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的一个晚上,肯尼科特外出了,卡罗尔虽然不情愿但也出于礼节地去拜访了佩里夫妇。但老两口都不在家。
她像一个找不到玩伴的孩子一样在走廊里闲晃。这时,她看到一间办公室的门底下透出了一线灯光,就走过去敲门。她对着开门的人低声问道:“你可知道佩里夫妇去哪儿了吗?”然后,她才发现开门的人是盖伊•波洛克。
“非常抱歉,肯尼科特太太,我也不知道。要不你请进屋来等他们?”
“为——哦——”她一边答应一边心想,在格菲尔草原镇这个地方,一个女人单独拜访一个男人可是有伤风化的。但是她尽管已经决定了拒绝,但还是走进去了。
“真没想到你的办公室也在这楼上呢。”
“是的,我的办公室、公馆,还有我坐落在皮卡迪的别墅,就是这儿。但是您肯定看不到我说的那个临近萨瑟兰公爵城堡的公馆和别墅。因为它们在那道门后面。那里总共就有一个小床,一只洗脸盆,我出门穿的一身套装和一条你说过你很喜欢的蓝纱皱领带。”
“你记得我那样说过?”
“你的话当然都记得。请在这张椅子上坐吧。”
她把这间简陋的办公室打量了一番——一个细长的火炉,摆了好几排书架的棕褐色皮面的法律书籍,一个上面堆满了报纸的高背椅,由于坐得时间太长,那些报纸上已经满是小洞,而且脏兮兮地落满了灰尘。只有两样东西还能看出来像是盖伊•波洛克的感觉。一个是摆放在铺着绿绒毯的书桌上,在一堆表格和已经结块了的墨水瓶中间的景泰蓝细瓷花瓶。另一个是一排摆放在旋转书架上的在格菲尔草原镇难得一见的书:莫希尔版的诗集,黑色和红色封皮的德国小说,还有一本用山羊皮装订的查尔斯•兰姆文集,但是书页已经皱巴巴的了。
盖伊并没有坐下,而是像一个东闻闻西嗅嗅的猎犬一样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一个细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嘴边留着一撮细细软软的小胡子的猎犬。他身上穿着一件高尔夫球衫,胳膊肘的地方已经磨破了。她注意到他跟肯尼科特有一点很不一样,肯尼科特会因为自己不修边幅而抱歉,但他不会。
他开腔道:“我还不知道你是佩里夫妇的好朋友呢。钱普的确是个中坚分子。但我怎么也想不到你能跟他聊到一块去,谈论什么象征派舞蹈或是柴油机引擎的革新问题。”
“他才不谈论那些呢。他是一个很好的人,愿上帝保佑他。可他是属于国家博物馆的,恐怕应该与格兰特将军那把剑陈列在一起,而我自己——哦,我想我是在探寻一种福音以便向格菲尔草原镇传道。”
“真的吗?打算在格菲尔草原镇传什么道?”
“只要目标明确,任何内容都可以。严肃正经的也行,轻松诙谐的也好,或是两者兼有也无所谓。管它是在实验室里还是在狂欢节上,我在乎的只是是否稳妥。波洛克先生,能说说你觉得格菲尔草原镇有什么毛病吗?”
“格菲尔草原镇有什么毛病吗?是不是有可能是你我自身出了什么问题?(要是我能像你一样偶有贵恙还真是感觉很荣幸呢。)”
“是的,不必客气啦。不过,我还是觉得格菲尔草原镇哪里有点问题。”
“是因为这里的人们更喜欢去溜冰而不愿意去钻研生物学吗?”
“得了吧,我不但比‘芳华俱乐部’里的人更喜欢生物学,而且也同样喜欢溜冰!无论你是跟他们一起溜冰、滑雪、扔雪球,还是在这儿跟你聊天,我都一样开心。”
“哦,不见得吧!”
“是的!可是他们更喜欢待在家里绣花。”
“或许吧。我并不是为这个镇上的人说话。我这个人没有主心骨,历来疑神疑鬼。或许我就是因为自己自视不高这一点反而有点自命不凡!无论如何,格菲尔草原镇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它和任何一个国家的任何一个小乡镇一样。在大多数地方,你再也闻不到泥土的清香,但它们也还没有散发广藿香的味儿——或是工厂里的烟味儿——这些都是令人疑虑但又理所当然的。我就纳闷了,这个小镇除了有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毛病,还有什么不对劲的?有朝一日,这些沉闷的小集镇可能会像修道院一样没落。我可以想象得到,庄稼人和商店经理傍晚时一起坐着单轨列车进城去的情景,那是一个比威廉•莫里斯笔下的乌托邦还迷人的城市——那里有音乐,大学,还有像我这样的流浪汉也能参加的俱乐部。天哪,我是多么希望能加入个像样的俱乐部啊!”
她激动地问他:“那你为什么还要待在这个地方?”
“我是得了‘乡村病毒’。”
“听起来挺危险的。”
“是很危险。或许我不戒烟,到了五十岁所得的癌症都没这个严重。这种乡村病毒几乎就跟钩虫一模一样——再有抱负的人只要在这里住得时间长了,一样会感染。这种病毒正在律师、医生、牧师以及受过大学教育的商人中间流行扩散。他们都是见过世面,心胸开阔的人,但最终还是陷进了自己的泥洼地。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是,我也不会让你因为我的伤心事儿费神的。”
“不会的。你还是坐下来吧,让我好好看看你。”
他在嘎吱嘎吱响的高背椅上坐下,眼睛始终坚定地望着她;她仔细端详着他的眼珠,从他的眼神里,她也终于看明白了,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而且过着孤单的生活。这样四目相对让他俩都觉得很不好意思,于是他们赶紧把目光移到别处去。直到他继续说话时,他们俩才终于放松下来。
“其实要诊断我的乡村病毒是很简单的。我出生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那里跟格菲尔草原镇面积差不多大,但是人要比这里的冷漠。那里有世世代代形成的寡头政治集团。在这里,一个异乡人只要规矩老实,喜欢打猎,开汽车,拥护上帝和参议员,就可以被大家接纳。然而在我的家乡,人们都是那么傲慢,甚至是像我这样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们都常常瞧不起。那是一个到处都是红砖房的俄亥俄小镇,因为树木众多,所以气候潮湿,到处散发着烂苹果的气味。那里几乎什么都没有,不像格菲尔草原镇有湖泊和草原。那里只有密密麻麻的玉米地,砖窑和脏腻的油井。”
“后来我进了一所教会学校。在那里我得知,只要口授《圣经》并雇用一大批虔诚圣洁的牧师来讲解,上帝就不用再多操心了。他只要悄无声息地随便逛逛,抓住一些不听话的人就完事了。后来我离开了学校去了纽约,进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在那里足足生活了四年。我决不是故意夸张,纽约那地方实在是又脏又闹,挤得你透不过气,东西贵得吓人。但是比起我曾经在教会学校里那种令人窒息的生活,那儿就算是不错的了!我每个星期去听两次交响乐音乐会。我在戏院的顶层座位看过欧文、泰瑞、杜茜和伯恩哈特的演出,在格拉默西公园散过步,并且看自己喜欢的任何书籍。”
“我的一位表兄弟告诉我,生病的朱利叶斯需要一个同伴。于是我就来这儿了。后来朱利叶斯病好了。他看不惯我的作风,嫌我得闲晃五个小时才工作一个小时,尽管我的工作做得也不算太差。最后我们分道扬镳了。”
“我刚到这里的时候,曾发誓要继续保持自己的兴趣爱好。那是多么崇高的做法啊!我读过勃朗宁的诗,也到明尼阿波利斯去看过戏剧。我以为那就是保持自己的兴趣。可我怀疑我已经被乡村病毒感染了。我每看四本廉价小说杂志才会去读一首诗。我也不再想去明尼阿波利斯,除非有一大堆法律事务逼得我不得不去。”
“几年前我曾与一位来自芝加哥的产权律师聊过天。那次谈话让我意识到,我过去总是觉得自己比像朱利叶斯•弗利克鲍这类人高出一等,但是其实我跟朱利叶斯一样俗气狭隘,落后于时代。甚至比他还差劲!朱利叶斯的参考资料都是用心地从《文摘》和《展望》里找的,而我只会从自己可以倒背如流的查理•弗兰德劳的书里随便翻找。”
“那时我决定离开这个地方,下了坚定的决心。我要去跟上时代。然而我发现乡村病毒完完全全地感染了我:我不愿见到新的街道和年轻人——我害怕激烈的竞争。对于我来说,最容易的事情也就是开具转让证书,处理开沟的诉讼争议而已。因此——那不过是一个行尸走肉的传记,几乎无任何内容可言,也就除了最后一章,也许转而会说我是‘一个法律界的中坚力量,精英分子’,到我死去的那一天,一位牧师会围着我的干枯的尸体,这样赞扬我。而这也不过是一个弥天大谎。”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办公桌,用手指头摸了一下那个闪闪发光的景泰蓝细瓷花瓶。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时她心里已经想象着自己跑过去,亲亲抚摩他的头发。她看见他双唇紧闭,唇上长着又淡又软的胡子。她默默地坐在那里,咕哝着说:“我知道。乡村病毒嘛。说不定哪天我也会感染上的。反正也逃不掉了,无所谓。至少,我让你跟我说了这么多!平日里,无论我再怎么絮絮叨叨,你都是我忠实的听众,现在我可坐在你脚边听你说说话了。”
“你真正坐在我脚跟前,靠近炉火,或许更美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