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务
对于一个喜欢独处,做做梦,读读书,打打坐的人来说,莎士比亚书店的环境简直是太喧嚣了。有许多人是在从各种事务和活动中退隐出来后,才开始一种沉思的生活。但对我来说,一切却正相反:首先是沉思,然后是忙乱。有一个刚刚从维也纳过来的弗洛伊德的学生在观察我之后,说:“你是一位典型的外向型的人。”
首先当然是书店里的一切日常事务,一个书店中要忙的事情可真多,就像《南西·贝尔号之歌》(rhymeofthenancybell)那首打油诗中写的那样,我“既是厨师也是勇敢的船长”。在玛西尼前来帮忙之前,我一直是学徒、老板、职员集为一身。单单想象一下每天除了卖书和借书之外,我还得负责计算那些账单!我得要管理三种不同货币的银行账户:美元、法郎和英镑。要计算那些便士、生丁和美分,是最让我头疼的工作。我“特殊的”算术能力让我处理起生意来可真困难,为此我浪费了许多时间,也浪费了大张大张的草稿纸。有一次,我在普林斯顿时的好友杰西·赛亚(jessiesayre)正巧经过巴黎,她是威尔逊总统美丽的二女儿,一直对我的书店非常关心,我对她提起这一大困难,杰西就建议我晚上到她的旅馆去,她可以教我一种算术系统,她曾用这个系统成功地教会过一班智力发展迟缓的孩子们。所以,吃过晚饭后,我就来到她的房间,开始学习。第二天,赛亚夫妇就离开了巴黎——说也奇怪,她的丈夫和她的父亲非常相像。杰西临走时,非常肯定地说,有了她的这个算术系统,我立即就能把一切都料理好。我不想让我的好朋友失望,而且,我也感到非常惭愧,一直没有告诉她,其实我立即就回到了我的老办法中,那就是用大张纸做计算。
阿德里安娜·莫尼耶的书店给人的印像是平和安静的,你一走进去,就觉得全身舒缓下来。也难怪,阿德里安娜没有一个乔伊斯在她的书店里呀!更何况,我们美国人天生就喜欢吵吵闹闹。莎士比亚书店也就整天人声喧哗。我父亲在普林斯顿读书时,他的同学们给他起的外号是“杂务毕奇”,这个雅号用在他女儿身上也正合适。
早上九点钟,巴黎大学专门研究盎格鲁——撒克逊的贺钦教授(uchon)就来了,要给他的英国太太找一本轻松的小说;从那时开始,一直到午夜关门,书店里就不断地有学生们,读者们,作家们,翻译家们,出版商们,出版商的跑腿们,或朋友们进进出出。图书馆的成员中有许多当代作家,当然,还有那些我不认识的他们的读者朋友们。我当然特别喜欢那些来借阅乔伊斯或艾略特的作品的读者,但是对于其他的读者,我也尊重他们的权利。我曾为一位养育着七个喳喳乱叫的孩子的妈妈提供了一整套“宾豆”(bindle)系列作品,我还曾给法国会员弄到他一再要求的英国作家查尔斯·莫根(charlesmorgan)的作品。我也非常喜欢像我自己这样平凡单纯的读者。如果没有我们,作家们该怎么办?书店该怎么办?
为读者寻找到合适的书籍,就像为他们寻找到合适的鞋子一样困难。有些顾客要从美国或英国订购最奇怪的出版物,例如,有一位每年只到我的书店来一次,就是为了取他的《拉斐尔历书》(raphael'sephemerides)。他们怎么就不能简简单单地买一本《男孩的愿望》(aboy'swill),而偏要寻找我书店里根本就没有存货的东西呢?
当然,我的顾客一半以上是法国人,所以,我的工作也包括非正式地教授他们有关美国文学的知识,给他们提供最新的信息等。我发现,他们中的许多人对美国新作家们一无所知。
我的这些“兔儿”之中,有一位是培根的崇拜者,我的店名让他如此恼怒,所以,他常常按捺不住要到我的店里来。在吞下培根火腿和鸡蛋的早餐后,他就急急忙忙赶到我的书店,千方百计地阻止我回复那堆积如山的写给莎士比亚书店的公务信函。他会把《解剖忧郁》(anatomyofmelancholy)或其他书籍从书架上硬扯下来,把书打开到能够证明莎士比亚是培根的笔名的那一页上,然后就把翻开的书留在店里。这位“兔儿”还有些暴力倾向。有一天我看到他直盯着拨火棍看,很显然,他已经决定要把莎士比亚书店的老板给放倒在地上,所以,当我看到海明威一如往常地走进书店时,我真是大大松了一口气。
我还是更喜欢那些年轻的“兔崽儿”们,他们径直走进来,坐在那张红色圆桌边古老的小扶手椅上,阅读布莱荷的《地理》(geography)。布莱荷一直相信书籍应该出得又大又平展,可以让人坐在上面。我也总愿意停下手中并不太重要的活计,给这些孩子们看拉尔博的西点军校的士兵们,还有我在里屋大柜子上面放着的其他玩具,当然,你得把这些孩子举起来,他们才能看得见。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位是哈里特·沃特菲尔德(harrietwaterfield)。她的父亲戈登·沃特菲尔德(gordonwaterfield)正在撰写一本关于他们家族长辈达芙·戈登夫人(ladyduffgordon)的传记。这本传记非常有趣,我要将这个引人入胜的故事推荐给所有没有读过的人。
哈里特当时只有五岁,她对她妈妈说:“你知道么,西尔维亚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也把她当成挚友。有一天,我本该在书店里工作,但却跟着她去布隆涅森林里的动物园游玩。那时正是春天,那些动物的幼崽们就在游客的脚下跑来跑去,让人恼火的是,有时候它们还会跳起来,咬掉你大衣上的纽扣,这可是你最好的大衣,你妈妈一再叮嘱你千万别弄坏。等到我们去看大象时,就轻松多了,因为大象不会跳来跳去。哈里特说:“下次我们再来,就直接去看大象。”
有一天,一位穿着白裙子的金黄头发的小女孩和她的父亲一起来到书店,她坐在红色的小圆桌前翻阅儿童读物。这个孩子名叫薇奥兰(violaine),是诗人克洛岱尔的干女儿,她的名字就是随克洛岱尔的戏剧《小女孩薇奥兰》(lajeunefilleviolaine)中女主人公的而取的。她的父亲是诗人和大使亨利·霍伯诺(henrihoppenot),他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之一。薇奥兰和她的父亲以及母亲海琳娜·霍伯诺(helenehoppenot)刚刚从北京回来。
这个小女孩的英语几乎和法语一样好,那天我和她的父亲说话时,她深深地沉浸在凯特·格林纳威(kategreenaway)的作品中,等到她长到二十岁时,在反纳粹的抵抗运动中,她变成了最危险的环境里最勇敢的女英雄。
莎士比亚书店的访客中偶尔也会有一些小狗,但我的小狗泰迪对它们的态度并不友善。
说起泰迪,它原来的主人是我的顾客,来自布鲁克林的一位年轻迷人的女士。泰迪是混有杂种血液的硬毛猎犬,是一条特别有魅力的狗。它常常到我的书店来,项圈上的许可证还是在布鲁克林时颁发的,它不许任何人把这许可证取下来。有一天,它的女主人来对我说,虽然她很喜欢泰迪,但是,她无法再继续养它了,她要把泰迪送给我做礼物,并且希望我能接受。我告诉她,我的书店是没有办法让乔伊斯和一条狗共存的。她听后说:那我只能请兽医把泰迪给弄死了。
这样,我只得同意先试着收留泰迪一段时间,我首先得看穆萨是否能接受它,穆萨是阿德里安娜父母亲在乡下的庄园中的那条毛茸茸的牧羊犬,我们经常去那里过周末。说好了这个前提条件后,泰迪的女主人把它的狗链交给我,还有一份详细的养狗说明书。说明书中告诉我它的健康状况,它的饮食(罐头三文鱼居然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这让莫尼耶一家大为惊奇),它的行为习惯,她花了许多精力才教会它的那些把戏,还有它能听懂的语言。泰迪会玩的把戏很能逗孩子们开心,如果需要它养家糊口的话,可以在马戏团里为它找份工作。它能踮着脚尖转圈圈;它能四脚朝天躺在地上,直到你数到三;它能用鼻子顶着一根棍子,然后把棍子扔出去,并在落地前又用嘴接住。
我担心对泰迪来说,替换女主人会是一种打击,但它不仅很快接受了它的新伙伴,而且,当旧主人第一次回到书店时,它根本就没起身去和她打招呼。也许是因为它也有自尊心吧。
后来的一个周末,阿德里安娜和我带着泰迪去赶火车,我们正要通过火车站的大门时,车站的工作人员拦住我们,他说:“你们不能带这条狗上火车,它必须得戴口套才行。”我们没有狗的口套,也没时间去买一个,而这班火车又是我们能乘坐的最后一班车。阿德里安娜总是能想出办法,她掏出一块大手帕,扎在泰迪的嘴巴上。还不等那人反应过来该说什么呢,我们就冲了进去,上了火车,前往乡下去了。
穆萨原本是条山里的狗,它还是小狗崽时,我从萨瓦省将它买来,送给阿德里安娜的父亲做礼物。没人能替穆萨梳理它的毛,即使是它的主人也不行,对于一条山里的狗来说,它从来都不会如此放弃自己的尊严。有一次,而且只有这一次,阿德里安娜的妈妈想替它把打着结的毛梳开,穆萨抢过梳子,把上面缠着的毛弄下来,一口就吞了下去。
我们都觉得穆萨肯定不想要泰迪与它做伴,但是,在初次见面大打一架后,这两条狗居然成了朋友。穆萨佩服泰迪的聪明和智慧,而泰迪则崇拜穆萨,因为它可以说是狗中的一条好汉。
阿德里安娜认为泰迪是一个高度进化的动物,它肯定经历过无数种变体,或者是如茉莉·布卢姆(mollybloom)所说的那样,它是一种“会转世的灵魂”。阿德里安娜觉得它下一次投胎会成为一个邮差,因为她的父亲在邮政局工作,所以,她的这一说法充满了对泰迪的尊重。我很喜欢它目前作为狗的阶段,它也很喜欢我。我敢肯定,为了我,它也能放弃掉它作为狗的状态。
当然,每次乔伊斯一来书店,我就要赶快把泰迪赶到其他地方去。可怜的乔伊斯!当我和阿德里安娜买了辆汽车时,他也很不赞同,他觉得只有政府官员才能使用汽车。而现在,莎士比亚书店又增添了条“好可怕的狗”。
乔伊斯不喜欢泰迪,但是他却很喜欢莎士比亚书店的店猫,那只全身漆黑的名叫幸运的猫。幸运喜欢吃手套的手指头,它的这个习惯让许多人气恼,因为他们刚刚将一副上好的手套放在桌上,随后就会发现上面的手指头都被咬掉了。乔伊斯从来不戴手套,所以,他不会像其他人那样对幸运发怒。我实在无法让幸运意识到这种习惯非常不好,就只能在书店里贴出一张告示,警告顾客们他们的手套所面对的危险。帽子也一样,有一次,幸运把海明威的一顶新帽子的帽顶给咬穿了,这真让我羞愧。还有一次,朋友们到阿德里安娜家里去喝茶,幸运把放在卧室里的所有手套的手指头都给咬掉了。乔伊斯夫人为了另一位客人的手套而大发雷霆,只有在离开之后,她才意识到,她的手套也同样是牺牲品。
访客和朋友
访客从许多不同的国家来到莎士比亚书店,在二十年代初,有一位顾客来自于我们当时称之为俄国的地方,他就是塞吉·爱森斯坦(sergeeisenstein),他是位伟大的电影艺术家,总是充满着许多令人兴奋的新念头。他也是我所遇到的最有趣的人物之一,他对于文学界中发生的一切都非常关注,充满激情地崇拜着乔伊斯。他非常希望能把《尤利西斯》改编成电影,但他又告诉我说,他对于这本书里的文字实在太崇拜了,所以,不愿意因为电影的局限而牺牲其文字。
爱森斯坦后来又回到巴黎,他把我和阿德里安娜请到俄国大使馆,在那里给我们放映了他的新片《总路线》(thegeneralline),并向我们陈述了他有关这个主题的一些想法。他的想法如此之多,在电影所给定的时间里,他连其中的一半都没有表达出来,他可能也无法在特定时间里完成一部电影的拍摄。
我和爱森斯坦达成了一个协议,我为他提供新的英文书籍,与他交换当代俄国作家的作品。从他寄给我的书来看,在那段时间,俄国并没有什么重要的文学作品,也可能因为当时的翻译没有跟上。
苏联外交官李特维诺夫(maximlitvinov)一家也到书店来过,艾维·李特维诺夫夫人是英国人,而她丈夫几乎就可以算是爱尔兰人,他在都柏林上的大学,还是乔伊斯的校友。李特维诺夫家的孩子们的照片也被加入我其他小客户的照片当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汤妮亚(tania)。
我的客户和朋友还包括一位中国语音学教授(他有一对双胞胎孩子),其他还有柬埔寨人、希腊人、印度人、中欧人、南美人。当然,我的客户中的大部分仍是美国、法国和英国人。
珍妮特·弗莱纳(janetflanner)是我最早的美国朋友之一,她后来一直使用的是笔名热内(genêt)。在二十年代,她常常在我的书店进进出出,有一次,她要去罗马,在去火车站的路上,她特地叫出租车到莎士比亚书店门口停了一分钟,就是为了要送给莎士比亚书店的图书馆两本精美的艺术书籍。阿德里安娜后来借了这两本书,她对里面的插图实在太喜欢,过了许久才很不情愿地还给图书馆。
珍妮特·弗莱纳总是在旅行,她是位四处漫游的作家,她不是在伦敦,就是在罗马或其他地方。她才华横溢,又很用功。而且,我可以证明,她也总是能找到时间帮助别人。有一次,为了对她的帮助表示感谢,我送给她一本《尤利西斯》,里面还夹着一页作者的手稿。许多年后,当乔伊斯的作品已经能卖到很高的价钱时,她问我是否反对把她这本《尤利西斯》卖给一家著名的图书馆,当然,出售此书得到的收入都会归我。这就是珍妮特·弗莱纳的性格。
一九四四年巴黎解放时,《生活》杂志的一位摄影师拍摄了一张剧院街十二号的两位老顾客在一起的照片,他们是珍妮特·弗莱纳和欧内斯特·海明威,这个构思可真棒。
另外一位我早期的朋友是约翰·多斯·帕索斯(johndospassos),他总是来去匆匆,我与他见面的时间是在他出版《三个士兵》(threesoldiers)和《曼哈顿中转站》(manhattantransfer)之间,但每次都只是惊鸿一瞥。有时候,我也见到他与海明威在一起,有一天,在午休之后我重开店门时,我注意到有人在门下塞了张东西,那是一张约翰·多斯·帕索斯的照片,因为我曾告诉过多斯(我们当时都这样称呼他)我需要一张他的照片,这样可以摆放在书店中作家肖像的收藏中。
桑顿·怀尔德(thorntonwilder)几乎和海明威同时来到莎士比亚书店,他曾经和年轻的海明威夫妇交往很多,并且常常到书店来。在我所有的朋友中,他是最有礼貌的。他很害羞,言谈举止就像位年轻的助理牧师,和当时同在巴黎的其他人相比,他的背景和他的同代人很不同。我喜欢他的作品《卡巴拉》(cabala)和《圣路易斯雷大桥》(bridgeofsanluisrey),而且,我觉得虽然他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仍然非常谦虚。法国人崇拜他的《桥》,简直认为此书就是法国文学作品,或至少是法国文学传统的一部分。在我二十年代的这批朋友们中,他们互相之间的区别可真大,例如怀尔德和麦卡蒙。美国就是这么地大人多,各种人物都有,如果忘了这点,你简直就无法解释他们怎么会那么不同。
我一直很喜欢桑顿·怀尔德,也一直很景仰他,所以,过了一段时间后,我发现他几乎从剧院街上消失,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克利斯汀街上,我的心中就有些遗憾。但是,我丝毫没有觉得这对我们之间的友谊有什么影响,他只是因其他事务前往别处而已。舍伍德·安德森也是这样,他也越来越经常去克利斯汀街,也就是说,更常到斯坦因家里去了。
艺术家曼·雷和他的女弟子贝伦尼斯·阿伯特(bereniceabbott)(她曾经做过一段时间他的助手)是“圈内人”的专业摄影师。我书店的墙上挂满了他们的摄影作品。能够被曼·雷和贝伦尼斯·阿伯特拍照,就说明你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了。我觉得对于曼·雷来说,他最感兴趣的已经不是摄影,当时他在前卫艺术运动中已经小有名气,是达达主义和超现实主义流派中的成员。
一九二四年四月,《出版商周刊》(publishers’weekly)刊登了一篇关于莎士比亚书店的文章,引起了许多美国书商和出版商的注意,而且激起了他们极大的兴趣。所以,以后他们有机会来巴黎时,总要到我的书店里来看看。能够引起业内媒体的关注,我们也挺得意。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莫瑞尔·科迪(morrillcody),他的另一本更重要的著作中的男主角是酒保吉米,海明威还特地为此书写了序。就像我二十年代在巴黎的许多朋友那样,莫瑞尔·科迪以后也是成就斐然,在美国和法国的文化交流中,他已经做出,并且正在做出很大的贡献。
“圈内人”
茱娜·伯恩斯(djunabarnes),充满魅力,充满爱尔兰风格,才华横溢,在二十年代初也来到了巴黎。她是属于《小评论》和纽约格林威治村那个圈子里的,也是麦卡蒙的朋友。她的第一部小说出版于一九二二年,这部小说的书名非常简单,但很有特点,就叫《一本书》(abook),这也是她的成名之作。她的作品充满了一种奇特但忧郁的风格,这和她平时脸上灿烂的笑容形成强烈的对比,和当时的其他任何作家都不一样。而且,她也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那种人,幸亏t.s.艾略特慧眼识珠,把她给挖掘出来,并且把她推到文坛她应有的地位上。即便如此,在关于当代文学的专著中,她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在我看来,毋庸置疑,她是二十年代巴黎文坛上最有才华、最让人着迷的人物之一。
在我的书店刚刚开张的那几年中,有一位名叫马士登·哈特雷(marsdenhartley)的美国艺术家也在拉丁区一带活动。他是个很有趣的人物,他的诗集《诗二十五首》(twenty-fivepoems)是麦卡蒙的接触出版社出版的。他在巴黎没待很长时间。但是,在与他为数不多的几次接触中,我能感觉到他很吸引人,可能还稍有些多愁善感。
在二十年代的巴黎来来去去的,还有一位红脸颊红头发的活跃人物,她叫玛丽·巴兹(marybutts),至少在我与她相熟的那段时间,多愁善感可根本与她沾不上边。在她的作品《异教徒的陷阱》(trapsforunbelievers)中,有科克多(cocteau)为她画的画像,可以说是当时的玛丽·巴兹的真实写照。但是,她的生活是一场悲剧,她的充满潜力的写作因为她的突然去世而中断。虽然她有几部作品是由接触出版社出版的,其中一本是《远古圆环的阿许》(asheofrings),但是,在她去世后,她的所有作品仿佛都消失了,不知怎么就绝版了。她也曾写过一本关于埃及艳后的书,她认为埃及艳后是一位智慧之士,简直就是位博学的女才子。
在“圈内人”中,有三位美女,很不公平的是,这三位是一家人,她们是诗人米娜·罗伊(minaloy)和她的两个女儿——珠拉(joella)和法碧(faby)(这个名字的拼法显然不正确),她们都是绝代佳人,走到哪里都会引起人们的注视,而她们早就习惯了这点。但是我相信如果进行投票的话,三人中,米娜会被选为是最美丽的。乔伊斯虽然患有眼疾,但他如果诚心想看,他能和其他人一样什么都看得见,据他观察,从各方面来说,珠拉都是标准的美女:她金黄色的头发,她的眼睛,她的皮肤,还有她的仪态。所以,乔伊斯肯定会选她。而法碧当时年龄尚小,但已经美丽动人,而且长得很有趣,你真难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
你如果去米娜的公寓,会看见到处都是灯罩,制作灯罩是她养活孩子们的生计。她自己所有的衣服也都是她亲手缝制的,女儿们的衣服可能也是她缝的。她的帽子和她的灯罩非常相像,或者反过来说,她的灯罩和她的帽子非常相像。
空闲时,米娜会写一些诗作,麦卡蒙曾经出版过一本她的诗集,这本诗集薄薄的,书名是典型的米娜·罗伊的风格,《月之旅行指南》(lunarbaedecker)(请注意,麦卡蒙出版的书上把“旅行指南”这个词给拼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