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维跟我说他要离开家几个晚上。他没说去哪儿,也不会留下电话号码——他随身带走了我的手机,以防家里有什么急事——不过我料定他是去和他的朋友迈克(离异,本地人,有体面的工作,住高尚的公寓,还有客卧)待在一起了。离家之前,他跟我说我有四十八个小时的时间和孩子们谈谈;言下之意是等我告诉他们我有多么不规矩之后,我就会收拾包裹走人了。第一个晚上,我根本睡不着,一个个的问题在我脑袋里像鱼在拖网里挣扎般闹腾,我感到在我回答好之前我决不会安宁。大多数问题(戴维会同意我周一晚上来看恐龙节目吗?)都呜呼哀哉了;有一些问题,更重要,更顽固,却令人无法释怀。比如:我能有什么权利?你看,我并不想离婚。好吧,我知道我想过离婚,是以前,在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这会给我什么样的感受更不知道这会带来什么样的可怕后果的时候——但是现在,我不愿意了,并且我(几乎)确信我愿意做(几乎)任何事来让我的婚姻回到正轨上。如果真是那样,为什么我要当那个跟孩子们坦白的人?如果他决不考虑任何和解的可能,为什么我要来替他擦屁股?如果我就是不离开会怎么样?他又会怎么做?我也在另外一些环节上绕圈子:我们决不会走出这个困境了,已经走得太远了,这种事情只要有了就总是会不可收拾,最好现在就收手……在我心里,我始终很清楚,我决不能坐下来跟孩子们说我打算离开他们。
“爸爸在哪里?”莫莉在第二天早晨问我。总是莫莉问这个问题,特别是自从几天前戴维以他那种所罗门的智慧进行了裁决之后;汤姆看起来再也不感兴趣了。
“他出差了,”我说道,好像戴维是浑然不相干的一个人。我是缺乏睡眠才想出这个回答的,因为它和戴维的生活和工作对不上号。过去的几年里,孩子们听惯了他对不得不去报刊销售亭那里使用复印机的抱怨;那么,他又怎么突然变成了那种在欧洲大都会的酒店里享用商务早餐的人?
“他没有工作。”汤姆以无可争辩的口吻说道。
“他有的,”莫莉说道,甜蜜而又忠实。
“那么是什么工作呢?”汤姆这会儿或许更喜欢母亲而不是父亲,可他在时机不合适的时候按捺不住地刻薄伤人,我敢说,这点并不像我。
“为什么你总是和爸爸过不去?”
“为什么问他做什么工作就是过不去呢?”
“因为你知道他什么都不做,而你却反复地提。”
汤姆看着我,摇了摇头。
“你真是不会吵架,莫莉。”
“为什么?”
“因为你刚才说了他什么都不做。那正是我的意见,而你却跟我说这是和他过不去。”
莫莉沉默了,想了一想,对汤姆说她讨厌他,就走开了准备上学去。可怜的戴维!甚至连他最坚定的捍卫者都没法说服自己他从事着一项差不多体面的、父亲做的工作。如果我是随便哪类有正常思考力的父母,我就会管一管,解释说父亲们做各种各样不同的工作,可这会儿我非常憎恶戴维,我可不想找麻烦。
“那么他到底在哪儿?”汤姆问我。
“他住在一个朋友那里。”
“因为你们要离婚了?”
“我们不打算离婚。”
“那他为什么要去和朋友住?”
“你和朋友一起住几天。这并不表示你要离婚了。”
“我没有结婚。而且我去朋友那里住的话,我会告诉你,跟你说我走了,我会说再见的。”
“就是这让你伤脑筋的吗?他没有跟你说他走了?”
“我并不在乎他有没有跟我说再见。可我知道有点不对劲了。”
“爸爸和我吵架了。”
“我明白了。你们要离婚了。”
这个时候要说点什么会很容易。并非很轻松自在的那种容易,而是有理有据、顺其自然、恰如其分、合乎情理、决不出尔反尔的那种容易:汤姆知道有些东西已经完蛋了,不管怎样我满可以在某个时候不得不说点什么,戴维也满可以一回家就亲自告诉他们……
“汤姆!还要说多少次!你什么时候才能准备好去学校?”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猛地向后一转,表示听话但却很生气。我盼着去诊所,工作,不停地工作。我希望这一天就像曾经有过的任何一个工作日那样令人不快并且费劲,只是为了一天下来我会恢复一点自信。我想看堵塞的直肠、出血的疣子以及各种各样让世界上其他人一起作呕的病,期望这么做了以后我又会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一个不称职的妈妈,或许,一个可怕的妻子,毫无疑问,但却是一个好人。
在上班的路上我突然惊慌地想到,斯蒂芬会打我的手机,于是我一到之后马上就打电话给他,他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我不想跟他讨论这事,他想见我,结果我准备和他碰头并且预约了一个保姆照看孩子。
“你要去哪儿?”汤姆在我准备出去的时候问我。
“去和一个朋友喝一杯。”
“什么朋友?”
“你不认识的。”
“你的男朋友?”
莫莉觉得这是她曾经听到的最好笑的笑话,但汤姆可不是在开玩笑。他希望听到我回答。
“你在说什么呀,汤姆?”
汤姆开始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我觉得他随时会对我说出斯蒂芬的名字,描画出他长什么样子。
“那么,这个朋友叫什么呢?”
“斯蒂芬。”
“他妻子叫什么?”
“他没有……”我竟然被一个十岁的孩子耍了。“他没有妻子。他的女朋友叫维多利亚。”他女朋友的名字叫维多利亚是因为厨房的桌子上有一本杂志的封面照片是维多利亚·亚当斯和大卫·贝克汉姆;要是汤姆在早晨问我这个问题,在我不是很清醒的情况下,我会告诉他斯蒂芬的女朋友叫辣妹。
“她也去吗?”
“我希望如此。她很不错。”
“你觉得他会娶她吗?”
“我不清楚,汤姆。要是你想知道的话,我今晚问他。”
“好的拜托了。”
“好。”
至于这个晚上剩下的时间,就几乎没什么好说的了,一如既往的乏味。斯蒂芬讨好我,我感到很兴奋很刺激,我好像是第一次发现,戴维和我的关系让我有多不快乐,我回到家却一心只想离开。噢,可我真正到家的时候,戴维正等着我,于是一切又都变了。
看见他坐在那里,我吓坏了,起初恐惧让我感到安慰,因为这确实意味着我的婚姻是不人道的,因此坎特伯雷大主教会准许我离婚。可是仔细想想之后,我发现我害怕的不是不人道,而是别的内容,比如说吧,斯蒂芬这个人,或者我跟孩子们说不清发生什么事了,我感到坎特伯雷大主教的准许烟消云散了,迅速得就像它的出现。
“你今晚过得愉快吗?”戴维问我。他很平静地说,我把这平静当作了威胁。
“很好。谢谢你。我去……我出去是……”出于某些理由,我试图记起斯蒂芬的女朋友叫什么,终于我想起来她是另外一个弥天大谎,为了别的理由对别人扯的。
“没关系,”他说道。“听着,我以前不够爱你。”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
“我以前不够爱你,我真的非常抱歉。我确实很爱你,而我没能明明白白、确凿无疑地告诉你。”
“不。别这样说。谢谢你。”
“我很抱歉我说了我要离婚。我不知道我在想什么。”
“噢。”
“明天晚上你愿意和我一起去戏院吗?我订了两张汤姆·斯托帕德的戏票,我知道你想看的。”
戏院在戴维怨气冲天的职业当中比别的东西提供了更多怨气冲天的素材,或许德国人的除外。他讨厌戏院。他讨厌剧作家,他讨厌戏剧,他讨厌演员,他讨厌评论家,他讨厌观众,他讨厌节目单,他讨厌他们在中场休息时售卖的小份的纸杯冰激凌。有一次他试图写一篇专栏说明他为什么讨厌戏院的防火帘,不过他凑不足必需的八百字。
“噢。谢谢你。”
“我想我们俩睡在不同的房间里,早晨起来再试试从头开始。重建我们的生活。”
“行啊。”他大概以为我在挖苦他,但我不是。一声像是“行啊”这般轻佻、兴高采烈的话看起来,在眼前这当口,正是对戴维漫不经心的提议的恰如其分的反应,实际上忽视了过去几年我们一起生活的甜酸苦辣。
“好的。那么,我要去睡了。晚安。”他走了过来,亲了亲我的脸,拥抱我,然后开始上楼。
“你睡哪间卧室?”我问他。
“噢,对不起。我无所谓。你喜欢哪间?”
“我睡客房好吗?”我也无所谓,无论如何,让这个彬彬有礼、乐于助人的男人——不管他是谁——搬离他自己的床,看起来太不讲道理了。
“这是你希望的吗?”可是他关切地问道——他是在再次确认,而不是提醒我注意我抛弃他给他造成了伤害。
我耸了耸肩。“是的。”
“好把。要是你肯定的话。睡得好。”
起床的时候,我几乎可以肯定迎接我的一定是侮辱与谩骂,没准还要求我在夜晚降临之前搬出屋子,可是他却为我准备了茶和吐司,为孩子们盛好了麦片,还祝我这一天过得好。下班后我直接回到家里,我们早早地吃了晚饭,去看戏。他问我诊所怎么样,当我告诉他有一个得了肺病的小伙子压根不知道吸烟有害健康的时候,他甚至哈哈大笑了起来(我没法逗戴维笑。除了那些他愿意承认的比他滑稽的人以外,比如说,伍迪·艾伦、杰里·桑菲尔德、托尼·汉考克和1960年代的讽刺派典范彼得·库克,没有人能逗戴维笑。逗大伙儿乐是他的工作)。我们坐地铁去戏院,他还是这个腔调:他很友好,很好奇,他注意倾听,他频频提问,他给我买了他十分看不上眼的纸杯冰激凌(千真万确,他用我的钱为我买了一个冰激凌——这说明他忘了他的钱包——不过重要的并不是他变得慷慨大方了,而是伦敦戏院有成千上万的罪恶,他这会儿心甘情愿地容忍了其中的一项)。我开始晕了;我还开始疑惑我究竟是和哪个人待在一起。这是斯蒂芬的为人行事,这也是起初我受斯蒂芬吸引的原因,情人和丈夫之间的差别逐渐模糊,令我很是焦虑。或许这就是关键。或许这就是戴维曾经做过的最恶毒、最虚伪的事:假装是一个与人为善的人,于是……怎样?于是我就会以礼相待?于是我就会愿意和他保持婚姻关系?极力让一个人的婚姻维持和谐,这真的很恶毒很虚伪吗?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不会这么认为,可我对戴维的误会已经很深了。
我从头到底喜欢这出戏。我尽情享受,就像一个干渴的人痛饮一杯冰镇过的水一样。我喜欢被逼着去思考一些工作和婚姻以外的事情,我喜欢其中蕴涵的智慧和思想,我第一百万次地发誓我要更经常地以这种方式来给自己充电,尽管我很清楚,我还是会在早晨醒来,身边靠着那本没有读过的书。我拼命地从侧面一眼又一眼地瞥戴维,几乎花了同样多的时间,虽然我也确实一直盯着舞台在看。无疑,奇迹发生了,因为戴维的脸上写着他对享受这个夜晚的挣扎:那儿有一场战争,在眼睛、嘴唇和额头之间。那个旧的戴维要蹙额、皱眉并且做鬼脸,表示他对所有一切的轻蔑;新的那一个却显然在尽量学习如何在一个娱乐场所好好地乐,欣赏世界上最优秀的剧作家的新的杰作。有时候,这份努力表现在从众的单纯模仿上——只要他记得,在观众大笑的时候,他就让自己跟着一起笑,尽管他从来没有掐准时间,结果他让我想起汤姆和莫莉还很小的时候试图合唱歌曲的情形——有时候,他尽量自觉地去体会,好像一会儿点点头,一会儿宽和地笑一笑,就会激起他已经萎缩了的基于宽容而快乐的能力,而不是一味恶毒的快意。有时候,他得意忘形,一句古怪的台词就让他在转瞬间神色乖戾(我对戴维的怒气太熟悉了,我都可以说出是什么样的台词把他惹成这副模样:那种迎合了观众自命不凡的心理的台词,让他们觉得他们要是不笑的话,就明摆着是他们自己愚不可及。我也不太喜欢这种东西,但这还不至于让我想要端起一把枪杀人)。即使是在这种时刻,好像还是有一双无形的手揪住了戴维的脸,把它打回原形,让它平静下来,使他和那些花了一笔公道的钱买一段欢乐时光因而决心身体力行的人毫无二致。这实在不像他,让我毛骨悚然。
我们走出戏院,步入寒冷的夜色,似乎我们只不过是又一对心满意足的戏迷。我忍不住问他。
“你喜欢这出戏吗?”
“我喜欢。非常喜欢。”
“真的?非常喜欢?”
“是的。”
“可是你讨厌戏院。”
“我想……我想我以前认为我讨厌戏院。这是,这是偏见,我没有好好地验证过。”
“你要小心。”
“为什么?”
“要是你准备仔仔细细地验证你那些偏见的话,你很快就一无所有了。”
他开心地笑了,我们继续往前走。我们在找出租汽车,在伦敦西区玩了一晚上之后我们通常是这么行事的——坐地铁来,把自己送回家的时候享受一下——就在这一刻,我突然很想马上看见出租车黄色的灯光,因为我累坏了,也很迷茫,一想到要在自动扶梯上和一群醉鬼一起挤来挤去就感到害怕。
就在那时,怪事来了,而且很显然戴维一定遇见过什么古怪事情,正是这件事情导致了他的变化,而并非由于他的良心发现或者一意孤行。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在门口经过了一个无家可归的蜷缩在睡袋里的孩子,戴维在口袋里摸了半天,八成是在掏零钱。(让我对戴维公平一点吧:他总是这般行善事的。简直不可思议,他不曾讽喻过无家可归的人。)他什么都没掏到,就问我要钱包,赔了许多好话,还解释了为什么他以为自己带了钱包却没有带的原因。我想都没有想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我要想呢?——把钱包给了他,然后他把里面所有的钱都给了那孩子——大约八十英镑的纸币,以及三四个英镑的零钱,因为我今天去过自动取款机了。据我所知,我们分文不剩。
“你在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