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威森家的晚宴

有产业的人 高尔斯华绥 第1页,共2页

在斯威森面向公园的那间橙色和淡蓝色的餐厅里,圆圆的餐桌上摆了十二套餐具。

餐厅中间悬挂着一架装满点燃蜡烛的玻璃枝形吊灯,它就好像一个巨大的钟乳石似的,照射着镀金框架的大镜子、桌子上的大理石面和带着沉重织花垫子的金色椅子。所有这一切都在表明,爱美之心在每个家庭都是根深蒂固的,他们自有方法能从乡下冷僻的角落里混入上流社会。实际上,斯威森难以忍受简单朴素的东西,他热爱金碧辉煌的东西,这使他在自己的社交圈里成了有名的大鉴赏家,只不过是品位有点奢华了些。每个去过他房间的人都能看出他是一个非常富有的人,为此他总是感到幸福美满,恐怕在他的一生中只有这番景象才能让他感到满足。

以前斯威森替人经营房产,这个职业他自己从来都是瞧不上的,尤其是房产拍卖部门。自从从那里退休后,他就全心全意搞起这些贵族玩意儿了,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他晚年的生活过得奢华而又安逸,就像一只苍蝇掉进蜜糖罐儿里似的。从早到晚,他脑子里很少有什么念头,因此这两种奇怪而又对立的情绪混合在了一起,一方面他踌躇满志、跃跃欲试,这是因为他自己通过不懈努力赚了一大笔钱;另一方面他又感觉自己这种与众不同的人根本不应该让工作玷污了自己的心灵。

他坐在餐具柜旁,身穿一件白色的背心,看着男仆拧开放在冰桶里的三瓶香槟酒。这件背心带着金色镶边的黑玛瑙大扣子。在直立的领子之间——他不能随便乱动,否则一不小心就会伤到自己——可是他是绝不会换掉这件衣服的;领子下方,下巴的白肉凸了出来,一动不动。他的双眼在瓶子之间转来转去。他一直在心里辩论着,下面这些话就是他跟自己说的:乔里恩会喝一杯酒,也许是两杯酒,他太关心自己的健康了。詹姆斯如今不能喝葡萄酒了。尼古拉斯——范妮和他只能抱着水喝,这也不足为奇!索米斯不包括在内。这些年轻的侄子们——索米斯都三十一岁了——竟然不会喝酒!但是波辛尼呢?

偶然说到这个陌生人的名字有点不符合他的逻辑。斯威森停顿了一下,他内心疑虑了起来。不过这很难辨别!琼仅仅是个小女孩,况且还在热恋中。艾米丽喜欢喝一杯甘醇甜美的香槟酒。这酒对可怜的老茱莉来说太淡了,她不会品酒。至于海蒂·切斯曼!一想到这位老朋友,就能引起他的一串思绪,为此他那双透彻明亮的眼睛也变得模糊不清了:要是她能喝半瓶酒的话,他也不会感到吃惊!

但是一想到剩下的宾客,他那张苍老的脸上就露出了恰似猫要去捉老鼠时的表情:索米斯太太!虽然她喝不了太多酒,但是她会欣赏自己所喝的酒;请她喝美酒真是一件乐事!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而且她对他有好感!

他一想到索米斯太太就好像喝了香槟一样内心无比甜美!请这位年轻女子喝美酒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她长得漂亮,会打扮,行为举止又那样迷人,相当高贵——招待她真是一件美事。今晚他还是第一次把位于衣领之间的头轻轻地晃动了一下,虽然这很痛苦。

“阿道夫!”他说,“再放一瓶酒进去。”

他自己或许会喝很多酒,这可多亏了布莱特医生的那张处方;他发现自己身体好多了,平日里他也十分注意自己的身体,从来不吃午饭。好几周以来,他从来都没有感觉到这么好过。他撅起下嘴唇,给男仆最后的指示:

“阿道夫,上火腿的时候稍加点西印度果汁。”

斯威森去了前厅,在一张椅子边缘坐下,两膝分开着;他那个高大而又魁梧的身材立刻待在那里一动不动,他看上去好像在期望着什么,有点怪怪的,又有点天真。只要一有人来通知,他就会立刻起身。他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举办晚餐聚会了。这次的晚餐是为了庆祝琼的订婚,虽然开始有点厌烦,但是发请帖和订餐的活儿一忙完,他便感到特别亢奋。

他就那样坐着,什么都不想,手里拿着一块厚厚的磨光金表,它就好像一块扁平的黄油球似的。

一位有络腮胡子的高个子走了进来。他曾经是斯威森的家仆,现在是一位蔬菜水果商。他大声叫着:

“切斯曼太太,塞普蒂默斯·斯茂太太!”

两位女士走了进来。前面的那一位习惯性地穿着一身红,脸颊上有一大块庄重的红色,眼睛看上去严厉而又朝气蓬勃。她向斯威森走去,伸出一只戴着淡黄色长手套的手。

“啊!斯威森,”她说,“我好长时间没见到你了。你最近好吗?哎呀,亲爱的,你怎么变得这么胖了!”

斯威森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这个眼神完全诠释了他此时的感受。他心里涌起一股无名怒火。长得胖很俗气,但是谈论胖这个话题也很俗气;他只不过是胸口宽阔了一些罢了。他转过身来看着自己的妹妹,紧握着她的双手,然后以一种命令式的口气说:

“最近怎么样啊,茱莉?”

塞普蒂默斯·斯茂太太是四个姐妹中个子最高的一个;她那张姣好的老圆脸变得有点让人讨厌;她脸上无数的赘肉就好像被包裹在铁丝面具里一样,那天晚上忽然摘下来,弄得脸上的赘肉一块块的像肉球一样。甚至她的眼睛也向外鼓着。她就是以这样的方式记录下了她对失去塞普蒂默斯·斯茂的长久怨恨。

她因总是说错话而颇有名气,她骨子里就带着一种固执,跟她的家人一样,既然自己把话说错了,她就坚持到底,而且还一错再错。随着丈夫的去世,塞普蒂默斯·斯茂太太身上的家庭式的固执和实事求是也随他一并而去了。情况允许的话,她总会侃侃而谈,有时她会劲头十足地说上好几个小时,而内容都是千篇一律的史诗,她常说命运总是对她不公;可是她不曾察觉听她说话的人总是会同情命运的,她的心原本可是善良的啊!

这个可怜的塞普蒂默斯·斯茂太太常常会在斯茂的病床边陪伴着他,因此她也养成了一种习惯。后来好几次,她都会花大量的时间陪伴病人、儿童和其他一些无依无靠的人,还会时常逗他们开心,她永远都摆脱不了那种感觉:好像这个世界的确是一个最忘恩负义的地方,她实在是摆脱不了这种感觉。每个周日,她都会去找一位非常诙谐的传教士——托马斯·斯科尔斯传教士——听他布道,他对塞普蒂默斯·斯茂太太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可是她跟别人谈起时,也会把这件事当做一种不幸,而且人们还都相信她。她已经成为家里人的笑柄,只要任何人看起来特别令人烦恼时,这个人就会被人们戏谑地称为“一个十足的茱莉”。她精神有点不大正常,像她这样的状态,要不是一个福尔赛人,估计还不到四十岁就一命呜呼了。可是她那时才七十二岁,脸色看上去从来没有这么好过。人们感觉她有一种自得其乐的本领,而且这种本领还没有完全施展出来。她有三只金丝雀,一只叫汤米的猫和一只与姐姐海斯特共同饲养的鹦鹉;不过这些可怜的动物跟人不同,认为她倒霉不能怪她,所以它们都热情地贴在她的身边。

她今晚穿了一件黑棉纱,淡紫色的胸前开了一个浅浅的三角领,细喉上系了一根黑色丝绒丝带。这身打扮,虽然颜色暗淡了一些,但看上去却很华丽。几乎每个福尔赛家族的成员都认为,身着黑色和淡紫色的晚礼服才会显得非常高雅。

她一边朝斯威森撅着嘴,一边说:

“安姐问起你了。你好长时间没有去我们那里做客了!”

斯威森把两只大拇指放到背心的袖口里,回复道:

“安姐走路越来越晃了;她应该去看看医生!”

“尼古拉斯·福尔赛先生,尼古拉斯·福尔赛太太!”

尼古拉斯·福尔赛竖起他矩形的眉毛,面带微笑。那几天,他计划着从印度高山地区雇用一个部落去开发锡兰的金矿,现在他成功做到了。这是一个他特别得意的计划——虽然面临重重困难,但计划最后还是落实了——他当然得意。这样一来金矿的产量会翻一番,赚不赚钱倒是无所谓。他经常和别人辩论,既然所有经验都表明人一定会死,那么是在自己国家可怜地老死,还是在一个外国矿下因潮湿而过早地死去,这些就都无关紧要了,倘若他能通过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给大英帝国带来益处,那他也愿意做。

尼古拉斯的能力毋庸置疑。他抑起塌鼻子向他的听众们补充道:

“由于缺少几百个这样的家伙,我们好几年都没有分红了,看看现在股票的价格,我们连十个先令都得不到。”

他过去也在雅茅斯待过,回来的时候感觉自己至少年轻了十岁。他紧紧抓着斯威森的手,开玩笑地大声说:

“啊,我们又见面了!”

满脸憔悴的尼古拉斯太太在他身后笑了一笑,好像既高兴又害怕的样子。

“詹姆斯·福尔赛先生,詹姆斯·福尔赛太太!索米斯·福尔赛先生,索米斯·福尔赛太太!”

斯威森把脚跟并在一起,他的这一举动使他看上去更加神气了。

他握着艾琳的手,眼睛瞪得很大。她是一位漂亮的女子——不过脸色稍微有些苍白,但是她的身材、眼睛和牙齿都那么完美!索米斯这个家伙绝对配不上她!

上帝赐给艾琳一双深棕色的眼睛和一头金黄色的秀发,这种奇特的搭配更能吸引男人的眼球,据说这也是意志薄弱的一种标志。她身穿一件金色的连衣裙,露出了白皙的颈部和肩部,这使她看上去格外诱人。

索米斯站在艾琳的身后,两眼一直看着她的颈部。斯威森依旧把表放在手里,表上的指针已经过了八点;这次晚餐开饭时间晚了半个小时——他还没有吃过午饭——因此一种奇怪而又莫名的急躁在他心中涌起。

“乔里恩怎么迟到了,这可不像他的风格!”他对艾琳说,自己不由自主地烦恼起来。“我猜肯定是琼把他留住了!”

“恋爱中的人总是会迟到的。”艾琳回答。

斯威森注视着她;面颊带着暗橙色。

“他们没有什么要事,不可能迟到啊。这只不过是一些时髦的谎话罢了!”

这阵发作之后,原始祖先那种难以言喻的暴怒也似乎在喃喃低语和抱怨不休。

“斯威森叔叔,你觉得我新买的星星怎么样?”艾琳温柔地说。

她衣服胸襟的花边上闪耀着一颗五角星,上面镶着十一颗钻石。斯威森一直看着这颗五角星。他非常喜欢宝石;要想分散他的注意力,再也没有比问他关于宝石的问题更恰当的办法了。

“谁送给你的?”他问。

“索米斯。”

她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但是斯威森苍白无力的双眼却瞪了出来,仿佛他突然察觉到什么事情而感到痛苦似的。

“我敢说你待在家里肯定会感到百无聊赖,”他说,“随便哪一天,只要你愿意来我家和我一起共进晚餐,我一定会请你喝全伦敦最好的美酒。”

“琼·福尔赛小姐——乔里恩·福尔赛先生!波辛尼先生!”

斯威森晃了一下胳膊,嘴里嘟囔了一句:

“现在晚餐时间到了——开饭吧!”

斯威森手挽着艾琳前去吃晚饭。自从她和索米斯结婚后,他还从来没有款待过她。琼和波辛尼坐在一块,艾琳坐在波辛尼的另一边。琼的另一边是詹姆斯和尼古拉斯太太,然后是老乔里恩和詹姆斯太太,尼古拉斯和海蒂·切斯曼,索米斯和斯茂太太。这样他们就围着斯威森坐成了一个圆形。

福尔赛家族的家庭晚餐会遵循某些传统。比如说,没有开胃小菜。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福尔赛家族年轻一辈的成员把这归因于牡蛎那贵到可耻的价格;更有可能是因为一种直截了当的欲望,为了吃到更好的美食,这种开胃小菜只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东西罢了。可是只有詹姆斯一家不遵循这种习俗,因此他们偶尔也会吃开胃小菜。开胃小菜在公园巷几乎是非常普遍的,所以他们家也抵挡不住这种风尚。

大家各自入座后,都沉默不语,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敌意,他们之间彼此漫不经心,这种状况就这样一直持续着直到上了第一道主菜,不过这期间也穿插着人们几句评论的话。比如说:“汤姆又生病了;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了!”“我猜安姐早晨是不下楼的,对吧?”——“范妮,你的医生叫什么名字?”“斯塔布斯吗?”“他是一个庸医!”——“威妮弗雷德?她有好多孩子啊。四个,不是吗?她瘦的跟个木条似的!”——“斯威森,你多少钱买的这瓶雪利酒?我感觉这酒的味道太淡了!”

刚倒上第二杯香槟酒,大家就听到一阵嗡嗡的声音,经过一番辨别之后,他们才发现这是詹姆斯讲故事的声音。他的故事讲了很长时间,甚至还占用了上完羊脊肉之后的时间,这道菜可是福尔赛家族宴会上大家所公认的王牌菜。

福尔赛家族聚会每次晚餐都会上这道羊脊肉菜。羊脊肉味美多汁,有嚼劲,对于有“一定地位”的人们来说非常合适。它有营养,口感好,吃了能让人不能忘怀。它就像在银行的存款一样,既有过去也有未来,同样也是一道饱受争议的菜。

哪里产的羊肉最好吃呢?在这一问题上,福尔赛家族的每一位成员都各执一词——老乔里恩信誓旦旦地说是达特姆尔高原的,詹姆斯说是威尔士的,斯威森说英国南部的无角短毛羊的羊肉最好吃,尼古拉斯说别人也许会不屑一顾,但是哪里也比不上新西兰产的羊肉味道好!至于罗杰,他可是众兄弟当中具有“创造性”的一位,因此他不得不杜撰出他内心所想的地方,现在竟然异想天开地说一家卖德国羊肉的商铺的羊肉最好吃;当然,这样一位有“创造性”的人曾为自己的儿子设计了一个新的职业,所以说出新奇的事物也不足为怪。虽然人们对他表示异议,但他通过肉贩出具的账单证明了自己的说法。账单上显示他在这家商铺付了比其他家更多的钱。有一次,老乔里恩就在那种大家争辩的场合突然对琼说了一句他的人生哲理:

“你可以自己看看,福尔赛家族的人都是神经病,你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的!”

只有蒂莫西没有参与这场关于羊脊肉的争论。虽然他吃羊脊肉吃得很痛快,可是他说,吃了之后自己还是不放心。

对于任何一个对福尔赛家族的心理感兴趣的人来说,这种好享用美味羊脊肉的嗜好对他来说可是至关重要的信息;这不仅仅表明了福尔赛家族的固执,无论是从集体而言,还是从个人而言,都能证明他们在性格和本能上都属于这个伟大的现实阶级。这个阶级相信营养和美味,绝不感情用事地羡慕美丽的外表。

的确,福尔赛家族年轻一辈的成员跟他们没有共同嗜好,他们更喜欢吃珍珠鸡或者大龙虾色拉——一些看上去很漂亮但是营养较少的东西——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女士;或者,如果不是女士,那就是他们被各自的妻子和母亲惯坏了。以前她们自结婚后就一直被强迫着吃羊脊肉,因此她们私底下对羊脊肉都产生了仇视,自然而然自己儿子的性格也就受她们的影响了。

关于美味羊脊肉的争论结束了,接着一盘图克斯伯里火腿上桌了,它上面还撒了少许的西印度果汁——斯威森拿出全部精力来品尝这道菜;为了自己能更好地享受此番美味的菜肴,他连跟别人的谈话都中止了。

坐在塞普蒂默斯·斯茂太太身旁的索米斯正在留心观察着。此时他正在看着波辛尼,当然他自有原因,这与他最近一直策划的一个施工计划有关。这位建筑师也许会满足他的目的;他看上去聪明伶俐,身体靠在椅背上坐着,闷闷地用面包屑摆成壁垒。索米斯注意到波辛尼的服装裁剪得非常好,但是就是有点小,就好像好多年前做的衣服似的。

索米斯看见波辛尼转向艾琳跟她说了几句话,接着艾琳的脸上就喜笑颜开了。索米斯经常看到艾琳会对别人有这种脸色——可是从来没有对他这样过。他企图想听听他们俩在说些什么,可是茱莉姑母那时正在跟他讲话。

“索米斯,对你而言,那件事是不是看起来非常特别?就是在上个星期天,亲爱的斯科尔斯传教士的布道就讲得非常富有机智而又非常具有讽刺意味。他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拯救了自己的灵魂,但是丧失了自己的所有财产,这对他有什么益处呢?’他说,这就是中层阶级的座右铭;现在看来,他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呢?当然,这很可能是中层阶级人们所笃信的——我自己也不知道;索米斯,你是怎么想的?”

索米斯心不在焉地回答:“我怎么能知道?斯科尔斯就是一个骗子,难道他不是吗?”波辛尼把在座的人看了一个遍,好像在指出宾客各自的特点似的,索米斯很想知道他在跟艾琳说些什么。从艾琳的笑容可以看出,她显然同意他所说的话。她似乎总是同意别人的观点。

艾琳把眼光转移到索米斯身上;索米斯立马把眼睛垂了下来。她嘴边的笑容消失了。

一个骗子?但是索米斯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如果斯科尔斯先生,一个牧师,会是一个骗子——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是个骗子——这太可怕了!

“他们本来就是骗子!”索米斯说。

他这一句话让茱莉姑母一下子惊得说不出话来,这时索米斯才听到了艾琳的几句谈话,听上去她好像在说:“既然来到了这里,就放弃希望吧。”

不过此时斯威森已经吃完了他的火腿。

“你都是从哪里买蘑菇?”他跟艾琳说话时就像一个略带谄媚的侍从。“你应该去斯迈利·鲍勃家买蘑菇——他们会把新鲜的蘑菇卖给你。家里的用人总是嫌麻烦而不去那家!”

艾琳转过身子向斯威森答话。索米斯看见波辛尼一边注视着自己的太太,一边一个人痴痴地笑着。这个小伙子的笑容有点诡异。俨然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就像小孩子高兴时笑的那样。至于乔治给他起的绰号——“海盗”——他自己觉得并不适合他。看见波辛尼转过身来跟琼说话时,索米斯又笑了,不过他的笑容有种讽刺的意味——他不喜欢琼,不过这时她看上去不怎么高兴。

这不足为奇,因为她刚刚跟詹姆斯聊完。

“我在回家的路上在河边待了一会儿,詹姆斯爷爷,我看见了一块不错的地皮,很适合建房子。”

詹姆斯一向吃得又慢又仔细,听到这句话,他停了下来,嘴里的东西也不再细嚼。

“嗯?”他说,“那地方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