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面看来,旅馆似乎不错,深褐色的墙板,屋顶尖斜,窗户的四边嵌着红色木框,好像是栋山间的滑雪木屋。但他们一进入查德威克旅馆的大厅,阿米特就感到失望:这个地方毫无特色,室内采用轻柔的色调重新装潢,部分壁纸的图案是草草画上的灰色斜线,好像某人拿着笔一直画线测试油墨,最后却写不出什么东西。柜台旁边的黄铜旋转书架摆满了伯克夏的旅游手册,阿米特办理住房手续时,梅根随手拿了一堆,现在这些手册散置在他们房里其中一张双人床上,梅根翻开一本手册的封面,随即露出一张地图。“确切说,我们在哪里?”她边问边在地图上比划,手指却落在地图上离实际地点很远的北面。
“这里。”阿米特指着一个城镇说,“湖在那里,看到了吗?就是那个形状有点像只兔子的湖。”
“我没看到。”梅根说。
“就在这里。”阿米特握着梅根的手指,稳稳地拉到那个位置。
“我的意思是,我看不出来湖怎么会像只兔子。”
从纽约开到这里路途漫长,阿米特想喝杯酒,但房里没有迷你酒吧,也没有客房服务。两张双人床上铺着枣红色的碎花百衲被,床对面有个大衣柜,衣柜中央摆着一台电视,两张床中间的小桌上放着一个小小的纸制金字塔,上面列出电视的频道,房里唯一顺眼的是挑高的天花板和原色的房梁。尽管天花板挑高,房间依然光线不足,即使面向阳台的窗帘全都拉开,还是必须打开所有电灯。
他们来这里参加潘·波顿的婚礼,婚礼将于今天晚上在兰格弗学院举行,潘的爸爸是该学院的校长,阿米特十八年前从那里毕业。他们可以每人付二十美金,在学校宿舍里过一夜,反正现在是八月,宿舍也空着。但阿米特决定到查德威克旅馆奢侈一下,旅馆离学校有点远,备有游泳池、网球场和两星的餐厅,旅馆对面有个林荫遮蔽的小湖,阿米特年少时就在那里学会了划皮划艇和独木舟。和梅根商量后,他们一致同意把女儿们送到长岛的外婆家,订了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房间,利用潘的婚礼度个短假,就只有他们俩。
阿米特推开玻璃门,走到外面的阳台上,阳台不过是一块水泥地,上面摆着两张塑料椅。整个西北部正受热浪侵袭,即使在山中天气依然闷热,但清新的空气和刺鼻的松木香气令人精神振奋。这里很安静,他觉得有点不习惯,没有两个小女孩彼此大喊大叫的声响,也没有梅根高声训斥或是称赞小孩的声音。开车过来的路上也一样,梅根睡着了,后座空荡荡的,但他依然不停从后视镜里观看,希望看到女儿们打瞌睡、吵架或是啃着面包圈。这会儿他坐在阳台其中一把椅子上,不是很舒服,感觉有点受骗。“我不敢相信这个房间一个晚上要两百五十美金。”他说。
“确实没道理。”梅根走到他身边,“但是你想想,我们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想旅馆贵得也有道理。”
没错,这里确实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但他感觉却并非如此。他不用看地图就知道下了高速公路后该走哪条路,也记得小镇在哪个方向。但他从没来过这间旅馆,以前家长会时,爸妈没有下榻在这里,事实上,阿米特就读于兰格弗学院时,他们人在印度新德里,连他的毕业典礼也没赶上。他们原本打算参加,但阿米特的爸爸是眼科医生,在新德里一家最好的医院任职,有位国会议员刚好请他爸爸动白内障手术,所以改由几位他爸妈在伍斯特市的孟加拉朋友参加毕业典礼。毕业后,阿米特没跟兰格弗的朋友保持联络。他对学校没有怀旧之情,当收到敬请校友捐款或是同学会的邀请函时,他拆也不拆就扔掉。除了偶尔和潘联络,以及他还留着的一件胸前校名已经起皱的运动衫之外,没有任何事物能让他想起生命中的那段岁月。他无法想象把女儿们送到兰格弗学院——无法想象如他爸妈当年丢下他一样,让女儿们离开他。
他向旅馆四周望去,阳台前面刚好有棵松树,挡住了大部分景色。游泳池很小,四周围着一圈铁链,看起来不吸引人,没一个人在泳池里游泳,附近也没人晒日光浴。泳池右边是网球场,更多松树遮住了视线,但他听得到网球来回弹跳发出的轻微啪啪声,这声音让他感到疲倦。
“这棵树真煞风景。”他说。
“要是往那边移几英尺就好了。”梅根说。
“也许我们应该要求换个房间。反正我们也不是头一次提出这种要求了。”
在交往过程中,阿米特和梅根养成了换房间的习惯。两人相遇后第一次一起去波多黎各度假时,他们被安排到一楼的房间,浴室里有一只死壁虎。梅根跟旅馆抱怨,结果他们被换到一间豪华套房,套房俯瞰着令人陶醉的蓝绿色大海以及形成强烈对比的蓝天。住在旅馆的那段时间,他们始终都把窗帘拉开,面对那美景,边看海景边在床上采用侧卧姿势做爱。他们一早醒来就面向海景,整个房间、整张床、整个人都好像漂浮在海上。他们去威尼斯庆祝新婚一周年时,碰到了相同状况——在一个面对石墙的房间待了一晚后,他们换到靠着运河旁边的房间,每天早上都有艘平底小船停在那里贩卖水果蔬菜。但在目前的情况下,阿米特暗自盘算,他们已经在旅馆比较好的一边了:在旅馆前部的房间看出去将是停车场。
“我们只住两晚,不值得搬来搬去。”梅根说,她从椅子上稍稍往前倾,伸长脖子,眯着眼睛越过阳台的栏杆凝视远方。“婚礼在旅馆里举行吗?”
“我跟你说过了,在兰格弗。”
“嗯,另一对新人会在那个小亭子举行婚礼,我看到好多伴娘。”
阿米特向松树的另一边望去,看到人们沿着从旅馆餐厅露台延伸出来的石板小路鱼贯而行。一位摄影师向三脚架俯下身子,他的四周堆满许多袋器材,在他面前一群穿着同款淡紫色礼服的女孩们正面对镜头摆着姿势。
“潘的婚礼会不一样。”他说。
“你这话什么意思?”
“她不会有一群伴娘。”
“你怎么知道?”
“她不是那种人。”
“你哪会知道!”梅根说,“很多女人在结婚那天会做出和平常不一样的事情,即使像潘那样的女人。”
她那细微的嘲笑声飘过他耳际,他没有认真听进去。他知道梅根对他接受潘的邀请,参加她的婚礼感到惊讶,因为他和潘很少见面。虽然梅根没有表示不满,但他知道从某种程度来说,他强拖着她来到这个到处都是陌生人的陌生地方,面对他的一段往事,而这段往事却与他和梅根共享的生活毫无关系。他知道梅根虽然不愿承认,但潘让她有种不安全感,她们见面的一两次,她表现出防备的态度,好像阿米特和潘曾是情人似的。阿米特和梅根刚认识时,两人交换过情史,和盘托出在投入彼此怀抱之前的一连串罗曼史,但他始终没提到潘。没错,他曾经爱过潘,但因为她从未做过他的女友,所以没什么好解释的。他懒懒坐在椅子上,把脖子靠在坚硬的塑料椅背上休息,闭上眼睛。“我要喝杯酒。”
他们走回开着空调的房间,他打开这个周末两人共用的皮箱,翻出那个装着请柬、行车指引和兰格弗学院地图的厚信封,小小的地图上用色笔标示出了典礼和喜宴的地点。他坐在床上,靠着一堆非常柔软的枕头,整个人陷了进去。然后,他看看床边小桌上纸制金字塔旁边的电子钟。“婚礼再过一小时就开始了。我们应该买些像这样的枕头摆在家里。”
“那么我们最好赶紧准备。”梅根带着职业化的关切眼神看着他,好像他是她查房时的病人。“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希望婚礼前有点时间,我们可以出去散散步,或是到湖里游泳。开车过来的路上,我一直想游个泳,我不知道交通状况会这么糟。”
“我们明天可以去游泳。”她说,“我们有整个周末的时间。”
他点点头。“没错。”他站起来走进浴室刮脸洗澡,这些每天的例行公事好像是无聊的差事。他对穿上西装与他青少年时期的旧友寒暄毫无兴趣。他脱下衣服,站在镜前,在脸上抹上剃须膏。自从三年前莫妮卡出生后,这是他们夫妻第一次没带着女儿们出游,他们早该单独度个假。每年夏天,他们全家通常在阿迪朗达克山租间小木屋,在山里待两个星期,但今年是梅根在美国西奈山医院担任住院医生的最后一年,没空到山区度假。她刚完成在心脏科特护病房的实习工作,经常值班三十六小时,天亮才回到家中。阿米特和女儿们正要开始新的一天,她就睡着了。阿米特是一家医学杂志的执行编辑,工作时间比较自由。夏天杂志社不忙,从六月起,他就开始负责女儿们的早餐,帮她们洗澡,安排小孩聚会,早上送玛雅去日间夏令营,下午再接她回来。他和梅根决定减少保姆的工作时间,借此节省开支;他们刚买了一栋在西五十七街褐砂石的两层楼房,新家的首付已让他们的存款大幅缩水。
他察觉玛雅和莫妮卡不在身旁时,梅根不但松了口气,而且感觉很自在。阿米特也想分享这种感觉,自从潘的喜帖寄来、他们做好安排之后,他整个夏天都期盼着这种逃避现实的感觉。但现在当他们终于独处时,他却一直担心莫妮卡有没有流鼻涕、他岳母是否记得玛雅吃了草莓会起疹子。他很想问问梅根,但他克制住了自己,深知她会因此责怪他不信任她的家人。同样是为人父母,她不像他那么操心,也不像他那么小心翼翼。休假在家的时候,她很纵容两个小女孩,陪着她们在厨房里烤蛋糕,小孩吃了太多蛋糕和饼干,没有胃口吃晚餐,她也不介意。他知道她会较为宽容,部分原因是出于内疚,但也是天性使然。当玛雅在操场捡到一块扁平的口香糖并把它放进嘴里,或是当他们在中央公园野餐,莫妮卡晃到一旁,伸出小小的手指玩弄狗屎时,她不像他一样惊慌。她对于这些事故一笑了之,只是擦干净孩子们的双手和脸蛋,深信孩子们会挺过所有困难。她整天忙着照顾与死神搏斗的病人,小孩手肘轻微刮伤或是发烧到摄氏三十八度,根本吓不到她。
而阿米特就不一样了,他很了解人体,深知人体生来脆弱,他也解剖过足够多的尸体,深知在胸部横划一刀会看到什么。一想到女儿们不免受制于疾病和各种意外,他就深感苦恼。他依然忘不了那次在自然历史博物馆餐厅发生的意外,当时莫妮卡才一岁,几乎被一块杏脯噎到,邻桌的女士刚好是护士,一听到莫妮卡的咳嗽声,她马上跑过来,极有效率地把手指伸进小女孩的嘴巴;虽然读了两年医学院,阿米特却缺乏基本的直觉和信心来做这种事。当天剩余的时间,他不敢看两个女儿,也没办法跟她们好好参观博物馆。他一直想象杏脯卡在莫妮卡的气管里,女儿可能因而送命。当他在报上读到计程车忽然失控冲上人行道,撞死六名行人,他总是想象其中也包括他自己,而且他还牵着莫妮卡和玛雅。他也想象在夏天的每个星期带女儿们去玩的琼斯海滩忽然涌起海浪,卷走其中一个女儿,或是当他翻阅杂志的时候,一堆细沙让几英尺外的女儿们窒息而死。在这些情景中,他看到自己幸免于难,女儿们却在他的看管下身亡。梅根当然会怪罪于他,然后跟他离婚,他和梅根、女儿们共同的生活也全都完了。他知道只要稍有不慎,自己就将跌入万丈深渊。
他放下刮胡刀,打开淋浴的水龙头让浴室温暖起来。他听到敲门声,然后梅根把门打开。
“我不能去婚礼。”她摇摇头说。她讲得毅然决然,口气就像她跟女儿们说不准再看另一个节目,或是不可以在澡缸里再待五分钟。
“你在说什么啊?”
“你看!”她指着已经穿好的裙子说。裙子上,她只穿着肩带有点发黑的肤色胸罩。质地透明精致的烟灰色长裙垂到她的脚踝,裙子的衬里是颜色稍深一点的丝绸。她举起裙子的一角,他马上看到布料上有个小点。起先他以为是个污点,但随即看出布料被烧焦,留下一个小洞,洞的四周微微焦黑,小洞里层的丝绸衬里看起来很不雅观,好像一个结了痂的地方被强行剥开,露出亮晃晃的血肉。
“看起来糟透了。”她说,“藏不住。”
“你多带一套衣服了吗?”
她摇摇头,一脸气恼地看着他。“你呢?”
阿米特在一条毛巾上擦擦手,坐在马桶盖上。他把手伸到两层布料之间,感觉薄纱拂过他的手掌,丝绸擦过他的手背。就读于医学院时,他曾想成为外科医生,学习修复人体最细微的组织。但他始终未能如愿参加任何实习,只从课本和实验里学习。在他看来,修补裙子是个不可能的任务。裙子式样太简单、太精致,现在缺了一小块布料,透过小洞能隐约看得到他一只手指的指肉,裙子也全毁了。
“我真不敢相信整理行李的时候没注意到。”梅根说,“肯定是上次穿的时候弄坏的,八成是香烟的火星之类造成的。”
他知道这不是她的错,但他却控制不住要稍稍怪她没有更仔细些。他也不禁猜想,她是否在下意识里利用这种方式逃避潘的婚礼,把事情搞砸。他忽然意识到,梅根的裙子可以是个借口,他们说不定可以借此理由不去参加婚礼,整晚待在旅馆,躺在床上看电影。婚礼宾客这么多,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缺席,服务生们穿梭席间时,也不会注意到他们的位子空着。如果查德威克旅馆比较像样的话,他说不定真的会考虑这么做。
“这附近有商店吗?”梅根问,“你准备出门时,我可以赶过去买件衣服吗?”
“以前有个购物中心,但距离这里车程大约一小时。我不记得镇上有任何服装店,最起码没有像样的。”
她把裙子转到另一边,这样从前面就看不到烧破的小洞,然后她站到他身旁,两人一同站在水槽上方的镜子前,光着的臂膀相互碰触。梅根通常不化妆,但为了参加婚礼,她抹了红色唇膏。他看了有点心烦,还是比较喜欢她聪慧、古典的朴实脸庞。他可以想象某个有张同样脸庞的人,生活在上一个更为单纯的时代,在那个时代的美国,甚至完全没有人知道印度。她像往常一样挽起黑褐色的头发,头发全都往后梳,脸上和苍白纤细的脖子上没有一根发丝。她戴眼镜,无框的椭圆形镜片好像是用来保护她敏感凝视的必需品。他们身高差不多,都是五英尺九英寸,对女人来说算高,但对男人来说算矮。她今年四十二,比他大五岁,但乍看之下却是阿米特更像个中年男子,因为他二十一岁的时候,头发就已完全灰白了。其实他还在兰格弗学院读六年级时,头发就开始变白,起先只是几簇白发悄悄隐藏在一头黑发当中,但到了哥伦比亚大学三年级时,他却用五只手指头就数得出有多少根黑发。他曾读到过一个人在经历重大伤痛后,头发可能在年轻的时候就变白。但他说不出有哪个亲人忽然过世,或是遭遇任何意外。除了爸妈把他送到兰格弗学院之外,他的生活没有重大改变。
“如果你整晚都站在我旁边,我想没有人会注意到,”梅根边说边靠紧他。他感觉到她手臂带着的体温,忽然燃起一股欲望,却累得无法付诸行动。
“你真的受得了整个晚上都在我身边吗?”他问她。
“你可以,我就没问题。”她的口气带着一丝挑衅,阿米特微微一笑,觉得这个点子很有趣,这下他有了一个特别的任务,忽然想去参加婚礼了。与此同时,他也想起他们刚交往时,两人整个晚上不停触碰对方,肢体接触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根本不会像现在这样当回事。
“好,就这么办!”他说。
他们看着两人在镜中的身影:她穿着破了个洞的裙子,戴着旧胸罩,他光着身子,阴茎软软地下垂,脸上一团亮白的剃须膏。梅根摇摇头。“瞧我们这副德行。”
他本来想他们可以走去学校。学校就在马路对面,隔着一片有坡度的田野,走几分钟就到了。但梅根穿着高跟鞋,不想让鞋子沾上泥巴,所以他们坐进车里。座位上依然满是女儿们留下的痕迹——不要的旧书、小洋娃娃、玛雅收集的塑料马,唯独不见儿童安全坐椅,这个周末,安全坐椅已被移到他岳父母的车里。他想象女儿们在外公外婆家,两人在外公为了她们偶尔到访所建造的树屋里玩耍,外婆为她们的下午茶派对准备了重奶油蛋糕和果汁。女儿们一点都不像他和他的家人,虽然阿米特和他爸妈不亲,但他的孩子们在外表上一点都没有他爸妈的遗传,这使他觉得有点气恼。玛雅和莫妮卡遗传了梅根的肤色,完全没有阿米特黝黑的肤色和黑眼睛,因此,除了名字听起来有点像印度人,她们看起来像是百分之百的美国人。“她们是你女儿?”有时当他单独带女儿们去超市或是公园的操场时,人们常会这么问。
车子只开了两分钟便来到了路边,他们转进通往学校正门的宽阔林荫车道。两旁树木茂盛,树叶绿得发亮,但在他的记忆中是秋天树木一片艳红,远山泛着淡紫色的光泽,山峦高低起伏,阴影连绵延展,冬天时,正门顶端覆盖着皑皑白雪。学校跟他记忆中相去不远,校园大得让人觉得尴尬,维护得相当好,几座圆形的抽象雕塑零星坐落在草坪上。
“这地方比我的大学还棒!”他们走过校园、欣赏优美的建筑物和雕塑的时候,梅根说道。
“是有点过分。”他说。他们初识时,他那私立贵族中学的教育背景,令梅根印象深刻,但她也拿这事嘲笑他。她倒不是嫉妒有钱人,但她有时候带点批判;如果他不是印度人,梅根说不定会避开像他这种人。她是五个孩子的老幺,爸爸是警察,妈妈是幼儿园老师,她高中毕业就找到工作,白天在影印店上班,晚上担任电话推销员,直到二十岁才上大学,而且还得半工半读。从这方面来讲,她比他所有认识的人都更勤奋,包括他的爸爸以及他爸妈那一群事业有成的孟加拉朋友。他爸妈不喜欢梅根普通的家境,也不喜欢她比他大五岁。她那种冷硬的美、拒戴隐形眼镜,以及她的身高,都不能打动他爸妈。她是个医生的事实于事无补,反而让他爸妈对阿米特更加失望。
他注意到有些建筑物加盖了侧翼,钢铁和玻璃的摩登建筑与砖石砌造的白色屋顶毗邻而立。他在马萨诸塞州温切斯特长大、就学,他爸妈却迫使他离开当地的公立学校,把他送到这里,而这都是因为阿米特八年级的时候,他爸妈决定搬回印度。他依然记得爸妈告诉他这个消息的那天晚上,他们全家坐在科德角科蒂伊特一家俯瞰大海的海鲜餐厅,桌上堆满了鲜红的蟹脚和蟹壳,爸爸毫不费力地帮大家掏出蟹肉。吃着吃着,爸爸率先表示在哈佛大学医学院越待越不满意,然后又说德里有家医院想聘用他,他相信在那里可以发挥所长。爸妈的决定让阿米特大吃一惊——他爸妈跟马萨诸塞州其他孟加拉人不一样,始终瞧不起甚至批评印度,而且从来不想念或是怀念家乡。他妈妈一头短发,一身裤装,只有在特别场合才穿上纱丽。他爸爸有个小酒柜,而且喜欢在饭前喝杯金汤力。他们两人都出身富裕,夏天都在山区避暑,在印度也都上寄宿学校。相比之下,他们并不觉得美国特别富裕;从很多方面讲,他们在印度过得更加富足,但他们离开了印度,而且从不眷恋。
在餐厅里,他爸爸拿出兰格弗学院的申请文件,让他看看校园以及其他照片,照片中学生们围在教室桌旁微笑,老师站在黑板前,讲话讲到一半就被拍了照。他爸爸告诉他,从学术角度说,兰格弗比他现在的学校优秀多了,同时提到兰格弗毕业生就读常春藤名校的比例很高。他爸爸说话时,阿米特明白爸爸已经接受了德里的职位,他们在温切斯特的房子也已准备出售。他根本不需要考虑到德里上学;他爸爸说,既然阿米特最终还是会在美国上大学,那就没有必要再去一个不同的国家,适应当地的教育制度。
每年学期结束以及圣诞节期间,阿米特从兰格弗去德里跟爸妈过节,他待在爸妈那幢位于吉德伦金公园、仆人成群的公寓里,爸妈帮他留了一个房间,房里却空荡荡。他在德里待得始终不开心,他那口蹩脚的孟加拉话在德里派不上用场,也让他格外想念加尔各答。他的亲戚们都住在加尔各答,他以前也常去那里,但英迪拉·甘地遭到暗杀的那年,他爸妈就搬到德里,后来暴动蔓延到德里,他爸妈不得不遵守宵禁,时时小心防备,这意味着阿米特被迫待在家里,没有朋友,没有任何事情可做。从这方面说,回到这个平静的小镇,反而是种解脱。四年后,他爸妈搬回美国,迁往休斯敦。在德里时,他爸爸把一种矫正散光的手术发挥到炉火纯青,因而全世界的教学医院都邀请他去执教。在休斯敦待了五年后,他们再次搬家,到了瑞士洛桑。他们现在住在沙特阿拉伯。
阿米特是兰格弗唯一的印度学生,大家总以为他在印度出生长大,没想过他是在马萨诸塞州出生和长大的。他们称赞他的口音,说他的英文很棒。他十五岁的时候进了兰格弗,那时他高二,也就是兰格弗所谓的四年级学生,到了那时,他班上的男孩们已经各自组成小团体。他在温切斯特的高中是个明星学生,忽然间,他却必须非常用功才跟得上其他同学。每天早上,他得穿上夹克去上课,称老师们为“先生”,星期天还得上教堂。他很快就发现与兰格弗大部分学生相比,他爸妈的家产简直少得可笑。但他无处可逃。虽然他从来没跟任何人坦白,甚至在他爸妈每个星期从德里打电话给他的时候,都没提起在头几个月,他想家想得心痛,思念爸妈到了动不动就热泪盈眶的地步。他从周围的人以及照顾他的师长身上寻找爸妈的影子,试着回想爸妈的面孔和声音,但整个兰格弗学院却没有任何人能让他记起爸妈。第一个学期过后,他已经竭尽所能地融入了这个地方,游泳比得上别人,知道用对方的姓氏称呼班上的男孩们,而且总是穿卡其裤,因为学校里不准穿牛仔裤。他跟其他所有人一样,学会了离开爸妈也能照样生活。虽然尚未成年,但他摆脱了对爸妈的依赖,甚至很享受独立的感觉。尽管如此,他仍拒绝原谅他们。
每个感恩节,学校里没地方可去的学生们,其中包括来自圣地亚哥、德黑兰和世界上其他战乱地区的男孩,或是出身外交官和记者之家且父母亲比阿米特的爸妈更常搬迁的男孩子,全都受邀到潘的家中过节。他们到位于校园另一边的波顿家吃饭,席间还有潘和她的三个哥哥。这三个男孩就读于不同的寄宿学校,但总是回家过节。对阿米特来说,那是全年最重要的时刻。他和其他所有男孩都爱上了潘,她是家中和校园里唯一的女孩。在他回想那段日子的时候,他甚至觉得她是全世界唯一的女孩。大家都祈祷能被安排坐在她旁边,感恩节过后,大家连着好几个星期谈论她,想象她在诺斯菲尔德山赫蒙中学的生活,猜测她的乳房是什么模样,她那头淡褐色的直直长发摸起来是什么感觉,猜想那头长发早上乱糟糟地垂落在背后的样子。大家臆想着楼上那间潘每次回家待着的房间,留心她吃红肉还是白肉,也注意到有一年她连一口火鸡都没吃。
她似乎深知他们的爱慕,觉得受宠若惊,却也不踏出禁区半步。她是那种罕见的、扰人心神的少女,明明知道自己对男人的吸引力,却对他们不感兴趣。或许因为她在都是男孩的家庭长大,所以她能用一种大部分女孩做不到的方式,大大方方和异性相处。波顿一家直爽豪迈,每一个人,甚至小孩子都训练有素,知道如何款待过节到家里吃饭的学生们。潘跟阿米特以及其他人聊天,询问每个人选修了什么课,好像她是个跟她妈妈一样年纪的长辈,而不是个十五岁的女孩。然后,她就把他们抛在脑后,直到下一个感恩节。吃完饭后,波顿校长经常带着大家到外面草坪上,跟潘的哥哥们玩触身式橄榄球。或者大家待在屋内,在学校教法文的波顿太太带着大家玩复杂的拼字游戏和比手画脚猜字谜。
在兰格弗的最后一年,阿米特被哥伦比亚大学录取。班上没有其他同学打算进哥大,后来有一天,波顿校长告诉阿米特,潘也决定去哥大。“帮我看着她喔。”校长说。但却是潘先打电话过来。即使跟他一样,她也是单独待在纽约市,大学的环境对她也同样陌生,潘却依旧用她爸妈那种亲善大使的方式,先主动联络他。因为她决定两人要成为朋友,所以他们忽然熟稔了起来。上完一起选修的宗教课后,他们每星期一起吃两次饭,不是去意大利餐馆大众咖啡馆大吃奶香浓郁的面点,就是去另一家意大利餐厅罗西塔餐厅享用牛奶咖啡、米饭和豆子。吃完饭后,两人通常在哥大巴特勒图书馆的一个小房间里一起读书,面对面地坐在各自的木头扶手椅上,阅读弥尔顿和马克思。一些奇怪的小事情让他爱上她。比如,她从不把书本放进背包或是袋子里,而是抱在胸前;她似乎总是穿得不够暖和,每年年初,当大家裹着毛衣和羽绒服的时候,她依然穿着绉边的麂皮绒夹克;她名字的最后两个字母,刚好是他名字的头两个字字母,他从来没有跟她提起这件愚蠢的小事,但他却因此相信他们命中注定是一对。
他起先猜想两人是不是一对,但很快就知道她跟别人谈恋爱了,他只是个普通朋友。她习惯跟像她哥哥们一样的男性相处,他们保护她、对她忠诚不贰、对她大献殷勤,却不会引诱她。当他们都是大学生时,她让阿米特担任这种角色。她请他探听那些她感到好奇的男孩子,先打听这些人的名声和情史,然后决定是否该和他们交往。作为回报,她教他如何接近其他女孩、怎样调情最能达到效果。阿米特在大学的第一次恋情,潘全程指导,为了安排阿米特和这个叫做艾伦·克拉多克的女孩在校园不期而遇,潘甚至特地和艾伦交了朋友。
阿米特只有一次鼓起勇气挑逗潘。大二那一年,他们在派对喝醉了酒,他吻了她,而且隔着她身上那件深绿色的套头毛衣,把手放在她一边的乳房上。她先是回吻他,允许他碰她,但后来她抽身,好像始终知道总有一天会发生这种事情似的。“这下我们都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了。”她跟他说,他听了就知道他们之间不可能,她对他没有那种感觉。她纵容他,把自己的一小部分献给他,然后把门关上,就像她的家人每年让他在他们家中放肆一回。
虽然潘依然住在纽约,帮一家文学经纪公司出售外国版权,但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一年最多碰一两次面,通常是在地铁、街角,或是大都会博物馆拥挤的展场中不期而遇。但他永远在她的通讯名单里,因此,圣诞节或是他生日的时候,他总会收到她的卡片——她是那种会记得这类事情的人。当得知阿米特和梅根的婚讯时,她寄给他们蒂芙尼的烛台;当女儿们出生时,欧洲款式的小礼服和披在娃娃车上的羊绒毛毯等昂贵礼物随即就寄到家中。但她没有亲自打电话来通知婚讯,他只收到请帖。然而,过了这些年,他却偷偷感到兴高采烈,心中充满期望,就像每次接到潘和波顿家的消息后,他总是放下手边正在进行的所有事情,给予全部关注。
宾客聚集在一棵美丽大树下,树下设有吧台,在典礼前提供鸡尾酒。草坪上摆着一排排白色的折叠椅,远方的粉蓝色山脉看似平缓,实则陡峭。群山之上,太阳正缓缓下沉。多年前,他就在此处,站在这个地方,参加毕业典礼。那天他看起来跟现在不一样,人比较瘦,大部分头发还是乌黑的。大学时代,禁止他染发的是潘,她说白发看起来尊贵高尚,女孩子也会受到吸引。他不相信她,但她说的没错;每个他交往过的女孩都对他承认,她们多少都曾经觉得他的白发很性感。
“另一边。”当他们走向人群时,梅根说。他走过去移到她的左边,跟她一起迈步向前,两人并肩排队等着拿饮料。吧台摆着各种常见的酒瓶和两大杯满满的柠檬汁,“加不加酒?”调酒师问。他们拿了两杯加酒的柠檬汁走向草坪,边走边喝手上香甜、酒劲十足的饮料。他看看周围的人,男人们把幼童抱在肩头,妈妈们轻声制止婴儿车里的小宝宝出声,保姆们追着比较大的小孩跑。保姆们似乎很年轻,他猜大概是为了婚礼而聘雇的高中学生。父亲们指着大树和散布在山谷上方飘浮不定的白云。他谁都不认识,而且很想念女儿。
“这里好多小孩。”梅根说。
“我们两个女儿在这里会很开心。”
“但是这么一来,我们就不能玩得尽兴了。来,干杯。”
“干杯。”因为他们并肩站着,所以他们向着空中举起酒杯,而不看对方。
在学校里喝酒,感觉很奇怪。他记得以前那些偷偷摸摸的派对,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大家把酒偷偷带进宿舍,饮酒作乐,始终害怕被巡房的舍监捉到。
“我觉得自己很老。”他对梅根说。忽然间,他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而且对方正带着微笑走过来。那人戴着一副时髦的玳瑁框眼镜,但他认得那对和善的蓝眼睛,那头浓密的褐发,以及下巴的深陷的凹痕。他忽然想起来他们以前一起修过不少课,也曾是化学课的实验伙伴。这人的父亲和潘的爸爸一起长大,以前总是称呼校长为“波顿叔叔”。他记得这人姓“舒兹”,但他忘了叫什么名字。
“沙卡。”舒兹说,“阿米特·沙卡,对不对?”
阿米特伸出手,这下想起舒兹的名字。“很高兴见到你,这是我太太梅根,梅根,这是提姆。”
舒兹脸上的微笑顿时消失。“我是泰德。”
“喔,泰德,没错,没错,真对不起,泰德,来,见见我太太梅根。”他觉得像个白痴,这个小错误让他感到很丢脸,就像他当年在兰格弗的头一学期拼命想要讨好众人的那种心情。他咒骂自己根本不该称呼对方的名字,为什么不跟对方慢慢聊,等着名字自然而然被提及。“对不起,”泰德和梅根握手时,他又说了一次,“今天很累,开过来车程很远。”
“没关系。”泰德说,那种口气却只让阿米特感觉更糟,“你爸妈还在印度?”
“他们搬回来,然后又离开了。”
“你最近住在哪里?”
结果泰德也住在曼哈顿。他离了婚,目前在一家法律事务所工作。
“你们认识潘要嫁的这个家伙吗?那个不是我们其中之一,却终于要跟她白头偕老的家伙?”
“我从没见过莱恩。”阿米特说,心想梅根听了泰德的话不知作何感想。
“我知道他帮电视台写剧本。”泰德说,“就是那种让我的工作看起来很光鲜的法律节目,这就是他们要搬去洛杉矶的原因。他们说节目的其中一个演员会来参加婚礼。”
他们环顾四周,看看有没有哪位知名人士。宾客们个个光鲜,许多女士穿着黑色礼服,阿米特想到梅根的裙子,赶紧靠向她一步,伸手揽住她的腰。
“你们怎么认识的?”泰德问。
“医学院。”梅根说。
“喔,沙卡医生,佩服、佩服。”
“只有她是医生。”阿米特说,“她念完了,我没有。”
一个弦乐四重奏乐团开始演奏,大家慢慢走向座位。阿米特和梅根选择坐在后面,梅根抱怨她的鞋跟陷进草地里。他们把空了的酒杯摆在坐椅下面。潘要嫁的那个男人穿过椅子中间,走向牧师站的地方,在婚礼圣坛中央站定,每个人的视线都跟随着他。莱恩看起来早就过了四十岁,身材高大,肤色黝黑,留着灰白交杂的胡子,英俊的五官有着岁月的痕迹。潘随后出现,她挽着她爸爸缓缓向前走,她妈妈和哥哥们尾随其后。波顿太太没什么变化,一头黄棕色的短发像以前一样剪成容易梳理的短发,身材依然纤细。她回头向两旁的宾客从容微笑。波顿夫妇经常主持类似的大型聚会,比方说周会、返校球类竞赛,或是毕业典礼,从某个方面而言,今天的典礼也没什么不同。他唯一不认识的是个十二岁左右的女孩,女孩长得很漂亮,一脸阴沉,捧着一束花,他猜想她说不定是潘的侄女或是年轻的表亲。潘身穿一件象牙色绉纱、后摆拖曳在地的无袖礼服,看起来不太像正式的结婚礼服,反倒像是裹着一条长长的床单,感觉随意,但完美至极。她一只手随意握着一束黄色的小苍兰,面带微笑,伸出另一只手对着大家挥了挥。直到今天,她依然是他所认识的最漂亮的女人。
新人面向牧师、群山和落日,背对宾客们站立。典礼简短朴素,而且正如阿米特之前的预测,没有伴娘或伴郎。一位宾客站起来念了一首诗,但因为没有麦克风,所以他听不见。但一切看起来棒极了:天空逐渐变暗,夜色融合为暗粉和桃红的颜色,映着远远的群山,除了这里正在进行婚礼,青绿的校园四下无人。冷冷的山风取代了白天的热气,吹在众人身上,女士们也披上了披肩。他看着潘几簇被风吹散了的发丝,如今她已三十七岁,跟他一样大,但从背后看来,她仍像个十九岁的女孩。然而,她却晚婚,比他晚多了。
观礼时,他庆幸自己和潘偶有联系,两人的淡淡交情足以让他坐在这里看着她结婚,见证她迈入人生另一阶段。梅根、他的工作、他们在纽约的生活和两个女儿,阿米特只期望这些他知道的事情会持续下去,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事莫过于玛雅和莫妮卡的诞生,但那已成了历史;再也没有其他任何事情能让生命改观。他不想改变任何东西,但在内心深处,他有时多多少少渴望回到他跟梅根初识时,不为什么,只为了重享那种有所期待、有所渴慕的感觉。
潘和莱恩亲吻,两人的双眼兴奋地微微张开时,掌声赫然响起,然后开始奏起音乐,宾客们缓缓穿过长满绿草的通道。阿米特站起来,这次他不用梅根提醒就走到她左边就位,两人一起站在其他人后面排队,等着祝福新人。潘的头微微后仰,微笑着倾听大家说话,有时一只手自在地摆在大家的手臂上,身子微微前倾亲吻大家。“你们那两个漂亮的小女孩呢?”她一看到阿米特就大喊,同时伸长脖子,好让阿米特亲吻她两边脸颊。她的皮肤跟以前一样,柔软得令人不知所措,但这会儿他面对着她,他看到她双眼四周也浮现出跟波顿太太一样的鱼尾纹。
“我们把她们留在梅根爸妈家,这个周末我们要毫无顾忌,享受自由。”
“我要熬夜熬到早上五点。”梅根愉悦地宣布,“我打算整夜狂欢,从我们阳台欣赏日出。”
阿米特瞥了梅根一眼,心想她为什么从没跟他提过这回事。他以为这个周末的主要目标是不受干扰,好好睡一觉。“是吗?”
梅根没有回答他,反倒跟潘说:“你看起来好漂亮,这件礼服真美。”她讲得真心诚意,不像以前那样面对潘总感到相形见绌。阿米特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潘现在已婚,属于另一个男人,阿米特从此跟她不可能有任何牵扯。
他们跟莱恩握握手。“潘跟我说了好多关于你的事。”莱恩对阿米特说。
“恭喜。”阿米特回答,“祝福你们万事顺利。”
“等着看看我能不能把她变成一个加州女郎吧!”
“莱恩的小孩跑来跑去,不晓得到哪儿去了。”潘说,“捧着花的那个女孩是克莱尔,”她说完马上亲吻莱恩的脸颊,更正自己,“对不起,甜心,我们的小孩。”她迎上阿米特的目光,好像说道:你能相信我是个继母吗?这么说来,这是莱恩的第二次婚姻,而且牵涉到另一个女人的孩子。婚礼行列中那个一脸阴沉的女孩,这下成了潘的继女,阿米特没料到能够拥有全天下任何一个男人的潘,居然会陷入如此复杂的状况。
“我真的希望见到你那两个女儿。”潘说,“有照片吗?”
梅根翻翻皮包,但她拿着一个小小的镶着珠片的晚宴包,把皮夹留在了旅馆房间里。
“我有几张照片。”阿米特说。他翻出两张照片,都是玛雅和莫妮卡刚出生的时候拍的,两人的眼睛闪闪发光,小嘴噘成小圈。“她们现在完全不是这副模样了。”
“你们得带她们到洛杉矶旅游,欢迎你们全家来玩,你们可以住在莱恩的海滩小屋。”她笑笑,“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的海滩小屋。”
“没问题。”梅根说。但阿米特知道他们绝对不会去,所有事情到此为止,他们再也没有理由踏入潘的世界。
“明天在校园里有个早午餐。”潘说,“我们会见到你们吧?”她摆出以前的老样子,双眼直视阿米特,好像有件非常紧急的事情非得跟他讨论不可,比方说研究即将考试的那门课的笔记,或是分析他最近迷上的某个女孩。
“当然!”他告诉她。
“阿米特,你们能来参加婚礼真是太好了,很高兴见到你们。”潘说。一时之间,他感到两人过去的交情重新迸出火花,他始终是她最忠诚的朋友。她有次跟他承认,他对她甚至比她哥哥们对她还好。这时,在她的凝视中,他感觉到她再度感谢他的知遇之情。
“我们不会错过的。”他说。
队伍逼着他们向前,把他们推入派对的人群之中。梅根说她想上洗手间。“你知道洗手间在哪里吗?”
他四下环顾,草坪对面、大家站着享用开胃餐点的地方是行政大楼,大楼是维多利亚式的建筑,四周是露天阳台,相当宏伟,大楼后面的门开着,侍者端着盘子忙进忙出。他记得跟他爸妈走进大楼,跟一个名叫普罗金先生的男人面谈,这位讨人厌的普罗金先生问阿米特为什么想进兰格弗学院,因为他爸妈正坐在门外,所以阿米特老实回答说他爸妈要搬去印度,并且不想让他在印度上学。“沙卡先生,我很抱歉,您的回答不足以成为兰格弗的学生。”普罗金先生隔着桌子告诉他,阿米特的成绩单和推荐函正好摆在桌上。然后他双手交叉紧握,静静等待阿米特提出比较合适的答案为止。
“那里说不定有洗手间。”他跟梅根说。他跟她一起走向大楼,依然忠实地守在她左边,但进去之后发现女士洗手间外面大排长龙。
“我们该怎么办?”梅根悄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