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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笔录 勒克莱齐奥 第1页,共2页

应该反省反省,总这样提些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是否已成习惯。拿定主意之前,他总要反反复复四五次;左一个问号,右一个问号,参考节日前夕收到的旧明信片,过时的或迟了个把月才到的年历,甚至还想想祖父母的叮咛嘱咐。有人请他随便喝杯开胃酒,喝一小杯桑萨诺酒,这本来很客气,可他脑袋瓜里总有自己的想法。他谢绝邀请,走到酒吧的尽里面,背墙而坐。他坚持认为自己应该是众酒客中年纪最大的,差不多已到二十八、三十来岁。如果确实到了这个年龄,倒是别人的话说了一半,就该全明白,尤其是一旦打定什么主意,就应该有能力付诸行动。

八月二十八日,盛夏,酷热,十九时三十分:他目光径直投向前方,越过在近景中攒动的酒吧常客,发现天已黑了。他从米雪尔经常光顾的酒吧中,精心选择了这一家。他面前摆着一杯桔汁,一边等候,一边尽力回忆往事。

三个美国水兵走进酒吧,十有八九是醉了,哼着美国歌曲。亚当见他们凭倚在钱柜旁的吧台上。其中一个离开了伙伴,从亚当的桌旁走过。他把一枚硬币塞进了自动电唱机的投币口,朝遮护屏俯下身子,查看歌曲目录,突然间恍然大悟,明白了这根本没有必要,投币唱机的所有歌曲该都是美国歌。他随便揿了两个按键,往后稍退了退,眼睛始终难以离开映着唱片的那个圆光点。他还是走开了,找到了厕所门,当他走出酒吧大厅的时候,耳边响起了《红河》的前几句唱词:

héhojohnnierockin′

rock-a-goosebytheriver

horedriverrock′n′roll

亚当用左手在桌面上敲着节拍,听完了歌曲。等唱片放完,他付了账,走出酒吧。这时,那个美国水兵打开了厕所门,来到伙伴身边。

一个小时后,亚当又在旧城的一家烤肉酒吧与他们不期而遇。其中的一个认出了他,天知道为什么,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贴着他耳朵跟他说了通英语。亚当没有听:他给了他一支香烟,点着后,坐到他身边的一张圆凳上。他要了一份奶酪色拉三明治,接着朝美国水兵转过身。他再也没有任何思想,几乎成了行尸走肉。水兵说他叫约翰·博若莱,来自加拿大的蒙特利尔。接着水兵又问他叫什么。

“皮热·泰尼埃。”亚当答道。他咬了口三明治。

“我认识一位法国姑娘,名叫米莱伊。”美国人说。说罢,他朝伙伴转过身,低声跟他们说了点什么,他们哈哈大笑起来。亚当继续吃了一会,感到一种厌倦感渐渐袭来,仿佛在火星人的家中度过了整个下午,先后使用了多种语言。

“您还在从战,您?”他手中拿着一块面包皮,指了指军装,问博若莱。

“不,不是从战。”博若莱回答道,“而是……服兵役,嗯,您也是,对不对?”

“不,我不,我服过了。”亚当说。他打住话头,吃了一口面包和色拉,接着又补充道:

“我喜欢美国书。我很喜欢威格尔沃思,蔡尔德,还有那位诗人罗宾逊·杰弗斯,他写了《他玛》。我也很喜欢斯图亚特·恩格斯特朗。您熟悉吗?”

“不。”博若莱说道,“我是个搞音乐的——搞爵士乐。吹萨克斯中音管。那一年我跟贺拉斯·帕朗及谢利·玛纳合作演奏过。还有罗密欧·彭克,他是吹笛子的。我跟约翰·厄德莱很熟悉,他棒极了,棒极了。”他用食指的指节敲击着吧台。

“可我该走了……对,走了,嗯……”

“对,斯图亚特·恩格斯特朗,”亚当继续说,“他在这儿没什么名气,可在美国,人们差不多把他当作一个通俗作家,不是吗?可我觉得这挺好,他写的东西简单易懂,说的故事简单易懂。有些家伙想得到漂亮姑娘,跟她们结了婚。可正因为她们漂亮,所以情况就不怎么妙了。那些家伙都很狠毒,不像这儿。所以,最后他们总是有理。”

“法国姑娘漂亮,嗯?”美国人说道,“我很想……想娶一个。”

“对,”亚当说,“我也是……”

“听我说,”美国人说道,“您想知道米莱伊长得怎么样吗?她是这副模样,多俊俏的模样!夏天,她戴着小小的草帽,那玩意儿,你们是怎么说的?她有一条白狗。后来,狗死了,我想。我呀,我想要她以后跟我一起去美国。对,我跟她说过,去吧,可她说,不。我是多么希望她去呵。”

水兵一时目光直勾勾地看着亚当。接着,他说道:

“您想喝一杯吗?”

“不,”亚当说。他在圆凳上慢悠悠地转了转身子,双肘支在吧台边沿上,脊柱的中心顶在金属柜板的一角。他看了看在他左侧晃动的三套军装。外人之间闲聊几句,付点小费,晚上的小段时间无缘无故地缀合在一起度过,如此和平共处,却轻而易举就可变为仇恨,变为不新鲜的面包,变为黑夜中的恐怖,继而突变为战争,取而代之的是暗语、口令,面包没有了,爆炸声、枪声此起彼伏,鲜血流淌,硝烟弥漫。他隐隐约约地看见地球的每个角落都在开战,他脑中出现了一块怪诞的东西,渐渐地侵占其他部位,那是一个丛林地带:奇怪的大自然,实际上,那儿布满了铁蒺藜,像是草藤,硬邦邦,直挺挺,该长叶子的地方,却是一个个锋利的小结,间距统统为十二厘米。

但是,重要的是战争结束后,应该知道做些什么。人们可以从商,可以执教,或者写小说,一辈子以讲述军队为生。至少可以像加拿大蒙特利尔的约翰·博若莱,当个爵士乐手。要么又收拾起行装,背上背包,提起一挺机枪,进入丛林;空地,电线杆,清晨六时的常绿矮灌木丛,沉沉雾霭,紧挨地面缭绕,仿佛为了古希腊的百牲大祭,半遮起群群野鸭。可是,离开军队之后,能爬上山顶,孤单单一个人住进一座被废弃的大房子,把两把椅子面对面放在一起,然后,几乎赤身裸体,有时干脆一丝不挂地迎着太阳,淌着汗,一呆就是几个整天吗?

自以为:一个人要想生存下去,这并不需要去挣钱糊口,倒是需要时刻提防所有那些恨不得把您杀死的人(不乏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