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斯威森同行

有产业的人 高尔斯华绥 第1页,共2页

在一个古老的名校的唱歌本里有一首歌,其中有这么两句:

“他的蓝褂子上的纽扣多么闪亮,唔啦啦!他的歌声多么动听啊,就像一只鸟儿!”

当斯威森从海德公园大厦走出来的时候,他盯着门口他的那两匹马,心里暗暗想着。他的歌声可真算不上是像鸟儿一样动听,但是他真的想尽力哼首曲子。

这天下午天气很温暖,就像是一个六月的日子。斯威森先生三次派阿道夫下楼试试外面是否春寒料峭,当确认外面暖意洋洋时,他便穿上了他那件蓝色的男士大衣,没有在外面再搭一件外套。他这样的装扮像极了歌里那只鸟;这件蓝色大衣紧紧地裹在他英俊迷人的身体上,尽管扣子不是那么闪闪发亮,但是一点也不影响他的风度翩翩。他戴着一副狗皮手套庄严地走在人行道上;他那钟形的大礼帽,他那大块头的身材和他那粗犷的样子,简直不像是福尔赛家的人;他那一头厚厚的白发,被阿道夫打上一层头油,散发着一股红没药和雪茄的气味——这雪茄可是有名的斯威森牌,因为斯威森先生花了一百四十先令买了一百根这样的雪茄,对于这些廉价的雪茄,老乔里恩毫不客气地说,他绝不会抽这样的雪茄,只有马才会吃这样像草一样的东西!

“阿道夫!”

“是,老爷!”

“拿新的格子呢毯子来!”

他绝不会教这个家伙打扮得好看点;他相信索米斯太太是很有眼光的!

“把两头四轮轻型马车的车篷放下;我今天要载一位女士!”

美丽的女士一定想要秀一秀她漂亮的衣着;所以——他的马车今天将要载一名女士!这就像是以前的好日子又重新开始了。

他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和女士同行了!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上次与他同行的应该是茱莉;同行的路上可怜的茱莉自始至终都紧张得像只猫一样,以至于斯威森先生实在是没有耐性了,他在贝斯沃特路上把她送下车,并说:“该死的!我以后绝不会再载你!”他果真没有再带她出来,他绝不会再这样做!

他走到马头那里,仔细检查着衔铁;并不是说他对于衔铁有多内行——他是不会一年付给马夫六十英镑再去替他做点什么的,这绝不是他的原则。事实上,他以爱马著称,主要还是因为他在德比赛马日上被几个马场的赌徒骗了钱。但是在俱乐部,在某个人看到他坐着灰色的马车到门口时——他总是驾着灰色的马,有人认为同样是花钱,他的灰马要神气得多——于是称呼他为“一缰四马的福尔赛”。他从尼古拉斯·特莱弗雷——老乔里恩那个死去的伙伴那里听到他自己的这个称号,特莱弗雷也是个有名的马术骑手,但是在英国他却是出事故最多的人——斯威森得知自己的这个称号后,觉得自己得配得上这个称号才行。这个称号让他觉得很气派,并不是因为他驾着四匹马,或是因为他曾经这样风光过,而是因为这个称号听上去与众不同。一缰四马的福尔赛!不错!只怪出生得太早,斯威森不能完成他的使命。要是他晚个二十年来到伦敦,他有可能成为一名成功的股票经纪人,但是在这个他必须要做出抉择的时候,这还不是一个让中上阶层的人感到荣耀的职业。他只能选择去做一名房产经理人。

斯威森一坐上马车,就有人把缰绳递到他手里,阳光照在他那张又老又苍白的脸颊上,他眯着眼睛,不紧不慢地环视他的周围——阿道夫已经在车后准备好了;戴着帽章的马车夫站在马头的旁边,随时待命出发;一切都准备好了,斯威森一声令下,马车及侍从都向前冲了起来,不一会儿工夫,马车已经停在了索米斯家门前了。

艾琳立马就出来了,接着上了马车——事后他在蒂莫西家里形容艾琳上马车时是这样说的——“很轻,就像——呃——就像塔格里奥妮那样,也不麻烦别人,不要这个,也不要那个。”“人家一点也不怕坏了自己的形象!”斯威森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盯着塞普蒂默斯太太,使得她非常的窘迫。斯威森又向海斯特姑母描述起艾琳的帽子。“人家的帽子上可没有你的那些笨重的饰物,也没有那些展开的装饰——那些装饰只会沾染灰尘——现在女人们都爱这种装饰。她的帽子非常简洁——”他用手比画了一个圆圈,“纯白的面纱——上乘的品位。”

“她那帽子是什么料子的?”海斯特姑母问道,她正表现得无精打采,但当提到任何有关穿戴的话题时,她总是异常兴奋。

“什么材料?”斯威森回答道,“我怎么会知道?”

他陷入深深的沉默中。海斯特姑母开始担心他陷入恍惚的状态。但她并不打算自己去让他回过神来,那可不是她的习惯。

“我希望别人来弄醒他,”她心里想,“我不想看到他现在的样子!”

然而,斯威森忽然清醒过来。“什么材料,”他缓缓地念叨着,“它应该是由什么材料制成的呢?”

他们同行还不到四公里,斯威森就感受到艾琳喜欢跟他同行。她的脸在纯白的面纱的遮掩下显得十分柔和,以至于在春天的阳光下她那双黑色的眼眸泛着亮光,并且每次他和她说话,她都会抬起眼睛看着他并冲他微笑。

星期六早晨索米斯发现艾琳在写字台前给斯威森写便条,跟他说她不去了。她为什么要回绝他?他问道。拒绝她自己娘家人的时候她可以随意,但是绝不能拒绝他家里的人!

她凝神地望着他,然后把便条撕掉了,说:“好吧!”

随即她又开始写另一张便条。他站在她身边,随意地瞥了一眼,看到便条是写给波辛尼的。

“你给他写什么?”他追问道。

像刚才一样,还是那个凝视的眼神,艾琳静静地说:“他有事想让我帮他做!”

“哼!”索米斯说道,“还是个任务呢!”

“如果你搞起这些事情来,你可就什么别的事都不用做了!”他随后没再说什么。

当到达罗宾山的时候,斯威森打起了精神;对它的马儿们来说这可是个漫漫长途,而且他习惯于在傍晚七点半吃晚饭——在客人们都冲向俱乐部之前去吃晚饭;新厨师对于早去吃晚饭的客人总是会多花点心思——这个懒虫!

不过,他还是很愿意去看看这个房子。对于福尔赛家的人来说,这个房子是很有吸引力的,尤其是吸引那些曾经做过拍卖商的人。所以他说距离也不是问题。他年轻的时候在里奇蒙住了几年,那时候他都是驾着他的双驾马车,每天往返于上下班的路上。

人们都称他为一缰四马的福尔赛!他的t式马车和他的两匹马在从海得公园到星嘉饭店一带非常有名。当时还有一位公爵想买下他的马车,愿意出双倍的价钱,但是他不卖;拥有这样的好东西,自己还不得好好保存?他那张剃得干干净净的苍老的方脸上呈现出一副盛气凌人且傲慢的表情,竖起的衣领之上是他那个一直不停转动的脑袋,他就像个妄自尊大的又爱自我夸耀的人。

她真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女人!之后他又向茱莉姑母详细描述了艾琳的衣服,听得茱莉姑母把手都举了起来。

她的衣着非常适合她,就像她自己的皮肤一样裹着她——紧绷着像一面鼓一样;他就喜欢那样的衣服,只是简单的一件连衣裙,全然不是她们这些拖拖拉拉、憔悴不堪的女人!他盯着塞普蒂默斯太太看,原来她和詹姆斯是一样的身形——又长又瘦。

“她确实是很有品位的,”他继续说道,“她完全配得上一个国王!而且她非常安静!”

“不管怎么说吧,她似乎已经迷住你了。”角落里的海斯特姑母拖着长调慢慢吐出这句话。

每当有人用言语攻击他的时候,他总能听得特别清楚。

“你说的那是什么话?”他说,“我知道她是一个美人,当我看到她的时候我就知道了,但是我找不出这里有哪个小伙子能够配得上她;也许——你——能找出,或许——你可以找出!”

“是吗?”海斯特姑母喃喃自语道,“问问茱莉吧!”

还有很长一段路程才到罗宾山,但他已经很困了,一直打瞌睡,因为他实在不习惯这样的开车兜风;他闭着眼睛赶着马车,幸亏他一直都坚持行为举止的训练,才使得他那又高又肥大的身体没有从马车上栽下来。

一直等待着的波辛尼出来迎接他们,他们三人一起进了房子;斯威森走在最前面,这么长的路程他几乎没怎么换姿势以至于他的膝盖感觉非常不舒服,这时男仆阿道夫递上来一根手杖,是一根敦实的镀金马六甲手杖。他把他的皮大衣也穿起来了,以抵御这未完成的房子里的过堂风。

楼梯——他告诉大家说——太棒了!非常气派华丽!如果他们放座雕像就更好了!走到通往内院的那些大柱子中间,他停下了,用手杖指着询问道。

这是什么——是前厅?还是——管他叫什么。但当他抬头看到头顶的天窗时,他突然明白了这是什么。

“哦!这是弹子房!”

当有人告诉他这是一块平铺的场地,中间用来种花时,他转头对着艾琳说:

“把这块场地用来种花?你还是听我的,在这里弄个弹子房!”

艾琳笑了。她这时已经掀起面纱,像修女那样把面纱缠在头上系住了,面纱下的那双带着笑意的褐色眼睛这时候在斯威森看来似乎比之前任何时候都更美了。他点点头,他看得出来她会采纳他的建议。

对于客厅和餐厅,他的评价为宽敞明亮,再没什么别的意见;但当他作为尊贵的客人被准许进入主人的酒窖时,他一阵扬扬得意。波辛尼走在最前面拿着一盏灯,斯威森走在后面,一步步从石阶上走下来。

“你这儿可以放六七百打酒呢,”他说,“一个很不错的小酒窖!”

波辛尼表示希望带大家从矮丛林那边来观赏房子,斯威森停下了脚步。

“这里景色很不错呀,”他评价道,“这里怎么没有把椅子?”

波辛尼从自己的帐篷里搬了把椅子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