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于《科幻奇幻杂志》(themagazineoffantasy&sciencefiction)2006年10/11月
著卡罗尔·艾姆什维勒/carolemshwiller
译李懿
卡罗尔·艾姆什维勒著有长篇小说六部及短篇小说百余则。其短篇作品发表于各大杂志,被编入诸多选集,自然也少不了个人作品集,最新一辑为《我与你同在》(ilivewithyou)。最近的长篇新作是2007年问世的《秘密城市》(thesecretcity)。在长达五十年的职业写作生涯中,她已将星云奖、世界奇幻奖、菲利普·k.迪克奖收入囊中,并于2005年荣获世界奇幻奖终生成就奖。
艾姆什维勒常常禁不住思索,人类文明是否存在随时崩溃的可能。作为简单生活的拥趸——油灯、步行、抽水洗浴、带传统搓衣板上湖边洗尿布——她找不出多少“害怕”文明破灭的理由,但同时也并不期待末日的来临。据她所言,之所以描绘倒退与毁灭的未来,仅仅是因为后末世与充斥着新机器与新发明的未来同样有趣。
《杀人犯》的构思源自艾姆什维勒对伊拉克战争的反对情绪。美国政府就此的一贯宣传是,在伊拉克打击恐怖分子,从而可避免在本土应对恐怖袭击。本篇作品则展现了这样的战争真正烧到美国本土之后的情景。
大部分人都离开了,因为缺水。不知他们上哪儿能找到更好的去处,我们有些人觉得这里比什么地方都安全。话说,早在战争远未显出平息迹象之前,我们就很难搭到车去外地了,民用汽油已停止供应。很快,最后一滴汽油也将告罄。
在地下管道被炸毁(一个人用一颗手榴弹就能搞定)之后,我们聚集起来,将镇子往高处搬迁,大家沿溪流而居,并挖了导水渠,溪水流过几户人家的房前屋后。虽然水需要用桶挑进屋,废水也得手动倒到后院里,但至少我家的菜园和果树都有水浇灌。天气热的时候,我们就在灌溉渠里洗澡,冷的时候则蹲进室内澡盆用海绵擦身,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冷天了。
镇上其实没有多少好搬的,因为人已经少了一大半,而且走掉的自然全是壮男,所以只能靠我们女人自己搬。没有骡马可用,它们全被敌人偷走了,没偷走的也给杀死弄残,就为了阻挠我们好好生活。
没有电。有些妇女提议重新从水电站拉线取电,但迄今为止无人付诸实践。说起来,我倒没那么介意这种生活。我向来喜欢步行,而且我们还有油灯和蜡烛可用,火焰的光芒柔和而温馨。
我家的房子原本就比镇子的地势高出许多,这是件好事,因为我不想搬家。我要为哥哥守着老屋,以便他寻回家来。再说,我也背不动老妈。
我家后院外头曾经是水电局,再往后是林业局的地盘,再往后是约翰缪尔荒原。如今,全镇都搬到了我家背后的高坡上,水电局和林业局自然也贡献了出来。
我家的房子风景很好,我们常常坐在前门台阶上俯瞰群山。现在人人都搬到了山腰上,家家户户的风景都很好。
下方的镇子成了空壳,旺斯与凯马特超市被洗劫扫荡,剩下两座大空屋。山上有间小商店,供我们互相交换农副产品与缝纫针织品,尤其是袜子,如今真是一袜难求。战前的我们浪费成性,谁都不肯穿打补丁的袜子,现在不仅抢着穿,一双全新的袜子上脚之前还会先给脚跟和脚趾的位置加固。
我们把小图书馆也搬了上来,藏书量甚至比先前还多,因为能找到的书全给带来了,包括自己的和离去的人留下的。不需要专员管理,人人按时借还,遵守诚信。
我们有一间小诊所,但没有医生,只有几位老到无法参军的老年护士。她们都七十多岁了,仍旧坚持诊病,培训接班人,可是药物匮乏,只有本地的草药可用。我们向派尤特印第安人取经,有几位派尤特护士常常来帮助我们,尽管她们自己在居留地上还有护理工作要做。(居留地也一道搬上山来了,而且现在已经不再叫居留地。)
新村如今成了女儿国,妇女承担了所有的手工艺活儿:做被子、织毛衣,重活也由妇女来干,有一群妇女擅长修理屋顶,还有女木匠……
许多女人跟随男人上了战场,但我得照顾老妈,在哥哥离家之前我就一直在照顾她。其实她并非病重,只是肥胖酗酒。她的双腿形态恐怖,布满曲张的静脉,走起路很疼,所以她不再走路。战争来临的时候,她的情况好了一点,因为物资缺乏(不过家酿啤酒依旧储量丰富),但她仍然无法行走,或是不愿行走。我想,她的肌肉大概全都萎缩了。照顾无法行走的人,在我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自打记事那天起,我就履行着这项责任。
如今老妈撒手人寰,我终于有机会做点有用的事了。假如知道具体哪个地区还在打仗,我一定会奔赴前线。可是战争好像又结束了。大概结束了吧,但又没有完全止息。我不清楚它是如何结束的,更说不准它是否真的结束了,我们无法确证,即便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公开的军事行动了。头顶没有机械飞过,也没有任何传统的航空工具。(其实在我们这种偏郊小镇根本就见不到军事行动,除了炸管道和偷牲口,没人多关心我们的存在。)
新式战争就是这样,无始无终,不同于从前,有界限分明的两个敌对阵地——早在战争开始之前,敌方就已渗透到我们中间。若是正经采用老式的章法,国小力弱、技术低下的他们绝对一仗也打不赢。可是,低下归低下,只要遍地开花,笨办法也有大作为——他们搅得民众人人自危,互不轻信,至今依然如是。我军想尽办法抓捕敌犯关进拘留营,几乎看见黑眼睛、黑头发、蜜色皮肤的种族就抓,但是根本抓不完。随着战争愈拖愈久,我方耗光了所有资源,他们却还有办法进攻,破坏行动无休无止。俘虏纷纷从拘留营越狱,其实就是直接走出来的——看守营门的警卫同样走掉了。
为数众多的逃犯带着伤病与疯狂来到我们山里,除了逃犯以外,也有逃兵来此地避世。他们被统称作“山人”,对谁都不肯相信,有些到了这儿仍在互相厮杀,几乎像半触发的雷区,余雷随时可能爆炸。他们都不再是完整的人,身体上或精神上受了残损。当然,或许我们大家都是一样,只是没意识到而已。
我哥也许就在山里。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会回来的。他热爱这个地方,他曾经在这里打猎、捕兽、钓鱼。他一向过得称心如意,我知道,他一定会想尽办法回来的。
那些山人基本不来烦扰我们,即便挨饿受冻或者病重。少数几个来的都是小偷,偷我们的番茄、玉米、萝卜。还有其他东西也会莫名消失,比如菜刀、汤匙、鱼钩,自然还有毛衣、羊毛袜……那些疯子住在比我们还高的山上,那上头确实还有冷的时候。
他们真的是疯子。这段时间,有一个人对其他山人下手,并将尸体丢在村子边缘。死者全都是被木制弩箭射中了后背,箭杆雕刻精美,还有抛光的痕迹。我希望杀人犯不是我方的人,但想想又觉得,哪方都无所谓吧。
每次发生这种事,我们便将死尸抬入贮藏所,在此之前我会去确认死者是不是我哥哥。我不想让他停尸贮藏所,绝不允许。那些人的样子总是糟糕透顶——浑身脏污,长须乱发。我不禁想,我还能认出他来吗?但转念又想:怎么会认不出呢?可他离家时我只有十五岁,他十八岁。现在他该有三十二岁了,如果还活着的话。
大伙儿有些人心惶惶,尽管死者中没有镇民。前一天夜里,我发现窗外有人在往里偷看。当时我尚在熟睡,突然被响声惊醒,睁眼看见窗上映出一顶帽子的黑影,鼓鼓囊囊的,纠缠的长发在帽檐下飞扬,后方是月色照亮的天空。我大喊出声:“克莱门特!”只是条件反射,当时我半梦半醒,把他认作了哥哥。那不明身份的人连忙伏下身子,我听到脚步沙沙,有人跑开了。事后我才感到后怕,我差点在睡梦中被射杀。
第二天清晨,我查看脚印,那人似乎曾在我的简棚后头徘徊多时。
我满心希望他就是哥哥,虽然我难以接受是他杀死了那些可怜的人。而另一方面,照常理说,他不该害怕回自己的家。当然,他不知道老妈死了。我能理解他对她的惧怕,他们关系一直不和。她每次喝醉就爱朝他扔东西,如果他碰巧离得很近,她就抓住他的手臂手腕可劲儿拧,直到他后来长壮实了,气力不逊于她。但他不可能怕我,对吧?我是他的小妹妹呀。
老妈对我态度要好一些,她担心我离她而去,或者对她撒手不管。我其实也可以抛下她走开,但直到她去世我都没动过这样的念头。真的没有。我照顾了她这么久,已经忘了还有另外一种生活。况且我无论如何也狠不下心离开,她是我的妈妈,除了我,再不会有别人照顾她。
如果在窗外偷看的真是哥哥,那他一定会知道老妈已经不在了。因为她从不下床。我家是座小平房,他可以挨着每扇窗户看个遍。我们有三间小卧室加一间厨房连客厅,老妈的大床位于最大的那间卧室,占据了整个屋子的空间。
我在商店和图书馆张贴了克莱门特的照片,不过当然了,那是很久以前的照片,他还留着当年常见的部队式平头。我凭想象画了一幅乱发版的肖像,又画了一幅鬓发凌乱的秃顶版(我们家族有谢顶史),两张画上是不同风格的胡须。我把两张画像都贴了出去。
商店的利奥说:“他也许不想跟你……不想跟任何人接触。”
这我早已知道。
“我觉得在我窗外偷看的就是他。”
“啊,又来了。他想进门还不是随便进。”
“你也打过仗,怎么你就没事,而其他人差不多全疯了?”
“我运气好,从没见过真正的恐怖场景。”
其实他的情况可能没他说的那么好。我们留下的这些人基本上不结婚,也没有机会结婚,男人都走光了。他可以娶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但他没那么做。他住在商店后面的一个棚子里,居室杂乱,身上总是臭烘烘的,即使商店就在水渠旁边。此外,他脾气暴躁,一般人可习惯不了。
“如果我哥过来,麻烦告诉他,我出门到他爱去的地方找他去了。”
“就算你找到他,他也不会回来的。”
“那我干脆去找那个不停杀人的疯子。”
事实是,孑然一身、了无牵挂的我有些无所适从,不知该如何过活。我爱去哪儿都成,爱做什么都行。我应该主动去搜寻那个杀人犯,还有谁比无所事事的我更适合这项任务呢?
说不定我能就地逮住他,他极有可能藏身于村寨边缘——并往我窗子里偷看。我可以设个局诱使他进我屋里。他偷看一定是有原因的。
我打点好背包假装出行,避开所有村民的视线。村外是荒野岩石地,有许多地方可供躲藏,没人会知道我并未走远。我的背包几乎是空的,里面装了瓶辣椒粉。这些日子辣椒很难得,我存了一些用作武器。我在靴子里藏了一把小刀,腰间别着一把较大的匕首。山间的溪涧不再有人养鱼,但还有野生的鱼类,尽管数量比从前少了许多。我带了鱼线和鱼钩,今天就能用上,不必走太远。
我钓到一条鳟鱼。我得用古法生火,火柴已经绝迹。我总是随身带着一把枯洋苏草的纤维,便用它引火烤了鱼吃掉。等到天黑,半月升上天空,我蹑手蹑脚溜回家里,就像那些疯子一样。
门四敞大开,地板上积满了沙子。他就不能关上门吗?他是个什么家伙,莫非不晓得如今沙尘暴和尘卷风比从前频繁多了吗?话说这也是我们搬往山上的另一个原因——躲进山林,避开沙尘的袭扰。
未见其人,先闻其臭。我把小刀藏进袖子,便于随时滑入手中。
我能听到他的呼吸,声音里仿佛充满了恐惧。一个如此恐惧的人会很危险。
他蜷缩在老妈卧室的大床与床头柜之间,我只能看见他的帽子,拉得很低,整张脸掩在阴影里。我还看见他裤子破洞下露出的膝盖,比他的脸要清楚多了。
我立即想到,哥哥不可能进老妈的房间,而是会待在自己那间屋里,何况主卧室里依旧萦绕着死亡与将死的气息。即便心知不可能是他,我还是唤道:“克莱门特?快出来吧。”
他发出呻吟。
“你病了?”他的声音病怏怏的,我猜,正因如此他才会出现在这里。
我后悔没有先点灯。我原本指望借助月光照明,但这间屋不怎么亮敞。他是我哥哥的可能性仍未排除——浑身脏污,长须乱发,和所有战士一样成了疯子。
“出来吧,来客厅里。我点上灯,给你弄些吃的。”
“别点灯。”
“为什么?家里就我一人。再说外头已经不打仗了,战争都差不多结束了。”
“我宣过誓,要战斗至死。”
(我想哥哥也发过这样的誓。)
我的手指抚过刀的轮廓。“我去点灯了。”
我夸张地转身,去客厅用打火石点上了灯,其间一直背对着卧室门。我听见他进了客厅,才转头仔细打量他。
碎布拼接的帽子,底下披着凌乱的长发。看不出他本来就是棕色皮肤,还是被风吹的,或太阳晒的,或泥土染的。他嘴唇周围长了一圈胡须,有点花白了;眼睛是敌军典型的黑瞳,眉毛也像他们那样粗。他缺了颗门牙,如今这也不是稀奇景象,因为没人能补。他棕黑的皮肤泛着乌青,黑眼圈浓重。要是他硬说没病,那真是太不关心自己的身体了。
“你是敌人,而且都半死不活了。”
旁边就有椅子,可他竟身子一歪栽倒在地,最后平躺在我家磨得光滑的油地毡上。既然他还眷恋打仗,我应该趁现在有机会立马杀了他。他浑身腌臜恶臭,仅凭这点我差不多就想弄死他了,我原以为老妈去世之后我已不再需要收拾这种乌七八糟的闹心场面。
“让我躲一躲,就今晚,天亮就走。”
“你疯了吧?”我跪蹲在他身边,“到处杀人的就是你,我应该立即杀了你。”
他撑着墙努力要坐起来。我不想碰他,但还是忍不住伸手去提他衣服的前襟,结果那朽烂的布片一扯就撕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