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大早抵达莱姆,从高沼地一路往下,太阳已在莱姆湾上高高升起,迎着阳光看过去,莱姆湾一片波光粼粼。他们从水中的倒影里能看到蒙莫斯公爵的座舰、海伦登堡号上黑色的桅杆,还有两艘船停泊在它旁边;在它们周围一些小划艇像水蜘蛛结网一般迅速往返于大船与河岸之间。这时,他们暂时忘记了双腿的疼痛,那些黎明前的心灰意冷,还有那潜入众人心中的疑虑,统统都被抛诸脑后。他们加快步伐,略微跌跌撞撞地赶往下面的小镇。他们整晚都待在一起,组成三四人的小队一起行进才能感到安心;但现在,他们打破了队形分散开来,就像任何一群沿着大路行进中的朋友们。
“站住!来者何人?向前迈出一步,先生们,对不起了,报上你们的名字来!”一个人突然出现在路中间挡住了他们的去路;这矮个子挺年轻,身穿大红色上衣,戴着海狸皮帽子,有着一头军人特有的短款假发。亚当要是在哪儿见过他,肯定会以为他是镇子周围的年轻绅士。而他看起来虽然年纪尚轻、身材矮小,但站姿中却流露出一种足以赢得人们喜爱和尊敬的坚毅神色。他们停下脚步,看到路两边的篱笆后面有金属的反光,就意识到少说有一打枪管在瞄准他们。
“老天在上!这是个陷阱!国民军在我们前面埋伏着!”威廉·克莱格气势汹汹地举起他的长柄钩镰,向红衣人冲去。
“等等,先生!我们不是国民军,而是公爵的军队,是守卫莱姆的!冷静点。”那人举起手,并不害怕威廉·克莱格会往前冲;于是,他停了下来,身后传来阵阵笑声和欢呼声。然而威廉还是没有消气。
“我们来帮助公爵,你们这些混蛋却为什么拿这些火枪对准我们,挡我们的路?”
穿红衣服的人笑道:“朋友,只是验证一下你们是拥戴蒙莫斯的,而不是阿尔比马尔爵爷的国民军。就像你认为我们是国民军的人一样。你也知道,判断一个人是否忠诚不能只看脸。你们虽然行军队伍有点乱,看起来也够勇猛,可你们都是拥戴新教公爵的,是吗?”
回答他的是一片狂热的喊叫以示赞同,对此,篱笆后的火枪手们有几个由衷地喊道“上帝保佑”或是“以色列的子民来了!”。年轻男子笑得更灿烂了。
“以上帝之名,欢迎你们!”他行了一个军人鞠躬礼,既不笨拙也不做作,“纳撒尼尔·韦德,为您效劳。以前曾是布里斯托的律师,现在是救国军陆军上校。你们呢?”
罗杰·撒切尔替所有人答道:“我们是克里顿人。请允许我给你们介绍镇上最好的人,我们在来的路上已经打了场小胜仗。”
“真的!那就更加欢迎你们了。不过你得先带你的人到镇上去见我们的军需官,他会给你们提供武器和给养,并决定你们去哪效力。希望很快再见到你们。”
他们挺起双肩,沿着陡峭的山丘一路下来向莱姆进发。在下陡坡的时候,他们身体向后倾斜来抵消惯性的作用。
镇子中心挤满了人,四周的人有意蜂拥而聚,像是一个被踢开的蚁巢必须在下次被袭击前恢复秩序一样。市政厅是最喧哗的场所,那里一小群军官正忙得不可开交,他们要登记新加入的人,给他们发放由海伦登堡号送到岸上的武器,还要把新人编队,交给他们的教官去学习怎么使用武器,同时还负责把守小镇近郊的篱笆和道路。
目前,克里顿来的这群人是新来的人里面人数最多,也最有组织的。他们从陡峭的山坡上下来时有几个人还转过头来看他们,他们在大厅外集合起来时还听到了一阵杂乱的欢呼声。停下来的时候,亚当好奇地看了看,周围一片如火如荼的景象让他感到惊讶。沿着沙滩往前,一队水兵在用绳索和滑车将一架亮堂堂的野战炮推到斜坡上;还有十几个劳工和像他们一样的工匠被人推推搡搡,勉强排成有序的队伍。那人是个矮胖的军人,一头短发,穿着深红色外衣,同时,还有个头戴黑色宽檐帽的牧师给他们朗读圣经上的经文。到处都有女人和孩子在匆匆忙忙地给士兵们搬着一篮又一篮的食物和衣服,或在街上左右躲闪,给一伙农民赶来的一群小公牛让路,这些公牛都是给部队配送的。
就在亚当看的时候,一头小公牛突然从牛群中跑出来冲向了市政厅旁边的一张桌子,人群一阵惊慌,当时那里有几位身穿亮色长礼服,戴长假发的时髦绅士正围在一起研究一些文件;在最后关头,一位穿紫衣的高个绅士跳了起来,向那畜生挥舞着帽子大叫着,它猛地转向街道另一边,将两个女人和一个男孩赶上高处的人行道去了。桌子周围的人群发出了欢呼声和笑声,其中一人给那个紫衣男人指出了撒切尔的人。他高兴得两眼放光,马上大步走过去见他们。
“那么说,这确实增加了我们的兵力!这儿都有谁?”
“克里顿人,能来的都来了,大人。而且我们已经在路上为您打了场突袭战。”罗杰·撒切尔讲话时摘下他满是灰尘的帽子,然后坐在马上将帽子托在手上放在身体一边;对于一个不拘小节的人来说,这真是个出人意料而拘谨的姿态。
“一场突袭战,你们还真行啊!你听到了吗,福特?”紫衣人向一个高个、脸上胖乎乎的绅士问道。他戴着亚麻色假发,身穿蓝色骑马服,看起来有些疲惫,答话的时候眉毛一挑:“而且还打赢了,毫无疑问。请问尊姓大名,先生,谁能有如此荣耀率领这样一群英雄们?你必须跟我讲讲。”
“罗杰·撒切尔,随时为您效劳,大人。”罗杰一边说一边又鞠了一躬。
亚当感到有人狠狠戳了一下他的肋骨。“这么说,那个就是公爵了?”威廉·克莱格急切地耳语道。
“我不知道,看起来有点像,是不是?”亚当从约翰·斯普拉格身后迫切地伸长脖子去好好看一看那紫衣男人。五年前在陶顿的时候他曾见过公爵一次,但只是远远地看了一眼而已。他印象中的样子和现在不太像。他觉得公爵无疑应该显得富态,不该这么年轻。眼前的这个人高大健壮,三十多岁,卷曲的棕色假发下却长着一张热切的、几乎是孩子气的脸。他当然是个英俊的男人,但不是亚当所期待的那种让人敬畏的人;也不是伊斯雷尔·富勒所宣扬的那种先知,而是个年轻倨傲的贵族,就是那种在路上经常嘲笑他和他的驮马的那种人,或是在城里喧嚣打闹、扰乱治安的那种人。这种人确实不能领导上帝的新教军队,领导像约翰、威廉和他这样出身于严肃的清教徒家庭的人吧?亚当看着年轻的公爵将紫外套推到身后,两手扶在臀部,站在那里高兴地听着罗杰·撒切尔的故事。他从周围队伍里那些严肃而布满皱纹的脸上看到了和自己同样的疑惑。
公爵面带开心的笑容转过身来,对着他们张开双臂。“那么,欢迎来自克里顿的朋友们!你们的行动让我欣喜,也为我们所有人树立了榜样!如果我们其余的人能有你们一半勇猛的话,很快,我就会领导一支我国有史以来最强大的军队!我们一个月之内就能打进伦敦!”
这些话语再普通不过,但不知怎的,因为他们平日里已习惯了被他这样的人轻蔑、侮辱,公爵话里的一片赤诚温暖了众人疲惫的心。也许是因为双方急需相互信任,他们迫不及待、荒唐可笑地爱戴着这位年轻的指挥官。于是,亚当和周围的人感到心中的疑虑烟消云散。他的目光热切地找寻着其他人,在大家的欢呼声中,他也真的因发自内心的喜悦而放声大笑。
指挥官举起手来示意安静。“现在,既然你们为我献上你们的勇气——这份荣耀的礼物,作为回报,我也应该为你们的征途准备些工具,这才算公平。请各位进市政厅去,在那里,我的军需官们会确保你们尽可能好地装备起来,为你们下次迎敌做好准备!”
市政厅里,几个军需官们仔细地检查了他们的武器。他们工作迅速有序,从容不迫,动作绝对如行云流水般顺畅。其中一位身材矮小、头发花白的军需官,在他下巴到脖子的侧面有道丑陋皱巴的疤痕,他拿起亚当的武器,扣上扳机,看了看火药池,眯着眼顺着枪管瞧了瞧,赞许地咕哝道:“这枪保养得真不错。如果需要,还能当个备用。”他把枪靠墙堆在身后。
“你什么意思,‘备用’?那是我的枪,老兄,还给我!”
“现在不是了,当兵的,接着!”他从地上的箱子里掏出了另一把火枪递给亚当。“叫什么?”
“亚当·卡特。不过,那是我的枪!”亚当在平常做生意的时候习惯了应对许多粗鲁笨拙的农民和商人,但是眼前这个男人的镇定与傲慢中自有一股威严,他着实被震住了。他开始意识到,在这里自己不再是一个商人或父亲,不再是那个封闭的镇子上一个有声望的人,而仅仅是名单上的一个名字,一个要拿起武器上前线的士兵。
“亚当·卡特。”那个人在一个大本子上写着,吸了一口气,“哪个村的?”
“克里顿。不过……”
“克-里-顿。好的。”那个人冷淡地抬起头,“听着,来自克里顿的亚当·卡特。你现在已经参军了,很快就要加入战斗。作战时,你需要尽可能好的武器。你那把旧火枪不像有些武器那么糟,以它的年份来说算是不错的了。运气好的话也许还能打一枪……”
“当然能打!我昨天晚上就打了!”
“是吗?真不赖。”他严厉的面孔上露出一丝微笑,“但这是老式枪,一支火绳枪。慢,难用。所以我要把它拿走,给你一把更好的。你手里这把火枪是全新的,一把燧发枪,值十八先令,是能买到的最好的了。看,这上面还带着海牙的枪炮匠抹的枪油。只要你为蒙莫斯公爵的军队效力,这都是你的了。你现在还觉得我偷了你的枪吗?”
“不,我想不是的。”亚当相当感兴趣地看着手里的火枪。这是真的,枪管和火药池上还有油光光的枪油用来在海上航行时保护它们。但是这枪的下面不像他自己的那样只有一个盖子,而是带着一个弹簧保险栓和燧石,就跟他以前见到的手枪一样。而且火药池的盖子不像他的枪那样,只是简单地偏向一边,而是连着铰链,只要击铁打出火花就会弹开。他用大拇指小心翼翼地试了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