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章

我几乎花了两个小时才到达施特恩窝棚似的住房,而平时去他那里一个钟头就足够了。因为还没有人踩出通道,我刚跨过阔叶林的边缘进入大片的冷杉林,积雪之厚,竟没过了我的膝盖。森林十分静谧。野兽禽鸟踪迹全无。除了施陶比河水的汩汩声,周围一片杳然。施陶比河在山下两百米处往下流淌,流到一个十分突出的拐角,便拍打着巨大的悬崖峭壁,汹涌澎湃,白浪滔天。

我经过“林根”时,把眼睛转到一边去,而且没有停下脚步。我甚至加快了步伐,冰冷的空气一直沁入我的肺腑最深处,仿佛想使我的内心变得冷酷。我万分惧怕看见“另外那个人”的幽灵,仍然是原来那个姿势,仍然坐在他那把椅子上,面对着下边的风景,或者向我伸出双手恳求着什么。但他能向我恳求什么呢?

即使那天夜里我也在客栈,既然所有的人都变成了疯子,我一个人又能怎样呢?我的任何一句话、任何一个动作都会决定我的命运,我一定会得到跟他一样的下场。还有这一点让我感到恐惧:我知道,假如我当时在客栈,我可能毫无作为,以阻止那件发生过的事;我可能会尽量缩成一团,甚至在无可奈何之下参与那令人不寒而栗的一幕。这样的卑怯,尽管没有发生,仍然让我感到憎恶。事实上,我与其他人相去无几,我和所有那些包围着我,委托我写“报告”,期望以此证明自己无罪的人也相去无几。

施特恩住在世外,我的意思是说他住在我们的世界之外。而且他们家所有的人世世代代都如此生活:永远住在深山老林之中,与我们小镇只维持一种疏远的关系。不过他是施特恩家最后的一员。他独自生活着。没有娶媳妇,没有子孙。他之后,一切将归于泯灭。

他靠制革维持生活。他每个冬天下山去小镇两次,在气候宜人的季节下山的次数稍多一些。他出售毛皮,出售用冷杉树枝和树干制成的日用品。他用赚来的钱购买面粉、土豆、干豌豆、烟草、糖和盐。如果还剩下些钱,他便用来喝烧酒,然后醉醺醺地上山回家。他从不迷路,他的双脚对山路了如指掌。

我到达他那简陋的小屋时,发现他正在门口忙着用干树枝编扫帚。我向他敬礼问候,他只点点头,没有说一句话。施特恩对别人来访永远持怀疑态度。他随即进入房间,让房门大开着。

几根房梁上都挂着许多需要晾干的东西,有动物和植物,强烈的呛人气味混合在一起,让人难以摆脱。炉子里火苗很小,却烟雾弥漫。施特恩用一个长柄大汤勺从小锅里舀出很稠的粥,盛满两个大碗,这燕麦栗子粥显然是从早上熬到现在的。他随即切了两块硬面包,在两个酒杯里斟满暗红色的葡萄酒。于是,在动物尸体的奇臭包围中,我们俩面对面坐下,开始用餐,但仍然一言不发。那臭味足可以吓跑不止一个来访的客人,然而我,我对臭味并不感到陌生。臭味不会干扰我,我闻过更臭的气味。

在集中营,我从“罐子”里出来,还没有变成“狗布罗岱克”那段时间,我当了好几个月的“大粪人”。我干的活就是掏茅坑,茅坑上方,一千多囚犯的肚子每天好几次在那里减轻负担。茅坑的坑又大又深,长四米左右,宽两米,深一米。一共五个茅坑,我都必须仔细掏光挖净。干那些活,我手头只有一个木柄平底大锅和两个白铁大桶。我用平底大锅把两个大桶装满之后,便挑着桶在看守的押送下来来回回,走到河边,把大粪倒进河里。

平底锅与木柄之间就靠几根旧绳子捆绑,干活时平底锅经常脱落,掉进粪坑。于是,我必须跳到粪坑里,将双手插进大粪里到处寻找。头几次,我记得我曾翻肠倒胃地呕吐,把肚子里那一丁点东西吐得干干净净。后来我竟习惯了。人可以习惯一切。还有比臭大粪味更坏的东西呢。有许多东西闻起来没有臭味,但它们比所有的大粪更腐蚀感官,腐蚀心和灵魂。

押送我的两个看守都用浸了烧酒的手巾蒙住鼻子。他们站在离我几米的地方,互相讲一些女人的故事,故事里充满淫秽的细节,让他们笑逐颜开,满脸通红。我则走进大河,将桶里的大粪倒光。我每次都为成百上千的鱼苗那狂热劲感到吃惊,它们游到那黑褐色的旋涡里打滚,朝四面八方摆动着它们瘦小的银色身躯,好像为臭烘烘的食物欢喜得发狂。然而,湍急的流水很快冲淡了大粪,河里只剩下了清亮的水和游动的藻类植物,以及太阳的反光,阳光轻拍着水面,仿佛想在那里播撒一个个镜子的碎片。

有时,两个看守沉醉在他们的淫秽故事里,竟任随我在流水里洗澡。我拣一块圆石头当肥皂,用来搓我的皮肤,洗掉大粪和积垢。还有些时候,我竟能捉住几条小鱼,它们滞留在我的腿边,也许是希望还能得到些吃食吧。我用两个指头挤出它们的内脏,乘看守还来不及看见的当儿,把它们急急忙忙放到我嘴里。除了每晚发给我们两升散发恶臭的稀饭以及早晨一块立方状的又硬又酸的面包,他们禁止我们吃任何别的东西,违者处死。我长时间细细咀嚼着捉到的鱼儿,就像咀嚼美味的糖果。

在那段时间,大粪的臭味一直没有离开过我。臭味成了我唯一真实的衣裳。每天夜里,在我们的临时棚屋里,我获得了更大的空间睡觉,因为没有人愿意挨近我。人生来就是这样:他们宁愿相信自己纯粹由头脑构成,相信他们是思想、梦想、梦幻和奇迹的制造者。他们不喜欢有人提醒他们说,他们也是物质的人,从他们大腿间流出的东西,跟他们脑子里搅动和萌发的东西一样都是构成他们本人的一部分。

施特恩用一块面包擦净他的碗,然后吹了一声短短的口哨,便把一只瘦小的动物不知从什么地方招了出来:原来是一只白鼬,一只他驯养来陪伴自己的白鼬。小家伙跑过来吃他手里的东西,享受美味之余,还时不时用好奇的眼光看看我,它那对又圆又亮的小眼睛酷似黑珍珠或者黑莓树的浆果。我刚向施特恩谈了我所知道的有关狐狸的故事,我同时还报告了我访问利马特和皮茨大妈的情况。

他慢慢站起来,消失在房间深处的阴影里,然后走回来,把好多张用麻绳捆在一起的漂亮的红褐色毛皮放在大桌子上。

“你还可以把这些也算在你那些狐狸的总数里,这里一共十三只。我根本用不着杀死它们。我发现时它们已经死了,死的姿势全都跟你说的一样。”

施特恩取出一只烟斗,填满干栗树叶切碎的烟草,这时,我把手伸进毛皮里,狐狸毛又浓密又闪亮。我随后问他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他耸耸肩,猛吸一口烟,烟枪发出劈啪的乐音,然后冲我喷出浓烟,让我咳嗽不止。

“我啥也不知道,布罗岱克。我啥也不了解。狐狸嘛,我又没待在它们脑袋里。”

他不做声了,只用手抚摩着他的小伙伴,白鼬开始在他的手臂上绕来绕去,还发出轻柔的叫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