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斯科特立刻像《勇敢的心》里的威廉·华莱士那样一跃冲出了起跑线。这一次,他的吼叫声听起来有气无力,瞬间就消失在空旷的莫哈维沙漠中,仿佛从井底发出的微弱回声。而迈克·斯维尼也没有给他机会:为了避免斯科特紧跟身后,到冲刺阶段突然加速超越,他从一开始就采用了快速领跑的策略。而他的确有这样做的资本:在超长距离耐力跑这项比拼耐力的运动里,斯维尼是少数富有攻击性的选手之一。他年轻时曾在阿卡普尔科搞过悬崖跳水,后来又在旧金山湾担任领航员,指挥巨型货轮修正航道。当斯科特在明尼苏达吹着凉爽的山风度夏时,斯维尼在猛烈的海风中跟舵轮搏斗,在蒸笼一般的天气里来回奔跑。
正午前,斯维尼一直在前面领跑,经过火炉溪的时候,气温已经上升到了五十二度,但他毫不在意,甚至还加快了速度。到第七十二英里处,他已经比当时排在第二的费格斯·霍克领先了十英里。斯维尼的后勤队伍也配合得天衣无缝:三名优秀的耐力跑选手轮流陪跑,其中一位是曾经赢得夏威夷耐力赛冠军的路易斯·埃斯科巴。美女营养学家萨妮·布兰德是耐力运动专家,时时监控着他的能量消耗,每当她觉得斯维尼需要动力的时候,就会拉起胸衣,朝他晃荡丰满的乳房。
而斯科特的后勤队伍则是一团糟。他的一名陪跑员一直在用运动衫为他扇风,根本不知道斯科特要不是累得说不出话,早就抱怨运动衫拉链打疼了他的后背。他的妻子跟他最好的朋友更是闹起了别扭:达斯汀对莉亚非常不满,因为她为了鼓励斯科特而虚报里程数字,而她也不喜欢达斯汀总是把她的丈夫称为“那个娘娘腔”。
到第六十英里处,斯科特开始呕吐。他踉踉跄跄地停在了路边,两手扶着膝盖,身体剧烈地颤抖着,忽然一头栽倒在地,跌进自己的呕吐物中。莉亚和他的朋友们甚至都没有伸手去扶他,他们知道,任何鼓励的话语都胜不过斯科特自己内心的力量。
斯科特躺在那里,思考着他的处境究竟有多么绝望。他还没有跑完一半赛程,已经连斯维尼的背影都看不见了。费格斯·霍克已经爬到了通往克劳利神父瞭望所的半山腰,而他还没有到山脚下。从沙漠吹来的热风像是喷气式飞机引擎的尾焰,无情地炙烤着他。十几分钟之前,斯科特才把头和上身浸在车上的冰水里,直到实在憋不住呼吸为止。但他一离开车厢,立刻又被灼热包围了。
根本没戏,斯科特告诉自己,你已经完了。要想赢得这场比赛,非得做点什么超乎寻常的事情不可。
怎么个超乎寻常法?
比如从头再来。假装你刚刚睡完一觉醒来,比赛还没有开始。你只需要跑完剩下的八十英里,用这辈子最快的速度。
不可能的,蠢雷克。
哦。我知道了。
斯科特在那里足足躺了十分钟。然后他站起身,跑完了余下的赛程,其间超过了所有的人,以二十四小时三十六分的成绩打破了恶水超级马拉松纪录。
越野跑之王,公路跑之王。二○○五年,这两项头衔全都落到了斯科特身上,这可以说是超长距离耐力跑运动史上最伟大的成绩之一。而他出名的时机也恰到好处:超长距离耐力跑正在变成一项时尚运动。此间,迪恩·卡纳泽斯脱掉上衣拍摄杂志封面,出席大卫·莱特曼主持的节目,大谈自己如何在二百五十英里耐力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边跑边打电话订购比萨。而当迪恩宣布打算挑战极限,连续奔跑三百英里的时候,帕姆·里德马上先行一步,连续跑完了三百零一英里,赢得了出席莱特曼节目的机会,还签下了出版自传的合同。媒体大做文章,刊出一条令人叫绝的标题,“死亡竞赛:绝望主妇狂追超级男模”。
那么,斯科特·尤雷克的自传和媒体曝光呢?裸胸跑步秀呢?“在一百英里以上的越野耐力赛中,从没有人能取得哪怕跟他接近的成绩。如果要评选历史上最伟大的超长距离耐力跑选手,他恐怕当之无愧。”《超级马拉松》杂志编辑唐·埃里森评论道,“他的天赋足以让他跟任何人抗衡。”
那他人在哪儿?
早就消失了。那个荣耀的夏天过后,斯科特并没有就此踏进公众的视线,而是跟莉亚一起消失在密林深处,自己去庆功了。斯科特根本不在乎电视节目,反正他家里也没有电视。他读过迪恩和帕姆的传记,以及相关的报道,觉得很倒胃口。“作秀。”他咕哝着。跑步本来是一项美好的运动,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却在这些人手中沦为怪物秀。
等他们俩终于回到公寓后,斯科特发现邮箱里又多了一封邮件。这两年来,他陆陆续续地接收些类似邮件。发件人总是不停地更换署名:卡巴洛·罗科、卡巴洛·坎费索、卡巴洛·布兰科……这人邀请他参加一场比赛,说他的到来可以给人们力量……通常斯科特只扫一眼邮件的内容,就随手移到垃圾箱。但这一次,有一个词吸引了他的注意,“钦贡”。
等一下……在西班牙语里,这不是句粗话吗?斯科特只懂一点西班牙语,但他知道哪些话是骂人的。这个名叫“卡巴洛”的疯子是在骂他吗?斯科特于是又把邮件仔细读了一遍。
我一直告诉拉拉穆里人,我的阿帕奇族朋友拉蒙·钦贡说他跑得比所有人都快。跟阿帕奇人相比,塔拉乌马拉人的速度可算略胜一筹,奎马尔一家跑得尤其快。但问题是,谁能比拉蒙更“钦贡”呢?
要理解卡巴洛的意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斯科特最终还是琢磨出来了—他就是卡巴洛所说的“拉蒙·钦贡”,那个假定能击败所有塔拉乌马拉人的家伙。换句话说,这个他从来没见过的卡巴洛,打算在塔拉乌马拉人跟阿帕奇人这对世仇之间挑起一场“复仇之战”,还要他扮演蒙着脸的坏蛋?真是个疯子……
斯科特把鼠标挪到“删除”键上,但是没有点下去。换个角度想想……这难道不是他一直在做的事情吗?寻找世界各地最棒的跑手和最艰苦的比赛,然后通通征服?总有一天,所有人都会忘记帕姆·里德和迪恩·卡纳泽斯,就连圈内的人也不例外。如果斯科特真的像他自己想象的那么优秀—真的像他敢于想象的那么优秀—那他就应该是自古以来跑得最快的。斯科特不满足于“世界第一”的头衔,他要追求的是“空前绝后”。
但跟所有冠军一样,他需要面对“阿里的诅咒”:就算他能战胜所有活着的人,也会在死人(或是早已退休的选手)面前败下阵来。每个重量级拳王都听过这样的话:“没错,你的确很棒,但你不可能打过巅峰时期的阿里。”斯科特也是一样,无论他打破多少项纪录,都没法回答一个问题:假如一九九四年的莱德维尔越野赛他也在场,会怎么样?究竟是他会击败胡安·赫雷拉和“塔拉乌马拉代表队”,还是他们会像追杀奔跑的鹿一样超越他—就像追上那个“女巫”?
过往的英雄已被牢牢地掩在时间厚重的大门之后,不可触碰—除非有哪个神秘的陌生人找到了开门的钥匙。或许这个叫卡巴洛的人可以打开这扇门,让斯科特沿着历史长河回到过去,跟那些不朽的英雄们较量一番。
谁能比拉蒙更“钦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