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新情况:我们基本已经完成了对尸体和客厅的清理取证——”她的声音消失了一会儿,然后又回来了,“该死的记者招待会也在这儿开。等我一会儿。”一声摔门声,“嘿。”
“指纹上有收获吗?”
“我们运气不怎么样。”索菲的声音里夹着风声,她应该在街上,她把手扣在手机上,这样杂音就消失了,“我们在餐具、门把手、酒瓶、酒杯上发现了大量指纹,但刚刚我的助手们没加检验就断定,指纹都太小,不像男人的,而且目测都可以和被害人的指纹匹配上。”
“看来那个家伙确实戴了手套。”我说。斯蒂夫做了个鬼脸。
“我们会接着找,不过我猜确实是如此。也许是皮手套,或者是防水防风的,比较平滑的那种。在被害者脸上被打的部位,我们也没有找到任何纤维。如果他戴的是羊毛或者线织手套,我们就应该能找到的。纤维会粘在血液里。”
我对斯蒂夫说:“所以也许是厚手套。这么说他也不会把手弄伤,至少肉眼看不到。”
“这么说你们已经找到嫌疑人了,”索菲说,“而且他的手还是完好的。”
“是的。就是那个要来吃晚餐的家伙。”
“你们拿到他昨天晚上戴的手套了吗?因为要是那位杀手确实戴着手套,他的右手手套上就应该沾了被害人的血,即使清理了也会留下痕迹。”
“今天他戴了一副灰色尼龙手套,看上去很干净,不过我们会把它拿给你做个检查。要是可以拿到搜查证,我们会把从他家里找到的其他手套送到你那里。但是我敢打赌,这件事上我们也不会太走运,可能在昨晚回家的路上,他就已经把那副手套扔掉了。”我一直留意着法伦。他已经不再试图理解周围的环境了,只是静静地坐着,看着自己的双手,做着深呼吸,看上去像是在做冥想之类的事情。我轻轻拍了一下玻璃,打断了他的思绪。“在开始问他话之前,还有什么是我们要知道的吗?”
索菲喘了口粗气,听上去有点恼火。“没什么了。这糟糕的一早晨,我们做的基本上都是无用功。我们得到的唯一物证,就是被害人裙子上的三处黑色羊毛纤维:两处留在左胸口,一处在左下摆。它们跟被害人的任何衣物都不匹配。她显然没有黑色大衣,所以不大可能是在急匆匆披上大衣,出门去买东西的时候留下的。她可能做饭的时候会穿一件罩衫护着裙子,但我们检查过卧室后并没有发现黑色的罩衫或者羊毛衫。”她的声音始终低沉,爱斯琳的屋外似乎有什么人,也许只是孩子,也可能是记者,“所以我想这些纤维也许来自你们要找的人,是在他跟爱斯琳拥抱、打招呼、抓她,或者其他什么时候弄上去的。检查一下他有没有黑色羊毛大衣。”
“他现在身上就穿着一件。”我瞥了一眼斯蒂夫,后者耸了耸肩:每个都柏林男人都有一件黑色羊毛大衣,“我们会把他的大衣送到你那里。干得好,索菲。谢谢。”
“不客气。我要走了,有个记者朋友在警戒线边转悠想偷听。你想让我告诉他我们目前的主要嫌疑人是忍者刺客吗?”
“去吧,让他尽兴。回头聊。”
“等一下,”斯蒂夫说,把头凑到听筒附近,“哈喽,我是莫兰。你们能去查查卧室吗?还有浴室?”
“哇,这主意太棒了。你觉得我们刚才是怎么处理的呢?重新喷了遍漆?”
“我的意思是说,昨晚没被触碰到的地方,也许被害人最后一次跟某个男友约会的时候在那里待过。床头板上、床头柜里面、马桶圈下面,你们能给床垫做一个体液测试吗?”
“哈,”索菲说,“你在调查她的前任吗?”
“差不多吧,辛苦了。替我们跟记者先生问个好。”
“我会告诉他你们正准备以逃学罪拘捕他。我向上帝发誓,他大概只有十二岁,我年纪大了——”索菲挂断了。
法伦又在尝试进入冥想状态。布雷斯林要么是从零开始为我们修建专案室,要么就是在为我们跟他躲猫猫而报复我们。我拿出手机。“真及时!”我说,敲了敲手机,从斯蒂夫身边走开。
《信使报(下午版)》出来了。鬼鬼祟祟的克劳利已经开始动手了。
头版用大字写着:面对残忍凶案,警方一筹莫展。下面有两幅照片,一幅爱斯琳的近照,穿着一件橙色的紧身连衣裙,眼影闪闪发亮,面带笑容——似乎是在圣诞派对上拍的照片,克劳利从某人脸书上盗来的图。另一张是我的照片,从凶案现场的警戒线钻过,形象正是最佳:一对眼袋,头发乱七八糟,举着拳头,嘴巴还张着,正在咆哮着什么,罗威纳狗看见,怕是也会乖乖坐好。
我下巴绷得很紧,生疼。我继续往下翻,满篇挑逗刺激、催泪煽情和耸人听闻的话——漂亮的年轻女人,正当最好的年华,她受到伤害的具体细节尚未公布;引用一位当地人的说法,关于爱斯琳在冬天路上结冰时如何替他去商店买东西;引用另一位当地人的说法,除非我们能做好工作,把这个贱人弄走,否则她在自己家里也不会感到安全;有一小段文字是专门用来讽刺的,关于“安托瓦妮特·康韦警探,她负责调查的去年九月发生在巴利芒的迈克尔·默南谋杀案,至今仍悬而未决”,显然是想说我没有能力,并且丝毫不关心工薪阶层被害人。侧边栏写着:家长们对于游乐场变态感到恐慌;还有对郡议会的大肆攻击,他们觉得郡议会应当对糟糕的天气有所作为;还有某个名人滔滔不绝地说着奎藜籽功效如何好,她家小孩如何健康茁壮地成长。
“怎么了?”斯蒂夫说。
我努力张开嘴巴。“没事。”
“不,怎么了?”
我应该无法让他永远不看报纸,而且如果我隐瞒,可能会让他觉得我在为报纸上自己成了猎犬的照片生气,而实际上我他妈的一点都不介怀。“这里。”我说,把手机递给了他。
他挑了挑眉毛。“啊,老天。”过了一秒之后,“哇哦,老天。”
“别叫了。”我说。
一般来说,在从我们这里获得一切真相之前,媒体是不会公布被害人身份的——为被害人家属着想,有谁想在超市报摊上得知自己亲人的死讯呢?有时候出于某些原因,我们也需要在案发后的一两天内封锁消息。大多数时候,记者会透露足够的信息,让当地人不难猜出死者是谁——“三十岁的父亲,有两个孩子,在金融界工作”,或者诸如此类——那样就相当于公之于众了。媒体也不会在经我们许可之前,就使用负责此案的警探的照片。这只是为了让我们不至于在十米外就暴露身份。我有充分的理由不让自己的照片见诸报端,但当一名警探的照片外泄时,那也往往是一张显得很职业、平易近人的得体照片;一张那样的照片会让证人真心愿意过来和我们聊聊,而如果是一张让我们看上去像是宿醉的狼獾的照片,恐怕就要另当别论了,它只会让我们的证人吓得躲起来。如果正规记者踩了红线,就要付出代价:你不会再有接近调查的机会,而且我们会让你的主编知道你干的蠢事。这个该死的克劳利实在过分。
在这之前,他还只是会稍微挪个脚趾擦线,虽然次数很多,但都是不值一提的事情,能让他过一把鲍勃·伍德沃德的瘾,却不必惹上真正的麻烦。他从没像这次这样。克劳利不喜欢警察,因为他是个叛逆者,不会向某某“大佬”卑躬屈膝,不过他也是需要交房租的叛逆者,所以他还控制得住自己。这次的事情,要么是他在自己生命的末期,脑子里突然长了什么怪东西,要么是他打算自毁职业生涯,再或者,是有人指使他这么做的。这个人——和告诉他今早在那里能找到我的是同一个人——让他把这些照片登出来。这个人向他保证,这样做不会让他上黑名单。这个人许诺,会让他的努力得到回报。
斯蒂夫还在滚动屏幕,查看那篇文章。“这里并没有什么内部消息。”
这意味着我们无法顺藤摸瓜,找出这个人是谁。“我知道,但他一定跟内部的某个人聊过,毫无疑问。我会找出来是谁——”
斯蒂夫抬头看了我一眼。“我们可以用独家新闻跟克劳利做个交易。给他提供我们在这个案子上的每一步最新进展,只要他能告诉我们,他的内线是谁。”
“没用的。不管是谁找上了克劳利,他一定已经许诺了丰厚的回报。他不会有破坏原有同盟的打算。”我把我的电话拿回来,塞进口袋里,“你知道跟克劳利聊这个案子,谁最合适。”
斯蒂夫平静地说:“布雷斯林。”
“没错。”
“布雷斯林喜欢展现好形象。这样做也是一种办法:让大家觉得我们把案子办得一塌糊涂,等着他出来力挽狂澜。”
我同样也压低了声音,说:“要么就是他想耍我一顿,博大家一笑,要么就是他正在跟克劳利做什么交易,需要扔给他一根骨头,而且我刚好就万分幸运地成了那根骨头。”
“也许,可能吧。”斯蒂夫看着门口,我也一样,“听着:我们不能跟布雷斯林撕破脸,要跟他保持和平,不论以哪种方式。”
“我一直都跟大家和平相处。这是我的天性。”
“说人话。”
“我会跟他和平相处。”我想踱来踱去,我把屁股靠在桌沿稳住自己,“我们可以在问话的时候利用他,让他随时了解里面那个人的最新动态——”我用下巴指了指单向玻璃,“除此之外,他不需要知道我们是怎么想的。”
斯蒂夫突然插了一句,语气严肃:“还记得当初我如何费劲想加入这个组吗?这可不是我当时以为会发生的事情。”
“我也一样。”我说,“相信我。”我试着回想了一下今天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我突然极度渴望冷空气、震耳欲聋的音乐,以及跑上一次步。
偏偏这个时候,布雷斯林突然砰的一声推开门,我们两个都吓了一跳。他站在门口,双手插在裤袋里,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们。他嘴角弯曲,半是开心,半是冷酷,平衡得刚刚好。
“康韦警探,莫兰警探,”他说,“终于见面了。”
我本该觉得布雷斯林还不错,他不像办公室里的其他浑蛋那样为难过我,但我不喜欢他。第一眼看见布雷斯林,你总会有很深刻的印象。他四十多岁,身材保持得不错,肩膀宽阔,后背挺拔,丝毫不见啤酒肚,这让他不同于大多数爱尔兰男人。他个子比较高,眼珠颜色很浅,梳着金色的大背头,长相很不错——要是把眼睛眯起来看他,你会觉得他就像某个演员,我记不起那家伙的名字,只记得他经常演一些特立独行的角色。说来讽刺,布雷斯林刚好是这附近最不特立独行的人。他的嗓音也让他更添了几分成功人士的迷人,他光芒四射,所有人一看便知这个家伙不一般:他更聪明,更敏捷,更老到,更圆滑。
布雷斯林已经深深迷上这个自我形象,到办公室也以此自居,迷倒一大片人,我也被裹挟其中。斯蒂夫来重案组的第一周一直像个十二岁的孩子仰望着这位橄榄球队队长一般的人物,为他的一个微笑,或者是在肩膀上的一次轻拍而目眩神迷。我费了好大一番力气才忍住没骂这个可怜的家伙,因为我知道这种情况不会一直持续下去。我实际上可以把那个日子在日历上标出来。进重案组之后,有一段时间我特别希望布雷斯林能和麦卡恩吵上一架,这样我就可以和布雷斯林搭档,行驶在奔向荣光的快车道上。那种感觉消失了。
很确定的是,在斯蒂夫暗自崇拜的第三周,一个纪检组的家伙吞了自己的枪子。而布雷斯林——坐在办公室里,周围都是认识那个死去的家伙的人,跟他一起工作过、一起喝过酒的人——往后推开椅子,钢笔夹在指间,通过一番深刻而意义非凡的演说开导我们,如果那个家伙能戒掉烟,锻炼身体,花时间建立起工作中的真正友谊,那么他还可以继续跟我们在一起。办公室里聪明的家伙们继续埋头工作,而傻瓜们则在点头,为这位出现在他们面前的绝世天才而惊叹。可怜的斯蒂夫,则是一副刚刚得知圣诞老人不存在的模样。
一旦意识到布雷斯林是个白痴,你便开始计算他每天说出来的废话,注意到油亮的头发下藏着秃块,而且突然之间,你还会发现他不过才五英尺十英寸,他的破案率也不过尔尔。你还会怀疑他是不是穿了塑形内衣。但这都不重要——他的光环对证人和嫌疑人依旧有效,趁着它还没消失,布雷斯林就可以继续混下去,但这种受骗的感觉让我很气愤,使我对他以及关于他的一切都看不顺眼。
“哈喽,”我说,“真可惜,我们没能在路上聊。手机信号很糟糕。”
布雷斯林并没有从门口挪开。“听起来你需要换个手机,康韦警探。但我们先不要管那些了,现在我们都到齐了。”
“我们到齐了,没错,”我说,“你看过现场了吗?”
“看过了,遍地都是的情侣纠纷。看看我们可以多快解决掉它吧,然后再回去做真正有价值的事,好吧?”
“就这么办,”在我还没张嘴之前,斯蒂夫轻松地说,“谢谢你加入我们,我们都很感激。”
“这没什么,”布雷斯林亲切地朝斯蒂夫点了点头,“我们在c专案室。”
c专案室里有一块比我家厨房还大的白色书写板,足够的电脑和电话线,是专为大案、要案准备的,视野开阔,还能够欣赏到都柏林城堡花园的美景,还配备了放映幻灯片的装置,万一你需要放幻灯片。斯蒂夫和我只在当助手的日子才去过那里。“很棒。”我说。
“是最好。”布雷斯林走过去看罗里。“除此之外,我希望那个最好的朋友——她叫什么名字来着——给了你们不错的线索。”
“露西·赖尔登,”斯蒂夫说,“只有基本的背景信息。爱斯琳小时候过得不怎么样:父亲离家出走了,母亲有点精神崩溃,爱斯琳从小就得照顾她。这让她相当封闭——没有多少生活经验,也没有多少自信。她母亲去世几年以后,她才走出自己的世界,但她还是不够理智,并且相当天真。就是那种会忽略掉危险信号的人。”
“有什么危险信号吗?”
“露西并不知道。爱斯琳和罗里是在一次新书发布会上认识的,大概六七周之前。他们一见钟情,但爱斯琳装作爱搭不理的样子。罗里看上去是个不错的家伙,似乎对爱斯琳很好,露西从来没觉得他会有什么威胁。”
“好吧。”布雷斯林说着,一直在观察着罗里,后者正在桌子底下抖腿,“懦夫,对吧?他不像那种会拳打自己奶奶的人。没有冒犯的意思,露西·某某并没有理由确定某人究竟有没有威胁。那不是她的工作,而是我们的职责。还有别的吗?”
斯蒂夫摇了摇头。“就这些。”
布雷斯林扬了扬眉毛。“最好的朋友就只知道这些?其他男友呢?满腹委屈的前任呢?忌妒的女友们呢?工作上的敌人也没有?”
我们同时摇了摇头。“没有。”
“拜托,伙计们,闺密之间总要说些知心话——是这个词吧,康韦?我可没法想象我老婆跟她朋友喝着莎当妮酒谈论的是什么。被害人肯定跟你们这个露西讲过更有意思的事情。”
“按照露西的说法,她们并非那种非常亲近的关系。她们成为朋友只是因为从小就认识,而且爱斯琳还没有其他朋友。但她们之间其实没什么共同语言,也不太会互诉衷肠。”
布雷斯林想了想,身子斜靠在玻璃上,捏着下嘴唇。“你们觉得她什么都没有隐瞒?”
我和斯蒂夫茫然地对视了一眼。斯蒂夫摇了摇头。“没有。”
“露西不是白痴,”我说,“她知道她需要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告诉我们。我唯一的疑惑……”我故意让声音变小。“嗯,没什么。”
“嘿,积极发言嘛,康韦。别担心观点听起来会有多蠢,我们这里都是自己人。”
这家伙醉得不轻。“那好吧,”我说,“我想知道露西对罗里是不是有什么私心。她一直都在说这家伙有多好。我是说,也许他确实人不错,但如果我的朋友刚刚被杀,我至少会对她的新男友有点怀疑。”
“嘿,”布雷斯林说,“这个露西昨晚有不在场证明吗?”
“有。她在火炬剧场工作,晚上六点半开始上班,直到今天早上四点都一直有人在她身边。我们会核实,但就像我说的,她不傻,不会交代一些经不起调查的谎话。”
“那好吧。我们会查查她和我们眼前这位小伙子之间的联系,万一她真存在什么动机。不过除非他们真的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不然我看不出她幻想中的好感会对我们有什么影响。你们觉得呢?”我和斯蒂夫摇了摇头,友善而谦逊。“不过这个头脑风暴很不错,还有其他事情吗?”
“就这些。”我说。
“好吧。”布雷斯林说。他差点叹出声,不过还是忍住了。“我想你们这次做的支线调查还是有一定价值的。背景信息绝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浪费。不过现在,我们行动起来,去处理一些棘手的事情。这对你们来说很不错,对吧?”
“听起来不错。”我说。确实不错:如果再在这里待上六十秒,我准会用膝盖把他撞得四分五裂。“我来主持审讯,你来支持我,布雷斯林警探。莫兰警探,你在这里继续观察,如果我要来点硬的,准备好换你上。”
斯蒂夫点了点头。布雷斯林拍了拍自己的袖口。“咱们开始吧。”他冲着单向玻璃说。
我说:“这只是一次初步的审讯,我并不期待他现在就认罪,我们可以等法医鉴定、尸检结果都出来以后,把这些确凿的证据摆在他面前。”等我和斯蒂夫私下挖得差不多,摸清状况之后。“现在我要做的,就是了解个大概情况,罗里是个什么样的人,他们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他怎么看爱斯琳,他在昨晚遇到了什么。我想知道他是否愿意谈论自己昨天晚上八点到今天早上五点之间做的事情。如果这个家伙没有自己打电话,而是让别人打的,那我们还要把这个人找出来。我想要他的手套和大衣——技术人员从尸体上得到了黑色的羊毛纤维,而且她们说我们要找的人戴了一副不会掉毛的手套,就像罗里今天戴的这种。所以如果我们能够说服他,把这些交给我们去做测试,省去我们为搜查证奔波的麻烦,那我就心满意足了。最完美的情况是,他可以让我们去他家里,找到其他大衣和手套拿走,但我今天还不想让他太紧张,所以如果今天不顺利,我们可以先放一放,去上头看看能不能批一张搜查证下来。可以吧?”
布雷斯林考虑了一下。“嗯……”他说,“可以,这确实是一种办法。另一种办法是尽快敲山震虎,吓一吓眼前这个浑蛋。我不是说我来接手这个案子有什么问题——这很好,我很乐意帮忙。我只是说我放下自己的案子来这里,问题是我究竟要花多少时间,来处理这件基本上没什么新意的家暴案。我想你们也是这么认为的,对吧?”
我的主要感受是,他应该闭嘴,去做头儿让他做的事情,但我捕捉到了斯蒂夫两眼瞪大、一脸慌张的表情。这让我很想笑,于是怒意全消。“是这样的,”我愉快地说,“那我们就这么做吧,我们慢慢来,按我之前说的那样。一旦我觉得我们可以加快进度了,我保证会下令。可以吧?”
布雷斯林看起来并不满意,但他马上耸了耸肩。“随你吧。虽然还有些问题,但是我们可以开始处理这个案子了吗?”当我站起身离开桌子时,他又说,“你可能会想要先把‘那个’处理好,警探,除非这是你狡猾计划的一部分。”
说“那个”的时候他指了指自己的嘴角。我擦了擦脸:一块蛋黄,显然从我吃完早餐卷就一直挂在我嘴边。“谢谢。”我说,部分是对布雷斯林,部分是对我的搭档火眼金睛先生。他冲我露出道歉的神情。
“老话说,第一印象很重要。要是准备好了,我们就进去大干一番吧。”
布雷斯林把门打开,扶着门,让我先出去。布雷斯林帮我开门,让我第一个走出观察室,这样我就无法在他身后与斯蒂夫说上最后一句话。不是说我们需要再用耳语交流什么重要的事情,不过好吧。走廊本应像家一样有亲和力,要有磨损的泥绿色油漆、旧地毯,以及其他的一切;我本应感觉像是踏在自己的领地上标记好的赛道上,径直安全地走向被妥善安排在审讯室里的敌人。可实际上,这是一段没有标记的道路,通往无人区,布满了会折断脚踝的泥坑和陷阱。
约合172.7厘米。
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是世界上最具有勇气和力量的犬种之一。
原产于南美安第斯山脉的一种作物,因其富含蛋白质和纤维素而被当成健康食品,一度在欧美颇为风行。
bobwoodward,美国记者,曾因调查“水门事件”而声名鹊起,后来出版了多部以“白宫”为题材的畅销作品。
约合177.8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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