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0年夏

伦敦

一路上我都心情沉重。我有极为强烈的预感,感到理查德深陷险境,感到他势单力薄,感到肯特郡的重重森林里必有埋伏,陷阱,藏着军队等着抓他,就像他们抓威廉·德拉·波尔一样,用一把生锈的钝剑砍下他的头,连临终忏悔的机会都不给他。

我们悄声无息地赶往伦敦,不过当行经菜园和小牧场时,我的卫队长命令大家聚拢,开始左顾右盼,好像生怕我们不安全似的。

“怎么了?”我问。

他摇摇头。“我不知道,夫人。只是……”他迟疑道,“未免太安静了。”他喃喃自语道。“还没日落母鸡就不再叽叽喳喳了,农舍的窗户也都关得严严的。不太对劲啊。”

我也察觉到了,事情不太对劲。我的前任丈夫公爵经常说如果你骑马进城,感觉不妙,那就真的是有什么事不对了。“大家聚拢,”我说,“我们要趁大门关上前进城,然后去我们在伦敦的房子。叫你们的人都留点心,注意四周。我们要慢跑前进。”

他招呼大家集合,我们骑马穿过城门。可是刚刚穿过摩尔门来到狭窄的街道上,我就听见渐响的喧闹声,人们正在欢呼雀跃,喇叭嘟嘟长鸣,鼓声咚咚不歇。

那喧闹声仿佛像是五朔节的游行,又仿佛像是纵情释放的欢乐,街上一定有成百上千的人。我瞅了一眼自己的人马,他们正策马向我聚拢,围成守卫性的方队。

“走这边。”队长说,他带我们飞驰过蜿蜒的街道,找到通往城墙的路,我在伦敦的寓所被人群包围其间。大门两侧长明不灭的火炬如今消失无踪,空余两个烛台。夜里总是牢牢闩好,顶多留出一个迎送客人的小缝的大门,现在也半敞着。地上铺着的通往房子的卵石都不见了,代以四散的垃圾,前门也半开半掩着。我瞥了一眼队长乔治·卡尔特,在他的双眼中看到了我自己的不安。

“夫人……”他没把握地开口,“最好让我进去,看看都丢了些什么。情势不妙,说不定……”

正当他说着,一个醉汉从半开的门里摇摇晃晃走了出来,脚步蹒跚地走过我们身旁,消失在巷子里。卡尔特和我又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我从马镫里抽出脚,翻身下马,把缰绳扔给一个卫兵。

“我们进去。”我对卡尔特说,“拔出你的剑,找两个人跟在我们后面。”

他们跟在我身后,我穿过石子路走向这间房子,我在伦敦的家,当年我得到它时是那样自豪,装修它时又是那样满意。一扇前门的铰链已经脱落了,里面还传来烟味。我推开另一扇门走了进去,看见一群人正在房间之间跑来跑去,看见什么他们觉得值钱的东西就统统拿走。墙上有许多白色的方块,那里曾经挂着我和贝德福德公爵的挂毯。一个笨重的实木餐具橱柜被留在原地,里面的白镴餐具却被扫荡一空,空留精雕细琢的柜门吱呀作响。我走进大厅,所有木盘、酒罐和酒具都荡然无存,可荒唐的是,大桌后面那幅巨大的美丽挂毯却还在原处,完好无缺。

“我的书。”我跳上高台,穿过大桌后的门,爬上几节楼梯,来到楼上的日光室,再走上两节台阶,跨过台阶上一个四分五裂的珍贵玻璃杯,来到了书房。我停下步子环顾四周。

他们拿走了书架上的铜栅栏,拿走了将书籍固定在书桌上的铜链,甚至拿走了羽毛笔和墨水瓶,可是书籍都平安无事,完好无损。他们偷走了所有金属制品,却丝毫没有染指纸制品。我飞快地取下一本薄书,贴在脸上。

“保证这些书籍的安全。”我对卡尔特说,“把你的人都叫进来,把它们搬进地下室,装好,找人看着。它们比铜栅栏更宝贵,比挂毯都更值钱。如果我们能把所有书都抢救出来,等到审判日那天,我就能问心无愧地面对先夫了。它们曾经是他的宝物,而他把它们托付给了我。”

他点头道。“我很抱歉剩下的那些……”他指指破败的房屋,木楼梯上遍布剑痕。有人砍掉了雕刻精美的螺旋楼梯的中柱,占为己有,就像砍下囚犯首级的刽子手。雕梁画栋之上的天花板也被浓烟熏得漆黑,有人想要把这里烧个精光。我闻着烧焦的灰泥味道,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如果书都平安无事,我的丈夫也平安无事,那就能重头再来。”我说,“为我装好书,卡尔特。把那张大挂毯也摘下来。还有任何你们觉得值点钱的东西。谢天谢地我们把最值钱的家当都带回格拉夫顿了。”

“我们该怎么办?”他问,“大人会想要你找个安全的地方避风头。我会和你同去。”

“我要进宫。”我说,“我要去威斯敏斯特。在那儿见我吧。”

“随身带两个人吧。”他提议,“我会保证这里的安全的。随后我们就会去找你。”他有点迟疑,又突然发表感想道:“我还见识过比这更糟的呢。看起来是他们一时心血来潮,跑来见了值钱的东西就拿。这不是暴乱,你用不着害怕他们。这不是针对你的。他们是被贫穷和对领主们的恐惧逼疯的老百姓,不是坏人。只是他们再也忍不下去罢了。”

我环顾被烟熏黑的大厅,看着那些曾经挂着挂毯的地方,看着那些被砍断的楼梯柱。“不,这就是一场暴乱。”我缓缓地说,“他们为所欲为。这不是针对我的——可是这是直接针对领主们,富人和宫廷。他们不再觉得自己必须守候在城门两旁,不再觉得自己除了哀求再没有别的选择,也不再觉得我们有权统治他们。当年我还是个小姑娘,在巴黎嫁给贝德福德公爵时,城里的人民都恨我们,法国的人民恨我们。我们清楚。他们也清楚,可是所有人连做梦都没想过他们可以砸烂房门,进去大肆掠夺我们的东西。如今在伦敦,他们敢这样想了。他们不再服从他们的主人了。谁知道到了什么地步他们才会收手呢?”

我走了出去。屋外的卫兵还牵着我的马,不过早已聚起了一帮人冲着他们嘀嘀咕咕。“你们两个,跟我来。”我说,“你们两个,进去收拾整理。”

我打了个响指,一个卫兵扶我上了马。“快点,”我压低声音催促他,“你也上马,走在前面。”

他依命而行,不等任何人发现,我们就已经离开庭院,走出好一段路了。我没有回头。可当我乘马而行时,心里还清楚记得家中大厅的墙上那些漆黑的烟迹,记得人们闯进我的家里,大肆掠夺,为所欲为。

“去威斯敏斯特宫。”我说。我想和王室贵族在一起,有宫殿的高墙保护,有皇家卫兵守卫。伦敦对我而言不再那么安全了。我已经变得像王后那样——一个在自己家中也惶惶不安的女人。

我们绕过一个拐角,猝然卷进一伙人当中,他们又唱又跳,好像兴高采烈的五朔节欢庆队伍。有人抓住了我的马缰,我握紧自己的马鞭,可那张看向我的脸上却写满喜悦之情。“别紧张!”我迅速对身边已经拔剑在手策马向前的卫兵说道。

“赞美上帝,我们拥护的人要到啦!”那女人说道,想与我分享她的快乐,“他就要来了,上帝保佑他!他就要来了,他还会为我们的权利请愿,好日子又要回来啦!”

“好哇!”六七个人在某处高声叫着,我面露微笑,假装对现状很了解。

“我的朋友。”我说,“我要过去,放我走,我要去见我的丈夫。放我走吧。”

有人笑了:“他来之前你哪儿也去不了!街上满满当当全是人,挤得像桶里的沙丁鱼。想穿过这里还是想四处转转都没门。”

“难道你不去看他吗?他正在桥那边呢!”又有人说。

“哦,来嘛。”另外一个人说,“以后你再也不会看见这样的场面了,这是我们这辈子能遇到的最伟大的事件,空前绝后。”

我四顾寻找我那两个卫兵,可他们没能守住我身边的位置,被十几个嬉戏打闹的人挤开了,我们的人数实在太少。我朝其中一人招手。“你自己去吧。”我叫道,“我很安全。你知道我们在哪里碰头。”很明显,想要抵挡这股人流是不可能的,最安全的方法是跻身其中。我的两个卫兵之一从马上跳下来,在人群中挤出一条路,凑到我身边。

“当心!”有人说道,“别挤。你这是穿着什么人的制服?”

“离开我身边。”我悄声说,“过会儿再来找我。你知道在哪会合。别让他们不高兴了。”

这是最安全的方法,可是我看到他很不情愿服从这道命令。

“当然是有权有势的人!”有人发牢骚说,“那种该从高处拉下来的人。”

“你是国王的手下吗?”有人发问,“你是不是自以为应该应有尽有,瞧不起穷人啊?”

他终于开窍了。“我才不是!”他爽朗地说,“我是你们一伙的!”

我朝他点了点头,几乎只在顷刻之间,人群就把他从我身边带走了。我驾马跟在他后面。一个女人毫不见外地把手放在我的马的脖子上。“我们这是要去哪儿?”我问她。

“去桥那边,去看他从桥上过来!”她欢欣鼓舞地说,“我知道你是位贵夫人,可是你不会对他的同伴感到羞耻。他身边有上等人,有侍卫,有骑士和领主,他是所有人的同伴,不分阶级。”

“那么等他来了,他会为我们做什么呢?”

“你不知道?你之前都去哪儿了?”

我保持笑容,摇了摇头:“我一直在乡下,到现在还摸不到头脑呢。”

“那你回城可正好赶上了举城欢庆的好时候。他终于要为我们说话了。他会告诉国王,我们再也忍不了苛捐杂税,脑满肠肥的领主们早晚会把我们毁个干干净净。他会命令国王别理那个法国婊子,他那个老婆,改听好公爵的话。”

“好公爵?”我疑问道,“你们现在管谁叫好公爵?”

“约克的理查德公爵啊,还用说吗。他会叫国王去和他那个没用的老婆睡觉,给我们生个王子,王位继承人,把我们的在法国的领土取回来,把那些偷窃国家财产、只为自己打算、成天窝里斗的坏家伙们赶走。他会让这个国王变得和前任国王在时一样伟大,我们就又能快快活活的了。”

“一个人能做到这所有事吗?”我问。

“他建了军队,已经打败了国王的队伍。”她欣喜地说着,“他们一路追击他到赛文欧克斯,把他打了个落花流水。这就是我们拥护的人。他打败了王族军队,现在又占领了整个城市。”

我感到脑中一阵剧痛:“他打败了国王的军队?”

“他引他们上钩,转身回击,打败了他们。”她说,“有一半的人都逃跑了,另一半加入了他的队伍。他是我们的英雄!”

“那率领士兵的那些领主呢?”

“死了!全死光了!”

理查德,我悄然心想。我们两个一路走来,走了这么远,经历这么多的风雨,理查德怎么可能中埋伏,被某个出身卑贱的指挥官领着一队穷光蛋叛徒杀死在赛文欧克斯郊外?如果他受伤或者死了,我肯定会知道的吧?我肯定会听见梅露西娜之歌,又或感受得到那些星体悲伤地回旋移转,为他哀悼的吧?那个打从我成年就深爱至今的男人,那个我对他用情如此之深,深到无法自抑的男人,不可能,他绝不可能凄惨地死在肯特,而我却一无所知。

“你不舒服吗,夫人?”她问,“你的脸白得好像我刚洗的衣服。”

“谁率领王家军队?”我问道,即使心里已经知道是他。除了理查德,他们还能派谁去呢?谁更经验丰富,更值得信赖呢?除了我的丈夫还有谁更忠诚,更可靠?他们还能选谁,除了我的爱人?

“啊,这我可不知道。”她欢快地说,“我知道的只有他已经死了,毫无疑问。你生病了吗?”

“不,不。”我说。我的嘴唇已经麻木,能说的只有这一个字,“不。不。”

我们全都挤在狭窄的街道里,我现在脱不了身;就算能带马挤出人群,我也不觉得自己能骑得了。我已经因为恐惧而手脚发软,就算在这么拥挤的人群中能把马拽过来,我也根本没法拉住缰绳了。最后,我们来到桥门,人群愈发熙熙攘攘。我的马在拥挤中更加焦躁不安,连连摇动耳朵,来回跺脚;可是我们被包围得太紧,她无法前进,我也下不了马。我看到这座城市的市长大人跳上石墙,把手搭在某个守城卫兵的宽阔肩膀上保持平衡。他冲着人群大喊:“我想你们是希望让莫蒂默上尉和他的手下进城的吧?”

“没错!”人们咆哮着回答,“快开门!”

我看见某个参议员在表示反对,市长大人示意把他押了下去。卫兵打开大门,我们穿过门口看向吊桥那头。在南边候着一支人数寥寥的军队,军旗没有展开。他们看见大门打开,听见人群鼓励的喊声,看见市长的红色长袍,才展开旗帜,列队迅速行进。人们从高楼上往下抛掷鲜花,摇旗欢呼;这是一场欢迎英雄的游行。吊桥铿锵作响地落下,如同向胜利者致敬的铙钹声。走在队伍最前的上尉转身用一把大剑割断桥上绳索,这样一来它就再也不能在他面前关闭了。我身边的每个人都在大喊表示欢迎,女人们抛着飞吻,尖声叫喊。上尉领着他的队伍前进,把头盔夹在胳膊底下,金色靴刺在马靴上闪闪发光,深蓝天鹅绒制的美丽披风从他的肩上披散下来,全身盔甲都耀眼夺目。走在他前面的是他的侍卫,手持巨剑立于胸前,那姿态就好像在为国王开道,进入他所统治的王国。

我不能辨认那是不是理查德的剑,我不知道这人佩带的是不是我丈夫那得来不易的靴刺。我合上双眼,感到帽子下的冷汗传来阵阵寒意。他真的会在我一无所觉的情况下死去吗?等我到了王宫,王后会亲自安抚我这又一个宫中寡妇,就像爱丽丝·德拉·波尔那样吗?

市长大人走上前去,手捧天鹅绒软垫,上面放着掌管城市的钥匙串。他低头向这位胜利者鞠躬,把钥匙串呈上。人群从四面八方涌出城门,加入上尉身后的队伍中,士兵们拍打他们的肩背表示问候。他们排成歪歪扭扭的队伍,从我们身边走过,朝着姑娘们挥手,对欢呼声报以得意的笑容,就好像终于登场的解放人民的大军。

人潮跟随他前进。我敢发誓如果莫蒂默带领这样一群人行军到威斯敏斯特宫,他就能自己坐上国王的大理石王座了;这个男人已将整个城市握于股掌之上。但是他把路带往烛心街,伦敦石骄傲地矗立在街中,标志着这座城市的心脏部位。他用佩剑敲击石头,人们在金石交击之声中狂喜地欢呼。“现在我莫蒂默是这座城的领主了!”他立于石上大喊,一手持盾,一手持剑举过头顶,人们向他欢呼。

“该进餐了!”他宣布,人们都跟着他向伦敦市会议厅移动,市长大人在那儿为他和他的手下官员摆下盛宴,人群跟着他,希望能得到点牛肉和面包的边角余料。我跳下马,抓住缰绳小心地领她走出人群,心里盼着能悄悄溜走。

我挤进一条侧路,然后是一条更窄的小径,几乎迷失了方向,但终于还是踩上一级台阶挣扎着爬上马鞍,掉头向北,让下坡路带我一路奔向河边。我记得当我还是个小姑娘,正在通往英国的路上时,曾经在森林中迷路,理查德找到了我。我无法相信这一次他不会再来找我了。我不可能以后再也碰不到他,吻不了他;现在我都不记得最后对他讲过的话。至少我们是充满爱意地离别的,我知道这一点。但我记不得我们说过的话,也记不得那时我们形貌如何,我知道我们的离别充满柔情,因为向来如此。互告晚安时或在早餐桌旁,我们总是会亲吻彼此。他总是对我如此深情,即使在早年他应视我为公爵夫人的那些岁月里,即使当我设计骗他让我生下孩子,还坚持要秘密结婚的那些日子里。整整十四年来,他都是我的爱人和丈夫,现在我害怕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

我松开缰绳,任马儿择路而行,冲过这肮脏的街道组成的重重迷宫。她很清楚威斯敏斯特宫的马厩在哪,而我已经不在乎了。当我一想到理查德已经惨死于肯特,便只想撒手不管,任自己死去。我将手按在腹部,想到这孩子永远也见不到她父亲了。我不能让理查德看见他的新生子了,这怎么可能呢?

天色变暗,我们来到众多后门之中的一扇,它通往层层深宫。我惊讶地发现几乎没人站岗放哨。我之前以为会大门紧闭人手增倍;但是国王似乎十分大意,而且没了我丈夫,谁还能命令卫兵呢?

“嘿!”我一靠近就大喊,“喂!把门打开!”

沉寂。沉寂占据了这片通常人来人往的地方,代替了我原先预料的大声盘问。我驭马上前,想起那句话,当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时候,肯定就是有什么不对劲。“打开有灯的门!”我大叫道,准备一旦遇袭就立刻调转马头冲出去。“为贝德福德公爵夫人打开有灯的门!”

“贝德福德公爵夫人?”

我拉下风帽让卫兵看见我的脸:“正是。大家都去哪了?”

他抬起苍白憔悴的脸看向我。“都跑了,”他说,“一个不剩,除了我,我不能走是因为我的狗生病了,我不想扔下它不管。我是不是最好跟你走?”

“跑去哪儿了?”

他耸耸肩膀:“离莫蒂默上尉和他的军队越远越好。有些人跑去投奔他了,还有一些人溜之大吉。”

我连连摇头,心下一片迷茫。“那国王和王后呢?”

“也跑了。”他说

“上帝啊!他们去哪儿了?”

“去了肯尼沃斯,”他悄声道,“有人吩咐我对谁也别说这事。”

我用冰凉的手攥紧马鬃,一颗心沉到谷底:“什么?他们弃城了?”

“他们派出一支军队追击莫蒂默到了肯特,可是莫蒂默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王室军队的指挥官被杀死了,队伍逃回了伦敦,除了那些投奔莫蒂默的。一般人都投奔他了。我真希望我也去了。”

“那些被杀的指挥官都有谁?”我平静地问道。我很高兴自己的声音没有发抖。

他耸肩:“国王手下的领主全死了,诺森伯兰郡的领主,里弗斯男爵……”

“他们都死了?一个不剩?”

“至少他们全都没回来。”

“国王呢?”

“国王又不出战。”他轻蔑地说,“他倒是和军旗一起出发了,却不上战场。他让一半人马都按兵不动,派领主们率领另外那一半人出战。剩下的人逃回来时说他们输了,他和王后便逃去了肯尼沃斯,萨默塞特公爵和埃德蒙·博福特也跟着去了,斯凯尔斯勋爵跑去了伦敦塔。”

“斯凯尔斯现在还在那儿吗?他加强了伦敦塔的防御吗?”

他又耸肩,问:“我不晓得啊。我这下该怎么办呢?”

我看着他,两张茫然的脸面面相觑:“我不知道。你最好自己打算。”

我调转马头离开威斯敏斯特宫的马厩大门,因为那里对我俩来说都不安全。我想我还是得趁天黑之前赶到伦敦塔。梅芮勇敢地迈足飞奔,可我俩都已精疲力尽,每个街角都有人在火盆上烤肉,人们痛饮麦芽酒,断言好日子已经来了,莫蒂默会向国王进言,再不会有苛捐杂税,再没人欺压穷人,坏大臣们都会被赶跑。他们叫我也加入,当我摇头拒绝时朝我破口大骂。最后我只好扔下一枚硬币,祝愿他们安好。走到最后几条街时我已经是以风帽遮脸,趴在马背上,暗自祈祷能溜过去,像一个在我自己城里的小偷。

我终于赶到伦敦塔大门。每面墙上都有重重监守,他们一看见我就都冲我大喊:“停下!是谁?站在原地!”

“贝德福德公爵夫人!”我高声回答,向他们露出自己的脸,“让我进去。”

“你的丈夫整个晚上都在找你。”年轻的守卫一边说,一边打开大门,牵过我的缰绳扶我下马,“你的人已经来了,说他们把你搞丢了。男爵害怕你被暴徒抓住。他说如果他们伤了你的一根头发,他就要亲眼看到他们吊死在叛徒的绞架上。他就是这样告诉他们的!我从没听过像这样的狠话。”

“我丈夫?”突如其来的希望使我一阵晕眩,“你说我丈夫在找我?”

“找得像个疯子……”他只说了个开头就侧耳倾听,我俩都听见鹅卵石路上嗒嗒的马蹄声。他大叫:“是马!关门!”我们冲了进去,大门在背后吱吱呀呀地合上,然后我听见理查德在喊:“我是里弗斯!开门!”他们打开双重门,他的一小队人马闪电般冲了进来,接着他看见我,翻身下马抓住我、将我搂进怀里狂吻,就好像我们又一次成了小侍卫和他的夫人,谁也无法分开。

“老天啊,我骑遍了全伦敦城找你。”他喘着气说,“我太害怕他们把你抓走了。在家里的卡尔特说你去威斯敏斯特了,可那里的侍从什么也不知道。”

我左右摇头,泪水滚滚而下,因为看见了他而开怀大笑:“我没事!我没事!我被堵在人群里,和我们的手下分开了。理查德,我还以为你死了。我还以为你在肯特中埋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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