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洗劫了一处圣地

我点点头,取下我伸手够得着的一部书,尽量不让链子交缠在一起。这部书虽老,纸却很好,没有其他书那样粗糙,边缘也整齐。我看了看封面,是英文《圣经》,终于找到我读得懂的了!还好,旅游团到了,莫利·格雷厄姆正忙着接待。我不顾一切地打开书,《诗篇》赫然在目,我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欢呼,马上想到不能喧哗,于是欢呼声被拉长变调,成了尴尬的呻吟,格雷厄姆女士从过道另一端探头看我,尼古拉斯也从书架另一面看过来。我翻到《诗篇》第15和第21篇,什么也没找到,前后书页上没有任何符号标记,我感觉自己像掉进了《圣经》在书架上留下的空当,脑子一片空白。

“但丁,我找到了什么!”尼古拉斯隔着一排书看着我,小声说。

可是我们已经没时间了,管理员正带着游客往里走,滔滔不绝地做着讲解,很快就会朝我们这边来,把链子弄乱怕是瞒不住了。我合上书,书里飘出一张小字条,上面是克劳迪奥叔叔的名字缩写,我的心一阵狂跳。想到此刻已经别无选择,我撕下《诗篇》第10到第50篇的八页纸,啪的一声合上《圣经》,迅速把书推回原位。我把鼓鼓囊囊的裤袋抚平,尼古拉斯也溜了回来。我们刚刚就绪,莫利·格雷厄姆就带着游客到了,看到链子交缠在一起,有些书还书脊朝外,她诧异地看着我们。

“是这么回事儿,女士,……”尼古拉斯又开始编故事了,一边说,一边仔细地脱下手套收好。

我听到几声轻响,知道有人按下了快门。这一瞬间将永远留在一些日本人的相册里,传给子孙后代。

莫利·格雷厄姆一时有些分心,尼古拉斯趁机再次发出邀请。“你来美国一定要去我们那儿做客,格雷厄姆女士,记得来纽约圣帕特里克教堂,找《圣经》教理会。”他很执着。

“非常感谢,格雷厄姆女士,你帮了我们大忙。我们这就走了,祝你过得愉快。”这些话从我嘴里出来已经客气得不能再客气了。说完,我们两个几乎是夺路而逃。

到了外面,我终于放宽了心。我们以最快速度赶回酒店,尼古拉斯在路上就摘下了硬白领,解开上衣纽扣。我告诉前台准备结账,然后直奔房间。我们取来已经打包好的行李,回到大堂,一心想尽快离开赫里福德。如果莫利·格雷厄姆发现《圣经》少了几页,我们肯定有麻烦,她准知道在哪能找到我们。

上了车,尼古拉斯仔细对照我撕下来的书页和他做的笔记,我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快开,不久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带图的纸。

“你瞧。”他把那张纸举给我看。上面印着一幅画,我看着很眼熟。

“我的上帝,你从书上撕下来的?”

“对,《红书》里的一页,你再看看这个——”我瞟了一眼,一时有些分神,结果车子意外打了个转,引擎熄了火。

这时我注意到后面那辆灰车放慢了速度,从赫里福德出来它就一直跟着我们,相距大约一百码。我之前并没有太过警惕,对马尔图齐神父的警告将信将疑,现在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身陷险境。灰车从我们身旁驶过,开车的正是餐厅里那个人。

“从我们离开他就一直跟着我们。”我告诉尼古拉斯。

“确定吗?”

“现在确定了,你发现什么了?”我一边问,一边重新发动引擎。

“还记得你叔叔留下的字条吗?我把那些奇怪的文字抄下来带在身上,博斯的画里有完全相同的题字:meestersnytdiekeyeras/mynnameislubbertdas。据我所知这是佛兰德语,意思是:长老,切除石头,我叫鲁伯特·达斯。那部《红书》是博斯所有作品的目录,出版于1730年。”

“我的上帝……你竟然撕了下来!”

“得了,还说我呢,你几乎撕光了整部《圣经》!”

他说的对,现在不是斗嘴的时候。

“我想起来了,克劳迪奥叔叔的书房里有这幅画。”我说。

“他收藏了《取出疯狂之石》?不可能,这幅画在马德里的普拉多博物馆。”

“我指的不是原作,是幅缩小的复制品,不到一英尺高,但我最近没有见过。”

“这样看来,《诗篇》和这幅画是否有某种联系呢?”

我没有回答,在余下的路程中陷入沉思。我们对赫里福德发动了偷袭,战果颇丰,却几乎洗劫了一处圣地,而我还不知道结果如何。到了机场,还掉租来的车子后,我说:“你拿着那些纸吧,餐厅里那个人会跟着我,你飞回罗马后去孔蒂尼别墅等我。”

尼古拉斯点点头,不过他的心思显然还在别处。

我走进机场大楼,去了售票处。灰车里那个人悄悄跟了上来,右手拿着报纸或杂志之类的东西,时而不耐烦地用它拍拍左手。我们排在一个队伍里,隔着两人。

我买了去纽约的机票,估计他会照办。我前脚刚到候机区,他后脚就跟了过来。听到最后一次登机广播,我离开座位,跟在大家后面排队,他也照办。有个胖女人和空姐领班发生了争吵,我趁他一时分心,溜到他身后,他上了登机桥才发现我不在了。我离开了正在关闭的登机门,边走边回头看他跟没跟上来。

“这位先生,飞机马上就要起飞了,”工作人员大叫,“请您立即登机!”

“我现在走不了,事情紧急,我才想起来,非常重要,我坐下一班!”我语无伦次,尽快逃走了。

回到售票处,我买了回罗马的机票。

阿拉米语(aramaic):阿拉米人的语言,曾用来书写《旧约圣经》的后半部分,据说是耶稣基督时代犹太人的日常语言。

佛兰德语(flemish):比利时、荷兰某些地区的一个语言分支,与英语有一定的相似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