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天生就会跑 麦克杜格尔 第2页,共2页

当然,这一切都是在浪费时间。新组建的捷克长跑队就像津巴布韦雪橇队一样,根本没有传统,没有教练,没有背景,没有任何取胜的可能。然而,正因为从一开始就没抱任何希望,扎托佩克才得到了足够的自由,可以随心所欲地尝试各种训练方法。以他的第一次备战马拉松为例。众所周知,训练马拉松的最好方式是反复进行长距离慢跑,他偏偏反复进行百米冲刺。

我早就知道该怎么慢跑了,他想,关键在于怎么才能跑得快。在赛场上,他那玩命冲刺似的节奏成了记者们嘲笑的把柄(“自弗兰肯斯坦这个怪物以来最吓人的一幕”、“他跑起来就像随时都会倒下去死掉一样”、“看上去像是正在跟一条大章鱼搏斗”等),但他只是一笑置之。“可惜我天生不会边跑边笑。”他说,“幸运的是,赛跑并不是花样滑冰,只有速度才算成绩,没有所谓的‘印象分’。”

天哪,他这张嘴真是够可以的!就算在比赛过程中,他也喜欢跟别的选手聊天,尝试用半生不熟的法语、英语和德语跟人搭讪,甚至导致一名英国选手投诉他“喋喋不休,干扰比赛”。在国外参赛时,他的房间里经常挤满了新交的朋友,以至于他自己不得不睡在门外。有一回在参加某场国际大赛之前,他跟一个澳大利亚选手交上了朋友,后者的目标是打破澳大利亚的男子五千米纪录。扎托佩克只报名参加了一万米比赛,但他提出了完美的方案:让新朋友退出五千米比赛,跟他一起参加万米比赛。前五千米扎托佩克担任陪跑员,陪新朋友打破了澳大利亚男子五千米纪录,再五千米他为自己赢得了万米冠军。

尽管成绩斐然,但扎托佩克一直是个纯粹的跑手,比赛对他来说只是件乐事。他实在太喜欢比赛的感觉了,所以在本该休息恢复的时候,他却仍报名参赛。四十年代末,他连续三年几乎每个月参加两场比赛,并且保持了六十九连胜的纪录。而在如此频繁比赛的间隙,他每周的训练量还能达到一百六十五英里。

一九五二年,扎托佩克去参加赫尔辛基奥运会,这个谢了顶的三十岁中年人,来自一个不为人知的贫穷东欧小国,平时就住在公寓里,没有教练指导,训练都全靠自己。由于捷克实在是缺乏体育人才,扎托佩克得以自由选择比赛项目,于是长跑项目他一个不落。首先参加了五千米,不仅夺得金牌,还打破了奥运纪录。然后一万米,赢得了第二块金牌,一样刷新了奥运纪录。最后是马拉松项目。尽管之前他从没跑过马拉松,但反正已经拿到了两块金牌,还怕什么呢?

所有人都能看出扎托佩克真的缺乏经验。当时的奥运马拉松世界纪录保持者,英国选手吉姆·彼得斯,决定好好利用这一点。跑到第十英里的时候,彼得斯已经比他创下世界纪录的那一次少用了十分钟,并且还在加速。扎托佩克不知道如此快的速度是否合适,于是凑到彼得斯身边,开口问:“对不起,我是第一次参加马拉松。我们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

“不。”彼得斯回答,“太慢了。”扎托佩克既然能笨到问出这样的问题,那他也应该笨到会相信任何答案。

扎托佩克感到很惊讶。“你说太慢了?”他又问道,“你确定这样的速度太慢了吗?”

“我确定。”彼得斯回答,接下来发生的事,让他也吃了一惊。

“好,谢谢。”扎托佩克听信了他的话,加速超了过去。

当扎托佩克抵达体育场进行最后的冲刺时,周围爆发出热烈的欢呼:观众在欢呼,各国运动员也在欢呼。他冲破了终点线,创下了他的第三项奥运纪录。他的队友们赶上前来祝贺他,却晚了一步:牙买加短跑队的选手已经把他扛在肩上,正绕着体育场游行。马克·吐温曾说:“我们要努力地好好过这一生—当我们死的时候,连殡仪馆的老板都会为我们遗憾。”而扎托佩克则努力地好好跑这一场—当他赢得冠军时,连别国的代表队都为他欢呼。

而让人如此愉悦的奔跑享受,是金钱换取不了的,也是蛮横暴力无法强迫的。不幸的是,扎托佩克的遭遇印证了这句话。苏联军队于一九六八年开进布拉格后,扎托佩克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顺从苏联人,担任所谓的“体育大使”,要么后半辈子在铀矿里清扫厕所。他选择了后者。就这样,这位最受世人爱戴的运动员永远从赛场上消失了。

而此时,他最大的竞争对手也恰巧遭遇了打击。天赋异禀的澳大利亚帅哥罗恩·克拉克,尽管跟扎托佩克并称当时最伟大的长跑选手,却有着与扎托佩克完全不同的人生经历。当扎托佩克只能在深夜站完岗后踏雪跑步时,克拉克则在专业教练的指导下,在阳光明媚的海滩上进行惬意的慢跑。扎托佩克所缺少的一切,他都拥有了:自由,金钱,帅气的外表,以及头发。

罗恩·克拉克是一颗耀眼的明星,但在澳大利亚人眼里,他仍旧是个失败者。尽管从八百米到一万米的各种径赛项目中,他打破过十九项世界纪录,却从来没能赢得哪怕一块奥运金牌。一九六八年夏天,他失去了最后的机会:在墨西哥城奥运会男子一万米决赛中,他因为高原反应昏倒在地,丧失了比赛资格。回国意味着要去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因而克拉克索性绕路去了布拉格,拜访那个“从未失败过的家伙”。道别之际,他看见扎托佩克偷偷把一包东西塞进了他的行李箱。

“我还以为那是他要我带到外界的消息,所以直到飞机起飞后才敢打开包裹。”克拉克回忆道。告别时,扎托佩克给了他一个温暖的拥抱,并说:“那是你应得的。”这让克拉克非常感动:扎托佩克正逢人生低谷,却还有心情安慰他。

打开包裹后,他才意识到扎托佩克根本就不是在安慰他:行李箱里是扎托佩克在一九五二年奥运会上赢得的万米跑金牌。扎托佩克把它送给了打破他当年纪录的人,尽管自己已经几乎一无所有。

“他的激情,他的友善,他对生命的热爱,从一举一动中散发出来。”罗恩·克拉克后来说,“比埃米尔·扎托佩克更伟大的人,世上从未有过,将来也绝不会有。”

而维吉尔教练想要探寻的正是,扎托佩克是原本就如此伟大,又恰巧选择了跑步这项运动,还是跑步让他变得如此伟大?维吉尔尽管没法用言语准确描述,但直觉告诉他,爱的能力和爱跑步的能力之间,肯定存在着某种联系。二者的作用原理完全相同:你需要释放自己的欲望,把想要达到的目的放到一边,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充满耐心、同情心和包容心。性与速度,不都是我们的生存之本吗?没有爱,我们不会出生;没有跑,我们无法存活。所以当我们擅长其中一种时,或许也会自然而然地擅长另一种。

维吉尔是个科学家,而非神秘主义者。他不喜欢沉浸在菩提树下,但也不会刻意忽视它们。他获得成功的秘密就在于,总能从别人眼中的偶发事情里寻觅出规律。他越是琢磨爱、同情与跑步之间的联系,越觉得其中颇有玄机。比方亚伯拉罕·林肯(“在赛跑中比别的男孩子跑得都要快”)和纳尔逊·曼德拉(上大学时就是一名出色的越野跑选手,即使在狱中,他也每天坚持跑七英里),都是爱跑步的人,这难道仅仅是偶然吗?或许罗恩·克拉克对扎托佩克的描述,并不是华丽的赞美,只是以专业选手的眼光对事实的把握:他对生命的热爱,从一举一动中散发出来。

没错!对生命的热爱!太对了!这正是维吉尔看着胡安和马丁曼诺笑着跑下坡时,心中翻涌的感受。他已经找到了天生的跑步者,而从他目睹的情况来看,他们的确像他想象的一样,心中充满了快乐。

独自站在林中的维吉尔感到一条宏大隽永的道路正在眼前铺展。他真的作出了一个计划。一个伟大的计划。他发现的,不仅是如何跑步,同时也是如何生活,是我们作为一个物种的本质,是我们原本该有的生存状态。维吉尔早就读过拉姆霍尔兹的笔记,但是直到那一瞬,他才意识到拉姆霍尔兹的话是多么正确:他把塔拉乌马拉人称为“人类历史的奠基人和缔造者”。或许我们所有的问题—暴力、疾病、肥胖、抑郁和贪婪,都是从我们停止奔跑的那一刻开始的。违拗本性,只能令本能以扭曲的方式出其不意地宣泄出来。

维吉尔的任务很明确。他需要弄清楚,我们是怎么从塔拉乌马拉人这样的状态滑落到今天这步田地的,又是从哪一步开始迷失了方向。在灾难片里,文明的终结总是伴随着毁天灭地的巨大灾难:核战争覆盖全球、彗星撞击地球,或是产生意志的机器人发起暴动,然而在现实世界中,我们或许早已走在了深渊边缘:由于肥胖症的肆虐,有三分之一美国孩子有患糖尿病的风险,换句话说,我们的下一代可能不如我们活得久。或许比起好莱坞的导演们,古印度教徒更懂得预言术,他们认为世界的终结不是一声爆炸,而是一个呵欠。司掌毁灭的湿婆大神如果要消灭我们,只需要让我们……什么都不做。让我们陷入懒惰之中,彻底丧失血管里奔涌的生命力。让我们变成黏糊糊的鼻涕虫。

不过维吉尔教练并不是个狂热分子。他从来没有想象过让我们涌入峡谷,跟塔拉乌马拉人一样住在洞穴里,把烤老鼠当成美味佳肴。然而,塔拉乌马拉文化中必定有某样内容,某样最核心、最根本的内容,可以在美国的文化土壤中生根发芽,不是吗?

因为……天哪,想象一下随之而来的好处吧。假如你可以奔跑几十年却从来不用担心受伤……每周跑几百英里,每一英里都乐在其中……眼看着你的心率和胆固醇直线下降,感受心头的压力和愤怒悄然化解……犯罪与贪婪彻底消失在奔跑的步伐中。跟这些相比,他指导的选手赢得再多奥运金牌,打破再多世界纪录,都不值一提。这将成为乔伊·维吉尔留给美国的遗产。

他还没有找到全部答案。但是当他目送塔拉乌马拉人飘舞的白斗篷消失在远方时,已经明白该到哪里去寻找。