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开电线杆,试探性地将车开走,却总是在十几公里之后又折回来。我怕越迷越远。事实上,在这里也是迷,在那里也是迷,没有两样。但不知为什么,电线杆上的织鸟好像变成了我熟悉的东西,在它们的公寓旁,听它们叽叽喳喳,看它们进进出出,我就觉得还没完全被这个世界遗忘。啊,我多么渴望那电线杆上有电流,电流通奔向远方发出嗞嗞的声响!
如果是明康,他就不会迷路,因为他从不走没有把握的路。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之前,他会把路线图用黄笔先画出来。是的,每一个交流道,每一个红绿灯;地图上没有的路,就不存在。
明康是个绝对可靠的男人。
我生火;老天知道,我还不曾一次看见天空里有飞机经过。只有无聊地飞来飞去的老鹰。今天再看了《非洲鸟类图鉴》——那我以为是老鹰的东西不是老鹰,是秃鹫,专吃死尸。
七月十一日
我离开了电线杆。
织鸟给我的安全感,我清楚地知道,是虚幻的。在那柱下等着无异于坐以待毙。我必须自寻生路。我越来越紧张,全身的神经末端都在一触即发的充血状态。夜里听见土狼的笑声,阴恻恻充满非人的恐怖。我在睡袋里觉得手脚冰凉。一点点风吹草动,或许只是蜥蜴爬掠过我的车顶,都使我濒临歇斯底里想失声狂喊。
啊,我书写,书写使我镇定。冷静,我需要冷静。
一夜未眠。天色一亮,就发动车子上路。
我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向感。我在鱼河峡谷北边约两百公里的地方转进岔路,离我本来要去的目的地大戈壁大约三百公里。地图告诉我,我人在南纬二十三度附近(北纬二十三度线经过南台湾的嘉义,天哪,我为什么不去嘉义?)。我应该是往北的方向行驶,希望能再回到那株银色仙人掌旁的大路,我所熟悉的像直线的大路,一百公里直通天堂不转一个弯的大路。
我可能一直在绕圈子。绕来绕去,而其实那株银色仙人掌就在不远的地方,可是我可能绕到死都看不见它。
一辆白色越野车在广漠的大沙漠里绕小圈子,小却纠缠不清的圈子。我看不见啊!
这是我离开明康的报应吗?他在他小小的研究室里,等着我回去。可能对我还生着气;无缘无故地要闹离婚,朋友怎么说?“猴子离开丛林,还是猴子。”他发怒了,然后拾起医师的白袍,穿上,推门走了出去。医院大楼就在咖啡馆对面。椰树的影子长长挂在地上,他的背影在椰影中忽明忽灭。过马路的时候,他停下来,左看右看,然后谨慎地往前行去。一辆救护车拉着警笛风风火火地疾驶而过,遮住了他的身影。
我追了出去。咖啡馆的门在我身后“砰”一声关上。跨过安全岛,什么也没看,就这么一口气跑过去。一辆摩托车紧急煞车,轮胎激出刺耳的摩擦声,有人在我后面咒骂“干你娘”。我在台阶上赶上明康,气喘喘地与他并肩而行。他奇怪地看看我。大厅是挂号的地方,人来人往,消毒水和药的气味扑鼻,病菌在看不见的地方蔓延。我拉起他的手,说:“真的,我要走了。”
他盯着我看,好一会儿不说话。然后在将我的手甩掉的同时,说:“孤僻!”踏大步走开。
在开上一条沙路前,我又将车停下。黄沙软得像面粉,起码有半公尺深。我向前走了几步,脚陷下去几乎拔不出来。于是我回到车边,将轮胎泄气,先泄前轮,然后泄后轮。感觉轮胎扁一点了,才再度启动。太饱胀的轮胎是过不了困境的。
孤僻吗?好像从小就有人这么说。露营的时候,别人也许聚在一堆玩牌,讲笑话,玩大风吹;我却坐在石块上看蚂蚁搬家。“这孩子孤僻。”有人说。我羞耻地低下头,可是,我不懂什么叫孤僻。蚂蚁的世界忙碌纷扰,有看不完的行动和讯息,有解不开的密码和暗号,有惊涛骇浪的光和热;我只有全神贯注才能捕捉大化中一点点破碎的意义。你看不见是吧?可是我看得见,看得我两眼发热,泪水就涌了上来。让我,让我全神贯注吧!我心底藏着一个微小而悸痛的呼喊,让我全神贯注于那个无声的生命世界吧!不要说因为你看不见它,它就不存在。
我早就离开了那个看似孤独其实蕴藏无限的世界,一离就是二十年。离开的时候也不曾回顾片刻,带着青春的懵懂奔向前方,和所有的人一样结婚生子过日子,不知道那是与自己永远的诀别。
可是我要把它找回来。
那个欲望,堵在心口,让我没来由地郁闷,像生了什么自己不明白的病一样。
丛林里的豹,怎么会跑上雪山顶的?
我的手指污黑;弄轮胎时太用力了,还狠狠地去了一块皮。伤口上覆盖一层薄薄的沙粒。
或许我不该再找那株银色的仙人掌。我也许早就超过了那株树,更接近大戈壁了。油耗尽的时候,就只剩下一个选择:用自己的两条腿走路。但是我能驮多重的水和食物呢?要走多久才能找到那株银树?还有那悄然出没的野兽……猎豹的奔跑时速达一百公里。狮子体长两公尺半。河马,素食的河马张嘴可以把一整个人卷进嘴里,嚼烂了再吐出来。
那么我只是出去走走,明康,只是出去透透气,其余的回来再说。我要冷静地想一想;你同意,在面对危机的时候,人,最需要冷静。虽然现在我觉得两颊发烧,心跳时快时慢。
然后我在天母的英文书店里找到纳米比亚的旅游指南。就从纳米比亚开始吧,那个我说。
绕来绕去。如果有目大如天,往下俯视我,我一定像一只没有意义的蚂蚁。不,也许有意义,但那不是我能捉摸的。沙上到处可见仿佛拇指按捺出来的小坑;蚂蚁走进沙坑。因为是滑溜溜的沙,蚂蚁怎么挣扎都爬不出去。挖坑布阱的是一种叫蚁狮的小虫,它挖好了坑就钻进坑底深深埋伏,等着蚂蚁滑下来,将它一口吞噬。
车子驶过一段特别颠簸的布满沙坑的路,好几回我被震离座椅,头猛撞车顶,撞得我两眼发昏。险路过了之后,我怀着很坏的预感,很沉重的心,到车后去检视水箱。本来立着的水箱翻倒下来。盖子被震松了,水流了一地。摇摇水箱,咕噜噜一点声响。
大概剩下一巴掌的水。
七月十二日
没关系。书写,就知道那个我还在。
石砾渐渐消失,沙地越来越多,而且是黄色的纯沙。枯草和偶尔见到的木麻黄也没有了。连路都被沙掩没了。我大概已在戈壁边缘。这里的沙漠据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沙漠,几百万年前就已是这样的景观。再往北有所谓骷髅海岸线;那儿也是延绵不尽的沙漠,漠上曝晒着无数的白骨,见证大漠永恒的孤寂。
一阵龙卷风突然发飙,卷起细沙漩涡似的蹿起,形成一条连着天的滚滚沙柱,像黑色的幽灵在旷野中浮游。我把车停下来,熄了火。闭上双眼。
不知道这里的人怎么度过这百万年如一日的亘古孤寂。是在中部一个小村落里——村落真小,一家白人经营的破败旅店,一家黑洞似的空荡荡的杂货店,几间铁皮搭成的小屋。灰扑扑的小屋旁倒长着一株艳红的九重葛——一辆小卡车停下来,开车的黑人伸出头来对我嚷,用英语,“喂,带你的人去领东西!”
“什么东西?”
“联合国的救济物资呀!”
我看看自己:拖着一件脏兮兮的长裙,阳光把脸晒得发疼,显然已经开始脱皮;头发里全是沙,而且脏得打了结。这人把我当本地人了。
我不是本地人;本地人不会迷路。
龙卷风渐行渐远,直到只剩一个小小的黑点,没入大化。周遭回复死寂。我摸摸火烫的额头,觉得头很重。喝了口水。再要发动车子时,却发不了。引擎呼噜呼噜抽搐几下,像老人喉里卡着浓痰,一口气抽不上来。
没有油了。
……
我几乎是跌出车来的。太阳在头顶上火烘烘地燃烧,沙漠烫脚,反射着刺眼的强光。黄沙漫天覆地,地平线好像倾斜三十度,而且呈波浪形起伏。我不再相信自己的眼睛,否则我会说,那地平线接天的地方分明是波浪起伏的蓝色的海水。水面上突出高高低低城市的轮廓。地图上没有这样的城市,在鱼河峡谷和namib戈壁之间。更何况城市的轮廓也在慢慢融化,太阳的热力透过凸镜聚集。三十度倾斜。
不知哪儿来的一蓬枯草,在风里翻跟斗。由远而近,无声地,鬼魅似的打我眼前滚过,好像自万里以外翻滚着的灵魂追逐自己的尸身。太阳射着我发烫的额头,一只秃鹫在空中盘旋,发出异样轻快的叫声。
我拔掉了手表,丢在地上。沙会盖上来。
把水壶系在手腕上。
那个我开始走路。七月十二日中午十二点,南纬二十三度。
秃鹫,一直在头上三尺处回旋,守着我踉跄的脚步。
请记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