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 逃跑

玛丽一把抓住我的手。“哦,对。我知道你会把我的宝宝要回来的。”

她对我一笑,泪水却涌了出来,她转身将头埋在沙发垫上,抽抽搭搭可怜地哭起来。

我离开客厅,一路询问找到院长嬷嬷的办公室。

办公室里空荡荡的,家具屈指可数:一张桌子,两把木椅和一个橱柜。四面雪白光滑的墙壁上只挂着一个十字架。院长嬷嬷看上去三十多岁,惯常的一身黑衣打扮,白头巾,十分端庄。瞧着她安详开明的面容,我觉得可以和她好好谈谈玛丽的事。

“玛丽的孩子哪儿去啦?”我气势汹汹地质问道。

院长嬷嬷定定地瞧着我,答道:“孩子送去领养了。”

“未经母亲的同意?”

“无须同意。那女孩儿自己才十四岁。”

“是十五岁。”我更正道。

“十四岁,还是十五岁,没有区别。法定上她还未成年,她的同意既不合法也无效。”

“但你们怎敢趁她不注意拿走她的孩子?你们这么做会杀了她。”

院长嬷嬷叹了一口气。她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后背挺直,没有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放在肩衣下。瞧着冷酷无情的她,她四周仿佛陷入静止,时间不再流淌,岁月也停止了脚步。只有她胸前的十字架随着呼吸一起一伏。终于,她开口道:“孩子被一户条件优越的罗马天主教家庭领养了,那家人只有一个孩子,母亲因病不能再生育。他们会尽心抚养玛丽的孩子,并让她接受良好的教育。孩子可以享有一个优秀天主教家庭带给她的所有好处。”

“不必麻烦那户好心的天主教人家,”我忍不住怒气上扬,“什么也代替不了母亲的爱,玛丽爱她的孩子。她会因为悲伤过度而死或发疯的。”

院长嬷嬷静坐片刻,眼睛掠过窗户的一根树枝,然后缓缓转过头,注视着我。她的头有意缓慢地先朝向窗户,然后再转过来瞧着我,是在借机观察我的情绪。院长嬷嬷面露伤悲。也许她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冷酷无情,我心中暗想。

“我们已经尽力联系过玛丽的家人。用了三个月时间查看爱尔兰各教区和全国人口记录,毫无结果。玛丽母亲是个酒鬼,找不到。玛丽也没有在世的叔叔或阿姨。她父亲也已过世。弟弟妹妹还需要人照顾。但凡找到一位亲戚或愿意照顾她们母子的监护人,玛丽毫无疑问可以自己抚养孩子。可是,我们找不到人。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我们才决定把孩子交给他人领养。”

“可你们这么做会要了玛丽的命。”我说道。

对于这个问题,院长嬷嬷没有回答,而是说道:“一个十五岁女孩儿,目不识丁、无家可归,除了卖淫身无一技之长,如何抚养孩子?”

这次轮到我回避问题了。

“她已经不再卖淫了。”我说道。

院长嬷嬷再次叹了口气,沉默半晌后,道:“你还年轻,亲爱的,你满腔正义,这是我们的上帝所喜欢的。但有一点你必须知道,一个妓女离开这个行业非常难,很难。因为那挣钱太容易了。一个女孩儿从小吃苦,挣钱的机会就摆在眼前。既然半个小时就能轻松挣到十或十五先令,为何还要像奴隶一样在工厂里一整天才挣五先令?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几乎没有什么事比孩子瞧见母亲在街上揽客对孩子的伤害更大的了。”

“你们不能仅凭臆测就对她进行审判。”

“不,我们这不是审判,也不是谴责。我们只宽恕。但无论怎么说,这么做确实对玛丽不公平,但我们主要担心的是如何保护和抚养孩子。玛丽离开这里后,无处可去。谁会收留她?我们想设法在教会给她找个可提供住宿的工作,可如果带着孩子,根本没有合适的工作。”

听了这番话,我默默无言。院长嬷嬷的话千真万确,我无法反驳。我只又重复了刚才的话:“但这会要了她的命。她现在已经快疯了。”

院长嬷嬷正襟危坐,窗外的树叶沙沙作响。她沉默了半分钟,然后道:“我们生来就要忍受人生的苦难、生活的变化无常和生死离别。我母亲生了十五个孩子,只有四个活了下来。我母亲承受了十一倍玛丽正在承受的痛苦。历史上有无数女人忍受着丧子之痛,亲手埋葬了大多数自己的亲生孩子。她们都挺过了悲痛,玛丽也会的;而且她们又生了更多孩子,我希望玛丽也会如此。”

我也许该说些什么。也许我该对她们没有征求玛丽的意见,擅自做主的傲慢和仅凭臆测就拿走孩子的做法大嚷大叫;也许我应该对罗马天主教教会的财富嗤之以鼻;我应该质问她们,为什么教会不能再收留玛丽母子几年?我可以,也应该能说很多,可因为我知道婴儿的死亡率,也因为院长嬷嬷话中透出的善解人意和眼中闪现的悲伤,我沉默了。

我只是说道:“玛丽可以知道谁收养了她的孩子吗?”

院长嬷嬷摇摇头。

“不可以。连我也不知道收养者的确切名字。所有修女都不知道。收养完全是匿名的,但你可以放心,玛丽的孩子是被一户天主教好人家收养的,她会好好长大的。”

话已至此,再多说也无益,院长嬷嬷起身示意会谈到此结束。她将右手从肩衣后伸到我面前,那只手很少见地漂亮,手指修长灵敏,我握住她的手,感到对方手上的力度和温暖。我们四目相对,除了悲伤,还有互相的敬意。

回到客厅,玛丽见我进门,满心期待地跳下沙发,可一瞧见我脸上的神情她立刻明白了,马上又放声大哭,跌倒在沙发上,把头又埋在垫子里。我坐在她身边,试图安慰她,可毫无作用。我告诉她,她的孩子被好人家收养了,他们会好好抚养孩子;我试图向她解释,她无法一边工作养活自己一边抚养孩子。可我觉得我的话她根本没听进去或者无法理解。她一直将头埋在垫子里。我说我必须走了,她也毫无反应。我试着抚摩她的头发,却被她愤怒地推开。我悄悄走出房间,静静关上门,心中悲伤得无法和她说再见。

从此,我再没见过玛丽。我曾给她写过一次信,没收到任何回音。一个月后,我写信给院长嬷嬷询问玛丽的情况,她告诉我玛丽在伯明翰医院做病房护工。我又给她的新地址写信,依然没有回音。

人们因为机缘相聚,又因机缘而分离。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但我和玛丽之间存在真的友谊吗?那段友情主要建立在玛丽对我的依赖,以及我对玛丽怜悯和好奇(我几乎羞于承认)的基础之上。我心存好奇,想对卖淫的地下世界有更多的了解。这并不是建立真正友情和心意相通的基础,所以我没再继续和玛丽联系。

几年之后——我已喜结良缘,有了两个孩子——所有报纸头条都刊登了一条新闻:一个婴儿在曼彻斯特郊区被人从婴儿车里抢走了。绝望的父母在电视采访里泪流满面,乞求孩子能被送回来。警察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大搜捕,接到了来自全国各地目击绑架嫌疑犯的电话,结果证明都与此案无关。十二天过去了,这件案子也渐渐淡出了大众的视线。第十四天,报纸上说警察在利物浦逮捕了一名准备乘船前往爱尔兰的女人。女人当时带着一名六周大的宝宝,警察将其扣押质询。几天之后,一家更大的报纸跟进报道,被逮捕的女人被警察以两周前非法绑架儿童罪起诉。报纸上刊登的那个女人的照片正是玛丽。

玛丽被羁押了五个月等待审判。在此期间,我一直考虑是否要去看她,可最终没有成行。我之所以犹豫,部分原因是我不知道见了面到底要说什么,另外我还有两个不到三岁的孩子需要照顾,要打理家,还在兼职做夜班护士,如果往返利物浦——结局又能如何——简直不敢想象。

我通过报纸关注着玛丽的审判。玛丽自己的孩子没有了这件事被提交法庭,以期能酌情减罪。她的律师强调了玛丽尽心照顾宝宝,无意伤害孩子的事实。检察官则详述了受害父母所受的伤害和玛丽一直漂泊不定、动荡不安的生活,并提请法庭在定罪时考虑玛丽所犯下的二十六次拉客和轻微盗窃罪。

最终,陪审团根据玛丽自认有罪的辩护裁定玛丽罪名成立。不过,法官在宣判玛丽入狱三年的同时,建议监狱应当在犯人服刑期间为其提供精神治疗。

玛丽被送到曼彻斯特女子监狱服刑,时年二十一岁。section伦敦标志性建筑物。伦敦人有种说法,在出生的地方听得到圣玛丽·勒博教堂的钟声,才算得上是真正的伦敦人。/s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