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天生就会跑 麦克杜格尔 第2页,共2页

“之前我忘了,这地方正在闹旱灾。”卡巴洛说。

再往上一两百米还有一处泉眼,可能还没有干涸。卡巴洛主动提出跑上去看看。珍、比利和路易斯实在等不及,就跟着他去了。泰德把水壶交给了路易斯,坐在树荫下跟我们一起等待着。我让他从我的水袋里喝了几口水,斯科特则把之前揣进口袋的玉米饼分给了我们。

“你不用能量胶吗?”埃里克问。

“我喜欢真正的食物。”斯科特回答,“便携性不差并且可以得到真正的热量补充,不是三分钟饱度。”作为一名拥有众多赞助商支持的顶尖选手,斯科特完全可以从世界各地的营养品厂商那里得到他想要的任何能量食品,但在试验过各种食物之后—从鹿肉到儿童套餐再到有机谷物能量棒—他最终的选择跟塔拉乌马拉人非常相似。

“我是在明尼苏达长大的,从小就吃垃圾食品。”他说,“午餐通常是双份麦香鸡汉堡,配大份薯条。”他在高中越野滑雪队和径赛队训练的时候,总是被教练要求多吃瘦肉,好让肌肉在大强度运动之后充分恢复。然而,斯科特研究了顶尖耐力跑选手们的食谱,发现他们大都以素食为主。

日本的“马拉松僧侣”就是这样:每天都要跑相当于一个超级马拉松的路程,连续七年未曾间断,总里程约两万五千英里,但他们的食谱上只有味噌汤、豆腐和蔬菜。澳大利亚的天才教练珀西·赛鲁迪曾经指导过不少世界知名的中短跑选手,他坚定地认为运动员不仅不应该吃肉,甚至不应该吃熟食:他要求受训的选手以生燕麦、水果、果仁和奶酪作为主食。就连克里夫·杨,一位在一九八三年的“悉尼-墨尔本”超级马拉松上跑完五百零七英里击败所有专业选手夺得冠军的六十三岁农民,是靠扁豆、啤酒和燕麦完成了全程。“我过去经常亲自喂养新生的小牛,亲近得好像它们的母亲。”杨后来说,“有段日子,我晚上总是睡不踏实,因为知道那些小牛长大后要被送到屠宰场。”于是他决定只吃素食,包括谷物和马铃薯,结果不仅睡得香,跑得也更快了。

斯科特不知道食素究竟对耐力跑选手有什么作用,但他决定尝试一下。他不再食用任何动物制品,包括鸡蛋、奶酪甚至冰淇淋,同时也减少精面粉和白糖的摄入。跑步时不再随身携带能量棒和士力架,而是自己准备玉米饼、鹰嘴豆泥和粗粮面包。偶尔扭伤脚踝时,也不服止痛药,自己用狼毒、大蒜和生姜治疗。

“我当然也曾经怀疑过。”斯科特说,“所有人都说这样身体会没法充分恢复,骨骼和关节强度会受到影响。但渐渐地我发现感觉越来越好,素食为我提供了更高质量的营养。赢得西部越野赛冠军之后,我就再也没有任何怀疑了。”

只食用水果、蔬菜和粗粮,斯科特在摄入最低热量的同时获得了最丰富的营养,身材也几近完美,没有丝毫赘肉。因为碳水化合物的消化速率远远超过蛋白质,所以饭后他用不着等待就可以投入训练。蔬菜、谷物和豆类含有肌肉恢复所需的全部氨基酸。像塔拉乌马拉人一样,他随时都准备好了出发,不管路途有多遥远。

除非他没有水喝。

“情况不妙呀。”路易斯跑回来告诉我们,“前面的泉眼也干了。”他的声音中有一丝担心:他刚刚撒尿的时候发现尿液颜色跟速溶咖啡一样。“我觉得我们得赶紧回去。”

斯科特和卡巴洛也都同意。“放开速度的话,一个小时就能回到镇上。”卡巴洛说,“大熊,你没问题吧?”

“我很好。”我说,“我们的水袋里还有水。”

“好,那就回去吧。”光脚泰德说。

我们排成一列朝山下跑去,卡巴洛和斯科特在最前面。光脚泰德居然能紧跟在顶尖下坡高手斯科特和路易斯身后。队伍的行进速度随着他们彼此的追逐而越来越快。“爽—啊,宝贝!”珍和比利尖叫着。

“我们还是慢一点吧。”埃里克对我说,“要是跟着他们这样跑,很快就会筋疲力尽的。”

于是我们放慢了速度,离卡巴洛越来越远。跑步下山很容易导致脚底和脚踝受伤,而避免受伤的窍门是假装你在上山,双脚着地点保持在重心正下方,步幅缩短,上身后倾,以此来控制速度。

下午三点钟,峡谷里的气温已经超过三十八度。我和埃里克看不见前面的人影,就按自己的节奏慢慢跑着,不时从水袋里喝几口水,仔细分辨正确的路线。我们完全不知道,早在一小时之前,珍和比利就迷了路。

“山羊的血很可口,”比利反复念叨着,“我们可以先喝血再吃肉。山羊肉也很好吃。”他读过一本介绍如何在亚利桑那大沙漠求生的书,上面说你可以用石块打死沙漠里的野马,咬破它的喉咙喝血。格罗尼默也那么做过,比利想,不对,可能是基特·卡森……

喝血?珍的嗓子已经干得说不出话来,她只能惊恐地瞪着比利。他已经神志不清了,她想,我们现在连走都走不动,他却想着打死一只山羊。他的状态比我还差。他—

突然间,她的胃剧烈地抽了一下。她意识到,比利并不是被炎热和干渴逼疯了。他会这样反复念叨,完全是为了避免说出那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他们已经走投无路了。

在正常情况下,珍和比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区区六英里的山路难倒,但目前的情况明显超出了正常范围。酷热、宿醉和饥渴让他们体力不支。在一处弯道错过了卡巴洛的身影后,又在下一个岔路口拐错了方向。等到他们意识到自己迷路时,已经太晚了。

珍和比利情绪低落地下了山,钻进了岩石迷宫。周围的岩壁反射着强烈的日光,让他们难以忍受。珍感到头晕目眩,几乎没法静下心来思考。自从六个小时前分享了那条能量棒之后,他们就再也没吃过东西,水也是自打中午后就再没喝过。就算他们逃过了中暑昏厥,前景也同样绝望:傍晚过后,峡谷里的气温将会降到零度以下,只穿着t恤衫和冲浪短裤,饿着肚子,不可能撑过一晚。

当人们找到他们的尸体时,将会多么惊讶啊,珍一边艰难地挪动着脚步一边想,人们一定弄不明白,两个穿着冲浪短裤的美国年轻人是怎么死在墨西哥这个如此偏远的峡谷里的,仿佛是一个大浪直接将他们甩了过来。珍从来没这么口渴过,尽管她曾经在一场一百英里耐力赛上流失过五公斤的体重,但那一次都没有这么绝望。

“看哪!”

“傻人有傻福!”珍赞叹道。比利在旁边的岩壁下发现了一潭水。他们立刻跑过去,拧开水壶盖子,忽然又停住了。

潭里的东西根本称不上是水,满是乌黑的淤泥和绿色的藻类,苍蝇纷飞,布满了驴和山羊的蹄印。珍弯下腰,闻到一阵扑面而来的臭气。他们知道喝下一口这样的东西可能会有什么后果:或许还没到晚上,就已经发烧、腹泻,寸步难移了,更可怕的是那难以治疗的疟疾和鞭毛虫病,甚至可怕的麦地那龙线虫病—一种无药可医的疾病,会在皮肤和眼窝里滋生长达一米的线虫,而唯一的应付办法是用镊子一条条慢慢拽出来。

但他们也知道不喝的后果。珍刚刚读过一本书,讲了两个好朋友在新墨西哥州的峡谷里迷了路,经过一整天的炎热和干渴之后,其中一人用匕首捅死了同伴。她也见过那些在死亡谷被发现的徒步者尸体照片,尸体的口腔里塞满了泥巴,因为他们临死前还在拼命从泥土里吸吮宝贵的水分。她和比利如果不喝潭里的脏水,就有可能直接渴死,如果喝了那水,则有可能死于其他原因。

“先忍一忍吧。”比利说,“要是再过一个小时还找不到路,就回到这儿。”

“好。往这边吗?”她随手指了一个方向。其实,那正好跟巴托皮拉斯的方向相反,前方是四百英里的荒野,一直延伸到波涛汹涌的大西洋。

比利耸了耸肩。他们上午来的时候根本没有注意路线,就算注意了也记不住,因为周围的一切看上去都是一个样子。珍一边走,一边回忆着出发去艾尔帕索前的那个晚上她和母亲的对话。“珍,你根本不认识那些人,你怎么知道万一出了事,他们能不能把你照顾好?”

该死的,珍想,被老妈说中了。

“有多久了?”她问比利。

“十分钟吧。”

“我受不了了。回去吧。”

“好。”

回到泥潭边时,珍恨不得立刻趴下去,把脸埋在肮脏的泥水里畅饮一番,但是被比利制止了。他伸手拂去泥潭表面的绿藻,用另一只手捂住壶嘴,直把水壶按到潭底才放开手,因为底下的水可能比表面的要干净一些。他把水壶递给珍,又用同样的方法把她的也灌满了。

“我早就知道你会杀了我的。”珍说。两个人举起水壶碰了一下,说了声“干杯”,就开始往肚子里灌水。

他们喝光了壶里的泥水,重新灌满水壶,继续朝之前的方向走去。没走多远,就注意到岩壁的影子已经拉得很长了。

“我们得再去打点水才行。”比利说。他不喜欢原路返回,但是要想熬过这一夜,唯一的选择就是守在泥潭旁边。再多喝些泥水,或许就能积攒起足够的体力,趁天还没黑爬到山坡上去张望一下。

他们转过身,又一次走进了岩石迷宫里。

“比利。”珍开口说,“我们真的有麻烦了。”

比利没有回答。他的头疼得厉害,脑海里回荡着《嚎叫》中的一段:

……消失在墨西哥的火山深处,什么都没有留下,只除了粗布工装的阴影和诗的熔岩与灰烬……

消失在墨西哥,比利想,什么都没有留下。

“比利。”珍又重复了一遍。她跟比利起过冲突,但两人总能找到方法化解矛盾,重新变成最好的朋友。这一次,是她把比利拖下了水,想到他可能面临的结局,她不禁感到心碎。

“这一次是真的了,比利。”珍终于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我们会死在这里的。撑不过今天了。”

“闭嘴!”比利大叫一声,珍的眼泪终于冲破了他原本就岌岌可危的精神防线。“别说了!”

他突如其来的大叫让两个人都陷入了沉默。就在这片沉默中,身后的山坡上忽然传来石块滚落的声响。

“喂!”珍和比利一起喊道,“喂!喂!喂!”

他们开始朝声音的方向跑去,但又停住了脚步。卡巴洛警告过他们,比迷路更危险的事,就是被坏人发现。

珍和比利眯起眼睛,打量着山坡上的动静。那会是塔拉乌马拉人吗?卡巴洛告诉过他们,塔拉乌马拉猎人绝不会轻易被人发现:他会从远处窥探陌生人的行踪,如果感觉到危险或是嫌恶,就会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丛林之中。难道是毒贩的手下?不管怎么样,他们都豁出去了。

“喂!”他们一起喊道,“上面是谁呀?”

他们侧耳聆听,直到峡谷间的回音渐渐消失。一片阴影从山坡上飘下来,开始朝着他们的方向移动。

“你听见了吗?”埃里克问我。

我们花了两个小时才从山上下来。不停地迷路,不断地原路返回,竭力搜索着记忆中的路标。山坡上纵横交错着山羊踩出来的小径,随着太阳渐渐西沉,分辨方向愈发困难。

最后,我们终于看见下方横亘着一条干涸的溪谷,我敢肯定它一直延伸到河边。真是救命草,我想。我的水袋在半个小时前就空了,自那时起就口干舌燥。我朝山下跑去,但是埃里克喊了起来:“最好先确定方向。”他转身朝视野开阔的山崖上爬去。

“看上去没错。”他一边喊,一边爬下山崖,就在这时,他听到了另一个方向传来的声音。于是他叫我跟上,我们两个一起搜寻着声音的来路,没过多久,就找到了珍和比利。珍脸上还残留着泪痕。埃里克把水袋里剩下的水给了他们,我则掏出最后几包能量胶。

“你们真的喝了那东西?”我打量着泥潭里的驴粪,真心希望他们是在开玩笑。

“是啊。”珍回答,“我们回来就是为了再喝点儿。”

我掏出相机拍下了泥潭的照片—或许治疗传染病的医生会需要。不过,这潭脏水毕竟救了他们的命:假如没有回头,而是一直向前,他们就会错过与我们碰面的机会,在茫茫的荒野中越走越远。

“你们还能跑吗?”我问珍,“我觉得镇子应该不远了。”

“可以。”珍说。

我们开始慢跑起来。喝过水、吃过能量胶之后,珍和比利立刻恢复了活力,行进的速度我几乎跟不上。我又一次为这两人的恢复能力而惊讶。埃里克带着我们下到溪谷中间,然后朝左转去。即使在暗淡的暮光中,我仍然能看出沙地上有新近留下的脚印。跑了不到二英里,就看见了斯科特和路易斯,他们正在巴托皮拉斯镇边紧张地等着我们。

我们在一家杂货店买了四升饮用水,又在里面加了几片净水片。“我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用,但或许可以杀死你们肠胃里的细菌。”埃里克对珍和比利说。当他们两个坐在路边大口灌水的时候,斯科特告诉我们,直到接近镇子,他们才发现珍和比利不见了。当时所有人都已经严重脱水,如果回头去找,只会陷入危险之中。卡巴洛于是抓起一瓶水,独自回到了山上,离开前,他嘱咐剩下的人待在原地:要是所有人都在夜幕降临后走散了,那他的麻烦可就大了。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卡巴洛大汗淋漓地跑进了巴托皮拉斯。他在分岔的溪谷里错过了我们,当他意识到独自去找毫无意义时,就决定回到镇上求助。他看着埃里克和我—尽管很疲惫,但我们都还站着—又看着已经瘫倒在路边的珍和比利。没等他开口,我就猜出了他要说的话。

“老兄,你的秘诀是什么?”他问埃里克,一边冲我点着头,“你是怎么训练这家伙的?”

一说赛程达544英里,克里夫·杨时年6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