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滔滔不绝,嗓音洪亮,他爱笑;他的笑声响亮而热诚。他初到此地,住的是公共工程处的平房,并开始学习语言。别的时间,他用来修建我现时所在的小屋。随后,他进了丛林。
“掸人我无能为力。”他告诉我。“他们是佛教徒,满足于佛教。它适合他们。”他漂亮的黑眼睛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一下,然后,他面带微笑,说了下面这番话,而我看得出,这话对他来说很是大胆,令他自己也有些吃惊。“你知道吗,必须承认,佛教是很好的宗教。有时候,我和某个寺庙的和尚长谈,他不是没文化的人,我不能不敬重他和他的信仰。”
他很快发现只能寄望于影响丛林中偏僻小村落的村民,因为他们是鬼神崇拜者,对恶力的畏惧持续不断,令他们不知所措,而它就等着他们落入圈套。但是,那些村子很远,在山里,他常常得走上二十、三十甚至四十英里才能去到。
“你骑马?”我问。
“不,我走路。要是买得起一匹小马,我当然愿意骑马,但我喜欢走路。在这乡下,你需要多锻炼。我想等我老了,我得有匹小马,到了那个时候,我可能有钱买一匹了,但我只要正当壮年,就没理由不用上帝给我的双脚行走。”
到了一个村子,他习惯去村长家找住处。大家晚上收工回来,他把他们聚在阳台,跟他们讲话。现在,经过这么些年,方圆四十英里都知道他,他很受欢迎。有时候,有人捎信来,请他去还没去过的某个偏远村落,让大家可以听他说话。
我想起丛林中遭遇的那个为迫人浓绿所阻隔的偏僻小村。我想在自己心中描出一幅那些人的生活图景。当我问及,神父耸耸肩。
“他们劳动。男人和女人一起劳动。那是一串不间断的艰辛。说真的,在山上那些丛林村落,生活不容易。他们种稻子,你知道这费时费力,然后收割;他们种鸦片,一有空隙,他们就去丛林采集野味。他们饿不死,但仅此而已,因为他们从不休息。”
当我漫游乡野,涉水渡河或跨过乡间桥梁,翻越林木覆盖的山岭,经过稻田,在一座座都是竹屋的村庄停留过夜,跟一长串形容枯槁或面容果敢的村长谈话,我觉得自己就像陈列在某一古老荒芜的宫殿内一幅挂毯中的人物,这是一幅冗长的暗绿色挂毯,你隐约看到其中僵硬的黑色树木,褪色的溪流,有着奇怪房屋的村落,轮廓模糊的人们忙个不停,他们的动作有着一种神秘、神圣和晦涩的意味。但是,有时我到达一个村庄,村长和长老们跪在地上为我奉上礼物,我似乎从他们黑色的大眼睛中看到一种奇怪的渴望。他们谦恭地看着我,仿佛期待我给他们一个渴望已久的信息。我希望自己可以发表一通令他们兴奋的演说;我希望自己可以传达他们似乎渴求的喜讯。但我不能告诉他们自己一无所知的彼岸世界。神父至少可以给他们一些东西。我似乎看见他到了某个村子,脚走痛了,人累了,而当夜幕降临,大家不再劳作,他坐在阳台的地上,或许是借着月光,或许只是借着星光,给那些黑暗中的沉默人影讲着新奇的事情。
我不觉得他是个很聪明的人;当然,他有个性,机灵。他很清楚山地掸人让他们的孩子来他这里,只是因为他给他们提供衣食住宿,但他耸耸肩膀不去计较;他们到了适当年纪就要回到山上,虽然有些人将恢复他们祖先的野蛮信仰,其他人却会保持他教给他们的信仰,通过他们的影响,或许可以照亮周围的黑暗。他的日子过得很忙碌,没有太多时间思考,而他内心当然没有令人难解的紧张;他的信念有力,就像一位运动员的双臂肌肉发达,他接受他的宗教教义,就像你我接受独眼或脸红的事实那般毫不犹疑。他告诉我,还是做神学生的时候,他就想去东方传教,并为此而在米兰学习。他给我看一张集体照,跟他一起出来的十二人围着主教而坐,并把那些死去的人指给我看。这一位在中国渡河溺毙,那一位在印度死于霍乱,另一位在掸邦靠北的地方被野蛮的佤人杀死。我问他何时坐船来的,他毫不犹豫就告诉我具体的年月日与星期几来;这些修女、修士和俗僧,他们可能忘掉无论什么周年纪念日,但自己离开欧洲的日子总是脱口而出。随后,他给我看他家里的一张照片,是典型的中下阶层合影,就像你在意大利任何一家廉价照相馆的橱窗所见。他们僵硬、刻板而忸怩,父亲和母亲穿着最好的衣服坐在中间,两个年幼的孩子被安排坐在父母脚前的地上,父母左右是两个女儿,后面依照身高站了一排儿子。神父把加入神职的家人指给我看。
“超过一半。”我评论道。
“这是母亲的一大快乐。”他说。“这是她的功劳。”
她是位粗壮妇人,身着黑衣,头发中分,有对柔和大眼。她看似一位好主妇,我相信要是说起买卖,她讨价还价会很厉害。神父深情地笑了笑。
“我母亲,她是个很好的人,她有十五个孩子,十一个还活着。她是个圣人,善良对她来说,就像好嗓子对一位女歌手那样自然;她做一桩好事,就像阿黛莉娜·帕蒂唱卡拉一角的高音c一样容易。”
他把照片放回桌上。
第二天我又出发了,神父说他想跟我走走,直到我们进山为止,因此,我把马缰挂在臂上,我们徒步而行,其间,他让我给景栋的修女捎话,叫我别忘了把我照的照片寄给他。他扛着枪走路,在我看来,这枝老枪对他本人比对旷野里的野兽更加危险;他戴着破旧盔帽,样子古怪,为不妨碍行走,他的黑色教袍在腰间绑起,他的白裤塞进笨重的靴子。他迈着缓慢的大步,我完全可以想象长路在它下面消减。但是不久,他敏锐的眼睛瞥见矮树枝上一只翠鸟,蓝绿相间,有些颤抖,是个尤物,就像一枚活宝石暂时悬在那儿;神父把一只手放在我的臂上叫我停住,他蹑足前行,很轻,悄无声息,直到十英尺内;然后,他开枪了,鸟坠地时,他欢呼一声,跳向前去,把它拾起,扔进挂在他身侧的袋子。
“这会令我的米饭更香。”他说。
不过,我们到丛林了,他又停了下来。
“我要在这里跟你分手了。”他说。“我必须回去工作了。”
我上了马,我们握手道别,然后我骑马小跑而去。到了一个弯道,我回头向他挥手,见他还站在我们分手的地方。他把一只手放在一棵大树的树干上,森林之绿将他包围。我继续前行,我想,很快,迈着他那笨重的脚步,好像不是踏着大地,而是带着热情跺在上面,仿佛大地很友好,欣然接受他一往情深的热狂(就像一只强壮的大狗,当你亲热地拍拍它的屁股,它会摇尾巴),很快,我想,他就会走回这一两天我把他诱出的生活之中。我知道自己再也不会见到他了。我正继续走向新的未知的经历,而不久,我将回到激动人心、变化多端的精彩世间,但他会永远留在那儿。
其后,很长时间过去了,有时,在一个派对,当涂脂抹粉、颈佩珠链的女人们,坐着聆听胸脯饱满的首席歌剧女伶演唱舒曼的歌曲,或当首演之夜,一幕结束,幕布落下,掌声四起,观众开始愉快交谈,我就想起这位意大利神父,他正沿着森林小路奔波于掸邦山地,跟我离开他时一样,都是没有变化的今日复明日,而他现在老了些,头白了些,人瘦了些,因为从那之后,他得了两三回热病;就这样,直到有一天,老弱交加,他病倒在一个小山村,他太虚弱,不能下到山谷,没多久就死了。他们会葬他于丛林,坟上一柄木十字架,或许(世代相传的信仰强过他教授的新宗教),他们会把一小堆石头放在他的坟墓周围,还有鲜花,以便他的灵魂可以跟他死去的那个村子的村民友好相处。而我有时很想知道,在最后时刻,远离他的亲人,村长与长老们默默坐在他的周围,惊见一位白人死去,在那神志清醒的最后时刻(那些陌生的棕色面孔俯视着他),他会不会恐惧和怀疑,因而察觉在死亡的后面,有的只是毁灭,然后,他是否会有一种强烈的反感,因为他徒然放弃俗世给予的一切,美,爱,安乐,友情,艺术,造化赋予的美妙天资,或者,尽管如此,他是否仍将觉得自己这一辛劳、克己、坚忍的无畏人生很有意义。对于那些以信仰支撑自己整个生命的人,这肯定是个可怕的时刻,此刻,他们肯定终于知道了自己是否真的相信。当然,他有使命感。他的信仰很坚定,信仰对他来说,就像呼吸对我们一样自然。他不是创造奇迹的圣人,也不是神秘主义者,要经受痛苦以及跟上帝结合的不可言说的喜乐,可以说,他不过是上帝的普通劳者。人的灵魂,就像他的家乡伦巴第的田野,没有多愁善感,甚至没有感情,好歹都得接受,他耕地播种,他让生长的谷物免于鸟儿侵袭,他利用阳光,他发牢骚,因为雨水太多或太少,收成不好,他耸耸肩膀,产量丰盛,他认为理所当然。他把自己看成普普通通的工薪族(但是他的工资乃上帝的荣光与永恒的世界),觉得自己谋了生计,这让他有一种满足。他将心与人,却不因此而小题大做,就像他父亲在米兰那爿小店的柜台售卖通心粉所为。
贝思沃特(bayswater),伦敦一处地名。
《约婚夫妇》为十九世纪意大利作家曼佐尼的名著。毛姆随即提到的威弗莱,是英国作家司各特同名小说的主人公,司各特后来的多部小说都以威弗莱为主人公。
阿黛莉娜·帕蒂(adelinapatti,1843-1919),西班牙裔的意大利歌剧女高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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