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一个人走在街上时,弗雷德里克因自己不懂迎合而感到厌恶。如果是他自己刚好发神经,那还该怪这些无辜的人吗?弗雷德里克总是这样,一旦他发现自己做错了,便会毅然尽全力去弥补,于是在他得出是自己的错后,便决定回去和船友们吃午餐。他走出来大约已经八分钟了。这时他返回去,加快了步伐,五分钟内,霍夫曼酒吧的标志就又出现在他面前。百老汇大街拥堵一如往常,黄色的出租车彼此稍隔间隙,络绎不绝,形成两条不间断的链子。天气阴冷多风。街道上喧闹纷呈,弗雷德里克透过这些喧闹的人群,看到他在罗兰德号和“哈姆波特”上的朋友们从酒吧里走出来。正当他要向他们招手时,却踩到了人行道上的果皮。

“别摔着!冯·卡马赫尔医生!”一个女人的声音叫道,“你还好吧?”他正要恢复平衡之际,脸却与一个美丽而高贵的女子相对,那女子的脸被面纱遮着,她戴着皮帽子,穿着皮外套。他渐渐认出是伊娃·彭斯小姐。“我运气真好。”她说,“我很少到这里来。今天我刚好要在这附近买点东西,正在去餐馆的路上。我一般都在餐馆吃午餐,因为我讨厌寄宿公寓。碰巧的是,我今天刚好比往常迟了些。因为那个小女孩儿,哈尔斯特伦小姐,和弗兰克一起参观工作室,让我比以往多待了四十五分钟。”

“你是一个人吃饭吗,彭斯小姐?”

“是的,”她说,这突如其来的问题让她有些吃惊,“这在你看来很奇怪吗?”

“哦,不,一点也不奇怪,”弗雷德里克匆忙回答,“我脸上露出惊讶表情是因为差点儿摔倒,还有突然遇到你。我之所以问你是否一个人吃饭,是因为我想问你是否介意我和你一起吃饭。”

“如果你和我一起吃饭,我将会非常高兴,冯·卡马赫尔医生。”

这优雅的两人引来了路人的频频关注。弗雷德里克高大威武,举止得体,他的头发和胡子因未修剪而显得过长。伊娃·彭斯也算得上高大。她皮肤白皙,头发呈褐色,一点也不像美国人那黄蜂一般的身材,她的长相与提香作品中的美丽女子较为相契。

“你在这儿等我一分钟好吗?”弗雷德里克问,“你看到那边正要上车的人了吗?其中一些命中注定般成为我在‘罗兰德号’上的船友,而其他人则是我的救命恩人。我不想再见到他们了。”当那一小伙人安全乘上车,向布鲁克林开进时,他说:“我无比感激——”说到这儿时,他停下了。

“因为你是从车上那些人中被救出来的吗?”彭斯小姐问道。

“不。因为我遇到了你,而你将我从那群人中拯救出来。我承认我忘恩负义。就是那个船长——当我看到他的船从海上向我们驶来,看到他站在舰桥上时,对我来说,他不是天使长就是上帝的使者。他集令人敬畏的安宁、冷峻和令人敬畏的高贵于一身。他并不是一个人,他是那个人,是那个拯救者,除他之外,再无别人。我的灵魂,我们所有人的灵魂,都在朝他呼喊,都崇拜着他。可是,他在此处却化为一个善良而平凡的劳工。在船上,斯托的活泼让人感到慰藉,而现在,他在工作中却摒弃了自己闲时的好思想。责任,升华了布托船长,并且暂且让他变为有用甚至是重要人物的东西,在斯托身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斯托仅仅看上去参与了海上的生活,可实际上他想的只有自己。其中还有我的同僚,船上的医生。当我发现他是一个半瓶响叮当的人后,别提有多难过了。我是真的以为他比其他人更有意思。”就好像他心中的水匣被打开了,弗雷德里克开始慨然讲起了船只遇难事件,这是他之前从不会提及的。

“今天,尤为让我害怕的是,我发现一个人竟能够,也确实做到了,在不到四十八小时内两次消化一棵橡树。我发现自己不断对那次大船沉没事故产生疑问,那艘船上的每一个角落我都非常熟悉。我看到了什么东西,可是距离太过遥远,仍然无法看清楚。在过去的二十四小时内,有四五次,我又再次经历了那事故。昨天夜里,我从梦中惊醒,浑身冒着冷汗,我竟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船上的混乱,作为遇难信号的嘟嘟声,那血腥的景象,扭曲的面孔和漂浮的人体四肢,一切都非常可怕。要是我仍继续看到这样的景象,那么,我也会再次和罗兰德号一起沉没。

“我这样的感觉好像有些病态。一个状况像我这样的人就会对自己说‘一旦已经下沉,那就沉下去吧,不要起来’。可是那些上车的人不会那样说,彭斯小姐。对于他们来说,整个事情就永远过去了。他们已经消化掉了整个罗兰德号,以及发生在它载着的上百人身上的事。他们消化掉了那一整件事,而且几乎就要将它遗忘。他们的那种能力,尽管令人羡慕,可是却侮辱了我的人道主义天性。我非常讨厌那样。他们那笨拙的语言,透露出了自身的冷漠,他们那愚钝的灵魂让我战栗。从他们的眼中,我看到为了自身安全而破坏别人安全的自私,那是我所经历过的最残忍的疯狂。那些人是冷血的,他们是残忍的。他们永远处在一种被轻微隐藏与压制的野蛮的自我防卫状态。”

“在我看来,你朋友们的行为,一定非常不好。”彭斯小姐笑着说。

对于这一点,弗雷德里克并不是真心赞同。因而他只是回答道:

“我只是感到他们将轮船放到了齿间,包括所有的木材和铁器,以及那载重的人类一起嚼成了纸浆,并且不留痕迹地吞下。”他说着摘下了帽子,手指穿插过头发。

“如果你真想和我一起吃午餐的话,冯·卡马赫尔医生,你就不能有好高骛远的心里,像里特先生一样。”彭斯小姐在一家整洁的餐馆前停下说。

他们进入了一个低矮的屋子,屋子里铺着红砖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镶着嵌条。他们国家有着无尽的木头资源,使得美国人可以自由地使用木材,尽管需要精炼。这干净的小屋经常有理发师、骑术教练、马车夫和店员光顾。吧台上放着并不昂贵的午餐和美国通常可见的饮料。老板坐在角落里,那里装饰着一些体育画报,上面有著名的骑师和他的马、杂技演员和棒球冠军。从表面上看,就好像这里晚上的顾客和白天的顾客有所不同,而他那运动员式的形象——他着装整洁,可是穿着衬衫——是要引起顾客们的注意。弗雷德里克尚未从太多的训练中回过神来,他暗自惊讶于伊娃·彭斯竟敢到这样的地方来。

“你迟到了,彭斯小姐。你身体没事吧?”主人带着一脸面具般的严肃表情询问道。

“哦,是的,布朗先生。我身体一向很好。”彭斯欢快地回答道,“我要平常吃的午餐。可是这位先生,恐怕并不喜欢,或许你们能为他准备一些特别的东西吧?”

可是,弗雷德里克坚持要点和彭斯小姐一样的东西。

“我可是警告过你,”四下无人时她说道,“我真的不认为你会喜欢我所吃的东西。我从不吃肉,我想要你知道,而你肯定要吃。”

弗雷德里克笑了,“我们医生,”他说,“也要渐渐远离肉类饮食。”

“我认为吃肉很可怕,”彭斯小姐说,“我家院子里有一只非常漂亮的鸡。我每天都会见到它,却要割断它的喉咙,然后吃掉它。我们小时候,养了一只马,伦敦的人后来将它吃掉了。”她说着将小山羊皮手套往下拉,却并不从手臂上褪下,“人们还要吃狗。我非常喜欢狗。可最糟糕的是那些食肉的人们总认为那可怕的流血是必不可少的。想想世界上的屠夫,想想芝加哥那些巨大的屠宰场和其他一些不断大规模屠杀无辜动物的地方。离开肉人类也可以生存。它并不是他们生存所必不可少的。”

她以一种严肃而带着幽默的口吻说着这些,她的德语还算标准,尽管有些吃力。

“因诸多原由,”弗雷德里克说,“对于食肉,我还没有一个确定的看法。就我自己而言,没有肉我也会过得很好,只要每天中午给我牛排,晚上给我烤牛肉。”

彭斯小姐看上去很惊讶,接着欢快地笑了。

“你是一名医生,”她说,“你们医生就是专门折磨动物的。”

“你是说活体解剖?”

“是的,活体解剖。可耻,而且罪过。只是为了让普通人多活几天,就要将无辜的动物折磨致死,真是可怕。”

弗雷德里克并没有回答,他是一名科学工作者,对于她的观点无法苟同。彭斯小姐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说道:

“你们德国医生真是可怕。我在柏林的时候,就一直害怕自己在亲戚们还来不及阻止前就死于非命,我害怕自己被带到你们那可怕的实验室进行解剖。”

“哦,这么说你去过柏林咯,彭斯小姐?”

“当然,我哪儿都去过。”

对话于是转到了柏林上。彭斯小姐说起这个话题时非常激动,因为那里随处可听到好的音乐,看到好的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