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 混血宝宝III

还有第三产程等着我们呢,整个过程中房间死一般寂静。医生忙着检查妈妈,我给宝宝洗澡、检查和称重。他绝对是个漂亮的小家伙,黑黝黝的皮肤,弯曲的褐色卷发,漂亮到可以上杂志封面——前提是你希望看到的是混血宝宝。特德可不这么想,他正满心期待看到自己的骨肉。一想到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我忍不住闭上眼睛不敢再想。

一切结束且清理干净了。妈妈穿着白色睡衣,精神焕发。被白色毛巾包裹着的宝宝看上去漂亮美丽。

医生道:“我觉得现在最好让丈夫进来吧。”

这是自宝宝出生后,房间里响起的第一句话。

温妮道:“总要面对的。”

我下楼告诉特德,温妮平安生下一个儿子,他可以上楼了。

特德大喜道:“是男孩儿!”他跳上楼梯,一点儿也不像年过六旬的老人,倒像二十二岁的小伙子,一步跨两个台阶,冲进卧室,抱住妻子和宝宝。他亲吻着怀抱里的两个人,道:“这真是我这辈子最开心最自豪的时刻。”

医生和我对视了一眼。特德还没注意到哪里不对头,对妻子道:“你不知道这对我意味着什么,温妮。我可以抱抱宝宝吗?”

温妮默默将宝宝递给他。

特德坐在床边,笨拙地搂着宝宝(所有刚成为父亲的男人抱宝宝时看上去都笨手笨脚的)。他久久瞧着他的小脸蛋,抚摩着他的头发和耳朵。他解开裹着宝宝的毛巾,瞧着他小小的身体。他摸着他的小腿,动动他的小胳膊,握着他的小手。宝宝脸一抽,咪咪小声哭了起来。

特德默不作声地盯着宝宝半晌,然后抬起头,一脸喜悦:“我没见过太多宝宝,但我认为这绝对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宝宝。我们给他起个什么名字,亲爱的?”

医生和我愕然盯着对方,谁也没说话。他竟然没注意到,这可能吗?刚刚貌似紧张得无法呼吸的温妮被特德的突然一问吓得深吸了一口气,道:“你做主,特德。亲爱的,他是你的孩子。”

“我们叫他爱德华吧,那是我们家过去用过的名字。我爸爸的祖父就叫这个名字。他是我的儿子。”

待特德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地坐在一起,我和医生离开了。出了门,医生道:“有可能特德还没注意到。黑皮肤的孩子在出生时颜色浅,这孩子显然只有一半黑色基因,甚至可能更少,他的亲生父亲可能也是混血后裔。不管怎样,肤色会随着孩子长大变得越发明显,特德总有一天会发现,并开始质疑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德并没注意到,或者说不管怎样,貌似没有注意到。温妮一定提前和母亲及其他女性亲戚打了招呼,让她们在特德面前不要提孩子的肤色,大家也确实做到了守口如瓶。

六周后,温妮又回到报刊亭兼职。特德每天有更多时间陪着宝宝,承担起大部分抚养孩子的责任。他给宝宝洗澡喂饭,骄傲地用婴儿车带他出门,逢人便打招呼,让他们欣赏“我的儿子”。随着宝宝渐渐长大,他总陪着宝宝一起玩耍,为他发明各种学习游戏和玩具。十八个月大时,孩子显得比同龄人聪明得多。瞧着特德父子深厚的感情,令人心情愉快。

宝宝上学时,活脱脱就是一个黑人了,可特德似乎依然没发现。他现在的朋友比之前多了很多,这大半要归功于他总带着孩子四处转,通过这个聪明漂亮的小男孩儿认识了更多人。他总自豪地向别人介绍“这是我儿子”。孩子也同样以自己的父亲为傲,当然是以孩子的方式,孩子会紧紧握住呵护他的那双大手,盯着父亲的黑色大眼睛里透着喜欢。在学校里,他总说“我爸爸”,那语气好像特德是个国王一样。

特德此时已步入七十岁,每到孩子放学他丝毫不在乎和几乎比他年轻五十岁的年轻妈妈一起候在学校门口。只有两三个黑人或混血小孩从学校里出来,跑向等候他们的黑人妈妈,其中有一个会冲进特德的怀抱,嘴里大喊“爸爸”。

“今天我们去码头,儿子,”他亲吻着儿子道,“今天上午来了一艘巨大的德国船,有三个烟囱,这可不多见。等回家妈妈的茶也就准备好了。”

他似乎依然没有注意到。

当然,特德的邻居和认识他的人难免会窃窃私语或背后说三道四,但没人当着特德面说什么。至多不过暗地里讥笑道:“再没有比这个老傻瓜更傻的人了。”其他人听了哈哈大笑,附和道:“你说得没错。”

对此我有我自己的看法。

俄罗斯东正教有一个说法是“聪明的傻瓜”。意思是世人眼中的傻瓜,其实是上帝眼中的智者。

我觉得从看到宝宝第一眼起,特德就知道他不是自己的骨肉。他一定也深感震惊,但他控制住情绪,坐在那里抱着孩子思考了良久。他考虑的是将来。

他当时清楚,质问孩子的生身父亲,代表孩子令他蒙羞,这可能会彻底断送他的未来。他抱着孩子,意识到任何类似举动都会毁了他的幸福。也许他明白自己在性方面无法满足像温妮这样独立自主、精力充沛的女人。也许当时有个天使在他脑袋里告诉他,最好什么都别问。

于是他作出了一个最令人意想不到又最简单的决定:做一个视而不见的“聪明的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