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笔花钗影录 毛姆 第1页,共2页

以上正是在等阿罗依·基尔的工夫我想起来的。但是抚今追昔,当年爱德华·德律菲尔尚属默默无闻时的这桩无聊细事如果同他日后的煊赫名声联系起来细想的话,确实也令人堪发一笑。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作为一位作家,在我幼年时期被我周围的人们过于小看的关系,所以我对于他的某些惊人的长处总是看不出来,而这些恰是后来批评界的高手们所推崇的。他的文字一向被人认为写得很糟,的确他给人的印象是,他仿佛是用着一支秃铅笔头在进行写作;他的笔调是艰涩吃力的,在文白的融合上,也是忽雅忽俗,极不自然,至于书中的道白,更是活人的嘴里听不到的。只是到了他的晚年——这时他已经用了口述方式写书,这样他的文章才因为具有了某种口语的闲适,而逐渐变得清通流畅起来;可一般的批评家还是认准他壮年时的东西,声称他那时的文字才是最简劲和有味的,恰与其题旨相适应。他的壮年本是文坛上藻饰之风正盛的时候,于是他的一些描写文字也就被选入不少散文集子。他的几段关于海上风物、肯特林间春景以及泰晤士河下游落日的描写都是很有名的。但我读起来却总是觉得好不舒服,这不能不引为平生憾事。

在我年轻的时候,他的书虽然销售数量有限,其中有几种,图书馆甚至还不让出借,但是能够欣赏他的东西仿佛已经被人认作是一种文化高的表现。在一些人的眼里,他的风格是豪放真实的,他的作品是抨击俗物市侩的有力工具。接着某位人士更独具慧眼,忽然发现他笔下的水手农民具有点莎士比亚式的生动性,于是当着这批先觉分子聚集到一起时,他的那些乏味而粗俗的庄稼汉便博得了上述人士的啧啧称善与高声颂扬。而这路货色爱德华·德律菲尔最不愁源源供应。但是每当我被他引入到一条航船上的水手舱或某家客栈里的酒吧间时,我的一颗心就会猛地咯噔一沉,我明白这下完了,我又得硬着头皮去忍受那连篇累牍的闲文杂评,而这些,不论是有关人生道德还是不朽问题,都一律是用一种貌似滑稽的方言写成的。说实话,我本来就觉得莎士比亚戏里的那些丑角够乏味的,至于由此而衍生出来的无穷变种,那就更加令人难以消受了。

德律菲尔最擅长的当然是写他熟悉的那些社会阶层——农家、雇工、店员、厨娘、酒保、船长、大副、水手,等等。但是一旦写起社会上层人物,这时不难想见,即使最崇拜他的读者也必然会产生某种不自在的感觉;他的那些风雅人物实在未免太风雅了,他的那些高贵女士也都太高贵和太纯洁太善良了,因而讲起话来也就难怪只能都是那么文绉,那么庄严。他笔下的女性也都和真正的活人隔着一层。不过这里我不得不重复一句,这只能说是我个人的私见;广大读者和高明的批评家尽可以认为她们正是英国妇女的风范,英武果敢,志行高洁,足堪与莎剧中的巾帼英雄相媲美。可我们大家也都知道好多女人是有秘结毛病的,但是如果在小说里竟把她们写成仿佛就绝无排便之类的事时,那也只能是对她们崇拜得太过度了。事实上不少女读者竟对这种写法毫无异词,这真是令人够奇怪的。

不错,批评舆论界可以硬使广大读者去重视一位比较平庸的作家,而广大读者也有可能对一个并无多大特长的作家产生过度狂热,不过这两种情形都不会太经久的;因而我不能不认为,一位作家如果能像爱德华·德律菲尔那样,在文坛上维持得这么长久,想必他有着相当才具。高雅人士每每对作品走红这事心存鄙薄;他们甚至认为这事本身便说明它是一部平庸之作。但这些人忘记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如果进行选择时,他们所得以挑选的还是一个时代里的知名作者,而不是那不闻名的。很有可能一部真正的杰作按道理本应当不朽,但因自一出印刷厂后便已湮没无闻,后人想要知道也将无从得知;也有可能后人会把我们今天的所谓畅销书籍全部抛弃,但毕竟还是得在这些中间来进行挑选。而爱德华·德律菲尔则是至少已经参加进了这批中间。他的长篇小说曾经使我厌烦;我总觉得它们冗长得难以卒读;他书中的那些悲欢离合式的热闹情节,在他来说本来是为着刺激起读者的胃口的,但在我却毫无反应;不过他的态度还是很诚恳的。在他最好的作品里确实有着一种生命的悸动,另外不论在哪本书中作者的那副哑谜般的性格都会使人不能不察觉到。在他写作的前期,写实笔法曾经是他受到褒贬的主要原因;于是随着批评者的高兴,不是因为被认为写得真实而备受颂扬,便是因为被视作粗俗而横遭非难。然而时代变了,写实与否已不再引起人们多大注意,因而今天的一般读者早已把作品里有着点写实性的东西全不当回事,而这些如果挪到三四十年之前,人们还是会拼命回避的。本书的读者们大概还能记起德律菲尔初逝世时《泰晤士报文学副刊》上刊出的那篇社评。以爱德华·德律菲尔的小说作品为依据,社评作者笔下的这篇东西与其说是一篇悼文,倒不如说更像是一阕对美的赞歌。谁拜读了这篇几乎可以说直追杰雷米·泰勒当年雄风的宏文之后,能够不被它所感动呢?那抑扬顿挫的周密文句,那不胜依依的崇仰虔诚,那高雅之极的思绪感情,更何况这一切又都表达得那般精彩,因而以文章论,确可以当得起是藻丽而不伤之繁缛,妍美而不流于纤弱。它本身便是一篇绝美的东西。如果有人提出爱德华·德律菲尔不妨被视作一位幽默作家,因而这篇颂扬文章中如能稍杂戏谑成分,读起来就要更轻松些,对此人们必会回答,毕竟这篇文章属于祭奠辞令。再说谁也明白,美神对于俳优的怯懦殷勤向来便很少赞许。罗依·基尔在和我谈到德律菲尔时,曾坚持说,不管他有多少缺点,那流溢于其篇篇页页之间的美便把那一切全补救了。现在回顾我们那次谈话,我觉得,正是他的这种说法最使我感到怒不可遏。

回想三十年前,写上帝曾经是文学界里的唯一时尚。在那时,有了信仰就是有了体面,于是上帝一词便成了每个新闻记者行文时的头等手段与必要装饰。但接着上帝的气运式微(可怪的是竟与板球和啤酒一道式微),而由牧羊神代掌文坛。一时间,在小说的广阔原野上,几乎没有一片绿茵不给他的神蹄弄得印记斑斑。不仅诗人们于其昏晓之际在伦敦郊野不时窥见他的踪影,萨里与新英格兰许多雅好文学的淑媛,这些工业时代的女仙,也都不顾清白,悄悄接受他的抚爱,并自此而在精神上呈现异样。不久牧羊神站立不住了,他的地位又被美所夺据。登时在人们的眼睛里,不论是鸟、兽、虫、鱼,也不论是语言、动作、举止、服饰,又都变得无一不美。至于年轻的女人们,本来这些人个个都写过本了不起的小说,更是群雌粥粥,大谈特谈起美来,于是何为隐约之美,何为刁钻之美,何为激切之美,又何为妩媚之美,真是无所不包,刺刺不休。年轻男人当然也不落后——这些大多是牛津新毕业生,他们的身后依然拖曳着那里荣耀的云霓——他们也全都在各个刊物上谆谆告诫我们应当如何对待艺术、人生、宇宙等等,一边把美这个词异常轻率地胡乱塞进他们那密密麻麻的篇页之中。于是美遂给他们弄得遍体鳞伤。唉,他们把美糟蹋得太过分了!理想本有许多名字,美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我很怀疑,这番喧嚣只不过是那些在我们这个英雄的机器世界无法适应的人的一声长叹,另外这些人对美,对我们这个不光彩时代的小耐尔的这种钟情也不过是种很浅薄的感情。说不定到了下一时代,由于那时的人对生活的紧张已经完全适应,他们汲取灵感的方法便将不再是逃避现实,而是积极地去接受它。

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也和我一样,但我却觉得我无法对美长时间地凝注不放。在我看来,济慈在他的《恩底弥翁》的第一行里所写的那句话实在是十足的谬论一条。每当一件美的事物在我的身上引起某种神奇的感觉时,我的心思也就很快离开了它;所以每逢人们对我讲起,他们是如何一连多少个小时如痴如狂地凝注着一片景观或一幅画时,我对他们的说法总是将信将疑。美是一种癫狂;但它也和饥饿一样简单。它往往使人没有什么议论可以发挥。它仿佛蔷薇的香味那样:你嗅到了,于是也就再没有什么好说。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许多艺术批评文章,除非其中很少谈美因而也就很少涉及艺术,总是那么让人读着厌烦。姑以提香的《基督之葬瘗》为例——这幅画也许正是世上一切画作里最能体现所谓纯美的无尚典范,但关于这帖名作批评家们又能告诉你什么呢?无非是劝你自己去看看罢了。至于他们的其他议论,便也只可能是历史、传记等等。实际上人们早已把许多别的东西添加到美的上面,例如崇高、温柔、爱情、人的因素,等等,原因是美久已不再能够满足他们。美意味着完善,而完善的事物就会使我们在一览之余不再对它更多注意,而这也是人性如此,无可奈何。有位数学家曾因观看《费德尔》后提了个问题,而惹得人们评说到今,其实他也未见得便像一般人想的那么愚蠢。试问谁又能讲得清为什么帕埃斯图姆的多利斯式神殿便比一杯冷啤酒更美,除非是生拉硬扯进一大堆与美毫无关系的东西?美是一条再出不去的死胡同,一座一旦登上之后再也无路可通的绝壁孤峰。这也正是为什么我们终于还是觉得,埃尔·格列柯要比提香、不够完美的莎士比亚要比精妙绝伦的拉辛,更能带给我们一些系人情思的东西。美已经被人评论得过于多了,所以我也就索性再多谈几句。美属于那种能够餍足我们身上这类天性的事物。但问题是,谁又会喜欢单纯餍足?只有蠢汉才会认为餍足就是美餐。让我们正视这个问题吧:美是有几分讨人嫌的。

当然批评家们对爱德华·德律菲尔的种种议论都不过是些胡乱恭维而已。德律菲尔的最大长处既不是给他作品带来气势的写实笔法,也不是给他作品里注入的什么美,既不是他对水手形象的那些逼真的刻画,也不是在状摹盐沼、风暴、平静的水面或掩映的村落等方面具有如何的诗才;他的最大优点是他比别人都活得长。对年齿尊长的尊重本是人类社会中最可贵的一种品质,而这种品质在我们民族则表现得尤为突出。当这种对年长者的敬畏心理在其他国家中往往不过是纯理想式的,在我们这里则是很实际的。试想除了我们英国人,谁还会挤满科文特花园歌剧院去听一位已经哼不出声的当年的歌剧女主角?再如,也是除了我们英国人,谁又肯买上票去观看一位实际上已经衰老得快动弹不了的男舞蹈演员,而一边还要不胜感慨地赞美道:“真是的,先生,您知道人家都已经六十多了吗?”不过若将这些人与政界人士或作家们相比,那他们又往往只是年轻人了。所以我常觉着,一位年岁不同的法国总理,如果一想起一旦他年届七旬,便不能不从此引退的话,而这个年纪对于许多公务人员和作家还仍然是大好时光,这时他也是不可能不有点悻悻然的。要知道,一个四十岁时还不过是个普通政客的人,一旦年届七旬就会成为一位政界伟人。另外一旦达到这样的高龄,也即是说一旦衰老到无论什么花匠、职员或治安人员全都干不了的时候,他也就有资格来治理国家。这事细想起来,也是无足怪的。老年人不是自古以来就好对年轻人讲,他们更聪明吗?这话年长日久,也就非常深入人心。等到年轻人开始看穿这套谎言时,他们自己便也都不太年轻,因而为了自身利益也就乐得把这种假话继续传播下去;更何况,一个人只要在政界稍稍混混,就不可能看不出来(至少实际情况证实了这点),原来治理国家这事并不需要有什么头脑。但是说到作家方面,为什么他们愈老便愈受人尊敬,这事我却一直感到非常困惑。一度我曾这样解释这个问题,这即是,年轻人所以好对那些已经有二十年写不出精彩东西的作家大加恭维,主要因为这些人不害怕那些老的能同自己竞争,所以歌颂一下他们并无任何危险;再说,谁不明白,去对一位在竞争上你毫不畏惧的人大加颂扬一番,往往正是你对一个心怀恐惧的人的一种最妙的打击办法。但这种看法实在未免对人性贬抑过低,以致贻人以肤浅刻薄之讥,这也是我不情愿的。经过更深入的考虑,我最后得出的看法是,世人所以好对那些寿数特长的作家齐声颂扬(并借以宽慰其晚景)的真正原因在于,一个聪明人一过三十便不再读书。正是因为这样,他们年轻时候看过的书就会在他们的回忆中变得光彩十足,而且越到后来,这些书的作者在他们心目中的价值也就越加增高。当然一位作家必须不断写作下去;他必须使他自己不从读者面前消失。那种认为只要能写出一两部杰作便可以从此搁笔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他必须拿出四五十部哪怕极平庸的东西,以便供人崇仰。这就需要相当时间。至于他的著作,如其不能以其风采取胜的话,至少也能凭那数量把人压倒。

如果,如我所说,长寿即是天才的话,那么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很少有谁在这方面能比爱德华·德律菲尔更占优势。当他还是六十岁时(有修养的人们早已把他胡乱评论够了,并从此再不睬他),他在文学界的地位也只是还说得过去而已;个别高明的批评家装饰过他,但也很有节制,较年轻的对他几乎是流于轻薄了。大家倒也认为他有才能,但谁又会梦想到他会成为英国文学的光荣?接着他七十大寿。日子到了。这时文坛上开始不安起来,那情景宛如东方的洋面上一场飓风即将到来,近海地方已经波澜迭起。情况非常明显,原来在我们中间早就存在着一位大小说家,只可惜我们至今尚未发现。于是不仅各地的图书馆纷纷竞购他的书籍,布卢姆斯伯里、切尔西等等凡有文人雅集的一切地方,无不立即摇起笔杆,根据他的小说撰写起或长或短,亦庄亦谐的赏析、研究、论文和专书来。他的书籍立即以全集、选本等形式赶排重印,至于书价有贵有贱,各不相等。他的风格、哲学、技巧等也都各有专人一一加以辨识、考察与剖析。等到再过五年,也即是当他七十有五时,人们已经众口一词公认他是天才。八秩高龄时他更被推崇为英国的文章泰斗,人伦楷模。这一崇高地位一直荣享至没世不衰。

今天当我们环顾左右,发现再没有人能够接替他的这个位置时,我们难免会产生某种凄凉之感。当然此刻好几位髦之辈早已又爬了起来,显得很有精神,自感完全可以补此空缺。不过显而易见他们又全都缺点什么。

以上这种种回忆现在把它们重写出来当然是很费时间的,但是当这一切掠过我的头脑时却只不过是瞬息间事。它们的到来也是乱纷纷的,往往是一桩小事又接连着几句闲话,而且也都是些陈年旧事了。我现在把这些有条有理地记录下来自然是为了读者看着方便,但也因为我的头脑比较清楚。因此尽管时间已经隔得很久,我现在仍能记得谁是什么长相,谁又都大致讲了些什么;只是他们都穿的什么,却早已变得非常模糊,这实在是够奇怪的。我当然知道,在人的特别是女人的穿戴方面,四十年前的样式已经和今天的大不相同。所以说在这件事上我如果还能有所追求的话,那印象也主要是好多年后从图画或照片中得来的,而不是我真能记得。

突然间,门外的出租车声和一阵铃声驱走了我头脑中的遐想,紧接着是阿罗依·基尔的哇剌哇剌声音,告诉门房他和我有约会。然后这个大高个子便兴头冲冲地闯了进来;只一下,我那凭着渺茫的过去所构建起来的虚幻楼阁早已被他的一团精力击得粉碎。就像阵呼号着的三月厉风似的,他把那咄咄逼人和无可逃避的现实带进屋来。

“我刚刚还在心里琢磨,”我开口道,“谁有可能接替爱德华·德律菲尔来做我们英国文学的文章泰斗和人伦楷模,你的到来正好能帮助我来回答了这个问题。”

他十分高兴地笑了起来,但眼角里却马上泛出一派狐疑。

“我觉得现在还找不出人,”他回答说。

“那么阁下如何?”

“可是,天啊,我今年还不到五十。但愿天可假年,再让我活上二十五岁。”他笑道,可一双眼睛紧紧盯着我的目光不放。“我说不清你是不是又在开我玩笑。”他突然将目光向下一扫。“当然一个人有时候也不可能不考虑一下自己的前途。目前所有那些爬到树顶上的人差不多都比我大上十五到二十岁。他们不可能长期留在那里。一旦他们离去以后,又该轮到谁呢?当然奥尔德斯要算一个;他比我年轻得多,只是身体不够结实,另外我觉得他也不太注意保养。除非发生特殊情况,我的意思是说除非一位绝世的天才突然冒了出来,把我们全都杀败,那么再过二十到二十五年,文坛盟主这个位置也未必便完全不能落到我的头上。因此重要的问题是,你是不是能继续坚持下去和活得比别人更长。”

说着罗依的矫健身躯一下子坐到我女房东的一把安乐椅上。我递给了他一杯加水的威士忌。

“不,六点以前我是不喝烈性酒的,”他谢绝了。他向四周扫了一眼。“这个住处还真不错。”

“不错。你今天找我不知有何贵干?”

“我打算和你当面商量一下德律菲尔夫人邀请的事。有好多话在电话上是说不清的。不瞒你说,我准备写德律菲尔的传记。”

“原来这样!那么上一次见面时你为什么并没吐口?”

我对罗依已经再无反感。使我好笑的是,我那天就怀疑过,他请我吃饭恐怕不仅仅是为了和我叙叙友情。果然我没有冤枉他。

“那时候我还没有完全定下来。德律菲尔夫人非要我干这件事不可。她要在各方面尽量给予协助。她已经把一切材料都给了我了。这些都是她多年以来的辛勤积累。写传这事不是件轻松的事,另外干不好是绝不行的。不过要真能写好,对我也会大有益处。人们常常希望一位小说家偶尔也能出点严肃东西,这样就会赢得他们更多的尊重。我的那些批评作品就是写得很辛苦的,虽然卖不了钱,我也从来并不后悔。它们给我带来了某种地位,而没有那些,这种地位是完全得不到的。”

“我觉得你的想法不错。最近二十年来你比谁都更熟悉他。”

“这倒不假。不过我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年过六十。我写信给他,说我对他的大作多么佩服,于是他也就答应我去见他。可是我对他的早年生活了解很少。德律菲尔夫人过去倒也经常让他谈谈那段时期的事,然后把他谈的全都详细记载下来。他的一些零星日记也是有用的资料。当然他小说中的一些材料也都具有一定的自传价值。只是需要加以填补的空白还是很不小的。关于这本传的写法我也可以告诉给你。我打算把它写得轻松亲切一点,内容包括许多详细情节,这样人们读起来会有更多的亲切之感,同时再把真正像样的详尽批评文字编织进去,当然不一定搞得过于沉重,但同情却是不可少的,另外尽量透辟和……细腻一些。自然这事还得实干一番。德律菲尔夫人也认为我能胜任。”

“当然你能胜任,”我插了一句。

“我也觉着没有什么不可以的,”罗依继续道。“我是搞批评的,我又能写小说。显然在写作方面还算稍有资格。可是要想干成,那么所有这方面能帮助我的人肯帮助我才行。”

我明白我此刻的用途了。但表情上仍然装作不甚解其意的样子。罗依探过身来。

“我上次问过你,你是不是也准备写点有关德律菲尔的东西。你说你不准备写。这话我能信靠吗?”

“当然可以。”

“那么你不反对向我提供你的材料了?”

“天哪,我并没材料。”

“这话说的,”罗依这时态度可爱极了,那口气正像一位大夫让小孩子张开嘴来检查喉咙时的说话方法。“过去他居住在黑斯太堡时,你一定没少见他。”

“可那时候我还只是个孩子。”

“不过你总会对这种不同寻常的经历有所感受。不管怎么说,一个人只要稍稍接触过爱德华·德律菲尔,都不可能不受到这个非凡性格的强烈感染。即使一个只有十五六岁的人也不会看不到这点,更何况比起一般这种年龄的人,你一定会更加善于观察和更敏感得多。”

“我很怀疑他的性格会显得那么非凡,如果不是靠着他的名气。你想想看,假如你现在扮作一个普通丘八或者什么会计师的角色到西部疗养院去走走,用那里的矿泉水治治肝病,你能使那里的人信服你就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吗?”

“我想,不用多久他们就会看出,我这个会计师毕竟不是那么普通的,”罗依笑道,这一笑把那话语里的自负全抵销了。

“我能够告诉你的不过是,那些年月里最使我头疼的就是他的那条灯笼裤,他穿起来实在太俗气了。我们还常常骑车出去,不过叫人看见总是觉得怪不自在。”

“今天听起来当然够滑稽的。他过去都谈过些什么?”

“这我就说不清了;好像什么也没大谈过。他对建筑很感兴趣,也好谈谈种田的事。如果什么酒店门面好看,他就会建议停几分钟,进去喝上杯酒,然后就跟那店家聊起庄稼、煤价之类的事情来了。”

我一口气地谈了下去,可我已经从罗依面孔的表情上看出,他对我失望极了。他听是在听,但已微感厌倦。这时我还看出,他一感到厌倦时,那脸色是难看的。虽然我已记不清楚在我们那些长距离的骑车途中他都讲过些什么值得一听的东西,我对那时许多事物的某种真实感受却依旧异常鲜明地留在我的记忆之中。尤其是黑斯太堡。虽然那地方前面就是大海,背后还有一带很不短的海滩和沼泽,你只要向内陆深入半英里多地,迎面看到的便是肯特郡里最茂密的盛长庄稼地区。四通八达的公路到处蜿蜒曲折于大片广阔的绿色沃野与蓊森巨硕的榆木之间,这一切给人的印象是那么厚重殷实,那么端庄淳朴,实在和那里肤色红润、体格健壮的农家妇女没有两样,这些人就是靠着天天吃上鲜蛋鲜奶而长胖的。也有时候路仅一条,但两旁茂密的山楂绿篱与青葱的榆林枝柯交横,浓荫翳日,偶一昂首,你会突然瞥见一线天的幽景。在这种惠风和畅的日子里,你如果骑车跑到那里,你会觉着整个世界仿佛全都停了下来,于是永生便从那里开始。尽管你把车子蹬得那么用力,你却觉着你自己似乎一点也没有费劲。这时虽然没有人说一句话,你也会感到很愉快的,如果其中一位兴头来了,突然把车猛蹬几下,冲向前去,大家也只是大笑一阵而已,而你也就会骑得更加起劲。这时人人都会变得那么天真,不是调侃调侃别人,就是自我嘲笑一番。沿路我们也不时见到一些茅舍,屋前大都有小园一座,里面广莳蜀葵、卷丹之类花木;公路附近则是农舍所在,包括广阔粮仓和啤酒花烘晒场房;我们还常穿过种植这种作物的农田,那里成熟了的忽布像花环似的到处垂悬。那些地方的酒家也是平易近人的,并不比许多茅舍更加矜持,门廊处照例爬满忍冬藤蔓。至于那店名字号更是平庸之极,无非快活水手、欢乐农家、冠与锚、红狮之类。

显然这一切对罗依都毫无意义。他打断了我的话问道:

“难道他就再没谈到过文学?”

“我觉得他没谈过。他不是那种文学不离口的作家。他对自己的写作当然是不会不考虑的,只是从来没提起过。过去他常借给一个副牧师书看。冬天和过圣诞节时,我差不多每天都去他家吃茶。有时候那副牧师也和他谈起书的事来,可是刚一开口,我们就把他们的嘴给锁住了。”

“你还想得起他讲过些什么吗?”

“只有一件。而这一件所以还能记得,也主要因为他说的东西我没读过,给他一谈,我才读了。他说起过,莎翁荣归故里,有了地位以后,他过去写的那些戏如果说还多少使他系念的话,他仍感兴趣的也不过两出,那就是《一报还一报》和《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

“这话我看也未见得就如何精彩。比莎士比亚更晚近的一些作家他就再没有评论过吗?”

“至少那时候没有,这点我是记不错的;不过几年前我有一次和他共进午餐时,我却听到他讲过亨利·詹姆斯连世界史上的一桩大事——美利坚的崛起——都不暇一顾了,为的是他能有工夫在英国别墅的一些茶会上有点杂七杂八的东西好讲。德律菲尔管这叫ilgranrifiuto。使我奇怪的是这老先生竟用了句意大利话,另外感到好笑的是,在场的人中除了一位精神十足的大个子公爵夫人之外,大概谁也弄不懂他在说些什么。他讲道:‘唉,这个亨利,他的代价也太高了。他是置身后万世声名于不顾,而只知围着一座漂亮的花园团团打转。但是那围墙太高,他什么也看不见,人家吃茶的地方也离他太远,他也听不清某个女伯爵在讲什么。’”

罗依仔细听了我讲的这段轶事。但紧接着却又满腹思虑地摇起头来。

“我看这个材料我也没法使用。亨利的党徒会要围攻我的……不过那些日子你们晚上都干些什么?”

“我们打惠斯特牌,德律菲尔读那些他准备写书评的书。有时候他也唱唱歌。”

“那倒是挺有趣的,”罗依说,一边把头兴冲冲地伸了过来。“你还记得他都唱过些什么吗?”

“当然记得。《一直爱大兵》,还有《快来喝便宜酒》。他就爱唱这些。”

“是吗?”

我看得清楚,罗依又失望了。

“你难道非要让他唱舒曼吗?”

“那倒也并无不可。至少那样会显得好些。不过我倒宁愿他唱点水手起锚之类的歌或旧日乡间小调什么的,那种在集市上常听到的——盲乐师的弹奏和农村男女在打谷场上跳起舞来时唱的那类东西。我是不愁根据这些来写出篇漂亮的文章的。不过我确实不能让德律菲尔满口低级流行歌曲。既然我们是在给人画像,去取之间就得有个分寸。如果我们把什么乱糟糟的东西也塞了进去,整个印象就破坏了。”

“可是就在这之后不久,他不是还逃跑过,结果把谁都骗了?这事你是知道的。”

听了这话,罗依足足有半晌没有吭声:只把一双眼睛盯着地毯寻思。

“不错,过去确实发生过些不愉快的事情。德律菲尔夫人也并没隐瞒这点。不过据我了解,自从他们买下佛恩院,在那里定居以后,那些旧债也就偿清了。所以我觉得,再去强调这些对他的整个一生来说毕竟居于小节的东西,也就无此必要。再说,这也是快四十年前的事了。这位老人的身上确实有着一些让人觉着古怪的地方。按常理讲,他在成名之后,要选个地方安度晚年,也绝不会找这个曾经有过小小丑闻的黑斯太堡附近,更何况那里还会暴露出他的卑微出身;但他对这些似乎全不在意。他仿佛认为这一切都不过是玩笑一桩。他甚至会把这些事当面讲给饭桌上的客人听,结果弄得德律菲尔夫人好不自在。其实你应该和艾米多交往交往。她实在是个很了不起的女人。当然,老人的那些主要作品完成在他认识艾米之前,但是我看谁也不能否认,最近二十五年来他在世人面前所呈现的那副宏伟庄严的形象却是艾米一手造成的。在这方面她对我什么都讲。她能做到目前这样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个德律菲尔身上有不少怪癖,她不知费了多少精神才使这老先生出落得体面了些。他在好些地方执拗得很,换个性格软弱些的女人,恐怕早就灰了心。比方说吧,他吃完盘子里的东西时,总好用片面包把那盘子揩得光光净净,然后再把这面包吃掉。光是这个习惯,艾米就不知费了多大精神才帮他克服掉。”

“你明白他这习惯是怎么来的吗?”我问罗依,“这说明长期以来他的吃食非常缺乏,所以有了些吃的,他一点也不敢浪费。”

“很有可能是这情形,不过对于一位文学名流这个习惯总有几分不雅。在饮酒方面,他也有毛病;他不是在家里喝,他好去黑斯太堡的熊与钥匙或是什么酒吧去喝。当然这事也没什么,但总是有点过于招眼,尤其是在夏天,那种地方的游客多得很哪。他同人谈话也从来不分对象。他总不明白他得维持一下自己的身份。你没法否认,在刚刚同一些光彩人物,例如埃德蒙·戈斯和柯曾勋爵一道午宴之后,紧接着就同酒吧里的什么铅管工、面包师或卫生检查员聊起天来,这也的确是够难堪的。当然这也不愁找个说法。他是在追求地方色彩和不同人物类型。但是他的一些习惯也确实是很难改的。你知道吗,艾米每次想让他洗上个澡有多困难吗?”

“这与他小时候的环境有关,那时候的人还认为洗澡太多对身体有害。我想他五十岁以前家里还没有过洗澡的房间。”

“一点不错,他就讲过他从来就是一个星期才洗回澡,所以他不明白为什么到了他这年纪,他还要再改习惯。艾米还坚持要他每天换一次内衣,这个他也反对。他说这些他都是一周才换一次,所以每天都换纯粹是胡闹,这样什么也要给洗坏了。德律菲尔夫人想尽一切办法让他每天洗上次澡,还要用些药用盐和香水之类,但结果完全无效。年纪更大以后,他甚至一个星期也不洗一次。艾米就跟我说过,他生命的最后三年期间,他就连一次澡都没洗过。当然这些话都只是你我之间私下谈谈,不便传出去。我说这些不过是想表明,在写他的传的时候我不能不格外谨慎。看来有些事情也确实一点不假;他在花钱方面大手大脚,在心理上非常偏执,特好结交一些下层的人,另外某些个人生活习惯也是够讨厌的。不过我倒认为这些绝不是他的主要方面。我并不想说假话,不过有好些情况还是以不提为妙。”

“那么索性来得彻底一些如何,什么疮疤瘤子,全都画上,那样岂不更有读头?”

“只可惜无法从命。艾米会跟我闹翻的。她所以要我来写这传记,主要是因为她还信得过我。我是不能太出格的。”

“要写作而又要不出格,这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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