点,这不是上述那个插入或附入某个诉讼笔录中的观点;或者由此得出,这个材料仅仅是一个自发产生,纯粹个人的意见,没有任何法律特点。
根据这份材料在明细表中所提到的内容,这只是一个具体事件,我们确认其存在,但却无法改变其私人的特性。
鉴于虽然该案不是一个司法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第341条并不剥夺其对陪审员的提交权,相反,它规定提交除了证人的书面陈述之外的审判的所有材料。
此外,这份材料的提交不能对被告有任何不满,因为陪审员们并不能把自发产生的、没有走司法程序的意见与下述信任结合起来,这种信任只能来自由主管机关为此定期任命的医生所撰写的报告。
撤销判决的第三个理由,涉及布夏尔医生,作为证人出席重罪法庭的听证会,本来应该是按照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317条宣誓,而不是按照为专家们规定的第44条。
鉴于上述布夏尔医生出现在证人名单中,并把检察院的诉状送达被告人,并且就像其他证人一样,在相同誓言的担保下,他已经知悉;就像他们一样,按照第319条所允许的提交讨论。
鉴于在辩论期间可能会向里维耶提任何问题,以及他可能给出答复,布夏尔医生不会丧失证人的品质,最终他把自己的名字加入到签名单上,同样他必须按照规定的第317条宣誓。
撤销判决的第四个理由,涉及途维尔(trouvé)、勒·毕多瓦(lebidois)先生和医学博士阿斯利(asselin),按照庭长的自由裁量权参加听证会,但又按照为专家们规定的第44条宣誓。
鉴于《刑事诉讼法》第269条,采用了一种通常和绝对的态度,那些庭长按其自由裁量权征召来的人并没有宣誓,这种禁止宣誓的规定也适用于第44条的规定,以及第317条所确定的规定。因为在该案中,人们也要对艺术和科学的问题给出自己的意见,就像在该案中,这些问题证实了在他们眼前发生的事实,他们的声明仅仅被视为简单的信息。
撤销判决的第五个理由,涉及庭长会无缘无故地拒绝满足被告人的请求。
鉴于《刑事诉讼法》第268条和第269条赋予庭长的权力可以不受控制或分享地行使;除了法官的荣誉和良知之外,这种权力再无限制;检察院和被告人在这方面都没有任何要求的权利,且在凭借这种权力做出的决定中,庭长无需向任何人汇报说明;
因此,随之而来的是,庭长毫无理由地不再使用其自由裁量权,以便召集和听取勒费伏尔先生(m.lefèvre)为初审法官,庭长只是在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权利;
此外,鉴于对陪审团持续宣称的各种事实进行惩罚的司法申请和司法程序的规范性,
驳回让—皮埃尔·里维耶的上诉。
该摘要与呈送给总检查长先生的文件相一致,
最高法庭的总书记员
m.拉波特
根据1836年2月10日的信函,在本月17日卡昂王家法庭批准,陛下做出特赦,赦免了对里维耶的死刑处罚,把死刑减成无期徒刑。钦此
核证无误
3.拒绝提起上诉的相关文章
a.《法庭公报》,1836年1月17日
最高法庭(刑事庭)已于昨日和今日在庭审中扣留了人犯里维耶的上诉,该犯已被卡尔瓦多重罪法庭判处弑亲罪。我们记得这个可怜的人决心杀掉他的母亲和弟弟,因为在他的认知中,他们妨碍了他父亲的安宁和幸福;他一次行凶制造了两起命案,里维耶也被同样可悲的想法所打垮,他说:“我杀了人,大家会杀了我,我父亲会对我的死感到难过;必须通过夺去他所珍爱的一个女儿,来免除他的这种痛苦。”于是,里维耶杀死了他的妹妹,因为她讨厌他的父亲,而且在他受刑的那天,他父亲对这个夺去他在世上最喜欢的孩子生命的人已不再惋惜。有几位医生听说证实了里维耶理智的混乱。不过,对目前这起三重谋杀案已经宣判为死刑。
参议员梅里娄先生在法庭上已经看到了证明里维耶精神失常的不同文件,在他的汇报之后,阿道夫·肖沃先生说他支持上诉。这位律师说,“法庭应该非常确信,我不会为里维耶这个可怜人的精神错乱去出庭做辩护的;真是不幸啊,因为难道还有比丧失理智更为不幸的?然而,在你们的最近一次审判中,总检察长先生给你们说,这种夸大其词增加了犯罪的证据。我将获准引用科学中最具启发性且意见一致的证词,以便唤起你们对一个家庭的兴趣,它已被以如此残酷的方式所摧残。”
然后,阿道夫·肖沃先生提出了撤销原判的不同理由,特别是按照自由裁量权征召来的医生们,以便提出他们的意见并行使其真实的专业知识,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求他们强制宣誓。这位律师区分了按自由裁量权作证的证人和通过其科学知识阐释司法的证人;前一种情况不需要宣誓。而其他情况,在相同的条件下出席在重罪法庭,在初审法庭上以及在《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之下,则需要宣誓;不过,当庭长在召集一位专家时,他做了初审的额外证明,并且在这起特定的案件中,使专家免于宣誓的,既不是庭长,也不是初审法官。
法院未接受检察长反对的理由,并驳回了上诉,裁定根据自由裁量权征召的证人和专家都不应当宣誓。
b.《卡尔瓦多领航者报》,1836年1月20日
本月15日,最高法院在庭审中已经拒绝了皮埃尔·里维耶提出的反对卡尔瓦多重罪法庭把他判决为弑亲罪的上诉。援引里维耶的律师阿道夫·肖沃先生,撤销上诉的首要原因是基于如下事实,即医生们按照自由裁量权征召前来,以便提出他们的意见,行使他们的真实的专业知识,在这种情况下不要求他们强制宣誓。
法院未接受检察长反对的理由,并驳回了上诉,裁定根据自由裁量权征召的证人和专家都不应当宣誓。
对上诉的驳回决不会影响有关特赦的问题,与此同时它已经拟定好了支持犯人。该上诉似乎也得到大量的巴黎医学权威所拟定的会诊结果的强烈支持,这些权威人士认为皮埃尔·里维耶不能完全使用其大脑的各种机能。
4.在巴黎就里维耶精神状态的合议
共署名人:夏朗顿首席医师埃斯奎诺尔(esquirol);巴黎医学院院长奥菲拉(orfila);国王御医马克(marc);王家医学院的终身秘书帕里塞(pariset);巴黎医学院教授罗斯坦(rostan);硝石库医院医生米迪维耶(mitivié),和医学博士卢埃(leuret);
应征召前来谈一谈他们关于皮埃尔·里维耶在行凶杀人之前、期间以及之后的精神状态的意见,正因为此事件,他刚刚被卡昂的重罪法庭判处死刑,诸位已经非常仔细的阅读并检查了所提交给他们的卷宗,它包括:(1)一份审判皮埃尔·里维耶的信息摘要,包括其逮捕时的诉讼笔录,被害人的尸体检查,其之前生活的情况,由在维尔市民事法庭的王家检察官先生收集整理,在审判中听取的证人陈述以及维尔的医生布夏尔先生的一份证明书;(2)由犯罪凶手写下关于6月3日发生在欧奈镇福克特耶村之事件的细节和解释;(3)卡昂的医生瓦斯泰尔博士先生的诊断;
鉴于皮埃尔·里维耶经常追求孤独,人们经常看到他自言自语,并与看不见的对话者说话,毫无缘由地放声大笑,冲向卷心菜劈砍它的头,就好像在砍人一样,他说他看见了魔鬼还和魔鬼说话,他不敢靠近任何女性,即便是他们家族的女性,因为他担心他身上发出的某种东西会玷污她们,他让动物遭受各种折磨,在口袋里随身装着钉子和锤子以便把它们钉死,总之,从他4岁时直到杀死他的母亲、弟弟和妹妹为止,上述行为他已经干过多次,他在村里是一个非常怪诞的人,因此大家都把他叫作傻瓜、疯子,里维耶家的傻子;
鉴于前述皮埃尔·里维耶出生于一个具有很多精神错乱者的家庭(他的一个叔叔就死于精神错乱,生前也表现出与里维耶类似的各种症状。两个嫡亲的表兄弟也有疯癫的常见症状;他的母亲也有一种非常古怪和狂怒的性格。里维耶的一个弟弟几乎是个十足的痴呆。)
鉴于皮埃尔·里维耶杀害他的母亲、他的妹妹和他的弟弟的动机,诸如要把他的父亲从家庭的抑郁中拯救出来,让世界摆脱女性的桎梏,通过卓越的行动而达到不朽,模仿沙蒂永、以利亚撒、拉·罗彻杰奎拉的榜样,像耶稣一样自我牺牲,以便救赎人类,凡此种种都表明其判断力的丧失;
鉴于皮埃尔·里维耶所撰写的有关他人生的故事表明其理智机能和道德情感的一种深刻而持续的畸变,里维耶的叙述已经证明了其记忆的完整性及其想法的连贯性,但是这并没有排除其精神的错乱,因为在记录了其疾病史的狂躁和单狂的叙述中,经常能够碰到这种精神的错乱。
诸位绝非赞同布夏尔先生的观点,他没有把皮埃尔·里维耶的不正常状态归入任何疯癫的大类之中,他宣称里维耶的精神是健康的,好像这些由疾病分类所建立的划分只是一种区分事物和便于研究的方法,从没想要对自然界施加它无法跨越的界限;
考虑到皮埃尔·里维耶在其杀人后不久精神状态的突然改变;他的绝望,他痛苦的反思,对前去自首的犹豫不决,他从未宣称过他的胜利,好像他是有意这幺做的;他试图利用他已造成的那些疯癫的名声,以便能够被免罪,然而在维持这种远超自己能力之外的角色时,他显然束手无策。
把这种改变与我们所观察的大量精神错乱者做一下对比,尤其是与杀人单狂症者和自杀者做一下对比,他们在完成了被强迫的行为之后,往往会重新变得平静且恢复理性;
大家赞同瓦斯泰尔先生的合议中陈述的结论;
一致认为并宣布如下:
(1)皮埃尔·里维耶从4岁开始就不断表现出精神错乱的症状;
(2)其精神错乱是持续存在的,但在其行凶杀人之后强度有所下降;
(3)其杀人行为只能归因于谵妄。
合议于巴黎,1835年12月25日
签名:埃斯奎诺尔,奥菲拉,马克,帕里塞,罗斯坦,米迪维耶和卢埃
附注:在一家疯人院里,我们给访客介绍了一个人,他讲的都是真的:“这个病人经常自言自语,他和魔鬼交谈;他觉得当他接近女性的时候,从他身上流逸出的某种东西会玷污她们。当他放肆的时候,人们见到他劈砍卷心菜的头,就像砍某个人的头;他常常在口袋里随身带着钉子和铁锤,把青蛙或者其他动物钉在十字架上;有一天,他把一个小孩的小腿绑在挂锅铁钩上,如果人们没能及时赶来,他会被烧伤。在他的村子里,人们都称他为疯子、傻瓜、呆瓜。此外,他知道他在作恶,他也非常连贯地记录了自己过往的历史。”无论哪个受访者都没有声称这个人是拥有理性的;没有一个法官敢给他自由。并且如果一个病人在收容所里行凶成了杀人犯,也没有人想着要把他送上断头台。无论如何,这些事实都是相同的,只是发生的地点不同罢了。皮埃尔·里维耶必须被拘禁,这个年轻人病得太重了,他无法享有自由。
l.(卢埃)
5.司法部长给国王陛下的报告
巴黎,1836年2月8日
陛下,
我很荣幸给陛下您呈送关于皮埃尔·里维耶(现年21岁)的诉讼报告。
里维耶的父亲是一个温和的人,他与智力不正常的妻子一起生活,他的妻子让他沉浸在痛苦之中;这个性格平和的男人徒劳地尝试着所有的办法,想在家里重建和睦;然而,每天都有一些新的烦心事,一些令人发指的场面。
年轻的里维耶深爱着他的父亲;这些家庭不和的画面使他痛苦不已,他那阴郁的性格又遭逢了这些最糟糕的感受。
6月3日中午时分,40岁的里维耶夫人,她的女儿、18岁的维克多莉·里维耶,和他的儿子、7岁的于勒·里维耶,被发现死在了欧奈镇他们的居所里。他们的尸体倒在一大摊血泊中。里维耶夫人,当时已经怀孕,她的面部和颈前部有砍伤。维克多莉·里维耶的头被劈开,有数条深的伤口。于勒·里维耶的头部有大且深的切口;其他的砍伤集中在颈部和肩部。这些造成死亡的伤口,似乎皆由一件锐器所致。
凶手便是皮埃尔·里维耶;一个女邻居看见他在同一个门槛处了结了他妹妹的性命,他手里拿着砍柴刀,砍中了这个可怜的人。他妹妹想要逃走,发出凄惨的叫喊声,里维耶在他脚下将其砍倒。
在离开的时候,里维耶碰到了一个村民,他对这位村民说:“我刚刚把我的父亲从他那所有的不幸中解救了出来;我知道大家会让我死,但是我无所谓了。”他手里还握着那把血淋淋的砍柴刀。
在一个月的时间里,凶手躲过了所有的搜捕;当人们抓住他的时候,他立即说,他就是在欧奈镇行凶的三桩犯罪行为的肇事者,并装出一种宗教单狂症。他说:“我杀死了我的母亲,因为她有罪孽;我杀死我妹妹和我弟弟,是因为他们也有罪孽,他们和我母亲是一伙的。”他先是在第一次讯问中继续坚持他的辩护方式,他说是神命令他干这起三重杀人案,并且还引述圣经的段落来支持他;但是不久,他就放弃了这个让他无法忍受的装傻角色,他做出如下声明:“我要说真话:我想要把我父亲从这个一直烦恼他的恶女人手中解救出来;我杀死我的妹妹,因为她和我母亲是一伙的,我杀死我的弟弟,是因为他爱我母亲和我妹妹。我希望正义女神认为我疯了:我认为装疯将会有助于我辩护。”之后,他给出了自己的动机,并在一篇回忆录中写道:“……我要通过杀死这个孩子,来彻底激起我父亲的恐惧之情,这样他就不会为我感到惋惜。”
里维耶坦白了其行凶的所有情状,初审和法庭辩论转向这个话题,即此人在行凶的时是否具有运用其理性的能力。
里维耶性格阴暗,忧郁且古怪;他有时会离开他父亲家,在森林里过夜;他的暴戾本性甚至表现在他的娱乐消遣中;据报道称,在里维耶小时候,他就用钉子把小鸟和青蛙钉在木板上,他眼看着它们死去,并发出疯子的狂笑,他说,这是在再现耶稣的受难;他以吓唬小孩子为乐;有好几次人们看见他抱着小孩子站在水井边沿,吓唬他们要把他们扔下去。几年前,他曾用绳子把他当时6岁的弟弟的脚绑在壁炉边的挂锅铁钩上,火焰把孩子下面烧红了,当时一个邻居迅速进来把孩子救出危险之地,孩子的双脚已经烧伤,而里维耶就在现场,他自得其乐地在旁边观看。在两年的时间里,里维耶为了打鸟,制作了一个工具,他给它起名叫做卡力倍(calibine),然后他带着一帮村里的孩子把它埋在了田地里。在同一个时期,当时他已经18岁了,他埋葬了一只松鸦,并模拟了对其的宗教葬礼。而且,一些其他荒诞或者怪异的事情也在法庭辩论中被报道了出来。
里维耶对女性和雌性动物都有一种极大的厌恶;他尤其害怕接近她们,也害怕同族的女性亲属的目光,当人们问他这幺做的原因时,他回答说他读过《圣经》,对乱伦和兽奸有极大的恐惧,“他担心即便他不愿意,但是当他出现在她们面前时,还是有一种不可见的气把他与女性或雌性动物连接起来。”里维耶夫人的两名亲戚,都是死于精神错乱,他们都有对女性有这种罕见的厌恶之情。
六位医生应征召参加法庭辩论,给出他们对里维耶精神状态的意见,提出的意见正反两方数量相等,势均力敌。
陪审团成员中包括受过教育和具有洞察力的杰出人士,他们宣布里维耶有罪,一致认为不可酌情减刑。但是,有六位陪审员提出意见,宣称存在酌情减刑情况。在11月19日的判决之后,有十位陪审员签署了特赦请愿书,在请愿书中有如下段落:“我们悉知里维耶在他的父亲身上所遭受的所有不幸,他深爱着他的父亲,以至于愿意为他而牺牲自己,这就使他那从未健全完整的理智机能被严重动摇并彻底沦丧。”
卡昂的医生们撰写了一份支持里维耶的备忘录,其中把里维耶塑造成了上面已经引用过的这种罕见单狂症的受害者:对女性和雌性动物的厌恶。他们说,“里维耶性格阴郁,沉默寡言……他唯一一次露出快活的笑脸,是当死刑降临到他头上的时候,而且这是出自真心的笑容,还不停重复着在埋葬松鸦时所做的那四句蹩脚的诗句。”签署这份备忘录的医生们认为,“里维耶从未使用过一个理性的人所具有的完整的理智机能;该犯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疯子,有一些固执想法的空想家,他缺乏全部的判断力又极其危险,可是,基于里维耶的病态头脑,他们还是要呼吁国王的宽恕。”
在有关里维耶的最新一次合议中,奥菲拉、罗斯坦、米迪维耶和罗埃诸位先生声称该犯患有精神错乱。
在请求为里维耶减轻刑罚的时候,重罪法庭庭长先生说:“以最浓厚的兴趣关注着法庭辩论的民众们也是意见分歧。如果法院的人想要宣判,那幺在他们的头脑中也会对此产生严重的怀疑。”
总检察长先生说,“必须要给出一个意见的话,我认为(对里维耶理智能力的)怀疑必须得到合理的解释,而我也能够赦免他的死刑。”
但是,这些严重的情况似乎表明,里维耶知道他行凶的全部后果,因此他必须对之负责任。他的良知的犹豫不决、他的算计要杀死每个受害人,他的潜逃、他最初的装疯卖傻和随后的放弃,还有他的听天由命、以及他的内疚,都成为反对他的内容:“在行凶之后,我非常懊悔”,他在法庭辩论时说,“我不会再做了。”毫无疑问,在他的凄惨和阴郁的思想深处,有一种暴戾的本性、凶残的癖好和厌世的任性,然而,难道他没能通过几次内心的斗争,进而战胜自己那些恐怖的决定吗?恰恰相反,里维耶似乎专注于对其理智能力的使用,以便亲自为他将要陷入其中的罪行进行辩护。
另一方面,里维耶不能归入日常犯罪的范畴。他没有被任何通常的作案动机所决定;他没有对任何一个受害者怀有个人的怨恨。里维耶对他的父亲有深厚的感情;对其父的种种不幸的目睹,使他那失常的想象力达到了极点;似乎里维耶不能明白,他的行为会增加他想要解救的不幸之人的不幸。事实上,这正是因为这个年轻人的判断力并不是完全健全的。他杀害了他还只是个小孩子的弟弟,而里维耶犯下的这个凶案的推理行为,似乎只能将其归于一个理性畸变之人的所为。
面对着医生们和各种事实的矛盾报道,其中一些在里维耶身上发现了一种推理和计算的超强能力,而其中另一些似乎不仅建立起一种其心灵机能的反常,而且建立起其知性能力的反常;我自己则非常怀疑该犯人的精神状态,不知是应该得出判决死刑的结论,还是免除所有处罚。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应该建议陛下您,把对里维耶死刑判决减为无期徒刑,不得示众。
致以我最深的敬意,
陛下您,
最谦卑和最忠实的仆人,
国玺守护者,
司法和宗教事务部国务大臣。
批准1836年2月10日
国王:
路易·菲利普
6.特赦的相关文章
《法庭公报》,1836年2月19日
我们可以明确宣布,里维耶的赦免请求已经得到恩准,此人因为一系列的宗教幻觉而杀死他的母亲和他的妹妹,并且国王已经把对他的死刑判决,改为判处终身监禁。
《法庭公报》,1836年2月21日
本月17日,在庄严的审判中,卡昂王家法庭批准了对皮埃尔·里维耶的赦免书,并且批准了给予他的减刑。犯人平静地回答了第一庭长先生提出的问题,并在法庭辩论中保持着同样的无动于衷。
游骑警(gardechampêtre),又名乡村警察(lapolicerurale),是法国某些乡村市镇的护林员,野战管理员和警察的功能组合体。他们不属于市镇警察(policemunicipale)。——译注
被告人要讲述的这些不幸的事情,归因于他的母亲,里维耶夫人的败坏而恶劣的品行。里维耶的父亲也深受其害;他已经和他的夫人分居。她和自己18岁的女儿维克多莉,以及8岁的儿子于勒·里维耶,一起住在村子里一个她自己的房子里。被告人皮埃尔·里维耶与他的父亲住在一起,同住的还有他的另一个妹妹艾梅和另一个弟弟,名叫普罗斯佩。——原注
里维耶回忆录的原文为niarges,按该词为诺曼底当地土语,法语版在“方言词汇表”中解释为noises(斗争),denarguer(蔑视)。德文版作schwierigkeit(困难),英文版作way(方法、目的)。此处的新闻稿中改为lesnargues(蔑视)。参见边码第162页正文。——译注
此处特指的是卡尔瓦多省的贝桑于潘港(port-en-bessin-huppain)。——译注
为了更好的评价这部我们只能引用极小部分的回忆录,我们必须知道这一点:被告人是一个年轻的农民,他所接受的初等教育几乎为零,所有的证人说大家都认识他,因为他就是一个傻子或者白痴,大家粗鄙地称他为“里维耶家的傻子”。
此处法文原文为m.daigremont-saintmauvrieuxfils,参见边码第208页,4.法庭纪要。——译注
指旧时对精神病人依法剥夺其管理自己财产的权利。此即来源于罗马法的禁治产制度,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能力人的人进行约束,由监护人来代替被禁治产的人来代为管理财产。参见张德富编:《法汉法律词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3—244页。——译注
皮埃尔·弗朗索瓦·拉瑟奈尔(pierrefrançoislacenaire,1803年—1836年),法国着名的花花公子、杀人犯和诗人,详见边码第14页,注1。——译注
罗贝尔·马凯尔(robertmacaire)是法国文学作品中的虚构人物,是法国文化中土匪强盗的一个典型形象。——译注
查理五世(1500—1558年),即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carlosi,1516年-1556年在位),又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519—1556年在位)。父系为哈布斯堡家族和母系为卡斯蒂利亚(即西班牙)王室。在他任上,哈布斯堡王朝与法国和奥斯曼帝国连年征战,并且开启了西班牙的美洲殖民事业。——译注
约瑟夫·德·迈斯特(josephdemaistre,1753年—1821年)法国萨伏伊人,哲学家、作家、律师及外交官,曾任法国驻俄罗斯大使(1803年—1817年),文中提到的《圣彼得堡夜话》是作者临终前撰写的未竟稿,出版于1821年。——译注
josephdemaistre,ilessoiréesdesaint-pétersbourg/i,tomeii,onzièmeentretien,lyon:pelagud,1836,p.270,p.278,p.285.中文版参见迈斯特:《信仰与传统:迈斯特文集》,冯克利、杨日鹏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第321页、322页。译文有改动。——译注
我们没有找到这份陈情书。我们也可以猜测,《卡尔瓦多领航者报》的编辑得到了错误的信息。事实上,这可能是奥尔菲拉和埃斯奎诺尔等人的陈情书,显然这是辩方的要求,也可能是受到瓦斯泰尔的怂恿,以便支持赦免请愿。——原注
应为阿道夫·肖沃(adolphechauveau,1802年—1868年),法国最高行政法院(conseild'etat)律师,重罪法庭(lacourdecassation)律师。参见边码第248—250页。——译注
这句话在最高法院判决书摘要的第一页的页脚边位置。
此处法文版的内容中,将里维耶所杀的“儿子”误作“女儿”。英文版也发现有此错误,故加注云“原文如此”(sic)。——译注
国玺守护者(legardedessceaux)在1848年之前为法国旧制度下对司法部长的代称。——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