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躲谁呀——查尔斯还是塔尔顿兄弟?”
她喘不过气来了。原来他注意到男人怎么围着她转了!他站在那儿眼睛亮晶晶的,一点也没注意她的激动,真是说不出的可爱。她说不出话来,只是伸出一只手把他拉进屋去。他进来了,虽然弄不明白,但也感到有趣。她神情紧张,眼睛发亮,这是他从来没见过的,而且光线虽然暗淡,他也看得出她脸蛋绯红。他不自觉地关上门,拉起她的手。
“怎么啦?”他说,声音轻得像说悄悄话。
他手一碰到她,她就颤抖起来了。现在事情果然跟她梦中一模一样了。她脑子里闪过千百种不连贯的想法,但她一种也抓不住,凑不成一句话。她只会哆嗦,抬头细细望着他的脸。他干吗不说话呢?
“怎么啦?”他重复了一遍。“要告诉我一个秘密?”
她突然说得出话了,她母亲多年来的教导也突然统统都丢光了,她父亲那副直截了当的爱尔兰脾气也突然从她嘴里暴露无遗。
“是的——一个秘密。我爱你。”
刹那间四下一片沉默,似乎凝重得他们两人都不能呼吸了。当时她心里涌上一阵幸福和自豪,也不再颤抖了。她为什么早先不这么做呢?这样岂不比平日所学的闺秀的手段简单得多?接着她眼睛探索着他的眼睛。
他眼睛里有种惊恐的神情,有怀疑的神情,还不止——是什么呢?对了,有一天她父亲心爱的猎马摔断了腿,他只好把马打死了,当时他也是那种神情。为什么她这会儿竟想起这件事来?多么傻的念头啊。阿希礼干吗看上去那么古怪,一言不发呢?随后他脸上像戴上一副老练的面具似的,潇洒地笑了。
“你今天把这儿个个男人的心都收服了,还嫌不够吗?”他又用上那种一半玩笑,一半奉承的老口吻说话了。“你是要得全票吧?那好啊,你知道你一向深得我心,从小就深得我心了。”
不对头了——全错了!她计划中可不是这样的啊。她脑子里有好多念头在拼命打转,有一个念头开始形成了。不知怎的——总有什么道理吧——阿希礼装出那模样,当她只是在跟他调情而已。可他心里并不是那么想的。她知道他不是的。
“阿希礼——阿希礼——告诉我——你一定得告诉我——哦,别逗我了!你的心给我了吗?哦,我亲爱的,我爱——”
他的手赶紧按住她的嘴。面具扔掉了。
“你千万不能说这种话,斯佳丽!你千万说不得。你是说着玩儿的。将来你就会恨自己说了这些话,你也会恨我听了这些话。”
她把头扭开。浑身顿时涌过一股热流。
“我绝不会恨你。我告诉你我爱你,而且我知道你一定喜欢我,因为——”她住口了。以前她从没见过一个人脸色那么痛苦。“阿希礼,你喜欢的——不是吗?”
“是啊,”他木然说。“我喜欢的。”
要是他说他讨厌她,她也不会更惊慌的。她扯住他的袖子,一时说不出话来。
“斯佳丽,”他说,“我们还是走吧,忘掉我们刚才说的这些话行不行?”
“不行,”她悄声说。“我不能。你是什么意思?你不想——娶我吗?”
他回答说,“我就要娶玫兰妮了。”
不知怎的,她发觉自己已坐在一只丝绒面的矮椅上了,阿希礼就坐在她脚边的膝垫上,紧紧握住她的双手。他正在说话——说些没法理解的事。她脑子完全成了空白,刚才涌进她脑子里的想法统统都没有了,他的话有如雨点打在玻璃上,一点也没在脑子里留下印象。那些话说得又快速,又温柔,充满同情,像是父亲在对伤心的孩子说话,只是她一句话都没听进去。
提到玫兰妮这名字才使她清醒起来,她细细看着他那双清澈的灰眼睛。看见眼神里有始终令她困惑的那种冷漠——还有自怨自艾。
“父亲今晚就要宣布订婚的消息了。我们不久就要结婚。我本来应该告诉你的,但我以为你知道了。我以为大家都知道——都知道好几年了。我根本没想到你——你有那么多男朋友。我还以为斯图特——”
生命、感情和理解力开始回到她身上了。
“可你刚才还说你喜欢我。”
他那双温暖的手捏痛了她。
“亲爱的,你一定要让我说些使你伤心的话?”
她一言不发,逼得他只好说下去。
“我怎么能让你明白这些事呢,亲爱的?你那么年轻,遇事又不假思索,你都不明白结婚是什么意思。”
“我明白自己爱你。”
“像我们这样两个志趣不同的人,光有爱情就是结了婚也不会美满。你要求得到的是整个人,斯佳丽,包括他的身体,他的心灵和他的思想。要是你得不到,你就会痛苦。可我不能把自己整个人都给你。我也不能把自己整个人给任何人。我也不会要你整个头脑和心灵。那一来你就会伤心了,于是你就会恨我——恨得多么厉害!你会恨我读的书,恨我爱的音乐,因为这些东西把我从你身边拉走,哪怕只是拉走一会儿工夫。而我——也许我——”
“你爱她吗?”
“她像我,有我一部分血统,我们彼此了解。斯佳丽!斯佳丽!我说的话还不能让你明白吗?除非两个人志趣相同,否则这件婚事就怎么也不会和美的。”
别人也曾经说过:“必须和志趣相同的人结婚,否则就不会幸福。”这是谁说的?这句话她似乎听见一百万年了,但还是没法理解。
“但你说过你喜欢我的。”
“我本来就不应该说这话。”
她头脑里慢慢升起一股怒火,狂怒之下其他一切都顾不得了。
“得了,说这话就够混蛋的——”
他脸色发白了。
“我说这话是个混蛋,因为我要跟玫兰妮结婚了。我对不起你,更对不起玫兰妮。我本来就不应该说,因为我知道你不会理解。你对生活充满热情,我就没有,叫我怎么能不喜欢你呢?你能强烈地爱和恨,而我却办不到。为什么你像火,像风,像野生物一样纯真,而我——”
她想起玫兰妮,突然看见她那对娴静的棕色眼睛,那副恍恍惚惚的眼神,她那双文静的小手戴着黑花边的长手套,她那种温情脉脉。于是她又突然无名火起,当初她父亲同样也是无名火起才杀了人,另外一些爱尔兰祖辈同样也是无名火起,干了不法勾当,送了性命。她母亲家世代素有教养,天大的事都能默默忍受,可眼下这种美德在她身上丝毫都没有了。
“你干吗不说出来,你这个懦夫!你是怕跟我结婚!你宁可跟那个傻丫头一起过日子,她只会唯唯诺诺,别的什么都不会说,将来还要生一窝小鬼,都跟她一样说话拐弯抹角!为什么——”
“你不该这么说玫兰妮!”
“你混账,我不该说!你算老几,敢来教训我该不该?你这个懦夫,你这个混蛋,你——你让我以为你要跟我结婚——”
“说话要公平,”他央求道。“我几时——”
尽管她明白他说的话是真的,她也不愿讲公平。他从来没有越过友谊的界线,她想到这一点,心头又升起一股怒火,这是伤了自尊心和女性虚荣心的愤怒。她追求他,可他一点也不稀罕她。宁可要一个玫兰妮那样脸色苍白的小傻丫头。唉,她后悔不曾听从母亲和黑妈妈的教诲,千万,千万别流露出她喜欢他——那就不会落得自取其辱了!
她一骨碌站起来,双手握紧拳头,他耸立在她面前,脸上充满了沉默的痛苦,一个人被迫面对苦恼的现实时就是这副神情。
“我到死都恨你,你这混蛋——你下流——下流——”她骂什么词儿来着?她想不出更恶毒的词儿了。
“斯佳丽——求求你——”
他向她伸出了手,正在这时,她使足劲儿打了他一个耳光。啪的一声,在寂静的房间里就像鞭子抽了一下似的,她的怒气突然消了,心里只感到一阵凄凉。
她的手在他白皙疲倦的脸上清清楚楚留下了红印。他一言不发,只是把她那只软弱无力的手捧到唇边吻了一下。接着没等她说话,他就走掉了,还轻轻带上了门。
她非常突然地又坐下了,愤怒之下,竟感到双膝直发软。他走了,他那张挨了一巴掌的脸到她死也忘不了。
她听见他轻柔、低沉的脚步声在长长的穿堂里消失,她突然感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她永远失去他了。今后他会恨她,他一见她就会想起她百般向他献媚,可他对她根本就没半点意思。
“我跟霍妮·韦尔克斯是一路货了,”她突然想了起来,还想起过去大家轻蔑地取笑霍妮行为孟浪,她尤其笑得起劲。她看见霍妮扭扭捏捏的丑态,听见她吊在小伙子胳臂上的嗤嗤痴笑,想到这里,不禁又勃然大怒,生她自己的气,生阿希礼的气,生大家的气。因为她恨自己,她这份二八少女的痴情受了挫折,丢尽脸面,就此恼羞成怒,对大家都痛恨起来了。她这份痴情只有一小部分是真诚的柔情。大部分混杂了虚荣心和自恃天生魅力的得意劲。如今她已经失败了,可心里的害怕比失败的感觉更大,害怕的是自己当众出了丑。她有没有霍妮那样露骨呢?大家都在笑话她了吧?她想起这点不禁不寒而栗。
她的手落在桌边一张小桌子上,摸到一只小的玫瑰瓷钵,钵上面有两个瓷器小天使在傻笑。屋里那么静,她几乎憋不住要尖叫起来打破这片寂静。她一定得动动手,不动就要发疯了。她一把抓起瓷钵狠命朝屋子那头的壁炉扔去。瓷钵刚好擦过沙发的高靠背,啪的一声,砸在大理石壁炉架上,碎成了一片片。
沙发深处传来了一个声音。“这可太不像话了。”
她从来没这么惊慌害怕过,嘴巴干得发不出声音来。她抓住椅背,膝盖直发软,只见瑞特·巴特勒从他躺着的沙发上站起来,彬彬有礼得有些夸张,向她鞠了个躬。
“刚才这么一番争论硬灌进我耳朵里,一场午觉就此给搅了,这已经够呛的了,可干吗还要害我的命呢?”
他是真人。不是鬼。可是,老天爷哪,什么话都给他听去了!她打起精神,摆出一副架子。
“先生,你在这儿也应该让人家知道啊。”
“当真?”他一口白牙闪闪发光,那双大胆的黑眼睛在嘲笑她。“但闯进来的是你呀。我因为不得不等候肯尼迪先生,又感到我在后院也许不受欢迎,自己知趣就把这讨人嫌的身子挪动到这儿来避避,总以为我在这儿就不会有人来打扰了。谁知,哎呀!”他耸耸肩,低声笑了。
她一想到这个粗鲁无礼的家伙已经听见了一切——听见了她这会儿宁死也不愿再说的事,不禁又气上心头。
“偷听壁脚的——”她怒气冲天地开口说。
“偷听壁脚的往往听到很有趣和很有意思的事,”他咧开嘴笑笑。“根据偷听的长期经验来说,我——”
“先生,”她说,“你不是绅士!”
“好眼力,”他轻佻地回答。“你呢,小姐,也不是淑女。”他似乎觉得她怪逗的,因为他又低声笑了。“谁说了和做了我刚才无意中听到的事,哪里还算得上什么淑女?话又说回来,淑女对我不大有魅力。我知道她们在想什么,可她们根本没有勇气,也缺乏教养,不敢把心里想说的话说出来。而且,总有一天要变成个讨厌鬼。可是你呢,亲爱的奥哈拉小姐,精神倒难能可贵;这种精神真令人钦佩,我向你脱帽致敬了。我真不明白,这位斯文的韦尔克斯先生有什么魅力能吸引住像你这样性子暴烈的姑娘。他有了你这样一个——他怎么说来着?——对生活充满热情的姑娘,真应该跪下来感谢上帝才是,谁知他竟是个胆小的可怜虫——”
“你还不配给他擦靴子呢!”她狂怒地嚷道。
“可你不是要恨他一辈子吗?”他在沙发上坐下,她听见他在笑。
要是她能杀了他,早就下手了。没想到她倒竭力摆出一副架子,走出藏书室,把那扇沉重的门砰地带上了。
她一溜烟走上楼梯,到了楼梯口,她还以为自己都快晕过去了。她停下来抓住栏杆,因为生气,又受到侮辱,加上吃力,一颗心怦怦乱跳,像是要从紧身褡里蹦出来了。她拼命做深呼吸,但黑妈妈把她束得太紧了。要是她晕过去,人家发现她晕在这楼梯口,会怎么想呢?哦,阿希礼和那个叫巴特勒的讨厌家伙,还有那些妒忌得要死的讨厌姑娘,他们会胡思乱想的!她生平就这一回巴望自己跟其他姑娘一样带着嗅盐,但她根本连一个嗅盐瓶都没有呀。她一向以从来不感到头晕为荣。她现在硬是不能让自己晕过去。
那股恶心的感觉渐渐消失了。她马上就会好的,好了她就悄悄溜进印第亚房间隔壁那间小化妆室,解开胸衣,自己悄悄上床,躺在那些睡着的姑娘身边。她竭力静下心来,让面容显得更镇定些,因为她知道自己看上去一定像个疯婆子。要是哪个姑娘醒着,就会知道有什么事不对头了。千万别让谁知道出了什么事。
从楼梯口那面宽阔的凸窗看出去,她看得见那些男人仍旧懒洋洋地坐在树下和凉亭背阴处的椅子上。她多么妒忌他们啊!做个男人该有多好,根本不用经受她刚刚经历的这种痛苦。她站在那儿,两眼冒火,昏头昏脑地望着他们,只听见前面车道上响起了急骤的马蹄声,石子飞散声,还有一个激动的声音向一个黑人问讯。石子又飞溅起来,只见一个人骑着马从她眼前掠过,飞驰过草坪,直奔树下那群懒洋洋的人而去。
是迟到的客人吗?但他为什么骑马穿过印第亚引以自豪的草地呢?她认不出他是谁,但他从马鞍上跳下来,抓住约翰·韦尔克斯的胳臂时,她看得出他满脸激动的神色。人群把他团团围住,高脚酒杯和芭蕉扇丢得满桌满地都是。尽管离得那么远,她也听得出喧闹的声音,有发问的,有叫喊的,她感觉到男人极端兴奋的紧张情绪。接着在混乱的声音中响起了斯图特·塔尔顿的嗓门狂喜地高喊一声,“咦—哎—咦!”仿佛他是在猎场上似的。这是她第一次听见这个声音,南军士兵的吼声,不过她并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她正望着,只见塔尔顿家四个小伙子从人群里跑出来,方丹家的小伙子紧随其后,匆匆忙忙直奔马厩,一面喊着,“吉姆士!叫你呢,吉姆士!备马!”
“一定是哪家着火了,”斯佳丽想。但着火也好,没着火也好,她最要紧的事就是趁人家还没发觉先回卧室去。
她的心这会儿平静些了,她踮着脚上了几级楼梯,走进静悄悄的穿堂。屋里有股暖烘烘的睡意,仿佛屋子也和姑娘一样安睡了,睡到晚上就会在音乐声和烛光下突然焕发出全部美姿。她小心地慢慢打开化妆室的门,溜了进去。一只手在背后还抓着门球不放,只听见对面通往卧室的门缝里传来了霍妮·韦尔克斯的声音,压低了嗓子,几乎像在说悄悄话。
“我看斯佳丽今天的举止这么放荡,作为姑娘家真是做绝了。”
斯佳丽只觉得自己的心又狂跳了起来,她不觉一手按住胸口,仿佛想把这颗心压服似的。“偷听壁脚的往往听到很有意思的事,”她不由想起了这句话。她该再溜出去呢?还是表明她在屋里,让霍妮活该发窘呢?谁知又听到一个声音,她不由停下了。等她听出是玫兰妮的声音,这时就是骡队也拉她不动了。
“哦,霍妮,别!别那么损。她只是性子高傲、活泼罢了。我看她倒怪迷人的。”
“哦,”斯佳丽想着,一边用指甲一直掐到紧身褡里。“谁稀罕这个说话转弯抹角的傻丫头帮我腔啊!”
玫兰妮这番话比霍妮那种明目张胆的恶毒话还要难听。斯佳丽从来不相信哪个女人,也从来不相信哪个女人的动机不是自私的,只有自己的母亲例外。玫兰妮知道已经把阿希礼牢牢抓住,所以乐得这么大方。斯佳丽觉得这只不过是玫兰妮的一种手法,一面夸耀自己的胜利,一面博取人家称赞她和蔼可亲。斯佳丽跟男人一起议论别的姑娘时就常用这种花招,这种花招总哄得那些傻男人相信她和蔼可亲,公正无私,真是百发百中。
“得了,小姐,”霍妮尖刻地说,嗓门也提高了,“你一定是瞎了眼了。”
“别吵,霍妮,”萨丽·芒罗的嗓音发出嘘声说。“整幢房子都要听见你的话了。”
霍妮压低声音,又接着说:
“嗯,你们瞧瞧她对每个勾引得上的男人怎么调情吧——连肯尼迪先生也不放过,他还是她亲妹妹的情人呢。我从没见过这种人!她当然也在追求查尔斯。”霍妮不好意思地格格笑了。“你们知道,我和查尔斯——”
“真的?”几个激动的声音悄悄说。
“嗯,别告诉任何人,姑娘们——还没呢!”
大家又格格笑了,不知哪个紧紧抱住霍妮,床垫弹簧也格啦啦响了。玫兰妮还轻声咕哝说什么她有了霍妮做她嫂子,心里多么高兴。
“喔,我可不高兴斯佳丽做我的嫂子,我没见过她这么放荡的货色,”传来的是赫蒂·塔尔顿气恼的声音。“但实际上她等于跟斯图特订了婚。虽然布伦特嘴上说她对他一点也没意思,不过,布伦特对她当然也是迷得要命的。”
“依我说呀,”霍妮带着神秘的郑重口气说,“她只对一个人有意思。那就是阿希礼!”
七嘴八舌,一片热闹的低语声凑在一起,问的问,插话的插话,斯佳丽只觉得自己又害怕又屈辱,不由浑身发冷。霍妮对男人虽是个傻瓜、笨蛋、蠢货,但她看别的女人倒有种女性的本能,这点斯佳丽可是低估了她。刚才她在藏书室里受到阿希礼和瑞特·巴特勒那番羞辱和贬损比起这来还算小事呢。男人的嘴毕竟靠得住,不会乱说,即使是像巴特勒先生那样的男人也罢,可霍妮·韦尔克斯啊,就像田野里的猎狗,到处汪汪叫,给她一叫,整个县不到六点钟就全知道了。她父亲昨晚还说过他不愿让县里人笑话他的女儿呢。如今他们大家会怎么笑啊!她腋窝开始渗出黏乎乎的冷汗,一直往下流到肋骨那儿了。
玫兰妮的声音稳重而平静,还有点责备的意思,盖过了其他人的声音。
“霍妮,你明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这样说太损了。”
“就是这么回事,玫荔。如果你不是老把没半点好处的人净往好处想,你就会看出来了。我真高兴偏偏就是这么回事。她活该。斯佳丽·奥哈拉一向干的就是惹是生非,净想抢走别人的情人。你知道得很清楚,她从印第亚手里抢走了斯图特,可她并不要他。今天她还想要抢肯尼迪先生,还有阿希礼,还有查尔斯——”
“我一定得回家了!”斯佳丽想。“我一定得回家了!”
只要有魔法把她送回塔拉庄园,送回安全的地方就好了。只要她能跟母亲在一起,光是看着母亲也好,拉着母亲的裙子,伏在身上哭一场,把全部事情都告诉母亲。如果要她再听听人家说句话,她就要冲进去,把霍妮披散的淡色头发一大把一大把揪下来,还要唾玫兰妮一口,让玫兰妮知道她对人家的善心是怎么想的。但她今天举止已经够粗俗的了,活像穷白佬那样——她的毛病就在于此。
她两手紧紧按住裙子,免得裙子窸窣作响,然后像只动物似的偷偷退了出来。她一溜烟奔过穿堂,奔过一扇扇紧闭的房门,一间间静悄悄的房间,心里想,回家去吧,我一定得回家去。
她已经走到前面门廊,转念一想,又突然停步——她不能回家去!她不能逃跑!她应该坚持到底,任凭这些姑娘百般怨恨,自己百般屈辱和伤心都得忍着。逃跑只能给人家更多攻击的口实。
她紧握拳头,捶着身边那根高高的白柱子,恨不得自己就是参孙,能把十二棵橡树庄园的一切都拆掉,把屋里的人统统压死。她要让他们感到灰溜溜,她要给他们厉害瞧瞧。她自己也不大清楚她要怎么给他们厉害瞧瞧,反正她要这么做就是了。人家伤害了她,她要加倍奉还。
她暂时忘了阿希礼就是阿希礼。他不是她爱的那个昏昏欲睡的高个儿小伙子了,而是本县十二棵橡树庄园,韦尔克斯家的重要部分——她恨他们大家,因为他们取笑她。在十六岁的女孩子心里,虚荣心比爱情更强烈,她那颗火热的心里如今什么也没有,只有仇恨。
“我不回去,”她想。“我要待在这儿,要让他们后悔莫及。我也决不告诉妈妈。不,我决不告诉任何人。”她鼓起勇气,要回进屋去,重新上楼,到别的卧室去。
她刚转身,看见查尔斯从长长的穿堂另一头走进屋来。他看见她就连忙朝她走来。他头发蓬乱,脸色激动得都快发紫了。
“你知道出什么事了吗?”他还没走到她身边就叫起来了。“你听说了吗?保罗·威尔逊刚骑马从琼斯博罗赶来报信了!”
他走到她身边停下,气喘咻咻。她一言不发,只是呆呆看着他。
“林肯先生已经在召集人马,士兵——我是说志愿兵——有七万五千人呢!”
又是林肯先生!男人难道就不去想想什么正正经经的大事吗?她的心都碎了,名声眼看也保不住了,这傻瓜还指望人家对林肯先生那套胡闹感到激动吗?
查尔斯盯着她。她脸色煞白,细长的眼睛像翡翠一样闪闪发亮。他从没见过哪个姑娘脸上有这种激情,眼睛这么发亮。
“我真笨,”他说,“我应该对你说话婉转些才对。我忘了小姐们有多么娇嫩了。这么惊动你,真对不起。你不会晕过去吧?要我给你倒杯水来吗?”
“不要,”她说,还勉强挤出一丝苦笑。
“我们去坐在长椅上好吗?”他说着挽住她的胳臂。
她点点头,他便小心地扶着她走下前面台阶,带她穿过草地,走到前院最大的一棵橡树下的铁椅跟前。女人多么脆弱敏感啊,他想,只提了一下战争一类不痛快的事,她们就要晕过去了。想到这里他不由感到自己十足是个男子汉,扶她坐下时也就格外温柔。她看上去那么怪,白皙的脸蛋上有股野性的美,他的心不由怦怦乱跳起来。她会不会是想到他可能去打仗而烦恼呢?不,这未免太异想天开了,叫人难以相信。但她为什么那么古怪地看着他呢?两只手拨弄花边手绢时又为什么直打哆嗦呢?还有她那密密的乌黑睫毛也在颤动——就像他在爱情小说里所看到的姑娘那种眼睛一样,颤动时羞人答答,含情脉脉。
他一连清了三次嗓子,都没说出话来。他垂下眼睛,因为她那双绿眼睛望着他时目光如此尖锐,几乎像是把他看穿了。
“他有好多钱,”她思路敏捷地盘算着,这时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念头,一个计划。“他又没有父母来让我心烦,而且他住在亚特兰大。如果我马上跟他结婚,就会让阿希礼瞧瞧我对他并没意思——只是跟他调调情而已。这还会要了霍妮的命。她从此永远也找不到另一个情人了,大家都会把她笑得要死。这也会伤了玫兰妮的心,因为她那么爱查尔斯。而且还会伤了斯图特和布伦特的心——”她自己也搞不清为什么要伤这哥儿俩的心,要么是他们几个妹妹也很阴险吧。“等我有了好多漂亮的衣服,有幢自己的房子,坐着一辆华美的马车回来作客,她们大家就都会觉得过意不去了。大家就永远,永远不会取笑我了。”
“当然,这就是说要打仗了,”查尔斯越发窘迫地试了好几回才说道。“不过你别发愁,斯佳丽小姐,战争不出一个月就结束了,我们要打得他们鬼哭狼嚎。没错儿!鬼哭狼嚎!我说什么也不会错过这次战争。恐怕今晚的舞会是开不成了,因为骑兵连要到琼斯博罗集合。塔尔顿家几兄弟已经去报信了。我知道小姐们会感到扫兴的。”
她说了声“哦”,因为说不出更恰当的话来,不过这一声就够了。
她渐渐冷静下来,头脑也镇定了。她的感情上结了一层霜,她以为自己今后对任何事情都热情不起来了。何不就此要了这个满脸通红的漂亮小伙子呢?他跟别人都一样,她可无所谓。是啊,她今后对任何事情都可以觉得无所谓了,即使活到九十岁也一样。
“现在我还拿不定主意,是参加韦德·汉普顿先生的南卡罗来纳军团呢,还是参加亚特兰大要隘市卫队。”
她又说了声“哦”,两人的目光相遇,那颤动的睫毛顿时使他掉了魂儿。
“你愿意等我吗,斯佳丽小姐?要是知道有你在等我,一直等到我们把他们揍扁了,那——就太美了!”他大气也不敢出,等着倾听她的回答,一面留神看着她嘴角朝上翘起的模样,竟头一回注意到有两个酒窝,心里想亲一亲不知是什么滋味。她的手轻轻放到他的手里,手心里全是黏乎乎的冷汗。
“我可不愿等,”她说,她的眼睛全被睫毛遮住了。
他坐在那儿紧紧抓着她的手,嘴巴张得大大的。斯佳丽从睫毛下偷看他,不由超脱地认为他看上去活像一只叉在渔叉上的青蛙。他结结巴巴了好几回,嘴巴闭上又张开,脸色又变成了紫红色。
“你难道会爱我吗?”
她默默无言,只是眼睛朝下看着裙摆,查尔斯不由陷入新的心态,一面感到心醉神迷,一面感到窘迫不安。也许男人不应该问姑娘这种问题吧。也许她回答这种问题有失姑娘家身份吧。查尔斯以前从来没勇气去闯这一关,真不知怎么办才好。他想要叫,想要唱,想要吻她,想要在草地上跳跃,随后奔走相告,不管黑人白人,逢人便说她爱上他了。但他只是紧紧捏着她的手,捏得她的戒指都嵌进肉里去了。
“你愿意马上跟我结婚吗,斯佳丽小姐?”
“嗯,”她抚弄着衣褶说。
“我们就跟玫兰妮同时举行婚——”
“不,”她赶快说,来势不妙地瞟了他一眼。查尔斯知道自己又犯了个错误。姑娘家当然愿意有自己的婚礼——而不是沾人家的光。多亏她人好,肯原谅他的种种过错。只要天一黑,在暗处他就有勇气,能吻她的手,说出一心想说的事来。
“我几时可以去跟你父亲说呢?”
“越快越好,”她说,她真希望他也许会赶快松手,免得她开口叫,因为他捏得她的戒指嵌痛手了。
他一骨碌跳起身,一时她还以为他要不顾身份又跳又蹦呢。他喜气洋洋地俯看着她,他那颗纯朴的心在眼神里流露无遗。以前谁也没这么看过她,今后也永远不会有另外的男人这么看着她了。但在她稀奇的超然眼光里,只觉得他看上去像头小牛犊。
“我现在就去找你父亲,”他满面笑容地说。“我等不及了。劳你等我一下吧——亲爱的?”他好不容易说出这句爱称,不过说了一遍以后,他就乐得叫了一遍又一遍。
“好的,”她说,“我就在这儿等着。这儿又凉快,又舒服。”
他穿过了草地,拐过屋角就不见人影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待在飒飒作响的橡树下。只见好多人从马房里骑着马川流不息地出来,黑人奴仆骑着马紧紧跟在主人后面。芒罗家几个小伙子挥舞着帽子飞驰而过,接着是方丹家和卡尔弗特家的小伙子,大喊大叫,骑到大路上去。塔尔顿家四兄弟穿过草地,从她身边冲过,布伦特还嚷着:“母亲要给我们马了!咦—啊—咦!”一阵马蹄踢得草土飞扬,他们都走了,又剩下她一个人了。
这座白房子在她面前竖起了高高的圆柱,似乎凛然不可侵犯,渐渐离她而去。如今这座房子永远不是她的了。阿希礼永远不会把她当作新娘抱过门槛了。哦,阿希礼啊,阿希礼!我作了什么孽呀?在她内心深处,在受伤的自尊心和冷漠的实用性下面,一股锥心的痛苦在折腾。一种成熟的感情诞生了,这感情胜过她的虚荣心,也胜过了她任性的自私。她爱阿希礼,而且她知道自己爱他,她从来没有像看见查尔斯拐过弯曲的石子小道不见人影的这一刹那那样忧心忡忡。
布伦斯维克是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个县,布县炖菜的作料通常用各种蔬菜配上猪肉和松鼠肉。
霍妮(honey)在英语中意思是蜜,这里是指她为人热情,嘴甜,故有此外号。
西点军校,美国军校,设在纽约州东南部的西点。
韦德·汉普顿(1818—1909),美国南军将领,1864年接替斯图亚特,任骑兵团司令。
萨克雷(1811—1863),英国小说家。代表作《名利场》揭露上流社会的腐朽风尚,冷嘲热讽,极尽讽刺手法之能事。
狄更斯(1812—1870),英国小说家,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重要代表。名作有《大卫·考坡菲》、《双城记》等数十部。
梅森—狄克逊分界线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马里兰州之间的州界线,后来普遍视为美国南方与北方的分界线,系由英国天文家查尔斯·梅森同耶利米·狄克逊在1763—1767年勘察后厘定的。
指意大利红衣主教西撒·鲍奇亚(1476—1507)及其妹卢克莱齐亚(1480—1519),均以政治手腕毒辣闻名。
参孙,《圣经·旧约全书》中人物,力大无穷,为以色列士师之一。非利士人对他又恨又怕,后来他爱上大利拉,大利拉出卖他,他终于被非利士人抓住,剜去眼睛,把他带到神庙,他抱着两根大柱,使劲摇撼,柱断庙塌,里面的非利士人全都压死,他也死去。此处斯佳丽捶柱子时想起参孙,充分显示她的报复心理。
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的其他小说
《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